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第八次福建省民事审判工作会议上的总结讲话(难得收集)
在第八次福建省民事审判工作会议上的总结讲话马新岚副院长同志们:
第八次全省民事审判工作会议,经过全体与会同志的共同努力,完成了既定的议程,今天下午就要圆满结束了。受省法院党组的委托,我对会议作简要总结,并就贯彻落实会议精神和当前需要抓好的有关工作,讲几点意见。
一、会议的基本收获
这次会议是在全省上下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和省第八次党代会精神,努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全面推进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的重要时刻,省法院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会议传达学习了第七次全国民事审判工作会议精神,回顾总结了六年来全省民事审判工作的成绩和经验,表彰了一批省级优秀人民法庭、人民陪审员工作先进集体和优秀人民陪审员,研究部署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民事审判工作任务。省委、省人大的领导十分关心重视司法审判工作,省委副书记王三运,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鲍绍坤,省人大副主任曾喜祥,省检察院检察长倪英达以及有关部门的领导亲临会议指导。会上,王三运副书记和鲍绍坤书记代表省委发表了重要讲话,陈旭院长作了题为《按照公正高效权威的要求全面加强民事审判工作,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有力司法保障》的重要讲话,张化林副院长就当前我省民事审判实践中应当注意的若干问题作了强调,莆田、福州、漳州、南平、泉州等五个中院和厦门海事法院的负责同志做了大会发言,厦门、三明、龙岩、宁德四个中院做了书面交流。
两天来,与会同志认真学习,深入讨论,交流探讨,建言献策。大家普遍认为,省委王三运副书记和鲍绍坤书记的讲话,高屋建瓴,总揽全局,抓住精髓,要求明确,为我省民事审判工作指明了方向,充分体现了省委对民事审判工作的高度重视和寄予的厚望;陈旭院长的讲话,主题突出,切合实际,客观全面,与时俱进,具有很强的理论性、实践性和针对性,是全省民事审判工作的规律总结和新的动员;张化林副院长的讲话,有指导性和可操作性,解决了长期以来在民事审判工作中带有共性的一些重要问题;大会表彰的先进典型和交流的经验,是多年来我省民事审判工作成果的展示,为进一步加强民事审判工作提供了有益的借鉴。
与会同志认为,这次会议虽然时间不长,但领导重视,安排紧凑,主题鲜明,内容丰富,指导性强,意义深远,会议开得很成功,达到了预期的目的。一是认清了形势,找准了定位。通过学习王三运副书记、鲍绍坤书记和陈旭院长的重要讲话,大家对新时期民事审判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有了进一步的认识,从而增强了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与会同志认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要在共建中共享,在共享中共建,人民法院就不仅是和谐社会的建设力量,更是和谐社会的保障力量。随着海西建设的又好又快发展,统筹兼顾各方面利益的任务将越来越重;随着社会利益格局的日益多元化和复杂化,越来越多的矛盾纠纷将以民事案件的方式进入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工作也将担负着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加重要的历史使命和政治责任。大家表示,要从更高站位、更高起点、更高标准、更高要求上充分认识新时期民事审判工作职能,准确定位,主动融入,不辱使命,充分发挥民事审判工作在保护人民利益、化解社会矛盾、调节经济关系、维护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中的重要作用。二是增强了理念,明确了方向。在学习、讨论和交流中,大家对王三运副书记、鲍绍坤书记和陈旭院长在重要讲话中阐明的新时期民事审判工作的指导思想、总体要求、工作任务及必须继续坚持的基本经验有了进一步的领会理解,特别是对民事审判工作中必须坚持的服务大局、司法公正、司法效率、司法为民、司法民主、司法和谐、司法统一、党的领导等重要理念,对“能调则调,当判则判,调判结合,案结事了”的目标要求,对建立公正、高效、权威的民事审判制度,有了新的共识。