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方案出台
我省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方案出台
■统考10门成绩以ABCD四个等级呈现■从2010年秋季入学的学生开始实施
兰州晚报讯(201*年10月13日):从去年秋季学期开始我省所有普通高中的高一新生全面进入新课改。新课改带来的不仅仅是教学方法及班级管理模式等方面的变化,也相应的带来了评价体系的变化。昨天,省教育厅下发了《甘肃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方案(试行)》。根据这份新出台的考试方案,去年入学的学生将实行新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方法,学业水平考试实行全省统一命题、统一施考、统一评卷、统一管理成绩,考试成绩以ABCD四个等级呈现。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从2010年秋季入学的学生开始实施。2009年秋季入校的普通高中学生继续参加高中毕业会考。
(一)统考10门科目成绩以A、B、C、D等级呈现
1、根据新出台的学业水平考试方案,我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包括思想政治、语文、外语、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地理、信息技术等共10科,采取书面考试和上机操作考试两种方式进行。其中,思想政治、语文、外语、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地理等9科为书面考试,信息技术为上机操作考试,外语不考听力测试。思想政治、历史为开卷考试。
2、在考试内容上,思想政治、语文、外语、数学、生物、历史、地理等学科为《甘肃省普通高中新课程实施指导意见(试行)》规定的各学科必修内容,信息技术、物理、化学为必修内容+指定选修内容。
3、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以等级方式呈现。每科卷面原始分满分为100分,根据全体考生得分成绩按百分比划分为A(优秀)、B(良好)、C(合格)、D(不合格)四个等级。4、各科考试成绩等级划定方法:分市州划定等级,A等比例控制在全体考生的15%-20%,B等比例控制在全体考生的40%-45%;C等比例控制在全体考生的38%左右,D等比例控制在全体考生的2%左右。每学科A等+B等人数控制在全体考生的60%左右,A等+B等+C等人数控制在全体考生的98%左右。(二)命题难易适中没有偏、怪题
据了解,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将是普通高中学生毕业的主要依据。同时,也是开具转学、出国留学成绩、升学、就业、应征入伍等证明的主要依据。很多学生都担心学业水平考试会不会特别难。
对于这一点高中生不必担心,根据《方案》中的考试命题思路,命题依据各学科课程标准和《甘肃省普通高中新课程实施指导意见(试行)》,紧密联系社会实际与学生实际,注重考查学生对基础知识、基本技能的理解、掌握及运用所学知识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命题遵循水平性考试的原则,试题内容不得超出各学科必修(或必修+指定选修)范围,力求做到难易适当、题量适当,不出偏题、怪题,使按照教育教学规范坚持正常学习的学生都能达到合格标准。
3、考试安排在高一、高二进行
1、学业水平考试本着修完一科必修(或必修+指定选修)内容考一科的原则,学生在获得某一学科相应学分后,即可报名参加该学科学业水平考试。2、各学科学业水平开考时间安排:高一年级下学期末开考信息技术;高二年级上学期末开考物理、化学、历史、地理;高二年级下学期末开考语文、思想政治、外语、数学、生物。
3、每科考试时间为:语文120分钟,思想政治、外语、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地理90分钟,信息技术60分钟。
4、考查科目为通用技术、体育与健康、物理实验、化学实验、生物实验。物理实验、化学实验考查时间安排在高二年级上学期末;通用技术、体育与健康、生物实验考查安排在高二年级下学期末。考查科目由各学校自行组织考查。
5、据了解,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从2010年秋季入学的学生开始实施。2009年秋季入校的普通高中学生继续参加高中毕业会考。因时间原因,2011年12月高二年级物理、化学、历史、地理四门学科学业水平考试阅卷由各市(州)组织,省教育厅对试卷评阅质量进行抽查,达不到评卷质量要求的市(州)将责令重新评阅,并进行通报批评。从2012年起,逐步实行省上统一阅卷。(四)学业考试与高中毕业证书挂钩
1、普通高中在校学生必须参加所有科目的学业水平考试、考查,且学业水平考试、考查不合格科目不超过一门,作为取得毕业资格的必备条件之一。因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不合格未能取得毕业证书的学生,毕业后一年内可以继续参加相应学科的学业水平考试,考试成绩达到毕业标准后方可发给毕业证书。若一年内仍达不到毕业标准的,一年后可继续参加相应学科的学业水平考试,考试成绩全部达到要求后将发给《甘肃省普通高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合格证书》,不再发普通高中毕业证书。
