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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土地市场动态监测与监管系统运行工作的情况汇报2

时间:2019-05-29 13:45:20 网站:公文素材库

关于开展土地市场动态监测与监管系统运行工作的情况汇报2

我市关于开展土地市场动态监测与监管系统运行工作的情况汇报

根据国土资源部和省厅的要求和部署,我局从201*年1月1日起,正式全面开展土地市场动态监测与监管系统运行工作。土地市场动态监测与监管系统的内容涵盖土地供应、开发利用、市场交易收购储备、集体建设用地等多项业务,是土地供应和土地利用情况的重要监测与监管平台。自该系统运行以来,我局领导高度重视,严抓落实,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加强组织领导和人员培训学习,安排专人专机操作运行,确保土地监测监管系统正常高效运行。现将我市土地市场动态监测与监管系统运行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建立土地市场动态监测与监管系统工作制度

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部署运行土地市场动态监测与监管系统的通知》(国土资发[201*]284号)精神和省厅的要求,我局领导高度重视,成立土地市场动态监测与监管系统工作小组,由吴康保副局长任组长,抽调用地股、地籍股和土地交易所5名人员作为小组成员,专门负责土地市场动态监测与监管系统的录入和管理工作,专门购三台电脑,分别由用地、地籍、交易所三个部门专人专线使用,确保系统数据的及时和准确录入。

二、强化技术培训,提高人员业务水平,确保土地市场动态监测与监管系统高效运行

为提高工作人员业务水平,更高效做好土地市场动态监测与监管系统工作,我局每年定期组织安排5名工作小组成员到省厅参加学习培训,定期组织组内业务学习会议,交流讨论土地市场动态监测与监管系统业务技术,并鼓励小组成员积极参加系统QQ群的活动,多向省厅系统管理人员学习交流,提高业务能力。

三、明确部门分工,落实责任到人,认真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做好系统运行工作

根据系统的工作分类,我局安排一名副局长作为系统的总负责人,具体业务分别由用地股、地籍股、交易所三个部门共同完成。其中用地股负责农转征项目管理、征地实施管理、供应计划、供应结果、出让金管理、违约宗地管理工作;地籍股负责土地抵押、土地转让、土地出租管理;交易所负责供应土地各项公示公告管理工作。

1、土地供应情况:从201*年至今,我局共办理土地供应27宗,面积285.04694公顷,全部录入土地市场动态监测与监管系统。其中:出让供应土地22宗,面积226.79263公顷(挂牌出让土地10宗,拍卖出让11宗,协议出让1宗),划拨供应土地5宗,面积58.25431公顷。

2、公示情况:一是落实每年度土地供应计划和城市住房用地供应计划的上网公示;二是落实出让供应土地公告公示制度,

自201*年至今共出让27宗国有建设用地,全部录入系统网上公示;三是及时录入成交公示。

3、征地实施管理工作。我市自201*年以来经批准的征转建设用地共25宗,截止现在为止,已有24宗用地已完成征地实施管理,征地实施完成率达96%。

4、土地出让金管理方面。我市自201*年以来共出让土地22宗,出让金总额61083.2万元。已全部缴纳到账。

5、待监测宗地管理和违约宗地管理方面。我局严格按照省厅要求,在监管系统及时录入每一宗建设用地的交地、开工、竣工等开发利用情况,并进行跟踪监管。到目前为止,疑似违约用地一宗(是开工违约),违约未处一宗(属竣工违约),违约已处一宗(属开工违约)。

四、认真自查自纠,深刻剖析系统运行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通过3年多的土地监测与监管系统的运行管理工作,我局坚持严格执行省厅的每项工作要求,尽可能及时、准确录入征地实施、供应管理、开发利用等各项信息。但在实际操作运行系统工作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一是由于我市尚未制订实施住房用地开竣工申报制度,因此,所供应的建设用地的开竣工时间都是依靠系统操作人员通过实地查看、电话询问等各种方法去了解,可能存在时间不准确、不及时的情况。二是由于有的项目是市政府重点招商引进的,由于土地交地延迟原因,导致开竣工时间相应

延迟,我局也难以作出处。

五、总结工作经验,积极主动做好下一步的工作计划通过今次开展土地市场动态监测与监管系统运行情况实地检查,我局认真总结工作经验,查找工作上的不足之处。我局下一步要继续加强组织领导,继续加强人员业务培训,提高业务水平;根据职责分工的原则,以后还要从执法监察部门增派1名人员,专职负责已供应项目土地开发利用情况的跟踪监管;按要求制订落实住房用地开竣工申报制度。

二O一二年三月二十六日

扩展阅读:关于运行岳阳市土地市场动态监测与监管系统的工作方案

关于运行岳阳市土地市场动态监测与监管系统的工

作方案

201*年06月04日|作者:lihao|来源:本站原创|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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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国土资源局(分局),市局各科室、各直属单位:

345|【字体:大中小】【打

根据国土资源部进一步加强土地市场动态监测和土地批后监管的工作要求,深入贯彻落实国土资源部《关于部署运行土地市场动态监测与监管系统的通知》(国土资发[201*]284号)以及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运行土地市场动态监测与监管系统的通知》(湘国土资办发〔201*〕32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土地市场动态监测与监管系统运行的通知》(湘国土资传电〔201*〕23号)等文件精神,建立健全土地市场动态监测与监管制度,统一整合土地市场动态监测系统、出让合同网上填报系统和建设用地供应备案系统,确保我市土地市场监测监管系统高效、安全、规范运行,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以下《土地市场动态监测与监管系统运行工作实施方案》,请认真尊照执行。一、加强领导,保证落实

