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道办事处阳光计生实施方案
关于全面推进“阳光计生”工作的
实施方案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加强计生系统的政风行风建设,提高依法行政依法管理水平,将创建省级优质服务先进落到实处。根据区计生局印发《关于全面推进“阳光计生行动”的实施方案》通知精神,贯彻省、市计生委的安排部署,结合我街实际,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党的十七大和中央《决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突出“政务公开”、“阳光维权”、“社会监督”三项重点,实现计生工作“阳光管理”、“阳光服务”、“阳光维权”。纠正不正之风,解决突出问题,提高依法管理水平和优质服务水平,树立人口计生工作良好形象,全面促进人口均衡发展的良好社会环境和氛围。
二、主要任务
以完善人口和计划生育信息公开、行风评议、监督维权为重点,保障群众对人口计生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充分依靠群众,着力解决突出问题和有效防止行业不正之风,实行“阳光管理”、“阳光服务”、“阳光维权”为重点,不断提高人口计生部门的行政效能和公开服务质量,增强计划生育的执行力和公信力,促进社会稳定和谐。
三、内容要求
(一)政务信息公开带动“阳光管理”。
1、各社区要按照《湖南优化人口计生户外宣传环境实施方案》和《关于全面推进阳光计生工作的实施方案》为基础,以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贯彻为重点,全面推进人口和计划生育政务公开。在街道、社区政务公开栏悬挂关于人口计生政务公开宣传图版,制作人口计生标语在全街范围内粘贴,每个社区在人流较为密集区域悬挂1-2条以上的横幅。公开宣传模式有侧重点,使群众对五个方面的内容有一定的认识,即:政策的内容和要求、自身权利和义务、各种服务项目标准和费用,办事程序和结果、维权途径和渠道。并对人口计生政策法规、办事流程、投诉举报渠道、生育政策、技术服务政策、奖励优惠优待政策、违法生育责任追究、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及实际执行情况等内容进行全面公开。在街道和社区的政务大厅设置人口计生窗口,开展人口计生证件办理、政策咨询等服务,形成一站式全程服务,放置人口计生服务手册、街道制作的宣传折页、各种内容的宣传资料,免费药具等。电子显示屏滚动宣传计生政策法规、服务标准等内容,全力为育龄群众打造满意的服务环境。依托街道政务公开网,不断提升网络宣传力度,对网页版面和通道及时更新,要求制作精美,政策信息全面,首页设置政务公开、政策法规和互动交流的专栏。对公开内容的合法性、完整性、及时性要重点关注。特别是涉及群众权利义务和利益的政策调整时,要主动及时更新。社区通过在各类其他计生宣传服务活动中,针对不同层级、地域、对象、
要求等,因地制宜地采取适合群体类型的形式,如:发放宣传资料、联合医院或卫生院开展义诊、对育龄妇女随访和服务、文艺演出等,广泛宣传公开人口计生政策和相关内容,便于群众知情,易于群众监督。通过多种形式的公开,增强群众守法意识,维护公民合法权益,提升政府人口计生公信力。
(二)广泛开展民主评议推动“阳光服务”
各社区要坚持以民主评议推动“阳光服务”,每年通过集中评议、走访座谈、问卷调查、网络调查、电话访谈等方式,把评议过程作为计生系统干部转变作风,深入基层服务群众的过程,解决群众人口计生工作的实际困难和问题,逐步形成全面接受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的长效机制,切实维护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及时对群众意见和建议进行反馈,必要时进行专门答复。重点开展三大评议工作:一是在开展“各阶层兄弟姐妹评计生”活动;二是在开展“流动人口评计生”活动;三是在系统内开展“下评上”和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
通过评议活动,认真分析群众反映的意见建议,制定和落实整改措施,着力解决服务意识不强、服务质量不高、队伍作风不实等问题,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提高机关行政效能,进一步深化我街创优工作。
(三)社会监督促进“阳光维权”
1、各社区要设置信访接待窗口,落实专人负责信访接待工作。进一步完善信访制度,落实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
责任追究、领导干部信访接待日制度。探索建立电子信访平台。
2、各社区要采取多种宣传形式让广大群众知晓我街道、社区的阳光计生服务电话;各社区的信访电话要保证有专人接听,接听人员经过严格培训,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心理素质过硬,耐心细致、周到热情、知识丰富;接到来电后,要严格按照阳光计生服务热线管理办法规范的记录、受理、处置、转接、交办、答复、反馈等。公开栏附近设置群众意见箱,方便群众咨询、投诉和反映意见建议,实现群众对人口计生工作的评议和监督。
3、各社区要聘请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代表、计生协会会员代表、育龄群众代表和社会知名人士担任计生监督员,开展计生行风监督,建立监督意见、建议、整改、复查联动机制,每年定期召开会议,针对计生部门和计生专干态度、办事效率等进行监督。
4、各社区要在街道工委的领导下,加强与主流媒体的协作,重视发挥主流媒体的监督作用。对主流媒体反映的重大问题,要及时查处、及时报告。对反映不实的问题,要及时澄清事实,正确引导舆论,维护社会稳定。
5、制定出台实名举报奖励办法及对举报人的保密保护措施。各社区要大力宣传,鼓励群众实名举报。以召开座谈会、发放征求意见稿等方式,保障群众监督渠道的畅通。树立责任意识,对举报问题要做到事事有处置,件件有结论。
四、方法步骤
(一)工作整体部署(201*年3月-10月)
