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展微型企业工作的情况报告
立足统筹城乡,大力发展微型企业
梁山街道办事处主任杨长平
为了充分发挥微型企业在转变经济增长方式、优化产业结构、推动创业致富等方面的积极作用,梁山街道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立足统筹城乡谋发展,按照“以创业促就业”的方针,通过激发群众的创业热情,加大政策宣传促进各种生产要素优化组合,增加就业机会,着力缓解社会就业压力,大力发展微型企业,促进本街道企业大发展、经济大繁荣。
全街道201*年共申报成功微型企业177个,带动就业1779人以上,其中有11个微型企业被评为县优秀微型企业。从201*年至201*年以来,累计申报成功微型企业210个,带动就业2310人以上。
一、主要工作措施
根据市企业办和县微型企业发展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本街道实际工作,具体做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高度重视发展微型企业的作用,明确微企工作目标去年市委三届七次全委会,把大力发展微型企业纳入“十大民生工程”之一,今年召开的市委三届九次全委会又站在发展的高度提出了“缩差共富,实现共同富裕”的宏伟目标,其中大力发展微型企业是缩差共富,实现共同富裕的重点工作任务和推进措施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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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道党工委、办事处高度重视微型企业的发展,深入学习市委三届九次全会关于缩差共富的精神,按照县委、县政府扩城、强业、富民的发展思路,结合县“五个建设年”和梁山街道“八区建设”及“1258”工作目标,街道办事处以201*18号文件形式下发了关于印发《梁山街道发展微型企业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召开了微企发展工作会议,对照县政府下发的工作目标,按照村、社区进行分解落实,进一步明确微企工作的分工和职责,搞好协同作战,分工合作。
(二)、加强政策宣传引导,激发微企创业激情。
一是利用媒体、报纸、宣传车、各种会议等形式,加大创办微型企业政策宣传力度,同时通过村、社区组织符合条件的“九类人群”进行知识讲座、政策培训,使民众对微型企业家喻户晓,激发民众的创业激情。
二是各村、社区对大中专毕业生、复员退伍军人、下岗失业工人、文化旅游创意人员、农转非人员、返乡创业农民工等“九类人群”创业意愿进行了走访摸底,掌握第一手资料。根据他们的创业意愿和市场需求,积极引导,鼓励他们申报创办微型企业,特别是第三产业创业项目。
(三)创新微企工作机制,营造良好创业环境
为了促进微型企业发展,我市对微型企业定制了“1+3+3”扶持模式:“1”就是一名带头人出点资金,成立微型企业。第一个“3”就是3条扶持政策,即政府财政补助、银行贷款、税收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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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第二个“3”是指3个平台,包括培训平台,与龙头企业对接的平台、创业的平台。我街道立足“梁山八区建设”,按照“1+3+3”的帮扶模式,结合我街道打造“商贸金融富集区”的目标,注重优化环境,营造招商、亲商、爱商的大环境,努力营造出了“放手、放胆、放开、放心”的微企创业氛围。
(四)、落实国家优惠政策,建立企业联动帮扶制度,一是全面落实国家优惠政策。为了让微型企业发展一家,存活一家,发展一家,带动更多家,实现以点带面,遍地开花,我街道从改善服务态度入手,主动帮助返乡农民工、下岗失业工人、大中专毕业生等发展微型企业,提高服务质量和办事效率,对微企进行规范化管理,加强市场监管,积极为申报成功的微型企业办理一次性补贴、给予贷款贴息和减税提供帮助。二是建立企业联动帮扶制度。建立领导联系微型企业、街道干部帮扶微型企业、优势企业与弱势企业“一对一”帮扶的三级微型企业联系帮扶制度,建立企业服务联系卡,完善联系制度,对有一定经营规模、有发展潜力的微型企业进行“一对一”的企业帮扶,有力地促进了微型企业健康发展
