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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运行情况报告

时间:2019-05-29 10:53:59 网站:公文素材库

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运行情况报告

青岛创意100文化产业园

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运行情况报告

青岛创意100文化产业园位于青岛市南京路100号,是山东省首家利用老厂房改建而成的文化创意产业示范园区,201*年由麒龙文化有限公司投资3000余万元改造完成。园区占地15亩,建筑总面积约2.3万平方米,目前是山东省最具标志性的,业态纯正的文化创意产业示范园。5年来,园区凭借成功的经验与模式,先后带动就业3600余人,实现总产值近5亿元,拉动相关产值达60亿元。

园区先后获得国家、省、市级荣誉40余项,特别是201*年,园区又荣获了国家版权署授予的“全国重点版权示范园区”,山东省委省政府授予的“山东文化企业30强”等荣誉称号。国家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部长信长星、中共山东省委书记姜异康、副省长郭兆信、省人社厅副厅长李伯平等各级领导都曾到创意100视察,并对园区几年来的发展建设成果给予了充分肯定,园区的品牌建设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绩。

201*年,为进一步做好大学生创业就业工作,推动青岛创意产业的人才挖掘和产业发展,在市、区两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指导下,创意100文化产业园又出资800余万元,在园区内建立了青岛市文化创意产业实训和创业孵化基地,该基地是山东省首家文化创意产业实训和创业孵化基地,也是青岛市高校毕业生创业孵化基地之一。基地总面积1500平方米,内设48个孵化器(每间办公室为一个孵化器),由培训区、孵化区、试飞区、放飞区四大部分构成,主要孵化对象是具有创意思维且有创业能力的高校毕业生,以及其他复合型专业人才,来增加青岛市乃至山东省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后劲。

孵化基地自建成并运行以来,在工作中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围绕在大学生就业实训与人才创业孵化等方面的热点,难点积极努力开展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绩。现将相关工作汇报如下:

一、全体动员,大力实施人才孵化基地规模扩容

在运营中我们深知,实现人才的全方位培养,仅仅依靠这1500平方米的中心孵化区是远远不够的,因此,我们群策群力,一方面围绕园区深入挖潜,将二楼207房间400余平方米辟作孵化基地的放飞区,由园区管理者亲自指导创业大学生的日常经营工作,对孵化基地进行了扩容,另一方面,我们着眼入驻企业,与每一个企业签订置换协议,通过给企业房租或其他方面优惠等形式,发动所有入驻企业配合我们一道承担起实习实训专业人才这样的一个任务,实现了业户资源为我所用。基地扩容工作自实施以来,取得了很好的成绩,形成了专业化培训资源与业户资源共同发力,全方位培才育人的良好运营机制。虽然我们专门用于人才集中孵化的基地面积只有1500平方米,但是通过园区企业上下总动员的形式,使园区处处都成为了创意100的人才孵化的平台,孵化基地规模一举扩展到园区全部的23000平方米,人才培育工作取得了突破性进展。

二、注重实用,精心组织大学生产业培训工作开展

众所周知,发展文化创意产业,人才是关键。文化创意产业本身就是一个设计产业,一个版权产业,他是靠人的创造能力和创意作品来产生价值。所以说他对人才的需求,对人才的综合素质的要求是很高的。比如,设计师要懂设计,懂材料,懂安装,要有实践操作经验。但目前的情况是:设计类大学生因为缺乏实战经验很难找到合适的工作,而设计企业又苦于开出高薪也招不到急需的人才。这之间出现了矛盾。怎么办?对此,创意100的解决方案就是:人才培训中特别注重实用性培训。为此,园区从对现有师资力量进行了进一步充实,打造了由诸多在国内外久富盛名的专家组成的一流指导团队,大学生在这里可以与大师零距离接触,直接学到与社会发展同步的,最新最实用的技术与知识,然后,在孵化基地的安排下,到全园区80余家实训企业进行轮流现场操作演练,直接面向市场检验培训成果。通过全方位的理论培训和实战强化训练,受训的大学生仅用3-6个月的时间,就学习和掌握了相当于在普通企业干2年才能获得的实践经验,短时间内实现了素质的大幅提升。

