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禹州市法院推进四项工作落实“阳光司法”承诺

时间:2019-05-29 14:43:58 网站:公文素材库

禹州市法院推进四项工作落实“阳光司法”承诺

禹州市法院推进四项工作落实“阳光司法”承诺

庭审公开、巡回审判、廉洁司法、破解执行难……禹州市法院进一步加大司法公开举措力度,不断增强群众对审判工作的信赖程度,让阳光照耀下的司法更加富有公信力。

不断推进庭审公开。采取“请进来”和“走出去”的方式,在审判和执行工作中,加大邀请群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组织代表旁听庭审,让民众零距离、无障碍地接近法院、亲近法院,有利于民众了解司法、参与司法、监督司法,进而理解司法和支持司法。

认真开展巡回审判。在政法干警司法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中,该院坚持能动司法,和谐司法,在“三夏”农忙时节不断推进巡回审判工作力度,走进田间地头,倾听民声,了解民情,把法庭开到群众家门后,把司法便民利民的理念落实到行动,把司法活动的全部运行过程展现在当事人面前。

加大裁判文书上网和庭审直播力度。切实落实省高院、许昌中院有关裁判文书上网和庭审直播的精神,细化任务,严格落实,在全院形成一种“倒逼”机制,做到上传及时、内容准确、无一遗漏、杜绝瑕疵、直播规范,实现了裁判文书上网率100%,庭审直播力度不断加大,切实把“阳光司法”的承诺从细节推进到实处。

推进执行对话机制。对于未能执结完毕的案件,该院要求执行人员于期满前向当事人通报执行进展情况、已采取的措施、执行中的困难、不能执结的原因、下一步的工作打算等,并征询当事人的意见和建议。对一些社会影响面大、群众意见多的重点案件,该院邀请市人大、政协、信访等部门的领导及社会各界群众参与,在促使当事人及社会公众理解法院执行工作的同时,发现和反思执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而掌握工作主动权,改善执行环境,推动执行工作长远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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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区法院每年的执行案件有3万至5万件,随着执行工作深入社会生活中,社会上相当一部分人成为执行案件的当事人,执行工作关系群众切身利益,为群众所广泛关注。如何推进法院执行工作的进一步公开,以公开促公正,以公开提效率,确保法院执行权在阳光下运行,确保法院执行工作公正、为民、廉洁,成为推进阳光司法、推动执行工作科学发展的重要内容。

我区创新执行工作监督方式,于7月27日上午举行全区法院推进阳光执行工作发布会,主动接受纪检、人大、政协监督和舆论、群众监督,通过电视直播执行现场、公布阳光执行承诺、现场解答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群众代表提问等,对法院执行工作公开透明运行进行了一次大胆的探索。

权力制衡保障执行公平、公正

【现场直播】请文明、公正执行,确保人身财产安全。开始执行!自治区高院执行局局长林玉棠站在发布会现场的大屏幕前,向数百公里外的柳州中院3名法官、4名法警发出一系列指令。远程视频指挥系统通过3G移动信号,将执行实施现场的声音、图像传输到执行指挥大厅的大屏幕上。

通过镜头,现场参会人员可以看到执法人员迅速进入鱼峰区某街

道的执行现场,对被执行人出示执行公务证,宣布执行纪律,要求立即履行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并听取被执行人的申辩。

【视角延伸】远程视频指挥系统是现代科技与执行工作的相结合,也是推进阳光执行的重要手段。目前,自治区高院、南宁中院、柳州中院已建成执行视频指挥系统。年内,全区各中院将全部建成执行视频指挥系统,在各基层法院配备车载和单兵的音视频传输系统。这样,上级法院对下级法院的执行行为可以进行实时监督,阳光执行将得到进一步拓展与巩固。

我区法院以权力制衡为核心,保障执行公平公正。加强对执行权分权制约,建立健全执行内设机构,将执行裁决权与执行实施权分离,强化了执行权的制衡。对关键环节进行权力制约,将评估、拍卖从执行机构中分离出去,由司法辅助部门负责处理,弱化了执行机构的权力。强化内外监督,加强上级法院对下级法院的监督,在执行局内部设立专职廉政监督员,在外部聘请执法监督员,主动接受人大、政协、检察机关和媒体的监督。扩大当事人救济途径,对执行行为、执行标的有异议的,当事人、案外人都有权提出异议;法院对异议作出裁决后,不服的,还可以提出复议或诉讼,有效保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全区法院在执行工作中,积极完善工作机制,推进制度创新,建立执行裁决权与执行实施权分权制约体制,对执行程序重要环节、重点事项和重大进展实行告知制度,使广西法院执行工作成为全国最有特色的两种执行模式之一。自治区高院院长罗殿龙表示。

