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击非法集资情况总结
打击非法集资情况总结
自我行于201*年试营业以来,按照银监局整治非法集资问题专项行动的精神,并安排部署了为期半月的整治非法集资问题专项行动。现将行专项行动的开展情况总结汇报如下: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为了切实加强对打击整治非法集资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和贯彻实施,成立了以行长为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副组长的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以营业部牵头、结合我行实际制定出了工作方案和措施,进一步加大打击和防范非法集资的工作力度。二、细化措施,强化清理
(一)多方协作,合力打击。我行积极调集各部门优势资源和力量,各尽其责,密切配合,形成了整体作战的合力。营业部负责统计分析、统筹协调其他机构专项行动的开展情况,及时向相关部门提供打击和处置工作信息,其他部门负责各方联系传递相关打击非法集资的资料。
(二)密切配合,健全机制。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作配合,建立健全协作机制,形成合力打击的态势。营业部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启动行级打击经济犯罪协调会商机制,主动加强与行审计、工商、发经等部门以及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联系,积极挖掘相关线索,努力解决资金查控方面存在的问题。
(三)全面摸排,深挖细查。行营业部多次组织开展行范围内的摸排工作,针对此类案件的特点,牢固树立“打早打小,主动出击”的原则,在全面摸清底数的情况下,强化措施,充分发挥秘密力量和朋友关系的积极作用,加强阵地控制,有针对性的开展工作。
(四)发动群众,扩大宣传。我行利用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动员,开展街头集中宣传活动、发放宣传资料,及时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发动人民群众积极参与打击行动。同时,加强与新闻媒体的衔接,广泛宣传非法集资活动的危害,揭露非法集资活动的手法,及时报道打击整治行动,为我行非法集资专项行动开展壮大了声势,不断形成工作合力。
(五)量化考核,加强督导。我行营业部注重加强对专项行动的监督指导,定期召开总结会议,多次组织工作组进行督导检查,就各部门专项行动的开展、案件线索的摸排等提出合理性意见和建议,极大的推动了专项行动的有序、有效开展。三、存在的问题
(一)协作配合有待加强。与公安、审计、工商等部门配合有待进一步加强,获取的案件线索较少,联合执法行动开展不够多,长效机制的建立还需完善。
(二)宣传工作力度不够大。规模性的宣传活动较少,发动群众还不够,举报投诉机制运作还需优化。四、下一步打算
打击非法集资犯罪专项行动虽然已经结束,我行将继续按照市、县银监局的部署和要求,对照绩效考核情况,认真总结自查。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细化措施,强化配合,把打击非法集资犯罪作为一项常态工作深入持久的开展下去,不断净化金融经济社会发展环境,为全县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作出应有的贡献。
扩展阅读:打击非法集资情况汇报
XX市开展“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防范
金融风险”专项检查整顿活动
工作情况汇报
为规范金融市场秩序、维护社会安定,根据我市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安排,我局高度重视,积极组织业务科室对我局主管的融资性担保公司、小额贷款公司开展了专项检查,深入调查摸底,分类化解风险。现将工作情况总结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1、小额贷款公司发展情况
目前,经省工信厅批准在我市注册登记的小额贷款公司共计XX家,注册资本XX亿元,从业人员XX人。全市XX家小额贷款公司整体运作较好,能够自觉接受监管部门监督检查,积极为中小企业提供融资服务。经审计部门审计全市小额贷款公司,账面不存在非法融资、吸收存款等现象。截止201*年4月底,全市小额贷款公司累计为XX户中小企业、个体工商户发放贷款XX笔,累计发放贷款XX亿元,其中为XX户中小企业发放贷款XX亿元;为XX户个体工商户及创业者发放贷款XX亿元。取得了较好的经济、社会效益。
2、担保机构规范整顿情况
从去年7月全省开展担保机构规范整顿工作以来,我市
