三公支出
我区政府各部门“三公”经费亟待规范
今年(201*年)3月23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会议研究了中央部门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三公”经费预算等有关问题。会议决定,201*年继续压缩中央部门“三公”经费预算,今年6月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中央财政决算时,将中央本级“三公”经费支出情况纳入报告内容,并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三公”经费公开,法治政府建设的必经之路随着社会各界对政府部门“晒账本”的呼声日涨以及对“三公”经费的诟病渐深,近年来,政府部门预算公开的范围和深度都在逐步加大。201*年“两会”后,中央各部门按照国务院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要求,及时公开部门预算。截至5月20日,报送全国人大审议预算的98家中央部门中,已有88家中央部门公开了201*年部门预算。今年“两会”期间,温家宝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提出,要加快实行财政预算公开,让人民知道政府花了多少钱,办了什么事,并提出“三公”经费原则上零增长。
可以预见的是,不久的将来会引发全国各级政府及各部门公开“三公”经费的浪潮。中央对地方一贯有很好的示范效果,不管是好是坏地方政府都会模仿一番。专家认为,“三公”经费是财政预算公开中老百姓最关注的内容,对于公众的质疑,政府部门理应做出回应,说明情况。只有告诉老百姓钱究竟是怎么花的,并让老百姓参与到监督中,才能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确保纳税人的钱不乱花、不白花。
“三公”经费公开值得称许,未来重在完善制度财政资金,取之于民,用之于民。它一头连着政府,一头连着百姓。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核心内容之一,对包括“三公”经费在内的财政预决算的公开意义重大。
财政预算公开不仅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一大进步,也是社会民主进步的体现,是政府与公众之间良性沟通与互动的体现,有利于公众行使政府财权监督,推动法治政府建设。
值得关注的是,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工作安排,今年将对1995年施行的预算法进行修改,修改内容将涉及增强预算编制的完整性、规范预算执行以及增强预算监督的严肃性等。修改时还应增加相应的处罚性条款,让不依法公开相关信息的责任人承担相应责任。同时,还要真正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确保法律的严肃性。
县级政府各部门应积极响应,做好经费公开的各项基础性工作
在政府信息公开已成为时代潮流的今天,“三公”经费不应成为各级政府的忌讳。中央部门已有了公开的时间表,地方政府部门没有理由继续无视民间要求公开的强烈呼声,各级政府部门对公款的使用是否合理、合法,首先要经得起公开“晾晒”,经得起社会监督。
审计部门在对201*年度的预算执行审计中发现我区各预算单位在“三公”经费支出中有明显的违规行为(单从部门账务报表中就能一目了然),面对今天政府信息公开的时代要求,我们更应规范“三公”经费支出行为,经得起社会的监督。如何管住“三公”支出,不使公款消费泛滥,还需刚性的制度约束。如:完善“三公”经费管理制度和审核程序;细化预算编制,加强预算执行管理,严格控制预算调整;严控因公出国(境)团组数量和规模,加强和规范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严格执行公务接待有关规定,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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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要求地方比照中央公开三公支出
201*年05月04日17:42中国政府网
温家宝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部署进一步推进财政预算公开工作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4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部署进一步推进财政预算公开工作。
会议指出,财政预算公开是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内容和公共财政的本质要求,对于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具有重要意义。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先后作出一系列决策部署,财政预算公开工作取得积极成效。一是中央财政预算公开步伐明显加快。201*年首次公开了经全国人大审查批准的中央财政收入、中央财政支出、中央本级支出、中央对地方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等4张预算表。201*年经全国人大审查批准的中央财政预算12张表格全部公开,内容涵盖公共财政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二是中央部门预算公开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201*年在报送全国人大审查部门预算的98个中央部门中,有75个公开了部门预算。三是地方财政预算公开工作稳步推进。201*年18个省(区、市)财政公开了本地区公共财政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201*年27个省(区、市)财政进行了公开。201*年,20个省(区、市)公开了省直部门的部门预算。