各社区要将“阳光计生行动”实施方案通过会议、文件、信息、简报等形式进行宣传。以规范政务公开为重点,建设示范点,抓好示范点创建工作,各社区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切实可行的操作方案,召开工作布置会议,层层落实,责任到人。贯彻落实计生政务信息公开、行风评议、社会监督工作,倾力打造“阳光管理”、“阳光服务”、“阳光维权”先进街道、先进社区。
(二)整体阶段评估(201*年11月12月)各社区进行自查总结,我街计生领导小组组织复查验收。验收结果将纳入社区计生综合业务考核。扩大阳光计生工作影响力,在运作中不断加强规范管理。严厉打击和查处行风评议和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焦点问题。不断巩固成果、开拓创新。在运作过程中探索建立长效机制。努力使育龄群众对人口计生信息知晓率达到95%以上,对人口计生工作的满意率达到95%以上。
五、组织领导
(一)加强领导。为加强阳光计生工作的领导,街道成立以街道书记任组长、街道副主任任副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计生办主任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事务的开展。根据我街工作实际,制定实施方案,认真部署、精心组织,确保阳光计生工作扎实有效。
(二)宣传发动
组织全街计生专干及社区计生专干认真学习《中华人民
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的意见》及人口计生法律法规和政策,让广大群众充分认识“阳光计生”工作的重要意义;利用各种形式,将工作内容、基本要求等深入宣传,营造良好的氛围。
(三)示范引路
街道在全面推进推进“阳光计生”的基础上,选择1个社区作为示范点,着力建设健全示范点人口计生政务公开制度,规范公开内容,总结经验,以点带面,全面推进“阳光计生”工作的开展。
(四)管理规范
加强各项工作资料的收集,及时建档归档,特别做好“政务公开、代理服务、监督评议、服务热线”的资料存档工作,定期对政务公开、代理服务、监督评议、服务热线接听情况进行汇总、总结。并在适当时候进行公开。
(五)评估验收
街道将阳光计生工作纳入年度人口计生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结合年终目标管理责任制评估,对阳光计生工作运行规范、制度落实、成绩突出、群众满意率高的社区进行表彰,并及时将工作经验向其他社区和单位推广。
扩展阅读:海淀区青龙桥街道办事处-阳光计生网
海淀区青龙桥街道办事处-阳光计生网
流动人口有奖问答
__________社区居委会姓名_________
一、单选题:
1、《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自()起施行。A.201*年4月29日B.201*年5月11日C.201*年10月1日D.201*年1月1日
2、()为已婚育龄妇女出具避孕节育情况证明。A.流动人口现居住地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机构B.流动人口户籍地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机构
3、流动人口成年育龄妇女所指年限是()。
A.15-40周岁B.15-49周岁C.18-40周岁D.18-49周岁
4、流动人口到达现居住地15日内到()交验《流动人口婚育证明》。A.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B.当地街道办事处C.当地乡(镇)人民政府
5、《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的使用有效期为()。A.2年B.1年C.3年
6、流动人口中()是计划生育管理服务的重点,现居住地应为其提供计划生育、生殖保健的宣传咨询和技术服务。
A.已婚育龄妇女B.未婚育龄妇女C.育龄妇女D.育龄群众
7、流动人口不符合法律规定生育子女的,其生育行为发生时,其现居住地或者户籍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均未发现的,此后由()的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按照当地的征收标准作出征收决定。A.现居住地B.户籍所在地C.首先发现其生育行为
8、《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规定,现居住地根据流动人口户籍年在地反馈的信息与当事人提供证明情况不符,需要进一步核实情况的,()。
A.即时办理B.书面说明理由C.不予办理D.暂缓办理并书面说明理由
9、流动人口未依照《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规定办理婚育证明的,现居住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应当通知其在()内补办。A.1个月B.2个月C.3个月D.4个月
10、负责查验婚育证明的机构是()。
A.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B.现居住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C.户籍所在地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D.现居住地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
二、多选题:
1、《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中的流动人口是指离开户籍所在地的县、市或者市辖区,以工作、生活为目的异地居住的成年育龄人员,()除外。A.因出差、就医、上学、旅游、探亲、访友等事由异地居住B.预期将返回户籍所在地居住的人员
C.在直辖市、设区的市行政区域内区与区之间异地居住的人员
2、流动人口在现居住地可以享受的计划生育服务和奖励、优待政策包括()。A.免费参加有关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知识和生殖健康知识普及活动
