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阳市开展打击违法音像制品专项行动工作总结
德阳市开展打击违法音像制品专项行动工作总结
201*年春节刚过,德阳市音像制品市场违法音像制品经营活动出现反弹,非法音像制品在短时间内对正版音像市场造成了严重冲击,社会各界和业内人士对此反映强烈。根据《四川省文化厅关于开展打击违法音像制品专项行动的通知》(川文密电[201*]2号)和四川省新闻出版局《关于开展打击盗版音像制品专项行动的通知》(川新出密电[201*]2号)的要求,德阳市文化局、新闻出版局于201*年3月12日至4月5日,在全市范围开展了严厉打击违法音像制品的专项行动。
在德阳市委市政府的领导和全市各级部门的共同努力下,此次专项行动取得了显著成效。整个专项行动期间,我市共出动执法人员803人次,车辆148台次,开展各种集中清查行动16次,检查音像制品经营场所621家次,查处非法音像制品经营案件30余起,取缔无证经营音像制品门店摊点40余处,收缴非法音像制品30000余张,其中淫秽音像制品1000余张,盗版音像制品201*0余张,非法电子出版物及盗版软件3000多盘(套),其他非法印刷制品201*余份,有力地打击了不法分子的嚣张气焰,使违法音像制品的泛滥势头得到有效遏制,我市音像市场面貌得到了明显改观。
一、领导高度重视,周密部署专项行动
三月份是国家两会召开期间,更是春节过后经营违法音像制品高峰期,在这个关键时刻打击违法音像制品,遏制违法音像制品的泛滥势头,树立中国版权保护良好的国际形象,给世博会的成功举办营造良好的氛围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按照德阳市委、市政府有关领导指示,德阳市文化局、新闻出版局周密部署此次专项行动,组织执法人员重拳出击,狠抓落实,并且会同市公安局治安支队制定了《打击违法音像制品专项行动方案》,各司其职,协同作战,在全市展开为期近一个月的严厉打击违法音像制品专项行动。其间市文化局分管局长黄伟同志多次召集文化、公安等相关部门召开协调会,要求文化稽查支队、公安局治安支队及时启动联合工作机制;同时,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积极调动各种宣传力量,邀请新闻媒体参加专项行动,《德阳日报》、德阳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及时报道了此次专项行动的开展情况,大力宣传保护音像制品等著作权产品的法律法规,为专项行动的顺利开展营造了声势,同时教育了广大群众,震慑了违法犯罪分子。二、结合净化校园周边社会文化环境工作,开展音像市场专项治理
为全面规范德阳市音像市场秩序,今年以来,德阳市文化局新闻出版局对全市音像市场采取了一系列专项治理措施:
(一)广泛深入动员,认真组织音像制品经营单位自查自纠。
全市各级文化行政部门按照统一部署,结合年审工作分别召开了两次所辖区域音像制品经营单位业主会议,组织音像制品经营单位签定《音像制品零售、出租单位承诺书》,印发经营单位自查自纠通知,明确自查自纠的内容、时限及要求,讲明形势,宣传政策法规,使广大业主以主人翁的态度积极参与净化社会文化环境工作。
(二)落实属地管理原则,建立明确的工作责任制。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建立了明确的工作责任制,对辖区进行分片包干,将具体责任落实到人,逐户拉网式检查,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确保任务到位、组织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集中整治效果到位。同时,动员基层街道、社区力量,充分发挥其作用,加强全方位的宣传和监督,确保专项整治工作落到实处。(三)组织暗访督查组,进行拉网式督促落实。
根据德阳市的行政区域特点,市“扫黄打非”办公室工作人员会同市文化局、新闻出版局执法人员,不定期对各县(市、区)音像市场进行明察暗访,坚持早中晚连续作战,对各县主城区的音像制品经营单位逐街逐家进行摸底调查,并坚持督查情况进行通报,对存在的问题予以公布,确保发现的每一问题得到全面彻底地解决。
(四)开展“校园周边净化社会文化环境”行动。
为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打击违法音像制品,德阳市文化局会同市公安局治安支队、旌阳区公安治安大队对市区中心三个电脑城音像制品零售市场、文庙书城及海正广场书城连续开展了三次拉网式检查,对违法音像制品非法出版物问题较多的部位进行了重点监控、反复清查,极大震慑了不法经营户,同时也为周边中小学校园净化了社会文化环境,使我市音像市场经营秩序得到较大改观。(五)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在专项行动中,我市通过深入社区、学校开展音像市场法制宣传,进一步提高了广大市民“尊重知识、拒绝盗版”的法制意识;通过开展违法音像制品集中销毁活动,对违规经营者形成有力震慑;充分发挥12318举报电话的作用,对群众举报和执法检查中发现的违法音像制品一律收缴,邀请新闻媒体对音像市场进行舆论监督,聘请文化市场义务监督员扩大社会监督力量,从而形成全社会共同关心、参与文化市场齐抓共管的格局。
(六)狠抓落实,追查根源。此次专项行动,德阳市文化局新闻出版局执法人员开展灵活多样的检查方式,对在检查中发现的盗版色情淫秽音像制品,都一一对经营者进行询问笔录,追查违法音像制品的来源去向,要求业主提供相关票据。通过此举,一是有力地教育了经营业主不准经营违法音像制品;二是为打击产销窝点及切断运输渠道作好充分准备。
三、严厉打击淫秽色情音像制品