各级各部门迅速行动,深入推进,规范整顿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一是行业发展秩序得到维护。通过清理清查,民间融资担保业务已全部消化完毕,风险得到有效化解和控制。外地担保机构在我市违规设立的分支机构已全部撤销,违规宣传、广告等清理完毕,市场环境逐步净化。二是经营行为趋于规范。全市取得经营许可证的XX家担保机构注册资本金共计XX万元,今年1-4月份,这X家公司累计为XX家中小企业办理贷款担保业务XX笔,在保责任余额XX万元,较好发挥了担保机构的杠杆作用,为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起到了一定效果。
二、主要做法
1、加大宣传力度,净化市场。为促进全市担保、小额贷款行业健康发展,我局进一步加大了担保、小额贷款的相关政策法规的宣传力度,广泛利用电视、广播、会议宣传等多种形式,向全社会发布小额贷款公司、担保机构的准入资格、经营范围等内容,明确监管措施,提示社会风险,增强社会公众的法律意识和风险意识。同时我们还要求各担保机构、小额贷款公司在营业场所醒目位置悬挂“八不准”业务经营准则,设立投诉举报电话,充分发挥和利用社会力量加强对小额公司及担保机构的监督约束。
2、开展风险排查,防范风险。201*年以来,我局多次组织各县(市、区)监管部门开展对担保机构和小额贷款公
司各类风险排查活动,通过召开座谈会、深入企业实地调查、查阅银行对账单、业务合同、财务账簿、组织专项审计等形式,切实掌握担保机构、小额贷款公司的经营情况,争取对有苗头风险做到及时发现,尽快处理。坚持属地管理原则,各县(市、区)根据本辖区实际情况,制定了担保、小额贷款风险防范处置预案,对发生突发事件时能够快速反应,密切协作,控制事态,化解风险。
3、强化行业监管,综合治理。在日常工作中,我局着力加强对担保机构、小额贷款公司的行业监管。一是实行省、市、县三级审核审批制,严把准入关口。二是责成担保机构、小额贷款公司主要高管人员向社会做出合规经营公开承诺。三是建立担保机构、小额贷款公司业务直报系统,每月上报业务、财务报表,及时掌握公司情况。四是对小额贷款公司主要高管实行任职资格管理,考试合格方可取得高管资格。五是不定期开展专项检查活动,重点检查公司银行对账单和业务手续,检查公司是否有违规资金运作。六是实行行业年审制度,年底组织专项审计,对存在问题的公司,行业年审不予通过。
4、加强信息沟通,形成合力。逐步建立健全信息沟通机制,我局按规定要求各县(市、区)担保、小额贷款公司的主管部门建立了值班制度,明确了分管领导和联系人,保持电话畅通。制定了担保机构、小额贷款公司发生重要情况随
时上报机制,确保出现情况时及时处置。同时我们加强和市处置非法集资联系会议办公室的沟通联系,对担保机构、小额贷款公司发生的涉嫌非法集资、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等违规违法行为,及时上报,并提请相关职能部门协同处理,联合执法,共同查处,形成合力。
三、下步打算
为了进一步做好非法集资监测、预警、防范、打击工作,维护正常的金融秩序和社会稳定,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在下步工作中我们将做好:
1、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要充分认识到非法集资活动的严重性、危害性和处置工作的艰巨性、长期性,切实增强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时刻保持高度警惕和高压态势,密切关注非法集资的新动向、新情况和新问题,及时预防和遏制非法集资的产生,坚决打击非法集资活动。
2、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切实增强社会公众的法律意识和对非法集资活动的抵御能力。一是进一步加大正面宣传力度,增强宣传实效。充分发挥各类媒体和互联网的作用,向社会公众介绍担保机构和小额贷款公司的业务范围,同时,利用各类媒体舆论优势监督担保机构和小额贷款公司规范经营。二是协调联系电视台、报刊等媒体,加强广告监管,有效遏制担保机构和小额贷款公司以高息理财为名的变相吸收
公众存款的广告。
3、进一步加强行业监管力度。确保担保、小额贷款行业健康发展。一是建立完善业务信息报告制度,非现场监管、现场监管、信用评价制度等监管长效机制,加强日常监管。二是指导担保机构、小额贷款公司建立健全各项内控制度,督促完善内部机构设置和公司治理结构,建立起“事前防范、事中控制、事后处理”的风险防控机制。
4、进一步发挥联席会议作用。落实当前各项工作措施,充分发挥市处置非法集资联席会议制度的作用,充分发挥联席会议中各成员部门的职能和业务优势,成员单位要加强沟通,密切协作,切实发挥监管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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