会议强调,应当清醒地看到,财政预算公开工作进展不平衡,公开还不够细化,与人民群众的期望仍存在一定差距。必须进一步推进财政预算公开,建立健全公开机制,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不断提高依法行政、依法理财水平。一要进一步细化公开中央财政总预算和总决算。201*年中央公共财政预算支出中部分重点支出和201*年度中央财政总决算要公开到“项”级科目。二要继续推进中央部门预算和决算公开。201*年报送全国人大审查部门预算的98个中央部门,都要公开经全国人大审查批准的部门预算。今年6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中央决算草案后,98个中央部门要公开部门决算。中央部门要加大公开力度,增加部门预算和决算公开的内容。三要公开出国(境)费、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三公”经费和行政经费支出情况。中央财政201*年度行政经费支出决算总额和“三公”经费决算总额,经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后公开。中央各部门要公开本部门201*年度“三公”经费决算数和201*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四要公开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公开内容包括转移支付管理制度、资金分配和管理办法等。五要大力推进地方财政预算、决算公开。地方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要比照中央财政做法,公开经同级人大或其常委会审查批准的政府财政总预算和总决算,并做好部门预算、“三公”经费等公开工作。会议要求,对公开的财政预决算要作出通俗易懂的说明,并与预决算同时公开。
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修正案(草案)》。草案从保护劳动者权益出发,完善了职业病诊断制度。会议决定,草案经进一步修改后由国务院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
审计署公开部门预算暂未列公车等三公支出
201*年04月16日02:41
本报讯(记者蒋彦鑫)审计署201*年部门预算昨日公布,201*年度支出预算总计88176.44万元,“三公”支出预算暂未公布。
其中,行政运行支出39245.89万元,占总支出的44%,有37121.69万元来自于财政拨款,较201*年增长6.1%。审计署表示,增长原因是由于新录用公务员,审计署编制内实有行政人员较201*年增加7%。会议费培训费等1.58亿元
所谓行政运行支出,是为保障审计署各行政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安排的支出。在安排的39245.89万元支出中,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23402.68万元,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行政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15843.21万元。
同时,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0951.04万元。主要用于“金审工程”运行及维护、国际审计组织培训研讨会、办公用房和设备维护修缮、设备更新购置、派出审计局取消公务用车后的交通补贴等方面的支出。
审计业务经费21000万元。用于按照审计纪律“八不准”的规定,审计人员外出审计期间一切经费支出(含按规定支出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公杂费和餐费补助)。住房保障支出4860万元
同时,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26万元。这项支出包括按国家规定发放的离退休人员工资津补贴及离退休人员管理方面的支出。
审计署用于住房保障的支出为4860万元。包括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职工计缴的住房公积金和发放的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支出,共包括三项。其一为住房公积金2524万元,其二为租房补贴317万元,其三为购房补贴2019万元。■数说预算37121.69万元
行政运行财政拨款预算数为37121.69万元,比201*年财政拨款执行数增加2134.18万元,增长6.1%。
(原因:由于新录用公务员,审计署编制内实有行政人员较201*年增加7%。)9734.84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9734.84万元,比201*年财政拨款执行数增加948.61万元,增长10.8%。