2、学业水平考试不单独安排补考。考试不合格的学生可报名参加下一年度的考试,按最高成绩记入档案。
3、没有取得普通高中学籍的学生不得报名参加学业水平考试。学籍在外地的学生,经本人学籍所在学校同意后可以向借读学校提出申请,经借读学校所在市(州)学业水平考试办公室同意后,方可在借读学校参加学业水平考试。由外省、市、自治区转入我省的普通高中学生,应将其同类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记录随学籍档案一并转入,没有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的学科必须重新参加我省学业水平考试。
4、凡普通高中在校生入选省级以上体育或学科集训队,代表我省参加国家级各种比赛(竞赛)的选手,其活动时间与学业水平考试时间有冲突的,经省学业水平考试办公室审核同意后,可免考当次相关学科考试,免考成绩以平时成绩认定。
附:甘肃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方案(试行)
根据《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2020年)》、《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和《甘肃省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工作方案(试行)》等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普通高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方案。
一、建立学业水平考试制度的必要性和政策依据
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以下简称“学业水平考试”)是在教育部统一指导下,由省教育厅统一组织实施的国家考试;是依据普通高中课程标准实行的评价普通高中学生学习质量的终结性水平考试;是各级政府及其教育行政部门加强普通高中课程管理,督促学校认真执行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规范教育教学行为,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重要手段;是反映普通高中学校教育教学质量和办学水平的重要指标。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既是衡量学生学业成绩是否达到毕业水平的重要标准,是普通高中学生取得毕业资格的必备条件,也是高等院校选拔人才的重要依据和招生录取的重要参考。《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2020年)》提出“建立科学的教育质量评价体系,全面实施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建立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制度,有利于各级政府及其教育行政部门宏观监测高中教育质量,促进普通高中加强课程建设、师资队伍建设,保证新课程实验的顺利进行;有利于改善和优化普通高中办学条件,促进不同水平普通高中公平协调发展;有利于科学合理地评价和改进教学,促进高中学生全面发展;有利于全面推进素质教育,进一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二、学业水平考试的指导管理机构
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在省教育厅统一领导下,按照国家教育考试的要求组织实施,实行省、市(州)、县(市、区)三级分工管理、逐级负责。省教育厅设立“甘肃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办公室”,全面负责学业水平考试的考籍管理、命题、制卷、阅卷、成绩发布与统计分析等专业指导工作,组织编写各学科《学业水平考试大纲》。各市(州)、县(市、区)设立相应的组织管理机构,负责组织实施本区域内的学业水平考试工作。三、学业水平考试的科目、内容、命题、时间
(一)考试科目。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包括思想政治、语文、外语、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地理、信息技术等共10科,采取书面考试和上机操作考试两种方式进行。其中,思想政治、语文、外语、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地理等9科为书面考试,信息技术为上机操作考试,外语不考听力测试。思想政治、历史为开卷考试。
(二)考试内容。思想政治、语文、外语、数学、生物、历史、地理等学科为《甘肃省普通高中新课程实施指导意见(试行)》规定的各学科必修内容,信息技术、物理、化学为必修内容+指定选修内容。
(三)考试命题。命题依据各学科课程标准和《甘肃省普通高中新课程实施指导意见(试行)》,紧密联系社会实际与学生实际,注重考查学生对基础知识、基本技能的理解、掌握及运用所学知识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命题遵循水平性考试的原则,试题内容不得超出各学科必修(或必修+指定选修)范围,力求做到难易适当、题量适当,不出偏题、怪题,使按照教育教学规范坚持正常学习的学生,一般都能达到合格标准。
