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年度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总结
201*年度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总结
综合科
今年来,县安监局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的理念,围绕“强化基础、完善制度、依法监管”的总体要求,以推进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制度规范与执行为重点,不断改善经营安全条件,大力整治烟花爆竹行业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不断完善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长效机制,提升企业的本质安全度,努力实现年度无爆炸和死亡事故目标。
一、今年来所作的工作1、统一思想,高度重视
今年来,我局高度重视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认真贯彻落实有关文件、及时召开工作会议。截止目前,共收到烟花爆竹类上级文件10份,每一份都进行了贯彻落实。并结合我县实际情况下发了《宝应县201*年烟花爆竹专项整治方案》《宝应县201*、年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关于开展严厉打击烟花爆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的通知》、《关于开展中秋节前烟花爆竹安全大检查的通知》等共6份文件。3月31日,在宝应县天元大酒店召开了全县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会议,贯彻落实上级会议和有关文件精神、部署全年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2、排查摸底,分析情况
今年来,县安监局联合各镇(区)对全县烟花爆竹经营现状
进行了全面的调查分析、排查摸底。重点排查了异地经营、无证经营、一点多证、烟花爆竹“四私”等行为,将排查出的数据情况进行汇总分析,并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县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
3、加强监督、突出重点
今年来,县安监局加大对烟花爆竹批发仓库和零售单位的安全监管力度。按照《烟花爆竹工程设计安全规范》(GB50161-201*)的要求,督促批发仓库不断完善安全设施,改善储存条件,按照换证评价重新核定的储存量,及时进行调整,定量储存。目前,批发仓库生活区已经落成,办公区同生活区分离,各项安全措施基本完善,硬件条件已达到省内一流。要求其建立并严格执行产品采购、销售流向登记制度和采购市外产品备案。
今年来,我局始终坚持将零售经营点的安全条件、储存核定量、周边安全距离、是否在异地设立有储存仓库、超量储存、是否存在“三合一”现象、是否从非法渠道进货、以及人员的培训作为监管的重点,大力整治零售经营点。
4、开展烟花爆竹专项整治活动
年初,我局制定了《宝应县201*年烟花爆竹专项整治方案》,根据文件要求,开展专项整治活动。并根据局年初制定的工作计划,加大了对烟花爆竹零售户的监督检查,截止目前,共检查了批发仓库6次,(其中高温季节一次),零售单位共检查40余家次。
重大节期间(五一、中秋、国庆期间)是烟花爆竹销售的高峰期,也是最容易暴露问题的时期,在此期间内,超量储存、异地经营、无证经营、购销私货等问题就迅速“浮出水面”,每逢重大节日,我局都及时印发了节日期间大检查方案,在全县开展拉网式大检查,横向到底、纵向到边。要求各镇(区)制定方案、及时召开会议部署,经过几轮零售单位的自查、镇(区)的排查、县局的督查、抽查,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有效维护了我县烟花爆竹市场秩序。
5、深入开展烟花爆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今年来,我局全面开展烟花爆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明确排查重点,要求各镇(区)按照市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总体要求,指导企业注重在提升隐患排查治理的针对性,实效性和规范化程度上下功夫,建立并不断完善全员排查、登记报告、分级治理、动态分析、整改摘牌等制度,确保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建立以安全生产专业人员为主导的隐患整改效果评价制度。始终将批发企业储存仓库不按规定定级、定量储存及规范堆垛,安全防护设施存在缺陷,零售经营网点是否符合安全经营条件等作为排查治理的重点,严禁超量储存和产品混存。突出重大隐患的排查治理,进一步规范企业重大事故隐患的认定和治理,对排查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督促企业组织专家及时进行等级认定,制定整改计划,落实整改资金、整改期限以及应急措施。严格执行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五项制度”,不断
规范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6、开拓思路、积极创新
