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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尘治理工作总结

时间:2019-05-29 12:34:28 网站:公文素材库

扬尘治理工作总结

扬尘治理工作总结

我单位接到朝建发[201*]16号文件后,按照施工现场扬尘治理

行动通知的要求,我单位制定《扬尘专项治理方案》,成立扬尘治理领导小组,推动扬尘治理工作的开展。1.扬尘治理领导小组组长:狄克才肖文铁副组长:刘兆龙

组员:安全部生产部技术部各分包

2、施工现场设置不低于1.8米高的彩钢围挡,出入口安装铁制封闭式大门。

3、施工现场车辆进出必须冲洗车轮,行车路面要经常淋水清扫;4、土方铲、卸及碾压等过程设置专人淋水降尘。运输车辆装载工程土方,土方最高点不得超过槽帮上缘50公分,两侧边缘低于槽帮上缘10~20厘米,并做好覆盖;

5、土方在现场堆放时,应采取覆盖、表面临时固化及淋水降尘等措施;

6、现场施工便道视具体情况覆盖碎石并及时淋水降尘,或进行临时绿化;7、所有进场的水泥、沙子、石子、粒状材料必须用苫布进行覆盖,避免造成扬尘。施工现场使用封闭的库房堆放水泥、石灰粉等易飞扬的材料,防止扬尘;散落地面的粉状物应及时洒水进行打扫,不准遗撒或暴露。大风天气不准装卸水泥、石灰粉等易飞扬粉末性材料。8、为降低施工现场扬尘发生和现浇混凝土对地面的污染,施工现场主要道路采用混凝土硬化。

9、在清理施工垃圾时应使用封闭的专用垃圾道或采用容器吊运,严禁凌空抛撒造成扬尘。施工现场内设置分类封闭垃圾站,及时清运,清运时适量洒水减少扬尘。

10、施工现场主要道路每天设专人用洒水车随时进行洒水压尘。11、作业面要工完场清,建筑物四周采取周边外架挂网封闭措施,脚手架在拆除前,先将水平网内、脚手板上的垃圾清理干净,放入袋内运下避免扬尘。

12、对于装饰过程中的抹灰工程、涂料工程和基础处理、打磨工序采取淋水降尘、作业层(面)封闭措施,饰面板等切割造成的扬尘宜采取封闭处理。

13、装修工程每道工序完工后,要及时清理,将垃圾装入垃圾袋运走,装修工序全部完工的房间清理时,要关闭门窗,避免扬尘。14、机械钻孔建筑物拆除应采取封闭措施或淋水降尘,及时清理,大风天气不准作业。

15、现场所有垃圾必须在当天清除出现场,并按政府有关管理机构的规定,运送到指定的垃圾消纳场。垃圾清运选用已办理“北京市流体散装货物运输车辆准运证”的车辆,并持有“北京市渣土消纳许可证”从事垃圾清运工作。

16、指定分包和独立分包商产生的垃圾由指定分包和独立分包商将他们的生产垃圾堆放到总承包商设立的垃圾存放点,由总承包商负责清运和消纳。

17、现场区域在施工过程中要做到工完清场,以免在结构施工完未进入装修封闭阶段,刮风时将灰尘吹入空气中。

中国凯瑞北京六建金盏乡农民安置房项目部201*年4月11日

扩展阅读:201*年扬尘整治工作总结汇报

彭州市扬尘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年度上半年工作总结以及下半年工作计划

成都市扬尘办:

201*年上半年,彭州市扬尘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在成都市扬尘办的指导下,严格落实扬尘整治相关工作要求,积极主动、求实创新、有所作为,扬尘整治工作取得一定成效。现将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明确职责,落实目标

进入201*年以来,我办在前期扬尘治理工作的基础上,继续落实各项扬尘整治措施,强化各类工地管理,努力控制扬尘污染、提高空气质量。

一是在成都市扬尘办指导下,积极学习中心城区和周边区县先进经验;虚心学习,找准工作切入点。主动出击、加强交流、落实责任、并结合彭州实际,分解落实扬尘整治工作任务。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李光辉对扬尘治理工作高度重视,专门召开了关于扬尘治理的工作会议,按照市扬尘办相关法规要求,进一步明确了市公安、交通、城管、建设、国土、房管、环保、规划、林业园林、工业局、各镇及工业开发区等职能部门的扬尘整治工作职责。加强舆论引导,敢于逗硬。市扬尘办多次与彭州电视台等媒体进行合作,制作关于扬尘治理的专题报道,并在彭州电视台《今晚十分》栏目中播出,对扬尘防治工作中的各类问题敢于曝光,敢于揭短,取得良好成效。

