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市应急联动工作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
关于推进金华市应急联动工作规范化建设的实施意见
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机关各职能部门:
《关于推进金华市应急联动工作规范化建设的实施意见》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一年一月十日
金华市应急联动工作规范化建设的实施意见
为进一步推进“平安金华”建设,树立金华市应急联动工作良好形象,提高联动队伍凝聚力和战斗力,根据浙江省平安县、市(市、区)考核办法、金华市应急联动规范化建设要求和金华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联动处置暂行办法的精神,特制定本方案。一、组织领导
市应急联动处置领导小组领导全市的应急联动工作,其日常工作由市应急联动指挥中心负责;市应急联动指挥中心负责指导协调规范化建设工作,督促工作落实,检查通报进展情况,定期、不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协调、解决规范化建设工作中存在问题。二、工作内容
(一)健全工作制度。为确保全市应急联动工作高效有序运作,根据机关各部门工作职责和机构设置情况,制定金华市应急联动分级模式和工作要求(详见附件)。各应急联动成员单位应制定本单位应急联动工作规范,并向社会公布工作职责、承诺事项等;落实专门人员,履行好工作职责。
(二)统一车辆、服装标识。参与应急联动工作专用车辆需安装卫星定位系统(GPS),车辆外观统一喷涂(引擎盖上为"金华应急联动"、两侧车门为"**单位"、车尾"应急联动"和"**单位"),车顶安装黄色警灯;联动工作人员必须统一着装(着前胸、后背均印有"应急联动"和"**单位"的反光背心,颜色为橘黄色),以提高应急处置效率,增强应急联动队伍认同感和凝聚力,树立良好形象。
(三)信息化建设工作。为推进综合性应急平台建设,应急联动指挥中心结合应急指挥系统建设,稳步推进指挥中心与相关专业应急平台的视频单向互联工作,确保实现“点对点”的高效指挥。同时,为提高突发事件指挥处置的及时性和准确性,避免误听、误传、误记等人为因素造成指挥失误,贻误战机和处置时间,应积极推行应急联动指挥网络化派单模式。
(四)规范信息报送。各应急联动成员单位在处置突发事件时,应及时将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经过、危害程度、发展趋势、处理措施和需要解决的问题等信息报送到市应急联动指挥中心,并根据事态做好续报工作;处置结束后报送综合情况。市应急联动指挥中心要规范内部工作流程,根据突发事件造成影响和响应级别,及时报告市有关领导。
(五)考核检查工作。考核采取日常抽查、半年检查、年终考核汇总的形式进行,考核结果发文通报并纳入市委、市府对市机关部门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
三、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应急联动成员单位要统一思想认识,把规范化建设作为应急联动工作“亮点工程”、“品牌工程”抓深抓细,确保应急联动工作高效、有序、规范。(二)细化方案,落实责任。规范化建设是应急联动工作的新起点,各成员单位要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积极创造条件,按规范内容和要求分解任务,细化工作方案,全力抓好组织实施。
(三)加强指导,强化激励。市应急联动指挥中心要加强对规范化建设的指导,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年底前要对各成员单位工作情况进行考核验收,考核成绩列入总考核。同时要积极组织新闻媒体进行宣传报道,争取公众理解和支持,促进应急联动工作良好氛围形成。
附件:金华市应急联动分级模式和工作要求
扩展阅读:联动工作实施方案
中综治〔201*〕33号
三元区推行基层综治1+N联动
工作模式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整合基层综治维稳资源,提高综治维稳工作效能,有效服务群众,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和谐平安三元建设,根据市综治委《推进三明市社会管理工作创新方案》,结合三元实际,经区综治委研究,决定在全区推行基层综治“1+N”联动工作模式,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按照中央、省、市综治委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基层基础建设文件精神和市委领导就推行基层综治“1+N”联动工作模式重要指示精神,以服务百姓、夯实基础、构建和谐社会为目标,以基层综治服务中心(站)为平台,整合现有力量、创新工作机制、完善工作制度,有效推进综治工作的深入开展,为建设新农村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工作目标
