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托公司拓展现金管理业务初探
信托公司拓展现金管理业务初探
所谓现金管理,就是将企业和个人暂时闲置的沉淀资金更有效地管理和利用起来,在保证资金安全性和流动性的前提下,利用现有的货币市场投资工具(如央行票据、短期债券和债券回购等),取得比银行存款更高的收益。
近年来,随着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我国的资产管理市场日益扩大,企业和个人存在广泛的现金管理需求。在国外特别是美国,专司现金管理业务的货币市场基金已经发展成为基金市场的主力,并被形象地称为“资金的临时停车场”。无论是从现金管理业务的发展前景还是从优化苏州信托的金融产品结构角度来看,拓展现金管理业务都是非常必要的。
一、拓展现金管理业务的必要性
自重新登记以来,苏州信托(以下称为“我公司”)在现金管理业务方面进行了初步的尝试,推出了“个人财富信托”等具有现金管理特征的信托计划。经过不断总结和探索,目前已形成比较成熟的业务运作模式,积累了一批具有较大资金规模的委托人。
对于我公司而言,进一步拓展现金管理业务(包括单一和集合资金信托)是非常必要的。首先,信托公司具有横跨资本市场、货币市场和产业市场的投融资优势,而这三个领域的金融信托产品具有不同的风险收益特性,可以满足不同偏好特征的投资者需求。目前我公司的信托产品绝大多数集中在产业领域,资金运用期限较长,流动性差,投资风险也是客观存在的。而货币市场的特点恰好可以满足另外一类信托产品投资者的需求:资金安全、流动性好,期限短。显然,拓展现金管理业务能够完善公司的产品结构,吸引更多不同偏好的投资者。
其次,随着我公司信托财产规模的不断扩大,进入分配和清算周期的信托计划不断增加。对于一些投资到期的投资者,获得的信托收益及本金可能面临再投资选择的困扰;在实际工作中,也经常出现信托产品与投资者需求在时间上不匹配的问题。在这两种情况下,如何吸引和留住这些潜在的信托投资资金,就需要为这些资金设置“临时停车场”,开发一种具有较高安全性和流动性的信托投资工具,既能随时赎回进行新信托产品投资,又能在持有期内获得超过银行活期利率的收益。目前正在开发的苏信恒裕“理财通”现金增值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既是我公司在拓展现金管理业务方面的积极尝试,也是积累客户资源提升营销手段的的有益探索。
二、现金管理业务的主要内容
信托公司现金管理业务可以分为:机构委托人现金管理单一资金信托和主要针对个人的现金管理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以下以机构委托人现金管理单一资金信托为例,阐述在如何保证委托人资金的安全性和流动性的前提下,尽可能提高投资收益。
(一)现金管理业务的投资工具
现金管理业务主要投资于国内债券和货币市场,具体投资工具如下:1、金融同业存款。由于我公司是金融机构,享受金融同业存款利率。
2、中央银行票据。中国人民银行进行公开市场操作而发行的短期工具,信用等级等同于国债,发
行期限从3个月至1年不等(还有少量3年期),一般为贴现发行。
3、债券回购。回购可视为锁定一定期限的有充分抵押的短期资金拆借,包括交易所市场和银行间市场的回购。
4、短期固定利率债券。包括短期国债、金融债和企业债等。
5、浮动利率债券。主要是浮动利率的金融债,发行主体主要是国家开发银行、进出口银行、中行和建行等。
(二)保证现金管理安全性的途径
机构委托人现金管理单一资金信托主要通过帐户设立、交易流程和投资工具三种途径为委托人资金的安全性提供保证。
1、设立独立的资金帐户和股东帐户
应为每一家机构委托人开立专用的资金托管专户,开户银行由委托人自行选择,以便由委托人信任的银行对该专户的资金使用和往来等情况进行有效监督;除资金帐户外,还为其在证券登记公司开立专用的股东帐户,用于债券回购和现券买卖业务。
