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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集社区201*年元旦期间安全生产检查报告

时间:2019-05-29 12:11:37 网站:公文素材库

张家集社区201*年元旦期间安全生产检查报告

张家集社区201*年元旦期间安全生产检查

报告

为确保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稳定,本社区将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检

查,督促整改安全隐患,大力开展安全宣传教育,促进全社区元旦节日期间的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全社区道路交通。杜绝社区内发生重特大事故,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就我社区各相关部门开展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领导重视,精心组织

节假日是安全生产的重要时期,稍有疏忽,就易发生事故,此时的安全生产责任重于泰山!我社区领导高度重视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行动,当即召开了安全生产会议,并且兵分三路,分别由书记王万兴、副主任戴克斌及副书记王平带队参加的安全生产大检查,落实企业的主体责任、促进其隐患排查整治、纠正其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保障元旦、春节期间的安全生产的层层落实,彻底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提高认识,强化意识

我社区从实际出发,注重实际效果,精心组织,创新活动方式,按照“行业管理、属地管理、条块结合”的原则,扎实开展好元旦、春节期间的安全生产检查活动。

为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普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我社区及时组织广大干部职工进一步学习贯彻《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许可条例》、《防洪法》等法律法规,通过再次学习,提高了干部队伍安全责任意识,努力提高安全生产素质,促进我社区安全生产发展,为实现全镇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稳定好转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三、分工负责,密切配合

各有关单位对社区内的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高度重视,根据职责分工,成立了以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检查方案,集中时间对本辖区、本行业(领域)的重点部位、重点单位和薄弱环节进行了全面检查,检查中,各有关负责任同力协作,密切配合,确保平安过节。四、突出重点,狠抓落实

根据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特点规律,在全面部署和协调全社区安全生产工作的基础上,开展了烟花爆竹方面的专项整治活动。同时坚持每天派出专门人员深入到企业,对重点部位、重点环节实施不间断的安全生产检查,确保企业的安全生产。

突出抓好烟花爆竹的安全监管。为切实做好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在搞好烟花爆竹销售人员宣传的基础上,我社区严把市场准入关,认真做好了烟花爆竹零售点检查。全社区零售点自元旦到来前,我社区将集中开展了烟花爆竹专项宣传预防火灾活动,重点检查烟花爆竹销售点消防设施准备情况,将联合执法部门严厉查处各类非法烟花爆竹行为。同时加强宣传教育,普及识别烟花爆竹产品、燃放注意事项等安全知识,使广大社区群众自觉购买质量合格的烟花爆竹产品,并按规定进行燃发。五、跟踪督查,确保安全

根据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时间和分工安排,社区在自查的基础上,组成督查组开始对全社区各企业在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情况进行全面督查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上报。以确保全社区人民度过安全、祥和、欢乐的元旦、春节,确保201*年元旦春节期间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张家集社区201*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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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体模式育新人安置帮教塑新生

镇原县司法局社会管理创新工作汇报

今年以来,县司法局认真贯彻落实市、县政法综治工作会议精神,把社区矫正和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作为社会管理创新的重点内容,强化领导责任,扎实有序开展工作,使我县社区矫正和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迈上了新台阶,为促进全县经济发展、构建和谐平安镇原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基本情况

近年来,我县社区矫正及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及工作在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的具体指导下,按照县综治委的总体安排部署,更新思想观念,创新思想方法,深入调查研究,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及社区矫正工作的方法途径。以加强衔接、帮教、安置、服务管理为重点,以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为目的,不断健全机制、创新工作方法,社区矫正及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目前全县累计接收社区矫正对象169名,在管社区矫正对象105名;刑解人员368名,已安置361名,安置率达98%。对于在管的社区矫正人员和刑释解教人员,我们逐人建立两份档案,进行规范化帮教管理,无一人重新犯罪。

二、工作措施

今年以来,在社会管理创新方面,我们重点抓了两项工作:

1、加强和创新社区矫正工作。我们依照社会管理创新的总体规划,结合我县实际,在工作中大胆探索,不断创新,逐渐形成了一套独创的“立体式”社区矫正工作模式:

一是着力加强社区矫正工作组织建设。成立了县由县综治委牵头,司法局、法院、检察院、公安局等12家成员单位领导组成的镇原县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司法局。乡镇一级成立了以分管政法工作的领导为组长的乡、镇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包括司法所、派出所等派出机构及其它乡镇工作机构,办公室设在司法所;村一级设立了社区矫正工作站,由村委会主任任组长,各自然村村长及其他班子成员为组员,受乡镇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同时还组建了由社区矫正工作者、社区矫正志愿者、矫正对象监护单位或近亲属参与的社区矫正工作队伍。各级社区矫正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之间进行部门横向联动、紧密衔接,尤其是县委综治委与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之间,乡综治办与司法所、派出所、法庭之间相互协作、相互配合。上下级成员单位之间有效沟通,纵向联动,如司法局与基层司法所、公安局与基层派出所之间的无缝衔接确保了社区矫正工作各项业务顺利运转。过社区矫正机构、矫正工作者、矫正志愿者队伍及社区矫正对象近亲属对矫正对象进行全方位帮教,使矫正对象摆脱犯罪心理和行为恶习,回归社会,并且杜绝了重新犯罪的隐患。

二是规范社区矫正工作环节。县局严格按照《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的要求规范接收。做到排查摸底“五清楚”,即

社区矫正对象的犯罪原因清楚、基本情况清楚、家庭情况清楚、思想情况清楚、现实表现情况清楚。为每名矫正对象建立正、副两份档案,同时规范谈话内容、思想汇报、走访记录、公益劳动、集体教育等工作档案,建档率达到100%。工作中严格按照统一的程序,即要求矫正对象当面填写《社区矫正对象登记表》,同时发放《社区矫正宣告书》、《社区矫正对象须知》。组织矫正对象进行公益劳动。针对矫正对象的不同情况制定个性化的矫正方案,选配矫正志愿者和矫正监督人,指定矫正工作人员,并分别与矫正对象、矫正志愿者和矫正监督人签订《接受社区矫正保证书》、《社区矫正工作监护协议书》和《社区矫正监督协议书》。统一使用制式《镇原县社区矫正对象周电话汇报记录》,每周都会将矫正对象电话汇报的思想情况记录在册,并要求每名社区矫正对象每月交一份书面思想汇报。还将辖区所有矫正对象的手机号与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的手机号一起加入到农村电话亲情网中,通话费用低廉,极大的方便了对社区矫正对象的监督管理和沟通。按照《实施办法》的要求,制定了《镇原县社区矫正对象百分制综合考核表》,规范考核标准和程序,坚持月有考核记载,季有评议鉴定,并认真听取社区矫正志愿者和居民群众,单位的意见和建议,奖优罚劣。对矫正对象则采取个人汇报,自评,群众测评,社区矫正工作办公室综合评定等方法,逐个考核打分,并结合其现实表现,记录在月综合考评及季综合考评表中。既保证了奖惩的公平、公正性,又起到了鼓励先进,鞭策后进的效果。针对五种不同的

矫正对象类型严格按照《实施办法》的程序办理矫正解除手续,并将已办理解矫手续的矫正对象档案统一收回司法局密封保存。同时县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机构为已办理解矫手续的矫正对象建立刑释人员安置帮教档案,转入安置帮教管理,防止重新犯罪。

三是多措并举,加强教育、监管力度。县司法局先后与镇原县德信物业管理公司等企业联合建立了社区矫正教育培训基地,两年来组织公益劳动、技能培训、警示教育和心理矫治20余次,参加教育培训社区矫正人员达到110人次。基层司法所根据社区矫正对象实际情况,实施分级管理、个案矫正。落实周见人、月汇报走访措施。在开展常规帮教工作的同时,按照“立体式”社区矫正模式,邀请当地一批有威望的老党员、离退休干部、离职村干部、现任村干部以及分配乡镇工作的大学生组建了一支社区矫正志愿者队伍,帮教社区矫正对象“一帮一”活动,利用他们特殊身份,帮助社区矫正对象解决工作、生活中的困难。

2、加强和创新安置帮教工作。我县的刑释解教安置帮教工作按照“帮教科学化、安置多元化、管理信息化、工作规范化”的要求,以建立安置帮教基地为重点,认真落实各种安置帮教措施,努力做好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

一是切实抓好衔接工作。全面贯彻落实省、市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会议精神,把衔接工作作为安置帮教工作的基础性工作来抓,坚持省内出狱所人员“必接必送”制度,进一步严格衔接程序,堵塞漏洞,责任到人,最大限度的防

止了刑释解教人员的脱管漏管。同时认真贯彻落实省综治办、司法厅、财政厅印发的《甘肃省出狱所人员接送及补助经费管理办法》和《甘肃省刑释解教人员过渡性安置帮教补助经费管理办法(试行)》的文件精神,上半年全县接回刑解人员8名,并按规定要求全部落实了每人300元的接送经费,对于路途较远的,县局还适当增加了补助标准。

