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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要点总结

时间:2019-05-29 15:27:19 网站:公文素材库

201*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要点总结

层次会计法律会计行政法规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会计法律制度的构成制定部门举例全国人大(最高权力《会计法》机关)及其常委会(99.10.31九届十二次修订通过)国务院(最高行政机《总会计师条例》关)制定发布或批准《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发布国务院财政部门(财会计规章(财政部制定、首长令发布)《会计政部)从业资格管理办法》、《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会计规范性文件(财政部制定发布)38项具体准则、《企业会计制度》、《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会计档案管理办法》、地方性会计法规违法行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违法行为十种行为责令限期改正应承担的法律责任罚款行政处分吊销会计从业资格刑事责任省人大及其常委会伪造、变造……隐匿、故意销毁……授意、指使、强令……违法行为十种行为罚款行政处分吊销会计从业资格刑事责任罚款行政处分刑事责任违法行为应给予的行政处分行政处分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降职、撤职、留用察看、开除伪造、变造……撤职直至开除隐匿、故意销毁……授意、指使、强令……违法行为罚款标准

降级、撤职、开除罚款标准违法行为对单位对个人十种行为三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两千元以上两万元以下伪造、变造……隐匿、故意销毁……授意、指使、强令……五千元以上十万元以下三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第二章

¥3016.72应写成人民币叁仟零壹拾陆元柒角贰分¥80003.05应写成人民币捌万零叁元零伍分

银行结算账户种类用途相关规定基本存款日常转账结算和现金收付存款人只能在银行开立一个基本存款账户账户一般存款借款和其他结算需要该账户可以办理现金缴存,但不得办账户理现金支取。没有数量限制。专用存款办理专用资金的收付收入汇缴账户只收不付,不得支取现账户金。业务支出账户除从基本存款账户拨入款项外,只付不收。临时存款临时机构、临时经营的资金临时存款账户有效期最长不超过2账户收付年。注册验资的临时存款账户在验资期间只收不付P94“前手”是指在票据签章人或者持票人之前签章的其他票据债务人

票据票据种类汇票(银行汇票、商业汇票)、本票、支票票据功能支付功能、汇兑功能、信用功能、结算功能、融资功能基本当事人出票人、付款人、收款人票据当事人非基本当事人承兑人、背书人、被背书人、保证人票据权利包括付款请求权(第一顺序权利,又称主要票据权利)和追索权(第二顺序权利,又称偿还请求权利)票据权利的行使包括提示承兑、提示付款、行使追索权票据权利票据权利的保全是指持票人为了防止票据权利权利的丧失而采取的措施票据权利的抗辩是指票据债务人依法对票据债权人拒绝履行义务的行为出票:一是作成票据;二是交付票据。票据行为背书:分为转让背书与非转让背书(包括委托收款背书和质押背书)承兑保证票据记载事项绝对记载事项、相对记载事项、任意记载事项票据丧失的补救挂失止付、公示催告、普通诉讼票据权利的时效与票据提示付款期限持票人对票据的出票人和承兑人的权利,自票据到期日起2年见票即付的汇票、本票,自出票日起2年票据权利持票人对支票出票人的权利,自出票日起6个月的时效持票人对前手的追索权,自被拒绝承兑或拒绝付款之日起6个月持票人对前手的再追索权,自清偿或被提起诉讼之日起3个月支票自出票日起10日内向付款人提示付款票据提示付款期限银行汇票与支票比较项目概念银行汇票银行汇票是出票银行签发的,由其在见票时按照实际结算金额无条件支付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同城、异地。银行汇票可以用于转账,填明“现金”字样的银行汇票可以用于支取现金。支票支票是指出票人签发的,委托办理支票存款业务的银行在见票时按照确定的金额无条件支付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同一票据交换区域。现金支票只能用于支取现金。转账支票只能用于转账。普通支票既可以用于支取现金,也可以用于转账。划线支票只能用于转账。表明“支票”的字样无条件支付的委托确定的金额付款人名称出票日期出票人签章(支票金额、收款人名称可授权补记)付款地出票地出票日起10日本票自出票日起2个月内向付款人提示付款银行汇票自出票日起1个月内向付款人提示付款商业汇票自到期日起10日内向承兑人提示付款使用范围表明“银行汇票”的字样无条件支付的承诺确定的金额付款人名称绝对记收款人名称载事项出票日期出票人签章付款日期相对记付款地载事项出票地提示付出票日起1个月款期限税务登记种类、纳税申报方式、税款征收方式税务登记种类纳税申报方式税款征收方式1、设立登记1、直接申报1、查账征收2、变更登记2、邮寄申报2、查定征收3、停业、复业登记3、数据电文申报(又称3、查验征收4、注销登记电子申报,含电话语音、4、定期定额征收5、外出经营报验登记电子数据交换或网络传5、代扣代缴输等形式,如网上申报)6、代收代缴7、委托代征8、其他(邮寄申报纳税、自计自填自缴、自报核缴)发票(按用途分)种类举例特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领购由国家税务总局指定的企业统一增值税专用发票印制应当使用防伪税控系统开具商业零售统一发票营业税纳税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行业发票(适用商业批发统一发票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不能开具于某个行业)工业企业产品销售统一发票专用发票的情况下使用。普通由省国税局、地税局指定的企业印发票专用发票(适用电话费专用发票制。于某个经营项技术贸易专用发票目)金融、保险的存贷、汇兑、转不套印发票监制章账凭证、保险凭证;由主管部门自定式样,自行印制、邮政、电信的邮票、邮单、话发放和管理,自行负责。专业发票务、电报收据;铁路、航空、公路、水上运输的客票、货票。职业道德职业道德基本要求一丝不苟、兢兢业业、专心致志、认真负责、刻是职业道德的首要规范爱岗敬业苦勤奋、精益求精真心诚意、实事求是、不虚假、不欺诈;是职业道德的精髓诚实守信遵守承诺、讲究信用,注重质量和信誉。客观公正、恰如其分、不偏不倚、公平公开、一办事公道视同仁、秉公办事倾听群众呼声、体察群众困难、尊重群众意愿、是职业道德的核心服务群众解除群众忧虑、满足群众需要把自已的知识、才能、智慧贡献给社会;是职业道德的出发点和归宿奉献社会把公从利益、社会利益放在首位。会计职业道德内容基本要求形象比喻爱岗1、热爱会计工作、敬重会计职业敬业2、安心本职岗位,任劳任怨“干一行爱一行”3、忠于职守4、尽心尽力,尽职尽责诚实1、做老实人,讲老实话,办老实守信事,不弄虚作假。2、执业谨慎,信誉至上3、保守秘密,不为利益所诱惑1、公私分明,不贪不占廉洁2、遵纪守法自律3、清正廉洁“清清白白办事正正直直做人”“常在河边走就是不湿鞋”1、端正态度客观2、依法办事公正3、实事求是4、不偏不倚,保持应有的独立性1、熟悉准则“没有规矩,不成是会计职业道德的重中之重2、执行准则方圆”3、依法监督“不义之财不可坚持取”准则“不为五斗米折腰”“不惟情不惟钱不惟法”1、增强自觉性和紧迫感提高2、勤学苦练、刻苦钻研“活到老学到老”技能3、不断进取,提高业务水平1、努力钻研相关业务参与2、熟悉经营活动和业务流程,主管理动提出合理化建议,协助领导决策,积极参与管理1、树立服务意识强化2、提高服务质量服务3、努力升和维护会计职业的良好社会形象一些法规制度的制定发布与施行时间法规制度名称制定或发布时间施行时间99年10月31日九届人大常委会《会计法》201*年7月1日起施行第十二次会议修订通过《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201*年6月21日国务院发布201*年1月1日起施行《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201*年2月15日财政部(33号201*年1月1日起施行则》部度令)发布201*年1月22日财政部(27号《代理记账管理办法》201*年3月1日起施行部度令)发布201*年1月22日财政部(26号《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201*年3月1日起施行部度令)发布是会计职业道德的内在要求是会计人员的行为准则会计人员的自律是会计职业道德的最高境界是会计职业道德的灵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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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会计法律制度

目标:

归纳总结考点\\方便记忆

第一节会计法律制度的构成

考点一、会计法律制度的调整对象

会计法律制度,是调整会计关系的法律规范。

会计关系,是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在办理会计事务过程中以及国家在管理会计工作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

考点二、会计法律制度的构成——三个层次

层次制定机构代表规范要点1.会计法,层次最高的法律规范,会计法律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会计法》定《注册会计师法》是制定其他会计法规的依据,也是指导会计工作的最高准则;2.适用范围:没有个体工商户国务院制定并发布,或者《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会计行政国务院有关部门拟订并例》法规经国务院批准发布=国务院《总会计师条例》《企业会计准则》《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部门规章《财政部门实施会计监口诀:财政部制定督办法》从业、代理记账都需接受财政部门1.调整经济生活中某些方面会计关系2.制定依据:会计法《代理记账管理办法》监督,这是基本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企业会计准则第l号存货》等38项具体准则及其应用指南《企业财务通则》《企业会计制度》规范教育档案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范性文财政部制定件《金融企业会计制度》制度准则《小企业会计制度》《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会计档案管理办法》

第二节会计工作管理体制

三方面管理:国家、行业组织、单位

考点一、会计工作的行政管理原则与财政部门行政管理职能统一领导和分级管理的原则国务院财政部门主管全国的会计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会计工作。”

行政管理职能要点1.财政部制定(省市级财政部门则不行);2.财政部门管理会计工作最基本职能;3.特种行业的批准与军队的备案:会计准则制度及相关国务院有关部门对会计核算和会计监督有特殊要求的行业,依照《会计法》标准规范的制定和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制定具体办法或者补充规定,报国务院财政部门审织实施核批准。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后勤部可以依照《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制定军队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具体办法,报国务院财政部门备案。会计市场准入管理;会计市场管理会计市场运行管理;(准入的...是否符合各项法律法规..)会计市场退出管理;会计市场管理还包括对会计培训市场的管理。1、形成了一个包含会计从业资格、初级、中级、高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正高级会计师资格(含全国会计领军人才)的具有梯度发展级次的会计人会计专业人才评价才培养评价体系。2,财政部和地方财政部门对先进会计工作者的表彰奖励也属于会计人才评价的范畴。1.检查包括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和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对会计信息质量检查主要是综合治理会计信息失真问题,提高会计信息质会计监督检查量;对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主要是确保注册会计师客观公正地发挥审计鉴证作用。2.违反两法具有处罚权。

考点二、会计工作的自律管理

我国目前会计工作的自律管理组织主要有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和中国会计学会。

考点三、单位会计工作管理

单位负责人负责单位内部的会计工作管理,应当保证会计机构、会计人员依法履行职责,不得授意、指使、强令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违法办理会计事项,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任主体责人。单位法定代表人(也称法人代表),是指依法代表法人单位行使职权的负责人,如公司制企业的董事长(执行董事或经理)、国有企业的厂长(经理)、国家机关的最高行政长官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是指依法代表非法人单位行使

职权的负责人,如代表合伙企业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伙人、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等。会计人员的管理制度财政部门负责会计从业资格管理、会计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管理、会计人员评优表彰奖惩管理以及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管理等;单位负责会计人员任职资格管理、会计人员任免管理、会计人员调迁管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必须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会计人员的任职资格担任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除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外,还应当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从事会计工作3年以上经历。担任总会计师应当在取得会计师任职资格后主管一个单位或者单位内一个重要方面的财务工作时间不少于3年。需要说明的是,除总会计师职务之外,会计人员取得相关资格或符合有关任职条件后,能否具体从事相关工作,一般由所在单位自行决定。制定原则:内部会计管理制度,是指单位根据《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单位内部定,结合单位类型和内部管理的需要,遵循一定的原则制定的,用于规范单位内部会会计管理计管理工作和会计行为的具体制度和管理办法。制度单位内部会计管理制度的内容:由于各单位规模大小不一,经营特点和业务繁简有别,因此其内部会计管理制度的内容也不一定完全相同。

