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货代
国际货代
专业特点与培养目标
自201*年中国正式加入世贸组织以来,我国对外贸易进入了一个快速增长期。六年以来,进出口贸易额每年以20%多的速度增长,对中国经济起到了重要的拉动作用。伴随着外贸领域高速增长的是市场对外贸相关人才的高需求。而国际贸易涉及范围比较广泛,涉及商务谈判、市场营销、货运代理、国际金融投资等各个方面。而作为国际贸易一个重要环节,货运代理业务在中国迅速发展,各种类型的企业纷纷建立,对于专业化的货代人才需求逊增长。为更加适应社会对于高级专门化人才的需求,我校开设了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国际货代方向),目的在于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既掌握了国际贸易的各项基本理论和实务,又在国际货运代理业务方面具有一技之长,能够熟练掌握进出口业务相关单证制作技能、报关、国际货物运输代理实务操作技能,并且能较为熟练的使用现代办公设备,具有良好的行为规范、职业道德和良好综合素质的实用性、专业型人才。
课程设置
本专业开设大学英语、英语听说、西方经济学、国际贸易理论、国际贸易实务(本课程侧重介绍进出口业务实际操作技能)、国际金融、国际商法、国际货代实务(本课程侧重介绍国际航空运输、海洋运输、多式联运等货运代理业务的操作技能)、国际货物运输保险、外贸函电(本课程能使学生掌握国际商务信函写作的基本技能)、国际货代专业英语、国际商务谈判、市场营销、世界经济贸易地理等课程。为了保证教学质量,每学期期中我们都会听取学生意见,进行学生评教,对于评教不合格的老师也会采取相应处理甚至更换教师。总之一切都是为了保证学生能够在学校能够得到最好的教育。
教学方法与实践
为了培养学生实践能力和工作能力,学校安排了系列实习或实训。这是我校的一个教学特色,在校内我们设有国际贸易实训室,实训室为学生模拟出了企业的工作条件与环境。外贸业务相关单证的填制、进出口业务流程的模拟、外贸英语函电及口语的训练等都可以在实训室完成。而专门为学生提供实践性培训的小学期中,我们则安排了实践性更强的内容。比如:ERP沙盘模拟对抗实训、素质拓展训练、组织学生参加外贸单证员、报关员、报检员或国际货运代理等相关的资格认证的培训,组织学生到北京天竺空港物流园区、天津保税区的相关企业参观学习等。02级国贸专业学生通过英语实训获得北京市大专口语比赛二等奖。05级国贸专业的学生在第二届用友杯ERP沙盘模拟大赛中获北京赛区优胜奖。06级国贸专业学生也在07级暑假通过ERP沙盘模拟对抗的训练对于企业经营方面的知识理解更为深入。
为保证能够给予学生最实务型的教育,我校教师与实际的经营领域也没有脱节,如有些教师曾从事市场营销师的培训工作,对于实务性培训具有一定的经验,同时也获得了人力资源师的资格证书。有些教师则长期从事企业咨询的工作,对于现代企业管理要求非常熟悉。因此能够保证学生所学的知识不会与实际相脱节。
就业方向我们培养的毕业生能够在外贸企业、外向型生产企业、三资企业等涉外经贸企业从事基础性的工作,也能在国际货物运输、国际货运代理、国际货运保险、银行等为进出口业务提供服务的企业里就职。同时由于我校教学设置紧跟就业市场的要求和变化,本专业毕业生的就业较之其他专业而言,适应面更广。目前,在北京众多外贸公司、物流公司、中国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光大银行、招商银行等都活跃着本专业毕业生的身影,并在企业的工作中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本专业02级国贸3班郭晓亮、任承同学毕业后进入北京双雄对外服务公司签证服务中心,从事北京地区因私赴英国人员的签证代理服务;03级国贸1班黄超同学毕业后进入国务院国资委管理的下属企业新时代健康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在市场管理部门工作,起始月薪就达到了四千多元。上述同学的就业单位都由学校推荐,他们只是我们众多毕业生中的普通一员。
国际结算与融资专业特点与培养目标
201*年中国成为世界第三大贸易国,对外贸易在我国经济中发挥着越来越大的作用。而商业银行作为金融服务机构,当然也要在蓬勃发展的进出口业务中寻找自身业务的增长点。近几年,商业银行的国际结算和国际贸易融资业务成为银行间业务竞争的热点以及新的利润增长点。在这种大背景下,外贸企业和商业银行都需要一批既掌握国际贸易基本理论,具有进出口业务实务操作技能,又精通国际结算和国际贸易融资知识的高素质人才。顺应这一市场需求,我们开设了国际经济与贸易(国际结算与融资方向)。通过本专业的学习,使学生在掌握国际贸易方面的基础知识和专业技能的同时,精通国际结算与国际贸易融资知识。能够在商业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从事国际贸易结算、融资等国际业务,也能够胜任外贸公司、国际货运企业等提供的与进出口业务相关的工作。
课程设置
本专业开设大学英语、英语听说、西方经济学、货币银行学、会计原理、国际贸易原理、国际金融、国际贸易实务、国际货物运输实务、保险学、国际结算、外贸函电等课程。
教学方法与实践
为了培养学生实践能力和工作能力,学校安排了系列实习或实训。校内我们设有国际贸易实训室、金融实训室,实训室为学生模拟出了企业的工作条件与环境。外贸业务相关单证的填制、进出口业务流程的模拟、外贸英语函电及口语的训练、国际结算实训等都可以在实训室完成。小学期中,我们还组织学生到相关企业参观实习。
就业方向
我们培养的毕业生能够在商业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从事国际贸易结算、融资等国际业务,也能够胜任外贸公司、三资企业、国际货运企业等提供的与进出口业务相关的工作。本专业每年都有大量的毕业生进入各大商业银行工作,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08届毕业生共有78人,虽然他们08年7月份才毕业,但到目前为止,有近40人已经在华夏银行、中国工商银行等商业银行实习。
扩展阅读:国际货运代理知识要点
国际货运代理知识要点
国际货运代理业务介绍
在进出口业务中,托运、提货、存仓、报关和保险等环节的手续相当复杂,要求经办者充分熟悉业务。国际货运代理业的出现,为进出口商解决了这方面的困难。
国际货运代理(InternationalFreightForwarder)的主要工作是接受委托人的委托或授权,代办各种国际贸易、货物运输所需要的业务。按国际货运代理协会联合会(FIATA)的资料介绍,国际货运代理的作用在于:
运用专门知识,以最安全、最迅速、最经济的方式组织运输。
在世界各贸易中心建立客户网和自己的分支机构,以控制全部运输过程。在运费、包装、单证、结关、领事要求及金融等方面向企业提供咨询。把小批量的货物集中为成组货物,使客户从中受益。
货运代理不仅组织和协调运输,而且影响到新运输方式的创新和新运输路线的开发。
我国的国际货运代理自8O年代以来发展迅速,除中国对外贸易运输总公司、中国租船公司和中国外轮代理公司外,还有大量的国有和中外合资的国际货运代理公司,国家于1995年6月公布了《国际货运代理业管理规定》,以规范和加强对这一行业的管理。国际货运代理具体的业务范围包括:A.出口业务
选择运输路线、方式和适当的承运人;
为货主和选定的承运人之间安排揽货、订舱;包装、计量和储存货物;办理保险;
收取货物并签发有关单据;
办理出口结关手续并将货物交付承运人;支付运费,收取正本提单并交给发货人;安排货物转运;通知收货人;
记录货物灭失情况,协助收货人向有关责任方索赔。B.进口业务