德阳市各级文化行政单位在此次专项行动中,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严厉打击制售盗版、淫秽色情音像制品的违法犯罪活动。凡文化公安联合行动,收缴到的淫秽色情音像制品,通常情况交公安执法人员处理,由公安机关执法人员传唤经营业主,对其做笔录。此举大大地震慑了经营者的经营风险。如果文化部门单独开展执法活动,发现经营场所有淫秽色情音像制品,及时移交辖区派出所处理。通过高密度、高强度的“扫黄打非”行动,有力打击了违法音像制品经营活动,净化了市场环境,规范了市场秩序,维护了社会稳定。四、文化部门建立长效机制,对音像市场常抓不懈音像制品市场出版物市场扫黄打非工作是一项长期的工程,德阳市文化局将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建立了日常监管制度和巡查制度,规定每月至少进行三次以上的定期和不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向领导汇报,采取针对性的打击措施,并且再次公布举报电话(12318及属地管理部门电话),欢迎人民群众积极举报。
二○一○年三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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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中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建设行为专项行动总结公开方式发布时间文件编号
主动公开201*-7-5
我县为认真贯彻落实德阳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集中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的通知》(德安委[201*]8号)文件精神,把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生产建设行为作为加强我县安全生产基础基层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突出重点,强化措施,从而确保我为县实现经济跨越式发展、构建和谐社会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我办从201*年5月中旬至201*年7月上旬,对全县安全生产非法违法生产建设行为进行了专项整治,现汇报如下:一、高度重视,安排及时
县委县政府领导高度重视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生产建设行动专项整治工作,县安委会立即制定了整治方案,并以江安委[201*]1号下发了《关于集中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的通知》,成立了由县委常委、副县长孙顺斌任组长的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生产建设行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安监、公安、交通、建设、质监、水务、经信等行业主管部门负责人任成员,并根据我县实际情况,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对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有关部门开展好此项工作作了安排部署,确定了非煤矿山、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民爆物品、冶金等作为打非打违重点行业和领域,在全县范围内认真抓好落实。
信息内容
二、重点突出、措施有力
针对我县非法违法生产建设行为的特点,我县以乡镇辖区负责制为主,由乡镇组织开展打非打违行动,县级相关部门行业指导,县安办还以行业主管部门作为牵头单位,成立了非煤矿山、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危化和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冶金六个联合执法检查组,对各乡镇的开展情况进行检查,并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坚决整顿治理、关闭取缔非法违法和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建设单位,切实解决影响和制约安全生产的突出问题,坚决遏制和有效防范重特大事故发生,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1、道路交通
