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火电企业能效水平对标活动工作方案
全国火电大机组(300MW级)竞赛第三十八届年会会议资料
火电企业能效水平对标活动工作方案
201*年9月
为贯彻《国务院关于印发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发[201*]15号)精神,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重点耗能企业能效水平对标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发改环资[201*]2429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要求,促进电力企业能效水平对标活动的开展,充分挖掘火电企业节能潜力,提高火电企业能源利用效率,特制定本方案。
1开展火电企业能效水平对标活动的意义
目前,我国电力消费能源在一次能源中占42%,其中发电供热用煤占全国煤炭消费量的55%。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电力仍将有长足的发展,其中燃煤火电发电量持续占80%以上,在完成能源转换保障经济发展的同时,面临巨大的资源环境压力。做好火电企业节能工作,对转变电力行业管理模式,实现全社会节能减排目标,有着重要的作用。
电力行业是技术密集型行业,有着比较完整的、良好的技术管理基础。长期以来,在国家各项政策基础上,电力行业建立了较为系统的管理规范、标准和体系,并把节能作为规划、建设、生产和经营的重点工作之一。通过调整和优化电力产业结构、加强技术改造以及节能降耗、治理污染,创建无渗漏、上星级、达标、创一流企业,对标管理等与效益目标相结合的管理手段,取得了很大成绩。在新的形势下,结合国家重点部署和电力发展需要,在行业内深入开展火电企业能效水平对标活动,对于进一步提高火电企业管理水平、促进技术进步和设备改造升级,对增强企业竞争力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2指导思想和目标
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节约能源法》为依据,以《实施方案》为指导,以全面提高火电企业能源利用效率为核心,充分发挥行业节能管理体系的作用,完善行业节能对标范围,形成政府引导推动、行业协会指导协调、企业主体实施的适应市场的工作格局,保障火电企业能效水平对标活动的有序开展。火电行业能效对标工作在全国200MW、300MW、600MW及1000MW等级的发电供热机组范围开展,通过行业能效水平对标,全面降低火电企业发电煤耗、厂用电率和水耗等主要耗能指标,使机组保持最佳经济运行状态。
3工作体系和工作方案
(一)工作体系
在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的统一组织、指导和监督下,政府、行业协会、企业分工合作、突出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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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分步推进,保障火电企业能效水平对标活动有序开展。
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以下简称中电联)负责组建能效水平对标工作指导体系,在全国火电机组技术协作网的基础上,规范对标指标体系,健全对标数据库,确定在各类技术边界条件下的能效标杆值和标杆机组(电厂),指导火电企业能效水平对标活动的有效开展。
中央及地方发电(集团)公司负责组织本公司内火电企业能效水平对标活动,建立能效水平对标活动组织机构,明确集团公司和火电企业各自的职责,保证能效水平对标活动顺利开展。
其它行业自备电力企业和独立发电企业建立企业能效水平对标活动组织机构,开展能效水平对标活动。
(二)组织机构
1成立电力行业火电企业能效水平对标工作指导小组(以下简称工作指导小组)。根据《实施方案》要求,由中央及部分地方发电集团公司共同组成工作指导小组,组长由中电联负责节能工作的理事长担任,副组长由集团公司分管节能工作的公司领导担任,委员由有关单位负责节能工作的部门领导担任。
2工作指导小组下设电力行业火电企业能效水平对标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办公室)。办公室配备专业人员,履行行业相关职能,负责电力行业火电企业能效水平对标日常组织、协调工作。办公室设在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科技服务中心。