报告货物动态;
接收和审核货运单据,支付运费并提货;进口报关,支付有关捐税和费用;安排运输过程中的存仓;向收货人交付已结关的货物;协助收货人储存或分拨货物。
C.国际货运代理公司也可作为无船承运人(NVOCC)承办多式联运业务,即作为合同当事人签发多式联运单据,将各段运输委托实际承运人执行。
1国际货运代理业务范围
国际货运代理通常是接受客户的委托完成货物运输的某一个环节或与此有关的各个环节,可直接或通过货运代理及他雇佣的其它代理机构为客户服务,也可以利用他的海外代理人提供服务。其主要服务内容包括:
1.代表发货人(出口商)(1)选择运输路线、运输方式和适当的承运人;(2)向选定的承运人提供揽货、订舱;(3)提取货物并签发有关单证;(4)研究信用证条款和所有政府的规定;(5)包装;(6)储存;(7)称重和量尺码;(8)安排保险;(9)将货物的港口后办理报关及单证手续,并将货物交给承运人;(10)做外汇交易;(11)支付运费及其它费用;(12)收取已签发的正本提单,并付发货人;(13)安排货物转运;(14)通知收货人货物动态;(15)记录货物灭失情况;(16)协助收货人向有关责任方进行索赔。
2.代表收货人(进口商)(1)报告货物动态;(2)接收和审核所有与运输有关的单据;(3)提货和付运费;(4)安排报关和付税及其它费用;(5)安排运输过程中的存仓;(6)向收货人交付已结关的货物;(7)协助收货人储存或分拨货物。
3.作为多式联运经营人,它收取货物并签发多式联运提单,承担承运人的风险责任,对货主提供一揽子的运输服务。在发达国家,由于货运代理发挥运输组织者的作用巨大,故有不少货运代理主要从事国际多式联运业务,而在发展中国家,由于交通基础设施较差,有关法规不健全以及货运代理的素质普遍不高,国际货运代理在作为的素质普遍不高,国际货运代理在作为多式联运经营人方面发挥的作用较校
4.其它服务,如根据客户的特殊需要进行监装、监卸、货物混装和集装箱拼装拆箱运输咨询服务等。
5.特种货物装挂运输服务及海外展览运输服务等。
2无船承运人与国际货运代理人联系
无船承运人
无船承运人(NVOCC:NON-VESSELOPERATINGCOMMONCARRIER)一般认为,这个概念起源于美国,是美国的称谓。1984年,美国航运法对无船承运人的定义是:"无船承运人是指不经营提供远洋运输的船舶的公共承运人。其与远洋公共承运人的关系是托运人。"我国201*年1月1日正式颁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海运条例》对无船承运也下了定义,《条例》规定:"无船承运是指无船承运业务的经营者。以承运人的身份接受托运人的货载,签发自己的提单或其他运输单证,向托运人收取运费,通过国际船舶运输经营者完成国际海上货物运输,承担承运人责任的海上运输经营活动。"《条例》定义也基本上是借鉴了美国法律对无船承运人的定义。
国际货运代理源于英文"THEFRIGHTFORWARDER”,原为一种佣金代理,系指代表进出口商完成货物的装卸、储存、安排内地运输、收取货款等日常业务的代理机构,为国际贸易和运输的基本联系机构。在不同的国家有不同的称呼,如海关代理、清关代理、海关佣金商、运输和货运代理等。《中国国际货运代理管理规定》对国际货运代理的定义是:"接受出口货物收货人、发货人的委托,以委托人的名义,为委托人办理国际货物运输及相关业务并收取服务报酬的行业。国际货运代理行业在国际货运市场上处于货主与承运人之间,接受货主委托,代办租船、订舱、配载、缮制有关证件、报关、报验、保险、集装箱运输、拆装箱、签发提单、结算运杂费,乃至交单议付和结汇。
从海上运输的发展来看,无船承运人与国际货运代理人有着非常密切的关系。无船承运人是在国际货运代理人从运输合同的中介演变至运输合同主体的过程中产生的,无船承运人是货运代理业务的延伸和发展。但是,无船承运人与国际货运代理人之间又存在着根本的区别。首先,从二者与托运人及收货人的关系来看:无船承运人与托运人是承托关系,与收货人是提单签发人与持有人的关系.托运人订舱时,无船承运人根据自己的运价本向托运人报价,以托运人的身份向船公司洽订舱位,安排货物的运输。待货物装船后,收到船公司签发的海运提单的同时,无船承运人签发自己的提单给托运人。货物抵达目的港,收货人凭其所持有的无船承运人签发的正本提单到无船承运人代理的营业所办理提货手续。而在此之前,无船承运人的代理机构已经从实际承运的船公司处收取了该货物.无船承运业务涉及到两套提单的流转:无船承运人自己的提单(HOUSEB/L)和船公司的提单(MASTERB/L)。无船承运人接受托运人的订舱,办理货物托运手续,并接管货物,应托运人的要求签发HOUSEB/L,提单关系人是托运人和实际收货人。同时以自己的名义向船公司订舱,通过船公司的班轮实际承载该货物,得到船公司签发的MASTERB/L,提单关系人是无船承运人及其在目的港的代理。国际货运代理人与托运人是被委托方与委托方的关系,而他与收货人则不存在任何关系。
其次,从二者的法律地位来看:无船承运人具有契约承运人的法律地位。我国《海商法》对承运人的定义为"承运人是指本人或者委托他人以本人名义与托运人订立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的人",《海商法》更强调了承运人作为契约一方的意义。根据《条例》第七条的规定"无船承运业务经营者是以承运人身份接受托运人的货载,签发自己的提单或者其他运输单证的人。"也就是说,无船承运人是和托运人订立货物运输合同的一方当事人,亦即无船承运人符合《海商法》要求其作为契约一方的规定,具有承运人的法律地位.《条例》第七条又规定,"无船承运人是通过国际船舶经营者完成国际海上货物运输。"换句话说,无船承运人本身并不提供、经营船舶,所以相对实际承运人而言,无船承运人是契约承运人。而国际货运代理人则是委托方代理,帮助托运人安排货物运输,向托运人提供代理服务。再次,二者成立的条件及审批程序不同。按照规定,成立货运代理企业实行审批制,对注册资金问题也做出了严格的要求.其中,经营海上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务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500
3万元人民币,经营航空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务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300万元人民币,经营陆路国际货运代理业务或者国际快递业务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200万人民币。(经营前面两项以上业务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其中最高一项的限额)。如果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企业要设立分支机构,则每设立一个分支机构,应当增加注册资本50万元。然而,按照《条例》的规定,对于无船承运企业实行的是登记制,而不是审批制,并且只需要交纳80万元人民币的保证金,每设立一个分支机构只需增加20万元保证金.从以上的规定可以看出,成立无船承运业务经营者的条件比国际货运运输代理企业条件要容易得多,主要是没有注册资本最低额又次,二者签发的运输单据能否被银行接受不同。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如.(UCP500)第30条规定:"除非信用证另有授权,银行仅接受运输行签发的在表面上具有下列注明的运输单据:注明作为承运人或多式联运经营人的运输行的名称,并由作为承运人或多式联运承运人的经营人的运输行签字或以其他方式证实z注明承运人或多式联运经营人的运输行的名称,并由作为承运人或多式联运经营人的具名代理人或代表的运输行签字或以其他方式证实。"通常,国际货运代理人签发的运输单据只具有货物收据的作用,表明其根据约定将货物发送到目的港。由于货运代理人无法证明其运输单据是对货物的运输过程负责,所以通常该运输单据不被银行所接受.相反,无船承运人签发的提单构成承运人单据,属于UCP接受的运输单据的范畴内.基于贸易和航运惯例的认可,无船承运业务得以进入国际商贸领域。