二是打好基本,狠抓道路接口硬化、裸土覆盖、提档降土。根据成都市扬尘办副主任、成都市城管局副局长段海明,成都市扬尘办考核评比组组长温旭东等领导对彭州扬尘治

理工作的检查指示精神,对我市的50条左右的道路进行硬化;裸土覆盖面积达8000平方米,提档降土面积达1201*平米。

三是比照检查,举一反三。我们认真对照成都市扬尘办督办通知列举的问题,扎实整改,并举一反三对辖区内的工作进行完善,由彭州市扬尘办主任带队,组织了多次现场检查,先后发出督办通知14期74项。同时,以评选“示范工地”为契机,联合建设局加强对建筑工地扬尘管理,评出好工地5家,差工地6家,使之相互学习借鉴,促进工地扬尘污染源头的管理。

二、措施得力、严格监管

一是进一步加大“三大工地”监管力度,严格执法。对于扬尘整治,我办领导高度重视,特别针对在建工地的整治工作形势进行了认真分析。根据在建工程多,工程量大工期紧,建筑渣土运输车车辆多等实际情况,把工作细分到对应部门。对于各工地的具体情况,出入工地运输土方的车辆,要求其办理《建筑垃圾运输通行证》和《建筑垃圾处置许可证》;装车后,车辆必须覆盖、密闭,并进行冲洗、喷淋处理后方可出场;车场进出场地地面按要求进行硬化处理;必须配有专业的保洁工,负责打扫保持路面清洁;同时配备特制洒水车,以便对整个场地周围进行扬尘控制;建立专门的运营组织机构,制定详细的管理措施,保持场地、道路达到相应的湿度,来确保扬尘不产生。减少车辆超载的情况发生,做到出现污染马上清除,不产生扬尘。

二是彭州市扬尘办按照相关要求,对各属地单位,特别是牡丹新城和工业开发区的污染源监管工作做出明确要求,必须专人、专职、专责,落实24小时监管要求,彭州市扬

尘办不定期组织检查。同时,彭州市扬尘办采取独立执法与联合执法相结合,巡查执法与定点执法相结合的方式,严厉打击运渣车不按规范运营的行为,并积极推动运渣车办证制度的落实。不完全统计,截止目前累计向建设工地、拆迁工地等发出各类法律文书78份,查处扬撒车辆219辆,查处无证和未密闭运输的车辆56辆,查处工地扬尘26个,5家施工工地因车辆出入造成路面污染受到处罚。

三是开展入城脏车车容车貌专项整治的行动,由扬尘办牵头协同城管、交通和公安组成联合执法队伍,对驶入城区主要出入城道路的脏车进行有效拦截,宣传有关法规,劝导就近洗车。在此期间,共发放倡议书1300份拦截并劝道就近洗车160辆。

三、存在问题

一是做好扬尘整治工作,必须充分动员全市市民参与到扬尘整治工作中,才能使扬尘整治工作成果得到巩固,因此需加大对扬尘治理的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全员扬尘治理意识。

二是扬尘工作内容新、范围广、标准高、协调难度大,相关工作人员需要加强学习、培训,进一步熟悉掌握相关工作的技能、技巧。

三是属地监管仍有不足。各属地政府由于人员、资金、设备等原因,对属地污染源的监管仍有不到位,需在下步工作中加以改进。

四是扬尘工作特殊性,涉及夜间运输车辆过多为进一步加强彭州市扬尘工作的管理,加强对扬尘污染的防治力度,经研究决定,成立彭州市扬尘治理执法大队,

四、下半年工作思路

一是推动相关部门,进一步配强、配齐扬尘整治工作人员、设备,适当时机进行集中培训。

二是大力推动属地监管责任制严格落实,特别对“三大工地”的现场监管力度,要求其保证扬尘污染源及时发现、及时处置。

三是加强曝光制度。凡是对整改不力,落实效果差的工地和企业,由彭州电视台、《今日彭州》等进行曝光,并将名单抄送至相关部门备案。

四是严格问责,敢于逗硬。在扬尘整治工作中,凡是执行不力、阳奉阴违、严重缺位的工作人员要坚决落实问责制度。

二一一年六月十六日

一是强化管理,履行职责。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印发通知》的各项控制扬尘任务,确保201*年度“蓝天目标”任务的完