孵化结束后,基地又马上兵分两路:一路与市、区两级人才交流中心进行对接,把人才孵化的信息传递到劳动就业市场,为有需求的用人单位推荐优秀的专业人才,帮助就业;一路是针对有创业要求的大学生进行全方位扶持,帮助人才开展自主创业,使人才能够各取所需,顺利进入市场,参与到文化创意产业的发展建设中来。

三、辅助创业,积极制订并落实大学生创业优惠政策

为了帮助大学生实现成功创业,孵化基地近年来还从园区实际出发,不断制订并落实了若干鼓励大学生创业的优惠政策。如:大学生入驻创意100享受房屋免租期补贴;帮助申请无息贷款;按有关规定予以项目无偿资助和扶持等,推进了人才孵化成功的进程。

园区还充分发挥信息资源优势与前端产业优势,在园区内成立中介机构,积极为大学生创业做好中介服务,通过“创意设计企业为工业制造企业免费提供设计”等方式,创造机会为两个产业牵线搭桥,使创意设计真正做到了为工业制造服务,实现了我们建立平台的初衷——让创业的大学生用最小的代价,最大程度地参与市场运营。

通过孵化基地的长期不懈努力,到目前为止,基地已成功扶持大学生创业人数200余人,孵化大学生创业企业26家,直接带动就业近千人,行业涉及网络传媒、广告艺术、视觉设计、礼品设计等多个领域,并涌现出了诸如瀛森规划、中创未来,硕建筑等一批自主创业名星企业,大学生创业成功率在园区达到了90%以上。

四、狠抓运行,品牌建设成果丰硕

几年来,由于园区孵化基地在抓内部运行,促人才培养方面的工作卓有成效,孵化基地先后荣获“市南区企业支持青年创业加盟单位”、“青岛市十优创业孵化基地”、“全国青年设计创新教育基地”等荣誉称号。在青岛市乃至山东省都具有了较高的知名度与美誉度,受到了政府及社会各界的一致认可,为推进文化创意产业的不断发展进步贡献了自己的力量。

扩展阅读:word版关于印发《山东省实施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和大学生创业园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

关于印发《山东省实施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和

大学生创业园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各高等院校:

为进一步推进我省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和大学生创业园项目的建设和发展,鼓励和扶持更多的大学生自主创业,我们制定了《山东省实施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和大学生创业园项目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各地、各高校要结合实际情况,尽快研究制定本地区、本学校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和创业园的认定管理办法及具体实施细则,并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备案。

附件:山东省实施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和大学生创业园项目管理办法

山东省实施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和大学

生创业园项目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推动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深入实施,促进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大学生创业园(以下简称“孵化基地和创业园区”)项目建设和可持续发展,提高大学生创业成功率,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实施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1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工作的意见》(鲁政办发201*1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发201*16号文件进一步做好普通高等学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鲁政发201*41号)等文件精神,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孵化基地和创业园区建设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政府推动,社会支持,市场导向,统筹规划,整合资源,合理布局的原则,重点扶持一批特色突出、功能完善、承载能力强、具有一定示范和带动效应的孵化基地和创业园区,为创业大学生提供良好的创业环境和孵化服务,努力形成以创业带动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新格局。“十二五”时期,通过重点扶持孵化基地和创业园区引领不少于7万名大学生实现创业,力争实现自主创业l人带动就业5人以上,创办l个企业平均带动就业10人以上的倍增效应。

第三条各地要按照统筹规划的原则,积极开展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和创业园区建设。各孵化基地和创业园区要切实兑现为创业实体提供的各项优惠扶持政策,协助入驻实体落实税费减免、一次性创业补贴、创业岗位开发补贴、小额担保贷款及贴息、创业培训补贴等国家和省出台的创业优惠扶持政策。对已建成并符合规定条件的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和创业园区,可申报省级大学生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和大学生创业示范园,经评估认定符合条件的,按规定给予一次性奖励。