2、交易流程的授权
如果委托人认为有必要,在每一次重大的投资操作之前,必须和委托人进行充分沟通协商后提出投资建议,由委托人决定是否进行操作,并向信托公司现金管理单一资金信托执行经理发出书面指令。
(三)保证现金管理流动性的途径
机构委托人现金管理单一资金信托可以通过构建适当的投资组合,确定适宜的时间间隔以及投资工具自身的流动性来为委托人资金的流动性提供保证。
1、构建适当的投资组合
根据每个机构委托人自身的资金计划安排,以确定投资组合中现金、回购和短期债券的投资比例。如果委托人对流动性的要求很高,随时都可能有资金需求,那么现金的比例就要高一点;相反,如果委托人在几个月内都不太可能有资金需求,则可以尽可能地缩小现金的比例而增加短期债券和票据的比例。显然,投资组合中现金和回购的比例越低,平均收益水平就越高。
2、确定适宜的时间间隔
可以通过巧妙地安排回购的资金比例和天数来增加资金整体的流动性。比如可以将委托人资金等分成五份,在一周的每个交易日都只将其中的一份做成7天期的回购,这样就保证了在下一周每天都会有回购到期,即每天都有可利用的资金。
3、投资工具自身的流动性
通过选择流动性良好的短期债券和票据来增加资金的流动性。由于最近两年货币市场基金规模的迅速扩大、各金融机构在加息预期下回避长期债券而加大短期债券的投资比例,货币市场的参与者越来越多,短期货币市场工具的流动性变得越来越好,如果持有这些投资工具而中途有资金需求,可以很顺利地变现。
(四)提高投资组合的收益性
通过投资组合的合理安排,可以尽可能地提高组合的收益率。各种投资工具的收益特性如下。
1、金融同业存款。目前年利率为1.62%,比一般企业存在银行的利率要高。
2、债券回购。银行间市场和交易所市场的利率水平在很多时候都不一致,可以选择在利率水平较高的市场进行运作。
3、短期固定利率债券。其收益率一般参照中央银行票据的收益率。由于这些债券离到期日只有几个月、最长不超过1年的时间,价格波动十分有限,所以收益率相对稳定,同时安全性和流动性也很好。
4、中央银行票据。央行票据由于是滚动发行,发行量和市场交易量都很大,期限结构又很全面(剩余天数几乎从1天至365天都有),因此其收益率可以说是货币市场利率的风向标。5、浮动利率债券。其利率基准大部分是目前的银行1年定期存款利率2.25%,也有的是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7天回购的加权平均利率。当期的票面利率在3.1%~4.25%之间。
在考虑投资策略时,从谨慎的角度出发,在投资工具的选择上只选择抵押率充分的债券回购、剩余期限在1年以内的短期债券和票据、流动性良好并且利差较大的浮动利率债券等作为主要的投资工具。这些工具的安全性很好,价格波动十分有限,期限又非常短,可以说是目前国内债券和货币市场上最安全的投资工具。
三、信托公司现金管理两大业务模式的比较
如前所述,信托公司现金管理业务可以分为两大类,一是机构委托人现金管理单一资金信托,另外是主要针对个人的现金管理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信托公司现金管理两种模式的投资范围十分类似,都是在保证安全性和流动性的前提下尽可能地提高收益,但两者在产品功能、委托人性质和投资对象等方面还是有很显著的区别。
首先,现金管理集合资金信托的功能主要是为一些信托投资到期的投资者、等待下一次信托产品投资机会的新投资者提供短期投资机会,投资对象是货币市场基金、货币市场工具、短期贷款、信托受益权投资等,定时开放赎回,永续存在。现金管理单一资金信托的委托人是以具有较大资金规模的机构为主,投资对象主要是货币市场工具,是否拓展到短期贷款、信托受益权投资等工具要由具体的信托合同确定。