经过201*-201*年三年的努力,使全区基层综治平安建设工作形成在乡镇(街道)和村居(社区)的统一领导下,由乡镇(街道)综治服务中心、村居(社区)综治服务站牵头组织辖区各方力量整体联动、综合协调、立体运作,通过开展“六进家庭”活动,把社会矛盾化解在家庭、社会管理措施落实到家庭、公正廉洁执法体现在家庭,以推动每个家庭的小平安,确保社会的大平安,使三元成为全国、全省、全市最和谐稳定的县(市、区)之一,为三元在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中更好更快发展营造更加团结和谐的政治环境、安定稳定的社会环境,为三明争创全国“长安杯”奠
三、工作内容
(一)构建严密组织体系。在组织结构上,分为乡、村两个层面。一是在乡级层面上,要在乡党委、政府的领导下,由“1”即乡综治服务中心牵头,将综治、派出所、法庭、司法、信访、民政、国土、村建、林业、城监、妇联等“N”个职能部门,纳入综治体系,固定办公地点,由各职能部门抽调专人轮流到中心办公,接待处理综治平安建设工作事务。二是在村层面上,要在村党支部领导下,由“1”即村综治服务站牵头,整合调委会、治保会、警务室、民兵营、妇联、老年协会、农村“六大员”、平安中心户长及群防群治队伍等“N”个力量,通过开展综治责任、法制教育、治安防范、妇女维权、关爱帮扶、文明新风等“六进家庭”活动,使社会矛盾化解在家庭、社会管理措施落实到家庭,公正廉洁执法体现在家庭,以推动每个家庭的小平安,确保社会的大平安。“N”在特殊情况下,还可因地制宜地吸收有关单位、工业园区管理人员等参加。(二)科学设定工作职能。综治服务中心(站)具体职能主要包括:定期分析治安形势,及时向党(工)委、政府(办事处)(党支部、村(居)委会)报告工作情况,提出工作建议;组织开展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统一受理、调解、督办一般矛盾纠纷和群众来信来访,协调处重大突发事件和群体性事件;组织相关部门开展“严打”整治斗争和重点地区专项治理工作,防范和减少刑事治安案件,净化社会治安环境;督促落实对重点人群的管控措施,加强闲散青少年、刑释解教和社区矫正人员等群体的服务管理帮助教育;在重大节日,组织开展安全大检查,消除安全隐患,督促和做好预防和处突发事件工作预案的制定和落实,确保社会安定稳定;组织开展政法、综治和平安建设宣传活动,提高群众平安建设“三率”;加强基层综治工作队伍建设,做好基层综治工作人员和群防群治队伍的教育、管理和培训工作;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制,定期检查考核,兑现奖惩措施等。
(三)完善工作长效机制。一是联调机制。定期不定期地组织开展矛盾纠纷排查,按照“分级负责、归口管理”的要求,落实责任单位、责任人,限期解决。对直接到乡、村要求调处或其他部门转入的矛盾纠纷和群众来信来访来电,实行统一受理、统一分流、统一协调、统一督办、统一反馈,综合运用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等方法进行疏导化解。重大矛盾纠纷或涉及两个部门、单位的矛盾纠纷,由乡综治服务中心直接调处或指定有关部门(单位)调处。规范以“一卡三单”为重点的信访工作流程。“一卡”,即人民群众来访(信)登记卡;“三单”,即人民群众来访(信)受理告知单、交办单、反馈单,切实做到来信来访件件有反馈、事事有着落。二是联防机制。定期进行治安形势分析,提出针对性的工作意见,及时发布治安预警预报;建立健全以综治协管员与平安中心户长为骨干、治安巡防队为主体的治安联防工作网络,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治安巡防活动;积极推广科技防范手段,落实治安防控措施;指导督促企事业单位建立健全治安防范网络,落实内部安全保卫措施,参与区域联防、协防。三是联勤机制。统一组织安排、调配使用综治服务中心(站)各组成部门(组织)及工作人员,落实值班备勤考核制度,并纳入突发性、群体性事件预警处工作体系。发生突发性、群体性事件,在乡镇党委、政府领导下,及时组织协调有关部门依法妥善处。四是联治机制。定期摸排、梳理辖区治安混乱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确定重点整治地区、行业、部位,统一组织开展专项整治。按照上级的统一部署,广泛发动各部门、各单位及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严打”整治斗争、“打黑除恶”以及各项专项整治行动。五是联管机制。督促指导流动人口管理站落实流动人口治安管理与服务的措施,积极探索“一证式”、“一站式”等管理与服务新模式;做好刑释解教人员的安帮教工作;深入开展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活动,落实对农村留守儿童的教育、管理、服务等各项帮扶措施。六是联创机制。围绕“平安中村”建设的总体目标,动员发动社会各方面力量,深入推进“平安乡镇”、“平安村”创建活动,并向家庭、企业、学校、单位延伸,丰富平安创建内涵,提升平安创建水平。