除此之外,无船承运人与国际货运代理人关于相关费用的计收方面也有所不同。无船承运人因其双重身份,即相对于托运人来说是契约承运人,相对于实际承运人来说是托运人,可以在业务中收取运费或赚取差价;而国际货运代理人由于其代理人的身份,只能向委托方收取佣金。而运费差额通常是远远高于佣金的。这也是许多国际货运代理人介入无船承运领域的重要原因。
4货运代理的有关责任
货运代理的有关责任1、基本责任
作为承运人完成货物运输并承担责任(由其签发货运单据,用自己掌握的运输,或委托他人完成货物运输,并收取运费)。
作为承运人完成货物运输不直接承担责任(由他人签发货运单据,使用掌握运输工具,或租用他人的运输工具,或租用他人的运输工具,或委托他人完成货物运输,并不直接承担责任)。根据与委托方订立的协议或合同规定,或根据委托方指示进行业务活动时,货代应以通常的责任完成此项委托,尤其是在授权范围之内。
如实汇报一切重要事项。在委托办理业务中向委托方提供的情况、资料必须真实,如有任何隐瞒或提供的资料不实造成的损失,委托方有权向货运代理人追索并撤销代理合同或协议。负保密义务。货运代理过程中所得到的资料向第三者泄漏。同时,也不得将代理权转让与他人。
2、责任期限
从接收货物时开始至目的地将货物交给收货人为止,或根据指示将货物置于收货人指示的地点业已作为完成并以履行合同中规定的交货义务。3、对合同的责任
国际货运代理人应对自己因没有执行合同所造成的货物损失负赔偿责任。4、对仓储的责任
货代在接受货物准备仓储时,应在收到货后给委托方收据或仓库证明,并在货物仓储期间尽其职责,根据货物的特性和包装,选择不同的储存方式。5、权利
委托方应支付给货运代理人因货物的运送、保管、投保、保关、签证、办理单据等,以及为其提供其他服务而引起的一切费用,同时还因支付由于货运代理人不能控制的原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而产生的其它费用。如货物灭失或损坏系属于保险人承包范围之内,货运代理人赔偿后,从货物所有人那里取得代位求偿权,从其他责任人那里得到补偿或偿还。当货运代理人对货物全部赔偿后,有关货物的所有权便转为货运代理人所有。6、除外责任
①由于委托方的疏忽或过失
②由于委托方或其他代理人在装卸、仓储或其他作业过程中的过失③由于货物的自然特性或潜在缺陷④由于货物的包装不牢固、标志不清
⑤由于货物送达地质不清、不完整、不准确⑥由于对货物内容申述不清楚、不完整⑦由于不可抗力、自然灾害、意外原因
但如能证明货物得灭失或损害是由货运代理人过失或疏忽所致,或带队该货物的灭失、损害应付赔偿责任。
5国际货运代理知识手册
A、国际铁路联运
一、运输范围:
从中国内陆运往中国周边国家包括蒙古、俄罗斯、越南、朝鲜和中亚五国(哈萨克、乌兹别克、土库曼、塔吉克、吉尔吉斯),以及以上国家运往中国内地相反方向的运输。二、运输方式:(1)整车(2)集装箱说明:
1.其中集装箱运输可以租用中国铁路集装箱,租用手续由公司国际部统一办理。2.朝鲜的货物必须使用自备箱。
3.在国际联运运输中,必须是双箱方可办理国际联运。
三、国际联运计划:根据货物运输的具体要求提前在发站提报国际联运计划,并通知国际部以便协调国际联运计划的批复工作。四、运输程序
1、接受客户询价:如有客户询问运往上述国家的业务时,应向客户了解如下问题。(1)运输方式:1)整车2)集装箱;(2)发送站和运往的国家及到站;(3)货物的品名和数量;(4)预计运输的时间;
(5)客户单位名称、电话、联系人等;(6)其他。2、接受委托
客户一旦确认报价,同意各公司代理运输后,需要客户以书面形式委托货运公司。委托书主要内容包括1、((1)-(6)。3、运输单证
要求客户提供以下单证:(1)运输委托书(2)报关委托书(3)报检委托书(4)报关单、报检单(加盖委托单位的专用章)(5)合同(6)箱单(7)发票(8)商检放行单(9)核销单
4、填写铁路国际联运大票
在当地购买铁路国际联运大票,由国际部填写好样单后传真给当地公司由相关人员填写正式国际联运大票,或由国际部制单后快递给当地公司。5、报关
客户可以自理报关,也可以委托某些货运公司报关,如果在发货地报关不方便,可以将上述单证备齐在口岸报关,即在满洲里、二连浩特、阿拉山口、凭祥等地报关。在国际联运报关中海关要求一车一份核销单,同时客户需要在相应的出口口岸的海关、商检办理注册备案手续。6、发车
根据运输计划安排通知,客户送货发运时,在发货当地报关的货物需将报关单、合同、箱单、发票、关封等单据与国际联运单一同随车带到口岸。
在口岸报关的需将合同、箱单、发票、报关单、商检证等单据快递给货运公司的口岸代理公司。
货物发运后将运单第三联交给发货人。7、口岸交接
货物到达口岸后需要办理转关换装手续,待货物换到外方车发运后,货运公司将口岸该货的
6换装时间,外方换装的车号等信息通知发货人。8、退客户单据
货物换装交接后,海关将核销单、报关核销联退给我司,有货运公司根据运费的支付情况再退给客户。9、收费
国际联运其运费是以美元报价,客户需向货运公司支付美元运费,如客户要以人民币支付需经国际部同意。
运费支付的时间应在发车后的10天内支付完毕。
注意:在运费没有收到前,不能将报关单核销联、核销单退给客户。
五、对于没有进出口经营权的单位,有些货运公司可以代办进出口手续,详情可向各货运公司咨询。
B、国际货物过境运输
一.运输范围
从世界各主要港口海运到中国港口(如:上海、大连、青岛、天津新港、连云港等)换铁路运输,经中国铁路口岸站(二连浩特、满洲里、丹东、凭祥、阿拉山口等口岸)到蒙古、俄罗斯、朝鲜、越南、中亚五国(哈萨克、乌兹别克、土库曼、吉尔吉斯、塔吉克)的运输,以及从香港经中国内地各铁路口岸站到中国周边国家的运输(包括相反方向的运输)。二.运输方式
(1)散杂货(2)集装箱三.国际联运计划
根据过境货物在国外港口起运的时间,提前在中国港口提报到相应国家的国联运输计划,并通知国际物流部,以便协调。四.运输程序
1.接受客户询价:如有客户询问从国外运往上述国家或地区过境运输业务时,应了解如下信息。
1)货物品名和数量;
2)运输的方式:即是散杂货运输还是集装箱运输;3)起运港及所到国家和目的地车站;4)预计运输时间;
5)单位名称、电话、传真、联系人;
6)我方接货地点:即是从起运港接货还是从中国的港口接货。
2、报价:将上述情况尽快告知国际物流部,待测算好运价后,即可向货主报价.注意:
1)如果是运往蒙古的集装箱需告知货主最好在国外港口装运由我司指定船公司的集装箱,这样货物到达中国港口后不用换箱,原箱可以运到蒙古。如果货主不同意用我司指定船公司的集装箱,要告知货主货物到达中国港口后船公司的集装箱租用问题由货主自行解决或同意拆箱改用中铁集装箱。
2)运往俄罗斯和中亚五国的集装箱到达中国港口后,除非船公司特许否则其集装箱需换成货主自备箱或中国铁路集装箱发运,船公司箱不能继续使用。
3、承运货物:货主接受我们的价格后要求货主给我们以书面形式正式委托。其主要内容同1、1)---6)。
按接货地点可分境外接货和中国港口接货。
1)境外接货:按货主委托我们会在起运港为货主订舱,按船期通知货主将货送到港口指定
7堆场,装船到中国港口后,由我们负责安排在港口的转关、装火车工作。货物到中国铁路口岸站后,安排报关、报检、换装等工作,直到将货物运到目的地通知收货人提货。