二是抓好过渡性安置帮教基地建设。要预防和杜绝刑释解教人员的重新违法犯罪,重点在于做好安置帮教工作。县司法局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201*年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的意见》精神,积极探索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的新途径,大力拓宽刑解人员就业渠道,经过精心考察、广泛协调和多方努力,先后与镇原县德信物业管理公司、正泰砂石厂、三新砖瓦厂、旭东建筑公司等10家企业联合建立了刑释解教人员过渡性安置帮教基地,并设立了刑释解教人员过渡性安置帮教基地办公室,集中安置“三无”刑释解教人员92人。同时组织刑解人员开展涉及法律、文化、感恩等方面的思想教育和各种技能培训20余次,参加人数240余人次。通过开展一系列的帮教活动,使刑解人员的思想认知发生转变,业务技能得以增强。到目前为止就业人员工作积极,表现良好,无一人减少,基本实现了刑释解教人员平稳过渡,顺利回归社会的目标,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全县经济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三是坚持走访教育,加强服务管理。针对刑释解教人员回归社会后思想情绪不稳定,易波动的实际,在帮教工作中,

注重心理教育和人性化管理相结合,做到“四必谈”,即在安置对象思想波动时、工作不满意时、身体有病时、家庭出现变故时,帮教小组或责任人及时找其谈心,给予精神鼓励,“五必访”,即当刑释解教人员刚安置时、有段时间未到岗工作时、家里婚丧喜事时、遇到重大节日时、安置对象有劣迹被确定为重点对象时、帮教小组或责任人必须到其家庭走访谈心,掌握思想动态并给予精神鼓励。实现了从思想上帮教,不让其滑坡,从精神上帮教,不让其无精打采,从法律上帮教,不让其重新犯罪,从情感上帮教鼓励他们走出失落,树立生活信心,重扬人生风帆。

三、存在问题

目前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虽然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

一是社区矫正和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专业队伍人员严重缺乏。司法行政系统是承担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职能的主体,作为在一线直接从事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的基层司法所,同时还承担着社区矫正、普法宣传、人民调解、综治维稳、基层法律服务、法律援助等多项职能,工作非常繁杂。而目前我县19个司法所共有工作人员48名,被解调2名,有病未上班的9名,实际上班的只有37名,多数司法所为1-2人所。面对当前出现的社区矫正对象和刑释解教人员逐步增加的趋势,工作压力相当大。加之司法所工作任务重,工作环境差,条件艰苦,待遇低,行政编制问题未解决,付出和回报的巨大反差导致司法助理员普遍不安心,队伍稳

定性非常差。另外司法所工作人员学科背景单一,离社区矫正工作需具备的法学、心理学、社会学和教育学等全方位的人才需要还相差甚远。

二是工作经费严重不足且得不到保障。开展安置帮教工作需要做好与监狱劳教所的联系协调、到监所将重点人员接回、上门走访、保持电话联系、建立帮教档案、动员村(社区)干部和社会志愿者、职业技能培训、过渡安置等大量事情,必须要有必要的财力支持。而我县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经费目前还没有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刑解人员“必接必送”补贴经费和实际支出相差太大,多数乡镇由于经费紧缺,无法派人去接回。

三是衔接存在较大问题。对刑释解教人员的信息管理手段落后,长期以来,刑释解教人员的信息管理主要靠安置帮教部门通过监所发函和基层组织调查收集建档、逐级统计上报进行管理,工作量大、时间长、准确率低。加上许多监、所没有严格按照要求,完整、准确、及时地填写寄送《刑满释放人员通知书》和《解除劳动教养人员通知书》,法院、公安、司法、民政等部门间配合、协调不够,再加之现在服刑在教人员户口仍在原地,因而有的人员刑释解教后不回原籍,直接流散于社会,也给现有的信息统计工作增添了许多难度。有的释解人员回家后外出打工,流动性大,联系困难。虽然我们做了大量的工作,建立各项卡表簿册,建立了帮教工作机制,目前仍存在社区矫正对象和刑解人员流动不定,人户分离,一些人员根本不回原籍,不申报户口或去向不明,

直接脱离监管视线。使社矫和安帮工作无法及时跟上,也给社会治安稳定带来隐患。

总之,我县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现已规范运行,我们有决心、有信心,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局的精心指导下,克服一切困难,积极探索,努力工作,使我县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在社会管理创新年迈上一个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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