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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厂县201*年度人口和计划生育统计年报分析

时间:2019-05-29 12:54:25 网站:公文素材库

大厂县201*年度人口和计划生育统计年报分析

大厂县201*年度人口和计划生育统计年报分析

201*年全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在县委、政府的领导下,按照省、市人口计生委的部署和要求,紧紧抓住学习宣传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这个契机,深入开展计划生育“四清三落实”活动,以稳定低生育水平为核心,以规范基层基础工作、狠抓孕检普查、完善利益导向机制、落实免费服务“民心工程”、专项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创建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县为重点,不断创新工作理念,完善工作机制,扎实有效地推进了全县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根据201*年人口和计划生育统计全年报表资料现将我县当前人口和计划生育发展形势分析如下:一、基本情况

1、总人口变动情况:截止到201*年9月底,全县总人口114477人,比期初(201*年10月初)增加7人,其中自然增长387人,自增率为3.38‰,同比个上升0.03千分点。2、出生及性别比情况:从201*年10月1日至201*年9月30日,全县累计出生婴儿1077人,比去年同期多出生31人。其中政策内出生1000人,同比多出生34人;政策外出生77人,同比少出生3人。人口出生率为9.41‰,同比上升0.26个千分点,符合政策生育率为92.85%,同比上升0.5个百分点。在出生的1077人中,男婴594人,女婴483人,出生婴儿性别比为123。其中一孩性别比为125,二孩以上性别比为117。

3、女性初婚及领取独生子女证情况:201*年统计年度全年,全县累计结婚970对,其中女性初婚870人,晚婚331人,女性初婚晚婚率为38.05%。截止到201*年9月底,全县领取独生子女证人数共4409人,领证率为19.57%。

4、已婚育龄妇女孩次构成及综合避孕率情况:截止到9月底,全县共有已婚育龄妇女22527人,占全县总人口的19.68%。累计采取各项避孕节育措施20419人,综合避孕率为90.64%。其中一孩妇女10785人,一孩妇女比为47.88%;两孩妇女为9275人,二孩妇女比为41.17%;多孩妇女928人,多孩妇女比为4.12%;无孩妇女1539人,无孩妇女比为6.83%。

5、手术落实情况:据报表统计,201*年全年,全县共落实各项手术1266例,同比少做110例,减幅7.99%。其中结扎145例,上环1017例,补救13例,取环91例。结扎和上环两项长效手术累计比去年同期少70例,减幅5.68%。二、简要分析(一)出生情况分析1、出生人口缓慢增加,出生率平稳上升。从今年的统计报表看,全县年出生1077人,同比多出生31人,出生率同比上升0.26个千分点。分析出生增加的原因,一是全县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四清三落实”会议精神,把狠抓治假求实工作作为控制人口工作的重中之重,按照年初制定的“四清三落实”实施方案,严格考核,加强指导和督导,对检查中发现有瞒、漏报的,在全县范围内进行通报批评,并取消年终评优资格。确保往年出生不漏,当年出生不瞒,出生统计求实率大大提高。二是“十一五”期间进入生育旺盛期妇女(20岁-29岁)在逐渐增加,加之80年代出生的独生子与独生女结婚可生育二个孩子这一政策性因素,在未来的几年内出生人口增长将继续呈上升趋势,并加快进入新一轮生育高峰期。

2、政策外出生增多,符合政策生育率有所下滑。201*年,全县共出生政策外77人,与去年同期基本持平。但从“十五”以来的统计数字看,我县的符合政策生育率已从期初的96.48%下降到今年的92.85%。分析原因,一是加大了违法生育的清查处理力度,杜绝出生人口漏统漏报,并对清理出来的违法生育全部作了统计上报。二是新一轮人口出生高峰己缓慢到来,年出生总量的增加客观上导致了政策外出生也相应增加。三是不准大月份引产在维护人权的同时也为个别群众“钻空子”违法生育提供了便利。四是基层基础工作存在死角死面。一方面个别村专干、小组长责任心不强,素质不高,对本村、组育龄妇女婚育、手术等情况底数不清,对特殊人群尤其是流出妇女婚育情况掌握不明,月访视走过场。另一方面个别乡镇季普查流于形式,孕检不全,追检疲软,导致现孕漏统和外孕外生。3、出生婴儿性别比有所升高。