(原因:一是“金审工程”资产增加,运行维护费用增加;二是审计署达到报废更新年限的设备增加。)1626万元
社会保障和就业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1626万元,比201*年财政拨款执行数增加252万元,增加18%。
(原因:审计署机关离退休人员201*年规范津贴补贴所需资金有一部分是通过动用以前年度财政结转和结余资金安排的。)4060万元
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4060万元,比201*年财政拨款执行数减少219万元,下降5%。
(原因:201*年,审计署动用以前年度结转和结余资金安排住房改革支出,财政拨款预算相应减少。)■相关新闻
科技部率先公开“三公”预算
今年支出预算逾400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近3000万
本报讯(记者郭少峰)科技部成为第一个公布“三公”经费预算的中央部委;按国务院部署,今年6月将公开中央本级“三公”经费支出。根据科技部前天公布“201*年部门预算”,今年核定科技部用财政拨款支出安排的出国(境)费、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三项经费预算4018.72万元。
此次科技部公布的“三公”经费支出并没有列出是否包括科技部下属机构。根据此前国务院机构改革后发布的科技部“三定方案”,科技部机关行政编制为258名。
科技部201*年部门预算显示,财政拨款收入年初预算数为2371725.88万元,比201*年增长18.97%,主要是国家科技计划(专项)等经费预算增加。支出方面,科学技术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410974.58万元,比201*年增长14.08%。
科技部201*年的住房保障支出预算为2968.03万元。在201*年的预算执行情况看,去年的住房保障支出和住房改革支出均为2437万元。国务院:进一步削减三公支出
201*年03月26日05:51
核心提示
国务院25日召开第四次廉政工作会议,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会上发表讲话强调,要认真治理领导干部以权谋私和渎职侵权问题,加强对“一把手”权力行使的监督制约。温家宝指出,腐败现象在一些领域仍呈易发多发之势,反腐倡廉形势依然严峻,任务十分艰巨。今年要重点抓好三方面工作。
治理领导干部以权谋私和渎职侵权
一要着力解决招投标方面的突出问题。政府机关干部,领导干部家属及其身边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国有金融机构、高等院校负责人不许以任何形式干预、操纵招投标活动。这要作为一条“高压线”,谁碰就依法处理谁。二要依法治理土地和房屋征收征用中侵害群众权益问题。三要深化行政体制改革,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管理创新。进一步减少一些政府部门过于集中的权力,加强对“一把手”权力行使的监督制约。加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
一是认真落实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报告制度。领导干部必须按要求如实报告本人收入、住房、投资、配偶子女从业等事项和配偶子女移居国外境外的情况。二是坚决整治收送礼金问题。三是加强国有企业负责人廉洁自律。遏制奢侈浪费和形式主义
一是继续严格控制和压缩行政经费。今年各级财政预算安排的“三公”支出要进一步削减。二是进一步减少会议和文件。三是继续深化行政经费管理改革。四是大力推进财政预算决算公开。各级政府财政总预算和总决算、部门预算和决算,以及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等预算和决算,都要向社会公开。据新华社电
三公消费公开难:隐藏行政经费中缺乏外部约束
201*年04月21日17:50中国新闻周刊201*
年10月,广州市领导在亚运会前接访市民。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率先公开201*年度“三公消费”预算,第一个吃螃蟹,值得肯定。但由于细则不清楚,若想切实增加财政预算的透明度,还需进一步的努力本刊记者/李静睿
“两会”闭幕之后就一直没有减弱的重重舆论压力之下,一直相对低调的国家科学技术部令人意外地在74个中央部门中率先公布了201*年度的“三公”经费预算。
4月14日,科技部在其官方网站上公布了201*年部门预算,在惯常的《201*年收支预算总表》和《201*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两大基本表格之下,科技部还做出了一份《关于201*年科学技术部财政拨款支出的说明》,这一说明已较去年有所进步:在去年的文字说明中,科技部仅仅公布了财政拨款中的“科学技术支出”,且说明内容非常简略。但更为重要的进步是,在今年的说明中,最后一句话以黑体字做了醒目突出:201*年,核定科技部用财政拨款支出安排的出国(境)费、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三项经费预算4018.72万元。两年之前,科技部在全国两会中还因预算问题成为被攻击的“靶子”。全国人大代表、中科院院士王恩多在当年的一次小组讨论会中询问前来旁听的财政部官员:“科技部总的经费是198.1亿,但是其中其他支出是69.5亿,占了总支出的1/3,这个其他到底包括哪些部分,这个钱到底怎么用法?”
