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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年度核保核赔专业资格考试准备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9-05-29 13:47:09 网站:公文素材库

201*年度核保核赔专业资格考试准备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201*年度核保核赔专业资格考试

准备工作的通知

各分公司:

根据教育培训计划,本年度将举办核保核赔(以下简称“两核”)专业资格初级、中高级考试各一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报考核保/核赔员专业资格,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1.大学专科学历,任业务协办满1年,或从事财险相关工作满2.5年;

2.大学本科及硕士研究生学历,任见习员满半年,或从事财险相关工作满1年。

(二)报考初级核保/核赔师专业资格,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1.大学专科学历,任业务主办满2年,或任核保/核赔员满4年,或从事财险相关工作满6.5年;

2.大学本科学历,任业务主办满1年,或任核保/核赔员满2年,或从事财险相关工作满3年;

3.硕士研究生学历,任业务主办满1年,或任核保/核赔员满1年,或从事财险相关工作满2年;

4.博士研究生学历,任见习员满半年,或从事财险相关工作满1年。

(三)报考中级核保/核赔师专业资格,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1.大学专科学历,任一级业务主管满2年,或任初级核保/核赔师满4年,或从事财险相关工作满10.5年;

2.大学本科学历,任一级业务主管满2年,或任初级核保/核赔师满4年,或从事财险相关工作满7年;

3.硕士研究生学历,任一级业务主管满2年,或任初级核保/核赔师满3年,或从事财险相关工作满5年;

4.博士研究生学历,任一级业务主管满1年,或任初级核保/核赔师满2年,或从事财险相关工作满3年。

(四)报考高级核保/核赔师专业资格,需任资深业务主管满3年,或任中级核保/核赔师满5年,或从事财险相关工作满15年。

报考核保/核赔员、初级核保/核赔师专业资格,参加初级资格考试;报考中级核保/核赔师、高级核保/核赔师专业资格,参加中高级资格考试。

二、考试科目

(一)初级资格考试科目

初级资格考试设车险核保、核赔和非车险核保、核赔四个专业的14个科目,包括:基础知识、车险核保核赔通用知识、车险核保、车险核赔、车险医疗审核、车险核损、非车险核保通用知识、财产保险核保、责任意外保险核保、海上保险核保、非车险核赔通用知识、财产保险核赔、责任意外保险核赔、海上保险核赔。具体报考说明如下:

1.车险。(1)报考核保专业,基础知识、车险核保核赔通用知识和车险核保三个科目必考;(2)报考核赔专业,基础知识和车险核保核赔通用知识必考,车险核赔、医疗审核、核损三个科目中可任选一个。

2.非车险。(1)报考核保专业,基础知识和非车险核保通用知识必考,财产保险核保、责任意外保险核保、海上保险核保三个科目中可任选一个;(2)报考核赔专业,基础知识和非车险核赔通用知识必考,财产保险核赔、责任意外保险核赔、海上保险核赔三个科目中可任选一个。

3.考试不允许跨车险和非车险产品线,不允许跨承保和理赔流程进行报考。

(二)中高级资格考试科目

考试科目包括经济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与实务两个科目。其中,专业知识与实务科目又细分为车险核保、车险核赔和财产险核保、责任意外险核保、海上保险核保、财产险核赔、责任意外险核赔、海上保险核赔8个专业科目。具体报考说明如下:

1.车险。(1)报考核保专业,经济基础知识和车险核保必考;(2)报考核赔专业,经济基础知识和车险核赔必考。

2.非车险。(1)报考核保专业,经济基础知识必考,财产险核保、责任意外险核保、海上保险核保三个科目中可任选一个;(2)报考核赔专业,经济基础知识必考,财产险核赔、责任意外险核赔、海上保险核赔三个科目中可任选一个。

3.为充分利用社会资源、降低考试成本,公司不单独组织经济基础知识科目的考试。拟获取中高级资格的考生可通过参加国家组织的经济专业技术资格(中级)考试,来获得经济基础知识科目的考试成绩。