第三节会计核算

考点一、八项会计信息质量要求

八点要求真实性相关性明晰性解释以实际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为依据进行会计确认计量报告。企业提供的会计信息应当与财务报告使用者的经济决策需要相关,有助于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对企业过去、现在或者未来的情况作出评价或者预测。企业提供的会计信息应当清晰明了,便于财务报告使用者理解和使用。同一企业不同时期发生的相同或者相似的交易或者事项,应当采用一致的会计政可比性策,不得随意变更。确需变更的,应当在附注中说明(纵向可比)。不同企业发生的相同或者相似的交易或事项,应当采用规定的会计政策、确保会计信息口径一致、相互可比(横向可比)。经济实质重于法律形式实质重于形式,要求企业应当按照交易或者事项的经济实质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不应仅以交易或者事项的法律形式为依据。(融资租赁)企业提供的会计信息应当反映与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的所有重要性重要交易或者事项。(注意:需要会计人员职业判断)谨慎性及时性

考点二、会计核算的总体要求

会计核会计核算应当以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为依据。不应高估资产或收益、低估负债或费用。流入与流出。不得提前或者延后。

算依据1.会计资料必须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保证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2.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及其他会计资料,不得提供虚假的财务会计报告。对会计资料的基本要求(1)伪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其他会计资料,是指以虚假的经济业务事项为前提编造不真实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其他会计资料。(2)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其他会计资料,是指用涂改、挖补等手段来改变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等的真实内容,歪曲事实真相的行为,即篡改事实。(3)提供虚假的财务会计报告,是指通过编造虚假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及其他会计资料或直接篡改财务会计报告上的数据,使财务会计报告不真实、不完整地反映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借以误导、欺骗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的行为,即以假乱真。

考点三、会计核算的其他要求

依法建立账册建立账册是如实记录和反映经济活动情况的前提。不具备建账条件的,应当实行代理记账。1.款项及有价证券的收付;2.财物的收发、增减和使用;明确会计核算内容3.债权债务的发生和结算;4.资本、基金的增减;5.收入、支出、费用、成本的计算;6.财务成果的计算和处理;7.其他需要办理会计手续、进行会计核算的事项。1.各单位采用的会计处理方法,前后各期应当一致,不得随意变更:确有必要变更的,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正确采用会计处理方法更正》的规定进行变更,并将变更的原因、情况及影响在财务会计报告中说明。2.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变更会计政策:一是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等要求变更;二是会计政策变更能够提供更可靠、更相关的会计信息以公历年度为会计年度会计年度自公历l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会计核算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以人民币为记账业务收支以人民币以外的货币为主的单位,可以选定其中一种货币作为记账本本位币位币,但是编制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折算为人民币。境外单位向国内有关部门编报的会计报表,应当折算为人民币反映。会计电算化必须符合国家统一的软件及会计资料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电子数据、会计软件资料也是会计档案;会计制度的规定会计记录的文字应当使用中文。正确使用会计记在民族自治地方,会计记录可以同时使用当地通用的一种民族文字。在中华人录文字民共和国境内的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和其他外国组织的会计记录可以同时使用一种外国文字。”

考点四、会计凭证

填制、审核会计凭证是会计核算工作的首要环节。会计凭证包括原始凭证和记账凭证。

填制和取得(1)从外单位取得的原始凭证,必须盖有填制单位的公章;从个人取得的原始凭证,必须有编制人员的签名或者盖章。(2)自制原始凭证必须有经办人单位领导人或者其指定的人员签名或者盖章。对外开出的原始凭证,必须加盖本单位公章。(1)凡填有大写和小写金额的原始凭证,大写与小写金额必须相符。购买实物的原始凭证,必须有验收证明。支付款项的原始凭证,必须有收款单位和收款人的收款证明。(2)一式几联的原始凭证,应当注明各联的用途,只能以一联作为报销凭证。一式几联的发票和收据,必须用双面复写纸(发票和收据本身具备复写纸功能的除外)套写,并连续编号。作废时应当加盖“作废”戳记,连同存根一起保存,不得撕毁。(3)发生销货退回的,除填制退货发票外,还必须有退货验收证明;退款时,必须取得对方的收款收据或者汇款银行的凭证,不得以退货发票代替收据。(4)职工公出借款凭据,必须附在记账凭证之后。收回借款时,应当另开收据或者退审核还借据副本,不得退还原借款收据。(5)经上级有关部门批准的经济业务,应当将批准文件作为原始凭证附件。如果批准文件需要单独归档的,应当在凭证上注明批准机关名称、日期和文件字号。原始凭证(6)原始凭证所记载的各项内容均不得涂改,原始凭证记载的内容有错误的,应当由开具单位重开或更正,并在更正处加盖出具单位印章;原始凭证金额出现错误的不得更正,只能由原始凭证开具单位重新开具。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有权不予受理,并向单位负责人报告,请求查明原因,追究有关当事人的责任;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并要求经办人员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更正、补充。(1)对于数量过多的原始凭证,可以单独装订保管,在封面上注明记账凭证日期、编号、种类,同时在记账凭证上注明“附件另订”和原始凭证名称及编号。各种经济合同、存出保证金收据以及涉外文件等重要原始凭证,应当另编目录,单独登记保管,并在有关的记账凭证上相互注明日期和编号。(2)原始凭证不得外借,其他单位如因特殊原因需要使用原始凭证时,经本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批准,可以复制或提供查阅。向外单位提供的原始凭证复保管印件,应当在专设的登记簿上登记,并由提供人员和收取人员共同签名或者盖章。(注意:会计档案的外借需要的是本单位单位负责人批准,注意区别)(3)从外单位取得的原始凭证如有遗失,应当取得原开出单位盖有公章的证明,并注明原来凭证的号码、金额和内容等,由经办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和单位负责人批准后,才能代作原始凭证。如果确实无法取得证明的,如火车、轮船、飞机票等凭证,由当事人写出详细情况,由经办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和单位负责人批准后,代作原始凭证。记账凭(1)填制记账凭证时,应当对记账凭证进行连续编号。一笔经济业务需要填制两张以上记账凭证的,可以采用分数编号法编号。(2)记账凭证可以根据每一张原始凭证填制,或者根据若干张同类原始凭证汇总填制,填制证也可以根据原始凭证汇总表填制。但不得将不同内容和类别的原始凭证汇总编制在一

张记账凭证上。(3)除结账和更正错误的记账凭证可以不附原始凭证外,其他记账凭证必须附有原始凭证。如果一张原始凭证涉及几张记账凭证,可以把原始凭证附在一张主要的记账凭证后面,并在其他记账凭证上注明附有该原始凭证的记账凭证的编号或者附原始凭证复印件。(4)一张原始凭证所列支出需要几个单位共同负担的,应当将其他单位负担的部分,开给对方原始凭证分割单,进行结算。(5)如果在填制记账凭证时发生错误,应当重新填制。(6)记账凭证填制完经济业务事项后,如有空行,应当自金额栏最后一笔金额数字下的空行处至合计数上的空行处划线注销。(7)填制会计凭证,字迹必须清晰工整,并符合规定的要求。审核内容主要包括:编制依据是否真实,填写项目是否齐全。金额计算是否正确,书审核写是否清楚等。保管15年

考点五、会计账簿

设置包括4个:总、日、明、其它辅助;现日、银日:订本式并逐日结出余额。必须依据经过审核的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会计账簿应当按照连续编号的页码顺序登记。会计账簿记录发生错误或隔页、缺号、跳行的,应当按照规定的方法更正,并由会计人员和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在更正处盖章。账实、账证、账账、账表;启用与登记账目核对对账工作每年至少一次。结账各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定期结账,不得提前或者延迟。年度结账日为公历年度的每年12月31日,半年度、季度和月度结账日分别为公历年度每半年、每季、每月的最后一天。企业和其他组织的总账、明细账、日记账及辅助性账簿保管期限一般为l5年,库存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账的保管期限为25年,固定资产卡片在固定资产报废清理后保管5年。保管

考点六、财务会计报告

《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的规定,财务会计报告由会计报表、会计报表附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组成。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相关附表。会计报表附注是为便于会计报表使用者理解会计报表的内容而对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编制依据、编制原则和方法及主要项目等所作的解释。财务情况说明书至少应当对下列情况作出说明:构成1.企业生产经营的基本情况;2.利润实现和分配情况;3.资金增减和周转情况;4.对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有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财务会计报告分为年度、半年度、季度和月度财务会计报告。年度、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应当包括会计报表、会计报表附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季度、月度财务会计报告通常仅指会计报表,会计报表至少应当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

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应当根据经过审核的会计账簿记录和有关资料编制。3.国有企业、国有控股的或者占主导地位的企业,应当至少每年一次向本企业的职工代表大会公布财务会计报告,并重点说明有关事项。对外提4.企业按规定向有关各方提供的财务会计报告,其编制基础、编制依据、编制原则和方法供应当一致,不得提供编制基础、编制依据、编制原则和方法不同的财务会计报告。5.财务会计报告须经注册会计师审计的,注册会计师及其所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应当随同财务会计报告一并提供。保管月度和季度财务会计报告的保管期限为3年。年度财务会计报告的保管期限为永久。签章程财务会计报告应当由单位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序员)签名并盖章;设置总会计师的单位,还须由总会计师签名并盖章。责任主外单位负责人是财务会计报告的责任主体。体

考点七、财产清查定期、不定期全面或部分

财产和债务(账实相符)

考点八、会计档案

会计档案一般包括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以及其他会计资料等。1.会计凭证类:原始凭证、记账凭证、汇总凭证,其他会计凭证。2.会计账簿类:总账、明细账、日记账、固定资产卡片、辅助账簿,其他会计账簿。3.财务报告类:月度、季度、年度财务报告,包括会计报表、附表、附注及文字说明,其范围他财务报告。4.其他类: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银行对账单,其他应当保存的会计核算专业资料,会计档案移交清册,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会计档案销毁清册。各单位的预算、计划、制度等文件材料属于文书档案,不属于会计档案。1.各单位每年形成的会计档案,应由单位会计部门按照归档要求负责整理立卷,装订成册,编制会计档案保管清册。2.当年形成的会计档案,在会计年度终了后,可暂由会计机构保管一年,期满之后,应当由会计机构编制移交清册,移交本单位档案机构统一保管;未设立档案机构的,应当在会管理计机构内部指定专人保管。出纳人员不得兼管会计档案。3.移交本单位档案机构保管的会计档案,原则上应当保持原卷册的封装。个别需要拆封重要求新整理的,档案机构应当会同会计机构和经办人员共同拆封整理,以分清责任。4.各单位保存的会计档案不得借出。如有特殊需要,经本单位负责人批准后,可以提供查阅或者复制,并办理登记手续。查阅或者复制会计档案的人员,严禁在会计档案上涂画、拆封和抽换。5.采用电子计算机进行会计核算的单位,应当保存打印出的纸质会计档案。永久和定期两类。保管定期保管期限分为3年、5年、l0年、l5年和25年五类,保管期限从会计年度终了后第期限一天算起。企业和其他组织的年度财务报告(决算)(包括文字分析)、会计档案保管清册和会计档

档案销毁清册等应永久保存。1.编制会计档案销毁清册单位负责人对所要销毁的会计档案进行复核后在会计档案销毁清册上签署意见。2.专人负责监销对于一般企业、事业单位和组织,应当由单位档案机构和会计机构双方共同派员监销;销毁对于国家机关应当由同级财政部门、审计部门派员参加监销;对于财政部门应当由同级审计部门派员参加监销。规定3.不得销毁的会计档案(1)对于保管期满但未结清的债权债务以及涉及其他未了事项的原始凭证不得销毁,应单独抽出,另行立卷,由档案部门保管到未了事项完结时为止。对于单独抽出立卷的会计档案,应当在会计档案销毁清册和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中列明。(2)正在项目建设期间的建设单位,其保管期满的会计档案不得销毁。