大家表示,要切实增强民事司法理念,把握民事审判规律,创新柔刚相济的方法机制,探索新的工作格局,盯住“案结事了”目标,以优质的司法服务为民护民,以公正及时的调判彰显公平正义,按照王三运副书记的要求,真正在坚持公平正义上、在提高工作效率上、在切实方便群众上下功夫、见实效。三是坚定了信心,振奋了精神。大家感到,在“四个深刻”的新时期,民事审判工作虽然面临着许多挑战和困难,但也面临着新的发展机遇。随着国家法治建设步伐的加快,人民群众依法维权意识的不断增强,民事审判工作的有利条件也会越来越多。特别是有各级党委的领导和人大的监督,有政府、政协和各有关方面的关心支持,有多年来创造和积累的丰富经验,有一支经受住锻炼和考验的民事审判队伍,我们的民事审判之路会越走越宽,民事审判的公信力和影响力会进一步扩大,民事审判工作会真正有为有位有威。大家表示,要抓住机遇,乘势而上,开拓进取,克服困难,振奋精神,扎实工作,推动民事审判工作新发展,为科学发展、构建和谐、服务海西提供有力司法保障,不辜负党和人民对我们的期望。
二、要切实把会议精神落到民事审判工作的实处
这次会议的内容十分丰富,涉及许多政策和措施,是我省民事审判事业发展历程中的一次非常重要的会议。大家回去以后,要尽快抓好会议精神的传达学习工作,切实将广大法官的思想认识统一到会议精神上来,真正把省委对全省法院的要求和省法院的部署转化为各级法院和广大法官的自觉行动。同时,要向当地党委汇报好这次会议的精神,特别是王三运副书记、鲍绍坤书记和陈旭院长的重要讲话精神,汇报好贯彻落实会议的思路和意见。
学习贯彻会议精神,关键在于狠抓落实。各级法院要结合本地实际,切实采取有效措施,保证会议精神真正落到民事审判工作的实处。一要着力在服务大局上抓落实。围绕大局、服务大局,是做好民事审判工作的基本原则和经验,也是民事审判工作的重要职责与使命。各级法院要牢固树立大局意识,紧紧围绕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推进海西建设的大局,认真履行民事审判职能,为经济社会的又好又快发展,创造公正、高效、权威的法治环境。要将大局意识内化于审判活动和法律适用中,善于运用政治智慧和法律思维,妥善处理各种新类型和疑难争议,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增进服务大局的实效。二要着力在案结事了上抓落实。定纷止争、案结事了,是民事审判工作追求的目标。各级法院和广大法官要始终坚持正确的纠纷解决观、维护稳定观和司法权威观,妥善处理好婚姻家庭与社区邻里纠纷、劳动争议、金融证券、知识产权、海事海商、涉及民生问题和国企改革、涉农、涉外、涉台港澳侨和涉军等各类民事案件,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要追求案结事了,必须特别强调把调解工作放在更加重要的位置,全面加强和改进调解工作,切实把调解工作贯穿于民事审判工作的始终。要强化调解意识,增强调解能力,创新调解方法,探索多元化调解互动衔接机制,在调判结合、柔刚相济上讲艺术,在辩法析理、胜败皆明上下功夫,在服判息诉、案结事了上求实效。三要着力在司法为民上抓落实。各级法院要按照以人为本的要求,切实增强司法为民的宗旨意识,认真落实好为民利民惠民的各项措施,不断改进和完善便民审判、司法救助、执行工作、司法公平、纠纷调解等司法便民工作机制,以便民的措施赢得民心,以公正的裁判保障民利,以快捷的调判解除民忧,以有力的执行实现民愿,及时把当事人从诉讼中解脱出来,让司法的阳光照耀每一个人。四要着力在基层建设上抓落实。民事案件大量的发生在基层,解决矛盾纠纷关键的要依靠基层,案结事了的基础在于基层。加强基层、夯实基础,是确保完成民事审判工作任务的迫切需要。要更加重视基层基础工作,把工作重点向基层倾斜,通过充实基层审判力量、深化人民法庭创建活动、加强基层物质装备保障、解决基层法官职级待遇等措施,切实强化基层建设,打牢民事审判工作的根基,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五要着力在机制建设上抓落实。有一套比较健全和完善的工作机制,是民事审判工作健康有序发展的保障。各级法院要紧扣民事审判工作的需要,加强长效机制建设,不断提高民事审判工作质量和水平。当前,要着力完善立案工作机制、案件繁简分流机制、便民诉讼机制、审判管理机制和申诉信访工作机制等,全面推进司法规范化管理。六要着力在队伍建设上抓落实。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民事法官队伍,是做好民事审判工作的基础和保证。