3办公室负责组建电力行业火电企业能效对标专家组(以下简称专家组)。专家组作为能效水平对标活动的技术支持,对能效标杆值和标杆机组(电厂)进行评审和专业咨询。各单位应对入选专家开展工作提供便利条件。
4各发电集团公司成立本企业能效水平对标工作组织机构,由分管节能工作的公司领导负责,明确集团公司和火电企业各自的职责,制定集团公司能效水平对标实施方案。集团公司组织机构和实施方案报工作指导小组备案。
5各发电集团公司下属电厂及独立发电公司,根据集团公司及行业能效水平对标工作要求和企业具体情况,落实本企业管理体系和实施方案。
(三)工作方案
中电联组织制定火电企业能效标杆选择办法,确定机组能效和企业综合能耗的影响因素及其修正方法,并提交工作指导小组确认;根据全国火电机组技术协作网及机组竞赛数据,确定火电企业能效水平对标的指标体系,完善数据库,进行数据的汇总与分析;根据各企业能效指标情况,经工作指导小组审议,确定主要能效指标标杆和标杆机组(电厂);报国家发改委,对标杆机组(电厂)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能效对标进行总结,并对指标体系和能效标杆逐年动态修订。
各集团公司建立能效水平对标信息报送制度,并督促所属火电企业根据制度要求,通过全国火电机组技术协作网,报送统计数据及节能降耗工作总结,时间要求为每年2月底,要求数据准确、完整、及时。各企业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确定本集团、本企业年度对标指标目标值,制定对标改进方案和实施计划,配套形成有关规章制度,将对标指标目标值层层分解,落实到企业生产的每个环节。
能效水平对标活动突出重点、分步推进。201*年结合全国600MW等级火电大机组竞赛,发布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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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级机组的主要能效指标标杆和标杆机组(电厂),201*年起,逐步发布其它等级机组的主要能效指标标杆和标杆机组(电厂)。
(四)对标成果应用
中电联根据电力行业开展能效水平对标活动的实际情况,深入研究分析标杆企业的先进管理方法、改造措施及最佳实践方法,总结行业、企业能效对标先进经验和实践成果,并定期汇总企业节能情况,形成成果报告,指导企业节能工作的开展。结合企业工作需要,组织专家对标杆机组(电厂)和重点企业进行技术评估和服务。
电力企业根据自身对标活动实际情况,开展能效水平对标活动成效评估工作,分析指标改进措施和方案的可行性,总结在开展能效水平对标活动中的经验,制定行之有效的管理措施、手段和制度,结合全行业开展对标活动实践,制定下一阶段工作计划,及时调整对标标杆,进行更高层面的对标。
(五)建立沟通机制
各火电企业应定期召开企业内部能效水平对标活动工作例会,通报工作进展情况,总结经验,分析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各发电(集团)公司每年至少要组织一次下属发电企业能效水平分析会活动,交流节能经验,提出改进措施;中电联通过全国火电机组技术协作网,沟通行业技术信息,每年组织一次全行业火电企业能效水平分析和发布活动。
(六)提高行业服务水平
通过对标工作的开展,加强数据库建设,及时收集、充实和更新国内外相关信息;组织专家定期分析和汇总火电企业能效水平,总结节能工作经验,供企业参考;组织对电力企业负责节能工作的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进行技术交流与培训;向国务院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推荐节能技术、节能产品,引导企业使用先进的节能技术和节能产品;根据企业需求,组织国内、外专家开展企业节能咨询工作,为企业提出有针对性的节能指导性意见;加大电力节能技术和节能产品的宣传力度,通过现场观摩、技术培训、专业报刊杂志等多种渠道和形式进行宣传。
(七)表彰先进典型
中电联每年发布一次火电企业能效指标评比工作成果,评选电力行业火电企业能效水平标杆机组(电厂);对候选标杆机组(电厂)由专家组进行评审;报国家发改委对标杆先进企业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能效水平对标先进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各发电(集团)公司每年组织所属企业开展能效指标评比工作,对先进企业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扩展阅读:关于进一步推动重点耗能企业开展能效水平对标活动的实施意见
关于进一步推动重点耗能企业开展能效水平对标活
动的实施意见