(四)考试时间。学业水平考试本着修完一科必修(或必修+指定选修)内容考一科的原则,学生在获得某一学科相应学分后,即可报名参加该学科学业水平考试。
各学科学业水平开考时间安排:高一年级下学期末开考信息技术;高二年级上学期末开考物理、化学、历史、地理;高二年级下学期末开考语文、思想政治、外语、数学、生物。每科考试时间为:语文120分钟,思想政治、外语、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地理90分钟,信息技术60分钟。
(五)考查科目。考查科目为通用技术、体育与健康、物理试验、化学实验、生物实验,物理试验、化学实验,考查时间安排在高二年级上学期末;通用技术、体育与健康、生物实验考查安排在高二年级下学期末,由各学校自行组织考查,将考查结果上报县(市、区)、市(州)学业水平考试管理部门。
四、考试成绩的呈现与使用(一)考试成绩的呈现。
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以等级方式呈现。每科卷面原始分满分为100分,根据全体考生得分成绩按百分比划分为A(优秀)、B(良好)、C(合格)、D(不合格)四个等级。
各科考试成绩等级划定方法:分市州划定等级,A等比例控制在全体考生的15-20%,B等比例控制在全体考生的40-45%;C等比例控制在全体考生的38%左右,D等比例控制在全体考生的2%左右。每学科A等+B等人数控制在全体考生的60%左右,A等+B等+C等人数控制在全体考生的98%左右。(二)考试成绩的使用。1、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是普通高中学生毕业的主要依据。同时,也是开具转学、出国留学成绩、升学、就业、应征入伍等证明的主要依据。
2、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是监测、评估普通高中学校教学质量的重要依据,是衡量普通高中办学水平的重要指标。
3、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是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严格普通高中课程管理,督促学校认真执行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规范教育教学行为的重要依据。
4、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与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一起记入毕业生档案,作为高校录取新生的重要参考依据。
五、学业水平考试的组织与保障
(一)为确保学业水平考试的效度和信度,学业水平考试实行全省统一命题、统一施考、统一评卷、统一管理成绩。
(二)学业水平考试在省学业水平考试办公室的统一指导和安排下,由各市(州)、县(市、区)学业水平考试办公室根据《甘肃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细则》实施。各级考试机构要精心组织,强化管理,细化流程,明确责任,严肃考风考纪,维护公平公正,确保学业水平考试信度效度。
(三)建立学业水平考试信息化管理系统,进一步开发、完善普通高中学生电子注册、学籍考籍管理等软件,配备必要的信息技术设备,提高信息化管理水平。逐步实行网上阅卷,努力做到公开、透明。
(四)做好全省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的统计与分析。每次考试结束后,省学业水平考试办公室对全省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进行认真分析研究,组织专家对全省普通高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结果进行抽样试卷分析,并采取专业指导的方式及时向各市州教育行政部门和各学校反馈学业水平考试结果综合分析报告。
(五)加强命题师资队伍建设,建立学业水平考试命题教师资格标准和命题专家库,不断提高命题人员的专业化水平,确保各学科命题符合国家课程标准和水平性考试的各项要求。六、学业水平考试的基本要求
(一)学业水平考试不单独安排补考。考试不合格的学生可报名参加下一年度的考试,按最高成绩记入档案。
(二)没有取得普通高中学籍的学生不得报名参加学业水平考试。学籍在外地的学生,经本人学籍所在学校同意后可以向借读学校提出申请,经借读学校所在市(州)学业水平考试办公室同意后,方可在借读学校参加学业水平考试。
(三)普通高中在校学生必须参加所有科目的学业水平考试、考查,且学业水平考试、考查不合格科目不超过一门,作为取得毕业资格的必备条件之一。因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不合格未能取得毕业证书的学生,毕业后一年内可以继续参加相应学科的学业水平考试,考试成绩达到毕业标准后方可发给毕业证书。若一年内仍达不到毕业标准的,一年后可继续参加相应学科的学业水平考试,考试成绩全部达到要求后将发给《甘肃省普通高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合格证书》,不再发普通高中毕业证书。
(四)由外省、市、自治区转入我省的普通高中学生,应将其同类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记录随学籍档案一并转入,没有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的学科必须重新参加我省学业水平考试。