2)中国港口接货:货主在国外港口装船后将提单、箱单、发票等文件,先传给我司,并将正本快递给我们,如果是近洋的起运港,要货主通知船东采劝电放”形式在中国港口提货。4、单证
海运提单:在收货人一栏需填写“中铁联合物流有限公司”字样,不能写实际的收货人,否则需要收货人在提单背面签章背书方可在港口提货。5、信息反馈
货运公司应在各运输环节向货主提供如下信息:货物到港时间、港口发车时间、车号、集装箱号(换中铁箱)、运单号、在口岸的换装及安排时间、外方换装车号及预计到目的地时间等。如货主有进一步要求请向国际部询问。五、收取运费
国际货物过境运输是以美元计价收费,要求货主在货物到达中国港口10日内,向我司支付全程运输包干费,除非有特殊约定一般不接受运费到付的方式。六、返箱
如果是货主自行与船公司商定的集装箱使用协议,货运公司负责将空集装箱返回其指定的还箱站(目前只限蒙古)。国际货运代理手册
C、国际集装箱海运运输
一.运输范围:
从世界各主要港口海运到中国港口(天津、上海、大连、广东、青岛等)的进口货物;经中国港口到世界各地港口出口的货物。
1、集装箱运输:集装箱运输主要是班轮运输。其特点是:1)具有固定航线、船期、港口、费率。
2)运费内包括装卸费用,货物由承运人负责配载装卸。3)承运人和托运人不计算滞期和速遣。4)可以从一种运输工具直接方便地换装到另一种运输工具,无须接触或移动箱内所装货物。2、货物从内陆收货人的工厂或仓库装箱后,经由海陆空不同运输方式,可以一直运至收货人的工厂或仓库,达到“门到门”运输,中途不用换装,也不用拆箱。3、在货运质量上有保证。
4、一般由一个承运人负责全程运输。
二.集装箱的规格:主要以20″和40″英尺二种标准化集装箱为主1)、20″TEU(TWENTY-FOOTEQIVALENTUNIT)、容积为32.88立方米(标准箱),尺寸为5.904x2.34x2.38,自重为2.5,载重吨为17.5吨。2)、40″TEU容积为67.2立方米,尺寸:12.192x2.434x2.591自重为4吨,载重吨为25吨。三运输的方式:(1)整箱(2)拼箱
1.集装箱货物的装箱方式:目前国际上对集装箱运输尚没有一个行之有效并为普遍接受的统一做法。但在处理集装箱具体业务中,各国大体上做法近似,现根据当前国际上对集装箱业务的通常做法,简介如下:
2、根据货物数量分为:整箱FCL(FULLCONTAINERLOAD)和拼箱LCL(LESSCONTAINERLOAD),拼箱货按每立方装箱计费。3、集装箱货交物接方式分为:1)整箱交、整箱接(FCL/FCL);
82)拼箱交、拆箱接(LCL/LCL);3)整箱交、拆箱接(FCL/LCL);4)拼箱交、整箱接(LCL/FCL)。4、集装箱货物交货地点分为:1)门到门;2)门到场;3)场站到场站;4)场到门。四、集装箱分类
根据货物装货的性质和运输条件不同,按用途对集装箱进行分类:1、杂货集装箱2、保温集装箱3、特种集装箱。
船公司的集装箱到港后,有7-10天的免费期,超过10天,20英尺集装箱每天USD5,40英尺集装箱每天USD10。以后每10天翻一倍。五、运费支付
根椐贸易条款,运费的支付可分为预付和到付。
预付运费:在签发提单前即须支付运费。其贸易条款为CIF和CNF(由出口方订舱)。到付运费:货物到达目的港交付货物前付清运费。
海运的运费全部以美元计算。收取的人民币运费在交给船公司时换算成美元。六、运输程序
1、接受客户询价:当客户咨询从国内运往世界各主要港口的出口货物,以及从国外各主要港口运往中国港口的进口运输业务时,应了解如下信息。1)货物的品名和数量;
2)运输的方式:整箱和拼箱;3)发运港及所到国家的目的港;4)预计的运输时间;
5)单位名称、联系人、电话、传真、电传等;6)贸易方式:是进口还是出口;
了解到货物运输的情况后,告知客户,根据提供的信息,货运公司会尽快报出海运的价格,如货物需要转运,我司将报关和转运的费用也提供给客户。
当客户向货运公司咨询集装箱运输的运费:货运公司首先与船公司取得联系有:1)询价2)还价后与客户确认3)订舱4)提箱装货后按船公司指定的堆场集港,报关和货物集港同时进行5)船在离港时签发提单6)把提单交给客户
2、出口业务贸易条款主要有:CIF(COSTINSURANCEANDFEIGHT)和CNF(COSTANDFEIGHT).3、报价
接到客户的询价尽快告知国际物流部,待测算好价格后即可向客户报价。七、报关程序
1、出口所需的报关单据有:报关委托书、报检委托书、报关、报检单各一份、海运委托书(订舱的依据)、合同、发票、箱单、如设备(需机电证),还有的产品(需要许可证)、出口核销单等单据。报关完毕后的一个月将海关核销的报关单和核销单及时退给客户。2、进口业务的贸易条款CIF、CNF和FOB(FREEONBOAD)。进口所需的报关单证有:报关委托书、报检委托书、合同发票、箱单、属免税的产品需要免税单、属设备的需要机电审批文。报关完毕的半个月内将进口报关单核销联及时退给客户。八、代运
9在货物报关完毕后,根据合同的卸货地及客户的要求准备代运的方式,特别是铁路运输要注意:申请车皮计划需要提前进行,按船到达的时间和铁路规定做好申报手续,在车皮批准后与港区的业务处联系,由港区业务处根据报关完毕的情况做装车计划。需汽运的货物在报关完毕后根据客户送货的地点安排车辆。
D、散杂货运输
一、运输范围
从世界主要运输大宗散杂货的港口进口到中国港口(天津、广东、青岛港)等货物,及中国港口(天津、辽宁鲅鱼圈、营口、秦黄岛港)等出口货物。
散杂货运输的常见品名和运输工具:大宗散杂货进口的商品主要有:煤炭、矿沙、谷物、化肥、饲料、大麦等产品,出口有焦碳、矾土等产品。
主要的运输工具:海运整船运输,也是租船运输。租船业务涉及的商品价值都偏低。
根据货物贸易的CIF和FOB的价格条款,确定租船方,租船运输方式有三种:定程租船(又称航次租船)、定期租船(简称期租)、光船租船,货运公司涉及的租船业务主要以航次租船为主。向船东支付约定的运费。
二、运输方式:整船分为:巴拿马型(七万吨以下)和好望角型(八万吨以上)。三、运输程序
1、接到客户询价;当客户咨询租船运输时,应向客户了解如下问题。(1)运输方式:巴拿马型船和好望角型;(2)发运港和卸货港;(3)货物的品名和数量;(4)装率和卸率;
(5)装港和卸港的吃水线;(6)预计运输的时间;
(7)客户单位名称、联系人、电话、电传、电子邮件、传真等。了解这些信息后告知客户,货运公司会尽快给报出租船的运费,以及在港口报关和代运的费用。
2、了解用户装港和卸港的时间
在用户与货运公司鉴定运输代理及报关协议书后,根据船到达卸港的时间提前通知用户提供所需的全套报关单据复印件。
3、进口报关的时限:自运输工具申报进境之日起14天内申报,超日海关证收滞报金,在出税单的14天内没缴纳税款,海关征收滞纳金。
4、报检程序:报验-交商检费-出入境通关单-水尺测量-抽样化验-品质证书报关程序:申报-查验-征税-放行-结关5、报关报检单据
报验单据:报检委托书、报验单、合同、发票、国外的水尺重量单、品质证明书。
报关单据:报关委托书、报关单、合同、发票、重量单、商检通关单、保单、信用证复印件。四、租船运费的支付
租船运费的支付与合同的条款不一定同步,要根据与船东鉴定的租船合同所定。1、CIF和CNF条款:开船日付运费赎提单
2、FOB条款:开船后10内付运费,或船到目的港后支付运费。五、税费的计算
进口关税主要以CIF价格条款完税,CNF和FOB价格条款在计算关税时都必须换算成CIF价格完税。
10进口关税:完税价格X关税税率进口增值税:(完税价格+关税税额)X增值税率
出口关税是根据海关商品税则所提示的产品方交出口关税。六、法定缴纳的费用有:关税、增值税、商检费。七、港口转运时间
在开户行缴纳关税完毕后,把关税缴款书一联交给海关,海关通过完税的缴款书在提单上加盖放行章,同时根据用户发货的流向计划,将内河船运、铁路、公路计划做好,以及放行提单一同交给港口业务处八、范例
货物的情况说明。
