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教师函73号(农村教师置换培训)
特急粤教师函201*73号
关于组织开展农村中小学教师
置换培训项目的通知
各有关地级以上市教育局,各高等师范院校:
为推进师范生顶岗实习和城镇教师农村支教工作的深入开展,创新农村中小学教师培训方式,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促进基础教育的均衡发展和质量提升,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大力推进师范生实习支教、置换教师培训工作的意见》(粤教师[201*]39号)的精神,决定于201*年组织实施“农村中小学教师置换培训项目”,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培训目的
“农村中小学教师置换培训项目”旨在通过城镇教师的支教或高等师范院校(包括师范院校和其他举办教师教育的高校,下同)师范生的教育实习,置换出农村中小学教师并组织其参加教师培训,从而提高农村中小学教师的职业道德水准、教育教学水平和科研意识与能力,促进他们在实施素质教育、推进基础教育改革中发挥骨干带头和示范带动作用,提高农村中小学校的教育教学质量和水平。
二、培训的组织形式
农村中小学教师置换培训必须与师范生顶岗实习、城镇教师到农村学校支教这两项工作紧密衔接、互为支撑、同步实施、整体推进。具体形式为:全省14个欠发达地区教育局选派城镇中小学教师到农村中小学校支教,省内师范院校组织高年级师范生到当地已派出支教教师的城镇学校或农村中小学校进行教育实习;城镇派出的支教教师或参加教育实习的师范生在一定时期内顶替现职农村中小学教师的岗位,通过两次置换或一次置换出来的农村教师参加由师范院校和当地教育局联合组织的脱产培训。三、培训形式和内容
农村中小学教师置换培训采取在师范院校集中培训的方式实施。师范院校应根据不同学段、学科的农村教师开展分类培训,会同当地教育局共同确定包括高校专家、中小学特级教师、名教师等的高水平教师担任授课教师,综合运用案例教学、交流互动、说课评课、同课异构等形式组织农村教师进行培训。
农村中小学教师置换培训应坚持因材施教、学思结合、知行统一的原则,注重培训内容的先进性、科学性和实用性,突出案例教学和参与互动,主要内容有:围绕实施素质教育和基础教育课程改革要求,针对农村教师实际需要,着力提高教师的学科教学能力和专业化水平。重点包括:学科教学最新动态与发展趋势、有效课堂教学方式方法、学科教学问题与对策、学科教学设计与
教育技术应用、教育教学研究方法、师德教育与教师专业发展,校本研修设计实施等。四、培训时间和地点安排
农村中小学教师置换培训于201*年下半年启动,年底前完成,具体时间由各地市教育局会同有关师范院校共同商定。每批次的培训时间为20天,须安排在师范院校内进行。五、项目申报和工作程序
本培训项目由我厅统筹规划和指导实施,全省14个欠发达地区市、县教育局和师范院校均可联合进行项目申报。项目申报的工作程序是:(1)各市、县教育局会同有关师范院校按照本通知的要求共同制定《XX市(县)“农村中小学教师置换培训项目”实施方案》(方案须包括培训目的,培训内容,组织形式,师范生实习安排和规模,城镇教师支教安排和规模,参加培训教师的遴选办法和程序,培训的组织实施和考核评价,培训师资组成,培训时间、人数和批次安排,经费预算报告等具体内容,其中经费预算报告须分市、县教育局和师范院校两部分的经费预算情况);(2)实施方案由市、县教育局和有关师范院校加盖单位公章后联合报送我厅;(3)我厅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审核,对符合申报条件和要求的项目进行认定;(4)我厅会同省财政厅按相应规定拨付不少于80%的培训经费;(5)各市、县教育局和有关师范院校在培训完成后的20日内共同提交培训总结报告及经费决算报告,我厅对经费使用情况及培训效果进行审核评估合格后会同
省财政厅拨付余款。
六、经费保障
省财政安排1000万元专项经费用于组织201*名农村中小学教师参加置换培训。培训经费标准为250元/人/天,主要用于支付参加置换培训农村教师的培训费、住宿费、资料费等。参训教师除往返交通费用外不得另外收费,经费不足部分由市、县教育局和师范院校自行解决。
七、工作要求
(一)各有关地级以上市教育局按照201*年农村中小学教师置换培训名额分配表(见附件,根据各地农村中小学教师数初步制定)统筹确定所辖县(市)参加培训的农村教师人数(原则上城区教师不纳入置换培训范围),对工作积极性高、行动迅速的县(市)在名额上给予倾斜,优先安排从未接受过省级培训的小学、初中一线教师参加,合理安排农村中小学教师分批培训。地级市教育局既可以直接与本地师范院校或省属师范院校联合制定所辖县(市)农村中小学教师置换培训的总体实施方案,也可指导县(市)教育局单独与本地师范院校或省属师范院校制定培训实施方案直接报送我厅。