第四条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和省财政厅负责全省创业孵化基地和创业园区项目的组织协调、政策制定、工作指导、考核激励等。各市、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各高校要把该项目作为促进大学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重要内容,统筹规划建设,加大扶持力度,搞好项目实施和管理监督工作。各创业孵化基地和创业园区要进一步完善创业场地、创业设施,落实好扶持大学生入驻创业的优惠政策,进一步丰富创业服务内容,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和运行机制,提高创业孵化和创业服务能力,促进入驻创业实体健康发展。

第二章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和创业园区设立条件

第五条各地要坚持实事求是、因地制宜的原则,组织专家对设立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或创业园的必要性、可行性以及设立运行后的社会经济效益进行严格论证,切实保障创业孵化基地或创业园区建设的科学性和效益性。第六条设立基本条件(一)有固定的创业场地。有一定规模的生产经营场地、办公场地和共享的服务空间,基础设施完善,达到通水、通电、通讯、通路、通燃气、通热力“六通”,具备“即入即开”的条件;

(二)有专门的服务机构。孵化基地和创业园区设立创业服务中心,有一定数量具有相应专业知识、技能的管理服务人员;

(三)有配套的创业服务。能够提供政策咨询、信息服务、项目开发、风险评估、开业指导、融资服务、跟踪扶持等“一条龙”创业服务。建立网络信息服务平台,开展网上咨询、专题讲座,为创业者提供政策、法律、技术、项目、管理咨询服务;

(四)有健全的管理制度。建立完善的创业实体评估准入、财务管理、日常管理服务等规章制度。为入驻创业实体降低门槛,简化手续,提供优质服务,提高创业实体的成功率。孵化基地还应建立创业实体退出机制,孵化期最长不超过3年;(五)有相应创业就业政策扶持。设有为入驻创业实体的房租补贴、经营场地补贴、水电费补贴等创业资助和补贴项目,积极帮助创业实体落实税费减免、一次性创业补贴、创业岗位开发补贴、小额担保贷款及贴息、创业培训补贴等优惠政策;(六)有一定数量的创业实体。入驻创业实体数量达到一定规模,符合当地产业发展方向,产业特色鲜明。第七条主要功能

(一)提供生产经营场地、基本办公条件和后勤保障服务,指导、协助办理开业相关手续;

(二)实施创业项目开发、对接和融资服务,指导协助退出孵化基地的企业,做好迁址、工商税务登记变更等服务工作;(三)免费提供创业培训、创业能力测试、创业指导、政策咨询和信息服务;

(四)开展法律、会计、审计、评估、专利、金融和企业管理、人才培养、战略设计、市场营销等方面服务;

(五)指导、协助落实各项创业就业扶持政策,加强宣传引导,营造创业文化与氛围。

第三章省级大学生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和创业示范园认定管理

第八条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和省财政厅每年一季度开展省级大学生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和大学生创业示范园评估认定工作,每年评估认定一次。

第九条省级大学生创业孵化示范基地认定标准。符合设立基本条件,并达到以下标准:

(一)生产经营厂房面积10000平方米以上(楼字型基地面积5000--10000平方米),以文化创意、新兴产业技术研发应用等为主体的科技含量较高、特色鲜明的孵化基地可适当放宽;(二)入驻大学生创业实体50个以上,吸纳一定数量人员就业;

(三)有为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专门服务的管理机构和相关中介服务机构;

(四)规范使用的大学生创业资金不少于500万元;(五)创业实体有较强的成长性,科技含量高,孵化成功率不低于70%,每年新入驻企业20户以上。

第十条省级大学生创业示范园认定标准。符合设立基本条件,并达到以下标准:

(一)入驻大学生创业实体50个以上,吸纳就业l000人以上,大学生创业实体不少于入园企业总数的三分之二;(二)有综合管理服务机构,能为入驻创业实体提供金方位服务:

(三)规范使用的大学生创业资金不少于800万元,并设立或引进至少一家信用担保机构;