第四节会计监督

考点一、三位一体的监督体系的主体及对象

监督种类监督主体单位内部会计监督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为各单位会计工作的监督检查部门,对各单位会计工作行使监督权,对违法会计行为实施行政处罚。------政府监政府监督(国家外部监督督实施主体、执法主体审计、税务、人民银行、证券监管、保险监管等部门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职责和权限,可以对有关单位的会计资料实施监督检查。对象单位经济活动会计行为会计资料监督)---并不是面向所有单位的。区分中国人民银行与中国银行财政部门监督所有单位,其他部门监督有关单位委托单社会监督单位和个人检举财政部门对社国务院财政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除了对企业依注册会计师及其所在会计师事务所(主体)位经济活动违法行为会监督的再监法实施监督之外,还依法对注册会计师、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协督

考点二、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基本要求

1、记账人员与经济业务事项和会计事项的审批人员、经办人员、财务保管人员的职责权限应当明确,并相互分离、相互制约;

2、重大对外投资、资产处置、资金调度和其他重要经济业务事项的决策和执行的相互监督、相互制约程序应当明确;

3、财产清查的范围、期限和组织程序应当明确;4、对会计资料定期进行内部审计的办法和程序应当明确。

会进行监督、指导,这是对社会监督的一种再监督。

考点三、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在单位内部会计监督中的职责

1.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对违反本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的会计事项,有权拒绝办理或者按照职权予以纠正。2.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发现会计账簿记录与实物、款项及有关资料不相符的,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有权自行处理的,应当及时处理;无权处理的,应当立即向单位负责人报告,请求查明原因,作出处理。

考点四、单位内部会计控制的方法

(1)不相容职务相互分离控制要求单位按照不相容职务相分离的原则,合理设置会计及相关工作岗位,明确职责权限,形成相互制衡机制;

不相容职务,是指不能同时由一人兼任的职务,它主要包括:记账:业务审批、业务经办、财物保管、出纳业务经办:业务审批、财物保管、记账、业务复核(2)授权批准控制;(3)会计系统控制;(4)预算控制;(5)财产保全控制;(6)风险控制;

(7)内部报告控制;(建立和完善内部报告制度)(8)电子信息技术控制。

考点五、会计工作的政府监督内容

财政部门实施会计监督检查的对象是会计行为,并对发现的有违法会计行为的单位和个人实施行政处罚。

1.对单位依法设置会计账簿的检查。2.对单位会计资料真实性、完整性的检查。3.对各单位会计核算情况的检查。

4.对各单位会计人员从业资格和任职资格的检查。5.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的程序和内容的检查。场所:

在被检查单位进行

调到财政部门检查:以前年度的...、经财政部门负责人批准、须由组织检查的财政部门开会计资料清单、3个月退还

考点六、财政部门在会计监督检查中实施的行政处罚(新增)1.警告2.罚款

3.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考点七、会计工作的社会监督-会计师事务所业务范围1.依据《注册会计师法》承办的审计业务(1)审查企业财务会计报告,出具审计报告;(2)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

(3)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审计业务。开始验资、中间审计、最后清算2.会计咨询、会计服务业务

除以上注册会计师法定业务外,注册会计师还可以办理会计咨询、会计服务、会计培训、代理企业注册登记、资产评估、税务代理、出具税务报表以及财务、税务、投资咨询服务等非法定业务。

考点八、注册会计师审计与内部审计的关系联系:

首先,两者在审计内容、审计方法等方面都有许多一致之处。其次,两者在工作上具有一致性区别:

内部审计:主要是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及经营活动审计目标不的效率和效果所开展的一种评价活动;同注册会计师审计:主要对被审计单位财务报表的真实性(或合法性)和公允性进行审计。审计独立性不同内部审计:为组织内部服务,接受总经理或董事会的领导,独立性较弱。注册会计师审计:为需要可靠信息的第三方提供服务,不受被审计单位管理层的领导和制约,独立性较强。内部审计:结果只对本部门、本单位负责,只作为本部门、本单位加强和改进经营审计职责和管理的参考,不对外公开;作用不同注册会计师审计:需要对投资者和债权人及其他利益相关者负责,对外出具的审计报告具有鉴证作用。接受审计的自愿程度不同内部审计:代表总经理或董事会实施的组织内部监督,是内部控制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单位内部的组织必须接受内部审计人员的监督。注册会计师审计:以独立的第三方对被审计单位进行的审计,委托人可自由选择会计师事务所。遵循的审计内部审计:内部审计准则;标准不同注册会计师: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审计的时间内部审计:定期或不定期审计,时间安排比较灵活;不同

考点九、单位内部会计监督与政府监督、社会监督的关系(一)联系

1.单位内部会计监督是政府监督、社会监督有效进行的基础;2.政府监督、社会监督是对单位内部会计监督的一种再监督;3.政府监督是社会监督有效进行的重要保证.(二)区别

单位内部会计监督的主体:单位的会计机构、会计人员;监督的主政府监督的主体:主要是财政部门;审计部门、税务部门、人民银行、证券监管部门、体不同保险监管部门和国家规定的其他有关部门也可以实施监督;社会监督的主体:社会审计组织和广大社会公众。监督的性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单位内部的一种自我约束机制;注册会计师审计:定期审计,每年对被审计单位的财务报表审计一次。

质不同政府监督:政府有关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对会计主体的会计行为进行的管理与监督;社会监督则:通过审计、鉴证职能的发挥及单位、个人的检举来实施的。监督的时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可以是事前监督,也可以是事中和事后监督;间不同政府监督和社会监督:主要是事后监督.单位内部会计监督不仅包括对不合法的收支予以制止、纠正和检举等内容,而且还包监督的内容不同括为加强经济管理、提高经济效益服务的内容;政府监督的内容主要是监督会计主体的行为是否合法;社会监督主要是指会计师事务所对被监督单位财务会计报告的真实性发表意见,以提高被监督单位财务会计报告的公信力。

第五节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

考点一、会计机构的设置---根据会计业务的需要,设置会计机构单独设置会计机构有关机构中设置会计人员并指定会计主管人员;三个层次在不具备设置条件的,应当委托经批准设立从事会计代理记账业务的中介机构代理记账。(1)单位规模的大小;是否设置会计机(2)经济业务和财务收支的繁简;构考虑三项因素(3)经营管理的要求。会计机构负责人是指在一个单位内具体负责会计工作1.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概会计机构负责人念———中层领导(会计主管人员)的任职资格的中层领导人员。需要说明的是,会计主管人员不同于通常所说的“会计主管"、“主管会计”和“主办会计"等,它是指在一个单位内负责组织管理会计事务、行使会计机构负责人职权的负责人。---会计法的约定担任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除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外,还应当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者从事会计工作3年以上经历。

考点二、会计人员回避制度、会计机构的内部稽核制度

1.范围:《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工作规范》规定,即国家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任用会计人员应当实行回避制度。回避2.内容:制度单位负责人的直系亲属不得担任本单位的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直系亲属不得在本单位会计机构中担任出纳工作。直系亲属包括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内部内部稽核制度不同于内部审计制度,稽核是会计工作流程中的一个阶段,是在会计机构内稽核部进行的自我检查与审核,稽核人员是会计人员,在会计机构负责人或者会计主管人员的2.任职资格

制度领导下工作,因此,内部稽核制度是会计机构内部的一种工作制度。内部审计是本单位在会计机构之外另行设立审计机构,由审计人员对本单位的会计活动进行监督,内部审计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是对本单位的行政领导人或者监督机构负责的。

考点三、代理记账

代理记账指从事代理记账业务的社会中介机构接受委托人的委托办理会计业务。(1)根据委托人提供的原始凭证和其他资料,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会计核算,包括审核原始凭证、填制记账凭证、登记会计账簿、编制财务会计报告等。业务范围(2)对外提供财务会计报告。代理记账机构为委托人编制的财务会计报告,经代理记账机构负责人和委托人签名并盖章后,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对外提供。(3)向税务机关提供税务资料。(4)委托人委托的其他会计业务。(1)对本单位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应当填制或者取得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的原始凭证;委托人的义务(2)应当配备专人负责日常货币收支和保管;(3)及时向代理记账机构提供真实、完整的原始凭证和其他相关资料;(4)对于代理记账机构退回的要求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进行更正、补充的原始凭证,应当及时予以更正、补充。(1)按照委托合同办理代理记账业务,遵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代理记账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的义务会计制度的规定;(2)对在执行业务中知悉的商业秘密应当保密;(3)对委托人示意其作出不当的会计处理,提供不实的会计资料,以及其他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的要求,应当拒绝;(4)对委托人提出的有关会计处理原则问题应当予以解释。

考点四、会计从业资格

概念会计从业资格是指进入会计职业、从事会计工作的一种法定资质,是进入会计职业的“门槛”。1.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2.出纳;3.稽核;4.资本、基金核算;适用范5.收入、支出、债权债务核算;围6.工资、成本费用、财务成果核算;7.财产物资的收发、增减核算;(非收发人员)8.总账;9.财务会计报告编制;10.会计机构内会计档案管理。报名条5年件一是被依法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自被吊销之日起5年内(含5年)不得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不得重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终生二是因有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做假账,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

财务会计报告,贪污、挪用公款,职务侵占等与会计职务有关的违法行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人员,不得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不得取得或者重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全国有效,属地管理上岗自从事会计工作之日起90日内注册填写注册登记表,并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和所在单位出具的从事会计工作的证明,登记向单位所在地或所属部门、系统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办理注册登记。离岗离开会计工作岗位超过6个月的备案向原注册登记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备案。从业资格证书———90日内(1)持证人员在同一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管辖范围内调转(调转登记表、从业的管理调转资格证书、调入单位开具的工作证明)登记(2)持证人员在不同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管辖范围调转(调转登记表、从业资格证向原注册登记的地方办理调出,再带调转登记表、从业资格证书、调入单位开具的工作证明调入单位地办理调入手续)变更登记

考点五、会计人员继续教育

对取得会计从业资格的人员(初级中级高级)象注意:非参加会计工作继续教育的对象和特点针对性,即针对不同对象确定不同的教育内容,采取不同的教育方式,特解决实际问题;点适应性,即联系实际工作需要,学以致用;灵活性,即继续教育培训内容、方法、形式等方面具有灵活性。(1)会计理论继续教育;继续教育的内容(2)政策法规继续教育;(3)业务知识培训和技能训练能;(4)职业道德继续教育。继续教育的形式和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形式包括接受培训和自学两种。时要求登记管理

考点六、会计专业职务与会计专业技术资格

定会计专义业职务级别会计专定业技术义会计专业职务是区别会计人员从事业务工作的技术等级。会计人员应当接受继续教育,每年参加继续教育不得少于24小时。90日内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的人员,因持证人员的学历或学位、会计专业技术职务等资格发生变更,导致与原登记信息不同时,应及时向所属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办理从业档案信息变更登记。高级会计师(高级职务)、会计师(中级职务)、助理会计师、会计员(初级职务)。指担任会计专业职务的任职资格,它与会计从业资格、会计专业职务是不同的概念。

资格级别分为初级资格、中级资格和高级资格三个级别,分别对应助理会计师或会计员、会计师和高级会计师。初级、中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取得实行全国统一考试制度;高级会计师资格实行考试与评审相结合制度。该证书全国范围有效。管对于伪造学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和资历证明,或者在考试期间有违纪行为的,由理会计考试管理机构吊销其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由发证机关收回其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2年内不得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考点七、会计工作岗位设置