品名:煤炭(动力煤)、数量:162662、合同价值:USD4759490.12、船舶介绍:船名:LOWLANDSGLOR、LOA(全长):289米、BEAM(宽)45米、DRAFT(吃水):17.8米、舱口:9个、装货情况说明;装货港:澳大利亚昆市兰(GLADSTONE)、装载日期:201*年2月17日、离港日期:201*年2月21日、到达锚地日:3月6日22点、靠泊日:3月9日14点、离港日:3月14日凌晨、运行时间:14天。关税的综合税率为19.78%贸易条款:CIFQINGDAO。操作过程:信用证结汇:由于信用证结汇是货物装运完毕后,以提单及检验等有关单据通过银行交单及赎单时间长,在船舶到达港口时正本单据还没有到达,在这种情况下,必须在货物到港前通知用户将港口所需的全套报关单据复印件传真给报关单位,报关单位根据提供的单据进行报验。让商检出具入境通关单,在货物到达锚地和泊位时接商检人员去港口做水尺测量,船长根据提单向船代发首次舱单数据。做完水尺数据后船长向船代发直面船单,报关单位根据正本提单去船代换D/O单。在正本提单没到的情况下由船代协商船东以保函卸货,卸货不影响提前报关。
在全套报关单据复印件齐全的情况下,向海关申请预报关,海关根据申报的货物单据到现场查验,并且根据提供的直面舱单的数据定税,出具缴税关单。缴款单位按指定帐户缴纳关税后将关税单交给海关,海关根据缴款书在提单上加盖放行章。
根据用户提供的货物流向安排沿海运输、内河运输、铁路运输、公路运输的计划。并且将运输的流向及运输的计划表、放行提单等交给港务局业务处,由港务局业务处根据我们提供的流向计划安排装货时间。在货物卸货完毕后的15天,商检出具品质证书、水尺重量单,海关根据卸货完毕的情况出具进口报关单的核销联。在操作程序全部完成后,将所有的费用单据及货物出具的证书和报关单一起交给用户,并且结帐。
上述业务操作过程仅是一般程序。货物运输及报关的具体问题会随着不同的情况而变化。九、租船业务
货运公司可以开展租船业务,根据卸货港的卸货能力,订租船的条款,如果卸货港压港的时间长,卸率比较低,租船时我司可以签定对我方有利的CQD按港口习惯速度(CUSTOMARYQUICKDESPACH)条款,但是运费会相对高一些。
FOB条款的租船运输可以帮助用户降低成本,增加我司的运费利润,同时租中方船可以减少外汇流失。
租船业务的开展会提高我司的知名度,对业务的全面发展和物流工作铺垫了坚固的基石。
11佣金和折扣的运用
在合同价格条款中,有时会涉及佣金(Commission)和折扣(Discount,Allowance)。价格条款中所规定的价格,可分为包含有佣金或折扣的价格和不包含这类因素的净价(NetPrice)。包含有佣金的价格,在业务中通常称为“含佣价”。一、佣金
(一)佣金的含义在国际贸易中,有些交易是通过中间代理商进行的。因中间商介绍生意或代买代卖而需收取一定的酬金,此项酬金叫佣金。凡在合同价格条款中,明确规定佣金的百分比,叫做“明佣”。如不标明佣金的百分比,甚至连“佣金”字样也不标示出来,有关佣金的问题由双方当事人另行约定,这种暗中约定佣金的做法,叫做“暗佣”。佣金直接关系到商品的价格,货价中是否包括佣金和佣金比例的大小,都影响商品的价格。显然,含佣价比净价要高。正确运用佣金,有利于调动中间商的积极性和扩大交易。(二)佣金的规定办法
在商品价格中包括佣金时,通常应以文字来说明。例如:“每公吨200美元CIF旧金山,包括2%佣金”(US$200perM/TCIFSanFranciscoincluding2%commission)。也可在贸易术语上加注佣金的缩写英文字母“C”和佣金的百分比来表示。例如:“每公吨200美元CIFC2%旧金山”(US$200perM/TCIFSanFranciscoincluding2%commission)。商品价格中所包含的佣金,除用百分比表示外,也可以用绝对数来表示。例如:“每公吨付佣金25美元。”如中间商为了从买卖双方获劝双头佣金”或为了逃税,有时要求在合同中不规定佣金,而另按双方暗中达成的协议支付。佣金的规定应合理,其比率一般掌握在1%至5%之间,不宜偏高。在国际贸易中,计算佣金的方法不一,有的按成交金额约定的百分比计算,也有的按成交商品的数量来计算,即按每一单位数量收取若干佣金计算。在我国进出口业务中,计算方法也不一致,按成交金额和成交商品的数量计算的都有。在按成交金额计算时,有的以发票总金额作为计算佣金的基数,有的则以FOB总值为基数来计算佣金。如按CIFC成交,而以FOB值为基数计算佣金时,则应从CIF价中减去运费和保险费,求出FOB值,然后以FOB值乘佣金率,即得出佣金额。关于计算佣金的公式如下:
单位货物佣金额=含佣价*佣金率净价=含佣价一单位货物佣金额上述公式也可写成:
净价=含佣价*(l一佣金率)
假如已知净价,则含佣价的计算公式应为:含佣价=净价/(1-佣金率)
在这里,值得注意的是,如在洽商交易时,我方报价为10000美元,对方要求3%的佣金,在此情况下,我方改报含佣价,按上述公式算出应为10309.3美元,这样才能保证实收10000美元。
佣金的支付一般有两种做法:一种是由中间代理商直接从货价中扣除佣金;另一种是在委托人收清货款之后,再按事先约定的期限和佣金比率,另行付给中间代理商。在支付佣金时,应防止错付、漏付和重付等事故发生。
按照一般惯例,在独家代理情况下,如委托人同约定地区的其他客户达成交易,即使未经独家代理过手,也得按约定的比率付给其佣金。二、折扣
(一)折扣的含义
12折扣是指卖方按原价给予买方一定百分比的减让,即在价格上给予适当的优惠。国际贸易中使用的折扣,名目很多,除一般折扣外,还有为扩大销售而使用的数量折扣(QuantityDiscount),为实现某种特殊目的而给予的特别折扣(SpecialDiscount)以及年终回扣(TurnoverBonus)等。凡在价格条款中明确规定折扣率的,叫做“明扣”;凡交易双方就折扣问题已达成协议,而在价格条款中却不明示折扣率的,叫做“暗扣”。折扣直接关系到商品的价格,货价中是否包括折扣和折扣率的大小,都影响商品价格,折扣率越高,则价格越低。折扣如同佣金一样,都是市场经济的必然产物,正确运用折扣,有利于调动采购商的积极性和扩大销路,在国际贸易中,它是加强对外竞销的一种手段。(二)折扣的规定办法
在国际贸易中,折扣通常在合同价格条款中用文字明确表示出来。例如:“CIF伦敦每公吨200美元,折扣3%“(US$200perMetrictonCIFLondonincluding3%discount)。此例也可这样表示:“CIF伦敦每公吨200美元,减3%折扣”(US$200permetrictonCIF伦敦Less3%discount)。此外,折扣也可以用绝对数来表示。例如:“每公吨折扣6美元”。
在实际业务中,也有用“CIFD”或“CIFR”来表示CIF价格中包含折扣。这里的“D”和“R”是“Discount”和“Rebate”的缩写。鉴于在贸易往来中加注的“D”或“R”含义不清,可能引起误解,故最好不使用此缩写语。
交易双方采取暗扣的做法时,则在合同价格中不予规定。有关折扣的问题,按交易双方暗中达成的协议处理。这种做法属于不公平竞争。公职人员或企业雇佣人员拿“暗扣“,应属贪污受贿行为。
(三)折扣的计算与支付方法
折扣通常是以成交额或发票金额为基础计算出来的。例如,CIF伦敦,每公吨201*美元,折扣2%,卖方的实际净收入为每公吨1960美元。其计算方法如下:单位货物折扣额=原价(或含折扣价)*折扣率卖方实际净收入=原价一单位货物折扣额
折扣一般是在买方支付货款时预先予以扣除。也有的折扣金额不直接从货价中扣除,而按暗中达成的协议另行支付给买方,这种做法通常在给“暗扣”或“回扣”时采用。
13出口货运保险介绍
一、申请投保。当投保人需要对一笔货物申请保险时,可到当地保险公司办理手续。一般先填制《运输险投保单》一式二份。一份由保险公司签署后交投保人作为接受承保的凭证;一份由保险公司留存,作为缮制、签发保险单(或保险凭证)的依据。保险契约即告成立。≈泄鹑诖蟮?投保的形式有以下几种:
(1)凡是带保险价格条件的成交合同或按信用证规定装运的出口货物,外贸公司或其他卖方需逐笔填制投保单,办理投保。
(2)投保人因时间紧迫,可口头或以函电向保险公司提出申请,如获允准,保险也生效,但事后要补交投保单。
(3)业务量较大的外贸公司,为简化手续,节省时间,投保也可以发票、出口货物明细单或货物出运分析单、报关单的副本代替。
(4)专业从事出口业务的外贸公司,或长期出口货物的单位,可与保险公司签订预约保险合同(简称预保合同,是一种定期统保契约)。凡属于预保合同约定范围以内的货物,一经起运,保险公司即自动承保,即凡签订预保合同的单位,当每批保险标的出运前,由投保人填制起运通知,一式三份,交保险公司。
(5)凡陆运、空运出口到港澳地区的,可使用“联合凭证”,由投保人将“联合凭证”一式四份,提交保险公司。保险公司将其加盖联合凭证印章,并根据投保人提出的要求注明承担险别、保险金额和理赔代理人名称,经签章后退回三份,自留一份凭以统一结算保费。二、出具《保险单》。保险单是保险人与被保险人之间的一种契约,规定了双方之间的权利与义务,是投保的一方支付保险费,保险的一方在保险标的遭受损失时承担赔偿责任的依据。同时也是投保单位通过银行结汇的重要单据之一。保险公司根据投保人填报的内容,凭以签发《保险单》或《运输保险凭证》,并计算保险费。
国际货物运输保险
国际货物运输保险是以对外贸易货物运输过程中的各种货物作为保险标的的保险。外贸货物的运送有海运、陆运、空运以及通过邮政送递等多种途径。国际货物运输保险的种类以其保险标的的运输工具种类相应分为四类:海洋运输货物保险/陆上运输货物保险/航空运输货物保险/邮包保险国际贸易货物运输保险程序有时一批货物的运输全过程使用两种或两种以上的运输工具,这时,往往以货运全过程中主要的运输工具来确定投保何种保险种类。一、海洋运输货物保险,按照国家保险习惯,可将各种险别分为:(一)主要险别
A、平安险(freefromparticularaverage,简称f.p.a.)平安险这一名称在我国保行业中沿用甚久。人其英文原意是指单独海损不负责赔偿。根据国际保险界对单独海损的解释,它是指部分损失。因此,平安险的原来保障范围只赔全部损失。但在长期实践的过程中对平安险的责任范围进行了补么和修订,当前平安险的责任范围已经超出只赔全损的限制。概括起来,这一险别的责任范围主要包括:
1、在运输过程中,由于自然灾害和运输工具发生意外事,民被保险货物的实物的实际全损或推定全损。
2、由于运输工具遭搁浅、触礁、沉没、互撞。与流一其他物体碰撞以及失火、爆炸等意外事故造成被保险货物的部分损失。
3、只要运输工具曾经发生搁浅、触礁、沉没、焚毁等意外事故,不论这意个事故发生之前或者以后曾在海上遭恶劣气候、雷电、海啸等自然灾害所造成的被保险货物的部分损失。
144、在装卸转船过程中,被保险货物一件或数件落海所造成的全部损失或部分损失。
5、运输工具遭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在避难港卸货所引起被保险货物的全部损失或部分损失。
6、运输工具遭自然或灾害或意外事故,需要在中途的港口或者在避难港口停靠,因而引起的卸货、装货、存仓以及运送货物所产生的特别费用。7、发生共同海损所引起的牺牲、公摊费和救助费用。
8、发生了保险责任范围内的危险,被保险人对货物采取抢求、防止或少损失的各种措施,因而产生合理施遇用。但是保险公司承担费用的限额不能超过这批被救货物的保险金额。施救费用可以在赔款金额以外的一个保险金额限度内承担.B、水渍险(withparticularaverage,简称w.p.a.)水渍险的责任范围除了包括上列“平安险”的各项责任外,还负责被保险货物由于恶劣气候、雷电、海啸、地震、洪水等自然灾害所造成的部分损失。C、一切险(allrisks)
一切险的责任范围除包括上列“平安险”和“水渍险”的所有责任外,还包括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因各种外来原因所造成保险货物的损失。不论全损或部分损失,除对某些运输途耗的货物,经保险公司与被保险人双约定在保险单上载明的免赔率外,保险公司都给予赔偿。上述三种险别都有货物运输的基本险别,被保险人可以从中选择一种投保。
此外,保险人可以要求扩展保险期,例如,对某些内陆国家出口货物,如在港口卸货转运内陆,无法按保险条款规定的保险期内到达目的地,即可申请扩展。经保险公司出立凭证予以延长,每日加收一定保险费。
不过,在上述三种基本险别中,明确规定了除外责任。所谓除外责任(exclusion)是指保险公司明确规定不予承保的损失或费用。(二)附加险别一般附加包括:
1、偷窃提货不着险(theft,piferageandnondelivery,简称t.p.n.d.):保险有效期内,保险货物被偷走或窃走,以及货物运抵目的地以后,整件未交的损失,由保险公司负责赔偿。2、淡水雨淋险(freshwaterraindamage,简称f.w.r.d.):货物在运输中,由于淡水、雨水以至雪溶所造成的损失,保险公司都应负责赔偿。淡水包括船上淡水舱、水管漏水以及汗等。3、短量险(riskofshortage):负责保险货物数量短少和重量的损失。通常包装货物的短少,保险公司必须要查清外装包是否发生异常现象,如破口、破袋、扯缝等,如属散装货物,往生育装船和卸重量之间的差额作为计算短量的依据。4、混杂、沾险(riskofintermixture&contamination):保险货物在运输过程中,混进了杂质所造成的损换。例如矿石等混进了泥士、草屑等因而使质量受到影响。此外保险货物因为和其他物质接触而被沾污,例如布匹、纸第、食物、服装等被油类或带色的物质污染因而引起的经济损失。
5、渗漏险(riskofleakage)流质、半流质的液体物质同和油类物质,在运输地程中因为容器损坏而引起的渗漏损换。如以液体装存的湿肠衣,因为液体渗漏而使肠发生腐烂。变质等损失,均由保险公司负责赔偿。
6、碰损、破碎险(riskofclash&breakage):碰损主要是对金属、木质等货物来说的,破碎则主要是对易碎性物质来说的。前者是指在运输途中,因为受到震动、颠簸、挤压而造成货物本身的损失;后者是在运输途中由于装卸野蛮、粗鲁、运输工具的颠震造成货物本身的破裂、断碎的损失。7、串味险(riskofodour):例如,茶叶、香料、药材等在运输途中受到一起堆储的皮第、樟脑等异味的影响使品质受到损失。
158、受热、受潮险(damagecausedbyheating&sweating):例如,船舶在航行途行途中,由于气温骤变,或者因为船上通风设备失灵等使舱内水气凝结、发潮、发热引起货物的损失。9、钩损险(hookdamage):保险货物在装卸过程中因为使用手钩、吊钩等工具所造成的损失,例如粮食包装袋因吊钩钩坏而造成粮食外漏所造成的损失,保险公同在承保该险的史下,应予赔偿。
10、包装破裂险(lossfordamagebybreakageofpacking):因为包装破裂造成物资的短少、沾污等损失。此外,对于因保险货物运输过程中续运安全需要而产生的候补包装、调换包装所支付的费用,保险公司也应负责。11、锈损险(risksofrust):保险公司负责保险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因为生锈造成的损失。不过这种生锈必须在保险期内发生,如原装时就已生锈,保险公司不负责任。
上述11种附加险,不能独立承保,它必须附属于主要险面下。也就是说,只有在投保了主要险别以后,投保人才允许投保附加险。投保“一切险”后,上述险别均包括在内。特别附加险
