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支部推优工作流程及要求
团支部推优工作流程及具体要求
1、会议由团支部书记主持,宣传委员记录,组织委员组织选票、唱票及公布结果。
2、每次推优会由学生党支部派两名党员做监督员,负责监督推油过程。
3、监票员由监督员、组织委员和一名普通学生负责,选票结果当场公布
4、每班推优的人数为入党积极分子的50%,原则上每年两次推优,即每年的3月份和11月份。不及格成绩超过一科没有资格列入到候选人名单。
5、推优的有效期为一年,即如果被推优的同学在候选期内没有被发展入党,该入党积极分子重新参加下一轮的推优。团支部推优工作填写格式
经过推优大会讨论,现将我支部投票情况做如下说明,我支部于XX年X月X日,举行推优大会,应到XX人,实到X人,根据投票结果同意以下同学作为我支部推优候选人:例张三18票
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推荐表格式推荐理由
XX同学平时表现(分别从思想、学习、工作、生活四个方面叙述),
鉴于该同学平时表现,我支部推荐XX同学作党的发展对象。
团支书:XX
团员大会民主评议情况
我支部共有团员XX人,应到XX人,实到X人,经过团员大会民主评议,同意XX同学作为党的发展对象。
组织委员:XX
分团委审核意见
由于XX同学各方面表现突出,同意XX同学作党的发展对象。
注:1、优秀团员做党的发展对象推荐表的姓名、出生年月、民族、班级、职务(班级和学生会的均可)、入团时间、列为积极分子时间,均有被推荐的本人填写
2、推荐理由团支书填写,团员大会民主评议情况由组织委员填写。3、如果团支书、组织委员为发展对象,本应由团支书、组织委员填写的表格可以相应的由班长和宣传委员顶替。3、个人推荐表三部分的字体不能有重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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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系团支部“推优”工作操作流程(试行)
为了促进团的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进一步完善团支部的制度建设,体现团组织“推优评先”的民主集中制,激励团员勤奋学习、努力工作、勇于创新,推动我院的校风、学风及校园文化建设,依据《团章》及《桐城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优秀团员推优入党制度》的相关规定,特制订本办法如下:
一、推优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纲领,遵守党的章程,熟悉党的基本理论和知识,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我校注册的年满18周岁的团员,主动要求进步,已递交入党申请书。3、遵守团的章程,积极参加团组织的各项活动,自觉履行团员义务,发挥团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群众基础好。
4、学习目的明确,学习认真刻苦,学习成绩良好,近一年内无两门及以上课程考核不及格;
5、生活作风良好,不无故旷课,不迟归不归、不酗酒闹事、不做违反学校管理规定以及扰乱教学秩序的事情;
6、上年度没有受过通报批评(含)以上处分。
二、优先或破格考虑条件:
1、担任学生干部,工作认真负责、积极创新,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对班级、对系部工作的开展有突出成绩者;
2、致力于某项专项训练(文娱、体育、文学),并能为班级、系部、学院屡次获得荣誉者;
3、学习成绩特别优秀,屡次成绩排名班级前5%,且对班级学风建设有促进作用者;
4、获得省级以上荣誉者。
注意:符合破格考虑条件者必须没有受过通报批评(含)以上处分。
三、推优工作流程:
(一)团支部推选阶段
1.班主任、辅导员须全程参与班级推优工作,事前须认真细致考核有入党意愿学生的素质,指导班级团支部提名推优对象,指导团支部筹备召开支部推优会,将会议时间、地点和议程及时上报团总支。
2.团总支根据支部实际情况,委派12名团总支委员参加推优会,其具体任务为:
1)解答同学对推优入党程序的疑问;2)监督推优会会议过程;
3.由团支书负责主持推优会,推优开始前由团支书清点本支部到会成员,要求参加会议的支部成员应不低于本支部人数的2/3,否则不得推优或推优结果无效。
4.由团支书向支部成员介绍推优程序:1)已经递交入党申请书的同学依次做个人陈述,明确表明入党意愿和动机,客观地剖析自身存在的优缺点;
2)团支部成员根据积极要求入党同学的个人陈述及其日常表现,谨慎考虑后进行无记名投票;
3)统计每位积极分子的得票数,得票不低于到会成员1/2的同学为本支部此次推荐的推优人选;
4)进行群众调查:在被推荐人回避的情况下,支部其余成员对其优缺点进行书面形式或口头形式的讨论,根据实际情况如实填写“群众代表评议情况”。
5)会议结束后,及时填写《优秀团员做党的发展对象推荐表》,一式三份上交团总支。
5、入党积极分子每年需向联系人递交至少四篇的思想汇报;
6、成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学生必须参加相应党章学习小组的活动,不得无故缺席。党章学习小组组长一般从入党积极分子当中任命或民主选举产生。
(二)团总支评议公示阶段
1.综合评议
在各支部材料上报后,团总支要在党支部书记的指导下召开评议会议,参加支部推优会的总支委员首先汇报所参加支部的推优情况,然后全体委员对各支部推优工作进行评议。对不符合程序和原则的,要求支部重新推优。
2.名单公示
团总支评议结束后,将评议结果在学校公示三天。对评议结果有异议者,应及时向团总支反映。团总支做好保密工作的前提下,对反映情况进行调查。如果反映意见较强且情况属实,则暂缓推优,所在支部不再增补推优名单。
3.上报名单
根据公示结果团总支签署意见,将《优秀团员做党的发展对象推荐表》一份留存,其余两份并《系团总支推优汇总表》、团总支推优评议会议记录和会议照片等资料交校团委。
艺术系团总支
二一二年十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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