其次,现金管理单一资金信托可以提供有针对性的个性化服务。单一资金信托现金管理业务在综合考虑委托人的资金计划、对流动性和收益性的平衡、对风险的承担能力等因素后设计相应的投资方案,并与委托人进行充分沟通后再进行投资操作。而现金管理集合资金信托一般难以根据某个委托人的具体需求提供个性化的服务。
第三,在流动性方面,现金管理集合资金信托较之单一信托要复杂一些。现金管理单一信托业务可以做到T+1甚至T+0,保证了委托人的流动性要求。而现金管理集合资金信托的投资工具可能包括货币市场基金、货币市场工具、短期贷款、信托受益权投资等,在规定的期限内接受委托人的赎回申请后,要进行资产价值测算和费用提取等具体操作,实现T+2还是有可能的。
总之,我公司要高度关注我国资产管理这一巨大市场开始启动的机遇,尽快提高货币市场投资运作水平,积极拓展现金管理业务,完善金融信托产品结构,充分发挥自身受人之托、专家理财的特长,真正实现主业回归。但同时我们也应认识到:如果没有持续扩大的委托人基础和稳定增长的资金来源,现金管理业务也很难做大做强。因此,要充分利用现有的资源和条件,主动加强现金管理业务宣传,积极拓展潜在委托人市场,尽快实现我公司现金管理业务的实质性突破。
摘自耿德兵苏州信托业务部
扩展阅读:信托公司金融租赁业务研究
信托公司金融租赁业务研究
第一部分:信托业与金融租赁业的合作
我国租赁业和信托业经历了曲折的发展道路,业界及监管部门对租赁与信托本身功能的认识逐渐趋于成熟和全面,租赁业与信托业法规和业务环境也正在不断完善,中国潜力巨大的租赁和信托市场越来越引起了国内外投资者的重视。《信托法》、《信托投资公司管理办法》及《信托投资公司资金信托管理暂行办法》的颁布和实施,为中国信托业的发展开辟了广阔的发展空间,其中明确规定信托投资公司可以开展金融租赁业务。信托公司在涉足金融租赁业务时可采取两种方式,其一,与专业金融租赁公司合作,优势互补,有力于分散风险;其二,直接开展金融租赁业务,有利于节约成本,扩大收益。本部分将对第一种方式进行探讨,提出了信托业务与租赁业务相结合的几种模式。在此基础上,总结了两者结合应遵守的基本原则。
一、信托业务与租赁业务相结合的几种模式
(一)租赁公司通过信托计划募集资金或将租赁资产通过信托转让变现
募集定向信托资金从事设备租赁业务或是将租赁公司已形成的租赁资产、租赁债权通过信托变现是租赁公司的重要资金募集渠道和加速资金周转的有效措施。租赁资产和租赁债权也是投资机构的重要投资标的和投资组合方式,通过信托投资经营性租赁资产、经营性租赁债权还可以在起到屏蔽投资主体的同时,享受成为租赁资产所有人拥有的税收好处。
租赁与信托计划结合的模式,适用于有稳定现金流的基础设施项目。租赁与信托结合可以拉动社会投资支持民航、能源、城市交通、环保等基础设施建设。
(二)信托公司通过租赁公司处置其闲置资产
在资产的管理和处置方面,租赁公司的优势在于拥有专业化的技能和专业化市场定位能力。因此,信托公司可以将自身的闲置资产委托给租赁公司进行处置,从而借助于租赁公司的优势最大限度地使这部分资产增值。通过这种合作,一方面使得信托公司在取得资产收益的前提下,能够集中精力进行其信托主业的经营;另一方面为租赁公司开拓了新的业务,实现了双方的共赢。
(三)供货方以应收货款或应收债权做抵押、购货方通过出售回租方式融资并委托信托公司进行贷款,以帮助供货方解决资金困难。假定优势企业A在购买具有专门技术的中小型高科技企业B生产的设备或产品时,遇到了供货企业需要融资支持才能进行生产的情形。由于种种原因,企业B无法取得银行贷款的支持,且无其它融资渠道。而购货方出于种种原因也不愿意加大定金预付。在这种情况下,A、B之间的交易就出现了困难。为了解决这个问题,可以采取的方案是:A企业可以用其核心资产与租赁公司进行出售回租交易,并将所筹的资金委托信托公司贷款给B企业,B企业用对A企业的相应金额的应收货款或已有的应收债权抵押给信托公司。并且,A企业同意将委托贷款债权抵押给租赁公司。此方案的优点在于:(1)对于优势企业A,既可以避免定金的支付,又可以利用现有资产变现开展一笔委托放款业务;(2)对于供货方,通过信托贷款的方式解决了生产资金短缺的问题;(3)对于信托公司和租赁公司,由于有优势企业的应付货款和委托贷款债权作抵押,因此,其业务风险可以得到有效的控制并获取得较好的回报。