要通过各种途径和方式,切实加强民事审判队伍建设,不断提高民事审判法官的专业化、职业化水平。特别是要下大力气地抓好队伍的思想政治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确保司法公正与司法廉洁;切实加强民事审判法官特别是基层法官的司法能力建设,进一步提升服务大局的能力、群众工作的能力、沟通协调的能力、驾驭庭审的能力、准确适用法律的能力、裁判文书制作的能力、调查研究的能力,推动民事审判工作向更高水平发展。七要着力在把握运用规律上抓落实。把握好、运用好民事审判规律,是做好民事审判工作的关键。各级法院要积极应对新形势、新要求,准确把握和运用新时期民事审判工作的特点和规律,不断增强解决民事审判新情况、新问题的能力,以求真务实和开拓进取的精神,推动民事审判工作又好又快发展。
三、当前要着重抓好的几项工作
这次会议对今年和今后一个时期的全省民事审判工作作出了全面安排,当前,各级法院要在扎实抓好贯彻落实的同时,还要切实按照年初的中级法院院长会议的部署和要求,持续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第一,要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
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是一项事关法院工作社会主义政治方向的全局性工作,也是一项现实和长远相结合的根本性建设。各级法院要切实按照中央和省委的部署要求,进一步采取有力措施,不断把法治理念教育活动引向深入,达到武装头脑、指导实践、解决问题、推动工作的目的。一要深化学习培训,切实转变思想观念。要充分认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的长期性,树立常抓不懈的思想,始终把法治理念教育纳入到各种学习培训中去,不断创新学习培训方式,扩大活动覆盖面,切实做到理念教育入脑入心,真正使正确的观念得以坚持,错误的观念得以克服,模糊的观念得以澄清,落后的观念得以更新。二要开展“以案析理”,切实规范司法行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精髓不仅要内化为精神,而且更要外践于行,固化于司法行为上。各级法院要认真开展“以案析理”活动,进一步查找和整改在司法理念、司法行为、司法作风、司法机制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自觉养成践行法治理念的良好行为习惯,不断加强司法规范化建设。三要注重活动实效,切实推动工作发展。理念教育的目的,在于指导实践、引领行动,最终促进工作。因此,必须坚持深化教育与推动工作相结合,切实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基本原则和要求贯彻到法院工作的各个方面,体现在树立形象上,实现审判工作服务全局的价值功能,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司法机关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带来的新变化。四要加强督促检查,探索建立长效机制。要开展“回头看”工作,重点看一看教育对象是否全覆盖,看一看学习效果是否明显,看一看边学边改是否见效。对发现的问题和不足,及时“补课”,保证质量。要总结教育活动中创造的好经验好做法,探索建立经常性教育的长效机制。第二,要切实抓好各项审判执行工作。
据统计,今年1至4月,全省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107363件,审结70605件;受理各类申请执行案件27737件,执结19357件。从逐月的案件质量与效率评估情况看,总体运行趋于良好,但各地在“十率”方面参差不齐,有起有伏。从全省情况看,当前,案件未结率较高,调解、撤诉率呈下滑趋势,案件质量也不平衡。各级法院要认真分析评查“十率”状况,采取有效措施,提高办案水平,使案件质量和效率尽快升上去;要充分认识年中抓紧案件审理的重要性,调配好审判力量,加快办案进度,力争使处于高位的未结案件数量尽快降下来,避免年底案件骤积的压力;要高度重视调解工作,真正做到案结事了,实现审判工作均衡、良性发展。在刑事审判工作方面,今年是实施死刑核准制度改革后的第一年,也是落实好中央、最高法院有关死刑政策的关键一年。省法院和各中院要切实按照最高法院历次会议的部署和要求,进一步抓好死刑案件的审判工作。