在科技部之前,财政部、药监总局、农业部、人口计生委、工商管理总局等部委已经陆续公布了201*年度的部门预算,但都在“三公”经费预算上缄口不言,尤其值得关注的是,在科技部公布部门预算之后一天,负责对中央各部门预算进行直接审计的国家审计署也公布了自己的年度部门预算,但当中仍然没有关于“三公”经费的预算数字。去年国土部曾在率先公布部门预算之后由财务司司长赖文生出面解释,“按照财政部统一部署,各中央预算执行部门要在两会结束后的15天内公开该部门的政府预算”。今年的两会闭幕已超一月,目前仍有多个公众高度关注的部委尚未公布年度部门预算,科技部的勇气之举,是否将会成为它们的压力或者动力?公开如“泥牛入海”
“三公”经费的计算方法与难度,一直是多年以来预算公开大讨论中各方争辩不休的话题。
按照细化的程度,中国的政府预算科目设置了四个级别的指标,分别为“类”“款”“项”“目”。从去年公开的中央部委预算支出情况中来看,有部分重点支出的公开已经到了“项”这一级,但是大部分依然停留在“类”上。201*年6月,财政部部长谢旭人曾公开表态,要争取201*年中央本级支出预算表中的部分重点支出按“项”级科目公开,此外还将“积极创造条件推动基本建设支出、行政经费支出预算和执行情况对外公开”。一般来说,“三公”消费正是隐藏在“行政经费支出”之中。
201*年开始,中国进行了预算收支分类改革,构成了功能分类和经济分类两套主要体系。长期关注预算问题的全国政协委员、上海财经大学公共政策研究中心主任蒋洪告诉《中国新闻周刊》,目前公开的预算均是功能分类,即如“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这样的大类,而经济分类则更为具体,包括人头工资、奖金、差旅、接待、会务、购车等等,“部委们自己内部肯定是按照经济分类来做账的,功能分类在会计上没有意义,因此不存在技术上不能公开的问题,只是是否愿意公开的问题”,蒋洪说,既然功能分类中没有“三公”预算这个科目,那么这次科技部公开的预算数额,应当就是经济分类中的一个小类,或者说从几个小类中汇总了一个总数,“这说明经济分类中是把这些都做清楚了的,只是这一次依然没有完整展现”。
上海财经大学教授马国贤也说,如果中央预算公开一直只走功能分类的路子,“即使公布到目一级,也看不到三公消费支出”。但从地方来看,公开经济分类预算,已见初步化冰趋势,事实上,陕西、广西、云南等地都已有部分省级部门同时公开了功能分类和经济分类的两套预算。以陕西为例,从201*年起就选了民政厅、农业厅等10个部门作为第一批部门预算公开试点,其中经济分类的预算公开要求细化到工资福利支出、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等。
今年3月,国务院总理温家宝曾在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时,要求今年6月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中央财政决算时,将中央本级“三公”经费支出情况纳入报告内容,并向社会公开,这意味着201*年的中央部委“三公”消费数目将首次得以全面曝光。但“三公”消费仅仅是经济分类预算表格的一小部分,从全国层面来说,经济分类的预算公开究竟何时才能上升到省级政府以及中央部委,依然未有定期。缺乏外部约束
蒋洪对于科技部本次公开的“三公”经费预算表示了“审慎的赞扬”。他说,如果从信息公布本身来讲,这当然比过去更进一步,然而对于纳税人意识越来越强的中国公众来说,这样的“一句话公布”依然达不到有效监督的目的,“看不出来各种公务消费到底是怎样的标准,也不知道是基于怎样的目的把钱花出去,在增加预算透明度方面,作用很有限”。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副所长刘尚希则告诉《中国新闻周刊》,据他了解,即使是在部委内部的预算表中,也没有专门为“三公”经费设立科目,“估计都是从原始的科目里扣出来的数字,6月份将要公开的201*年数字,估计都是这样一点点扣出来相加的”,因此他认为,“三公”经费的数目,实在很难做到所谓具体到项目的全部透明公开。
