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个体的税收征管情况汇报
区个体的税收征管情况汇报
1、个体户和市场的基本情况
201*年1-5月,我局共管辖专业性市场14家,21个乡镇街道,共计个体工商户13750户(其中起征点以上5416户,占总个体户数的42%),
2、201*年1-5月收入情况、增减的主要原因和已经采取的措
施201*年1-5月收入1878.8万元累计为上年89%,已经采取的措施起征点以上定额调高20%。3、政策调整对个体税收的影响程度
1、征收率下调影响201*年1月份起,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率下调为3%,在个体工商户定额不变的情况下,将直接下降税收收入25%以上,换算成个体税收1000余万元。08年我局超过定额申报的个体户每月500户左右,税款近50万元,征收率下调后,申报同样的销售收入,超定额部分预计每月税收收入减少10万元,全年影响税收下降近120万元。2、认定标准变化对个体税收的影响。201*年,我局达到新一般纳税人标准的个体工商户数为138户,税款达900万元。
4、个体定额调整初步打算(下半年实施)
起征点以上定额调高30%以上。5、个体户营业额达到一般纳税人标准的处理办法和建议
我局认为个体工商户销售额在达到新认定标准后,绝大多数不会申请认定一般纳税人,而是采取人为控制并分散销售收入的方式,比如将需开票的销售收入分解到多本税务登记证上开票,并确保每本证的开票量低于认定标准;又或者在达到认定标准后进行注销,并重新领取税务登记证的方式。
6、起征点以下纳税人的征管改进措施
加强对起征点以下纳税人的日常巡查,充分发挥纳税人所
在街道、乡镇等协税护税网络的作用,及时掌握该类纳税人的生产经营状况与动态,对达到起征点的纳税人及时进行定额调整。
7、下半年收入预测,以及对加强个体户和市场税收征管的建议措施由于个体定额的总体调整因为征收率的下调,两相抵消,实际定额税款调增为零,无法提供税收增长,而因各种原因导致的减收因素又将使我局个体税收下降1000万元以上,所以今年我局个体税收会有较大幅度下降,总体形势不容乐观。为此,我局准备在挖掘新增税源、加强个体征管上下功夫加强个体税收征管措施。
(一)健全协税护税组织:要按照《协税护税章程》的要求,建立完善协税护税网络,形成对个体集贸税收齐抓共管态势。各地要密切同地方党政部门的关系,取得他们对个体集贸税收征管工作积极支持;要加强与银行的配合,积极推行税银一体化;要不断巩固和扩大协税护税网络,坚持专业管理与社会监督相结合的原则,进一步发展与街道、乡镇及其他部门的协作关系。逐步建立起正常的工作制度和奖励制度,形成对个体集贸税收综合治理的态势.
(二)国地税协作:要按照《国地税协作管理办法》的要求,紧密国地税配合,确定工作流程和工作职责,规范工作行为,开展协税护税组织管理、日常工作协同、户籍管理、定期定额户管理、市场税收管理、漏征漏管户检查、税法宣传、延伸服务等工作。
(三)加强市场税收管理:要按“政府领导、税务主管、部门参与、社会协同”的模式,开展市场税收的整顿工作,以进一步加强市场税收的管理。
(四)科学合理调整定额:一是要规范定期定额评定工作程序,做到公平、公正、透明;二是要抓基础信息的正确性工作,对于新办户一定要实地核实,正确录入;对于已录入有误的,要逐步纠正;三是要按结合个体五单工程考核的有关指标,结合收入、调整幅度等情况,来分期分批调整定额。
(五)强调规范执法工作:要按照规范执法的要求,对现行工作进行梳理、检查,重点要围绕委托代征单位的管理、发票代开单位管理、漏管市场检查等工作开展。
(六)进行工作质量考评:为激励个体集贸税收管理人员提高工作责任心和积极性,提升我局个体集贸税收管理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我区制定了《个体集贸税收管理工作专项考核办法》,将按季对各地个体集贸税收管理工作进行考评,并对前两名予以表彰。要求各地深化、细化考核工作,明确考核工作职责,将有关考核指标落实到每个相关岗位。
