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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尘污染防治工作情况汇报

时间:2019-05-29 12:34:31 网站:公文素材库

扬尘污染防治工作情况汇报

扬尘污染防治工作情况汇报

区住建局把扬尘污染防治工作作为提高城区施工工地环境卫生管理水平和提高城区范围内道路环境卫生质量,最大限度减少扬尘污染,促进城市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提升城市建设形象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取得了一定的成效,现将建筑工地扬尘污染防治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工作情况

区住建局扬尘污染防治工作主要承担了四项任务。一是建筑工地防尘。成立巡查组,对进度缓慢,措施不力,整改不到位的建筑工地,配合工地承包责任人对工地责任主体进行处罚。二是征收工地防尘。我区几个重点征收工地进行了环保治理工作落实与检查,基本上能够积极有效的落实房屋拆迁拆除工地各项管理措施。三是市政建设工地防尘。在道路日常维护中积极落实《市政工程中的环境保护措施》,减少道路施工对大气、噪音等环境的污染,并做到及时清理道路维护施工垃圾,减少使用不符合尾气排放标准的机械设备,在铣刨施工中减少道路扬尘。四是环卫清扫防尘。严格落实机械洒水和机械清扫相结合的方式,最大限度的满足了防尘要求。

二、存在的问题

在扬尘污染防治工作中,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有的工地责任主体对扬尘污染防治责任在思想上存在懈怠,防治进度缓慢,

措施不力,整改不到位,导致被下督办单和停工整改通知书。二是征收工地中,在拆除施工过程中为赶进度,存在放松和降低环保安全防范工作的情况,导致降尘措施不到位,垃圾清运不及时,部门拆除现场无围护围挡等问题的产生。三是在市政维护施工过程中,由于市政维护属于散点工程,现场经常难以封闭,存在粉尘和噪音污染。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要加强领导,强化措施,高度重视扬尘防治工作,主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深入发挥施工工地扬尘污染防治专项治理小组职能,督导工作开展,部署工作任务,加强对这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定期督查施工工地扬尘污染防治工作落实情况,及时通报检查情况。

(二)明确工作责任。与各建设单位、施工企业等开展建筑工地扬尘污染防治的实施主体订建筑工地扬尘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实行总承包单位负责制,项目负责人为扬尘污染防治第一责任人,并指定专人负责,编制专项方案,把目标任务进行细化分解,确定具体工作措施,制定切实可行实施计划,明确“包项目领导和监督人员”,落实责任到具体人,确保各项措施整治到位,并经总监签字,建设单位确认。

(三)坚持属地为主与行业督导相结合。坚持属地为主,加强与街道办事处的信息交流与联动,对扬尘污染防治措施达不到

要求的施工工地,要及时责令停工整改,并通报属地单位实行联动,加大治理力度;仍达不到要求的“一票否决”,一个月内不得再参与城区内建筑施工招投标。

(四)强化督导考核。经常开展日常检查,强化联合执法,落实网格化管理、属地管理,按月进行集中考核;对进展缓慢或整改不积极措施不到位的单位和企业,实施黄牌警告和挂牌督办,并通报属地。

扩展阅读:建筑施工现场防治扬尘污染工作的报告

白沟新城建筑施工现场防治扬尘污染

工作的报告

为有效防治城市扬尘污染,改善城市空气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达到白沟新城201*年度环保目标管理考核标准,规划建设局城乡建设股、市政建设股、环境卫生管理所、城管监察股、规划监察大队联合成立扬尘污染防治工作组。工作组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通过完善“政府主导、部门监管、企业负责”的防控体系,全面落实和加强扬尘污染防治措施,严厉打击各类扬尘污染违法行为,开展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工作综合整治,有效保护和改善我市空气环境质量,为白沟新城经济社会发展创造了良好环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区实际,我局制定了《建筑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方案》包括以下内容:

一、整治目标

进一步完善控制建筑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长效监管机制,督促施工单位采取有效措施,全面落实《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建筑施工现场管理标准》,有效控制施工现场扬尘,减少对空气环境造成的污染,促使施工现场生产、生活环境得到进一步改善。

二、整治对象以白沟新城住建系统各类房屋建筑施工现场的扬尘为整治对象。

三、整治要求

1、城区及主要道路的工地周围必须设置不低于2.5米的硬质围墙或围挡(禁止使用单层彩钢板),一般路段的工地周围可设置高度不低于1.8米的围挡,严禁敞开式作业。围挡底端应设置防溢座,围挡之间以及围挡与防溢座之间无缝隙。对围挡落尘应当定期清洗,保证施工工地周围环境整洁。