蒋洪带领的上海财经大学团队连续三年对31个省区的财政透明度状况进行了评估,在评估的第一年他曾说过,“如果以100分为满分的话,我国财政的透明度总体情况大约为20分左右”,三年过去,他的白头发多了不少,财政预算透明度却增加不多,他现在的判断是“大约地看则是原地踏步,徘徊不前”,而中央部委的新一轮晒账本,也再次印证了他的观点。此外,蒋洪对科技部本次公布“三公”经费的计算方式也表示怀疑,“从这一句话里面,我们也无法判断它的统计口径是否完整”,他举例称,比如说公务接待,既可以接待费单列,也可以被划入项目经费,“如果这样的形式大量存在,那么三公支出就远远不止这个数字,散落在各项支出当中。”刘尚希也说,“完全有这个可能,公务费用体现在项目经费中,最后从具体项目走账,这是很难避免的现实情况”。
一直参与《预算法》修改的天津财经大学财政学科首席教授李炜光更愿意从稍远一点的角度看待本次科技部公开“三公”经费预算,“究竟为什么是科技部首先突破了这个障碍,大概我们谁都不清楚,但肯定是来自于行政力量的压制,而非来自于法律自身的压力,目前的《预算法》并不能给中央部委们这么大的压力”。在李炜光看来,必须在行政级别的重压之下才能促进这样的公开,对真正的公共财政来说并非一件好事,因为“内部控制永远比不上外部约束”。
但《预算法》的修改依然未有定期,它一度被列入了201*年的立法计划,却最终连一审都没有进行。李炜光颇有感慨,“行政机关权力过大,立法机构权力过小,《预算法》的修改,难上加难。”201*年度的立法计划尚未公布,但《中国新闻周刊》多方询问得悉,在4月底即将召开的全国人大常委会上,依然没有《预算法》的身影。★
中央财政决算将公开公费出国等三公支出
201*年03月07日06:
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主任高强接受采访。南都记者陈伟
斌摄
人物:高强
身份: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主任目前正在研究制定的预算法修正案中,就明确规定各级政府、各部门的预算、决算都要公开,这是最根本的制度保障。今年就要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以后国务院还要制定具有可操作性的实施条例。南都特派记者游星宇发自北京
“出国(境)经费、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等支出(即民间所谓公费出国、公车消费、公款吃喝等“三公支出”)原则上零增长”,温家宝总理在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提出了这一要求。昨天,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主任高强在接受南方都市报记者采访时透露,将于今年6月报告的201*年中央财政决算中,会公开“三公支出”。
现在预算报告还不够完善,科目较粗
南都:温总理在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要加快实行财政预算公开,让人民知道政府花了多少钱,办了什么事。全国人大将如何推动预算公开工作?
高强:总理的报告表明政府对于预算公开问题,态度是坚决的、要求是明确的。政府部门为此也做了大量的工作。去年,已经有74个中央部门对外公开了财政预算收支情况,但大家还是不满意,主要是对公开的内容不满意,大家希望看得更细,更具体。但我认为这需要一个逐步完善的过程,公开的内容也需要有一个由粗到细、由少到多的过程,很难做到一下子就能让大家都满意,希望大家对政府部门给予理解。
公开预算不仅是财政部门的事,也是政府各部门、各单位的事。从财政部门来说,首先要做的,就是细化预算科目。现在的预算科目比较粗,比如教育,只有义务教育花多少钱、中等教育花多少钱、高等教育花多少钱,至于这些钱干什么用了,盖了多少房子,买了多少设备,科目里并没有,预算和决算也反映不出来。政府部门已经做了很多工作,但还不够完善,需要逐步改进,把预算公开的基础打牢。十二五期间逐步解决“三公支出”问题
南都:今年的财政预算报告,和去年相比有哪些变化?
高强:今年的财政报告,体现了中央关于“十二五”规划建议的精神,进一步加大了民生支出、三农支出、环境保护支出等重点支出,支持经济结构调整,继续实施结构性减税政策。特别是报告对落实人大预算决议的情况,体现了对人民负责的精神。报告内容也细化了很多。南都:但大家关心“三公”支出公开问题,还没有得到解决。
高强:我想在“十二五”期间,这个问题就能得到逐步解决。现在大家关心“三公”支出,主要是为了监督政府管好钱、用好钱,减少损失浪费,把钱花在最需要的地方,以及提高支出效果。
南都:我们提了很多年的“三公经费”零增长,实际执行情况怎么样?