1.根据本单位会计业务的需要设置岗位;2.符合内部牵制制度;内部牵制制度,是指凡涉及款项或者财物的收付、结算以及登记工作,必须由两设置会计工作人或者两人以上分工办理,以相互制约的工作制度;岗位的基本原会计工作岗位可以一人一岗、一人多岗或者一岗多人,但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稽核、则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3.对会计人员的工作岗位要有计划地进行轮岗,以促进会计人员全面熟悉业务和不断提高业务素质;4.建立岗位责任制。对于会计档案管理岗位,在会计档案正式移交之前,属于会计岗位;正式移交档案管理部门之后,不再属于会计岗位。档案管理部门的人员管理会计主要会计工作档案,不属于会计岗位;岗位医院门诊收费员、住院处收费员、药房收费员、药品库房记账员、商场收费(银)员所从事的工作均不属于会计岗位;单位内部审计、社会审计、政府审计工作也不属于会计岗位。总会计师协助单位主要行政领导人工作,直接对单位主要行政领导人负责。所以,总会计师不是一种专业技术职务,也不是会计机构的负责人或会计主管人员,而是一种行政职务。《总会计师条例》规定,国有的和国有资产占控股地位或者主导1.总会计师的设地位的大中型企业必须设置总会计师;总会计师置凡设置总会计师的单位,在行政领导成员中,不再设与总会计师职权重叠的副职。2.总会计师的任企业的总会计师由本单位主要行政领导人提名,政府主管部门任免命或者聘任;3.总会计师必须取得会计师专业技术资格后,主管一个单位或者单位内部一个重具备的条件

考点八、会计人员的工作交接

会计法规定:“会计人员在调动工作或离职时必须办理会计工作交接”。1.会计人员临时离职或者因病不能工作且需要接替或者代理的,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交接的范围主管人员或者单位领导人必须指定有关人员接替或者代理,并办理交接手续。2.临时离职或者因病不能工作的会计人员恢复工作的,应当与接替或者代理人员办理交接手续。3.移交人员因病或者其他特殊原因不能亲自办理移交的,经单位领导人批准,可由移交要方面的财务会计工作的时间不少于3年。

人员委托他人代办移交,但委托人应当对所移交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他有关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移交点收———接替人员应认真按照移交清册逐项点收(1)现金要根据会计账簿记录余额进行当面点交,不得短缺,接替人员发现不一致或“白条抵库”现象时,移交人员在规定期限内负责查清处理。交接的(2)有价证券的数量要与会计账簿记录一致,有价证券面额与发行价不一致时,按照程序会计账簿余额交接。(3)实行会计电算化的单位,交接双方应在电子计算机上对有关数据进行实际操作,确认有关数字正确无误后,方可交接。会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必须有监交人员负责监交:专人负(1)一般会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由单位的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负责监交。责监交(2)会计机构负责人办理手续时,由单位领导人负责监交,必要时,主管单位可以派人会同监交。交接后的相关事宜(1)交接完毕后,交接双方和监交人员要在移交清册上签名或盖章。(2)移交清册一般应当填制一式三份,交接双方各执一份。存档一份。(3)接替人员应当继续使用移交前的会计账簿,不得自行另立新账,以保持会计记录的连贯性。移交人员对移交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他有关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承交接人员的责任担法律责任。即便接替人员在交接时因疏忽没有发现所交接会计资料在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方面存在的问题,如事后发现,仍应由原移交人员负责,原移交人员不应以会计资料已移交而推脱责任。接替人员不对移交过来的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负法律上的责任。

第六节法律责任

考点一、违反会计法律制度规定的法律责任(一)违反行为

1.不依法设置会计账簿的行为;2.私设会计账簿的行为;

3.未按照规定填制、取得原始凭证或者填制、取得的原始凭证不符合规定的行为;4.以未经审核的会计凭证为依据登记会计账簿或者登记会计账簿不符合规定的行为;5.随意变更会计处理方法的行为;

6.向不同的会计资料使用者提供的财务会计报告编制依据不一致的行为;

7.未按照规定使用会计记录文字或者记账本位币的行为;8.未按照规定保管会计资料,致使会计资料毁损、灭失的行为;

9.未按照规定建立并实施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制度,或者拒绝依法实施的监督,或者不如实提供有关会计资料及有关情况的行为;

10.任用会计人员不符合会计法规定的行为。(二)法律责任

法律责任:---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1.责令限期改正;2.罚款;

在责令限期改正的同时,可以对单位并处3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以201*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3.给予行政处分;

4.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5.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考点二、其他会计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

(1)通报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在予以通报的同时,可以对单位并处5000元以上10万(2)罚款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一)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的法律责任(二)隐匿或故意销毁依法应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的法律责任。(3)行政处分(4)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三)授意、指使、强令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及其他人员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3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属予国家工作人员的,还应当由其所在单位或者有关单位依法给予撤职直至开除的行政处分;对其中的会计人员,并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1)授意暗示;指使明示;强令强迫。(2)罚款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可以视违法计账簿,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或隐匿、行为的情节轻重,对违法行为人处以5千元以上5万元故意销毁依法应保存的会计资料的法律以下的罚款。责任---三年“单位负责人对依法履行职责、抵制违反本法规定行为(四)单位负责人对依法履行职责抵制违反《会计法》规定行为的会计人员实行打击报复的法律责任。的会计人员以降级、撤职、调离工作岗位、解聘或者开除等方式实行打击报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受打击报复会计人员,应当恢复其名誉和原有职务、级别。

第二章支付结算法律制度

第一节支付结算概述

考点一、支付结算的概念和特征---非现金结算(一)支付结算的概念---狭义:无现金

票据结算方式非票据结算方式(二)特征

1.支付结算必须通过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金融机构进行;银行是支付结算和资金清算的中介机构;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和其他单位不得作为中介机构经营支付结算业务。2.支付结算是一种要式行为;

3.支付结算的发生取决于委托人的意志;

4.支付结算实行统一管理和分级管理相结合的管理体制;5.支付结算必须依法进行。

考点二、支付结算的原则与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原则

支付结算的原则恪守信用,履约付款;谁的钱进谁的账,由谁支配;银行不垫款一个基本账户原单位银行结算账户的存款人只能在银行开立一个基本存款账户,不则能多头开立基本存款账户支票、本票和汇票汇兑、委托收款、异地托收承付和信用卡自主选择银行开存款人可以根据需要自主选择银行,除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原则守法原则立银行结算账户院另有规定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令存款人到指定银行开立银原则行结算账户不得利用银行结算账户进行偷逃税款、逃避债务、套取现金及其他违法犯罪活动存款信息保密原除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银行有权拒绝任何单位或个人则

考点三、办理支付结算的基本要求

(一)单位、个人和银行办理支付结算必须使用按中国人民银行统一规定印制的票据和结算凭证未使用按中国人民银行统一规定印制的票据,票据无效;未使用中国人民银行统一规定格式的结算凭证,银行不予受理。(二)填写票据和结算凭证的基本要求

字体金额中文大写封头封尾中文大写金额数字应用正楷或行书填写,不得自造简化字;如果金额数字书写中使用繁体字,也应受理中文大写金额数字到“元”为止的,在“元”之后应写“整”或“正”)字;到“角”为止的,在“角”之后可以不写“整”(或“正”)字;大写金额数字有“分”的,“分”后面不写“整”(或“正”)字中文大写金额数字前应标明“人民币”字样,大写金额数字应紧按“人民币”字样填写,不得留有空白。大写金额数字前未印“人民币”字样的,应加填“人民币”三字;查询

在票据和结算凭证大写金额栏内不得预印固定的“仟、佰、拾、万、仟、佰、拾、元、角、分”字样一个0中间几个0阿拉伯数字中间有“0”时,中文大写金额要写“零”字阿拉伯数字中间连续有几个“0”时,中文大写金额中间可以只写一个“零”字0角位0,而分阿拉伯金额数字角位是“0”,而分位不是“0”时,中文大写金额“元”位不是00后面应写“零”字阿拉伯数字万位或元位是“0”,或者数字中间连续有几个“0”,万位、一个“零”字,也可以不写零字万位与元位元位也是“0”,但千位、角位不是“0”时,中文大写金额中可以只写阿拉伯小阿拉伯小写金额数字前面,均应填写人民币符号“¥”;阿拉伯小写金额数字要认真写填写,不得连写分辨不清票据的出票日期必须使用中文大写加“零”月为壹、贰和壹拾的日为壹至玖和壹拾、贰拾和叁拾的日为拾壹至拾玖的出票日期加“壹”小写不予受理,大写不规范,可受理,但损失由出票人自行承担中文大写和阿拉伯数码票据和结算凭证金额以中文大写和阿拉伯数码同时记载,二者必须一致,二者不一致的票据无效;二者不一致的结算凭证,银行不予受理签名、盖章或者签名加盖章(单位、银行在票据上的签章和单位在结算凭证上的签章,为该单位、银行的盖章加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的签名或盖章)票据和结算凭证的金额、出票或签发日期、收款人名称不得更改,更改的票据无效;更改的结算凭证,银行不予受理对票据和结算凭证上的其他记载事项,原记载人可以更改,更改时应当由原记载人在更改处签章证明所谓伪造是指无权限人假冒他人或虚构人名义签章的行为伪造与变造所谓变造是指无权更改票据内容的人,对票据上签章以外的记载事项加以改变的行为签章的变造属于伪造;票据上有伪造、变造的签章的,不影响票据上其他当事人真实签章的效力

第二节现金管理

考点一、开户单位使用现金的范围

职工工资、津贴;与个人结算1000元限制个人劳务报酬;根据国家规定颁发给个人的科学技术、文化艺术、体育等各种奖金;各种劳保、福利费用以及国家规定的对个人的其他支出签章种类更改三项不得可以更改

向个人收购农副产品和其他物资的价款;不受1000元限制出差人员必须随身携带的差旅费与企业结算

考点二、现金使用的限额最高数额、开户银行、3-5天;

库存现金限额应由开户单位提出计划,报开户银行审批。开户银行根据开户单位的实际需要,原则上以开户单位3-5天的日常零星开支所需核定库存现金限额,最多15天。

考点三、现金收支的基本要求

1.开户单位现金收入应当于当日送存开户银行。当日送存确有困难的,由开户银行确定送存时间;2.开户单位支付现金,可以从本单位库存现金限额中支付或者从开户银行提取,不得从本单位的现金收入中直接支付(即坐支)。

考点四、建立健全现金核算与内部控制制度

1.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货币资金内部控制的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以及货币资金的安全完整负责。2.单位不得由一人办理货币资金业务的全过程。

第三节银行结算账户

考点一、银行结算账户的特点、分类

银行结算账户是指银行为存款人开立的用于办理现金存取、转账结算等资金收付活动的人民币活期存款账户。概念(1)办理人民币业务;(2)办理资金收付结算业务;(3)活期存款账户用途基本存款账户、一般存款账户、专用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分类(多选)(1)个体工商户凭营业执照以字号或经营者姓名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纳结算起点以下的零星支出;现金结算起点定为一千元存款单位和个入单位银行结算账户管理。人人开户(2)邮政储蓄机构办理银行卡业务纳入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管理本地银行结算账户和异地银行结算账户地点存款人开立基本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因注册验资和增资验资需要开立的临时核准存款账户除外)和预算单位开立专用存款账户、QFII专用存款账户实行核准制,核准与备案制经中国人民银行核准后由银行核发开户登记证备案其它日期2日批准;3日通知;5日备案(题库曾经出现过,了解)

考点二、银行结算账户的开立、变更和撤销

(1)存款人开立单位银行结算账户,自正式开立之日起3个工作日后,方可办理付款业务。不受3日限制的:注册验资的临时存款账户转为基本存款账户;