成。二是突出重点,严管重罚,积极推进扬尘执法工作深入开展。市市政委将在明年初抓早、抓实、抓好扬尘整治工作,实现整治扬尘工作的开门红。重点对工业园建设开发片区、大型土石方平基工地、开挖战线较长的道路等造成较大扬尘污染的施工工地,加大执法监管力度,对施工工地防尘方案未在市政部门备案,或施工扬尘污染重,或违章两次以上者将视违法情

节按相关法规上线重罚,决不手软。三是进一步规范密闭运输执法工作,严格把握“工地、运输、渣场”三个环节,对工地施工、《建筑垃圾运输许可证》的办理、渣土运输及建筑垃圾消纳场实施全程监控,严格查处违章行为,对三次违反《重庆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的违章运渣车辆或逾期不接受处理

的违章运渣车辆单位,各区市政环卫部门将不予办理或冻结《建筑垃圾运输许可证》。四是适时检查、适时监控污染源头和过程,坚持定时和不定时巡查督查,加强夜间执法

工作,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突出的大型污染源将适时通过社会媒体曝光。

五是继续把各区贯彻188号令整治扬尘污染情况纳入年度城管目标考核。

二、201*年工作打算

201*年,新闻中心将继续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结合深入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和创建国家级生态示范区等工作,全面推进扬尘整治宣传,使社会公众更加重视、支持、参与环保工作,在全社会形成保护环境人人有责的强大舆论

氛围。

一是温江电视台与《今日温江》报、《新温江》刊在继续做好现有专栏宣传的同时,新开辟环境保护、扬尘整治相关专栏,拓宽思路、创新形式,采取观众、读者喜闻乐见的

形式来增强互动参与性。

二是有效利用温江新闻网的全球覆盖性,以更多更广的宣传渠道将温江扬尘整治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人物、成功作

法对外宣传,从而扩大我区影响力。

三是进一步培养温江媒体的优秀记者,深入到全区各村,了解社会基层,以老百姓的视角反映扬尘整治工作,使扬尘整治工作更加贴近群众、贴近生活,树立良好的温江城市形

象和魅力。

扬尘治理专项措施

为有效防治城市扬尘污染,改善城市环境空气质量,保障人体健康,结合本项目的实际情况

特制定扬尘治理实施措施。一、扬尘治理工作总目标

建立有效的管理制度,并通过实施确保工地施工现场达到成都市扬尘治理检查要求,使扬尘

治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二、扬尘治理工作职责分工

(1)项目部成立扬尘治理管理领导小组,项目经理为组长,专职安全员、责任工长为副组

长,专项工长、施工员、材料员为组员,实施扬尘治理工作。

(2)由专职安全员负责每天检查扬尘治理落实及实施情况并作好记录。

三、扬尘治理实施办法

1、工地进出口地坪采用C20砼进行硬化处理。设置冲洗车辆设备,排水沟、沉淀池及麻袋,

防止泥土随车辆,带出工地。

2、施工运输车辆、挖掘机械等驶出工地前必须清除泥土作防尘处理,严禁将泥土、尘土带出工地。

3、运输砂、石、水泥、土方、垃圾等易产生扬尘污染的车辆,进出施工现场必须封闭,严

禁撒漏。

4、楼层建筑垃圾装袋密封,由垂直运输设备向下转运,严禁由楼层自由倾倒。5、清扫地面必须洒水,运输建筑垃圾加盖,松散材料堆放盖彩条布,以免粉尘弥漫,污染

环境。

6、在工地上设置临时密闭性垃圾堆放场地或垃圾箱进行存放。

7、设置两名保洁员负责现场的经常性的打扫施工现场内道路及公共区域。

8、搅拌站设置封闭搅拌篷,搅拌机上设喷淋装置,地下设沉淀池。

9、临时堆放的土方采取彩条布覆盖措施,以防尘土飞扬。

10、散水泥和其它易飞扬的细颗粒散体材料存放在库房内,如需露天存放采取严密遮盖措施。11、对涉及扬尘问题的作业班组进行专项防止扬尘交底,将扬尘防止工作具体落实到操作层,

