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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林场关于实施201*年国有林场危旧房改造项目的决议

时间:2019-05-29 14:03:11 网站:公文素材库

国有林场关于实施201*年国有林场危旧房改造项目的决议

施秉县国有林场关于实施201*年国有林场

危旧房改造项目的决议

(201*年3月15日职工大会通过)

施秉县国有林场职工大会讨论了201*年国有林场危旧房改造建设项目,大家一致感受到党中央国务院对国有林场职工的关心和温暖。

会议认为,国有林场危旧房改造工作是一件为国有林场办实事、谋福利的大好事,是一次非常难得的机遇。我们要高度重视,全力以赴做好此项工作。

会议要求:

一、落实国家政策。要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改造范围和标准,认真核实改造对象,确保不多报、不漏报,将好事做好。

二、坚持各项原则。

1、坚持从实际出发,尊重职工意愿。国有林场危旧房改造在统一规划的基础上由林场和职工自主修建。根据本场具体情况、职工经济实力和职工意愿,确定异地新建,新建地点:鲤鱼塘,户型面积80平方米。

2、坚持依法办事,确保林场稳定。在危旧房改造过程中会出现各种问题和矛盾,因此,要坚持做到公正、公开、公平、透明,维护职工利益,确保稳定。

3、坚持多渠道筹集改造资金。中央和省级财政对国有林场危旧房改造实行定额补助,地方政府给予适当配套,林场和职工个人合理负担。

三、争取政府支持。危旧房改造工作,涉及面广,工作量大,林场领导要多向县委、县政府、县林业局汇报,争取政府支持。一是争取配套资金。二是争取优惠政策。参照城市危旧房改造、城市保障住房、廉租房等项目,为危旧房改造争取相同的优惠政策;三是要与发展改革、住房城乡建设、国土、财政、税收等相关部门加强工作协调,共同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和矛盾。一要争取落实危旧房改造建设用地无偿划拨、计划单例等土地优惠政策;二是将各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减免、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等优惠政策落到实处。对经营服务性收费按低限实行减半收取。

四、严格工程监管。必须严格把关,严防出现豆腐渣工程。要严格执行建筑工程基本建设程序和强制性标准,切实加强过程督查,实行全员管理、全过程管理、全方位管理,确保建设质量不出问题。让林场职工住上优质房、放心房、满意房。

五、争取落实产权。林业局、林场要向房管部门积极争取,协调落实职工房屋产权问题,最大限度地让林场职工从危旧房改造中得到实惠。

六、强化资金监管。要加强专项建设资金的监督和管理,确

保资金安全运行,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危旧房改造资金要实行专帐管理,专款专用,单独核算,要精打细算,厉行节约,把有限的资金用在刀刃上,严禁挪用、挤占、流失、浪费资金等现象发生。

会议相信,实施好国有林场危旧房改造,解决了林业生产一线中低收入职工的住房困难,对于提高生活质量,改善生活环境,共享改革发展成果,提高党和政府的威信,增强林场干部职工的向心力和凝聚力,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扩展阅读:国有林场危旧房改造实施方案

蓝山县南岭国有林场危旧房改造工程

实施方案

第一章总论

1.1项目名称:蓝山县南岭国有林场危旧房改造工程1.2建设地点:县城南岭林场家属区内1.3项目性质:异地新建

1.4建设规模:户数98户、建设面积8892平方米1.5法人代表:李志军1.6主管单位:蓝山县林业局

1.7项目建设期限:201*年6月至201*年12月1.8项目投资估算与资金筹措方式:项目建设需总资金764.7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资金71万元,省级财政配套资金53.25万元,林场干部职工自筹640余万元。

第二章建设方案

2.1改造范围。在县城家属区余坪内新建98户(建筑面积共8892平方米)干部职工住房。

2.2参建对象。林场现有在册在编干部职工以户为单位参建。

2.3户型建设标准。根据中央、省市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国有林场危旧房改造的基本户型可根据当地居民的住房

平均水平作适当调整,我们在广泛调研和充分征求职工意愿的基础上,拟按105平方米左右(三室一厅)户型标准进行建设。

2.4改造方式。异地新建

2.5改造规模与布局。全部采取异地新建的方式在县城家属区内集中建设

2.6实施步骤及时间安排

1.宣传发动和调查摸底(201*年6月底前)2.选址、制定实施方案(201*年7月底前)3.规划设计(201*年5月底前)4.报批、报建(201*年6月底前)

5.政策争取和项目破土动工(201*年7月底前)6.主体工程完工(201*年11月底前)

7.竣工验收、相关手续办理和职工入住(201*年12月底前)

第三章投资估算与资金筹措方式

3.1估算依据及标准。蓝山县南岭国有林场危改工程建设标准为砖混结构,根据县城同等位置的平均地价、工程建设费用、建材价格以及有关文件规定的其他各项税费用的收取标准,新建的干部职工住房预计平均造价为860元/平方米。

3.2投资估算。工程总造价764.7万元(含杂房、附属工程建设费用)。

3.2资金筹措方式

1.中央补助71万元(1万元/户)

2.省里配套资金53.25万元(0.75万元/户)3.干部职工自筹640余万元

第四章保障措施

4.1组织保障。在县危改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林场相应成立由总支书记谢中利任组长,场长李志军,副场长李国旺、刘本武任副组长,各组室、工区负责人为成员的南岭林场危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刘本武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

4.2政策保障。林场将严格遵守国有林场危旧房改造的有关政策,积极与发改委和城建部门协调争取享受国家保障性住房有关优惠政策,同时,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确定享受危旧房改造的职工范围,鼓励职工自筹资金改善住房条件,促进全场的危旧房改造工作顺利开展。

4.3资金保障措施。林场在积极争取省市补助配套资金的同时,采取多种渠道,千方百计筹措林场应筹措的资金,并及时收取林业职工个人的应缴纳的资金,保证国有林场危旧房改造资金的及时到位。对资金设立专户,单独建账核算,

通过审计、稽查等方式,强化资金使用的监督,对任何形式的截留、挤占、串用、挪用资金,要严肃处理。

4.4制度保障。严格遵守《建筑法》《招投标法》《森林法》《土地管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基本建设程序,建立相关制度,严禁将本次保障住房按商品性住房进行买卖。项目建设要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项目质量管理制度、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健全项目建设和住房档案。使全场的危旧房改造工作顺利开展。

4.5宣传保障措施。国有林场危旧房改造是一项全新的工作,为确保危改工作的相关政策家喻户晓,干部职工积极参与,整个工程的规范有序阳光运行,我们将通过各种工作会、专题会、座谈会,加大培训力度,提高政策水平和决策能力。认真组织项目单位干部职工学习住房相关政策,同时要加强信息沟通,及时交流经验,善于总结发现问题。4.6产权确定。按照林计发[201*]135号文件精神,严格界定享受政策优惠的范围对象,采取由项目单位落实,林业局党委把关,县政府批准,最后张榜公布的办法,将建设指标落实到人。危改后,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和职工意愿积极稳妥地推进住房产权的改革,明确产权并依法办理产权登记,将新建房屋产权100%落实到人。

201*年元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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