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技术拔尖人才选拔工作实施方案2
蚌埠市第二届专业技术拔尖人才选拔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蚌埠市专业技术拔尖人才选拔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蚌办发[201*]44号)精神,经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今年开展蚌埠市第二届专业技术拔尖人才选拔
工作,为扎实有效地做好此项工作,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人才工作会议精神,围绕我市“加快发展、富民强市,全面建设小康”战略目标,弘扬“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社会风尚,进一步激励全市专业技术人员热爱蚌埠、努力工作,为我市经济建设和社会事业的全面发
展做出新的贡献。
二、选拔原则
专业技术拔尖人才选拔遵循党管人才、公开公正、注重实绩、好中选优的原则。
三、组织领导
专业技术拔尖人才的选拔,在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由市人社局会同市委组织部、市科技局、
市科协等部门组织实施。
四、选拔范围
专业技术拔尖人才在全市各类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中选拔。201*年以来被评为蚌埠市第二届“十佳”科技工作者、优秀科技工作者、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省、市重点行业学术、技术带头人和市首届专
业技术拔尖人才,有新的业绩的可以参选。
五、选拔人数
本次选拔20名专业技术拔尖人才。
六、选拔条件
(一)专业技术拔尖人才人选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纪守法,有良好的职业道德。3、事业心强,专业技术成果突出。4、奉献社会,在同行业中有较高的威望和影响。
5、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对在某一专业领域有特殊才能的人
才可适当放宽。
(二)符合规定(一),且近5年来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推荐为专业技术拔尖人才人选:1、获得过省(部)级三等或市(厅)级一等以上科学技术奖的第一、二完成人。
2、获得过一项以上国家发明专利或三项以上实用新型专利的第一、二完成人,其成果转化取得较好经
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3、在引进、消化、开发、推广国内外先进科学技术中,解决了关键技术问题或在工农业生产和科技推广第一线,有重要技术突破,推动了行业技术进步,其技术处于省内同行业领先水平或在技术成果向生产力转化和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推广中,业绩突出,形成了较大推广面积或生产规模,并取得显著经济
效益和社会效益。
4、在教书育人方面成绩显著,对学科建设、人才培养、事业发展发挥了较大作用,在全省教育(含干部教育)系统中有较高知名度;所创建的教育教学方法取得良好效果且在同行中产生较大影响;承担省级以上课题,并有两项以上相应的成果,在本专业领域获得省级以上教育(含干部教育)主管部门、市委
市政府奖励或授予荣誉称号的人员。
5、主持市以上医学重点科研课题研究,医疗技术精湛,多次成功诊治疑难病症,成绩突出,在本专业领域获得省级以上卫生主管部门、市委市政府奖励或授予荣誉称号,且在刊号为CN、ISSN的期刊上发表
3篇以上学术论文的人员。
6、在文艺、体育、新闻、社会科学研究等工作中,专业技术造诣较深,做出较大贡献,在本专业领域
获得省级以上主管部门、市委市政府奖励或授予荣誉称号,在省内有较高知名度的人员。
7、在经济等工作中有重大改革和创造,取得良好经济效益,在本专业领域获得省级以上主管部门、市
委市政府奖励或授予荣誉称号的人员。
8、在其他专业技术领域做出突出贡献,并在本专业领域获得省级以上主管部门、市委市政府奖励或授
予荣誉称号的人员。七、选拔程序
专业技术拔尖人才的选拔,在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由市人社局会同市委组织部、市科技局
和科协等部门组织实施。
(一)逐级推荐。凡符合选拔条件的人员,个人提出申请,单位初审合格并在本单位公示无异议,报主管部门同意后,于9月30日报市人社局,市人社局对申报人员进行复审。(二)专家评审。组建“蚌埠市专业技术拔尖人才评审委员会”,并根据申报人员人数和专业情况,成
立若干专业组,对资格审核合格的人员进行评审。
(三)社会公示。根据评审结果确定拟报批人选,并通过媒体向社会公示。对公示有异议,经查确
有问题的,取消选拔资格。
(四)组织审批。公示无异议的人选报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批。
八、专业技术拔尖人才由市委、市政府命名并颁发证书。
二一年九月十日
扩展阅读:县级第六批专业技术拔尖人才评选方案
县级第六批专业技术拔尖人才评选方案