2、施工工地内堆放易产生扬尘污染的物料,应密闭存放或及时覆盖;工程脚手架外侧必须使用密目式安全网进行封闭。建成区范围内的建设工程,严禁在施工现场搅拌混凝土(临时性的人工搅拌,以及特种类型的混凝土,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无法生产的除外)。

3、工程项目竣工后30日内,施工单位应当平整施工工地,并清除积土、堆物。

4、出现5级以上大风天气时,禁止进行土方和拆除施工等易产生扬尘污染的施工作业,并对堆放物采取防尘措施。

5、所有施工工地出入口地面必须硬化处理,并设置车辆冲洗台以及配套的排水、泥浆沉淀设施;车辆在驶出工地前,应将车轮、车身冲洗干净,不得带泥上路。6、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的弃土、弃料及其它建筑垃圾应及时清运,若在工地内堆置超过48小时,应密闭存放或及时进行覆盖,防止风蚀起尘及水蚀迁移。

7、施工现场的主要道路进出口应铺设厚度不小于20厘米的混凝土路面。土方开挖阶段,应对施工现场的车行道路进行简易硬化,并辅以洒水等降尘措施。

8、施工期间,从建筑上层将具有粉尘逸散形的物料、渣土或废弃物输送至地面或下一楼层时,应采用密闭方式输送,不得凌空抛撒。

9、建筑施工工地扬尘污染控制实行总承包单位负责制,未实行总承包的,由建设单位负总责。所有建筑施工均由建设单位指定专人负责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工作,项目经理为扬尘污染控制第一责任人。建设施工工地出入口必须设立环境保护监督牌,注明项目名称、建设单位、施工单位、防治扬尘污染现场监督员姓名和联系电话、项目工期、环保措施、举报电话等内容。

四、工作步骤

专项整治工作分宣传发动、集中治理、巩固完善三个阶段。按照强化源头管理、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的原则,着力构建扬尘污染整治长效管理机制。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阶段(201*年3月15之前)。成立工作领导班子,细化实施方案,围绕治理目标,加强宣传教育,形成开展扬尘污染综合整治的浓厚氛围。通过广泛宣传使建设施工企业进一步增强扬尘污染防治的主体责任意识,做到“两个明确”:一是各类项目建设单位,特别是政府投资类建设项目建设单位要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扬尘污染防治管理责任,并在工程实施中予以督促落实。二是施工单位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明确承诺扬尘污染防治的管理责任及责任追究措施,自觉接受管委会和有关部门的依法监管,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广泛监督。

第二阶段:集中治理阶段(201*年3月16日至201*年7月15日)。

全市建筑施工企业要全面进行一次自查自纠,重点排查是否建立健全扬尘污染防治管理监督机制,施工现场是否存在扬尘污染现象或隐患。对排查出的问题和隐患必须立即进行整改。一时难以完成整改的,必须明确责任,限期整改完毕。

第三阶段:巩固完善阶段(201*年7月15日至12月15日)。通过扬尘污染防治各项措施的落实,以及对检查中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认真总结经验,明确责任,不断完善各项管理机制,全面落实长效管理措施。并根据实际工作中的成效与不足,提出加强长效管理的具体措施。

五、工作措施1.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各施工企业、监理单位要根据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从民生工程的高度出发,把建筑施工扬尘污染控制工作列入重点工作来抓,切实加强领导,加大投入,精心实施,制订具体的工作计划,并落实责任。突出施工现场扬尘污染控制的预控工作,通过专项整治,严格监管和全面落实企业主体责任,逐步建立建筑施工企业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长效机制。

2.开展创优工作,提升整体水平。继续开展创建省、市文明工地活动。通过文明工地申报考评活动和开工前安全生产开工条件审查,规范建设工地围栏、围挡、出入口、施工道路防尘和压尘措施,一手抓执法,实现对建设工地施工影响城市最小化的监管。

3.落实管理举措,加强宣传教育。各施工企业、监理单位要开展对施工作业人员的宣传教育,建立扬尘污染防控责任制,强化管理,严格自律,从源头上有效控制扬尘污染。要充分利用施工现场民工学校的有利载体,加强施工人员防治扬尘污染的宣传教育,提高施工人员防治扬尘污染的意识,形成人人参与、齐抓共管、责任到位的局面。

4.加强执法检查,加大查处力度。凡是施工现场扬尘污染严重的工地一律给予通报批评并责令停工整顿;对不履行职责的单位要作为不良行为录入其信用档案,与年终企业综合考评和招标业绩分挂钩;凡是被通报的项目不得评为文明工地。

通过一系列的整治工作,工作组取得了欣喜成果,有效的保护和改善了白沟新城的空气质量,为白沟新城经济社会发展创造了良好环境。我们将按相关要求对在建工程继续认真开展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工作,不断提高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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