(二)各师范院校要以农村教师置换培训工作带动师范生教育实习工作的深入扩大开展,地方师范院校应主动加强与本地区教育局、省属师范院校应主动加强与培训人数较多的市、县教育局的联系沟通,确定学校相关部门积极配合教育局制定农村教师
置换培训方案和联合申报项目。要结合当地实际情况科学设计培训内容和形式,选派培训经验丰富的高校教师和优秀中小学特级教师担任授课教师,按计划精心组织培训课程和各类活动,提高置换培训的质量,促进我省中小学农村教师队伍建设。
(三)各市、县教育局和师范院校应尽快进行联系,及时确定配对关系,初步确定农村中小学教师置换培训的计划人数,并于7月30日前将具体负责该项工作的联系人姓名、职务及联系电话,以及置换培训计划数(含各县、市)以电子邮件方式报送我厅师资管理处。如各地计划培训数与我厅下达名额分配数差异较大,我厅将统筹调剂后重新确定名额分配数并反馈各市教育局和师范院校。各市、县教育局和师范院校根据新确定的名额分配数务必于8月30日前将联合制定的《XX市(县)农村中小学教师置换培训工作实施方案》报送我厅师资管理处(实施方案须加盖单位公章,纸质版及电子版分别报送),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姚侃,联系电话:020-37626716,电子邮箱:kan_yao@126.com。
附件:201*年农村中小学教师置换培训名额分配表
广东省教育厅二○一一年七月五日
附件:
201*年农村中小学教师置换培训名额分配表
地区汕头市韶关市湛江市肇庆市茂名市惠州市梅州市合计
注:上述培训名额分配数是根据各地农村中小学教师数初步制定,待各地7月30日之前报送计划人数后再确定最终分配名额数,未按时报送计划人数地市的培训名额将补充给其他超出原定名额分配数的地市。
名额1901352549628174139201*地区汕尾市河源市阳江市清远市潮州市揭阳市云浮市名额112967711510424581
扩展阅读:509级中文、数计学生实习计划
广东石油化工学院高州师范学院309级语文教育、数学教育专业
学生教育教学实习工作计划
一、教育教学实习实施依据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农村中小学教师置换培训项目的通知》(粤教师函〔201*〕73号)的总体部署和要求,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309级语文教育、数学教育专业学生的教育教学实习工作计划。二、教育教学实习实施目的
1、通过教育实习,使学生进一步熟悉中小学班主任工作、少先队工作,初步具有独立从事班主任、少先队辅导员工作的能力。
2、通过教学实习,使学生能正确运用各项教学原则和各种教学方法,基本熟悉本专业科目中小学教学工作的各个环节,掌握课堂教学工作常规,初步具有中小学相应的教学工作能力。
3、通过教育教学实习,使学生进一步树立人民教师的光荣感、责任感,立志献身教育事业,进一步提高学生的社会主义觉悟和共产主义道德水平。
4、通过教育教学实习,圆满完成置换顶岗工作任务,使学生在更高的要求下得到实践锻炼。三、教育教学实习实施对象
309级语文教育、数学教育专业全体学生。四、教育教学实习实施形式
1、置换顶岗实习:按照茂名市教育局通知精神,我校201*年参与置
换顶岗实习的学生共354人(全市来校培训教师118人,按1:3比例安排)。其中,语文213人,数学141人。
2、集中安排实习:除参加置换顶岗学生外,其余学生原则上由学校统一安排在城区小学(高州市一小、高师附一小、高师附二小、高师附属金阳学校、东风小学等)开展实习。四、教育教学实习实施时间
1、顶岗实习时间:201*年11月14日----12月2日。(12月5日----9日回校完成实习总结)2、集中实习时间:201*年11月14日----12月9日。五、教育教学实习实施要求
1、分组要求:201*年10月25日前,由中文系、数学与计算机系先按比例确定参加顶岗实习的学生名单,再将其余集中实习的学生进行分组,一并落实指导教师后报教务科备案;分组时要明确顶岗实习小组负责人、集中安排实习小组正、副组长人选。
2、试教要求:201*年10月31日----11月11日,全体实习学生在校内进行备课、说课和试教,由系统一组织实施。各系要合理安排本系具有丰富教学经验的教师指导实习生的备课、说课与试教。备课时,各实习生要认真写好教案,尤其是顶岗实习的学生要有针对性地按照原任教师提供的教学内容、教学进度认真备好执教课程的详细教案。另外,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各系要通过为实习生开设讲座、组织实习生听公开课、观看教学示范课录像等形式,提高实习生实践能力。
