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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的要求及办理程序

时间:2019-05-29 15:33:07 网站:公文素材库

申报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的要求及办理程序

申报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的要求及办理程序

一、基本要求

(一)学历、资历要求:学历要求资历要求可申报的职称级别硕士毕业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2年以上获硕士学位前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累计3年以上中级研究生班毕业或取得助理级资格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2年以上获得双学士学位未取得助理资格的,从事专业技术工作4年以上从事专业技术工作1年以上助理级(初级)本科毕业后取得助理级资格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3年以上中级未取得助理资格的,从事专业技术工作5年以上从事专业技术工作3年以上助理级(初级)大专毕业后取得助理级资格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4年以上中级未取得助理资格的,从事专业技术工作8年以上从事专业技术工作5年以上助理级(初级)中专毕业后取得助理级资格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8年以上中级未取得助理资格的,从事专业技术工作15年以上(二)计算机应用能力的要求:

1.申报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均需参加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其中,中级需4个科目合格、初级需3个科目合格。

2.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1)1956年12月31日前出生的;

(2)取得博士学位、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毕业人员、计算机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的人员;

(3)参加全国计算机软件(水平)资格考试获得程序员以上证书者;(4)大中专毕业生初次专业技术人员专业技术资格考核认定的;

(5)小学(幼儿园)教师,艺术、工艺美术、群众文化系列专业技术人员以及计算机专业专职教学的专业技术人员。

3.申报我市工程系列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包括:建筑、电子、机电、化工、水利、林艺和园艺专业)可以申请暂缓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评审通过后,核发有限期为3年,证书编号注明J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申请人必须自评审通过的当年算起3年内按政策规定通过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并提交合格证书,否则资格证书不予续期。

考试报名机构和电话: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22203889。(三)职称外语的要求

按《关于调整完善我省职称外语政策的通知》(粤人发〔201*〕120号,可在东莞人事网职称政策法规栏目上查阅)的规定执行:1.申报中级评审需取得B级以上职称外语合格证,个别专业另有要求的从其规定。2.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职称外语考试:(1)申请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的;

(2)文件规定的县以下企事业单位人员可免考职称外语,是以事业单位法人代码证、企业工商营业执照登记为准。

3.申报我市工程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包括:建筑、电子、机电、化工、水利、林艺和园艺专业)可以申请暂缓职称外语考试。评审通过后,核发有限期为3年,证书编号注明W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申请人必须自评审通过的当年算起3年内按政策规定通过B级以上的职称外语考试,并提交合格证书,否则资格证书不予续期。

外语一般在每年12月份报考,在第二年4月份考试(具体时间以广东省人事考试局公布为准,报考单位: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联系电话22203889)。

(四)工作技术总结的要求

申报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要求撰写近几年技术工作总结(用A4纸打印),工作总结要求如下:

1.工作总结要求1500字以上,主要反映申报人在工作中的技术改进和创新,以及取得的社会经济效益;

2.申报人在工作总结末页落款处签名;

3.在工作总结末页由具备相同或相近专业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撰写推荐意见,注明“情况属实”字样,并提供推荐人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复印件。

专业技术工作总结推荐人的资格说明:推荐人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必须在“东莞人事网”()的证书查询系统中核实,若查询没有记录的,可以按照职称办事指南中的“来莞人员职称登记办理程序”申请登记入证书查询系统。

(五)论文的要求:

申报省直中级评委会评审的,需提交两篇以上(含两篇)的论文论著,论文要求在刊号为CN或ISSN的专业刊物上发表。申报我市中级评委会评审的,亦按以上规定执行,若提交未发表的论文论著,必须符合以下要求:

1.申请人在论文标题正下方和末页落款处签名;

2.在末页由相同或相近专业具备高级资格或具备中级资格3年以上的人员撰写推荐意见,推荐意见的内容包括“论文内容真实,本人同意推荐评审”等字样,推荐人签名,并附上推荐人的资格证书复印件。

