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油测井生产管理规定
生产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完成好公司各项生产任务,特作如下管理规定。(一)生产组织:
1、主管生产的领导全面负责公司的生产工作。根据生产任务需要,有权对全公司现场车辆设备进行调配、公差勤务和对所有后勤辅助班组做出生产安排。
2、项目经理负责本项目施工小队的日常生产管理,负责小队的设备、仪器、人员管理。
3、小队长负责整个小队的生产、安全、质量和队伍管理。4、综合办负责任务的接受、队伍的安排协调、资料的收发、后勤的保障等日常事务。调度组负责每天的派工、动态、回访及生产日报等,经营财务组负责工作量的统计、签认、提成的计算等。5、对于重点井、疑难井施工,项目领导应跟队上井。(二)野外施工小队
1、小队必须服从公司调度组的生产任务安排。确因生产任务安排不合理,先上井后向项目或公司领导反映,不允许因问题不解决就拒绝上井的情况发生,否则扣小队300元/次。
2、小队必须做好生产准备工作,做到随叫随到。小队上井晚10点前回来的,第二天正常上班搞准备工作,晚10点后回来,第二天下午上班搞准备工作。(特殊情况例外)
3、当天无任务的小队全队人员处于全天待命状态以应付突发性任务,突然有任务因人员不足上不去井,扣小队300元/次。
4、小队必须做好上井前的准备工作,备足常用生产用料,对忘带材料或仪器设备需送或私自回来拿的小队,扣小队300元/次。5、小队上井返回后,1小时内把施工报表及派工单交值班调度,报表填写要数据齐全、准确、书写工整。对不按时交报表或报表不符合要求者扣50元/次。
6、小队长必须每天上午8点钟前向调度汇报生产情况,特别是仪器、设备存在问题时,还要向项目经理汇报,否则视同设备完好对待。少报一次扣小队长50元。对有问题不上报造成影响生产的一次扣罚300元。
7、小队完成任务后,在确认资料没有问题后,应立即将资料发送到解释部门,延误被有关部门追问时,扣罚操作员200元/次。二次发送同一井号的资料时,除了在文件名和邮件主题上有明确区别外,还要用电话和解释部门交代清楚,否则,造成二次出图或其他后果的,除了按质量事故处理外,每次再加罚500元。
8、小队上井时,因各种原因而不能正常施工作业,须经甲方签字,并得到公司调度同意后方可返回。否则扣罚该队300元。
9、小队上井必须持有派工单,派工单填写必须完整、真实,填写不完整的一次扣责任人50元,不真实的一次扣责任人200元。小队应正点出车,按时到井。施工时严格遵守安全操作标准和质量标准。10、小队要树立用户至上的服务宗旨,端正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严禁吃拿卡要。如因小队服务态度不好,甲方反映给公司的,一次扣该小队300元。吃拿卡要的,责任人扣1000元,情节严重的,加重处罚,直至解除合同。
11、小队上井施工返回,对井下仪器有问题的,要及时向调度和仪修车间反映,以便进行检修。出现不及时反应而影响下口井施工的一次扣罚该队200元。(三)后勤辅助班组
1、综合办后勤班组应24小时有人值班,未有值班人员而影响生产的一次扣罚50元。
2、在特殊情况下对调度、项目领导直接做出的生产安排(加班、上井送料等)后勤班组人员必须绝对服从,影响一次生产扣罚100元。3、有关人员对生产急料必须上报计划和督促落实,并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
4、生产后勤班组对小队有问题的仪器或设备应及时维修,因工作失误影响小队上井一次扣该班组100元。
扩展阅读:石油测井质量管理制度
质量管理制度
一、公司职责
1、主管质量的技术副经理为质量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质量管理工作全面负责。
2、公司建立以技术副经理为组长的质量工作领导小组,同时指定1名专(兼)职质量管理人员,负责质量工作的日常管理。
二、施工作业质量控制
1、现场施工作业应严格执行各项操作规程,测井资料质量应符合相关质量标准,不合格的资料坚决返工。
2、搞好生产过程各个工序、各个环节的质量检验,做到不合格的材料不准使用,不合格的仪器不准下井,不合格的资料不准带回。
3、要切实加强生产准备及施工作业的现场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认真查找原因,尽快整改提高。
三、测井资料质量控制
1、仪修车间做好仪器修理保养工作,按规定做好仪器的刻度和标定工作,保证各种仪器性能良好、稳定。
2、操作员在接受仪器时,要对仪器进行验收,保证所接仪器满足施工要求。
3、现场施工时必要按照要求做好测前、测后刻度,认真测好重复,严格按照标准测速测量,取全、取准各种资料。
4、副操作要严格按照标准现场验收原始资料,发现问题现场整改,需重测的要重测,需验证的要换仪器验证,杜绝不合格品出井场。
5、小队返回基地后,必须及时上传测井资料到解释部门,并立即将原始曲线上交公司内部二次验收员,二次验收要严格执行质量标准,不合格的测井资料应坚持二次上井。
6、公司实行质量激励机制,对质量形成的全过程实施监督考核,以保证各项工作的管理。
7、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公司予以批评,限期改正,并给予经济处罚:
(1)测井、射孔资料质量指标不达标;(2)测井仪器维修、刻度不规范;(3)井下质量事故不符合相关处理规定;
8、公司负责对质量进行考核,坚持严格的考核公开制度,充分体现奖优罚劣,质量否决的原则。
四、质量事故处罚
1、内部二次验收或甲方发现废品曲线造成二次上井,出现一条废品曲线,对现场验收员扣款1000元,现场操作扣款201*元,全队扣款1000元。
2、二次验收发现原始资料格式、图件、图头、等一处不合格项,对现场验收扣款50元,现场操作扣款100元。刻度、测速、张力、重复等一处不合格项,现场验收扣款100元,现场操作扣款200元。
3、内部二次验收人员对负责的曲线资料一项出现废品扣款1000元。
4、因人为因素测井队未作测前、测后刻度,发现一次扣款500元。
5、各种刻度记录(仪修车间、测井队)出现不符合项,每项扣款200元。
6、测井队擅自变动测井系列或减少测井项目,每条扣款1000元。7、测井队违反施工方案或操作规程,每项扣款200元,情节恶劣者,参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8、年终甲方质量评比,优等品率超过95%的,每超过1%,奖励小队201*元。每减少1%的,扣款201*元。9、质量事故造成损失的,按直接损失的20%处罚责任人,甲方有质量扣款的,按扣款额的20%处罚责任人。
10、因质量事故造成停工的,停工期间所有停工人员仅发基本工资。每停一天,责任人罚款300元,造成资质被收回的,按重大事故处理,解除责任人的聘任合同并追索给公司造成的损失,直至诉诸法律。
五、质量奖励
1、全年未出现质量事故的小队和个人,公司给于1000-5000元的奖励。
2、年终甲方评比,平均优等品率超过96%的,二次验收奖励1000-201*元。
3、没有因为仪器性能原因造成质量事故的,仪修班奖励201*元4、对提出合理化质量建议被采纳的;工作认真负责、业务能力强、做出突出成绩的年终奖励20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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