此种由优势企业出售回租,资金需求方应收货款或应收债权抵押,通过信托帮助需求方解决融资的模式,是优势企业与金融机构合作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的有效途径。
(四)应收债权信托转租赁变现或进行资产保全
设备销售厂商可以将应收债权委托给信托公司管理,信托公司采取把设备销售的应收债权贴现或折让的策略,征得出租人的支持,并说服用户同意把对债务转为对租赁公司的租赁债务。设备厂商可以减少应收帐款,及时收回资金。债务人可以在不增加债务负担的情况下延长还贷期。租赁公司和信托公司可以通过提供服务和受让价差获取收益。
银行将设备贷款应收债权委托信托转租赁,可以将企业的设备抵押资产变为租赁公司租赁资产的抵押。一旦企业破产,租赁资产不在破产范围,设备处置所得可以全部收回。还可以通过收回设备、转让租赁合同给第三人的方式,最大限度的减少可能出现的巨大损失。
二、信托业务与租赁业务结合的原则
金融租赁业务和信托业务进行产品组合模式设计时必须坚持:(一)合法:每个交易当事人都依法经营,每个交易环节的法律关系要清晰,相关的法律合同、法律文件要规范。
(二)合规:每个交易当事人都符合自己的经营范围、符合相应的监管法规,每个交易环节的当事人的会计处理都符合相应的会计规定、税务规定。
(三)合理:每种应用模式的设计都最大限度的实现了各个交易当事人的经营优势互补,做到了在各当事人之间的资源合理配置。(四)共赢:只有所有当事人实现共赢,模式设计才算成功,模式运营才能持久。
金融租赁与信托的组合业务“有定规,无定式”。在实际操作中,应该很好地掌握租信托业和金融租赁业务的内在规律,深刻了解信托和租赁的多种功能。根据不同业务、不同客户、不同租赁标的,根据客户不同时期的不同需求设计出不同的业务组合,为客户提供更好的信托和租赁服务。此外,信托和租赁的从业人员一定要了解不同机构、不同行业的业务特点和资源优势,了解不同的金融产品的优势、劣势及运作方法,要与不同机构建立良好的业务合作关系,只有如此,各不同机构才会在信托与租赁业务的组合中不断创新、实现多赢。
第二部分:信托公司开展租赁业务初步设想一、开展基础设施建设方面的租赁
据统计,我国每年基础设施建设的资金缺口高达4000多亿,这为信托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开辟了广阔的空间。基础设施一般都是公用设施,现金流量相对有保障,这对租赁来说增加了安全保障。出租人不用担心资金不能回收,而是回收快慢的问题。如果回收有保障,收益率又固定,时间拖的越长,收益越大,是融资租赁的首选项目,也是吸引投资人的一个重要因素。
与基础设施信托计划相比,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灵活性更强。信托计划往往针对整个建设项目进行,这样就存在资金不足和风险相对偏高的问题;采用融资租赁方式,可以根据资金状况灵活运用,比如,可以选择建设工程的设备租赁、建设方案的知识产权租赁等,而不必是整个建设项目融资。这样有利于公司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当的融资租赁业务组合以实现投资获利的目的。
二、为企业提供融资租赁服务
作为社会经济的组成单元,企业既是大量资金的需求者,同时又是利润的创造者。信托投资公司可以通过在企业中开展融资租赁服务获得一定的经济收益,具体可采取以下几种方式:
(一)为企业间的闲置资产提供融资租赁服务