科技手段拓宽公开内容、增加执行公信力

【现场直播】下面,我们来查询南宁市中院的一个执行案件中被执行人的土地使用权和房产所有权的情况。随着现场旁白,大屏幕显示查询员登录执行信息查询系统,输入被执行人相关信息。

几秒钟后,查询结果展示在大家面前,被执行人有土地登记信息,该土地位于南宁市葛村路。随后,查询员又通过与南宁市房产管理局联网,查询到被执行人有两栋房产位于葛村路,均没有抵押、限制的情况。

【视角延伸】执行案件信息查询系统也是利用现代科技推进阳光执行的重要手段,利用法院专网以及党政机关的政务网,实现和其他联动部门的资源共享。据悉,财产查控系统全面运行后,可以分担全区执行工作40%到60%的工作量。而且通过这个系统,财产查控环节就能有效管理,每个案件查询了哪个单位、查询到哪些财产,都一清二楚地反映出来,并向当事人公开,极大地推进了执行公开。

全区法院坚持以公开促公正、提效率、保廉洁,拓宽执行公开内容,除个人隐私、审判秘密、商业秘密等法律禁止公开的信息外,从执行立案到结案各个环节的有关情况都予以公开;创新执行公开方式,公开媒介从纸质变为电子媒体,部分法院实行了执行信息的手机短信告知、电子触摸屏查阅、电子公告屏公示、互联网查询等,执行公开更加主动及时;实行评估拍卖机构随机选定、关键环节公开听证、法院开放日等;借助网络技术手段,推行网上办公、网上办案,建立网上联拍制度,将执行置于社会的广泛监督下。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实施科技反腐,使执行监督发生了三个转变:由人控向机控转变、

由事后监督向全程监督转变、由被动监督向主动监督转变。

我受本院院长罗殿龙的委托,就全区各级人民法院的执行工作,郑重承诺如下……现场会上,自治区高院副院长兰海宁向公众宣读阳光执行公开承诺书,赢得参会代表的阵阵掌声。今后办理执行案件,将做到向当事人和社会‘十公开’:执行立案公开、执行人员公开、执行日志公开、财产查控公开、财产处置公开、财产分配公开、强制措施公开、执行文书公开、执行听证公开、执行听证公开。

调动社会资源形成监督合力、执行动力

【现场直播】发布会上,与会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特邀监察员、廉政监督员、群众代表、媒体代表纷纷对执行工作进行提问。

广西南宁京桂成环保技术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周小容发问:在执行案件中,没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占相当大的比例,有些当事人可能不理解,甚至会上访。请问法院采取什么措施来处理此类案件?

强制搬迁涉及群众的切身利益,是当前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一些城市出现了违法搬迁事件,造成不良的社会影响。请问,我区在处理此类案件时,如何既维持经济社会发展,又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广西社会科学院信息中心副主任陈川发出这样的疑问。

面对与会代表们提出的十几个问题,法院的相关负责人一一进行回答。会后,部分与会代表表示:这次发布会安排了代表提问,社会各界代表与法院面对面交流,有利于督促法院进一步改进工作。

【视角延伸】推进‘阳光执行’工作,对于实现司法公正、保证司法廉洁、促进司法领域反腐倡廉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自

治区党委常委、纪委书记石生龙全程观看发布会后,这样说,全区各级领导干部要时刻牢记我们手中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进一步强化监督意识、群众意识、公开意识,确保公共权力阳光透明运行。

打铁需要自身硬。据了解,全区法院以队伍建设为基础,推动执行能力提升:认真开展队伍建设年、司法能力提升年、执行队伍作风纪律教育整顿活动,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活动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主题实践活动,加强对执行干警的业务培训,着力提高执行干警的思想政治素质、职业道德修养和业务技能,为阳光执行奠定坚实基础。

广西师范学院教师徐昊通过电视直播收看了发布会,他说:这种直接监督的方式,有利于全社会形成监督合力,共同推进司法公平公正。

阳光执行有力地促进了我区法院执行工作。几年来,全区法院执行案件平均每年3万多件,执结标的100多亿元,反映执行工作质量、效率主要指标的实际执行率、标的到位率逐年提高,去年分别达到88.96%和89.79%,为历史最好水平。

(来源:《广西日报》,记者许丹婷,通讯员韦伟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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