(四)拥有一定数量的高新技术企业,企业成长性好,企业存活率不低于80%;每年至少新增10户以上一定规模企业。第十一条评估认定程序。省级大学生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和大学生创业示范园采取申报、初审、复核、评估、公示、认定的程序进行。

(一)申报。申请省级大学生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大学生创业示范园的单位,应向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出申请;高校设立的孵化基地和创业园区由各高校直接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和省财政厅提出申请。申请提交以下材料:1.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创业园区运行情况报告。主要内容包括本校、本辖区上年度促进大学生创业的各项优惠政策及政策落实情况,创业培训、创业服务开展情况,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和创业园建设、运行及管理情况,大学生创业人数及创业成功率以及创业资金安排使用情况,入驻企业发展情况、经济和社会效益等;

2.服务管理机构和工作人员情况:

3.本校、本辖区大学生创业优惠政策文件、资金安排文件及支出证明等相关材料复印件:

4.入驻基地或园区创业实体名册、创业实体基本信息以及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基地或园区创业大学生典型材料汇编等;

5.《山东省省级大学生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创业示范园认定审批表》。

(二)初审。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财政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符合条件的,报设区的市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财政部门复核。

(三)复核。设区的市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财政部门根据初审意见和报送材料,进行复核,提出复核意见,每年3月10日前各市,各高校符将合条件的报省人力资碌社会保障厅和省财政厅。

(四)评估。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根据申报材料,采取组织专家现场评审等方式进行评估。

(五)公示。对拟认定为省级大学生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大学生创业示范园的,在省级媒体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六)认定。对公示无异议的,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正式行文批复、认定为省级大学生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大学生创业示范园并授牌。

第十二条根据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联合出台的《山东省省级大学生创业引领专项扶持资金管理使用暂行办法》,采取以奖代补形武,对被认定并授牌的省级大学生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和省级大学生创业示范园,根据孵化基地和创业园区的建设状况、创业孵化成功率,入驻创业实体数量、存续期、促进就业人数、实现经济价值等,给予一次性奖励。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也要加大投入,支持大学生自主创业。各高校每年也要安排一定经费用于扶持大学生自主创业,鼓励和扶持大学生开展自主创业实践活动。

第四章监督管理

第十三条省里建立信息统计制度,定期对各地,各高校孵化基地、创业园区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统计调度,通报工作情况。各设区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局要建立信息统计、日常管理,资金扶持、监督考核等制度,加强对孵化基地和创业园区的管理,定期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报告当地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和创业园建设情况及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情况。孵化基地和创业园区要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和基础资料台账,基地内企业数、就业人数。参保缴费、政策兑现、跟踪服务等记录真实、准确、规范。

第十四条各级要结合当地实际,研究制定本地区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和创业园的认定管理办法,并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备案。加强大学生创业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坚持专款专用。对违反资金管理规定,随意变更使用范围或挪用专项资金的单位,按有关规定作出严肃处理。

第十五条省里定期组织开展省级大学生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创业示范园绩效考评,考评结果作为省级一次性奖补资金的主要依据。对考评不达标的,进行限期整改,经整改仍不能达标的,取消其省缎示范资格。

第五章附则

第十六条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财政部门可根据本办法,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

第十七条本办法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财政厅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本办法自下发之目起执行

附件:《山东省省级大学生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创业示范园认定审批表》。山东省大学生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创业示范

园认定申请表

申报单位(盖章):填报日期:年月日

名称负责人(联系人)联系电话注册时间地址产权归属建设投入万元占地面积资金□新建可容纳入驻组建方式□改建实体个数实体个数(选择打√)从业服务人员人员数量数量类型(选择打√)□门面□楼宇□市场□加工提供服务□政策咨询□信息服务□项目开发□风险评估□开业指导(选择打√)□租金减免□跟踪扶持□融资服务□专题讲座□其他服务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初审意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复核意见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评估认定意见(盖章)年月曰(盖章)年月日(盖章)年月日

县(市,区)财政局初审意见市财政局复核意见省财政厅评估认定意见(盖章)年月日(盖章)年月日(盖章)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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