为加快实施人才强县战略,建设一支高素质的人才队伍,充分发挥县级拔尖人才在我县经济社会建设中的骨干作用,激励各类人才创新创业,根据《曹县选拔专业技术拔尖人才工作暂行办法》,现制定县级第六批拔尖人才选拔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人才观,按照党管人才要求,坚持德才兼备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真正把政治素质好、专业能力强、成绩突出、公认度高的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出来,为加快推进我县科学发展、又快又好发展、跨越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
二、评选条件及范围
年龄在50周岁(1961年1月1日以后出生,贡献特别突出者,可适当放宽)以下,在我县企事业单位、新型经济组织中从事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的人员,没有脱离专业技术岗位的企事业单位的负责人,均可申报参加评选。同时前几批次的拔尖人才已不再管理,对仍符
合选拔条件的,可以继续申报县级第六批专业技术拔尖人选。
推荐对象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是: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社会主义道路,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群众威信较高,学术造诣较深,近五年来在专业技术方面做出突出贡献,并取得下列突出成绩之一者:
1、获得一项国家级四等以上发明奖、自然科学奖、科技进步奖的前三位人员;
2、获得一项国家部委、省级二等以上自然科学奖、科技进步奖、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的前二位人员,三等奖的首位人员;
3、获得市级一项一等科技成果奖、科技进步奖的前二位人员;
4、取得一项发明专利或二项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并取得显著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的人员;
5、已成为我县某一行业的学术、技术带头人,并在国家级专业学术刊物上(指国家级学会、协会主办刊物)发表过三篇以上有重大科学价值并获奖的学术论文或专著的人员;
6、多年一直从事文化、体育、新闻等工作,造诣
较深、做出优异成绩,在县内外具有较大影响,并获省级以上奖励的人员;
7、多年一直在教学第一线上做出突出成绩的省级以上著名优秀教师;
8、多年一直从事医疗、预防、保健等工作并做出突出成绩,在全市有较大影响的著名医务工作人员;
9、在农林牧副渔业生产第一线上,通过开发、推广、应用科学技术,直接为社会创造重大经济效益的人员;
10、在工业生产中,在开发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及重大引进项目等方面,成绩显著,并获得重大经济效益的人员;
11、在县级以上重点工程建设、重大技术改造项目中,担任设计、施工、技术方面的主要技术负责人,做出突出贡献并取得重大经济效益的人员;
12、在企业管理方面,担任本企业厂长、经理(法人代表)三年以上,上交税金三年平均增长20%以上,且近三年每年上交税金100万元以上,企业被评为县级以上文明单位的人员;上年交纳税金30万元以上的民营企业厂长、经理;
13、在其他方面有特殊才能,做出特殊贡献的人员。
以上获奖人员,以颁发的奖励证书为依据,重复奖励项目,只计最高的一次。
三、评选步骤
1、单位推荐申报(8月上旬8月下旬)。根据《曹县选拔县级专业技术拔尖人才工作暂行办法》有关规定,组织部向全县企事业单位印发《关于开展县级第六批专业技术拔尖人才评选工作的通知》,各单位按照要求将符合条件的人员推荐到主管部门,各主管部门在认真审核、严格把关后,将本系统申报人员统一报送县委组织部。
2、整理人选材料(8月下旬)。组织部将各系统报送的人选有关材料进行收集、整理,按选拔办法规定条件进行复核。
3、分系统评选初步人选(9月上旬)。按照暂行办法规定的评选程序,首先由组织、人社部门组织进行分系统初评,分别在经信、教育、卫生、宣传、农业5个系统的主管部门成立7-9人的初评评委,对本系统申报人员进行评选,评出第六批拔尖人才后备人选。
4、组织综合评选(9月上旬)。在分系统初评的基础上,由县委组织部成立由人社、宣传、经信、科技、卫生、教育、农业等部门各抽调一人组成9人的综合评
委,对初评出的后备人选进行综合评选,评选出第六批拔尖人才。
5、考察公示。(9月中旬)。对选拔出的第六批拔尖人才进行考察公示,一是在分系统初评后将评选结果在申报人员所在单位进行公示,二是在综合评选后进行考察公示。同时征求公安、检察院、计生委等有关部门的意见。
6、组织审批。将经公示无问题的入选人员名单,提请县委常委会议批准,由县委、县政府命名表彰。(9月下旬)。
四、享受的待遇
被选拔的县级拔尖人才由县委、县政府颁发荣誉证书,发放专业技术岗位津贴,并每年组织一次健康体检活动,以便更好地发挥各类人才拔尖人才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曹县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201*年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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