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国旗班章程
武汉理工大学华夏学院国旗班章程
(讨论稿)
第一章总则
武汉理工大学华夏学院国旗班是由华夏学院学工处指导,负责全校性升降国旗活动,加强爱国主义教育的半军事化学生团体。为加强学生的爱国主义教育,根据《国旗法》举行升降旗活动,学校特成立国旗班。学工处具体负责组织和管理国旗班,接受广大师生的监督。
国旗班誓言:站在鲜艳的五星红旗下,我庄严宣誓:“我志愿加入武汉理工大学华夏学院国旗班,接受爱国主义教育,增强爱国主义情感,继承并发扬国旗班精神,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中国共产党,爱护国旗,认真执行《国旗法》,自觉遵守国旗班章程,坚决完成国旗班各项任务,做捍卫国旗的钢铁战士。”
国旗班目标:创建和谐的团体,树立一面爱国主义教育的旗帜。把国旗班建设成为一支具有一定影响力的国旗护卫队伍,彰显华夏学子朝气蓬勃,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
国旗班班训:让青春(大学)在奉献中闪光,让风采(青春)与国旗共飞扬。
第二章机构建制
国旗班设班长一名、副班长两名,另设组织部、训练部、后勤部、宣传部、外联部五个部门。
国旗班干部工作职能
国旗班班长职能
1、班长对国旗班各项工作全面负责。
2、配合团总支抓好学生政治学习和学生干部思想政治工作。
3、负责制订国旗班整体工作计划,负责督促副班长及其它部门的工作。
4、主持召开国旗班例会,布置、总结工作,评讲具体工作和个人情况,虚心听取普通学生和国旗班成员的意见,以便改进工作,提高工作效率。
国旗班副班长职能
1、副班长协助班长主持国旗班日常工作,负责国旗班的日常管理。2、着重抓好自己分管的各部门的具体工作。
3、在详细了解主管部门开展工作的基础上,指导各部部长协调好与其他部门的关系,放手各部部长参与具体活动的开展。
4、将各部门工作开展情况和干部考核结果定期向班长汇报,并及时向部长传达学生工作处通过的各项决议和工作思路。5、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任务。
组织部职能
1、对本国旗班所有成员的工作作详细的记录、考核,并在期末时根据记录对所有成员进行年终工作评估。2、协助其它部门策划、组织活动,负责落实和传达党组织、团组织和学工处的精神和文件。
3、负责各项评优工作;团员组织关系的转接;新团员的发展;推荐优秀团员(团干)作为党的培养对象;
4、组织国旗班例会,编排国旗班成员的值班安排。5、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任务。
宣传部职能
1.采访、宣传和报道国旗班的各项活动和事件。
2.统筹安排国旗班各项重大活动的宣传工作。出版墙报、板报、橱窗,学校网
站网页等。
3.通过校报、院网站、广播台、版报等宣传方式向全院同学展示国旗班成员的
精神风貌,提高国旗班的整体形象。4.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任务。
训练部职能
1、负责国旗班成员的日常训练,制定详细的训练计划。2、制定参加周一升旗仪式和每日升降国旗的人员轮换名单。3、负责大型活动升降旗仪式的编排和训练。4、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任务。
后勤部职能
1、对国旗班现有物品进行登记造册,统一管理。
2、及时整理物品,做到物品归位。定期检查耗损情况,作好纪录。3、后勤部负责国旗班日常用品的采购,作好账目记录。
4、国旗班物品外借须经班长同意,由后勤部统一登记借出时间与归还时间方可借出。
5、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任务。
外联部职能
1、主要负责与各大高校优秀国旗班及校外一些公司企业的交流与合作。并保持长期的友好合作,起到桥梁作用。2、建立国旗班的社交网,在为国旗班活动吸纳赞助,提供资金支持的同时,提高我院国旗班的知名度。
3、每一学期定期组织与高校优秀国旗班进行交流,引导国旗班成员提高其交际能力。
4、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任务。
第三章国旗班日常制度
升旗制度
武汉理工大学华夏学院国旗班负责学院每周一早晨6:30举行的升旗仪式和各大型活动的升旗仪式。国旗班成员在执勤时,必须统一着装,表情严肃,精神饱满,动作到位,准确有力。如在出旗或升旗过程中有动作不到位或出现严重错误者,须在仪式结束后向组织部上交书面检讨。
例会制度
武汉理工大学华夏学院国旗班每月召开一次例会(如有特殊情况须开紧急会议另行通知)。总结一个月的工作情况,提交下个月的工作计划,传达和布置上级的任务。发扬民主,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开会时间为周日下午3:30要求参加者与整齐队伍准时与会,统一着装。