高强:这项要求确实执行得比较严格,不仅预算上实行了严格控制,有关部门也加强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有的还调整了计划安排。201*年以后,我也已经连续几年没有率团出国了。
6月份中央财政决算报告会有具体数字
南都:预算报告中为什么没有反映政府行政经费支出?
高强:6月份报告中央决算时就可以看到。现在报告的是预算总体执行情况,有些具体支出还反映不出来。到6月份报告中央财政决算时,财政部门会向大家报告一些具体数字。南都:很具体吗?
高强:财政部门会公布中央财政在这方面支出的整体数据。更具体的数据,还需要由各部门公开。我们正在推进各部门的决算公开工作。南都:是否应该从制度设计上去解决这个问题?高强:对。应该在法律和制度上作出明确规定。目前正在研究制定的预算法修正案中,就明确规定各级政府、各部门的预算、决算都要公开,这是最根本的制度保障。南都:新的预算法什么时候能审议通过?
高强:今年就要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以后国务院还要制定具有可操作性的实施条例。
国务院决定今年6月向社会公开中央部门三公经费
201*年03月24日01:57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23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部署进一步加强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作,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厂办大集体改革,继续压缩中央部门“三公”经费预算。“三公”支出
中央“三公”经费6月公开
会议研究了中央部门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三公”经费预算有关问题。
会议决定,在201*年和201*年大幅压缩的基础上,201*年继续压缩中央部门“三公”经费预算,今年6月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中央财政决算时,将中央本级“三公”经费支出情况纳入报告内容,并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会议要求,要加强制度建设,进一步完善“三公”经费管理制度和审核程序,建立健全厉行节约长效机制。继续细化预算编制,加强预算执行管理,严格控制预算调整。
加强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严格控制因公出国(境)团组数量和规模,加强和规范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严格执行公务接待有关规定,从根本上控制“三公”经费规模。垃圾处理
生活垃圾处理将收费
会议指出,近年来,由于城镇化快速发展,城市生活垃圾激增,垃圾处理能力相对不足,严重影响城市环境和社会稳定。必须通过努力,到201*年,全国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80%以上,50%的设区城市初步实现餐厨垃圾分类收运处理。
会议确定以下政策措施:切实控制城市生活垃圾产生;逐步推行垃圾分类,当前重点推进有害垃圾和餐厨垃圾的单独收运、处理。完善收运网络,推广密闭、环保、高效的垃圾收运系统;完善全国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营监控系统,定期开展排放物监测;拓宽投入渠道,严格执行并不断完善税收优惠政策。按照“谁产生、谁付费”的原则,推行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会议要求各地落实省级政府负总责、城市政府抓落实的工作责任制,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厂办企业
国企3至5年剥离厂办大集体
会议指出,上世纪七八十年代,一些国有企业兴办了向主办企业提供配套产品或劳务服务的厂办大集体企业。随着市场经济发展,厂办大集体产权不清、机制不活、人员富余等问题日益突出。201*年,国务院批准在东北进行厂办大集体改革试点,取得初步成效。会议决定,从201*年开始,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厂办大集体改革,用3年至5年时间,使厂办大集体与主办国有企业彻底分离,成为产权清晰、面向市场、自负盈亏的独立法人实体和市场主体;职工得到妥善安置。
会议强调,推进厂办大集体改革,必须坚持分类指导,通过多种途径安置职工;坚持统筹兼顾各方面承受能力,由厂办大集体、主办国有企业、地方财政和中央财政共同分担改革成本。中央财政将加大支持力度,提高经济补偿金中央财政补助比例。据新华社电
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公费出国未列预算报告
201*年03月10日23:05新华网