(五)、强化考核,逗更奖惩。
街道对微型企业发展纳入年度考评,每年由财政安排专项资金用于辖区内优秀企业的表彰和奖励,以推动微型企业快速发展,今年有11个微型企业被评为县优秀微型企业。同时,将微型企业发展目标任务纳入年终对村、社区的综合目标考核,对完成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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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社区给予奖励,对帮扶成效显著的单位或个人给予工作奖励,驻村、社区干部随村、社区考核。
二、微企工作下一步打算
(一)加强规范引导,优化产业结构。
温家宝总理12月14日下午在中南海国务院会议室听取熙来书记、奇帆市长汇报后作了重要指示。温总理在充分肯定重庆取得很大成绩的同时,强调支持微型企业发展具有战略意义。他指出:“微型企业发展的方向应该以服务业为主,包括生产服务、生活服务,包括高新科技、创新企业。”因此,今后我们将进一步加强微型企业的规范引导,加强服务业类型的微型企业的创办,切实转变经济增长方式、优化产业结构。
(二)立足统筹城乡发展,做好微型企业谋篇布局。发展微型企业其目的就是要以创业带动就业,为更多的人提供就业岗位,实现增收致富。要真正进一步实现缩差共富,必须坚持统筹城乡发展这条主线,我们将以“梁山八区建设”为抓手,充分发挥区域优势,结合八角丰胜园打造、清都新农村建设、石马山文化中心建设等重点工作,引进和创立一批休闲生态旅游服务产业、特色农副产品加工、文化创意等微型企业。另外梁山街道将积极与县级相关部门衔接,争取在上八和大福村建立微型企业创业基地。统一返租场地进行基地建设,微型企业按标准、有条件,有序入驻,其它优惠政策仍按市、县相关文件精神执行。从而实现以城带乡,共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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扩展阅读:关于我市微型企业发展情况的调研报告
关于我市微型企业发展情况的调研报告
市人大财经委、常委会预算工委课题组
为了协助市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我市微型企业发展情况的报告,进一步推动市委三届七次全委会关于大力发展微型企业工作部署的贯彻落实,4月18日,由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胡健康任组长,部分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市人大代表、市人大专门委员会和常委会工作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调研组集中听取了市工商局、市财政局、市人力社保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金融办、市经济信息委等20个部门和金融机构的工作情况汇报;4月19日至21日,调研组分组赴涪陵区、九龙坡区、巴南区、永川区、綦江县和武隆县对我市微型企业发展情况进行了调研。调研组实地查看了部分微型企业和微型企业孵化园情况,听取了区县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关于微型企业发展情况的汇报和部分微型企业业主的意见和建议。在此之前,市人大财经委、常委会预算工委到部分区县对微型企业发展情况进行了调研,并和部分微型企业业主进行了座谈。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成效201*年下半年以来,市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区县各级党委和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市委的决定,按照“以创业促就业”的发展要求,强化责任,加强引导和扶持,一手抓加快发展,一手抓规范巩固,全市微型企业发展取得了良好开端。
(一)发展速度快,效果明显