训练制度
武汉理工大学华夏学院国旗班队员在动作基本达到标准后,按计划每周日下午4:00在指定地点进行训练(如有大型活动,训练计划由训练部按实际情况制定)。要求国旗班成员在训练时统一着装,服从训练部长命令,做到认真、积极、主动、负责、相互学习、共同提高。
请假制度
武汉理工大学华夏学院国旗班队员出勤时(包括升旗仪式、开会、训练等),无特殊情况不予准假,准假后应按时向组织部销假。
物质管理制度
武汉理工大学华夏学院国旗班队员必须爱护旗杆、国旗和军装等物品,若发现有损坏,及时查明原因并上报后勤部。国旗下降后因妥善保管;国旗班成员应爱护自己的军装,禁止转借他人。军装只限参加升旗仪式,训练,开例会时使用,平时由自己保管。
第四章国旗班队员国旗班队员任职条件
1、国旗班队员由学工处全面考察和招录2、国旗班队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a)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在政治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具有较高的政治觉悟。b)热爱国旗,具有强烈的爱国主义思想
c)以身作则,遵守国家法令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d)努力学习,有较强的进取精神,学习成绩优异。3、国旗班队员由以下条件之一者,必须辞退
a)言行违反四项基本原则,在政治上不能与党保持一致者。
b)违反国家法令,法规和校纪校规并造成不良影响,受到系级通报批评以上处
份者。
c)言行与国旗班形象不符者。
国旗班队员日常管理
1、国旗班队员不准染发、做怪异发型。男生不许留长发。2、训练期间统一着装,不准戴首饰、与训练无关的物品。3、训练时不许迟到早退,有事提前请假。训练迟到者给予警告并做出书面检讨。
无故迟到三次者予以劝退。
4、穿军装时严禁打闹,严禁将军装转借他人拍照、使用。
5、国旗班队员任期为一年,无特殊情况中途退出者,将影响其大学期间的各项
推优、评优,视情节轻重由学工处对其进行相应处罚。
附则
本细则由武汉理工大学华夏学院学工处负责解释
本细则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武汉理工大学华夏学院学工处
201*-10-
扩展阅读:仰恩大学国旗班章程
仰恩大学国旗班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热爱中华人民共和国、热爱五星红旗旗、热爱仰恩大学、热爱仰恩大学校旗,遵纪
守法,遵守校规。
第二条仰恩大学国旗班(以下简称国旗班)创建于1995年9月,是全国高校中成立最早的
大学生国旗班之一,由仰恩大学学生事务部(以下简称事务部)下设的学生组织,由其直接领导。
第三条国旗班班训:团结的气氛,向上的思想,过硬的本领,严谨的作风。
第四条国旗班为全校范围内有一定影响的国旗护卫队伍,宗旨为配合学校的工作方针,及
时完成校园各项活动的升旗及部分队列方阵,和每天早晨各宿舍区升旗任务,从而提高我校全体师生的爱国情操和综合素质,是仰恩大学培养爱国主义情感的先锋队。展现仰恩学子精明强干,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为仰恩大学树立一面爱国主义旗帜。
第二章成员身份
第一条国旗班内部人员均为仰恩大学在校学生。第二条进入国旗班的学生均于事务部留档证明。
第三条无故退出国旗班,被国旗班开除资格的学生,此档案于事务部全部撤销。
第三章组织结构
第一条国旗班为事务部下设学生组织其中之一,由事务部直接领导。
第二条国旗班内部设指导员、班长、副班长、班委和组长,主要负责班内及组内的日常工
作、管理。
1.国旗班内部指导员由退役老队员申请担任;
2.国旗班根据学校宿舍分区设4名副班长,男女各二,分别领导管理各部门工作;
3.国旗班依照日常分工内设有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纪检部、督导部五个部门班委依照职能分别负责班内各方面的工作和管理;
4.国旗班依照学校宿舍分区以及天数下设有24个组别,男女组别各12组,每组均设有组长,负责组内的工作和管理。
第三条国旗班内部班委实行授权制。由学生事务部下达任务命令,并授权班长负责,由国
旗班各部门协同完成。国旗班的一切活动,班长要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向处领导申请,汇报。
第四章班内制度
第一条按照每学期学校的工作活动方针,做好该学年的工作安排。
第二条国旗班队员必须服从学校以及班内给予的相关任务并出色完成,不得无故推卸。第三条国旗班队员必须都要求掌握升旗的系列动作以及基本军训技能的基本要求。第四条国旗班队员必须参加每学期的训练活动。第五条国旗班队员积极配合并共同完成上级任务。
第五章职责权利
第一条国旗班必须出色完成学校日常升降旗任务;