从今年的年报表看,我县的性别比有所升高,全县性别比平均为123,其中一孩性别比为125,二孩以上性别比为117。尽管这可能是自然原因所致或受出生一孩性别比明显偏高的影响,但仍不能排除个别非法胎儿性别鉴定、非法人工终止妊娠现象的存在,说明在深入贯彻落实“三级两全包保责任制”,加强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上,我们还有很多工作要做。(二)已婚育龄妇女孩次构成分析

已婚育龄妇女孩次构成是历史地反映一段时期内计划生育政策执行情况的一项有效指标,如果一个地区一孩妇女比高,多孩妇女比低且计划生育率也较高,则说明该地区计划生育政策执行情况良好。下面是我县“十五”以来已婚育龄妇女孩次构成情况(见下表)。

大厂县“十五”以来已婚育龄妇女孩次构成(%)22222201*000000000001234567年年年年年年年年份孩次34444448013467一孩.......5151958781243844444449865421二孩.......527748149827876555444.......多孩495195116260025566566.......无孩45106088790993

从上表数字可以看出,“十五”以来,我县一孩妇女比平均每年以增加1.33个百分点的速度在递增,而二孩、多孩妇女比呈逐年下降趋势,符合政策生育率已连续9年保持在92%以上水平,侧面反映了我县人口和计划生育整体工作水平在逐年提高。三、工作建议

一是继续落实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各级党委、政府要把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真正摆上位置,想在心上,抓在手上,多研究,多谋划,多创新思路。

二是夯实基层基础工作。抓好基层计划生育组织网络建设,兑现人员工资报酬,调动基层计生人员积极性,搞好孕检普查和生殖保健服务工作,堵塞工作漏洞。

三是不断完善利益导向机制。以兑现奖励优惠政策和为育龄妇女生殖健康免费检查服务为核心,深入实施“计生惠民行动”计划,落实好“民心工程”,实现工作机制由“罚多”向“奖少”,由“重管理”向“重服务”方向转变。四是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综合治理。各职能部门要协调联动,各司其职,加强出生人口性别比的治理,加强流动人口的综合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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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201*年度人口数据和计划生育形势分析

二OO八年一月二十五日

温州市201*年度人口数据和

计划生育形势分析

在省委、省政府以及省人口计生委的高度重视和关心指导下,我市各级党委、政府面对计生工作基础比较差、难度比较大、任务比较重、问题比较多的现实,进一步加强了对人口计生工作的领导,始终保持强劲态势、强大声势,求真务实、真抓实干,一以贯之地打好攻坚仗、持久仗、翻身仗,全面推进了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各项工作,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继续保持了良好的发展态势。

一、201*年全市人口计划执行情况

1、据人口和计划生育统计年报,全市年末户籍人口为7645748人,当年出生含往年补报上报出生人数为97540人,出生率为12.83‰;死亡人口数37126人,死亡率为4.88‰;自增人口数为60414人,自增率为7.94‰。当年出生上报出生人数为86723人,出生率为11.40‰;死亡人口数37126人,死亡率为4.88‰;自增人口数为49597人,自增率为6.52‰。

2、据公安部门统计年报,全市年末户籍人口为7645748人,全年上报出生人口数(含历年出生在201*年落实户口)114698人,出生率为15.08‰;上报死亡人口数(含历年死亡在201*年注销户口36986人,死亡率为4.86‰;自增人口数为77712人,自增率为10.22‰。二、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指标执行情况

1、人口出生计划。全市户籍人口当年出生86723人,控制在市上报省调整后的人口计划97000人以内的计划指标要求。各县(市、区)出生人口也均控制在市调整后的人口计划指标以内。

2、计划生育率。全市当年出生计划生育率为83.29%,完成省定下限指标82.00%的要求。文成、鹿城、泰顺、瓯海、乐清5个县(市、区)完成市下达的上限指标要求,永嘉、龙湾、瑞安、洞头、平阳5个县(市、区)完成市下达的下限指标要求,苍南县未达到下限指标要求。

3、统计误差率。省对市暗访发现统计误差率为0.99%,控制在省指标5%以内的要求,考虑到今年的特殊性,市对县(市、区)明查暗访中发现的漏报不计算统计误差率,各地统计误差率均控制在市下达的3.5%以内的要求。

4、出生人口性别比。全市当年出生人口性别比为122.26,未达到省定比上年下降2个比值(116.01)的要求,出生人口性别比在正常范围内的有鹿城区为107.77、洞头县为107.95,龙湾区、泰顺县、平阳县控制在责任指标以内,苍南县、乐清市、文成县、永嘉县、瓯海区、泰顺县、瑞安市高于责任指标。