特别附加险也属附加险类内,但不属于一切险的范围之内。它往民政治、国家行政管理规章所引起的风险相关连。目前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承保的特别附加险别有交货不到险(failuretodeliveryrisks)、进口关税险(importdultyrisk)、黄曲霉素险(aflatoxinrisk)和出口货物到香港(包括九龙在内)或澳门存储仓火险责任扩展条款(firereskextntionclauseforstorageofcargoatdestinationhongkong,includingkowloon,ormacao)。此外,还包括战争险(warrisk)和罢工险(strikesrisk)等。二、陆上运输货物保险
陆上运输货物保险是货物运输保险的一种,分为陆运险和陆运一切险两种。(一)陆运险的责任范围
被保险货物在运输途中遭受暴风、雷电、地震、洪水等自然灾害,或由于陆上运输工具(主要是指火车、汽车)遭受碰撞、倾覆或出轨。如在驳运过程,包括驳运工具搁浅、触礁、沉没或由于遭受隧道坍塌、崖崩或火灾、爆炸等意外事故所造成的全部损失或部分损失。保险公司对陆运险的承保范围大至相当于海运险中的“水渍险”。(二)陆运一切险的责任范围
除包括上述陆运险的责任外,保险公司对被保险货物在运输途中由于外来原因造成的短少、短量、偷窃、渗漏、碰损、破碎、钩损、雨淋、生锈、受潮、霉、串味、沾污等全部或部分损失,也负赔偿行。
(三)陆上运输货物保险的除外责任
1、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或过失所造成的损失。
2、属于发货人所负责任或被保险货物的自然消耗所引起的损失。3、由于战争、工人罢工或运输延迟所造成的损失。
保险责任的起讫期限与海洋运输货物保险的仓至仓条款基本相同,是从被保险货物运离保险单所载明的启运地发货人的仓库或储存处所开始运输时生效。包括正常陆运和有关水上驳运在内,直至该项货物送交保险单所载明的目的地收货人仓库或储存处所,或被保险人用作分配、分派或非正常运输的其他储存处所为止。但如未运抵上述仓库或储存处所,则以被保险货物到达最后卸载的车站后,保险责任以60天为限。不过,在陆上运输货物保险中,被保险货物保-运险和陆运一切险外,经过协商还可以加保陆上运输货物保险的附加险,如陆运战争险等。陆运战争险与海运战争险,由于运输工具有其本身的持点,具体责任有一些差别,但就战争险的共同负责范围来说,基本上是一致的。即对直接由于战争、类似战争行为以及武装冲突所导致的人,如货物由于捕获、扣留、禁制和扣押等行为引起的损失应负责赔偿。三、航空运输货物保险(airtransportationcargoinsurance)
16保险公司承保通过航空运输的货物,保险责任是以飞机作为主体来加以规定的。航空运输货物保险也为航空运输险和航空运输一切险两种。航空运输一切险除包括上述航空运输的丽任个,对被呆险货物在运输中由于外来原因造成的包括被偷窃、短少等全部中分损失也负赔偿之责。但是,在航空运输货物保险的情况下,除外责任与前节所述的海洋运输货物保险的除外责任相同。
航空运输货物保险的责任起讫期限从被保险货物运离保险单所载明起运地仓库或储存处所开始运输生效。在正常运输过程中继续有效,直至该项货物抵运保险单所载明目的地交到收货人仓库或储存处所呆险人用作分配、分派或非正常运输的其他存处所为止。如保险货物款到达是述仓库或储存处所,则以被保险货物在最后卸货地卸离飞机后30天为止。与上述陆运货物保险一样,被保险货物在投保航空运输险和航空运输一切险后,还可经协商加保稚空运输货物战争险等附加险。四、邮包保险
承保通过邮政局邮包寄递的货物在邮递过程中发生保险事故所致的损失。以邮包方式将货物发送到目的地可能通过海运,也可能通过陆上或航空运输,或航空运输,或者经过两种或两种以上的运输工具运送。不论通过何种和种运送工具,凡是以邮包方式将贸易物货运达目的地的保险均属邮包保险。邮包保险按其保险责任分为邮包险(parcelpostrisks)和邮包一切险(parcelpostallrisks)两种。前者与海洋运输货物保险水渍险的责任相似,后者与海洋运输货物保险一切险的责任基本相同。邮包的责任范围为:
1、被保险邮包在运输途中由于恶劣气候、雷电、海啸、地雷、洪水自然灾害或由于运输工具遭受搁浅、触礁、沉没、碰撞、倾复、出轨、坠落、失踪,或由于失火爆炸意外事故所造成的全部或部分损失。
2、被保险人对遭受承保责任内危险的货物采取抢救,防止或减少货损的措施而支付的合理费用,但以不超过该批被救货物的保险金额为限。邮包一切险的责任除上述邮包险的各项责任外,还负责被保险邮包在运输途中由于外来原因所致的全部或部分损失。邮包运输货物保险的除外责任和被保险人的义务与海洋运输货物保险相比较,其实质是一致的。其责任起讫为自被保险邮包离开保险单所载起运地点寄件人的处所运往邮局时开始生,直至该项邮包运达本保险单所载目的地邮局,自邮局签发到货通知书当日千夜起算满十五天终止。但是在此期限风邮包一经交至收件人的处所时,保险责任即行终止。国际贸易货物运输保险程序
在国际货物买卖过程中,由哪一方负责办理投保,应根据买卖双方商订的价格条件来确定。例如按F.O.B.条件和C.F.R.条件成交,保险即应由买方办理;如按C.I.F.条件成,呆险就应由卖方办理。办理货运保险的一般程序是:a.确定投保的金额
投保金额是诸保险费的依据,又是货物发生损失后计算赔偿的依据。按照国际惯例,投保金额应按发票上的C.I.F.的预期利润计算。但是,各国市场情况不尽相同,对进出口贸易的管理办法也各有异。向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办理进出口货物运输保险,有按两种办法:一种是逐笔投保;另一种是按签订预约保险总合同办理。b.填写投保单
保险单是投保人向保险人提出投保的书面申请,其主要内容括被保险人的姓名、被保险货物的品名、标记、数量及包装、保险金额、运输工具名称、开航日期及起讫地点、投保险别、投保日期及签章等。
c.支付保险费,取得保险单
17保险费按投保险别的保险费率计算。保险费率是根据不同的险别、不同的商品、不同的运输方式、不同的目的地,并参照国际上的费率水平而制订的。它分为“一般货物费率”和“指明货物加费费率”两种。前者是一般商品的费率,后者系指特别列明的货物(如某些易碎、易损商品)在一般费率的基础上另行加收的费率。
交付保险费后,投保人即可取得保险单(insurancepolicy)。保险单实际上已构成保险人与保险人之间的保险契约,是保险人寻保险人的承保证明。在发生保险范围内的损失或灭失时,投保人可凭保险人要求赔偿。d.提出索赔手续
当被保险的货物发生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时,投保人可以向保险人提出赔偿要求。按〖INCOTERNS1990〗E组、F组、C组包含的8种价格条件成交的合同,一般应由买方办理索赔。按〖INCOTERNS1990〗D组包含的5种价格条件成交的合同,则视情况由买方或卖方办理索赔。
被保险货物运抵目的地后,收货人如发现整件短少或有明显残损,应立即向承运人或有关方面索取货损或货差证明,并联系保险公司指定的检验理赔代理人申请检验,提出检验报告,确定损失程度;同时向承运人或有关责任方提出索赔。属于保险责任的,可填写索赔清单,连同提单副本、装箱单、保险单正本、磅码单、修理配置费凭证、第三者责任方的签证或商务记录以及向第三者责任方索赔的来往函件等向保险公司索赔。索赔应当在保险有效期内提出并办理,否则保险公司可以不予办理。
18国际货物运输的组织结构
一、我国国际货物运输组织体系(一)货主(CargoOwner)
货主是指专门经营进出口商品业务的国际贸易商,或有进出口权的工贸、地贸公司以及“三资”企业统称为货主。他们为了履行国际贸易合同必须组织办理进出口商品的运输,是国际货物运输中的托运人(Shipper)或收货人(Consignee)。在我国主要有下列企业:
1.各专业进出口总公司和地方外贸专业公司。2.各工农贸公司。
3.有进出口权的工厂、集体企业。