因借款转存开立的一般存款账户;开先撤销后开立的:开立之日起办理付款。立(2)预留签章。单位公章或财务专用章(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的签名或者盖章(方)(1)存款人的账户名称;(2)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变更(3)地址、邮编、电话等其他开户资料存款人更改名称,但不改变开户银行及账号的,应于5个工作日内向开户银行提出银行结算账户的变更申请,并出具有关部门的证明文件;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住址以及其他开户资料发生变更时。应于5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开户银行并提供有关证明撤销事由:(1)被撤并、解散、宣告破产或关闭的;(2)注销、被吊销营业执照的;(3)因迁址需要变更开户银行的;(4)其他原因需要撤销银行结算账户的撤销撤销要点:(1)先撤销其它存款账户,然后才是撤销基本存款账户;(2)主体资格终止,存款人不办撤销,银行终止其使用;(3)存款人尚未清偿其开户银行债务的,不得申请撤销该账户;(4)交回空白票据和开户登记证银行2日:基本通知一般,一般通知存款人,撤销后向中国人民银行报告;重新开户是2日;银行对一年未发生收付活动且未欠开户银行债务的单位银行结算账户,应通知单位自发出通知之日起30日内办理销户手续,逾期视同自愿销户,未划转款项列入久悬未取专户管理

考点四、四类单位账户

账户范围存款人办理日常转账结算和现金单位银行结算账户的存商户;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款人只能在银行开立一存款存款人日常经营活动的资金收社区委员会;单位设立的独立核个基本存款账户账户付,以及存款人的工资、奖金和算的附属机构基本存款人的主办账户,现金的支取存款人因借款或其他结算需要,在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以外的一般存款银行营业机构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只要存款人具有借款或开立基本存款账户的存款人都可其他结算需要,都可以申请开立一般存款账户没有数量限制收付而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是企业法人;非法人企业;个体工条件数量办理存款人借款转存、借款归还以开立一般存款账户账户和其他结算的资金收付。一般存款账户可以办理现金缴存,但不得办理现金支取专用(1)单位银行卡账户的资金必须由其基本存款账户转账存入,该账户不得办理现金收付业

存款务。账户(2)财政预算外资金、证券交易结算资金、期货交易保证金和信托基金专用存款账户不得支取现金。(3)基本建设资金、更新改造资金、政策性房地产开发资金、金融机构存放同业资金账户需要支取现金的,应在开户时报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行批准。(4)粮、棉、油收购资金、社会保障基金、住房基金和党、团、工会经费等专用存款账户支取现金应按照国家现金管理的规定办理。(5)收入汇缴账户与支出汇缴账户临时存款账户是指存款人因临时需要并在规定期限内使用而开立临时的银行结算账户,存款四种情况:设立临时机构;异地账户临时经营活动;注册验资增资、境外机构在境内从事经营活动

考点五、个人银行结算账户(一)使用范围

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用于办理个人转账收付和现金支取。储蓄账户:仅限于办理现金存取业务,不得办理转账结算。(二)开户要求

自然人可根据需要申请开立个人银行结算账户,也可以在已开立的储蓄账户中选择并向开户银行申请确认为个人银行结算账户。

考点六、异地银行结算账户

1.营业执照注册地与经营地不在同一行政区域(跨省、市、县),需要开立基本存款账户的;2.办理异地借款和其他结算需要开立一般存款账户的;

3.存款人因附属的非独立核算单位或派出机构发生的收入汇缴或业务支出需要开立专用存款账户的;4.异地临时经营活动需要开立临时存款账户的;5.自然人根据需要在异地开立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的。

考点七、经营性存款人违反账户管理制度的处罚

开立撤销(1)违反规定开立银行结算账户;(2)伪造、变造证明文件欺骗银行开立银行结给予警告并处以l万元算账户;(3)违反规定不及时撤销银行结算账户(1)违反本办法规定将单位款项转入个人银行结算账户;使用银行结算账户(2)违反本办法规定支取现金;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给予警告并处以5000非经营性的处款临时存款账户有效期最长不得超过2年;注册验资的临时存款账户在验资期间只收不付,注册验资资金的汇缴人应与出资人的名称一致;临时存款账户支取现金,应按照国家现金管理的规定办理(3)利用开立银行结算账户逃废银行债务;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以1000元罚(4)出租、出借银行结算账户;(5)从基本存款账户之外的银行结算账户转账存人、将销货收人存人或现金存入单位信用卡账款变更事存款人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存款人地址给予警告并处以l0

项以及其他开户资料的变更事项未在规定期限内元的罚款通知银行开户登记证

存款人违反规定,伪造、变造、私自印制开户登经营性的处以1万元以记证的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非经营性的处以1000元罚款第四节票据结算方式

考点一、票据的种类

票据法:银行汇票、商业汇票、本票和支票。

考点二、支票

概念出票人签发的,委托办理支票存款业务的银行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票据出票人、付款人和收款人基本当事付款人是出票人的开户银行人单位和个人在同一票据交换区域的各种款项结算,均可以使用支票;使用范围支票没有金额限制;出票人只能在账户可用余额以内签发支票,不能透支;现金支票不能背书转让;不能签发远期支票(1)现金支票:支票上印有“现金"字样的为现金支票,现金支票只能用于支取现金,不能用于转账.(2)转账支票:支票上印有“转账”字样的为转账支票。转账支票只能用于转账,不能种类支取现金。(3)普通支票:支票上未印有“现金"或“转账"字样的为普通支票。普通支票町以用于支取现金,也可以用于转账。在普通支票左上角划两条平行线的,为划线支票,划线支票只能用于转账,不得支取现金。.绝对记载事项:(1)表明“支票"的字样;(2)无条件支付的委托;(3)确定的金额;记载事项(4)付款人名称;(5)出票日期;(6)出票人签章。支票的金额、收款人名称,可由出票人授权补记,未补记前不得背书转让和提示付款。(收款人名称没写也属于绝对).相对记载事项:付款地:付款人营业场所

出票地:出票人营业场所、住所、经常居住地(1)签发支票应使用碳素墨水或墨汁填写,中国人民银行另有规定的除外;(2)签发现金支票和用于支取现金的普通支票,必须符合国家现金管理的规定;(3)支票的出票人签发支票的金额不得超过付款时在付款人处实有的存款金额。禁止签发空头支票;签发(4)支票的出票人预留银行签章是银行审核支票付款的依据。银行也可以与出票人约定支票使用支付密码,作为银行审核支付支票金额的条件;的要(5)出票人不得签发与其预留银行签章不符的支票;使用支付密码的,出票人不得签发求支付密码错误的支票;(6)签发空头支票、签发与预留银行签章不符的支票,使用支付密码地区、支付密码错误的支票,银行应予退票;签发空头支票或者签发与其预留的签章不符的支票,不以骗取财物为目的的,由中国人民银行处以票面金额5%但不低于1000元的罚款;持票人有权要求出票人赔偿支票金额2%的赔偿金;对屡次签发的,银行应停止其签发支票提示付款期限与到期日:支票的提示付款期限自出票日起l0日。超过提示付款期限提示付款的,持票人开户行不予受理,付款人不予付款。付款人不予付款的,出票人仍应当对持票人承担票据责任。兑付支票属于见票即付的票据,没有到期日的规定。支票付款责任:的要出票人在付款人处的存款足以支付支票金额时,付款人应当在当日足额付款求(1)持票人可以委托开户银行收款或直接向付款人提示付款。用于支取现金的支票仅限于收款人向付款人提示付款。(2)持票人委托开户银行收款时,应作委托收款背书,在支票背面背书人签章栏签章,记载“委托收款”字样、背书日期,在被背书人栏记载开户银行名称,并将支票和填制的进账单送交开户银行

考点三、商业汇票概念、种类

商业汇票:出票人签发的,委托付款人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概人的票据。念支票:出票人签发的,委托办理支票存款业务的银行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种类按承兑人的不同,分为商业承兑汇票和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由银行以外的付款人承兑,银行承兑汇票由银行承兑。商业汇票的付款人为承兑人。期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限提示付款期限,自汇票到期日起10日。

考点四、商业汇票的四种行为

资格出票绝对记载事项在银行开立存款账户的法人以及其他组织之间,必须具有真实的交易关系或债权债务关系,才能使用商业汇票,个人不能使用商业汇票。(1)表明“商业承兑汇票”或“银行承兑汇票”的字样;(2)无条件支付的委托;(3)确定的金额;

(4)付款人名称;(5)收款人名称;(6)出票日期;(7)出票人签章。相对记载事项汇票上未记载付款日期的,为见票即付;汇票上未记载付款地的,付款人的营业场所、住所或者经常居住地为付款地;汇票上未记载出票地的,出票人的营业场所、住所或者经营居住地为出票地。(1)对收款人的效力。付款请求权、追索权、转让权。效力(2)对付款人的效力。承兑后,即成为汇票上的主债务人。(3)对出票人的效力。即承担保证该汇票承兑和付款的责任。定义汇票付款人承诺在汇票到期日支付汇票金额的票据行为。定日付款和出票后定期付款;提示承兑见票后定期付款;见票即付:无需提示承兑。承兑承兑成立承兑时间:一般来说,如果付款人在3日内不作承兑与否表示的,则应视为拒绝承兑;承兑的格式:付款人承兑汇票的,应当在汇票正面记载“承兑”字样和承兑日期并签章。附有条件付款人承兑商业汇票,不得附有条件;承兑附有条件的,视为拒绝承兑。(1)见票即付的汇票(银行汇票),自出票日起1个月内向付款人提示付款;付提示付款款期限(2)定日付款、出票后定期付款或者见票后定期付款的汇票,自到期日起l0日内向承兑人提示付款。持票人未按照前款规定期限提示付款的,在作出说明后,承兑人或者付款人仍应当继续对持票人承担付款责任。形式(1)背书签章和背书日期:未记载日期,视为汇票到期日前背书;(2)被背书人:补记等效。禁止背书的记载---不得转让出票人:该汇票不得转让,该转让不发生票据法上的效力,出票人和承兑人对受背书禁止背书让人不承担票据责任。背书人:原背书人对后手的被背书人不承担保证责任,只对直接的被背书人承担责任。不得记载附条件背书:条件无效,背书有效;的内容部分背书:背书无效。法定禁止被拒绝承兑、被拒绝付款或者超过付款提示期限。背书附有条件保证是无条件的,即不得附加任何条件。如果保证附有条件的,所附条件无效,保证本身仍然具有效力,保证人应向持票人承担保证责任。保保证人的被保证的汇票,保证人应当与被保证人对持票人承担连带责任。汇票到期后得不证责任到付款的,持票人有权向保证人请求付款,保证人应当足额付款。共同保证在共同保证的情况下,持票人可以不分先后向保证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或者全体人的责任就全部票据金额及有关费用行使票据权利,共同保证人不得拒绝。

考点五、银行汇票

概念银行汇票是出票银行签发的,由其在见票时按照实际结算金额无条件支付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单位和个人在异地、同城或统一票据交换区域的各种款项结算,均可使用银行汇票。银行汇票可以用于转账,填明“现金”字样的银行汇票也可以用于支取现金。使用范围绝对记载事表明“银行汇票”的字样;无条件支付的承诺;出票金额;收款人名称;付款人名项签发称;出票日期;出票人签章。出票银行受理银行汇票申请书,收妥款项后签发银行汇票,并用压数机压印出票金额,将银行汇票和解讫通知一并给申请人。自出票日起1个月。持票人超过提示付款期限提示付款的,代理付款人不予受理。持票人向银行提示付款时,必须同时提交银行汇票和解讫通知,缺少任何一联,银提示付款、行不予受理。兑付在出票金额内填写实际结算金额;未填明实际结算金额和多余金额或实际结算金额超过出票金额的,银行不受理;实际结算金额不得更改,更改的汇票无效;银行汇票的实际结算金额低于出票金额的,其多余金额由出票银行退交申请人。但注明“现金”字样的银行汇票不得背书转让。背书银行汇票的背书转让以不超过出票金额的实际结算金额为准。未填写实际结算金额或实际结算金额超过出票金额的银行汇票不得背书转让。

考点六、银行本票

概念种类银行签发的,承诺自己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票据金额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据。不定额本票和定额本票两种。定额本票面额分为1000元、5000元、10000元和50000元4种。单位和个人在同一票据交换区域支付各种款项时,均可以使用银行本票。使用范围银行本票既可以用于转账,也可以用于支取现金。只有注明“现金”字样的银行本票才可以用于支取现金。绝对记载事项提示付款期限

