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祁连公车总结

时间:2019-05-29 15:17:50 网站:公文素材库

祁连公车总结

祁连县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总结

为深入贯彻落实青海省委办公厅、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和规范省级机关单位公务用车管理的若干规定》、《关于开展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精神和州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的工作安排,切实解决党员领导干部党性党风党纪方面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进一步促进党风廉政建设,降低行政成本,推动节能减排,根据县委县政府安排部署,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工作。

一、精心组织,加强领导,使专项治理工作具有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为加强全县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县委县政府成立了由县纪委书记任组长,县委办、县政府办、监察局、财政局、县委组织部、宣传部、公安局、发展和改革局、审计局、编制办等单位相关负责人参加的县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在县监察局设立办公室,具体负责全县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组织协调。我们以加强党风政风建设为出发点,以纪律教育与作风教育为手段,以“查清底数、处理违规、健全制度、重核车编、规范用车”为目标,进一步提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意识,勤政为民意识,防止相互攀比、搞特权主义,制止奢侈浪费等不良习气,营造风清气正勤俭节约谋发展的良好风

尚,维护党和政府良好形象。

二、强化学习,积极行动,确保专项治理工作不走过场、不留死角

我县工作领导小组积极贯彻中央关于开展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及省州公车治理的相关文件精神,召开工作会议学习《若干规定》、《关于开展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政策解答(一)、(二)》等一系列相关业务文件,并在全县党政机关范围内全面推开了公务用车专项治理的自查登记工作。通过4个阶段的登记核查汇总,我县党政机关单位共150个,公务用车共205辆,其中公务用车按使用单位分:47个行政机关实有140辆车,103个所属事业单位实有65辆车(42个所属事业单位有车,41个所属事业单位无车,20个所属事业单位无机构代码证);按车辆用途分:一般公务用车135辆,执法执勤用车70辆。各党政机关单位自查结束后,县领导小组办公室抽调专人对各单位上报的车辆信息进行了逐车核实甄别,在车辆信息核实后我们又对全县党政机关范围内36个重点单位的120辆公务用车进行了重点抽查,其中抽查25个行政单位的103辆公务用车;抽查11个事业单位的17辆公务用车,重点抽查面达到要求的30%,对抽查后仍然存在车辆错误信息的单位或部门,要求其提供车辆购车发票复印件、注明车辆信息

错误原因及法人代表签名并加盖公章后存档备案。针对个别单位和部门填报车辆基本信息错误、不实、不准等现象,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省州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用车清理纠正工作的精神,又在全县党政机关范围内用“四种方式”进行了登记自查“回头看”的审查核实、纠正、补录工作,对漏登的7个单位的7辆公务用车进行了补录,并对车辆信息进行了进一步的完善。通过单位自查、核实甄别、重点抽查、清理纠正核查,发现超标小轿车2辆,其余车辆均未发现有违规情况。

三、积极沟通,明确责任,建立健全我县的公务用车管理制度

我县充分利用今年7月在门源县召开全州纪检监察工作会议的机会,积极与上级部门和兄弟县相互沟通,探讨公务用车专项治理工作在实际操作中好的一些做法和存在的问题,对我县公务用车专项治理工作提供了极大的帮助。为使建章立制工作顺利实施,我县领导小组在召开的工作会议上明确了县纪委监察局、财政局、公安局分别负责起草车辆编制管理制度、购置审批制度、经费预算管理制度、日常管理制度和执法执勤用车管理规定,为我县今后规范公务用车管理打下了制度保证,同时,领导小组还多次向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同志汇报工作进展情况及数据汇总情况。目前已将全县车辆报表数据、《祁连县党政机关单位公务用车实施办法》

和《祁连县行政事业单位车辆管理办法》上报至州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认真总结,深入监督,进一步规范我县党政机关公务用车

通过这次专项治理工作,为规范公务用车管理,我们提出以下建议:

(一)抓住关键,发挥领导作用。我县能够顺利实行公车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主要是各单位和部门领导干部的素质和觉悟起到了关键作用。一个单位或一个部门的公务用车能否在制度规定的范围内正常运行、采购符合标准的公务车辆、是否能够杜绝公车私用和加强对司机的教育管理,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单位和部门主要领导干部的思想认识,所以领导干部必须率先垂范,切实转变思想观念,增强廉洁自律意识,规范和约束所属部门的负责人按照制度合理、合法的使用公务车辆,才能在实际工作中杜绝公车私用现象。

(二)内外联动,发挥监督职能。内部监督即制度化监督,通过对各类车辆实施办法、车辆管理办法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提高公车制度的执行力;对车辆行驶情况和使用财务情况的定期公开,提高公车使用的透明度;对车辆定点维修、保养、加油等场所进行公开招标,提高公车运行的安全性。外部监督即社会化监督,通过加大信息公开的力度,将公车管理使用纳入公众监督的范围,如《若干意见》中提出

实行党政机关公务用车标识管理,并在互联网站长期公示,扩大知晓面,公开监督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三)严肃纪律,加大处理力度。执行新的公务用车管理办法后,对仍然违规购置车辆和使用公务车辆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按照党纪政法严肃处理,以巩固我县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的工作成果。

扩展阅读:公车治理工作总结

焦桥镇关于公务用车专项治理工作总结

根据省公车治办《关于检查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进行督导检查的通知》文件精神,我镇开展了公车治理自查活动。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局现有公务用车*台,专职司机*名。二、自查情况

经自查,本单位无超编车、超标车、违规借车、换车等违规配备车辆情况。购车审批文件、购车发票、车辆行驶证等资料完整。

三、专项治理措施

1、提高认识,加强教育。加强公务用车管理,规范领导干部用车行为,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执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定的需要,也是维护党和政府形象及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的迫切要求。我镇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在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文件精神和有关廉洁自律要求的基础上,对照通知有关规定,逐一排查在公车管理、执行公务用车规定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研究制定了有针对性的整改措施。要求领导干部充分认识加强公车管理、执行公务用车规定的重要性,在切实抓好公车管理的同时,要求领导干部带头执行好公务用车的有关规定,为全体机关干部做好榜样。

2、加强管理,严格纪律。严格按照上级有关规定,不超标准配备公务用车、用公款擅自购买公务用车。不向企业调换、借用车辆或摊派资金购买车辆,对公务用车不搞豪华装修,特别是不搞高于原车配置设计进行装修,增改与汽车行驶无关的设备。在公务用车管理方面,制订“焦桥镇车辆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公车定点停放、定点加油、定点维修“三定”管理,健全完善专人负责、领导审批、统一派车、明确线路等制度。严格执行车辆派遣、驾驶、检查等规定,坚决杜绝公车私用参与旅游、婚丧嫁娶、接送学生和学开车等与公务无关事宜。认真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决不允许酒后开车,不准违章驾驶,不带故障行车,不准以车谋私。在车辆维修方面,履行节约,采取有效措施,努力降低消耗,节省车辆费用开支。

我镇的公务用车管理工作由于领导重视、制度完善、管理到位,至今未发生任何纰漏。今后,我们将按照有关规定,继续加强对公务用车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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