从201*年6月市政府《关于大力发展微型企业若干意见》出台以来,全市微型企业发展按照“边试点、边完善、边深化”的工作思路,全面启动了微型企业发展工作,从半年多的时间看,试点效果明显,总体发展情况良好。截止201*年4月底,全市共发展微型企业17391户。其中,201*年发展10409户,今年以来发展6982户。
创业积极,带动就业效果明显。市政府微型企业扶持发展政策确定的九类人群创业积极,带动就业态势总体较好。全市微型企业共解决就业人员125713人,平均每户从业人员近8人,从业人员以下岗失业人员、返乡农民工、大中专毕业生为主,占“九类人群”总数的76.99%。今年以来已通过工商所初审34367人,已培训24709人。
“九类人群”创业具体情况见下表(截止201*年4月底)
扶持对象大学毕业生户数2776所占企业数量(户)百分比%15.下岗失业人员返乡农民工“农转非”人员三峡库区移民残疾人城乡退役士兵文化创意人员信息技术人员55675047129174762710902248331.928.97.44.33.66.21.30.5涉足行业多元化,发展特色明显。申办的微型企业在一、二、三产业都有分布,行业主要集中在农林牧渔业、商业批发和零售业、加工制造业、住宿餐饮业,重点扶持的文化创意类、信息技术类行业占比较低。各区县注重结合本地产业特色,推进微型企业发展。如永川区结合产业定位,确定了发展商贸物流、职业教育微型企业孵化园总体规划,按照“高、中、低”层次,建立了重庆文理学院大学生微型企业创业园、和旺物流、三教铸造、金龙蔬菜种植、五间瓜菜种植等五个微型企业创业基地,现已入驻微型企业84户;大足县围绕“旅游创意、现代五金、聚光光伏、生态农业”四大产业,分类规划建设具有发展潜力的微型企业集群;綦江县依据产业发展规划,引入特色产业及其相关配套产业的微型企业入驻孵化园,创建了从事文化创意的枫丹风情街微型企业孵化园和以生产齿轮与汽车配套产品为主的微型企业创业园;九龙坡区(含高新区)大力发展文化创意和信息技术产业的微型企业,使文化创意和信息技术产业在微型企业中的比例占50%以上。总的看,全市申办的微型企业开业率达到93.11%,发展情况良好,部分企业已经开始实现了盈利增收,特别是重点扶持的文化创意类、信息技术类行业虽然处于起步阶段,但部分企业发展势头喜人。
全市微型企业行业分布情况见下表(截止201*年4月底)
从事行业农林牧渔业2制造业5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业商业批发和零售业4住宿和餐饮业4租赁和商务服务业6文化创意、体育、娱乐业居民服务1其他行业31237.21096.33041.71015.81347.759434.25823.325214.5户数335所占企业数量(户)百分比%19.(二)扶持发展政策体系初步形成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发展微型企业的若干意见》确定了“十二五”期间全市微型企业发展10万户,解决就业50万人的总体目标。各区县结合实际,按照市政府的总体要求,出台了本地的实施意见,将微型企业发展纳入“十二五”规划之中,确定了本地发展微型企业的长远目标和年度工作目标。与此同时,各类配套政策及时跟进,市政府出台了《重庆市微型企业创业扶持管理办法(试行)》、《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对微型企业进行后续帮扶指导的实施意见》和《重庆市微型企业创业扶持贷款及担保管理暂行办法》3个配套文件,有关市级部门、金融机构和社会团体根据各自职能,结合实际,分别制定和细化了扶持微型企业发展的10余个相关配套政策。目前,全市微型企业发展基本形成了以市政府大力发展微型企业的若干意见和配套政策为主体,各区县出台的实施意见和有关市级部门、金融机构和社会团体制定的实施细则为补充的政策体系。巴南区、涪陵区、綦江县等区县结合本地实际情况,研究制定了更加优惠的财政扶持政策;市移民局、市民政局、市妇联、涪陵区等部门和区县还大胆探索,将有利于微型企业发展的有关政策加以整合,给微型企业发展注入了新动力。
(三)加强服务监管,促进微型企业健康发展1.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