要切实提高死刑案件的一、二审质量,正确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把法制宣传的重点放在依法从严、依法从宽的典型案件上,让社会各界了解法院依法裁判,让老百姓逐步理解党和国家的刑事政策,理性地对待案件的处理结果,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要做好复核死刑案件的工作衔接,科学预断并认真解决在全新的工作模式和要求下,可能遇到的问题和困难。要积极做好刑事附带民事赔偿工作,加大调解力度。要确保庭审安全,切实加强值庭、押解工作,提高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在行政审判工作方面,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预防和化解行政争议,健全行政争议解决机制的意见》及第五次全国行政审判工作会议精神,切实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促进依法行政。省法院将适时召开会议,对行政审判工作进行专门部署。各地法院要积极配合省法院组织开展的专项调研活动,全面总结近几年来行政审判工作的成效和经验,更加注重运用调解手段化解行政争议,积极探索和完善行政和解、行政诉讼和解制度。在审判监督工作方面,要在依法审理有关案件的基础上,有计划地开展案件监督和评查工作,促进全省法院严肃执法、公正司法。在执行工作方面,要坚决贯彻中央关于解决“执行难”问题的一系列方针、指示,继续完善执行工作机制,规范执行秩序,切实提高执行实效,最大限度地保护和实现当事人合法权益。今年起正式启动的全国法院执行案件信息管理系统,是规范执行行为、提升执行工作水平的基础性工程。各级法院要认真落实好相关的部署要求,使管理系统为保证执行的公正高效而真正发挥监督、协调、指挥的作用。
今年下半年,我们党将召开十七大,明年北京将迎来奥运会,这是党和国家政治生活与社会生活中的大事。确保党的十七大和北京奥运会的顺利召开,是当前全党全国的两项重要工作,也是肩负维护社会稳定职责的人民法院的重要政治任务。我们要高度重视维护社会稳定的各项工作,切实抓好各类案件的审判与执行,以实际行动确保稳定、增进和谐。当前要注意抓好以下几项工作。一是要快审快判涉黑涉恶案件。要按照前不久省委打黑除恶专题会议的部署要求,进一步加大对黑恶案件的审判力度。要坚持“两个基本”,不纠缠细枝末节,不贻误战机,做到依法快审快判。要坚持依法办案、确保质量,既不苛求标准,能定不定;也不降低标准、拔高凑数,并要加强与有关方面的沟通协调。二是要审慎处置敏感案件。对企业兼并、破产案件,以及涉及企业下岗职工、土地征用、房屋拆迁、学校师生、少数民族等群众切身利益的案件,要认真对待,适时处理,确保大局平稳。对一些容易引起社会反响的案件,要严格掌握审理、宣判和执行的时机,避免产生负面影响。三是要全力以赴做好涉诉信访工作。今年一季度,全省法院共收到群众来信6384件,其中省法院收到2207件,泉州、漳州、福州三个市共收到2649件。前不久,省人大信访局对今年一季度信访件作了通报,其中法院类信访件占涉法涉诉信访总数的66.23%。对此,全省法院一定要有十分清醒的认识,各级法院的领导要高度重视解决涉诉信访问题,围绕“数量降、事情了、不反弹”的目标,强化措施,落实责任,掌握主动,决不能使矛盾叠加、扩大甚至激化。按照省委政法委关于开展以查究责任为切入点的集中排查化解工作的要求,再集中半年时间,进一步加大对涉诉进京非正常访案件办理力度,逐个解决进京非正常访案件。要抓紧办理上级机关督办的各类涉诉信访案件,坚持依法按政策办事,促进案结事了、息诉息访。要针对重复访、无理缠访、非正常上访问题仍然突出,初访不断增加的情况,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既要加强源头治理,注意从审理的案件中发现执法中的突出问题,查找原因,制定对策,预防和减少涉诉信访问题的发生;又要建立有效的工作制度,创新工作方式,与有关方面通力协作,切实做好上访人的疏导工作,保证人民群众合理有序地表达诉求。
第三,要持续加强法院队伍和基层建设。