各市经信委、省有关行业协会、有关企业: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节能减排电视电话会议以及《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实现“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的通知》(国发201*12号)精神,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确保实现“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结合近年来我省开展重点耗能企业能效水平对标活动的实际,现就提高能源利用效率,进一步推动全省重点耗能企业开展能效水平对标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开展能效水平对标的意义
按照国家发改委和省经信委开展重点耗能企业能效水平对标活动的要求,201*年以来,我省在水泥、金属镁等行业先后组织开展了能效对标活动,铁合金和电石行业能效对标工作也已启动,同时各重点耗能企业也自行开展了能效同业间横向对标和企业内部各年度纵向对标。对标活动的开展,使企业主要产品单位能耗、重点工序能耗得以下降,行业能效整体水平得以提高。如对201*年省千家企业部分产品单耗分析,与“十五”末相比,金属镁单耗下降了44%,水泥单耗下降了40.59%,合成氨单耗下降了31%,焦化单耗下降了24.8%,电石单耗下降了57.5%,粗钢单耗下降了35.19%,粗钢、焦化、金属镁、合成氨、烧碱和氧化铝等产品单耗平均水平已低于全国平均水平,且部分企业产品能效水平居全国前列。但是,我们也要清楚的认识到,与国内外同行业能耗先进水平相比,我省企业能源管理水平和利用效率提升依然有较大空间。
能效对标是推动重点耗能企业查找能源利用薄弱环节,改进能源利用方式,实现节能的重要途径。在前期对标活动的基础上,通过进一步明确能效对标的目标、内容和要求,推动重点耗能企业开展能效水平对标活动,完善能源管理体系,挖掘节能潜力,有针对性的采取节能对策措施,促进企业进一步提高能效水平,对确保“十一五”节能目标的实现,具有重要的意义。二、能效对标的目标和原则一目标
在前期对标活动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能效对标的目标,到201*年末,全省重点耗能企业能源利用效率和冶金、焦化、电力、煤炭、化工、建材六大高耗能行业能效整体水平显著提高;70%主要产品单位能耗指标达到国内领先水平;主要用能设备能效运行指标达到国家标准要求;建立完善重点耗能行业主要产品单位能耗指标体系。二原则1、企业主体、注重实效、注重先进、突出重点原则。坚持政府组织指导、企业为主体和行业协会、中介服务辅助的原则;坚持实事求是,结合实际,不拘泥于形式,切实达到提高企业能源利用水平的目的;坚持高标准、严要求,选择行业标杆,开展对标活动,充分体现先进和实效;突出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工序和重点设备,抓住重点环节针对性对标挖潜。
2、分级负责、限期验收原则。各市经信委负责对标活动的组织实施,省“双百企业”对标合格企业由省经信委组织验收;年耗能5千吨标准煤以上重点耗能企业对标合格企业(省“双百企业”除外)由所在市经信委组织验收。三、主要内容
1、建立行业“领跑者”标杆企业、标杆指标试点从6大重点耗能行业中确定有代表性的12家重点耗能企业和相应的能耗指标作为“领跑者”标杆企业、标杆指标试点,开展节能对标管理。2、实施重点耗能企业节能对标管理
在年综合能耗5000吨标准煤及以上的重点耗能企业实施节能对标管理。建立主要工业产品单位能耗指标体系;强化节电监察管理,用电负荷在500千瓦及以上或年用电量在300万千瓦时及以上的企业每2至4年进行1次电平衡测试,并据此制定可行的节约用电措施;加强能源计量对标管理;建立能耗限额对标管理相关制度。3、抓好主要用能设备能效对标管理
对主要用能设备开展节能对标管理工作。具体为对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的主要用能设备进行能效鉴定;对在用的主要用能设备进行能效普查测试。(电力≥100kW;煤炭、焦炭≥1t/h;原油、成品油、石油液化气≥0.5t/h;重油、渣油≥1t/h;煤气、天然气≥100m3/h;蒸汽、热水≥7MW;水≥1t/h;其他≥29.26GJ/h)四、有关要求
1、各市要加强对能效对标工作的组织领导,按照文件要求,制定本地区实施方案,开展能效对标培训,组织重点耗能企业,尤其是六大高耗能企业实施对标活动,要及时掌握了解对标活动进展情况,做好对标合格企业的评估验收和经验推广,同时引导企业把对标活动与建立能源管理体系紧密结合起来,全面提高企业能源管理水平。2、重点耗能企业要明确组织机构和职责,制定本企业实施方案,定期召开能效对标活动工作例会,通报进展情况,分析问题,总结经验,适时调整企业对标阶段性目标,同时按照要求向省经信委和相关行业协会报送指标数据、指标分析报告和最佳节能实践材料。