一是市和区县都成立了微型企业发展领导工作小组。市政府成立了由两位副市长分任正副组长,有关副秘书长及市工商、财政、税务、人力社保、金融等20个部门和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市微型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各区县政府均成立了微型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部分区县将微型企业发展办公室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确保了工作的落实。
二是明确分工,协调推进。市政府根据微型企业发展的总体任务和工作目标,结合有关成员单位的职能,将目标任务分解到各有关部门和全市各区县,建立起由市工商局牵头协调,市级部门和区县上下联动的工作推进机制;同时,市政府加强了对各区县、市级有关部门发展微型企业情况的督查,并将督查情况通报。部分区县实行了对微型企业发展协作部门的考核制,对各乡镇街道重点考核微型企业的出生率和存活率,对区县级相关部门、金融和担保机构重点考核扶持政策的执行率。市和区县都建立了微型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会议制度和工作推进会议制度,适时召开办公会,及时交流、分析实施情况,协调解决微型企业发展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2.广泛宣传,扩大微型企业发展扶持政策的知晓面围绕扩大宣传,激发创业,全市开展了形式多样、各具特色的宣传活动。市政府举办了首批微型企业发照仪式,并召开了微型企业发展工作座谈会;市微企办撰写了微企发展政策解读,利用重庆卫视、华龙网、人民网、市政府公众信息网、重庆日报等媒体的专题访谈和专版大力宣传,入大学、进园区开展了一系列微型企业创业指导活动。各区县也采取多种形式宣传发动:一是依托电视、报刊、咨询活动等载体全方位、不间断、多渠道广泛宣传。如九龙坡区在大学生和文化创意产业集中的地区、在农转非人员居住集中区、在流动人员集中区等地分区域举办了多期微企发展政策讲座;巴南区散发了宣传资料3万余份,在《巴南报》等媒体上解读微企发展政策,发通讯报道30余期;涪陵区在区电视台、电台开辟专栏,定期通报微型企业发展情况,答疑解惑创业者关心的热点和难点问题,接受政策咨询8000余人(次),发放宣传单9000余份;武隆县散发宣传资料7000余份,发送短信3万条,接受现场和电话咨询11258人次。二是建立微型企业创业指导站宣传引导。目前,全市各区县都在工商所、镇和街道所在地建立了微型企业创业指导站,在40余所高校成立了大学生微型企业创业指导站,市妇联在部分区县指导设立妇女小额担保贷款指导站,为辖区创业人员提供政策咨询、释疑解惑、指导创业申请等服务。三是报道典型事例,激发创业热情。如綦江县推荐了2户从事文化创意行业的微型企业接受重庆晨报“民生十条进行时”栏目专访,整版报道了微型企业的创业事迹,得到了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九龙坡区“重庆寅月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法人代表胡音,得到了黄奇帆市长亲手颁发的全市首个微型企业营业执照,各主流媒体进行了跟踪报道;永川区为12家微型企业在《永川日报》等媒介上免费宣传了10期。
3.财政扶持专项资金拨付到位,审查支付和使用管理规范有序。市财政出台了财政补助资金市与区县承担比例和对微型企业实施财政扶持政策的相关文件,区县政府细化了落实财政配套资金办法,确保财政扶持专项资金及时足额拨付到位。各级政府微企办、工商、财政、纪检监察、银行等部门协同配合,对微型企业财政补助资金的发放和使用全方位监管,较好杜绝了审查把关不严、随意性大以及恶意骗取、套取财政扶持资金的情况。截止201*年4月底,全市微型企业注册资金共计17.09亿元,市财政补助资金4亿元,区县财政补助资金0.94亿元。
4.规范引导,扶上马送一程。各地坚持发展与规范并重的原则,引导微型企业规范发展,为微型企业发展提供全程服务。
一是搞好培训,提高创业能力。各区县微企办在试点期间,主抓以提高申请人创业能力为目的,开展政策解读、项目选择、担保贷款、企业管理、市场营销、合同签订及风险的规避、员工聘用与社会保障、工商税务知识、创业实例分析、创业投资计划书制作及答辩等内容的培训,重点指导微型企业早日开张营业。