5、经费投入。全市投入人均经费达17.23元及以上,达到省定要求。各县(市、区)也都达到市定人均16元及以上的要求,其中洞头县人均达到33.44元、瓯海区人均达到19.60元、瑞安市人均达到18.75元。各县(市、区)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到位,社会抚养费按照上年实际征收安排预算,全额用于计划生育事业。

6、计生队伍建设。全市各县(市、区)乡镇级实际专职从事计生的行政管理工作总数达到浙编办[1998]16号文件下达的改用行政编制数,且达到公务员不少于70%的要求,符合省定考核指标要求。按照市委《关于加强我市流动人口专职协管员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温委办[201*]33号文件)精神,全市已在流动人口较多的乡(镇、街道)按照育龄妇女500:1的比例配备流动人口协管员6666名,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纳入协管员工作职责,并落实经费和职责。

7、依法行政。全市各县(市、区)都没有出现因行政侵权行为而导致的计划生育恶性案件。各地均按照“一票否决”和干部管理权限的规定,对各类评先、评优及干部提任均经各级计划生育部门审核,共审核先进997个,否决32个,审核先进个人1287人,否决23人,并对违反计划生育的党员干部及时处理到位。依法征收社会抚养费,没有发现低于省定的下限标准发放决定书,没有发现随意降低征收标准和跨辖区违规征收。对“名人、富人”据实征收的典型案例有突破。

8、重点、难点综合治理。根据中央《决定》,出台了温州市《实施意见》;市委办出台文件明确相关部门在出生人口性别比治理、流动人口管理中的工作职责,各县(市、区)在性别比治理上落实相关部门责任制并出台政策措施,整合各部门的资源,建立和健全有关的工作制度,并开展专项整治;建立以“平安千村”为载体,公安、计生信息互通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一盘棋”管理和服务机制,重点加强重要人群和外出流动人口重点对象管理,落实市内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双责”管理责任,并建立公安、卫生、民政等部门人口信息定期交换制度和交换平台;各县(市、区)完善计划生育奖励扶助和优先优惠政策,对实行计划生育家庭父母落实奖励优惠政策。

根据上述8项指标完成情况,除苍南县当年计划生育率不达标,苍南县、乐清市、文成县、永嘉县、瓯海区、泰顺县、瑞安市当年出生人口性别比高于责任指标外,其余4个县(市、区)8项指标均达到调整后的规定要求。

三、201*年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主要指标分析

201*年人口和计划生育主要统计数据

201*年当年出生本期86723722331449083.295724666.012730131.4821762.5139019122.26102.88167.47265.715450566.08项目出生数(人)其中符合政策生育违法生育一孩人数一孩率(%)二孩人数二孩率(%)多孩人数多孩率(%)女孩人数出生性别比(女=100)一孩性别比其中二孩性别比多孩性别比女性初婚数(例)晚婚率(%)已婚育龄妇女人数(人)其中已采取措施人数(人)综合节育率(%)四项节育手术(例)201*年当年出生含往年补报本期97540745042303676.386167963.233252933.3533323.4244463119.37101.00154.87228.606142764.781676287149655189.2889911与上年同期对比±±789618156081-6.042358-3.6245722.659660.9729363.802.39-3.47-15.99-9521.57与上年同期对比±1197221011762-10.443854-4.3564432.8616751.4850322.362.07-8.97-19.517770.7512736-5535-1.011411计划生育率(%)1、当年出生人数大幅增加,含往年补报出生有所增加。

全市当年出生上报86723人,同比增加7896人,增幅为10.02%。11个县(市、区)均有不同程度的增加,从出生孩次构成上看,一孩出生增加2358人,二孩出生增加4572人,多孩出生增加966人。

全市当年出生含往年补报共上报出生97540人,同比增加11972人,增幅为13.99%。11个县(市、区)均有不同程度的增加,从出生孩次构成上看,一孩出生增加3854人,二孩出生增加6443人,多孩出生增加1675人。

往年出生补报10817人,全市自报补报(漏报)率为11.09%,分孩次补报分析,补报一孩出生4433人,补报二孩出生5228人,补报多孩出生1156人。

2、当年违法生育难以控制,含往年补报违法生育增加。

全市当年出生违法生育14490人,同比增加6081人,当年出生含往年补报违法生育23036人,同比增加11762人,往年补报违法生育8546,同比增加5681人。

3、当年计划生育率下降较大,含往年补报计划生育率同比直线下降。全市当年出生符合政策生育72233人,计划生育率为83.29%,同比下降6.04个百分点,当年出生含往年补报符合政策生育74504人,计划生育率为76.38%,同比下降10.44个百分点。

