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Z009-安全环保科副科长工作标准
1.1.1.1.1.1
Q冬瓜山铜矿企业标准Q/TLYS-DGSK02Z009-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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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环保科副科长工作标准
201*-01-01发布201*-01-01实施
冬瓜山铜矿标准化委员会发布Q/TLYS-DGSK02Z009-201*
前言
本标准于201*年1月1日首次发布。本标准起草单位:安全环保科本标准起草人:孔祥龙本标准审核人:施发伍本标准批准人:杨黎升
Q/TLYS-DGSK02Z009-201*
安全环保科副科长工作标准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安全环保科副科长的任职资格、职责与权限、工作内容与要求、检查与考核等。本标准适用于安全环保科副科长岗位。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冬瓜山铜矿员工通用工作标准》《冬瓜山铜矿职工奖惩条例》3上级主管岗位
安全环保科科长4任职资格
4.1教育:具有大专以上学历。
4.2经历:具有两年以上部门(基层班组)管理工作经验。
4.3技能:掌握生产工艺及安全环保管理技术,熟悉安全环保法律及法规,熟练操作计算机。4.4能力:具有一定的组织能力、应急处理能力和沟通能力。5职责与权限5.1职责
5.1.3协助科长做好安全综合管理工作。5.1.4协助科长做好环境保护管理工作。5.1.5协助科长做好职业卫生管理工作。5.1.6协助科长做好事故与应急管理工作。5.1.7协助科长做好安全环保方面的其他工作。5.2权限
5.2.1对分管的工作人员的工作质量和进度,进行检查,提出奖惩意见。5.2.2科长不在时,受科长委托行使科长职权。
5.2.3有权向本科工作人员索取和查阅与工作有关的资料、文件、原始记录、数据等信息资料。5.2.4监督和检查各基层单位安全、环保工作情况。对基层单位在安全、环保等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隐患,督促整改。
5.2.5对“三违”行为和在安全环保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或个人,提出处理和奖励意见。
Q/TLYS-DGSK02Z009-201*6工作内容与要求6.1本岗位工作目标
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等相关的法律法规及矿山安全的管理标准,协助科长完成本部门的工作目标。6.2安全综合管理
6.2.1检查、指导各基层单位的各项安全基础管理工作。
6.2.2协助科长组织季度安全文明生产大检查、季节性安全检查,负责组织各项专业性安全检查,并落实基层单位对存在的安全隐患及时整改。
6.2.3做好各级危险源综合管理工作,督促有关部门对危险源及时建档、监控检查和隐患整改。6.2.4检查安全设施运行情况和现场安全管理工作,落实隐患整改、查处违章行为。6.3环境保护管理
6.3.1对环保设施的运行、处理和污染物排放情况进行督查,发现问题及时落实处理。6.3.2督查、指导污染治理工作,防止污染物超标排放,污染环境。6.3.3做好环保项目的申报、实施等各项工作。6.3.4协助上级环保部门开展环境监测工作。6.4职业卫生管理
6.4.1督查、指导各基层单位职业卫生管理工作,发现问题及时落实整改。
6.4.2对职业病防护设施运行及个人卫生防护用品使用情况进行督查,避免职业病发生。6.4.3组织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人员,按照规定定期进行健康体检。6.5事故与应急管理
6.5.1参与制定、修订事故应急救援预案。6.5.2检查、督促各单位学习应急救援知识。6.5.3参与开展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演练。6.5.4配合做好事故的应急抢险工作。
6.5.5及时报告事故,做好事故调查和处理工作。6.6日常管理
6.6.1熟悉分管工作的业务流程,做好分管的工作,对分管工作的开展情况及时向科长反馈信息。6.6.2对分管的工作及时发现、解决问题,同时督促做好纠正和预防工作。6.6.3确保业务范围内的工作或指标符合集团公司专业管理指标的要求。6.6.4安排开展各项安全、环保、职业卫生宣传、教育工作。
6.6.5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并监督安全、环保、职业卫生措施的落实情况。6.6.6负责预审各种安全、环保、职业卫生报表,协助科长做好报表的审核工作。6.6.7在每年9月20日前,组织起草本部门下年度工作计划。
6.6.8在每季度最后一个月的月初,组织起草本部门下季度工作计划。
Q/TLYS-DGSK02Z009-201*
7检查与考核
7.1对本岗位所列标准和要求履行情况,受上级领导和主管部门的检查。7.2按照《冬瓜山铜矿经济责任制考核办法》进行考核。
7.3按照《冬瓜山铜矿职工奖惩条例》和矿各项专项管理制度进行奖惩。
扩展阅读:064安全环保科副科长岗位工作标准
JH20330201.03-201*
吉化集团农药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安全环保科副科长岗位工作标准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公司安全环保科副科长岗位的职责、岗位人员基本技能、工作内容及要求、检查与考核。
本标准适用于公司安全环保科副科长岗位的工作。2职责
2.1责任
2.1.1在公司主管副经理的领导下,及安全环保科长的领导下,对公司环境保护工作负全面责任。2.1.2负责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及中油集团公司有关环境保护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管理标准及规章制度。
2.1.3负责安全环保科环境保护方面工作的筹划、管理方法的研究与改进。
2.1.4负责与公司安全环保部等相关部门的横向协调,与科长共同做好环境管理工作,为基层单位提供业务指导、服务,为联系点单位出谋划策,做好服务。2.2权限
2.2.1有权召开各类会议,布置和安排环保工作。2.2.2对公司所属各单位有业务考核、环保奖惩权。2.2.3对公司所属各单位环保工作有检查权。
2.2.4对新建、改建、扩建项目有建审权及竣工验收权。3岗位人员基本技能
3.1熟练掌握国家及中油集团公司有关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3.2掌握本公司生产、教育培训、经营等方面的基本知识。3.3掌握本公司机构设置和职责分工及各部门的工作特点。
3.4具有较高的文字水平和表达能力,有较强的分析、科理、决策问题的能力。3.5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度,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3.6具备电子计算机基本操作技能。4工作内容及要求
4.1协助科长组织全科人员学习,贯彻上级有关环保的方针、政策、法规精神,并在全公司组织落实。
4.2协助科长负责组织环保等工作计划。
4.3协助科长组织召开环保等各种会议,全面掌握本公司生产中的重大问题,协助主管经理搞好本公司环境保护工作。
4.4协助科长协调本部门与其它科室的业务关系。
4.5协助科长参加本公司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环保设计审查。
4.6协助科长参加本公司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及试运转工作。4.7协助科长组织制定、修订、审定有关环境保护的规程,制度等。
4.8协助科长组织推广各种现代化环境保护管理方法,不断提高环境保护管理水平。4.9协助科长负责组织并参加各类重大事故的调查和科理工作。JH20330201.03-201*
4.10协助科长负责组织开展各类环境保护竞赛活动。4.11协助科长负责组织本公司各类环境保护设施的检修。
4.12协助科长组织领导本部门人员进行政治、文化、业务技术水平的学习。4.13协助科长承办主管经理交给的其它工作,并定期报告工作情况。4.14协助科长负责监督、检查项目中环境保护的“三同时”执行情况。4.15负责“三废”科理装置运行及排放的监督、检查。5检查与考核
本标准执行情况,由安全环保科副科长按本标准及有关考核办法检查考核。
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吉化集团农药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标准化领导小组提出并归口。本标准由安全环保科负责起草并负责解释。审核:纪逸群审定:吕文祥批准:王传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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