今年来,我局开拓思路,积极创新。年初,我局印制了400份《告知书》,将《告知书》发送至全县所有烟花爆竹零售经营户。将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过程中需要注意的事项、相关法律法规、处罚条款、储存要求、安全经营条件写入其中,一一告知经营户,要求其合法经营、守法经营。
为了规范市场行为,有效遏制私货,打击烟花爆竹“四私”行为,对于“贴花”问题,经过多次研究商讨,研制出了新的贴花(条形码),这种贴花的具有不可仿制性,方便群众和基层执法人员辨识私货。
二、目前我县烟花爆竹经营存在的主要问题:1、总量突破、布局不合理
按照扬州市政府政府令第51号《扬州市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安全管理办法》第七条的规定: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布点由各县(市、区)安监部门编制规划并报市安监局备案,按当地常住人口每3000人可设1家的原则严格控制。我县人口约94.1万人,应发证313本,而实际发证388本,已超出75本,远远超过了规定要求。
目前,我县部分乡镇按照规定烟花爆竹发证数量还不足要求,如射阳镇、山阳镇;有些乡镇发证数量已远远超过了规定要求,特别集中在城区,如安宜镇、开发区。布局不合理的现象比
较突出。
销售网点的过度设不仅在管理上增加了难度,而且容易引发经营户之间的恶性竞争,不利于正常销售。相反对其做适度的调整,有利于控制集中连片扎堆经营和盲目经营,避免一旦发生意外形成连环爆炸,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2、异地经营情况较严重
目前,全县存在着大量的烟花爆竹零售户异地经营的情况,不少烟花爆竹零售户的评估地址与实际经营地址不一致,据各乡镇普查统计,目前,全县烟花爆竹异地经营达37家。
3、烟花爆竹“私销”状况依然存在
近年来,各镇(区)加大监管力度,加之全省烟花爆竹生产企业的全部关闭,货源减少,“私货”现象明显好转,但依然存在。“私货问题”是各镇(区)普遍存在的问题,一直难以根除。由于利益驱动,一些不法份子铤而走险,充当“二级批发商”的角色,往往挂羊头卖狗肉,防不胜防。目前,私货现象较严重的镇(区)主要集中在射阳、望直。今年来市场上的烟花爆竹私货量较往年明显减少,打击“私货”取得明显成效。
4、烟花爆竹存放不合理的现象较严重
目前,全县烟花爆竹零售户均应按照《关于重新核定烟花爆竹零售经营点储存量的通知》(扬安监201*163号)要求来储存烟花爆竹,但是批发企业为了降低运输成本,一次送货较多,造成了超量存储的现象。部分烟花爆竹零售经营户未实行专店或
者专柜销售;采取专柜销售时,专柜也与经营规模不相适应,并相对独立摆放;经营场所也未始终保持安全通道的畅通。元旦、春节、中秋节等重大节日前后摆摊设点现象依旧严重,屡禁不止。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1、建立全县烟花爆竹零售单位短信平台。全县共388家烟花爆竹零售单位,将烟花爆竹零售单位的手机号码集中汇总,与电信公司建立短信平台,以短信方式及时集中告知会议、通知、注意事项等事宜。
2、组织201*年度烟花爆竹零售经营户培训工作。3、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许可作为我局唯一的一项行政许可事项,是我县安全监管的一个重要环节,建议在每年一度的政府和镇(区)责任状签订中,增加烟花爆竹安全管理专项内容,要求各镇(区)建立烟花爆竹例会制度、风险金缴纳发放制度、定期培训制度、举报奖励制度,并在年度目标管理考核细则中体现,占取一定分值。
4、在元旦、春节期间,联合公安、工商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行动,特别是对对重点区域、重点经营户、重点乡镇开展执法检查。
5、探讨全县烟花爆竹布局问题,着力解决历史遗留问题。进一步研究退出机制,将存在非法经营的烟花爆竹零售单位退出发证范围。从源头上杜绝私货,联合公安、工商等部门查找烟花爆竹走私大户,把住射阳这道走私东大门。
扩展阅读:天竺镇201*年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总结
天竺镇201*年春节烟花爆竹工作总结
201*年春节期间我镇坚决贯彻执行《北京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全面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八个规定动作”,统筹协调,周密部署,实现了“确保禁放点、销售点、燃放点安全,全镇不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重特大事故”的工作目标。
一、落实“九个到位”,确保安全工作开展井然有序(一)组织到位,周密部署各项工作。为全面做好我镇201*年元旦、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按照区烟花办相关文件内容要求,根据地区实际,成立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定烟花爆竹各项工作方案、责任书、两节期间安全工作通知等相关文件。镇主管安全副职领导先后6次组织各相关职能科室、双管单位、各村(居)委会、重点生产经营单位及辖区内9个烟花爆竹销售网点负责人召开春节期间安全工作专题会议,部署烟花爆竹各项安全工作,下发《天竺镇201*年春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主要任务和具体措施。