二是创新发展帮扶方式,多办实事。各地在发展微型企业进程中,注重调动各方参与的积极性,不断创新扶持发展微型企业帮扶措施。第一,建立领导帮扶制度。如涪陵区、大足县、云阳县等许多区县都建立了县级领导联系微型企业制度,定期深入企业走访,全程跟踪和扶持。第二,人大代表助推微型企业发展。南岸区、永川区、綦江县、大足县等区县人大常委会制定了人大代表助推微型企业发展制度,切实为微型企业排忧解难,微型企业发展快速打开局面,如市人大代表、綦江县县委书记联系的綦江县印象版画公司发展势头良好,目前已经同贵州习酒集团结成战略联盟,共谋发展,开业至今,营业额每月已经达到100万元。第三,部门协作,结对帮扶。市民政局搭建“退役士兵自主创业结对帮扶专家智囊团”,市妇联组织市女企业家协会、市女专家协会等女性团体的女企业家、女专家与微企创业者结对,綦江县组织108名私个协会员定点联系108户微型企业,积极开展“传帮带”活动,提高了创业者的自主创业能力;巴南区委统战部、工商分局、工商联积极构建商会、大企业“双带动”工作平台,通过以商招商、结对帮扶,把微型企业发展建立在会员企业的产业链条和配套项目上,使其从成立到成长阶段的全过程都享受到保障性服务,目前已带动了47户微企发展。如该区的重庆井扬子茶艺发展有限公司,在区龙头企业重庆茶业集团的帮扶下,经营很快进入正轨,解决了5人就业,月纯利润达到5万元。第四,政府采购商品或服务向微型企业倾斜。市工商局切实发挥职能作用,在职能部门中率先确定工商系统除必须实行政府采购的商品或服务事项外,优先委托符合条件的微型企业采购商品服务。如永川区目前已经在5户微型企业采购价值6万余元的电脑配件、办公用具等产品。第五,广泛成立微型企业协会,搭建微型企业交流平台。通过协会平台,进一步沟通了微型企业之间、微型企业与政府之间、政府职能部门之间的关系,有效提高了微型企业的成活率,助推了微型企业的健康发展。
二、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在调研工作中,调研组也发现有些地方的微型企业发展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
(一)对扶持微型企业发展的重要性认识有待进一步提高
部分区县和部门对发展微型企业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认识不足,看重发展大中型企业、忽视微型企业的偏见依然存在,主要表现在:有的区县和部门同志对微型企业发展信心不足,担忧财政扶持资金“打了水漂”。一些区县对本区域微型企业发展指导、服务不力,有的不重视微型企业发展扶持政策的宣传,导致部分群众对微型企业扶持发展政策解读不全面,有的对微型企业扶持发展定位研究不够,部分适宜发展传统行业的片面追求发展技术含量高的产业,而部分适宜发展重点行业、特色产业的,由于政策制定、产业引导缺乏针对性,导致微型企业发展呈现出普遍化、大众化、一般化的特点。一些部门没有认识到微型企业发展是一项长期性和全局性的系统工程,缺乏协调配合,致使制定的扶持政策措施相互衔接配套不够,或者尽管也出台了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促进微型企业发展扶持政策的措施,但是一部分政策只停留在文件层面。有的金融机构认为贷款给微型企业风险大,不愿意贷款给微型企业。
(二)提高微型企业存活率任务艰巨
一是微型企业创业热情与创业能力之间的差距凸显。各区县创业者的创业热情普遍高涨,但从已开业的情况看,创业者文化水平普遍较低,真正具有一技之长的人比较少,存在部分创业者准备不充分,对市场考察不细,项目选择仓促,实际营业中遇到问题显得束手无策的情况,甚至出现一小部分创业者尚未开业就感到不适应所选项目要求转项目的现象,极大削弱了微型企业的存活能力。二是部分微型企业产业结构不优,技术含量低,缺乏发展潜力。从微型企业发展行业分类来看,从事信息和文化创意等新兴行业少,从事传统经营行业的较普遍,与已经存在的经营户行业雷同,竞争力明显偏弱。三是部分微型企业经营管理方式粗放。很多微型企业是家庭作坊式生产,出资者参与劳动经营,没有正式的组织,企业运转基本程序管理知识欠缺,极大影响了企业的生存周期。四是微型企业经营场所条件普遍较差,很多机械加工制造企业使用的是被淘汰的生产设备,存在着一定的安全隐患,严重降低了其抗风险的能力。
(三)促进微型企业发展的政策还不够完善,落实不够到位