三、考试时间、地点及方式(一)考试时间

考试时间暂定于8月上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二)考试地点

考试地点为省级分公司本部所在城市,具体安排另行通知。(三)考试方式

考试采用闭卷笔试方式,由总公司统一印制纸质试卷,统一安排人员到各考场巡考,统一安排人员集中阅卷。

四、考试内容及复习资料(一)初级资格

考试内容及复习资料详见《关于举行核保核赔专业初级资格考试的通知》(国寿财险办发201*182号)。初级资格考试大纲更新版及非车险复习资料清单见附件1、2、3。

(二)中高级资格

考试内容及复习资料详见核保核赔专业中高级资格考试大纲(附件4)。车险专业辅导材料由总公司车险业务管理部另行印发。

五、获取资格的方法

1.初级资格:通过公司组织的两核初级资格考试即可获得两核初级资格(核保/核赔员或初级核保/核赔师);2.中级资格:通过全国经济专业技术资格(中级)经济基础知识科目考试和公司组织的专业知识与实务科目考试(中高级),可获得两核中级资格(中级核保/核赔师);

3.高级资格:通过全国经济专业技术资格(中级)经济基础知识科目考试和公司组织的专业知识与实务科目考试(中高级),并通过两核高级资格评审,可获得两核高级资格(高级核保/核赔师)。高级资格评审另行组织。

4.说明:(1)符合下述条件者,经济基础知识考试可免考:非车险方向,男50周岁以上、女45周岁以上;车险方向,男女都45周岁以上。(2)员工在此发文通知前通过的国家经济专业技术资格经济基础知识考试成绩有效。(3)通过公司组织的两核专业知识与实务科目考试(中高级)而未通过国家经济基础知识考试者,不能获取两核资格,但可根据实际情况获取核保/核赔权限、开展有关工作,待通过经济基础知识考试后,方可获取相应资格。

六、其他事项

(一)各分公司要从加强公司两核专业队伍建设,提高公司两核专业能力的高度,充分认识此次考试的重要意义。

(二)请各分公司认真填写考试报名回执及报考科目信息汇总表(附件5),并于6月30日前将报名回执及报考科目信息汇总表统一发至总公司人力资源部。

(三)请各分公司组织报名参考人员自行购买考试指定教材,其它复习资料由总公司统一下发。特此通知

扩展阅读:201*年核保核赔师资格考试实施方案

201*年核保核赔师资格考试实施方案

为持续贯彻公司“专家治司、技能制胜”人才发展战略,打造业务精湛、素质优秀的核保核赔专业人才队伍,巩固和提高公司专业技术优势,总公司将在201*年继续组织核保核赔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考试(以下简称为“双核考试”)。为加强对该项目的组织与管理,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原则

(一)坚持高标准定位,严要求考量

本年度双核考试是首批三年连考计划的最后一年。根据公司人才战略的要求,双核考试继续坚持高标准起点,定位为对双核各专业领域高精尖人才的选拔性考试,按照公平公正、严肃考纪的要求组织考试与评价结果。(二)坚持统一性管理,分层级负责

双核考试由总公司教育培训部统一组织与管理。总公司负责统一制订考试方案及大纲,开发和提供培训资源,建设和审定题库,协调和监督考场,组织阅卷和反馈成绩。教育培训部牵头,专家工作组协调,相关产品线和理赔部协作,共同完成。各分公司按照总公司总体要求和步骤抓好落实。

(三)坚持以考促学习,培训求实效

总公司及时提供考试大纲和相关培训资源,各分公司应加强日常培训和考前辅导,确保核保核赔岗位人员的学习时间和培训质量。在培训组织和管理中,逢训必考,逢考必严,以考促学,讲求实效。二、考试人员范围

(一)201*年度参考人员范围

参考人员包括省地两级产品线部门、再保险部、理赔部门(理赔管理部、理赔中心、核损核赔中心)以及区县支公司从事承保、理赔相关岗位的总公司版本劳动合同工、地方版本劳动合同工及劳务派遣用工。原则上,省地两级分公司产品线部门、再保险部、理赔部门的所有岗位人员必须参加相应级别考试,区县支公司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可自愿参加考试。(二)核保核赔师考试报名资格条件