考点七、票据签章

种类签名、盖章或签名加盖章。与支票相比:无付款人。自出票日起2个月。票据无效:出票人。缺少签章票据行为无效:保证人、承兑人、背书人;但不影响其他符合规定签章的效力。

考点八、票据丧失的补救

只有确定付款人和代理付款人的票据丧失时,才可以进行挂失止付;挂失止(商汇)(支票)(现银本)(现银汇)付挂失止付并不是票据丧失后的必经措施,而只是一种暂时的预防措施,最终还要公示催告或普通诉讼。

公示催告普通诉讼

通知不确定的利害关系人。利害关系的人是明确的。考点九、非票据结算方式

种类信用卡按使用对象不同,可分为单位卡和个人卡;信用卡还可以按照是否向发卡银行交存备用金分为贷记卡和准贷记卡。单位卡在使用过程中,需要向其账户结存资金的,一律从其基本存款账户转账存入,不得交存现金,不得将销货收入的款项存入其账户。持卡人可持信用卡在特约单位购物、消费。单位卡不得用于l0万元以上的商品交易、劳务供应款项的结算。单位卡可办理商品交易和劳务供应款项的结算,但一律不得透支,不得支取现信用卡透支金。准贷记卡的透支期限最长为60天。贷记卡的首月最低还款额不得低于其当月透支余额的10%。发卡银行对于贷记卡中的存款不计付利息:(1)免息还款期;(2)最低还款额待遇。贷记卡持卡人支取现金、准贷记卡透支,不享受上述免息还款期和最低还款额待遇。(1)宾馆、餐饮、娱乐、旅游等行业不得低于交易金额的2%;结算手续费(2)其他行业不得低于交易金额的1%。种类范围汇款回单与根据支付方式不同,汇兑可分为信汇、电汇两种,由汇款人选择使用。单位和个人的各种款项的结算,均可使用汇兑结算方式。汇款回单只能作为汇出银行受理汇款的依据,不能作为该笔汇款已转入收款人资金来源使用规定账户的证明。收账通知汇兑收账通知是银行将款项确已收入收款人账户的凭据。撤销汇款人对汇出银行尚未汇出的款项可以申请撤销。汇款人对汇出银行已经汇出的款项可以申请退汇。退汇汇入银行对于收款人拒绝接受的汇款,应及时办理退汇。汇入银行对于向收款人发出取款通知,经过2个月无法交付的汇款,应主动办理退汇。

第三章税收法律制度

第一节税收概述

考点一、税收的特征与分类

一是强制性。特征二是无偿性---三性核心三是固定性---征税范围与征收比例

(1)流转税。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关税。(2)所得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征税对象(3)财产税。房产税、车船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三有新人)(4)资源税。资源税。(5)行为税。印花税、车辆购置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耕地占用税。税收征收权限和收入支配权限计税标准

考点二、税法构成要素

纳税义务人、征税对象、税率是构成税法的三个最基本的要素。征税人纳税义务人税务机关、海关。法人或自然人。中央税地方税关税、消费税。营业税、财产行为税。中央地方共享税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资源税。从价税、从量税、复合税。征税对象一个税种区别于另一种税种的主要标志。不同的征税对象构成不同的税种。税目征税对象的具体项目。计税依据可以分为从价计征、从量计征、复合计征三种类型。与课税对象的区别。(1)从价计征---课税对象的自然数量与单位价格的乘积为计税依据。计税金额=征税对象的数量×计税价格计税依据应纳税额=计税金额×适用税率(2)从量计征---课税对象的自然实物量为计税依据。应纳税额=计税数量×单位适用税额(3)复合计征。征税对象的价格和数量均为其计税依据。(卷烟、白酒)应纳税额=计税数量×单位适用税额+计税金额×适用税率(1)比例税率。不论数额大小,都按同一比例征税。(2)定额税率(3)累进税率。包括全额累进税率、超额累进税率和超率累进税率。税率数额越大税率越高。全额累进税率:全部数额达到哪一级,就按哪一级的税率征税。超额累进税率:同时适用几个税率分别计算,将计算结果相加后得出应纳税款超率累进税率:征税对象数额的相对率划分若干级距,采用这种税率的是土地增值税纳税环节生产、流通环节、分配环节。纳税期限按期纳税;按次纳税。纳税地点纳税人申报缴纳税款的地点。(1)减税和免税减免税减税是对应征税款减征其一部分,免征是应征税款全部予以免征。(2)起征点

计税依据数额达不到起征点的不征税,达到起征点的按照计税依据全额征税。(3)免征额课税对象就其全部数额中规定的免予征税的数额;免征额是指凡税法中规定有免征额的,只就超过免征额的部分征税:起征点规定对达到和超过征点,就要按课税对象的全部数额征税不同。法律责任行政责任、刑事责任。

第二节主要税种

考点一、增值税

征税对象我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1.生产型增值税2.收入型增值税分类3.消费型增值税(现行)允许纳税人将购置物质资料的价值和用于生产、经营的固定资产中所含的税款,在购置当其全部一次扣除。我国从201*年1月1日起全面实行消费型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企业和企业性单位。小规模纳税小规模纳税人是指年销售额在规定标准以下,并且会计核算不健全,不能按人规定报送有关税务资料的增值税纳税人。(1)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的纳税人,以及以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纳税人为主,并兼营货物批发或者零售的纳税人,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以下简称应税销售额)在50万元以下(含本数,下同)的;---工业和加工修理修配(2)除第1项规定以外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在80万元以下的。---商业(批发零售)年应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其他个人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非企业性单位、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企业可选择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1.基本税率l7%税率2.低税率13%征收率:小规模纳税人实行征收率3%。当期销项税额减去当期进项税额。不含增值税的销售额或应税劳务收入和规定的税率计算,向购买方收取的销项税额增值税税额。含税与不含税销售额的计算。进项税额应纳税额纳税人购进货物或者接受应税劳务所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额为进项税额。((1)购进:购进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2)进口:海关取得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注明的增值税额。(3)购进农产品:农产品买价和13%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准允抵扣进项税额=买价×扣除率(4)购进或者销售货物支付运输费用:按照运输费用金额和7%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进项税额=运输费用金额×扣除率小规模【3-17】某企业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本月销售商品一批,开出的普通发票价税合计

纳税人为41201*元,其适用的增值税征收率为3%。则其本月应交纳的增值税税额为:『正确答案』不含税销售额=41201*÷(1+3%)=400000(元)本月应交纳的增值税税额=400000×3%=1201*(元)纳税义务发生时间(1)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为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先开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天。(2)进口货物,为报关进口的当天。增值税扣缴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的当天。(1)固定业户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2)固定业户到外县(市)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纳税地点关申请开具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并向其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未开具证明的,应当向销售地或者劳务发生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3)非固定业户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应当向销售地或者劳务发生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4)进口货物,应当向报关地海关申报纳税。

考点二、消费税

计税方法1.从价定率。2.从量定额。3.从量从价复合计税。纳税人在中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税率比例税率和定额税率。1.从价定率应纳税额=销售额×税率销售额为纳税人销售应税消费品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销售额:含消费税但不含增值税(与增值税的销售额一致)应纳税额2.从量定额应纳税额=销售数量×单位税额3.复合计征现行消费税的征税范围中,只有卷烟、粮食白酒、薯类白酒采用复合计征方法。=销售额(或组成计税价格)×税率+销售数量×单位税额4.应税消费品已纳税款扣除按当期生产领用数量计算准予扣除外购的应税消费品已纳的消费税税款。纳税地纳税人销售的应税消费品,以及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除国家另有规定的外,应当向点

考点三、营业税

征税对象税率应纳税额在我国境内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所取得的营业额。比例税率。营业额×税率。纳税人核算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纳税人收讫营业收入款项或者取得索取营业收入款项凭据的当天。

提供应税劳务纳税地点建筑劳务转让、出租土地使用权销售不动产

考点四、企业所得税

居民纳税人在中国境内成立。机构所在地应税劳务发生地土地、不动产所在地企业或者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但实际管理机构在中国境内的企业。非居民企业居民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且实际管理机构不在中国境内,但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但有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的企业。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所得。有机构场所的无机构场所的境内、境外。境内。征税对象企业非居民企业税率基本税率为25%。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1)居民企业以企业登记注册地为纳税地点;但登记注册地在境外的,以实际管纳税理机构所在地为纳税地点。地点(2)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不具有法人资格的营业机构的,应当汇总计算并缴纳企业所得税。企业汇总计算并缴纳企业所得税时,应当统一核算应纳税所得额。征收纳税管理期限企业所得税按年计征,分月或者分季预缴,年终汇算清缴,多退少补。按月或按季预缴的,应当自月份或者季度终了之日起15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预纳税缴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预缴税款。申报自年度终了之日起5个月内,向税务机关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并汇算清缴,结清应缴应退税款。

考点五、企业所得税的计算

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一不征税收入一免税收入一各项扣除一以前年度亏损。不征税收(1)财政拨款;入(2)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1)国债利息收入;(2)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收益。免税收入(3)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取得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4)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准予扣除的项目成本销售商品、提供劳务、转让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的成本。费销售(经营)费用、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

用税金除企业所得税和允许抵扣的增值税以外的企业缴纳的各项税金及其附加。损固定资产和存货的盘亏、毁损、报废损失,转让财产损失,呆账损失,坏账损失,失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损失以及其他损失。(1)向投资者支付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款项;(2)企业所得税税款;(3)税收滞纳金;不得扣除(4)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的项目(5)超过规定标准的捐赠支出;(6)非广告性质赞助支出;(7)不符合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风险准备等准备金支出。亏损弥补

考点六、个人所得税

个人(自然人)、个体工商业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纳税人居民非居民征税对象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居民非居民中国公民、外国人但在中国居住满1年。国外的外国人、境内居住不满1年的外国人。境内、境外。境内。税法规定,企业某一纳税年度发生的亏损可以用下一年度的所得弥补,下一年度的所得不足以弥补的,可以逐年延续弥补,但最长不得超过5年。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3500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_元的,减除费用800元;4000_元以上的,减除20%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加成)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_元的,减除费用800元;4000_元以上的,减除20%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税额减征30%)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1)年所得12万元以上;稿酬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偶然所得自行申报纳税(2)从中国境内两处或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3)从中国境外取得所得的;(4)取得应纳税所得,没有扣缴义务人的。

第三节税收征管

考点一、税务登记

企业、范围企业在外地设立的分支机构、和从事生产、经营的场所、个体工商户、和从事生产、经营的事业单位(以下统称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种类开业登记,变更登记,停业、复业登记,注销登记,外出经营报验登记。

主管机关税务登记的主管机关是县以上国税和地税局。

考点二、五类税务登记

(1)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向生产经营地或纳税义务发生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时间地点(2)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除国家机关、个人和无固定生产、经营场所的流动性农村小商贩外)。税务机关应当自收到申报之日起30日内审核并发给税务登核发税务登记证记证件。开业登记a.税务机关对已核发的税务登记证件,实行定期验证和换证制度:每年一验,3年一换;b.纳税人应当将税务登记证正本在其生产、经营场所或者办公场所公开悬挂,接受税务机关检查;税务登记证的管理c.纳税人遗失税务登记证件的,应当在15日内书面报告主管税务机关,并登报声明作废;d.银行账户管理。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当自开立基本存款账户或者其他存款账户之日起15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书面报告其全部账号;发生变化的,应当自变化之日起15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书面报告。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化的,应当向原登记的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变更税务登记。发生改变名称、改变法定代表人、改变经济性质和经济类型、变更登记范围改变住所和经营地点(不涉及主管税务机关变动的)、改变生产经营或经营方式、增减注册资本、改变隶属关系、改变生产经营期限、改变或增减银行账号、改变生产经营权属。时间自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之日起30日内,持有关证件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变更税务登记。实行定期定额征收方式的个体工商户需要停业的,应当在停业前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停业登记。不得超过一年。纳税人在停业期间发生纳税义务的,应当按照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申报缴纳税款。纳税人应当于恢复生产经营之前,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复业复业登记,如实填写《停、复业报告书》,领回并启用税务登记证件、发票领购簿及其停业前领购的发票。纳税人停业期满不能及时恢复生产经营的,应当在停业期满不能复业前向税务机关提出延长停业登记申请,并如实填写《停、复业报告书》。不申请延长停业停业期满又不申请延长停业的,税务机关视为已恢复营业。特定人停业期限发生纳税义务停业、复业登记解散、破产、撤销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机关办理注销登记前。注销登记营业执照被吊销或者被撤销自营业执照被吊销或者被撤销登记之日起15日内。