3、加快节能技术进步。重点耗能企业要以开展能效对标活动为契机,围绕对标活动中发现的问题,加快节能技术创新和技术改造步伐,运用科技手段挖掘节能潜力,改进能源利用方式,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4、强化激励措施对整体工作的推动作用,省节能专项资金将对试点企业给予一定工作经费补助,并优先支持对标合格企业的节能技术改造项目;对能效对标活动工作成效突出的企业、中介组织和地方节能部门给予表彰。总结推广先进企业节能降耗的典型经验,在媒体上广泛宣传报道,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各市也要制定相应措施,强化激励政策。
5、各级节能监察机构要充分发挥节能监察对能效对标的指导作用,对监察中发现的企业能源浪费和薄弱环节要提出限期整改建议时间表,指导和督促企业通过对照先进标杆,采取改进措施,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6、省、市各级行业协会要发挥专业技术和信息方面优势,加强在能效对标方法、对标工具和最佳节能实践的研究指导,帮助和督促企业实施国家有关行业协会制定的能效对标指南;配合省、市节能主管部门,对重点耗能企业对标活动的跟踪、评估和指导;组织开展与国内外同行业能效先进企业的对标交流;组织专家审核企业提交的指标数据、分析报告,参与对标验收工作。
7、各相关单位应严格遵守国家和企业的保密制度,对企业能效水平对标活动资料、指标数据及分析报告等企业内部资料,未经许可,不得擅自对外发布。
重点用能行业能效水平对标达标活动实施方案
为切实加强重点用能企业的节能管理,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促进企业节能降耗,增强核心竞争力,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能效对标活动的目的和意义
能效水平对标达标活动(简称能效对标活动)是指企业为提高能效水平,与国际国内同行业先进企业能效指标进行对比分析,确定标杆,通过节能管理和采取技术措施,达到标杆或更高能效水平的实践活动。开展能效对标活动,可使重点用能企业主要产品单位能耗、重点工序能耗大幅度下降,使行业能效整体水平大幅度提高。
二、能效对标活动的适用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重点用能行业中的重点用能企业开展能效对标活动。重点用能行业是指钢铁、有色、煤炭、电力、化工、建材、纺织、造纸等高耗能行业,重点用能企业是指其年综合能源消耗超过10000吨标准煤的企业。三、开展行业能效对标活动的工作程序(一)能效对标活动的工作安排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负责组织开展全省能效对标活动,各省辖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委)要积极配合省厅和省各相关行业协会开展能效对标活动,并按照本方案和省各行业协会制定的能效标杆指标,制定本市重点用能行业能效水平对标达标活动实施方案,组织企业开展能效对标活动。
各相关行业协会根据国内外先进的能耗指标,结合本省实际,制定各重点用能行业主要产品、主要工序的年度能效标杆指标。制定本行业年度能效对标活动工作方案,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同意后,于每年3月中旬前下发到本行业各企业实施。
(二)监督和指导企业实施能效对标活动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加强对能效对标活动的监督,省辖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委)要认真配合省厅和省各相关行业协会对各企业的能效对标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并组织对本辖区的企业能效对标活动进行检查指导。
各相关行业协会要加强对参与能效对标活动企业的指导。根据企业的信息需求,为企业提供标准、计算方法等方面的技术支撑,为能效对标活动的进一步开展奠定基础。
(三)总结、评估和技术措施推广
根据本市企业的能效对标活动总结,各省辖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委)对本市年度能效对标活动进行总结。于每年月上旬前将总结报告(含相关指标数据分析)报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根据本行业企业的能效对标活动总结,各关行业协会对本行业年度能效对标活动进行总结。于每年1月上旬前将总结报告(含相关指标数据分析)报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根据各市和行业协会的总结,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会同各行业协会确定抽查企业名单,每年2月底前对上年度企业能效对标活动进行抽查评估。并对全省能效对标活动进行总结,编写总结报告。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根据各省辖市和行业协会的总结报告,结合抽查评估的结果,总结能效对标活动的先进经验和技术措施,并向各个行业推广。