专业技术工作总结推荐人的资格说明:推荐人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必须在“东莞人事网”()的证书查询系统中核实,若查询没有记录的,可以按照职称办事指南中的“来莞人员职称登记办理程序”申请登记入证书查询系统。

(六)继续教育的要求: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需按规定完成继续教育专业课程,并参加公修课(由市人事局委托东莞市广播电视大学,地址:莞城运河东一路157号,即市经贸中心东侧,联系电话:22242918,负责举办)的培训考核,由市人事局计划培训科(电话:22836631)出具《完成继续教育任务证明书》。

二、申报评审的流程(一)申报评审初级职称流程图:1.报考《全国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并取得合格证↓2.验证学历、学位证书(可到市中心人才市场或东莞理工学院办理)↓3.准备好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位)证书验证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4.登陆东莞人事网,点击“职称>>下载中心”下载有关表格填写好↓5.将以上材料连同工作总结报送工作单位所属镇(街)人才服务站、科协组织、智通人才市场或市中心人才市场等服务联络点初审↓6.由服务联络点报送人事局职称科

(二)申报评审中级职称流程图:1.报考《全国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和职称外语考试,并取得合格证↓2.验证学历、学位证书(可到市中心人才市场或东莞理工学院办理)↓3.准备好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位)证书验证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4.登陆东莞人事网,点击“职称>>下载中心”下载有关表格填写好↓5.将以上材料连同工作总结、《完成继续教育任务证明书》和论文报送工作单位所属镇(街)人才服务站、科协组织、智通人才市场或市中心人才市场等服务联络点初审↓6.由服务联络点报送人事局职称科

三、收费标准

根据粤人发〔201*〕35号文和东人财〔201*〕15号文,具体收费标准如下:1.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费:每人280元;2.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费:每人450元。

四、申报、评审、评审后公示和发证的时间安排

(一)申报时间:参加省直中级评委会评审的,一般为当年8月中旬至9月中旬

参加我市中级评委会评审的,一般为当年7月下旬至9月下旬(具体时间以当年文件公布为准);

(二)评审时间:一般为当年10月至12月;

(三)评审后公示:通过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的人员需按要求在工作单位进行公示;