住所、经营地点变动前,持有关证件和资料,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并自注销税务登记之日起30日内向迁达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境外企业在中国境内承包建筑、安装、装配、勘探工程和提供劳务的,应当在项目完工、离开中国前15日内,持有关证件和资料,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纳税人到外县(市)临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应当在外出生产经营以前,持税外出经营报验登记务登记证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开具《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以下简称《外管证》)。税务机关按照一地一证的原则,核发《外管证》,《外管证》的有效期限一般为30日,最长不得超过l80日。

考点三、违反税务登记规定的法律责任

税务登记、变更、注销使用登记证件

考点四、发票主管机关与种类

主管税务机关是发票的主管机关,负责发票印制、领购、开具、取得、保管、缴销的管理和监机关督。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普通发票、专业发票三种。增值税只限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领购使用,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不得领购使用。专用发票基本联次:记账、抵扣、发票联。(没有存根联)营业税纳税人;种类普通发票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不能开具专用发票的情况下也可使用普通发票。基本联次:存根、发票、记账联。普通发票由行业发票和专用发票组成。专业发票

考点五、发票的印制

1.其他发票: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机关指定的企业印制;增值税专用发票:国家税务总局指定的企业印制。2.国家税务总局;

发票防伪用品的生产;(包括普通发票)

全国统一发票监制章的式样和发票版面印刷的要求。3.发票应采用中文印制,民族自治与外企同时使用。

考点六、发票的领购

国有金融、保险企业的存贷、汇兑、转账凭证,保险凭证;国有邮政、电信企业的邮票、邮单、话务、电报收据;国有铁路、民用航空企业和交通部门、国有公路、水上运输企业的客票、货票等。责令限期改正,201*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201*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201*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1万到5万的罚款。

发票领购簿---税务登记证件、经办人身份证明、其他有关证明、财务印章或者相关证件发票专用章的印模。临时使用发票可以直接向税务机关申请办理。发票管理办法异地经营税务机关对异地经营的管理凭所在地税务机关的证明,向经营地税务机关申领。提供保证人。根据领购发票的票面限额及数量交纳不超过1万元的保证金,并限期缴销发票。防伪税控系统领购、开具、缴销等。领购证件发票领购簿、IC卡、经办人身份证明。第一,会计核算不健全,即不能按会计制度和税务机关的要求准确核算增值税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和应纳税额者。第二,有税收征管法规定的税收违法行为,拒不接受税务机关处理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第三,有以下行为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而仍未改正者:①私自印制专用发票;不得领购情形②向个人或税务机关以外的单位取得专用发票;③借用他人专用发票;④为他人代开专用发票;⑤未按规定的要求开具专用发票;⑥未按规定保管专用发票;⑦未按规定申报专用发票的购、用、存情况;⑧未按规定接受税务机关的检查。

考点七、发票的开具要求

1.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收购单位和扣缴义务人支付款项时,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开具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在发生经营业务、确认营业收入时开具发票。2.取得发票时,不得要求变更品名和金额。3.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财务报销凭证,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拒收。4.全部联次一次如实开具。5.使用电子计算机开具发票,须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并使用统一监制的机打发票,发票管理办法开具后的存根联应当按照顺序号装订成册,以备税务机关检查。6.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转借、转让、代开发票;未经税务机关批准,不得拆本使用发票;不得自行扩大专业发票使用范围。禁止倒买倒卖发票、发票监制章和发票防伪专用品。7.限于本省内开具;8.未经批准,不得跨区携带空白发票;9.发票使用登记制度;10.变更、注销税务登记同时,办理发票和发票领购簿的手续11.按税务机关的规定存放和管理发票,不得擅自损毁。已经开具的发票存根和发票登记簿,应当保存5年,保存期满,报经税务机关查验后销毁。增值税专开具范小规模纳税人需要开具的,可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代开。用发票使围商业企业一般纳税人:商业零售的烟、酒、食品、服装、鞋帽(不包括劳保

用规定专用的部分)、化妆品等消费品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销售免税货物不得开具。增值税向消费者个人;暂行条销售货物适用免税规定;例汇总开具与销售清单销售退回购货方向主管税务机关。【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单】(1)采取直接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不论货物是否发出,均为收到销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凭据的当天;(2)采取托收承付和委托银行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为发出货物并办妥托收手续的当天;(3)采取赊销和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为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无书面合同的或者书面合同没有约定收款日期的,为货物发出的当天;(4)采取预收货款方式销售货物,为货物发出的当天,但生产销售生产工期超过12个月的大型机械设备、船舶、飞机等货物,为收到预收款或者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开具时(5)委托其他纳税人代销货物,为收到代销单位的代销清单或者收到全部限或者部分货款的当天。未收到代销清单及货款的,为发出代销货物满180天的当天;(6)销售应税劳务,为提供劳务同时收讫销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的凭据的当天;(7)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另外其他机构用于销售用于销售,将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个体经营者,及将货物分配给股东,均为货物移送的当天。(8)凡开具了发票,其销售额未按规定计入销售账户核算的,一律按偷税论处。对代开、虚开专用发票的,一律按票面所列货物的适用税率全额补征税。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

考点八、违反发票管理法规的法律责任两个一

领购、开具、取得、保管、接受检查:责令限期改正、没收非法所得、并处1万元以下罚款。未交、少缴、骗税---1倍

考点九、纳税申报

临时取得:向经营地税务机关申报;扣缴义务人:也需办理申报对象、没有应纳税款:申报;减免税期间:申报。

1.直接申报直接申报是指纳税人、扣缴义务人采用直接到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2.邮寄申报邮寄纳税申报的具体日期以邮政部门收寄邮戳日期为准。方式3.数据电文申报目前纳税人的网上申报就是数据电文申报方式的一种形式。4.简易申报简易申报是指实行定期定额的纳税人,经税务机关批准,通过以缴纳税款凭证代替申报或简并征期的种申报方式。5.其他方式违反纳税申报规定责令限期改正,201*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处以201*元以上1万的法律责任

考点十、税款征收

1.税务机关是征税的唯一行政主体。2.开征、停征、多征、少征、提前征收、延缓征收、摊派。3.开具完税凭证。(区别扣押收据和查封清单)税款征4.税款优先。收原则(1)税收优先于无担保债权;(2)纳税人发生欠税在前的,税收优先于抵押权、质权和留置权的执行;两个条件。(3)税收优先于罚款、没收非法所得。1.查账征收。查账征收是由纳税人依据账簿记载,先自行计算缴纳,事后经税务机关查账核实,如有不符合税法规定的,则多退少补的征收方式。这种税款征收方式主要对已建立会计账册且会计记录完整的单位采用。4.定期定额征收。定期定额征收是指税务机关依照有关法律规定,按照一定程序,核定纳税人在一定征税期的应纳税经营额及收益额,并以此为计税依据,确定其应纳税额的一种税收征收方式。这种税款征收方式适用于生产规模小,又确无建账能力,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批准可以不设置账簿或暂缓建账的小型企业。2.查定征收。税款征生产的应税产品查定产量和销售额,然后依照税法规定的税率征收的一种税款征收方式。收方式3.查验征收。查验征收是由税务机关对纳税申报人的应税产品进行查验后征税,并贴上完税证、查验证或盖查验戳,并据以征税的一种税款征收方式。5.代扣代缴。代扣代缴是指按照税法规定,负有扣缴税款的法定义务人,在向纳税人支付款项时,从所支付的款项中直接扣收税款的方式。6.代收代缴。代收代缴是指负有收缴税款的法定义务人,对纳税人应纳的税款进行代收代缴的方式。即由与纳税人有经济往来的单位和个人向纳税人收取款项时,依照税收法规的规定收取税款并向税务机关解缴的行为。7.委托代征。元以下的罚款。

委托代征是指受托单位按照税务机关核发的代征证书的要求,以税务机关的名义向纳税人征收一些零散税款的一种税款征收方式。8.其他方式,如邮寄申报纳税、自计自填自缴、自报核缴方式等。1.适用范围(1)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可以不设置账簿的;(2)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应当设置账簿但未设置的;(3)擅自销毁账簿或者拒不提供纳税资料的;核定应(4)虽设置账簿,但账目混乱或者成本资料、收入凭证、费用凭证残缺不全,难以查账纳税额的。(5)发生纳税义务,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申报,逾期仍未申报的;(6)纳税人申报的计税依据明显偏低,又无正当理由的;(7)未按照规定办理税务登记的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以及临时经营的纳税人。2.方法采用下列一种方法不足以正确核定应纳税额时,可以同时采用两种以上的方法核定。(1)参照当地同类行业或者类似行业中经营规模和收入水平相近的纳税人的税负水平核定;(2)按照营业收入或者成本加合理的费用和利润的方法核定;(3)按照耗用的原材料、燃料、动力等推算或者测算核定;(4)按照其他合理方法核定。加收滞纳金

考点十一、税务代理特点1.中介性。2.法定性。3.自愿性。4.公正性。

考点十二、税收检查

前提纳税期之前限期内、有逃避纳税义务行为。前提:未按规定期限;金额:万分之五;(日)时间:滞纳税款之日。(次日至实际交纳之日)书面通知纳税人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依照法定程序冻结纳税人的金额税收保全措施措相当于应纳税额的存款;施扣押、查封纳税人的价值相当于应纳税款的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阻止出境。前税收强制执行提措施超过纳税期、限期外;由税务机关责令缴纳,逾期仍未缴纳的,经县级税务局局长批准,税务机关可以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措通知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扣缴税款;施扣押、查封、依法拍卖或者变卖商品、或者其他财产,以拍卖所得抵缴税款。滞纳金同时强制执行;但个人及其所抚养家属维持生活必需的住房和用品,不得保全;

5000元以下的生活用品不采取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考点十三、法律责任1.税务违法行政处罚种类:

(1)责令限期改正;(2)罚款;

(3)没收非法所得、没收非法财产;(教材变化)(4)收缴未用发票和暂停供应发票;(5)停止出口退税权。罚款法律责任:

1.偷税税款、滞纳金、罚款50%以上5倍以下;2.逃税;

3.抗税1倍以上5倍以下;4.欠税。税务行政复议

税务行政复议由上一级税务机关管辖;复议不影响执行。

第四章财政法规制度

第一节预算法律制度

考点一、预算法律制度的构成(三项构成并非两项)(一)预算法

法律地位第一部财政基本法律、根本性法律、他法依据;核心法、骨干法。(二)预算法实施条例

(三)有关国家预算管理的其他法规制度

考点二、国家预算

概念国家预算是国家的预定的财政收支计划。1.公开性;2.可靠性;原则3.完整性(预算外);4.统一性;5.年度性。1.财力保证作用。收入作用2.调节制约作用。支出3.反映监督作用。核算监督五级---一级政府,一级预算级次划分1.中央预算;2.省、自治区、直辖市级预算;3.地市级预算;