新华网北京3月10日电(记者周婷玉邹声文张宗堂)中国201*年的预算报告首次公开披露了政府性基金预算、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并报告了落实全国人大监督意见的情况。这些新增内容显示中国最高国家权力机关正采取硬措施进一步加强对预算的监督。全国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委员、常委会预算工委主任高强接受专访时表示,这些变化体现了中国国家预算正逐步趋于完整,也体现了全国人大预算审查和监督实效性正在增强。在全国人大正在审查的预算报告中,国务院首次向全国人大报告了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安排,以前主要报告一般公共预算,不包括政府性基金预算这项内容。
今年的预算报告显示,汇总中央和地方政府性基金收支,全国政府性基金收入18704.49亿元,支出19360.2亿元。
这些巨额资金是首次从预算外纳入到预算中。“以前大量预算外收支未纳入预算,不向人大报告,脱离人大监督。”高强说,“今年国务院将预算外收支通过不同形式纳入预算管理,向人大报告并接受监督,对于增强预算完整性、预算执行的规范性和预算监督的严肃性有重大意义。”中央和地方土地出让收支也是首次现身预算报告。报告显示,201*年中央获得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收入274.94亿元,地方获得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13964.76亿元。高强说:“有些土地出让收支编制得不够细,不够完整,今后还要逐步改进。但与过去相比,已经是非常大的进步。”在全国人大刚刚通过的审查结果报告,则要求政府部门在201*年细化相关预算,全面准确反映土地出让收支情况,并进行专项审计。
除政府性基金预算外,国务院今年首次向全国人大报告了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高强表示,这一预算目前覆盖范围还比较小,只限几个行业,国有企业税后上缴比例还比较低,税后利润分配还不够规范。“今后应逐步扩大覆盖范围,提高上缴比例,规范企业税后利润分配。”
高强还透露,即将广泛征求意见的预算法修改稿已明确规定,要增强预算编制的完整性,所有政府收入和支出都要纳入预算。这意味着这一规定实施后,“预算外收入”将成为历史。根据中国的宪法和法律的规定,国家预算由国务院编制,提请全国人大审查批准;预算批准后,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全国人大和国务院共同努力,确保取之于民的钱用之于民、用出效益。
近年来,全国人大采取多项措施加强对预算的审查和监督,提出对预算审查要“关口前移”。高强说,“在进入法定程序审查前,人大预算审查部门就会加强与政府部门的交流沟通,确保监督审查从年头盯到年尾。”
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成立于1998年12月,主要职责是协助全国人大财经委员会承担人大及其常委会审查预决算、预算调整和监督预算执行的具体工作。高强介绍说,去年以来,预算工委每月都要与财政部门就预算执行情况交换意见,努力实现审查监督的经常性。
全国人大关于预算的审查结果报告,又提出了多项新措施,以增强人大对预算监督的实效性和权威性。
针对预算向社会公布比较慢的问题,审查结果报告明确提出:“预算经批准后,应在15日内向社会公开。”
高强说:“国家预算是公共资金,取之于民、用之于民。尊重人民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是应有之义。”
201*年末,国内有媒体报道称,政府要在12月份突击花掉2万亿元。这件事让高强印象深刻。他说,其实这是一种误解。“去年预算支出增加较多,而支出进度较慢,按人大批准的预算比较,到11月底全国财政还有2万亿元没有花出去。媒体以为这些钱要在12月份突击花出去,实际上很多钱是要结转下年使用。”
针对这一问题,今年的审查结果报告明确提出,转移支付支出和代编预算安排的支出,除少量特殊项目外,应在6月30日以前下达完毕。高强说:“加快预算下达和资金拨付,对于推动加快预算执行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果,促进各项建设事业发展,都将发挥很大作用。”今年的审查结果报告明确提出,201*年,国务院要向全国人大报告基本建设、行政经费等社会关注的项目支出情况。
“公车消费、公费出国、公务接待费”等行政开支一直是社会公众关注的热点,但目前在中国的预算报告里看不出这项开支。高强指出,这与现在的预算科目不够细有关。在预算科目中有政府购置费支出,却没有汽车购置费支出,有外交支出,却没有出国经费支出。“要做好这件事,政府部门要做大量基础工作。”高强透露,明年的预算报告将有一个附表,单独反映大家关心的几项开支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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