第二条国旗班必须出色完成在校内举行的各种主题升旗仪式上担任升降旗手的任务;第三条国旗班必须出色完成在全校性庆典活动、大型文体活动中担任升降旗任务及部分队
列方阵任务;
第四条国旗班通过升降旗仪式等多种形式,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在广大学
生中进行爱国主义教育;
第五条国旗班接受学校及事务部的领导,认真贯彻学校的有关指示精神,出色完成学校布
置的各项任务;
第六条国旗班开展爱国主义教育。利用宣传栏、板报等形式宣传国旗法;
第七条国旗班深入同学中,听取同学们对国旗班的各种意见和建议,及时地改进,不断提
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第八条各部门详尽职责见于各部门章程。
第六章录用考核
第一条国旗班队员从每年新生中挑选部分人员。
第二条国旗班队员必须具备一定的队列动作要求方可进入国旗班。(细节见于督导部章程)第三条国旗班队员需动作出色标准,方可有机会进入升旗与扯旗小组。(细节见于督导部章
程)
第四条国旗班队员需具备相应的条件方可进入各部门的评选,升为班委。(细节见于各部门
章程)
第五条国旗班指导员由退役队员递交申请书,后经指导老师研究决定后方可留于班内担当。
第七章工作纪律
第一条国旗班队员必须严格遵守《仰恩大学校规》,不得违反其条例。第二条国旗班队员必须严格遵守《仰恩大学国旗班章程》,不得违反其条例。第二条国旗班队员需遵守以下要求:
1.高举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坚持党的领导,拥护改革开
放。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爱祖国,爱人民,有高度的集体主义观念。
2.热爱国旗,遵守《国旗法》和其他法律法规。坚定顽强,勇于开拓,有脚踏实地
的敬业精神。
3.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有主动把自己锻炼成优秀人才的意识,热爱学习,勤
于思考,各科成绩良好;遵守校纪校规,做优秀仰恩大学学子。
4.日常行为,规范得体,团结同学,尊敬师长,礼仪待人,与国旗班成员身份相衬,
在同学中有榜样示范作用。
5.纪律措施:根据具体制定的《国旗班人员管理条例》,《国旗班升旗规则》进行
纪律约束。
6.积极参加队列训练,训练刻苦认真,努力追求完美。
7.升旗仪式严肃认真、庄严肃穆,升旗过程规范,升旗动作娴熟。8.自觉维护国旗班形象,积极为国旗班建设和发展献计献策。9.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活动,在活动中充分展示国旗班队成员风采。
第三条有违反者内部讨论给予相应处罚,如若解决未果需报以事务部给予处理。
第八章奖励
第一条国旗班对部分日常工作和升旗表现突出的队员给于表扬、肯定,并颁发相应证书。第二条国旗班对顺利退役的队员均授予“优秀旗手”的称号,并颁发相应证书。第三条证书由事务部直接盖章颁发。
第九章活动范围
第一条日常升降国旗。
第二条校园重大活动的升旗以及部分队列方阵工作。第三条爱国主义宣传教育活动。第四条国旗班内部活动。
第五条校方或学生事务部直接派遣的其它任务。
第十章附则
第一条本章程对国旗班内部起指导作用。
第二条章程中包含部分制度。各部门详细的规章制度见于各自的章程。
第二条每届国旗班班委会人员应对其进行改良(修改的地方必须写明修改原因,同时说明
修改后是否有取得成果)。
第三条本章程于201*年11月8日对之前旧章程进行编写修改。
国旗班班委会201*年11月8日
附录1:
仰恩大学国旗班升降旗仪式要求
除寒假、暑假外,星期一至星期六每日早晨7:00升挂国旗。遇有恶劣天气,可以不升挂。升旗当日下午5:30到6:00降下国旗。
国旗班全体成员必须按照要求,按时参加。周一至周六,由升旗手3名,护旗手6名执行升降旗任务。执行升降旗仪式的成员要提前半小时集合,做好升降旗准备工作。
执行升降旗仪式时,要求身着整洁的服装,严肃认真,精神集中,举止庄重的工作标准,认真完成升降旗的各项程序。
附录2:
仰恩大学国旗班组长职责
国旗班组长主要负责本组工作。并协助班委开展工作,把队员的工作情况和建议及时反应给班委。
组长的具体职责:
1.及时、准确地将通知传达给组员。
2.组织好组内当天的升旗工作,及时做好点名,保证升国旗的质量。3.定期检查旗、旗绳、旗钩是否受损,如有,及时报给纪检部。4.开组长会议时,应准时出席,并做好会议记录。5.以一定的方式与组员进行有效的沟通。
6.定期与班委进行交流,汇报组员的思想状况。
7.配合督导部做好国庆和校运会扛旗组队员的选拔工作。8.配合组织部整理好队员的期末总评成绩以及过级情况。9.配合办公室做好会议、队列训练等的点名、请假工作。10.配合宣传部完成班报的投稿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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