并建立奖罚措施。12、项目部与作业班组逐级签定扬尘治理目标责任书,对扬尘治理工作进行目标化管理。

四、扬尘治理检查制度

1、项目部每周将定期对施工现场进行检查评比,并作好保存记录。

2、每月向公司书面汇报扬尘治理工作执行情况。

二、存在的困难和不足

我镇现阶段扬尘专项整治人员及整治力度还不够,扬尘整治牵涉公安、交通、规划等诸多部门,协调难度大,对装运渣土(沙石、污染道路)、在道路上行驶的车辆,镇城管中队缺乏不效的整治措

施,使控制扬尘工作变得困难,治理措施难以落实。个别建筑工地出口硬化和冲洗设备不到位,运输车辆出场时除泥

处理不够,造成路面污染。

下河边街路面开挖后没有硬化处理,道路扬尘问题得不到根本性

解决。

我镇目前没有洒水车,需要从其他乡镇雇请,从而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治理路面污染的效率和保洁、降尘力度。加大与环卫处的联动,

对全市范围内进行冲洗降尘。三、扬尘污染整改措施

针对存在的问题,我镇提出具体整改意见及时整改。要求施工单位严格按照扬尘标准,制定降尘措施,设置冲洗设备,坚持湿法作业,并指派专人负责清扫保洁,洒水降尘,切实做好施工现场的扬尘整治工作;采取定时与不定时,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的方式加强监管力度,一旦发现问题,责令其立即整改;每天雇请洒水车对成仁路沿线和街

道进行冲洗、洒水,实现全天候保洁、降尘。

四、工作创新及下一步工作要点

我镇将进一步加大扬尘综合整治力度,继续加强市政建设工程环

境综合整治,强化扬尘治理专项责任落实。

1.建议将履行扬尘治理职责列为工地开工的前提条件,应先到各城管部门报道,实行每日考核并签署考核意见,作为工程评优的要件

之一。

2.严把新动工市政施工现场动工关,不允许新开工现场存在扬尘

污染问题,并与之签定扬尘污染治理协议。

3.联合交通执法部门,继续强化工程车辆建渣封闭运输管理力度,严厉查处倾洒渣土、出车带泥上路等违规行为。

一是施工作业期间,工地保持长期、连续洒水;二是每家施工单位不得少于一个洗车台;三是施工前工地应设立不低于1.8米的围挡,繁华地段围挡不得低于2.5米,禁止敞开作业;四是工地内道路及时硬化,确保裸露地面及车辆行驶不起尘土;五是工地内闲置的施工材料、建筑垃圾等堆场和堆料必须覆盖;六是高层建筑必须设防护网,防止高楼层的垃圾起扬尘,严禁从高层向地面抛撒垃圾;七是四级风以上的特殊天气禁止一切可能产生扬尘的施

工作业。

一、工作目标

201*年,“1+4”组团县(市)、区降尘量力争低于21吨/平方公里月,其中,降尘量年平均值比201*年高新区下降18%;裕华区、桥东区、栾城县、正定县下降20%;桥西区、长安区、藁城市下降22%;新华区、鹿泉市下降24%。

二、工作任务及责任分解

(一)各县(市)、区政府

1.建设施工扬尘污染防治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应设置稳固整齐的围挡;建筑工程主体外侧使用符合规定的密目式安全网封闭;工程施工现场的道路、作业场地内及出口至公共铺装道路间的行车道路按要求实施硬化,工地内未硬化的部分,应采取覆盖、绿化、喷洒等措施;施工工地设置洗车设施,保持出场车辆清洁。