4、出生人口性别比有所上升,升高趋势难以得到遏制。

全市当年出生人口性别比为122.26,同比上升3.80个比值,其中一孩性别比为102.88,同比上升2.39个比值,二孩性别比为167.47,同比下降3.47个比值,多孩性别比为265.71,同比下降15.99个比值。

全市当年出生含往年补报出生人口性别比为119.37,同比上升2.36个比值,省政府确定的温州市7个出生性别比治理重点县(市、区),其中永嘉县、泰顺县、龙湾区、平阳县达到了省定重点管理县性别比目标要求,在120及以上的比上年下降3个比值,在112-120之间的比上年下降2个比值,在110-112之间的比上年下降1个比值的要求,苍南县、乐清市达不到性别比的责任指标要求,瑞安市略高于性别比的责任指标要求。

全市当年出生含往年补报人口性别比中,一孩性别比为101.00,同比上升2.07个比值,二孩性别比为154.87,同比下降8.97个比值,多孩性别比为228.60,同比下降19.51个比值。

5、当年上报女性初婚人数减少,而初婚补报率呈上升趋势。

全市当年上报女性初婚54505人,同比减少952人,晚婚36019人,晚婚率为66.08%,同比上升1.57个百分点。全市补报初婚6922人,同比增加1729人,初婚自报补报率为11.27%。“十一五”时期我市还将处于婚育高峰期,测算每年进入婚龄的女青年在6万人左右,如果当年女性初婚人数上报在5.5万人左右,那么初婚自报补报率均在10%左右。

6、有二分之一违法生育为第一个是男孩超生,有三分之二违法生育地点在本市范围内。

全市当年出生违法生育14490人中,一孩违法生育2191人,占15.12%;二孩违法生育10434人,占72.01%,所占比例很高;多孩违法生育1865人,占12.87%。

从违法生育的类型分析,第一个为男孩超生7755人、未满法定婚龄生育(早婚早育)1694人、第一个为女孩超生1240人,各占相当大的比例,分别为53.52%、11.69%、8.56%。

从各孩次中违法生育的类型分析,一孩违法生育2191人中,未满法定婚龄生育1694人,占一孩违法生育的77.32%,已满法定婚龄非婚生育407人,占一孩违法生育的18.58%,其它90人,占一孩违法生育的4.11%;二孩违法生育10434人中,间隔未到生育812人,占二孩违法生育的7.78%,间隔已到未审批生育432人,占二孩违法生育的4.14%,第一个为女孩超生1240人,占二孩违法生育的11.88%,第一个为男孩超生7755人,占二孩违法生育的74.32%,第一个为女孩的其它97人和第一个为男孩的其它98人,占二孩违法生育的1.87%;多孩违法生育1865人中,超生1767人,占多孩违法生育的94.75%,其它98人,占多孩违法生育的5.25%。

从违法生育对象的生育地点分析,在本市范围内生育比例上升(含在市外怀孕后在市内生育),占69.59%,其中,在本乡镇生育2332人,占16.09%;在县内乡外生育4578人,占31.59%;在市内县外生育3173人,占21.90%;在省内市外生育890人,占6.14%;在省外生育3493人,占24.11%;在国外生育24人,仅占0.17%。

7、期内落实节育措施例数增加,主要是采取结扎措施例数增加。

全市共施行四项节育手术89911例,同比增加1411例,增幅为1.59%,其中结扎24952例,同比增加5347例;放环55499例,同比减少3334例;人流7009例,同比减少250例;引产2237例,同比减少223例。在落实长效节育措施中,11个县(市、区)结扎例数同比均增加,在采取补救措施中,苍南县引产同比增加105例。8、综合避孕节育率略低于正常范围。

全市1676287已婚育龄妇女中累计有1496551人已落实各种节育措施,综合节育率为89.28%,比201*年下降1.01个百分点,略低于正常范围。

从节育措施构成看,结扎789773人(其中男性绝育10100人、女性绝育779673人),占52.77%;放环595252人,占39.77%;皮下埋植3826人,占0.26%;服用药具16667人,占1.11%;避孕套87042人,占5.82%;外用药1789人,占0.12%;其它2202人,占0.15%。

从长效节育率看,长效节育率为92.55%,同比下降0.23个百分点。已婚育龄妇女中已有一孩妇女753428人,一孩率为44.95%,已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225502人,同比增加4986人,领证率为13.45%,同比上升0.19个百分点。