(二)责任到位,层层管理提高效率。为切实将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各项责任落实到位,镇政府逐一与镇域内5个行政村、8个社区、9个烟花爆竹销售网点、4个加油站及50家重点生产经营单位分别签订了《天竺镇201*年度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责任状》、《重点地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责任明确书》、《天竺镇201*年度烟花爆竹经营单位安全责
任书》、《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责任明确书》,加强管理、明确责任、自觉遵守。下发《天竺镇关于做好两节期间安全工作的通知》、《天竺镇关于做好春节期间安全工作的通知》到各村(居)委会、各重点单位,要求各单位按通知要求认真做好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和安全燃放工作。
(三)监管到位,安全管理全面加强。从1月18日起,镇政府先后多次组织派出所、安监科、综治办等相关职能部门对辖区内烟花爆竹零售大棚搭设进行监督检查,检查各网点是否按照审查通过的地址搭设大棚。从21日开始,对销售网点安全设施进行检查,重点对是否配备灭火器材、防风加固措施、销售网点产品存放区域和销售区域隔离措施等方面进行检查,并对发现的问题进行现场研究整改。
1月17日21日,由主管领导王德顺副镇长带队,3次组织安监科对辖区内50家重点经营单位进行春节前安全大检查,与部分重点经营单位负责人进行安全约谈,要求在节日期间认真做好本单位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和燃放工作,确保节日期间我镇安全稳定。自烟花爆竹销售当日起,派出所、城管、工商、镇安监科、综治办等相关职能部门分别组队,每天上、下午对辖区内9个烟花爆竹销售网点进行安全巡查、检查;重点时段,镇党委书记亲自督查、镇长亲自指挥、主管副职领导亲自带队对我镇烟花爆竹销售网点、各村、加油站、医院、人员密集场所及禁放区进行重点巡查、检查,严防死守,切实做到“燃放时段秩序好,禁放地点看的牢”。
(四)宣传到位,强化安全燃放意识。我镇分阶段、分重点的组织派出所、城管、工商所、安监科、综治办等部门,集中开展烟花爆竹安全燃放宣传日活动,发放《北京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手册、烟花爆竹禁放地点宣传页、烟花爆竹禁放宣传海报以及镇政府印制的《天竺镇人民政府致全镇中小学生家长的一封信》、《天竺镇人民政府致全镇人民的一封信》、《天竺镇人民政府致全镇各团体、企事业单位的一封信》、烟花爆竹安全燃放等宣传材料7220余份,悬挂条幅20条,在禁放区全部张贴禁放标志共计100余张。各村(居)委会利用广播、宣传栏等形式向村(居)民广泛宣传安全燃放常识及节后回收烟花爆竹的时间、地点、方式等内容,全面提高百姓安全燃放意识。
(五)督查到位,加强巡查全面覆盖。春节前后,由镇主管副职领导亲自带队,多次组织安监科对各村、社区值守人员到岗情况、应急储备情况、应急处置等情况进行安全大检查,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求进行整改。
(六)维护到位,专群结合保平安。元旦期间,镇政府加强秩序维护,组织发动警力120人、治保积极分子160人、街道干部30人、企业保安180人,其他社会力量130人,重点对元旦期间人员密集场所、加油站、学校、医院等重点部位进行巡逻看护。春节前,镇派出所、城管、安监科、综治办深入各村、社区、重点经营单位,发放各类宣传材料,张贴禁放标志,传授安全燃放常识,提高安全意识。重点燃放时段,镇机关干部、派出所民警、城管、工商队员、各村、
社区干部及其他社会力量,对周边加油站、居民小区、林地、苗圃、机场周边地段等重点部位安排民警、志愿者进行专人盯防;居民小区内、村庄内外由村(居)委会干部率志愿者分片看护,机动巡逻;企业保安人员加强单位监督,确保隐患及时发现,及时消除。
春节前期,机场消防队、空港消防中队对辖区内主要路段进行洒水增湿。春节期间,机场消防队对机场周边及辖区内高层建筑进行现场看护,遇突发火灾事故第一时间进行处理,确保地区群众人身和财产安全。
(七)隐患排查整改到位,镇政府组织安监科在节前对辖区内可燃物进行拉网检查,消除各类安全隐患。镇综治办组织6次联合执法,对地区无证无照废品回收点进行查抄,对有证照废品回收企业进行了规范。各村对村域内公共区域内易燃堆放物和落叶、杂草、林地、苗圃等重点部位可燃物进行清理;居委会积极动员楼区百姓在节前及时清理楼道内堆放物,排查各类安全隐患,确保节日期间不发生重特大火灾事故。
(八)资金到位,保障工作有序开展。为确保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安全燃放维护等各项工作取得实效,我镇将烟花爆竹安全工作经费列入年度预算。两节期间,镇政府购置5公斤ABC干粉灭火器200具,灭火墩布、铁锹、扫把各100把,各村配备10盘消防水龙带共投入经费6万余元;印制各类烟花爆竹宣传材料经费7000余元。
(九)应急处置到位,妥善处理突发事件。制定《天竺
镇201*年烟花爆竹事故应急预案》,成立应急领导小组,明确工作职责。各村(居)委会、各单位在元旦、春节期间24小时应急值守,各村加强消防室工作建设,配齐各种消防设施设备,遇突发事件能及时进行处置。镇政府相关科室、派出所、村级巡防队对重点部位、重点时段进行重点看护,严防死守。春节期间,在燃放现场,由派出所、镇安监科等部门共灭火10余起。
在区主管部门的正确领导下,在镇党委、政府的大力支持及相关部门的密切配合下,天竺镇201*年烟花爆竹管理工作取得圆满成效。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总结经验,查找不足,再接再厉,为天竺地区和谐稳定保驾护航。
二一一年二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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