建筑垃圾集中、分类堆放,严密遮盖,及时清运;生活垃圾采用封闭式容器,日产日清;施工现场不得熔融沥青、焚烧垃圾等有毒有害物质。

市区二环路内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禁止现场搅拌;水泥、石灰粉等建筑材料存放在库房内或者严密遮盖;沙、石、土方等散体材料须覆盖;场内装卸、搬倒物料应遮盖、封闭或洒水,不得凌空抛掷、抛撒。

遇有四级以上大风天气预报或市政府发布空气质量预警时,不得进行土方作业,同时覆网防尘。

2.拆迁施工扬尘污染防治

拆迁工地周围应设置高度不低于1.8米的围挡;机械拆除必须辅以持续加压洒水或喷淋措施;需爆破作业的拆除工程,在确保作业安全的条件下应采取预拆非承重墙、清理部分致尘构件与积尘、在建筑物内部洒水、在不同高度设置塑料盛水袋、起爆前后喷水降尘等措施。

拆除施工中的土方作业、建筑垃圾管理与运输、工地保洁等应采取建筑扬尘污染防治中规定的相关防尘措施。

拆除工程完成后,应按照城市管理部门规定的渣土运输路线、倾倒地点,在拆除后3日内将渣土清运完毕,拆除场地应在5日内设置硬质围挡。“城中村”的建筑渣土清运期限视情况而定,一般不超过一个月。当年不能开工建设的,应采取临时绿化等措施防止扬尘。

风力达4级以上时,应停止拆除作业。

3.交通道路扬尘治理

对市区及城市周边破损道路应及时修补,减轻因路面颠簸造成的物料抛洒和地面扬尘污染。防止路面破损,新破损路面应在一个月内修复。

市区道路两侧和中间分隔带应进行合理的立体绿化。

运输煤焦、砂石、土方、垃圾、渣土等易产生扬尘污染物料的车辆,应当使用封闭货箱或者采用其他方式封盖严密,按照规定线路和时间行驶。

加强城市道路的吸扫和冲刷,实施高效清洁的清扫作业方式。

4.裸露地面扬尘防治

对城市裸露地面应全部绿化或硬化,对长期未能开发建设的裸地,应按照《城市绿化管理条例》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在实施绿化工程时,应采取围挡等降尘措施;四级以上大风天气,禁止土地平整、换土、原土过筛等作业;土地平整后,一周内要进行建植工作;土地整理工作已结束,未进行建植工程期间,要每天洒水一至两次,如遇四级以上大风天气必须及时洒水防尘或加以覆盖。

植树树穴所出穴坑土,要加以整理或拍实;如遇特殊情况无法建植,穴坑土要加以覆盖,确保不扬尘。种植完成后,树坑应覆盖卵石、木块、挡板、树皮,或者覆盖塑胶网等。

学校裸露操场应改为塑胶跑道,操场中央铺设人工草坪或硬化,操场周围采取绿化、硬化措施。对厂区裸地、单位及家庭庭院、居住小区等不进行绿化处理的裸地,应实施生态型硬化、透水性铺装等措施。

绿化产生的垃圾应在当天清理干净。

5.堆场扬尘防治

煤炭、煤矸石、矿石、水泥、白灰、生产原料、泥土、粉煤灰等料堆,应采用仓库、储藏罐、防风抑尘墙和整体覆盖等封闭性或半封闭性措施。

物料输运和少量的搅拌、粉碎、筛分等作业活动应在密闭条件下进行。

堆场露天装卸作业时,应采取洒水或喷淋稳定剂等抑尘措施。

临时性废弃物堆、物料堆、散货堆场,应设置高于废弃物堆的围挡、防风网、挡风屏等;长期存在的废弃物堆,可构筑围墙或挖坑填埋。

对于长期堆放的废弃物(电厂灰、工业粉尘、废渣、矿渣等),可在堆场表面及四周种植植物,通过植物生长来固定废弃物堆,减少风蚀起尘。

对于露天堆场的坡面、场坪、路面及货运堆场,采石采矿场所等,可采取覆绿、铺装、硬化、定期喷洒抑尘剂或稳定剂等措施。

(二)市政府有关部门

1.市建设局

(1)建设施工扬尘污染防治

建筑面积在8000平方米以上(含本数)或工期1年以上的单位工程,施工现场的道路、作业场地内,采用混凝土硬化;建筑面积在8000平方米以下或工期在1年以内的单位工程,施工现场可采用铺碎石等方式硬化。