职务人员范围用工形式学历中专助理级核保/核赔师省、地、县三级机构各类岗位总公司版、地方版劳动合同工和劳务派遣用工资格条件承保专业工作年限满11年,在人保系统工作满5年,可报考助理核保师;中专学历不得报考助理核赔师承保、理赔专业工作年限满9年,在人保系统工作满2年承保、理赔专业工作年限满4年,在人保系统工作满1年承保、理赔专业工作年限满3年,在人保系统工作满1年承保专业工作年限满13年,在人保系统工作满8年,可报考中级核保师;中专学历不得报考中级核赔师承保、理赔专业工作年限满11年,在人保系统工作满3年承保、理赔专业工作年限满6年,在人保系统工作满2年承保、理赔专业工作年限满5年,在人保系统工作满1年不得报考承保、理赔专业工作年限满13年,在人保系统工作满5年承保、理赔专业工作年限满8年,在人保系统工作满3年承保、理赔专业工作年限满7年,在人保系统工作满2年大专本科硕士以上中专中级核保/核赔师省、地、县三级机构各类岗位总公司版、地方版劳动合同工和劳务派遣用工大专本科硕士以上中专高级核保/核赔师省、地、县三级机构各类岗位总公司版、地方版劳动合同工和劳务派遣用工大专本科硕士以上(三)专业工作年限认定1、专业工作年限界定

承保专业工作年限指在产品线部门从事业务管理、销售管理和核保工作年限,以及在再保险部从事分保业务管理的工作年限。201*年股改后,在省地两级机构个险营销管理部和团险营销管理部工作,在地市分公司承保中心从事核保、分保工作以及在基层公司从事销售的工作年限,均认定为承保专业工作年限。

理赔专业工作年限指从事查勘、定损、理算、核赔等理赔工作的年限。201*年股改前在业务部门从事理赔的工作年限,201*年股改后在省、地、县三级分支机构理赔部门工作的年限,以及201*年股改后在具有理赔权限的县级支公司业务部门从事理赔的工作年限,均认定为理赔专业工作年限。

2、其他工作年限认定

(1)在人保系统内从事非承保理赔相关工作年限可折半后计入承保、理赔专业工作年限。如某员工从事财务工作4年后调入产品线/理赔部门工作3年,其承保/理赔工作年限可计算为5年,即3+(4/2)=5年。

(2)在同业其他主体招录的人员,其从事承保、理赔专业工作年限,可通过查阅员工档案或出具原单位提供的工作履历证明后,同等认定为相应承保、理赔专业工作年限。

(3)在非同业单位从事与当前承保、理赔专业相关的工作年限,可通过查阅员工档案或出具原单位提供的工作履历证明后,同等认定为相应承保、理赔专业工作年限。如理赔部门医疗审核岗人员此前在医院从事医生职业的工作经历可同等认定为理赔专业工作年限。(4)在同业公司从事非承保、理赔工作,以及在非同业单位从事与当前承保、理赔专业无关联工作的年限,不予认定或折算为承保、理赔工作年限。

3、工作年限计算

工作满半年但不足一年的按一年计算,工作不足半年的按半年计算;以上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201*年12月31日。

(四)关于特殊情况的说明

1、201*年度、201*年度考试科目全部通过但未被聘为相应级别职务者,可不参加201*年度考试,考试成绩自发布之日起三年有效。

2、201*年度、201*年度考试科目单科通过且符合201*年度报考条件者,原已通过科目成绩自发布之日起三年有效,根据201*年度考试科目要求,可只报考未通过科目或改选其他科目;凡不符合201*年度报考条件者,不允许报名参加此次考试。

三、培训组织与实施

(一)培训方式:各分公司采取集中培训和分散自学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实施。对于与核保核赔专业知识的内容,必须采取集中培训的方式,其他内容则可采取网络学习、分散自学、岗位实践等方式。