由于种种原因,很多企业都不同程度地存在一些闲置资产,比如,设备、厂房等。这些资产的闲置,不仅不能产生经济效益,而且占用了大量的资金,造成了企业流动资金的不足。为了盘活这部分资产,可以通过信托投资公司,采取租赁的方式将资产盘活。具体操作为:企业将闲置资产委托给信托投资公司,信托公司根据委托资产的实际价值对委托企业支付一定现金,然后再将这部分资产租赁给有需求的企业,收取租金,承租人必须为租赁物出具适当的担保。待租赁期满后,由承租人留购、续租这部分资产或由信托公司收回。如果资产由信托公司收回,资产的所有者企业必须承诺回购,从而保证信托公司的退出。
通过以上方式来解决企业资产的闲置问题,可以使委托企业、承租人、信托公司都有利可图,表现在:(1)对于委托企业,可以将闲置资产变现,投入生产,从而解决了资金短缺的问题;(2)对于承租人,在出具担保的情况,只要支付相对金额比较小的租金就可以获得企业必须的生产资料,从而避免了重大投资,有利于资本的原始积累;(3)对于信托投资公司,一方面拓展了业务范围,加强了和企业之间的联系;另一方面可以获得稳定的租金收入。由于承租人的资产担保及委托出租人的回购保证,使信托公司的风险得到了较好的控制。
(二)为企业提供出售回租金融租赁服务
对于急需资金而又缺乏适当融资渠道的企业,可以考虑通过对企业的部分优质资产实施出售回购策略,获得企业发展所必须的资金。具体操作步骤为:在正确估价的基础上,由信托公司对企业的部分优质资产进行名义上的收购,企业取得出售资金;然后企业在出具担保的情况下回租这部分资产,定期向信托投资公司交纳租金。待承租期满后,由承租人留购、续租这部分资产或由信托公司收回。如果资产由信托公司收回,资产的所有者企业必须承诺回购,从而保证信托公司的退出。这样,企业在不影响生产的情况下获得了发展所必须的资金。对于信托投资公司,一方面拓展了业务范围,加强了和企业之间的联系;另一方面可以获得稳定的租金收入。
(三)为中小企业提供金融租赁服务
我国企业可供选择的融资方式主要是银行贷款和资本融资,少量通过民间私募或定向公募。这两种融资方式都存在融资成本过高的特点。在利用资本市场发行股票和直接融资方面,我国现行证券管理原则和标准对企业已有规模和投资回报的追求,将广大中小企业拒之门外,中小企业通过资本市场筹集资金的另一个渠道是私募或定向募集,通过金融中介或风险基金定向募集资金,企业若想成功筹集资金需经一番激烈竞争,代价相当大,对中小企业而言是可望而不可及的。因而,中小企业融资的主渠道转为向金融机构进行债务融资。但由于我国中小企业先天发育不全,中小企业融资难度大,融资量小,融资成本高,融资频率高,融资不确定因素多等特点,专门服务于中小企业的融资体系尚不健全和我国现有的金融环境和政策的欠缺,导致中小企业陷入资金困境。融资租赁作为一种融资融物相结合的特殊融资方式,在固定资产投资特别是企业技术更新改造中可以发挥其独特功能,在经济较为发达的国家,租赁是除银行贷款和证券之外的又一重要融资方式,对于促进中小企业的发展意义非常重大。
信托投资公司可以借助于信托手段从社会上募集闲散资金,选择那些有发展潜力的中小企业,为他们提供融资租赁服务。与信托贷款相比,融资租赁的风险更小;与金融租赁公司相比,信托投资公司的优势在于可以利用发起信托计划的手段向社会募集资金,从而解决了资金短缺的问题。
(四)为企业实施的信息化战略提供融资租赁服务
当今世界已经步入了信息化时代。加入WTO以来,随着中国对外开放程度的不断加深,企业所面临的竞争压力在不断增大。为了在竞争中取得优势,企业将不得进行自身结构的优化、业务的重组及流程的再造,以最大程度地提高产品或服务的质量,同时做到最大限度地节约企业成本。而信息化战略的成功实施无疑会给上述过程的实现提供了契机和强大动力,因为信息化战略成功实施的基础恰恰就是优化的组织结构及科学合理的业务流程。在企业的信息化改造过程中,很多企业都为资金短缺所困扰。