合理设置出入口,并采用混凝土硬化;设置洗车设施,保持出场车辆清洁;合理设置排水系统和沉淀池,保持排水通畅,污水未经处理不得排入城市管网。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应设置稳固整齐的围挡,围挡高度不低于1.8米,其中建筑工程施工现场临主干道围挡高度不低于4.0米;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应采用彩色钢板围挡,特殊情况不能围挡的应当设立隔离栏。

建筑工程主体外侧使用符合规定的密目式安全网封闭,密目式安全网应保持整齐、牢固、无破损,严禁从空中抛撒废弃物。

遇有四级以上大风天气预报或市政府发布空气质量预警时,不得进行土方作业,同时覆网防尘。

市区二环路内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禁止现场搅拌;水泥、石灰粉等建筑材料存放在库房内或者严密遮盖;沙、石、土方等散体材料须覆盖;场内装卸、搬倒物料应遮盖、封闭或洒水,不得凌空抛掷、抛撒。

建筑垃圾集中、分类堆放,严密遮盖,及时清运;生活垃圾采用封闭式容器,日产日清;施工现场不得熔融沥青、焚烧垃圾等有毒有害物质。

施工工地出口至公共铺装道路间的行车道路,应铺设钢板、水泥混凝土、沥青混凝土、礁渣或细石等材料,并辅以洒水、喷洒抑尘剂等措施。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应保持环境卫生整洁并设专人负责,清扫前应洒水,避免扬尘污染。

工地内未硬化的部分,应采取覆盖、绿化、喷洒等措施。每天洒水一至二次,扬尘严重时应增加洒水次数。

(2)拆迁施工扬尘污染防治

机械拆除必须辅以持续加压洒水或喷淋措施,以抑制扬尘飞散。

需爆破作业的拆除工程,在确保作业安全的条件下应采取预拆非承重墙、清理部分致尘构件与积尘、在建筑物内部洒水、在不同高度设置塑料盛水袋、起爆前后喷水降尘等措施。

整理破碎构件、翻渣和清运建筑垃圾时,应采取洒水或喷淋措施。

拆除工程完成后,应按照城市管理部门规定的垃圾渣土运输路线、倾倒地点,在拆除后3日内将垃圾渣土清运完毕,拆除场地应在5日内设置不低于1.8米的硬质围挡。当年不能开工建设的,应采取临时绿化等措施防止扬尘。

风力达4级以上时,应停止拆除作业。

2.市城管局

(1)主要交通道路扬尘治理

加强渣土清运车辆源头管理。进出工地车辆,应采用密闭车斗,并保证物料不遗撒外漏。若无密闭车斗,物料、垃圾、渣土的装载高度不得超过车辆槽帮上沿,车斗应用苫布遮盖严实。苫布边缘至少要遮住槽帮上沿以下15厘米,保证物料、渣土、垃圾等不露出不遗撒。严格建筑垃圾清运资质准入,严禁无任何防尘措施的渣土清运车辆驶出工地。

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应采用彩色钢板围挡,特殊情况不能围挡的应当设立隔离栏。

加强城市主要道路的吸扫和冲刷,实施高效清洁的清扫作业方式。采取吸尘、洒水、清扫一体化作业方式,对于市政道路定期保洁,市区主干道每天洒水3次以上,每周冲洗1次。裕华路、槐安路等主要道路与其它街道交汇处要有专人负责清扫。四级及以上大风天气停止人工清扫作业。

对市区及城市主要道路破损路面应及时修补,减轻因路面颠簸造成的物料抛洒和地面扬尘污染。防止路面破损,新破损路面应在一个月内修复。

遇有四级以上大风天气预报或市政府发布空气质量预警时,不得进行土方作业,同时覆网防尘。

及时清运道路两侧市政施工产生的积土。

对城市裸露地面应全部绿化或硬化,对长期未能开发建设的裸地,应按照《城市绿化管理条例》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2)建筑垃圾清运监督管理