四、企业开展能效对标活动的实施步骤
(一)建立领导机构。参与能效对标的企业要建立由企业高层管理人员和中层管理人员组成的能效对标领导机构,领导和协调企业能效对标活动的开展。并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不断完善和健全能效对标领导机构。
(二)开展现状分析。企业要对自身能源利用状况进行深入分析,充分掌握本企业各类能效指标客观、详实的基本情况。在此基础上根据行业技术发展水平、结合企业中长期发展计划,确定通过能效对标活动需要提高的产品单耗或工序能耗。
(三)选定能效标杆。企业根据确定的能效对标活动内容,在行业协会的指导与帮助下,选定标杆企业,制定对标指标。
(四)制定工作方案。通过与标杆企业开展交流,或通过行业协会、互联网等收集有关资料,总结标杆企业在指标管理上先进的管理方法、措施手段及最佳实践。结合自身实际全面比较分析,真正认清标杆企业产生优秀绩效的过程,于每年3月底前制定出切实可行的能效对标改进方案和实施进度计划。
(五)深入对标实践。企业根据确定的能效指标、改进方案和实施进度计划,将改进指标的措施和对标指标目标值分解落实到相关车间、班组或个人,把提高能效的压力和动力传递到企业中每层级的管理人员和员工身上,体现能效对标活动的全过程和全面性。在能效对标实践过程中,企业要完善规章制度,优化人力资源,强化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加强用能设备监测和管理,落实节能技术改造措施。
(六)开展对标评估。企业就年度能效对标活动成效进行评估,对指标改进措施和方案的科学性和有效性进行分析,编写能效对标指标评估分析报告。
(七)总结改进提高。企业将对标实践过程中形成的行之有效的措施、手段和制度等进行总结,于每年12月底前编写年度能效对标活动总结报告(含相关指标数据分析),分别报省辖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委)与行业协会。并制定下一阶段能效对标活动计划,调整对标标杆,进行更高层面的对标,将能效对标活动深入持续地开展下去,最终达到国内领先或国际先进水平。
五、保障措施
(一)发挥主体作用。企业是开展能效对标活动的实施主体,各重点用能企业要明确能效对标活动组织机构和职责,制定能效对标年度目标,提出年度技术改造措施。定期召开能效对标活动工作例会,通报工作进展情况,总结经验,分析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及时向行业协会和省辖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委)报送指标数据、有效的节能技术措施和最佳节能实践。企业领导要引导和激励全员参与,注重不断创新和持续改进,使能效对标活动持续开展下去。
(二)加强工作指导。各行业协会针对企业在能效对标活动中遇到的问题,给予及时指导,组织开展与国内外同行业能效先进企业的对标交流,督促企业按要求提交有关信息,组织专家审核企业提交的指标数据、总结报告。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汇总分析各行业协会和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委)提交的能效对标活动总结报告,加强跟踪、指导和监督检查。
(三)提高服务水平。行业协会建立本行业重点用能企业能效对标指标数据库、最佳节能实践库,收集本行业国内外先进工艺技术水平、装备规模、能效水平等信息,充实和更新本行业对标信息数据库,及时为企业提供必要的能效对标活动信息服务;定期分析和汇总本行业内企业能效对标活动进展情况,发布最佳节能实践等信息;举办能效对标培训班,加强对相关人员的培训。
(四)强化政策激励。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组织有关行业协会,对在能效对标活动中取得显著成效的企业,推荐工业和信息化部表彰。省有关部门对积极参与能效对标活动并取得显著成效的企业,在申报节能技术改造项目时,优先给予支持。各省辖市可结合本地实际,制定优惠政策,支持企业积极开展能效对标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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