四、指标运行趋势分析

根据计划生育报表数据分析,我市低生育水平相当不稳定,如不抓紧抓实,反弹的可能性很大。从出生人数上报时间看,跨年补报率较高。从我市近几年计划生育报表中反映出,统计中的漏报、瞒报、迟报现象特别是出生人数的漏报、瞒报、迟报问题不同程度的存在。201*年全市自报补报率为11.09%,前几年回归后反映出每年自报补报率在13%-15%左右。从孩次构成上看,一孩率下降而二孩率上升。据全市当年报表上报一孩率只占三分之二,而二孩率占三分之一。据预测这几年进入婚育期的女性青年还处于高峰期,没有呈减少的趋势,而一孩率下降和二孩率上升,孩次间的构成发生变化,说明一孩漏报和二孩违法生育呈上升的趋势。从计划属性上看,当年上报计生率过高,回归后计生率下降。“十五”期间,当年出生当年上报的计划生育率较高,但经补报回归后,计划生育率明显下降。从性别属性上看,一孩性别比、二孩性别比均不正常。我市从“八五”、“九五”、“十五”计生报表统计,出生性别比一直居高不下。在15个年份中,出生性别比在130以上的有7个年份,在120以上至130以下的有7个年份,在110以上至120以下的只有1个年份;201*年、201*年性别比也均在120以上,而一孩性别比偏低,二孩性别比异常失衡。从节育措施上看,长效节育措施落实率下降,短效节育措施落实率上升。“十五”期间我市落实各种避孕方法的构成比例发生较大的变化,出现了结扎持续下降,放环基本稳定,用套大幅上升的格局。短效避孕节育措施和无措施的比例过高,极易造成违法生育和补救措施的增多。工作稍有放松,反弹的可能性很大。

五、201*年工作建议

1、优化管理与服务,狠抓婚前、孕前、育前。

各地要利用春节期间人口和计划生育“大慰问、大采集、大宣传、大落实”的有利时机,开展婚孕育信息“大核查”,突出重点人群,加大核查力度,做好采集、变更、核对、上报,全面及时地掌握婚育信息;同时做好查孕、查环、查病工作,把单纯的孕环情检查转为“三查”相结合的优质服务,并建立市内跨县、跨乡“三查”检测信息互通机制,如发现违法怀孕对象要及时落实补救措施,真正实行关口前移。

2、细化统计与分析,提高基础信息的及时率、准确率和完整率。

各地要着力提高基础信息的及时率、准确率和完整率,真正做到人不漏管、项不出错,核实、变更、补充个案信息,切实纠正“年年漏报年年补”的恶性循环现象。同时,要加强与公安、卫生、民政、教育等相关部门的沟通,积极推进和加快建立部门间人口信息交换机制,充分发挥部门人口信息的核对、补充作用,切实提高人口计划生育统计质量。

3、强化流动人口管理与服务,推进全市流动人口“双责”考核制度。

各地要采取多种手段,聚合多方力量,推进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一盘棋”综合治理,按照流动人口“属地化管理、市民化服务”的要求,完善推广以“平安千村”为载体的管理和服务模式。建立健全流入地、流出地、用工单位、出租房东联手管理,相关部门之间联系、协查、配合、信息互通制度,同时对外来育龄妇女要建立动态信息库,实行分类别、日常化、亲情化管理,尤其是对属于本市范围内跨村、跨乡镇、跨县对象中的可疑对象,要列为控制违法生育的重点对象,责任落实到人,跟踪到底,防止违法生育的发生,努力降低市内流动人口违法生育的比例。

4、深化优质服务,落实生育全过程管理。

各地要引导育龄妇女落实长效避孕节育措施,以降低意外妊娠率和出生人流比,保护育龄妇女身心健康。要重点落实乡镇级及村级的随访工作,将无措施的对象和使用短效节育措施对象纳入重点随访对象,加强对二孩生育对象的监控和服务,做到一手抓全程跟踪管理,一手抓典型案件查处。

5、强化责任意识,提高人口计生统计队伍建设。

要加强培训教育,努力提高干部队伍的思想素质和业务能力,提高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管理能力和服务水平。要培育一支敬业爱岗、乐于奉献,既会定量分析,又会定性分析的高素质干部队伍,做到摸实情、讲实话、报实数,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可靠,切实提高统计质量。同时各地要按照相关规定和工作要求,实行“县管、乡聘、村用”的管理体制,配足配强村(居)计生服务员,真正落实村(居)级计生服务员的职责、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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