建立土地市场动态监测监管制度,运行土地市场动态监测监管系统,是土地政策参与宏观调控的一项基础性工作。通过监测监管系统对信息指标体系的分析,正确评价和判断土地市场现状及发展趋势,建立土地市场运行快速反应机制,为政府制定和调整土地政策,进行宏观决策提供科学依据。同时,通过监测监管系统增强政务公开和服务社会的力度,保障土地市场健康、稳定、有序发展。为加强对这项工作的领导,市局成立土地市场动态监测与监管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杨克副组长:胡辉

成员:曹华春罗元培王诚王晓凤钟莉芳陈淑平王晔宋洁张飚

专人:关欣曾粤彭刚陈昱兵刘易峰熊勇华周苏平李映

二、完善制度,明确职责

监测监管系统是国土资源部门构建统一的建设用地动态监管平台的重要组成部分。监测监管系统的内容涵盖土地来源管理、土地供应管理、开发利用、市场交易、集体建设用地等多项业务。地产科具体负责土地市场动态监测与监管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交易中心负责数据信息的归口录入;监察支队、用地科、地产科、储备中心、信息中心、规划勘测中心等局相关职能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别负责数据信息采集和报送。市本级具体工作任务分解如下:1、用地科负责农转征项目、国有建设用地划拨决定书、集体建设用地管理,在项目审批后5个工作日内准确提供相关数据信息,具体以系统要求为准。

2、储备中心负责在储备土地项目纳入储备库后5个工作日内提供业务数据,具体以系统要求为准。3、地产科负责及时提供出让计划、协议出让公告、其他公告、出让合同等业务数据,具体以系统要求为准。协助执法监察支队对已供应土地的开发利用情况实施动态监测与监管,检查督促县(市)区局(分局)做好土地市场动态监测监管工作。

4、地籍科负责土地抵押管理,在项目审批后5个工作日内准确提供相关数据信息,具体以系统要求为准。。

5、执法监察支队负责及时提供待监测宗地管理、违法宗地管理、闲置土地管理等开发利用数据,涉及交地阶段、开工阶段、闲置情况、竣工阶段等填报内容,具体以系统要求为准。

6、规划勘测中心负责将测量坐标转换为西安坐标系坐标,及时提交出让合同和划拨决定书测量坐标成果(.TXT格式电子文本),具体以系统报件格式要求为准。

7、交易中心负责提供招标、拍卖或挂牌方式供应土地的出让公告、成交公示等数据信息,具体以系统要求为准;明确专人负责收集上述相关部门报送的数据信息(含电子文档),并完成数据信息的录(导)入、数据衔接等工作;负责提取系统供应管理模块自动生成的《国有建设用地划拨决定书》、《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等电子文本并及时提交相关业务科室;负责撤回、退件项目的重新录入、上报等具体事务性工作。

8、市局信息中心负责监测监管系统开发、应用、维护,向业务单位提供数据录入的技术支持,以及数据信息传输等相关工作。

9、涉及岳阳楼区分局、南湖风景区分局、君山区分局、开发区分局、云溪区分局、屈原管理区局所办理的相关业务数据,由六个分局按系统要求根据各自部门实际情况安排专人及时录入。各县(市)区局负责具体实施本行政区域内土地市场动态监测与监管工作,包括相关信息采集和录入、对土地批后开发利用情况进行跟踪监管、及时更新监测监管信息、定期对当地土地供应和开发利用情况进行分析评价。各地要切实采取措施,统筹人员和经费安排,做到“专人、专线、专机”。要参照市局的模式,

明确责任,划分职能,归口管理,切实做到任务落实,责权统一。三、完善制度,规范运作

(一)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建立完善监测监管系统操作运行、信息采集、数据审核、归口录入传输、分析报告评审、人员上岗培训等各项管理制度,以保证监测监管系统高效、安全、规范运行。(二)严格土地登记管理。土地供应信息通过监测监管系统填报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国有建设用地划拨决定书后,由系统自动提取,全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国有建设用地划拨决定书由监测监管系统自动生成电子监管号后打印,没有电子监管号的合同文本,不再作为土地登记发证的依据。

(三)经费保障和使用。土地市场动态监测监管工作是一项基础性工作,也是一项系统工程,政策性强,影响面大,涉及社会经济等领域较多。各单位要积极落实专项经费,主要用于市场调查、聘请专家、系统维护等,保障监测监管工作顺利开展。各单位要根据各自职责,工作实际,做到“专人、专线、专机”,要按照业务职责划分统一归口,切实做到责权统一,责任任务落实。

(四)县(市)区局(分局)、各业务科室和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强土地市场动态监测与监管工作的重要性,明确职责,落实任务。要采取有力措施,加强检查指导,对监管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及时纠正和整改,确保效果。市局将监测监管系统运行情况纳入各县(市)区局(分局)、市局各科室、部门主要负责人和国土资源管理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定期对各地监测监管系统运行工作情况进行通报。对于未规定及时上报信息,或发现虚报、瞒报的,将通报批评,责令改正;对各县市区国土资源局逾期未改正的,市局将暂停受理其用地预审和用地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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