(四)发证时间:一般为第二年的1月份。

五、服务联络点联系方式

全市职称评审服务工作联络点与联络方式一览表

片区城镇片单位名称莞城区人才服务站石龙镇人才服务站虎门镇经贸办东城区人才服务站万江区人才服务站南城区人才服务站中堂镇人才服务站水乡片沿海片望牛墩镇人才服务站麻涌镇人才服务站石碣镇人才服务站高镇人才服务站洪梅镇人才服务站道镇人才服务站厚街镇人才服务站沙田镇人才服务站寮步镇人才服务站丘大岭山镇人才服务陵站片大朗镇人才服务站黄江镇人才服务站樟木头镇人才服务山站区凤岗镇人才服务站联系电话221171118611691385522429222508882218907722425511881283638856636688232886860189228887125088430883813323918596513388861002833214058565278883183017833610138771180187862678石龙镇府5楼虎门镇府2楼经贸办莞温路180号万江区府2楼南城区府3楼中堂镇新兴路98号望牛墩镇金牛路1号麻涌镇府大院5楼513室石碣镇文化广播电视大楼1楼高镇府内洪梅镇府前街1号组织人事办道镇府大楼3楼厚街镇府4楼沙田镇横流大街42号寮步镇翻身街38号3楼大岭山镇府5楼507室大朗镇美景中路1号大朗镇府4楼黄江镇西进路23号镇委组织办樟木头镇柏地银河北路1号2楼206凤岗行政办事中心3楼联系地址莞城高第街1号南楼708室长安镇人才服务站85533913-817长安镇德政中路218号片塘厦镇人才服务站谢岗镇人才服务站清溪镇人才服务站常平镇人才服务站埔田片桥头镇人才服务站横沥镇人才服务站东坑镇人才服务站企石镇人才服务站石排镇人才服务站茶山镇人才服务站877268668763663387361599835511198345131983722066833815108672088886651637861706822289232888668693塘厦镇府组织人事办谢岗镇光明北路8号影剧院1楼清溪镇行政办事中心610室常平镇中元街61号政府大院3楼桥头镇府内横沥镇中山路419号东坑镇府主楼3楼组织人事办企石镇振华西一环路石排镇行政办事中心4楼茶山镇府5楼组织人事办松山湖行政办公区(A2)3楼港口大道(沙田段)虎门港中心区虎门港服务大楼9楼松山湖人才服务站虎门港人才服务站市中心人才市场(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学历验证受理点)智通人才市场市土木建筑学会市化工学会市机械工业质量管理协会市预防医学会市林学会市制冷空调学会市花卉学会市计算机学会市博士创业促进会市建筑装饰协会市数码产业学会市高新技术企业协会市电子信息产业协会莞城科协虎门镇科协万江区科协22021666-819南城区宏远大厦首层28号8707808822659339226803312257987222625775222214602263511922993996220227112289131622650315222390882299952222217288221009388552242922718226莞太大道南城段9号智通培训大厦城区莞龙路下桥银门街1号城区新芬路科学馆9楼城区新芬路科学馆9楼城区学院路178号城区万寿路70号林业局城区新芬路38号科学馆9楼901室南城区绿色路100号东莞软件企业孵化园松山湖科技产业园区管委会A5幢2楼城区新兴路新兴装饰材料城4楼4027城区东一路183号经贸中心A座1901室南城区胜和路胜和广场C座9楼E号城区运河东一路183号经贸中心A座19楼城区高第街1号市民广场南楼612室虎门镇港口路10号镇政府内镇经贸办万江政府内科技办南城区科协厚街镇科协长安镇科协黄江镇科协樟木头镇科协常平镇科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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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申报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的要求及办理程序

一、基本要求

(一)学历、资历要求学历要求资历要求可申报的职称级别硕士毕业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2年以上获硕士学位前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累计3年以上取得助理级资格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2年以中级研究生班毕业或上获得双学士学位未取得助理资格的,从事专业技术工作4年以上从事专业技术工作1年以上助理级(初级)取得助理级资格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3年以本科毕业上中级未取得助理资格的,从事专业技术工作5年以上从事专业技术工作3年以上助理级(初级)取得助理级资格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4年以大专毕业上中级未取得助理资格的,从事专业技术工作8年以上从事专业技术工作5年以上助理级(初级)取得助理级资格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8年以中专毕业上中级未取得助理资格的,从事专业技术工作15年以上(二)计算机应用能力的要求

1.申报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均需参加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其中,中级需4个科目合格、初级需3个科目合格。

2.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1)计算机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的人员;

(2)在计算机室(中心)直接从事计算机工作3年以上者;(3)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毕业和获得博士学位,资格考核认定或聘任专业技术职务者;

(4)参加全国计算机软件(水平)资格考试获得程序员以上证书者;(5)1960年12月31日前出生的;

(6)小学(幼儿园)教师,艺术、工艺美术、群众文化系列专业技术人员以及计算机专业专职教学的专业技术人员;

(7)从事盲人医疗按摩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8)符合粤人发〔201*〕223号文规定的突出贡献人员、高层次留学回国人员、博士后研究人员、离退休人员;

3.申报我市工程系列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包括:建筑、路桥、电子、机电、化工、水利、林艺和园艺专业)可以申请暂缓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评审通过后,核发有限期为3年、证书编号注明J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申请人必须自评审通过的当年算起3年内按政策规定通过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并提交合格证书,否则资格证书不予续期。

考试报名机构和电话: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22203889。(三)职称外语的要求

按《关于调整完善我省职称外语政策的通知》(粤人发〔201*〕120号)的规定执行:

1.申报中级评审需取得B级以上职称外语合格证,个别专业另有要求的从其规定。

2.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职称外语考试:(1)申请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的;