依据《*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对新建、扩建、改建、拆除各类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园林绿化工程中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以及装饰、装修房屋过程中所产生的弃土、弃料及其他废物,负责组织协调和监督管理,督促施工单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及时清运垃圾渣土。

3.市园林局

(1)裸露地面扬尘防治

在实施绿化工程时,应采取围挡等降尘措施;四级以上大风天气,禁止土地平整、换土、原土过筛等作业;土地平整后,一周内要进行建植工作;土地整理工作已结束,未进行建植工程期间,要每天洒水一至两次,如遇四级以上大风天气必须及时洒水防尘或加以覆盖。

植树树穴所出穴坑土,要加以整理或拍实;如遇特殊情况无法建植,穴坑土要加以覆盖,确保不扬尘。种植完成后,树坑应覆盖卵石、木块、挡板、树皮,或者覆盖塑胶网等。

对长期未能开发建设的裸地,应按照《城市绿化管理条例》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厂区裸地、单位及家庭庭院、居住小区等不进行绿化处理的裸地,应实施生态型硬化、透水性铺装等措施。

绿化产生的垃圾应在当天清理干净。

(2)主要交通道路扬尘防治

市区道路两侧和中间分隔带应进行乔、灌、花、草相结合的立体绿化。路肩及道路中间分隔带绿化时,其内土面应低于路侧围砌,减少风蚀和水蚀。

及时清运回填植树挖坑产生的多余积土。

4.市环保局

堆场扬尘防治。

煤炭、煤矸石、矿石、水泥、白灰、生产原料、泥土、粉煤灰等料堆,应采用仓库、储藏罐、防风抑尘墙和整体覆盖等封闭性或半封闭性措施。

对于长期堆放的废弃物(电厂灰、工业粉尘、废渣、矿渣等),可在堆场表面及四周种植植物,通过植物生长来固定废弃物堆,减少风蚀起尘。

堆场露天装卸作业时,应采取洒水或喷淋稳定剂等抑尘措施。

临时性废弃物堆、物料堆、散货堆场,应设置高于废弃物堆的围挡、防风网、挡风屏等;长期存在的废弃物堆,可构筑围墙或挖坑填埋。

对于露天堆场的坡面、场坪、路面及货运堆场,采石采矿场所等,可采取覆绿、铺装、硬化、定期喷洒抑尘剂或稳定剂等措施。

物料输运和少量的搅拌、粉碎、筛分等作业活动应在密闭条件下进行。

5.市交通局

交通道路扬尘治理。

进出工地车辆,应采用密闭车斗,并保证物料不遗撒外漏。若无密闭车斗,物料、垃圾、渣土的装载高度不得超过车辆槽帮上沿,车斗应用苫布遮盖严实。苫布边缘至少要遮住槽帮上沿以下15厘米,保证物料、渣土、垃圾等不露出不遗撒。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应设置稳固整齐的围挡,围挡高度不低于1.8米。主体道路施工结束后,应及时进行绿化和硬化。

遇有四级以上大风天气预报或市政府发布空气质量预警时,不得进行土方作业,同时覆网防尘。

对城区周边主要道路破损路面应及时修补,减轻因路面颠簸造成的物料抛洒和地面扬尘污染。

6.市交管局

运输煤焦、砂石、土方、垃圾、渣土等易产生扬尘污染物料的车辆,应当使用封闭货箱或者采用其他方式封盖严密,按照规定线路和时间行驶,避免在运输过程中因物料遗撒或泄漏而产生扬尘。对装载高度超过车辆槽帮上沿且未采取覆盖等压尘措施的车辆,依法上限处罚,并不准上路行驶。

7.市教育局

学校裸露操场应改为塑胶跑道,操场中央铺设人工草坪或硬化,操场周围采取绿化、硬化措施。

8.市水利局

禁止在滹沱河市区段(南水北调至京珠高速)的河道内采砂,并对其它区域逐步完成绿化。

加强滹沱河市区段已绿化区段的管理和养护。滹沱河市区段开发期间,要根据施工时段,采取覆盖、洒水等防尘措施,以减少扬尘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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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尘治理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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