(四)健全各项工作制度。一是首问责任制度。群众到中心(站)办事或电话咨询有关事项,接受询问的工作人员即为首问责任人。首问责任人要热情接待,填写《群众来信来访登记表》,并按有关规定给予办理。二是排查化解制度。各村居(社区)每半月、乡镇(街道)直机关单位每月组织开展一次不安定因素排查活动,并填写《不安定因素排查登记表》,按时上报中心决定受理或转办,并按照“一个问题、一名领导、一套班子、一个方案、一抓到底”的“五个一”工作方法开展包案化解。三是工作例会制度。每月召开一次综治1+N联动工作模式成员会议,每季度召开一次矛盾排查化解和社会管理形势分析会,每半年召开一次总结会议,汇报交流上阶段工作情况,分析形势,总结经验,研究布下一阶段工作。四是统一调配制度。中心(站)负责对成员单位的人力、物力进行统一调配,协同作战,深入开展综治、维稳和平安创建各项工作任务。五是限时结报制度。对一般性事务,责任单位应在3日内处结;对重大、疑难事务或跨区域、跨单位的事务,应在15日内处结,特殊情况确需延长调处时间的,应在30日内处结;对未结的矛盾纠纷,要制订调处方案予以调处。六是结案回访制度。各种案件办理要做到交办有通知、办理有限期、办结有回执、回访有意见。已经结案的各类事务,中心工作人员或者办理单位要在15天内进行追踪回访,填写《回访登记表》。七是学习培训制度。乡镇(街道)中心要严格落实学习制度,切实做好服务中心(站)人员的学习培训工作,加强对干部的作风、纪律教育,强化业务知识学习,提高综治工作队伍的整体素质,全面提高驾驭工作、处理疑难问题的能力。八是公开承诺制度。向广大群众公开中心的各项制度,公示中心(站)及各成员单位主要人员的电话号码,坚持成员单位挂包村居(社区)、村(居)民小组和开展“六进家庭”活动,做到“三定五包”,让群众好办事,为群众办好事,将群众的事办好。九是六联互动制度。一是联调,对矛盾纠纷实行统一受理、分流、协调、督办、归档。二是联防,定期进行治安形势分析,及时发布治安预警预报,组织开展治安巡防活动,积极推广科技防范手段,落实各种治安防范措施。三是联勤,统一调配使用各组成部门工作力量,落实值班备勤,并纳入突发事件预警处工作体系。四是联治,定期组织排摸、梳理治安混乱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确定重点整治地区、行业、部位,统一组织专项整治。五是联管,积极探索“一证式”、“一站式”等管理与服务新模式。六是联创,调动各方力量,广泛发动群众,深入开展基层平安创建活动。十是值班备勤制度。实行轮流值班制,值班人员实行每天8小时坐班和24小时负责制,热情接待来电来访,准确解答,做好登记,及时向主任(站长)报告情况。不得擅离职守,特殊情况需报请主任(站长)批准,在接班人员到位时才能离岗。交接班时,要将值班期间的咨询、接案及其他情况交代清楚。
(五)规范工作办事流程。一是排查接待。综治服务中心(站)或相关职能部门要主动深入基层,采取条块排查与逐级排查、定期排查与集中排查、普遍排查与专项排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可能影响稳定的因素进行排查;要热情接待群众来信来访来电,立了解他们的服务需求。二是受理登记。对要求提供服务的对象和需求,以及排查出的不稳定因素要进行登记。三是分流指派。要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登记的服务需求进行梳理分类,并根据分类结果分流到中心(站)和各相关职能部门。四是处理解决。综治服务中心(站)或相关职能部门要根据登记内容和办结时限期进行处理解决。五是办结反馈。综治服务中心(站)或相关职能部门对承办的事项处理解决后,要将办理情况反馈到综治服务中心(站),由综治服务中心(站)再将结果反馈给服务对象。六是结果回访。由综治服务中心(站)安排有关人员对已经办结的事项进行回访,了解事项执行情况,听取他们的意见建议。
(六)开展六进家庭活动。一是开展综治责任进家庭。实行村居(社区)综治服务站与每个家庭签订综治责任书,开展创建“平安家庭”活动,把综治和平安创建的宣传深入到各家各户,使每个家庭和成员自觉自愿参与平安建设,提高平安创建的知晓率、参与率和满意率。二是开展法制教育进家庭。以“六五”普法为抓手,以“法律进家庭”为载体,大力普及基本的法律知识,使每户村(居)民做到学法、懂法、用法和守法,争当遵纪守法之家、健康文明之家、团结友爱之家、懂法明理之家、勤劳致富之家,保持家庭和社会的和谐。三是开展治安防范进家庭。加强治安防范知识的普及,完善人防、物防、技防和心防措施,增强预防各类盗窃、抢劫、诈骗等案件发生的能力。了解和掌握安全防范的基本常识、要领和技巧,认识安全和防范的重要性。强化家庭的自我管理,自我防范意识,确保社会细胞的安定稳定。四是开展妇女维权进家庭。开展“四个一”活动,即开通一条妇女维权热线、建立一支妇