县委常委会专门就非法营运召开常委会议,要求予以整治,县政府以《关于印发中江县打击非法营运等交通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文件,在我县认真组织开展打击非法营运等交通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工作。201*年6月1日,中江县在县政务中心会议室组织召开了全县打击非法营运交通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工作会,各相关部门开展了一系列集中整治行动,坚决打击、取缔非法营运、非法改装、未按规定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等非法营运交通违法行为。县交警大队、县交通运管所、全县中小学校幼儿园以及城市执法大队立足本职,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安全法律、法规规定,积极开展宣传教育和集中整治工作的同时,还指导、组织各派出所交警中队开展了一系列的整治活动。目前,此项工作已进入集中整治阶段,截止6月20日,中江县交警大队共出动警力1500余人次,警车415台次,检查摩托车4000余台次,查处交通违法行为96起,扣留交通违法摩托车15辆,发放交通安全宣传资料201*0余份,受教育群众30000余人;县交通运输管理所共查获非法从事道路旅客运输的机(电)动三轮车40辆。打击非法营运等交通违法行为专项行动稳步推进。2、非煤矿山和冶金
非煤矿山行业由县安监局牵头组织,国土部门参与,出动了人员52人次,检查了非煤矿山企业29家,发现隐患18起,责令整改18起,未发现非法盗采、超层越界开采矿产资源和实行“伞檐”开采、“一面坡”开采等违法违规行为。3、建筑施工
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牵头组织县安监局、县质监局、县公安消防大队对县内重点建设单位进行了检查,共检查建筑施工工地16个、发出停工通知1份、整改通知1份,建筑施工检查中发现部分建筑施工现场管理混乱;施工现场安全通道设置不规范的问题,检查组严格要求各存在问题的施工企业认真整改,并将整改情况上报相关部门,切实消除安全隐患。4、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燃气安全
我县从201*年6月10日开始,集中开展了打击危险化学品、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和烟花爆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的专项监察执法行动,县安办以江安委办[201*]23号文件进行了具体布署和安排,制定了行动方案,成立了以县委常委、副县长孙顺斌为组长,县级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行动领导小组。组织公安、交通、工商、质监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形成“打非”工作合力,重点打击危险化学品、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和烟花爆竹行业领域当前最突出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抓住关键环节,依法行政,切实做到“四个一律”和“六个结合”。严格按照《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违纪行为政纪处分暂行规定》(监察部、国家安监总局令第11号)、《四川省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规定》(省政府令第225号)等有关规定和“四不放过”原则进行查处。截止目前,先后共出动检查人员100多人次,全面检查了烟花爆竹生产企业3家、批发企业1家、零售网点50多家、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1家。
根据德阳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加强城镇燃气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德安办[201*]47号)精神,我办会同县住建、质检、交通、消防等相关职能部门,在企业自查的基础上,于201*年6月21日,对我县6家民用燃气企业及2个CNG加气站进行了检查。
经检查发现,我县的燃气企业在安全制度落实、人员持证上岗、应急救援预案体系建设等方面,总体情况较好;避雷系统、消防设备设施、气体浓度报警系统完好。同时,检查中也发现一些问题,检查组已对发现的问题告知相关企业,要求限期整改。
5、民用爆炸物品
主要检查了民用爆炸物品经营单位的制度落实情况,爆炸物品的储存、运输管理情况。通过对全县2家民用爆炸物品存放单位的检查,未发现安全隐患,也未发现非法生产、销售、运输、储存、使用民用爆炸物品和存在“四超”(和“三违法”行为。6、消防安全
县人民政府制定下发的《关于印发中江县“九小场所”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采取轮流“牵头制”定期对辖区的“九小场所”和大型娱乐场所进行消防安全检查,近期监督执法中,大队和各派出所共检查“九小场所”1426个,检查人员密集场所20个,下发监督检查记录200份、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15份。三、及时总结和巩固提高
我县对本次行动及时进行了总结,要求各行业主管部门跟踪检查,对排查出来的隐患一定要跟踪整治,对已经取缔的无证照经营行为又死灰复燃的要进行严厉打击,进一步加大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专项行动的宣传教育力度,把好安全生产准入关,建立健全规范有序的市场环境,确保全县经济快速发展、公平发展、安全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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