(二)培训要求:双核岗位相关人员每年集中培训时间不得少于40课时(其中与核保核赔核心专业知识相关的课程不得少于30课时)。培训班应组织结业(模拟)考试。(三)培训实施:各分公司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制订切实可行的培训计划。各省级分公司人力资源部/教育培训部组织协调、整体规划,各相关部门协助落实。培训内容以考试大纲为指引,以指定教材为基础,可根据具体需求适当调整(考试大纲及指定教材另行通知)。四、考试组织与管理

(一)考试时间:初步定于201*年9月中旬,上下午各一场。

(二)考试地点:为便于双核考试的集中组织和管理,同时兼顾方便考生就近考试的因素,考点以各分公司所在城市为主要考点;在地域相对分散的省份,拟设置两到三个分考点,原则上以60人为设置考点的基本人数。

(三)考试形式:总公司统一组织命题,闭卷形式,采取计算机智能化考试方式(1961年12月31日前出生人员可申请主观题部分纸笔配合考试)。

(四)考试科目:考生须报考与本人岗位有关的科目。

1、核保师

级别类别基础类助理级上午1.5小时专业基础类下午2.5小时基础类上午1.5小时内容保险基础知识(含法律合规)承保理论与实务(车险)承保理论与实务(非车)保险基础知识(含法律合规)财产保险工程保险船舶保险非车险中级货运保险农业保险专业类下午3小时责任保险再保险商业车险车险交强险汽车金融人身险综合基础类上午1.5小时高级专业类下午2小时意外健康保险组合业务/风险管理(含法律合规)财产保险(含工程保险)机动车辆保险海上保险(含船舶保险、货运保险)农业保险代码A10(含A11)A211A212A10(含A11)B1B2B4B5B6B7B10B31B32B33B8A30(含A11)GB1GB3GB4GB6中级车险考生从三门专业科目中选二门报考中级两险核保考生选考法律合规占50分,为必考必过内容高级考生从七门科目中选一门报考中级非车险考生从七门专业科目中选二门报考备注法律合规占50分,为必考必过内容考生从二门科目中选一门报考法律合规占50分,为必考必过内容责任保险意外健康保险再保险GB7GB8G102、核赔师级别类别基础类助理级上午1.5小时专业基础类下午2.5小时基础类上午1.5小时内容保险基础知识(含法律合规)理赔理论与实务(车险)理赔理论与实务(非车)保险基础知识(含法律合规)财产保险工程保险机动车辆保险中级专业类下午3小时财产险船舶保险货运保险农业保险责任保险人身险综合基础类上午1.5小时意外健康保险组合业务/风险管理(含法律合规)财产保险(含工程保险)机动车辆保险高级专业类下午2小时海上保险(含船舶保险、货运保险)农业保险责任保险意外健康保险组合代码A10(含A11)A221A222A10(含A11)C1C2C3C4C5C6C7C8A30(含A11)GC1GC3GC4GC6GC7GC8高级考生从六门中选一门报考中级两险核赔考生选考法律合规占50分,为必考必过内容中级考生从七门中选二门报考备注法律合规占50分,为必考必过内容考生从二门科目中选一门报考法律合规占50分,为必考必过内容(五)考试管理:遵循统一管理、严格考试的指导原则,考试流程实行全过程管理,命题组卷、现场监考、电子阅卷三大环节均由第三方操作,相关人员回避,以保证公平公正;考试实施实行全方位管理,考试场地监考、考试公司和分公司联合督考、总公司抽查巡考,各司其责,管理到位。

五、项目实施计划

(一)计划准备阶段(6月底前)总公司教育培训部在征集相关部门的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制订实施方案、修订考试大纲。分公司根据实施方案要求,制订培训计划。

(二)组织实施阶段(7月-9月)

总公司6月起组织命题组卷,修订培训资料,8月底前协调考点,9月中旬组织考试;分公司自7月起组织培训,接通知后组织员工正式报名、进行资格审核,进行考前辅导;总分公司相关部门联合督考。

(三)反馈总结阶段(10月12月)

总公司组织阅卷、考试结束6周内完成成绩汇总上报,11月底前反馈分公司;分公司在考试结束后20天内上报考试总结;年底前总公司在各分公司总结基础上进行考试总结,总结经验,反思问题,通报全系统;考试服务公司在考试结束1个月内提交考试分析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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