扩展阅读:关于我市个体工商户税收征收管理情况的调研报告
关于我市个体工商户税收征收管理情况的
调研报告
个体工商户税收征管因其涉及面广,影响范围大,人员构成复杂,历来是税收征管的难点,也是社会关注的焦点。虽然个体工商户税收收入占税收总量的比例不高,但却是衡量各地税收征管水平高低的重要标志之一。为进一步了解我市个体工商户税收征管现状,研究并解决个体户税收征管存在的问题,全面提高我市个体税收征收管理水平,贯彻落实“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目标,市财税办在四个城区抽取调查了154户个体工商户201*~201*年6月的税费上缴情况进行了专项调查。现将调查情况整理如下:
一、个体工商户上缴税费情况
从调查154户资料情况来看,201*年、201*年1-6月同时上缴国税和地税的16户,占调查户10.39%,只上缴国税的59户,占调查户的38.31%,只上缴地税28户,占8.44%,未交两税的52户,占33.77%;在调查154户中,实行定税制有68户,占44.16%,享受免税(下岗、退伍军人、残疾人等)17户,占11.04%,其它的9户,占5.84%,有6户按税款机开票缴税和代交税款,占3.9%。201*年上半年68户中,有13户1-6月未上缴税收,也不知道自己税收定额是多少。201*年上半年与201*年上交各项费用下降了75%,
主因是取消了工商费。这次调查的主要行业是批发零售、汽车配件、汽车修理、餐饮、其他服务业等几大行业。在缴税户中定税额大都集中在100-300元之间,定税在200元占60%以上。
二、当前个体工商户税款征收工作的现状
个体工商户具有分布零散且经营规模小等特点。近年来税务部门在税源监控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但是征收效果仍不太理想。据第二次经济普查初步结果,全市有个体工商17多万个,而实际交税户只在20%左右,据调查测算达到起征点而应该在40%左右,因此税款流失比较严重。经调查分析主要有以下三方面原因:
1、税管员严重不足,征管力度小。街、乡投入人员少,一个税管员要包几条街道或几个乡镇,又没有相应的控管措施,征收方式单一,缺乏必要的监控手段和执法力度。
2、部门间缺乏有效的沟通机制,致使对税源的基本情况和变动情况难以掌握。个体工商户具有流动性大、经营不稳定等特点。而税务机关又缺乏与工商、卫生防疫等部门间的情报交换,对许多非正常户和注销户都不能及时掌握,在征管工作中缺少必要的基础信息,从而大大削弱了征管力度。
3、征收方式单一,征管存在漏洞。个体工商户税源散,税款少,同时又缺乏健全的财务核算机制,难以准确核算经营收入。在实行定期定额征收方式时,存在定额征收方式不
规范、定额普遍偏低、不能按规定调整定额或者长期不调整定额的情况,造成税款流失。
三、当前工商个体税收征管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从调查结果分析,当前我市在个体税收征管中主要存在以下几个问题:
1、个体税收征管的重视不够。个体税收收入占税收收入的比例低,对完成税收任务贡献较小,个别个体经营业主的素质偏低、难管理,征管时,还要对这一类纳税人投入大量的人力、精力、物力和时间,从面造成了征管部门在实际工作中想管好又管不好的尴尬局面。现实中,征管人员配备结构上既不能不考虑又不能多考虑,难以取舍,这也使部分个体税收管理岗位上的工作人员对工作抱有一种轻视的心理,工作时不专心、不用心和不尽心。
2、公民依法纳税意识不高。无论是企业还是个体,经营者的追求目标是利益最大化,而税款就是直接关系到纳税人的利益。目前,社会公民法治观念淡薄对税收缺乏全面、准确的理解和认识,税务机关和纳税人之间必然发生利益冲突,形成矛盾,从面上看有不少个体业主对缴纳税款抱有抵触情绪,能拖就拖、能少就少、互相观望、尽量不缴。
3、个体营业额核定偏低。新《征管法》已明确对不建帐的个体工商户,可以采取不同方法核定其营业额,但在实际操作中,由于一些个体工商户经营收入、经营成本不能准确提供,税收核定工作依据不足,随意性很大,测算方法也