3、实习要求:
1)到实习点报到时间:顶岗实习学生持学校开具的顶岗实习介绍信于201*年11月13日下午5:00前到达实习学校,并与原任教师做好交接手续;由学校统一安排到高州市区集中实习的学生于201*年11月14日上午8:00前到达实习学校开展实习。
2)教学实习要求:各专业的学生教学实习量不能少于8个专业教案,讲授8课时(顶岗实习学生按原任教师课程任务执行)。在完成专业课时实习任务后,鼓励学生实习其他科目。
A、听课:顶岗实习的学生边上课边听课,总听课量不少于6节;集中安排实习的学生第一周为见习周,主要是听课并写好教案,总听课量不少于20节专业课。所有听课必须做好听课记录,实习结束后各系收集检查,然后送教务科备案。
B、备课:认真钻研教材,准确理解《新课程标准》,参考有关教学资料,根据班级情况确定教学方案,且做到一课一案,案案详细。顶岗实习的学生教案抄正后经指导老师签字才能上课,集中实习的学生教案抄正后须由原任教师审批、签名。
C、试教:各实习生须人人上台试教。顶岗实习的学生更要课课试教,指导教师要重点辅导、严加要求,不过关的不能参加实习。集中实习的学生除在校内试教外,还要按原任教师将执教学科内容进行试教,经原任老师签字同意后方能上课。
D、上课:上课必须严肃认真,努力完成教学任务。课后主动征求原任教师的意见。上课要用普通话。
E、作业布置与批改:作业布置要具体明确,按原任教师的要求及时
收改,精批细改,及时发还,并要作好讲评。
F、课外辅导:为保证实习质量,课后要组织辅导。对缺课的学生要及时补课。
3)教育实习要求
A、班主任实习不能少于两周。
B、要向原班主任了解情况,制订实习班主任工作计划。实习期间,所有的班主任工作(例如找学生谈话,批评学生等)都要得到原班主任的同意才能进行(顶岗实习学生须得到实习学校有关领导同意)。
C、要加强实习班级的思想教育和组织管理,要定期召开班队干部会议研究工作。
D、要认真组织开展文娱体育活动,要在实习期间教会一歌一舞(小学)。
E、要设计组织中队活动或班会12次。争取组织学生出版班的墙报1期。
六、教育教学实习结束工作
1、实习结束,各实习生填写好《实习鉴定表》交实习学校,由原任教师(或委托教师)评定各科实习成绩(百分制)、作出鉴定,实习学校提出意见,最后由实习学校密封交实习生带回或寄回所属系办公室,由系办统一送教务科。
2、实习生必须写一篇教学教育实习经验总结或心得体会,以班为单位交教育学老师,作为教育学科作业,教师从各班选出34篇送交系办备案。实习教案交给各科教学法老师,作为一次作业,评定成绩后全部送
交教务科。实习生听课记录交由各系检查后送教务科备案。七、教育教学实习成绩评定
实习成绩的评定采用单科成绩百分制和总评成绩等级制,以专业成绩为主,参考其他科目成绩。
单科成绩采用百分制。由实习学校原任教师、原班主任评定。原任教师要以课时为单位,在教案、试教、上课等方面综合评定该科实习成绩。
原班主任综合实习生做班主任的表现、效果,评定出班主任实习成绩。总评成绩采用等级制。分为优秀(90分以上)、良好(7089分)、合格(6069分)、不合格(59分以下)四等,由高州师范学院实习领导小组综合各单科实习成绩(实习学校所评成绩占50%)和在学院内说课、试教成绩(学院说课、试教成绩占50%)再评出总评成绩,由各系集中录入学生《实习鉴定表》送教务科。
实习学校的原任教师帮助实习生安排好实习进度、批改教案、听试教、听课,给实习生评定所教科目成绩并作出鉴定。实习班的班主任要指导实习生开展班主任实习工作,实习结束,评定班主任实习成绩并作出鉴定。八、教育教学实习工作守则
1、必须尊重实习学校的领导、教师的指导,并虚心向他们学习。2、必须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自觉遵守纪律。
3、要接近、关心、热爱学生。对学生要热情帮助,耐心教育,全面负责。不能体罚学生。
4、要依时作息、上课、听课、开会不迟到、不早退,听课要提前入
教室坐好,上课要提前到教室等候。在教室内要关掉手机。
5、要注意自己的言行举止,衣着要整洁,对人有礼貌,说话要和气,力求成为学生的表率。严禁争吵、粗言秽语、吸烟和喝酒等。
6、不准进入各类营业性娱乐场所。不准到江河、水库游泳。注意交通安全。不能邀请或接受邀请与实习学校以外的单位到校外进行与实习工作无关的活动。
7、实习期间一般不准请假,遇急事、重病必须请假的,要经实习学校批准并报告各系主任。
8、实习期间,要遵纪守法,注意人身安全。
违反以上规定,给学校造成不良影响的,从严处理,取消实习成绩。
广东石油化工学院高州师范学院教务科
二0一一年十一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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