4.外商独资、中外合资、合作企业和合营企业。(二)承运人(Carrier)
承运人是指专门经营海上、铁路、公路、航空等客货运输业务的运输企业,如轮船公司、铁路或公路运输公司、航空公司等。他们一般拥有大量的运输工具,为社会提供运输服务。在海上运输中船舶经营人(Operator)作为承运人。我国《海商法》第四十二条指出:“承运人是指本或者委托他人以本人的名义与托运人订立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的人。”“实际承运人是指接受承运人委托,从事货物运输或部分运输的人,包括接受转委托从事此项运输的其他人。”
由此可见,承运人包括船舶所有人(Shipowner)和以期租(TimeCharter)或光租(BareCharter)的形式承租,进行船舶经营的经营人。在我国主要有下列运输企业:1.水上运输企业
(1)中国远洋运输集团及下属各公司;(2)中国海运集团及下属各公司;(3)各地方轮船公司;
(4)长江、珠江、黑龙江各航运公司;(5)中外合资、合作及合营的轮船公司;(6)外商独资的轮船公司;
(7)中国外运集团所属的船公司。2.铁路运输
铁道部下属各铁路局和分局或公司。3.公路运输
交通部公路局管辖的各运输公司,以及中外合资、合作和联营企业的运输公司。4.航空运输
(1)中国国际航空公司;
(2)中国民航总局管辖的其他各航空公司;(3)地方民用航空公司;
(4)中外合资、合营的航空公司;(5)外国各航空公司。
(三)运输代理人(ForwardingAgentorShip|sAgent)运输代理人有很多种类型,主要有以下两种:
1.货运代理人(ForwardingAgent,FreightForwarder)货运代理人是指根据委托人的要求;代办货物运输的业务机构。有的代表承运人向货主揽取
19货物,有的代表货主向承运人办理托运,有的兼营两方面的业务。它们属于运输中间人的性质,在承运人和托运人之间起着桥梁作用。我国的货运代理人主要有以下企业:(1)中国外运集团及其在各地的公司;
(2)中国外轮代理公司及其在各港的货代分公司;(3)中远集团货运公司及在各地的分公司;(4)中外合资、合作的代理公司;
(5)外国货运代理公司在中国各地的分支机构;
(6)经外经贸部正式审批的其他种类的货运代理公司:如仓储、公路运输、铁路运输、航空运输、各进出口公司,以及航运公司等成立的货代公司。2.船舶代理人(Ship|sAgent;Owner|sAgent)
船舶代理是指接受船舶经营人或船舶所有人的委托,为他们在港船舶办理各项业务和手续的人。船舶代理人在港为委托人揽货,在装卸货港口办理装卸货物手续、保管货物和向收货人交付货物,为船舶补充燃料、淡水和食品,以及代办船舶修理、船舶检验,集装箱跟踪管理,等等。
海运经纪人(Broker)是以中间人的身份代办洽谈业务,促使交易成交的一种行业。在海上运输中,有关货物的订舱和揽载、托运和承运、船舶的租赁和买卖等项业务,虽然常由交易双方直接洽谈,但由海运经纪人作为媒介代办洽谈的作法已成为传统的习惯。我国海运经纪人的角色也属于船舶代理人的业务范围。我国的船舶代理人主要有以下企业:
(1)中国外轮代理公司及在各港的下属公司;(2)中国船务代理公司及在各港的下属公司”;(3)经交通部批准的其他船舶(务)代理公司。货运资格考试综合知识:国际货物运输的组织结构(四)装卸公司和理货公司
装卸、理货业是一些接受货主或船舶营运人的委托,在港口为船舶进行货物的装卸、清点、交接、检验货损程度和原因并作出公证等项作业的行业。1.装卸公司(Stevedore)
装卸业是办理将货物装船和从船上卸下的行业。经营这种行业的人被称为装卸人或装卸业者。装卸人对于所在港口经常装卸的货物的包装、性质以及装卸方法都富有经验,对各种类型的船舶也都深有了解,能参与制定装卸计划,委托人对他们的装卸技术也有所信任。但是,由于装卸和积载的质量,对于船舶和货物的安全有密切的关系,所以,这种作业都是在船方的监督和指挥下进行的。
我国的港口装卸业目前有以下公司:
(1)各口岸港务局下属的港务(或装卸)公司;(2)各港口的地方装卸公司;
(3)中国外运集团系统的港务公司;(4)各货主码头的装卸公司;(5)中外合资、合营的港务公司。2.理货人(Tallyman,Checker)
理货人是在船舶装货或卸货时,对货物的件数进行清点,并对货物的交接作出证明的行业。理货通常是由船公司或货主各自委托他们的代理人,即分别由站在船公司立场(Shipside)的理货人和站在货主立场(Doctside)的理货人会同进行的。在代表双方的理货人的会同确认下,才能证明货物交接的正确性。
20这种正确交接的证明有较强的公证性,所以理货人不但要有较全面的知识和熟练的方法,而且必须具有诚实、公正的品质。
我国的理货人主要是由中国外轮理货公司及其在各港的分支机构进行,而货主往往通过委托代理人的驻港人员进行。
世界上从事国际货物运输的机构不胜枚举,他们在工作性质上有区别。但在业务上又有密切的联系,但主要不外乎上述四种机构。此外,国际货物运输与海关、商检、卫检、动植检、港口当局(海上安全监督局和港务局)、保险公司、银行和外汇管理局、包装、仓储等机构有着较为密切的联系,共同组成了国际货物运输组织系统。二、我国国际货物运输行政管理机构(一)国务院下属的综合性机构1.国务院口岸领导小组
是直属国务院负责协调全国海陆空交通运输的机构,并与相关联的货主、海关、边防、商检、卫检、动植检等之间进行协调的综合性机构。
该小组下设口岸办公室,作为常设办事机构(简称国务院口岸办),负责协调各部门之间的关系,并负责制定和平衡全国的年度外贸运输计划。在全国各主要口岸,均设有相应的口岸委,行使相应的职能。2.国务院经贸办公室
作为一个综合性的机构,负责对部分大宗货物运输工作的平衡和协调工作。(二)交通运输部门的管理机构1.交通部的机构
(1)交通部水运司:主要负责对全国海上运输、船舶代理、集装箱运输和场站等企业的审批;负责有关运输法规制定;全国各港口运输计划的平衡和协调工作;各港口安全监督宏观管理工作。
(2)各港的港口安全监督局:主要负责各港口船舶的进出港的安全监督、联检、船员考核、危险货物进出口的监督等工作。
(3)各地方交通管理部门:各盛市的交通厅、局,主要负责公路运输和地方航运的管理和监督工作。
2.铁道部的机构
(1)运输局:主要负责全国铁路的运输管理和国际货物联运工作,如货运计划的制定,审批月度要车计划、装卸车计划、客货运输和车辆调度等。
(2)货运局:负责客货运输规章,客、货运价及运价里程表的制定和修改,货物管理和装卸作业;货物安全运送以及货运事故的处理等。
(3)外事局:主要负责国际铁路联运工作,如主管国际铁路联运专门会议、国境铁路会议和运输工作会议;督促国际联运规章、双边铁路协定及议定书的执行,处理国境站日常涉外工作等。
(4)铁道部下属各路局:负责各路局的运输计划和规章的执行,以及对管内下属分局、车站的正常管理。3.国家民航总局
对全国各地民航公司和经营民航货运代理企业经营权的审批,法规的制定以及航空管理工作。
(三)外经贸部门的机构
在外经贸系统,有一个比较庞大的外贸运输组织机构,主要包括以下几个组成部分:1.外经贸部外贸货运协调司
是外经贸系统外贸运输的归口和领导部门,负责全国货运代理企业的审批、管理和发证工作;
21负责外贸运输计划的编制和组织实施,拟定和参加对外运输协议的签订等。2.各地方外经贸委的仓储运输机构主要负责本地区外贸运输组织、管理和协调工作。如货代企业的初审上报和所辖货代企业的日常管理,编制本地区的外贸运输计划上报、下达和组织实施等工作。?3.在香港或国外港口的外贸运输机构
主要办理我国进出口货物的转运、联运、船务代理以及其他有关运输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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