(2)文件规定的县以下企事业单位人员可免考职称外语,以事业单位法人代码证、企业工商营业执照登记为准。

3.申报我市工程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包括:建筑、路桥、电子、机电、化工、水利、林艺和园艺专业)可以申请暂缓职称外语考试。评审通过后,核发有限期为3年、证书编号注明W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申请人必须自评审通过的当年算起3年内按政策规定通过B级以上的职称外语考试,并提交合格证书,否则资格证书不予续期。

外语一般在每年12月份报考,在第二年4月份考试(具体时间以广东省人事考试局公布为准,报考单位: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联系电话22203889)。(四)工作技术总结的要求

申报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要求撰写近几年技术工作总结(用A4纸打印),工作总结要求如下:

1.工作总结要求1500字以上,主要反映申报人在工作中的技术改进和创新,以及取得的社会经济效益;

2.申报人在工作总结标题正下方和末页落款处签名;

3.在工作总结末页由具备相同或相近专业中级3年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撰写推荐意见,注明“工作总结内容真实,本人同意推荐评审”字样,推荐人签名,并提供其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复印件。

专业技术工作总结推荐人的资格说明:推荐人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必须在本网站的网上查询栏目中核实,若查询没有记录的,可以按照职称办事指南中的“来莞人员职称登记的办理程序”申请登记入查询系统。(五)论文的要求:申报省直中级评委会评审的,需提交两篇以上(含两篇)的论文论著,论文要求在刊号为CN或ISSN的专业刊物上发表。申报我市中级评委会评审的,亦按以上规定执行,若提交未发表的论文论著,必须符合以下要求:

1.申请人在论文标题正下方和末页落款处签名;

2.在末页由相同或相近专业具备高级资格或具备中级资格3年以上的人员撰写推荐意见,推荐意见的内容包括“论文内容真实,本人同意推荐评审”等字样,推荐人签名,并附上其资格证书复印件。

专业技术工作总结推荐人的资格说明:推荐人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必须在本网站的网上查询栏目中核实,若查询没有记录的,可以按照职称办事指南中的“来莞人员职称登记的办理程序”申请登记入查询系统。(六)继续教育的要求:

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需按规定完成继续教育专业课程,并参加公修课(由市人事局委托东莞市广播电视大学和东莞科技进修学院负责举办)的培训考核,由市人力资源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出具《完成继续教育任务证明书》。

二、申报评审的流程

(一)申报评审初级职称流程图:1.报考《全国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并取得合格证↓2.验证学历、学位证书(可到市中心人才市场或东莞理工学院办理)↓3.准备好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位)证书验证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4.下载评审有关表格填写好↓5.将以上材料连同工作总结报送工作单位所属镇(街)人才服务站、科协组织、智通人才市场或市中心人才市场等职称服务联络点初审↓6.由联络点报送市人力资源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

(二)申报评审中级职称流程图:1.报考《全国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和职称外语考试,并取得合格证↓2.验证学历、学位证书(可到市中心人才市场或东莞理工学院办理)↓3.准备好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位)证书验证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4.下载职称有关表格填写好↓5.将以上材料连同工作总结、《完成继续教育任务证明书》和论文报送工作单位所属镇(街)人才服务站、科协组织、智通人才市场或市中心人才市场等职称服务联络点初审↓6.由联络点报送市人力资源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

三、收费标准

根据粤人发〔201*〕35号文和东人财〔201*〕15号文,具体收费标准如下:1.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费:每人280元;2.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费:每人450元。

四、申报、评审、评审后公示和发证的时间安排

(一)申报时间:参加省直中级评委会评审的,一般为当年8月中旬至9月中旬;参加我市中级评委会评审的,一般为当年7月下旬至9月下旬;(具体时间以当年文件公布为准)

(二)评审时间:一般为当年10月至12月;

(三)评审后公示:通过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的人员需按要求在工作单位进行公示;

(四)发证时间:一般为第二年的1月份。

※该信息的附件如下(共5条):1.申报中、高级评审的相关表格2.申报初级评审的相关表格

3.全市职称评审服务工作联络点与联络方式一览表

4.关于做好201*年度我市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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