队伍建设和基层建设,始终是法院全部工作的重中之重。队伍不稳、基础不牢,人民法院的形象就会受损,司法的权威与公信力就会下降。各级法院必须牢牢把握法院队伍和基层建设的主动权,持之以恒地抓紧抓实,不断取得新的进步。从今年头几个月的情况看,我省法院队伍和基层建设总体态势良好,下一步要持续抓出成效。一是要全面贯彻落实法院院长抓队伍责任制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当前,全省中级法院、基层法院换届工作已基本结束,一批年富力强的同志走上了领导岗位。要按照年初全省中院院长会议和全省法院纪检监察工作会议的要求,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和审判队伍作风建设,把胡锦涛总书记倡导的八个方面的良好风气贯穿到审判工作的全过程,预防和纠正压案不办、久拖不决、久拖不执、以权谋私、吃拿卡要等不正之风;要进一步加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使班子成员懂大局、能审判、善协调、会管理、作表率;要加大反腐倡廉工作力度,针对法院工作职业风险大、诱惑多、人员流动性小的特点,加强正反典型的示范和示警教育,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防体系;要营造有利干警成长的环境,激励干警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不出事。二是要积极推动法院文化建设。法院文化建设不仅是营造法官精神家园的重要途径,而且是引导法官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权力观的重要载体,是提升法院品位、增强司法公信力、树立法律权威的重要手段。近几年来,一些法院在法院文化建设上进行了有益的探索和实践,取得了比较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各级法院要继续按照《开展法院文化建设的指导意见》的要求,在思想文化、廉政文化、审判文化、制度文化、素质文化、形象文化建设上不断深化、相互交融,力求在建设中有新创造,在推进中有新积累,使先进的法院文化成为教育人、激励人、鼓舞人的新动力,形成适合我省法院文化建设的模式,促进我省审判事业的健康发展。三是要继续切实抓好“两庭”建设。各级法院要根据审判工作、法院改革和基层基础工作的发展要求,进一步增强“两庭”建设的紧迫感和使命感,积极争取地方党委、人大、政府以及有关职能部门的关心和支持。各级法院要认真学习贯彻中央《关于严格控制党政机关办公楼等楼堂馆所建设问题的通知》精神,严格按照规定履行审批程序,严格按照国家有关“两庭”建设标准进行施工建设,并进一步规范建设资金来源和管理模式。四是要抓好新的诉讼收费办法实施后的有关工作。各级法院特别是基层法院要积极应对新收费办法对审判工作和经费保障造成的影响,积极主动地向党委、人大、政府和有关部门反映情况,取得理解和支持,逐步建立经费保障长效机制。要抓紧落实基层法院公用经费保障标准,要积极开展办案成本的核算等调研活动,要增强节约意识,规范管理,提高工作效益。
第四,要不断推进业务学习和调查研究工作。
当前,要抓紧抓好《物权法》的学习、研究、贯彻、执行工作。各级法院要抓紧在《物权法》10月1日正式实施前的这段时间,通过各种途径和渠道,加大培训力度,积极开展研讨活动,为正确执法做好理论和思想准备。要强化对公私财产平等保护的观念,在涉及物权处置案件中更加注重对公民私有财产权利的有效保护;要公正审理涉及土地流转、商品房买卖、物业管理和其他财产流转案件,正确体现物权法的立法精神;要加强对涉及民生案件的审理,加大对弱势群体财产权的保护力度,把司法为民体现在物权保护的始终;要提前做好物权法实施给执行工作带来的新要求及可能出现问题的预研预判,切实兑现好群众的财产权益。在学好用好《物权法》的同时,各地法院还要有针对性地开展专业学习活动,采取观摩、竞赛、讨论等多种形式,提升全体法院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要加强调查研究工作,前不久,省院已经下发了今年重点调研计划与课题,希望各地法院要围绕重点,总结经验,发现问题,提出对策,推进深入研究,多出高质量的调研成果。各级法院领导要带头开展调研活动,认真思考,勤于动手,并搞好调研成果和实践经验的提炼汇编和转化运用,为司法科学决策服务,为审判工作服务。
同志们,公正高效权威地做好审判工作,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是各级法院重大而光荣的任务。我们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指导方针,坚持“公正与效率”的工作主题,奋发有为,扎实工作,开拓创新,与时俱进,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作出新的贡献,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七大胜利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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