(五)凡普通高中在校生入选省级以上体育或学科集训队,代表我省参加国家级各种比赛(竞赛)的选手,其活动时间与学业水平考试时间有冲突的,经省学业水平考试办公室审核同意后,可免考当次相关学科考试,免考成绩以平时成绩认定。
(六)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从201*年秋季入学的学生开始实施。201*年秋季入校的普通高中学生继续参加高中毕业会考。
(七)省学业水平考试办公室将根据本方案精神,制定学业水平考试实施细则。(甘肃省教育厅|发布日期:201*年10月13日)
扩展阅读:安徽省高中学业水平测试新修订方案公布
我省高中学业水平测试新修订方案公布
201*年03月23日02:19中安在线-安徽商报
记者昨日从省教育厅获悉,时隔三年,我省对原试行的《安徽省普通高中学生学业水平测试方案》进行了修订。与201*年版本的“试行方案”(以下称“原方案”)相比,新修订方案出现了八个较为明显的变化。变化一:选修内容首次纳入测试
按照新修订方案,普通高中学生学业水平测试的测试对象:经市级教育主管部门批准
学籍的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综合高中班的高二学生。自愿参加学业水平测试的社会考生可报名参加测试。省测试办将对自愿参加测试的社会考生发放学业水平测试成绩单。值得关注的是:与原方案相比,新修订方案的一大变化就是学业水平测试首次将各科目的选修的学习内容纳入。
学业水平测试设语文、数学、外语、人文与社会基础、科学基础、技术素养六个科目。其中,语文、数学、外语测试范围为该科目必修和部分选修的学习内容;人文与社会基础测试范围为思想政治、历史、地理必修和部分选修的学习内容;科学基础测试范围为物理、化学、生物必修和部分选修的学习内容;技术素养测试范围为信息技术、通用技术必修和部分选修的学习内容。
变化二:科目分值和日程有变化
按照规定,学业水平测试时间安排在高二年级第二学期期末,开考全部科目。学生必须获得某科目所有必修模块的学分后,才能申请参加该科目的学业水平测试。
与原方案相比,新修订方案在测试的科目分值和日程上均有变化。如在原方案中,“通用技术”单独考试,安排在第一天的语文考试之后,考试时间30分钟、分值为20分。新修订方案则把“通用技术”与“信息技术”合并为“技术素养”科目考试,技术素养科目测试采用上机测试。测试时间为60分钟,测试分值为60分(其中通用技术、信息技术各占30分)。
同时,原版本中的“信息技术”测试时间45分钟、分值40分也作了相应调整。变化三:学生成绩不再全省排名
此方案的另一大变化是:今后,学生每科目测试成绩不再是全省考生一起排名,而改为按市或县全体考生成绩分布划分为A、B、C、D四个等级。这意味着,教育教学水平总体相对落后的市、县学生,不用再和合肥、安庆等这样的城市学生一样大排名。与此同时,还带来一个变化就是,以前是将考生的成绩拿到全省去排名,现在按照市、县排名,以合肥市为例,以前某一考生的成绩在合肥排在98%以外,但在全省能排在90%以内,测试可以得C,现在就只能得D,或者再去补测一个C回来。变化四:得“A”增加得“D”减少
按照新修订的方案,其中排名为前30%(含30%)的考生成绩为A等,前30%~60%(含60%)的考生成绩为B等,前60%~97%(含97%)的考生成绩为C等,余下的考生成绩为D等。与原方案相比,A等级学生将增加5%(以前是排名前25%,现在是30%);D等级学生将减少2%(以前是95%,现在是97%)。同时,B和C等级也相应有了变化。变化五:毕业后第一年也能补测
按照新方案,成绩为D等级的学生可参加补测,补测时间安排在高三年级第一学期,补测成绩分为C、D两个等级。补测仍为D等的学生毕业后第一年内可申请参加当年全省统一组织的补测。
与原方案相比,学生毕业后第一年也能补测,就多了一次补测机会;补测也可以再得到C等级,而不像原来只分“合格”与“不合格”了。变化六:统一命题但不统一阅卷
普通高中学生学业水平测试由省教育厅统一组织命题。命题以课程标准为根本依据,测试内容为相应学科课程方案规定的该科目必修和部分选修内容。具体要求由省教育厅制定的《普通高中学生学业水平测试纲要》规定。学业水平测试命题应遵循基础性、科学性、公平性的原则。
与原方案相比,学业水平测试将由各直辖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统一阅卷,或由直辖市教育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实施县与县相互交叉阅卷,不再由省里统一组织阅卷。变化七:修满学分才有高中毕业证
按照新方案,普通高中学生修习的学分达到课程方案规定的要求,综合素质评定和参加安徽省普通高中学生学业水平测试合格,由省教育厅颁发安徽省普通高中毕业证书;作为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的依据之一。
与原方案相比,对于测试成绩的使用变化不大,仍可与高校招生录取挂钩,但明确了“普通高中学生修习的学分达到课程方案规定的要求”,作为取得高中毕业证的一个要素。变化八:放宽外省转我省考生要求
新修订方案还明确:由外省(自治区、直辖市)转入的学生,应将其由教育主管部门认定的学业水平测试成绩(或会考成绩)随学籍档案一并转入,其成绩按照我省规定进行转换。与原方案相比,放宽了外省转入我省考生的参加测试的基本要求。今后,自愿放弃外省测试成绩的也可参加我省测试。以前明确没有同类学业水平测试成绩的,应参加我省测试。(王丽、武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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