对于这个问题,信托投资公司可以通过融资租赁的方式加以解决,具体操作步骤为:根据企业自身的特点,信托公司依照承租企业的意愿以自己的名义出资,选择适当的管理咨询机构及软件厂商对承租企业进行组织结构及业务流程进行优化,并编制出企业信息化所依赖的软件产品(或购买成熟的商品软件),软件的所有权属于信托投资公司,承租企业享有软件的使用权,并定期向信托公司交纳租金。待承租期满后,由企业续租或留购软件产品。软件产品属于高科技产品,随着当前计算机软件产业的飞速发展,软件产品的更新换代速度日益加快。因此,开展此项租赁业务无疑对信托公司存在较大的风险,所以必须强化化解风险的手段。化解风险的方式可以有以下几种:(1)根据软件产品的生命周期,确定合理的租金和租赁期限;(2)强化租赁担保的手段;(3)提供软件升级融资租赁服务;(4)与其他信托投资公司或租赁公司按照职责分配共同承担软件产品的融资租赁服务,以分散风险。
(五)为企业购买专利产品提供融资租赁服务
面对激烈的市场竞争,企业必须不断推出新的产品。除了自身的研制开发外,企业可以通过购买专利来提高自身产品的科技含量。购买专利往往需要占用企业一定量的资金,因此,在一定程度上会造成企业流动资金的不足。对于这个问题,可以通过信托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加以解决。具体操作为:信托公司根据承租企业对专利的具体要求购买专利,企业提供担保。待承租期满后,由企业留购专利。
三、在高等院校开展金融租赁业务
当今世界已经步入了知识经济时代,而高等院校是知识的重要生产者和传播者。因此,未来的高等教育必然孕育着巨大的发展潜力,而且,教育产业化是中国教育发展的必然趋势。信托公司适时参与高等院校的建设,可以分享教育发展的成果,为公司自身的发展寻找新的盈利增长点。
目前,高等院校的发展中遇到的最主要的问题就是资金相对短缺的问题,其中,适合于信托公司开展金融租赁业务的资金需求表现在以下几方面:(1)学校基本设施的建设。由于连年扩大招生规模,使得学校基本设施建设成为当务之急;(2)科研设备、资料的更新及配备。当前知识更新换代的速度不断提高,而且,科研的开展对设备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为了适应这种趋势,科研设备和科研资料需要不断更新;(3)科研成果的产业化。高校是各种科研成果的重要产地之一,将某些成果产业化可以大大增强高校自身的“造血”机能,有利于高校的长远发展。对于需求(1),信托公司可以根据学校的要求,选择一些合适的基本建设项目出资代为建设,然后将建成品出租给学校使用,收取租金。待承租期满后,由学校留购或续租这部分资产;对于需求(2),信托公司根据学校对具体要求出资购买科研设备,然后交付给学校使用,学校提供担保,并定期交纳租金。待租赁期满后,由承租高校留购或续租该设备;对于需求(3),选择具备产业化条件的科研成果,信托投资公司通过生产要素租赁的方式为高校融资,获取租金。同时,承租高校为租赁物出具担保,待承租期满后,由学校留购或续租租赁物。
大力开展融资租赁业务,为信托投资公司涉足各项产业提供了便利的通道,极大地丰富了公司的盈利手段,同时,使得投资风险更易于控制。相对于专业的金融租赁公司,信托投资公司可以在自有资金不足的情况下通过向社会发放受益凭证来募集信托资金,从而解决了资金短缺的问题,这为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在条件成熟的情况下,信托公司可以考虑开展定向和不定向的融资租赁信托计划,使信托资金通过融资租赁的手段,以更为灵活的方式投向各个产业,这无疑极大地拓宽了信托资金的运用空间。在进行融资租赁项目的选择时,应坚持风险与收益并重的原则,科学地构建租赁项目的组合结构,这样有利于分散融资租赁的风险,获取预期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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