不是很严密,导致名义税率很高,而实际税率很低,税收负担率明显偏低。
4、个体税收征管缺乏必要的系统性和统一性。由于个体税收占全市税收收入的比重不大,因此长期以来对个体工商户的管理,只是由相关的处室分别就各自分管的业务明确管理内容和提出要求,造成了个体税收管理缺乏必要的系统性和统一性。
5、优惠政策实施不配套,极易造成避税空间。由于税务部门对适用下岗职工再就业等税收优惠政策的个体户监控手段有限,对其发票使用量控管有一定难度,再就业优惠政策在某种程度上说容易产生避税空间。
四、进一步加强征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针对经济危机影响下的税收形势,税务部门坚决贯彻市政府提出的“一打击四强化”,要转变思想,建立“大个体”工作格局,将个体税收征管由以前各征收部门分别管理的“松散型”结构调整为由一个部门集中管理的“集约型”结构,全面推进个体税收征管工作开展。
1、摸清底子、核准户数,加强对个体户的动态管理。下半年国税和地税要集中一段时间对个体工商税收进行全面清理整顿。一是加强调查研究,及时掌握个体户增减变化情况。在税款征收过程中向街道、社区及时了解个体工商户新开业、歇业的情况;二是与工商部门加强协调合作,加强同工商部门的联系,定期与工商部门核对户数,以控制税源
流失;适时向工商部门通报个体工商户的变动情况,特别是对一些重点经营户的管理,必须经双方商定协调配合工作;三是透过经济管理部门的报表资料,了解个体工商户的发展情况,从中分析个体工商户的变动情况,了解经济管理部门的发展规划及个体户分布情况,了解经济管理部门的经济计划,准确推算个体工商户的经营情况。
2、完善个体定额核定方法,进一步提高征管效能。积极、稳妥、创新地推进定额核定工作,确保税收定额核定公平、公正、公开。应综合考虑纳税人生产经营的行业、地段、主要设备、从业人数、经营面积、房租、人员工资等各方面因素,根据部分行业的特殊性,分别制定出适应不同经营规模的个体工商户定额核定程序和适应不同行业特点的个体工商户经营额或销售额测算核定方法,在定额核定方法上,克服要素系数法的片面性,参照成本费用法、核定法、以票核税法等多种核定方法,优化定额核定方法,提高核定水平。同时对不同的程序和办法,在具体的定税实践中进行科学合理的综合利用,尤其对证据不够充分、容易产生冲突的纳税人,应当多角度、多层面进行分析,确保核定结果的真实准确。
3、明确职责抓责任。一是抓岗前培训。针对人员调整,对现有税收管理员全部进行岗前培训。重点对一些日常管理方法进行统一和规范:具体包括个体户开业、变更、停复业、注销、外出经营报验登记管理;税收政策宣传送达;应纳税
额核定前的调查;未按期申报缴税的催报催缴;发票领购数量、品种的调查和使用情况的管理;税源管理资料与信息的收集、整理和传递;生产经营情况的实地检查了解内容等。二是抓职责明确。要求税收管理员通过对辖区内个体工商户巡视、检查,履行户籍管理、信息采集、催报催缴、日常检查、发票管理和咨询服务等职能的履行,加强对户籍的了解和管理。三是抓责任到人。为将责任落实到人,对个体税收实行分片、分类的管理办法,以街道和路段划片,每片明确一名税收管理员,将所有个体工商户全部划分到人,统一制定管户清册,对征管情况进行全程监控和责任追究。
4、明确目标抓落实。一是加强个体零散税收征管。召开由各街道领导、代征处主任和税收管理员参加的工作会议,各级政府年初下达对各街道的代征任务并纳入考核,对完不成代征任务的街道扣除一定分数,提高各街道对代征工作的重视程度,同时抽调骨干人员进驻代征处工作,加强零散税收征管力度。二是加强代开发票管理。要求代征部门在代开国税发票时,必须附征地税收入,分局不定期对代开情况进行检查。三是加强对出租房屋的房产税、土地使用税的清查工作。四是加强对个体减免税管理。加大对个体减免税到期个体业户的检查力度,对军队转业干部、城镇退役士兵、营利性医疗机构减免税到期的个体业户,按规定税,纳入正常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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