B.依法免费获得避孕药具,免费享受国家规定的其他基本项目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
C.晚婚晚育或者在现居住地施行计划生育手术的,按照现居住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者较大的市的规定,享受休假等
D.实行计划生育的,按照流动人口现居住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者较大的市的规定,在生产经营等方面获得支持、优惠,在社会救济等方面享受优先照顾
3、《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规定流动人口用人单位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职责是()。
A.做好本单位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
B.依法落实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奖励、优待
C.接受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人口和计划生育的监督、检查
4、《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第十九条规定“依法给予处分”的依据是()。A.《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B.《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C.《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D.《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
5、《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的立法宗旨是()。A.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B.寓管理于服务之中C.维护流动人口的合法权益D.稳定低生育水平
6、用工单位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主要包括()。A.普及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生殖健康科普知识B.依法落实计划生育奖励优待、采集和通报计划生育信息C.避孕药具发放、提供相关服务等
7、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原则是()。
A.以户籍地为主B.两地共同负责C.以现居住地为主D.户籍所在地配合
8、用人单位接受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和县级以上人口计生部门的监督、检查的内容有()。
A.是否落实计划生育管理责任B.是否落实有关奖励优待C.是否及时通报信息
D.是否配合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村(居委员会做好服务管理的情况
9、《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对现居住地办理生育服务登记提出的要求是()。A.对于核查无误的,即时办理B.即时办理,不得延期
C.对于核实结果与当事人提供证明情况不符,需要进一步核实情况的,应暂缓办理,并书面说明理由
D.对于不符合办理第一个子女生育服务登记条件的,不予办理,并书面说明理由
10、对未持婚育证明的成年育龄妇女告知其补办,补办方式可以是()。A.可委托家人、亲友在其户籍地补办B.必须由本人回户籍地补办,不可委托他人
C.有条件的地方可利用信息网络,由现居住地代其与户籍地进行沟通,由户籍地为其补办
11、流动人口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在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分别由乡(镇)人民政府的上级人民政府或者设立街道办事处的人民政府责令改正,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对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A.未依照《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规定为流动人口出具计划生育证明材料,出具虚假计划生育证明材料,或者出具计划生育证明材料收取费用的B.违反《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规定,要求已婚育龄妇女返回户籍所在地进行避孕节育情况检查的
C.未依法落实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奖励、优待的
D.未依照《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规定向流动人口现居住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反馈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的
三、简答题:
1、办理《婚育证明》的对象有哪些人?答:
2、成年育龄妇女应当在什么时候、什么地方办理《婚育证明》?答:
3、哪个机构负责办理《婚育证明》?答:
4、办理《婚育证明》需要提供什么凭证?答:5、《婚育证明》主要内容有哪些?答:
6、成年育龄妇女应当自到达现居住地之日起多少天内提交《婚育证明》?答:
注:感谢您的热情参与,请将答卷(答案需手写)交到居住地所在居委会,由居委会统一到街道计生办领取奖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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