1.微型企业发展融资贷款渠道依然不畅通。市工商局的调查统计显示,在接受调查的8650户微型企业中,有贷款意愿的达4039户,但截至201*年3月底,获得贷款的仅有59户(其中小额担保贷款51户,微型企业创业扶持贷款8户),仅占有贷款意愿的1.46%,可见微型企业融资难度之大,微型企业发展融资“瓶颈”依然存在。主要表现在:一是部分地方开户难。部分银行认为微型企业注册资金少,收益低,开户增大工作量,后续事务多,户头量过多影响账户清查等为由拖延企业开户时间或者拒绝为企业开户。有的区县反映,个别银行规定每天只能给一户微型企业开户,导致很多企业等待开户时间长而不能尽快创业。二是微型企业无抵押物或者担保难获贷款。从微型企业自身讲,一方面是发展才起步,本身规模极小,固定资产较少,无足够抵押物,难以获得贷款;另一方面,企业要办理一笔财产抵押,需要办理的手续复杂,涉及许多职能部门,无形增加了企业融资成本。三是可融资额度太少,难以满足微型企业资金需求。按照现行规定,微型企业可以获得注册资本金的50%以内的额度,且最高不超过5万元,贴息时间一年,许多企业觉得金额少,不能真正解决融资难的问题。截止目前,在调查的区县中,有贷款意愿的微型企业还是比较多,但有的区县至今还没有一户微型企业获得银行贷款。
2.财政补助资金拨付方式有待改进。由于微型企业设立登记和财政补助资金拨付先后顺序的问题,出现一些微型企业在企业注册登记后即刻将自有资金提现或者转账取出,还有的企业因为程序复杂未能使用上财政补助资金的情况,不仅大大降低了财政补助资金使用效益,而且也不利于财政补助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
3.税收扶持政策亟待完善。一是全市缺乏统一的微型企业税收征管标准和规范。目前,全市税务部门对微型企业存在两种税收征管方式,有的区县用有限责任公司、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的标准来对微型企业征税,严格适用查账征收,有的区县按个体工商户核定征收。二是微型企业业主普遍反映,现行微型企业税收政策帮扶作用弱。主要表现在:一是对微型企业进行查账征收的,要求企业建账并按时申报,建账和申报就只能请专业会计,导致经营成本增加;二是微型企业税收实行先征后返,申报时间长、程序较复杂,占用了企业有限的经营资金;三是税收优惠额度太小,大多数微型企业上税总额不大,留存部分少,多数企业不愿申报税收优惠。
4.各类帮扶政策叠加作用发挥不够好。目前,除市政府出台的扶持微型企业发展的政策外,还有很多政策也涉及微型企业的发展,但现阶段这些政策分散于各部门,导致政策资源未形成合力,叠加作用发挥不好,聚焦效应未显现。
三、进一步推进微型企业发展的几点建议
针对调研中发现的问题,按照市委三届七次全委会提出的目标和任务,提出以下工作的建议。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建立各级政府大力扶持微型企业发展的长效机制
发展微型企业是市委、市政府十大民生工作之一。大力发展微型企业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民生为本的重要举措。各级政府及其部门、有关金融机构要进一步深化认识,要坚持以民生为导向的发展观念,把思想统一到市委三届七次全委会确定的大力发展微型企业的决定上来,切实抓好微型企业发展工作,增强经济社会活力,形成经济社会良性发展的局面。
1.进一步加强政府对微型企业发展的领导,健全领导组织体系。要强化区县政府是微型企业发展工作第一责任人意识,政府一把手要亲自抓。市和区县微型企业发展领导工作小组要总结经验,就放宽微型企业发展扶持对象范围等重大问题及时研究解决。要加强微型企业发展牵头部门力量,赋予其更强有力的统筹协调职能。要进一步落实工作经费,全面加强对微型企业发展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综合管理。
2.正确处理好三个关系,确保微型企业健康发展。第一,处理好加快发展、目标考核与实事求是、健康发展的关系。由于认识、区位、交通、资源等的不同,各地微型企业发展难免有快有慢,要根据各地发展的实际情况,分类指导,科学设定发展目标和考核目标,将微型企业纳入常态化的发展轨道。第二,处理好一般行业与重点扶持行业的关系。微型企业产业结构不优、技术含量低是其普遍特征,但是它具有创业成本低、就业弹性空间大、成果见效快等优点。因此,发展微型企业要实事求是,因地制宜,既要重视扶持发展传统产业,以吸纳更多的失业人员和贫困人口,使其有机会就业和参与发展,缓解就业压力,增加群众收入,推进城乡统筹,同时又要给予成长性较好、有发展前景的企业重点扶持和培育。第三,处理好监管与服务的关系。一方面要优化微型企业发展的环境,进一步简化办事程序,在税收、贷款等方面“放水养鱼”,减少对微企生产经营活动的政府干预,另一方面要按照微型企业发展的“三不”原则,严把初审、培训、评审、巡查、年检、变更注销、查处等“八关”,建立好微型企业信用监管平台,形成微型企业信用监管体系,确保监管到位。同时,各级政府及其职能部门在扶持微型企业发展过程中,也要重视对微型企业安全生产和依法缴纳就业人员社会保障费等的监管,使其能够健康成长。