4.县市级预算;(派出机关)5.乡镇级预算。1.中央预算中央预算是中央政府的预算。由中央各部门(含直属单位)的预算组成。包括地方向中央上解的收入数额和中央对地方返还或给予补助的数额。2.地方预算地方预算是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总预算组成。由本级各部门的预算组成,包括下级政府向上级政府上解的收入数额和上级政府对下级政府返还或者给予补助的数额。3.总预算V国家预算的构成收支平衡原则总预算就是政府的财政汇总预算。各级政府总预算由本级政府预算和汇总的下一级政府总预算组成,由财政部门负责编制。下一级只有本级:县总预算。没有下一级:乡总预算。4.部门单位预算是指部门、单位的收支预算。部门单位预算是总预算的基础,其预算收支项目比较详细和具体,它由各预算部门和单位编制。新增:各部门预算由本部门所属各单位预算组成。本部门机关经费预算,应当纳入本部门预算。

考点三、预算收入与预算支出(一)预算收入

预算收入:中央预算收入、地方预算收入、中央地方预算共享收入预算收入主要包括:税收收入;

国有资产经营收益;专项收入;

其他收入(罚没收入)。(二)预算支出

中央预算支出、地方预算支出

考点四、预算组织程序

1.预算年度预算年度又称财政年度,是指国家预算的有效起止期限,通常为l年。财政年度均采用历年制,即自公历l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2.预算草案的编制依据(一)预算的编制中央预算和地方各级政府预算,应当参考上一年预算执行情况和本年度收支预测进行编制。(非下一年度的预算)3.预算草案的编制内容(1)中央预算的编制内容:①本级预算收入和支出;②上一年度结余用于本年度安排的支出;

③返还或者补助地方的支出;④地方上解的收入。(2)地方预算的编制内容:上级给的和下级给的收入;给上级和给下级的支出。财政部审核中央各部门的预算草案,编制中央预算草案;(二)预算的审批---各级批各级中央预算草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批准后,为当年中央预算。地方各级政府预算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审查批准。预算备案:国家机关;预算批复:财政对部门。(三)预算的执行各级预算由本级政府组织执行,具体工作由本级财政部门负责。主体:各级政府、各级政府财政部门、预算收入征收部门、国家金库、各有关部门和有关单位。调整方案:各级政府编制、各级政府财政部门具体编制;方案审批:各级人大常委会审批(乡镇没有常委会);(四)预算的调整中央预算的调整方案必须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查和批准;省市县:各级人大常委会;乡镇: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决算是对年度预算收支执行结果的的年度会计报告,是预算执行的总结,(五)决算是国家管理预算活动的最后一道程序。国务院财政部门编制中央决算草案,报国务院审定后,由国务院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查批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对中央和地方预算、决算进行监督。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对本级和下级政府预(六)预决算的监督算、决算进行监督。乡、民族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对本级预算、决算进行监督。各级政府审计部门对本级各部门、各单位和下级政府的预算执行、决算实行审计监督。

考点五、预算管理的职权

1.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审查批准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和预算执行情况报告;撤销人大常委会预算决算的决议。区分:全国人大常委会职权监督中央和地方预算的执行;(一)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职审查和批准中央预算的调整方案、中央决算;权审查和批准撤销国务院、省人大及常委会预算决算的决议。2.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撤销县人大常委会、本级政府的决议(预算决算);县人大常委会撤销本级政府和下一级人大和下一级常委会的决议。3.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

下一级人大及常委会全国人大撤全国人大常委会撤本级各部门国务院省政府下一级人大及常委会省人大撤省人大常委会省政府本级各部门下一级政府省政府国务院编制中央预算、决算草案组织中央、地方预算执行监督中央、地方预算执行(二)各级政府的职权编制中央预算的调整方案撤销中央各部门和地方政府决议报告全国人大及常委会决定中央预算预备费的动用注意:(三)各级财政部门职权处理好具体与编制的关系处理好提出与决定的关系(四)各部门、各单位的职权

第二节政府采购法律制度

考点一、政府采购法律制度的构成(一)政府采购法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自201*年1月1日起施行。(二)政府采购部门规章由财政部制定并发布

1.《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2.《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管理办法》(三)政府采购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

《云南省政府采购条例》、《北京市政府采购办法》

考点二、政府采购的概念

主体范围资金范围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没有国有企业)政府采购的资金来源于财政性资金,具体范围包括预算内资金、预算外资金、以及与财政资金相配套的单位自筹资金的总和。(没有捐款)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中央预算:国务院确定并公布政府采购限额标准地方预算: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机构确定并公布采购的对象范围

考点三、政府采购的原则(三公一诚)

货物、工程和服务。(没有无形资产)

(一)公开透明原则

(二)公平竞争原则(公平性原则、竞争性原则)(三)公正原则(四)诚实信用原则

考点四、政府采购的功能

少花钱(一)节约财政支出,提高采购资金的使用效益(四)推进反腐倡廉(二)强化宏观调控多办事(三)活跃市场经济(五)保护民族产业(国货优先)

考点五、政府采购的执行模式

(一)集中采购(二)分散采购

考点六、政府采购当事人

采购人供应商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在中国境内外注册的企业、公司及其他提供货物、工程、服务的自然人、法人。采购代理机构又可分为集中采购机构和一般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1)集中采购机构:集中采购;(2)一般采购代理机构:社会中介机构,分散采购。

考点七、政府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应作为政府采购的主要采购方式。(一)公开招招标公告方式不特定的供应商标(二)邀请招标货物、服务采购项目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必须采用公开招标方式。三家或三家以上投标邀请书方式特定的供应商(1)具有特殊性,只能从有限范围的供应商处采购的;(2)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费用占政府采购项目总价值的比例过大的。多家供应商谈判方式(三)竞争性谈判(1)招标后没有供应商投标或者没有合格标的或者重新招标未能成立的;(2)技术复杂或者性质特殊,不能确定详细规格或者具体要求的;(3)采用招标所需时间不能满足用户紧急需要的;(4)不能事先计算出价格总额的。采购不具备竞争条件的物品只能由一家供应商提供(四)单一来源(1)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2)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3)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五)询价询价单潜在供应商政府设立的职能机构设区的市、自治州以上人民政府(地级市)未纳入采购目录:自行采购或委托机构采购

考点八、政府采购的监督检查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是指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

第五章会计职业道德

第一节会计职业道德概述

考点一、职业道德的概念和特征1.概念

狭义的职业指在职业活动中应遵循的、体现一定职业特征的、调整一定职业关系的职业行为准道德则和规范。会计职业道指在会计职业活动中应当遵循的、体现会计职业特征的、调整会计职业关系的职业德行为准则和规范。职业道德是社会经济关系所决定的社会意识形态。2.职业道德的内容---《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

(1)爱岗敬业爱岗敬业是职业道德的基础,是社会主义职业道德所倡导的首要规范。(2)诚实守信诚实守信是做人的基本准则,也是职业道德的精髓。(3)办事公道(4)服务群众服务群众是职业道德的核心。(5)奉献社会奉献社会是职业道德的出发点和归宿。

职业道德职业性、实践性、继承性我国会计职业道德中的许多内容都直接纳入了会计法律具有一定的强制性;制度。会计职业道(1)德强制与非强制共存。(2)较多关注公众利益把国家利益、社会公众利益放在首位。

考点二、会计职业道德特征

考点三、会计职业道德功能(一)指导功能(二)评价功能(三)教化功能

考点四、会计职业道德与会计法律制度的联系

1.两者在作用上相互补充2.两者在内容上相会计法律制度中含有会计职业道德规范的内容,同时,会计职业道德规范中互渗透、相互重叠也包含会计法律制度的某些条款。3.两者在地位上相最初的会计职业道德规范就是对会计职业行为约定俗成的基本要求,后来制互转化、相互吸收定的会计法律制度吸收了这些基本要求,便形成了会计法律制度。可以说,

会计法律制度是会计职业道德的最低要求。4.两者在实施过程中相互作用、相互促进

考点五、会计职业道德与会计法律制度的主要区别

会计职业道德与会计法律制度有着共同的目标、相同的调整对象、承担着同样的职责,两者联系密切。

1.性质不同只有一种会计法律制度体系,具有很强的他律性。会计职业道德不是唯一的,基本上是非强制执行的,具有很强的自律性。会计法律制度侧重于调整会计人员的外在行为和结果的合法化,具有较强的2.作用范围不同客观性。会计职业道德不仅要求调整会计人员的外在行为,还要调整会计人员内心精神世界。3.表现形式不同会计法律制度表现形式是具体的、明确的、正式形成文字的成文条例。会计职业道德表现形式既有明确的成文规定,也有不成文的规范。会计职业道德是会计法律制度正常运行的社会和思想基础,会计法律制度是促进会计职业道德规范形成和遵守的制度保障。4.实施保障机制不会计法律制度有一套实施保障机制;同会计职业道德没有权威机构作出裁定,缺乏权威机构保障对裁定的执行。会计行为法治与德治会计职业道德规定了会计人员的最高行为标准和一些基本原则以及行为规范。会计法律制度所规定的行为规范是会计职业道德的最低要求。

第二节会计职业道德规范的主要内容

规范要求要点爱岗敬业是会计职业道德的基本要求,是每个会计从业一、爱1.热爱会计工作,敬重会计职业人员是否具有职业道德的首要标准。岗敬业2.严肃认真,一丝不苟忠于职守主要表现为三个方面,即忠实于服务主体,忠3.忠于职守,尽职尽责实于社会公众,忠实于国家。1.做老实人,说老实话,办老实诚实守信是做人的基本原则,也是会计职业活动和职业二、诚实守信事,不搞虚假2.实事求是,如实反映道德的精髓。会计人员应当保守本单位的商业秘密。除法律规定和单3.保守秘密,不为利益所诱惑位领导人同意外,不能私自向外界提供或者泄露单位的4.执业谨慎,信誉至上会计信息。三、廉1.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会计职业自律:会计人员自律和会计行业自律;洁自律2.公私分明,不贪不占四、客观公正1.依法办事2.实事求是,不偏不倚3.保持应有的独立性会计人员律是会计职业道德的最高境界。客观公正是会计工作的根本,也是维护国家和社会公众利益、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需要。依法办事是会计工作保持客观公正的前提。1.“准则”不仅指会计准则,而且包括会计法律、会计五、坚持准则1.熟悉准则2.遵循准则3.坚持准则法规、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与会计工作相关的法律制度。2.熟悉准则是指会计人员应了解和掌握《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及与会计相关的法律制度,这是遵循

准则、坚持准则的前提。1.要有不断提高会计专业技能的六、提意识和愿望高技能2.要有勤学苦练、刻苦钻研的精神和科学的学习方法1.努力钻研业务,熟悉财经法规和相关制度,提高业务技能,为七、参参与管理打下基础与管理2.熟悉服务对象的经营活动和业务流程,使参与管理的决策更具针对性和有效性八、强1.强化服务意识化服务2.提高服务质量

第三节会计职业道德教育与修养

考点一、会计职业道德教育的内容(1)会计职业道德观念教育(2)会计职业道德规范教育(3)会计职业道德警示教育

(4)其他与会计职业道德相关的教育①法制②形式③政策

考点二、会计职业道德教育途径

1.岗前职业道德教育2.岗位职业道德继续教育

考点三、会计职业道德修养的环节

形成认知、培养情感、树立信念、养成行为。第四节会计职业道德建设

(一)采用多种形式开展会计职业道德宣传教育(二)会计职业道德建设与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注册登记管理相结合一、财政部门的组织推动(三)会计职业道德建设与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评、聘用相结合(四)会计职业道德建设与会计执法检查相结合(五)会计职业道德建设与会计人员表彰奖励制度相结合二、会计职业组织的行业自律三、社会各界齐抓共管

(1)会计学历教育中的会计职业道德教育(2)取得会计从业中的会计职业道德教育有效形式提高服务质量,并非无原则地满足服务主体的需要,而是在坚持原则、坚持会计准则的基础上尽量满足用户或服务主体的需要。间接参加管理活动,为管理者当参谋,为管理活动服务。会计职业而言,包括会计理论水平,会计实务能力,职业判断能力,更新知识能力,提供会计信息的能力,沟通交流能力以及职业经验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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