女维权志愿者队伍、建立一批基层妇女儿童维权站(点)、建立一支巾帼志愿者宣传队。开展妇女权益维权知识宣传活
动,增强了妇女维权意识,弘扬了“拒赌防毒,从我做起”的主人翁精神。五是开展关爱帮扶进家庭。坚持以人为本,共谋发展之路,落实医疗保险、养老保险、最低生活保障等各项制度和惠民政策,关爱留守儿童、留守老人、刑释解教人员和困难家庭等特殊群体,开展“结对帮扶”、“送温暖”等工作,把党的关爱送进千家万户。六是开展文明新风进家庭。围绕“讲文明、树新风”活动要求,全面实施家庭美化、家庭关爱、家庭新风行动。广泛传播文明知识、道德行为规范和廉政文化,倡导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形成千家万户争创“五好文明家庭”、“十星户”、“低碳环保家庭户”。要通过201*年至201*年开展“六进家庭”活动,使全区90%的家庭要达到“平安家庭”标准。力争做到“四讲四不”,即讲政治,不参与非法宗教、邪教组织及其活动;讲法律,不参与违法犯罪活动和非正常上访、群体性事件;讲道德,不与邻里和家庭成员闹矛盾以及做坑蒙拐骗的事;讲安全,不发生非正常死亡事故。
五、工作要求
(一)深化思想认识。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要把贯彻落实中央、省、市综治委关于进一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基层基础建设文件精神和市委领导就推行基层综治“1+N”联动工作模式重要指示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综治平安建设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高度重视,把握机遇,周密部署,乘势而上,抓好落实,努力使全区综治基层基础工作与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要求相适应,与社会稳定的任务相适应,与建设“平安三元”的目标相适应,推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取得新成效,再上新台阶。
(二)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党委、政府要把推行基层综治“1+N”联动工作模式摆上突出位,纳入为民办实事的重点工程,进一步加强领导,从政策导向、力量配、经费保障、设施配备等方面向基层倾斜。区综治委决定成立区推行基层综治1+N联动工作模式工作领导小组,由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区综治委副主任余真华同志任组长、区政府副区长、区综治委副主任刘同军同志任副组长,成员由区综治办、司法局、公安分局、妇联、民政局、文明办等单位主要领导组成。各乡镇(街道)综治委要相应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确定建设示范点,推动工作深入开展。区综治办、司法局、公安分局、妇联、民政局、文明办要分别牵头制定开展综治责任、法制教育、治安防范、妇女维权、关爱帮扶、文明新风进家庭的工作方案,召开相关会议进行具体部署,并做好对口指导工作。
(三)强化责任落实。各级各部门的主要领导要切实担负起综治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亲自协调解决推行基层综治1+N联动工作模式中的人、财、物等方面的困难和问题。综治委(办)要完善工作考评体系,有效发挥考评的导向作用。严格奖惩制度,对推行基层综治1+N联动工作模式成效显著或作出突出贡献的地区、部门、单位和个人要进行表彰奖励;对推行基层综治1+N联动工作模式工作不落实或引发严重危害社会稳定重大问题的地方和单位实行警示、诫勉谈话、限期整改、黄牌警告或实行综治一票否决。
(四)加强督促检查。加强对各村、各部门落实推行综治基层综治1+N联动工作模式情况的督促指导,区综治委将结合综治督导检查,对各村推行基层综治1+N联动工作模式实行重点督导;适时组织专门督查组,赴各地检查督导,进一步推动基层综治1+N联动工作模式措施的落实。
中村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
201*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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