3.下大力气促进微型企业可持续发展。要提高微型企业“存活率”,关键在提升微型企业发展水平和质量,增强其可持续发展能力。第一,进一步加大培训力度。在继续加强前期以提高申请人创业能力等内容的培训基础上,应针对当前微型企业发展存在的问题加强有针对性的培训,进一步强化政策解读,将工商税收、融资担保、品牌打造等财税金融管理知识纳入培训环节,帮助创业者提高管理水平,掌握必备的金融和税收知识;同时,对已经发展起来的微型企业,要通过各种方式的培训,着力提升创业者企业运营管理能力,使其成为具有创业经验和较强经营能力的企业家。第二,进一步强化产业引导。要依据本地区主导产业规划,加大创业引导力度,不断适应“十二五”期间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及调整优化经济结构的战略要求。要按照把微型企业发展成为中小企业群的构想,帮助微型企业打造与大企业和市场之间沟通和联系的平台,探索在工业园区成立微型企业孵化中心,引入特色产业及其相关配套产业的微型企业入驻孵化园,培育一批产业集群,打造一批名牌产品,形成一批有特色的微型企业产业园,争取做大做强一批微型企业。
(二)进一步优化扶持微型企业发展的政策,保障政策落实
要切实按照市政府《大力发展微型企业若干意见》的要求,加快完善促进微型企业发展的扶持政策,扎实推进微型企业发展扶持政策的落实。
1.加大落实财政扶持资金的力度。各级财政应将扶持微型企业发展补助资金纳入年初财政预算,以保证财政补助资金足额均衡到位;同时,财政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改进财政补助资金拨付方式,优化资金拨付流程,进一步加强资金监督管理,提高财政补助资金的使用效益。
2.加快落实贷款和担保扶持政策。各级政府要督促有关金融机构和担保机构按照《重庆市微型企业创业扶持贷款及担保管理暂行办法》的要求,细化相关规定,研究出台微型企业贷款和担保的具体操作文件,提高银行从业人员和担保机构办理微型企业贷款及担保业务的积极性,确保扶持微型企业的融资担保政策得到落实。
3.切实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微型企业的税收征管,要本着大力扶持、符合法规的原则,分类科学制定有利于微型企业发展的税收征管方式。对规模较小、不具备查账征收条件的微型企业,规定一定的免税年限,超过免税年限后比照个体工商户税费核定办法实行定额征收;对规模较大、管理较规范的微型企业,积极督促建账,改善财务管理,待其财务管理制度健全时实行查账征收。
4.进一步整合各类帮扶政策。各级政府应从扶持微型企业全局出发,将各类符合支持微型企业发展的所有政策资源如就业及再就业政策、三峡移民政策、复员退伍转业军人就业政策、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政策、妇女创业政策等加以整合,充分发挥政策叠加效应,放大政府扶持微型企业发展资金的使用效益,增强微型企业发展实力和活力。
5.争取国家给予我市微型企业发展更多的支持。市级有关部门和金融机构要加强向国家的汇报和信息反映,大力宣传重庆微型企业发展的亮点,争取国家给予我市微型企业发展更优惠的财税扶持政策。(三)加快法制建设步伐,促进微型企业健康发展为把微型企业发展纳入规范化和常态化轨道,要及时总结各地的好经验,结合本市实际,加快制定《重庆市微型企业促进办法》。要在办法中明确微型企业的法律地位、权利和义务,强化各级政府扶持发展微型企业的责任,将现行的财政、金融、税收优惠政策、创业培训等以政府规章的形式给予明确,为微型企业健康发展提供法律保障。
(执笔人:蒋德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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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展微型企业工作的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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