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医职责
学校医务室是校内进行防、治疾病,保障师生员工健康,组织、指导、监督和检查校内清洁卫生工作的部门。其岗位职责如下:
一、认真学习和贯彻《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和上级关于学校卫生工作的指示,参加业务培训,不断提高政治思想、卫生管理和医疗业务水平。
二、依照上级医疗防疫部门关于学校保健工作的要求,针对本校师生员工的健康与全校环境卫生状况,拟定本校卫生保健工作计划,经学校领导审批后组织实施。建立卫生保健网,健全学校各项卫生保健制度,督促搞好学校教学卫生、体育卫生、环境卫生和个人卫生。
三、、协助有关部门开展健康与卫生教育,开展卫生宣传教育,宣传健康卫生科普知识,组织有关咨询活动,定期举行卫生讲座,做好班级卫生员的培训工作。培养学生良好卫生习惯。
四、对学生的学习负担、学习环境、卫生设施、饮食卫生、运动安全、劳动卫生防护等问题进行监督指导,指导师生员工进行经常性的清洁保洁工作,并且组织定期检查评比。
五、关心教职工及每一位学生的身体健康,热情为师生员工服务。及时整理教师和学生身体素质和疾病方面的各项资料,并归档。
六、按照上级要求,每学年组织师生体格检查一次,建立学生体质健康卡片。定期联系体检,组织好师生参加各项体检活动,及时将体检结果和医生建议通报个人,并做好相关的跟踪反馈工作。
七、切实加强预防学生近视眼工作,开展防近视宣传教育,指导学生做好眼保健操,注意用眼卫生。八、积极做好学生砂眼、寄生虫、龋齿、脊柱弯曲、鼻炎、结核病及神经衰弱等疾病的预防和矫治工作,严防传染病扩散。对体弱、残疾学生加强医学照顾和心理卫生工作。
九、按照上级要求,做好学生因病缺课统计与上报工作,认真贯彻执行传染病防治法律、法规,做好急慢性传染病的预防和控制管理工作。同时做好地方病的预防和控制管理工作。
十、做好学生一般伤病事故的处理,做好学校运动会等大型集会活动期间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和卫生保健工作。
十一、负责组织开展经常性和突击性的爱国卫生运动以及经常性的卫生检查工作。配合学校红十字会开展有关活动。
十二、做好学校卫生工作的资料收集、整理工作,按要求分类存档。十三、定期采购常用药品,添置必需的医疗器械和设备,健全药品帐册,做好药品入帐、出帐和存放保管工作。
十四、完成上级有关部门和学生处交办的其它工作。
1、学校卫生工作应当由学校校长负责,学校各有关部门参与执行,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校医或卫生教师)是校长在学校卫生保健工作中的参谋和助手。
2、学校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应当在学校校长领导下组织制定全校的健康教育相关政制度和规定。
3、负责监督指导学校教育教学过程卫生的执行情况。根据青少年身心发育的规律指导教育教学过程卫生,协助教务部门定期组织对全校教职员工开展健康相关知识的培训,对教授健康教育的教师授课情况进行监督指导,发现教育教学过程中所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改进意见。
4、协助学校总务部门做好教学卫生管理。对学校教室面积、装修、采光、通风及微小气候提出科学的建议,对教学环境如课桌椅、黑板的配置、教具、学生饮用水及洗手设备的卫生安全定期进行检查、监测和指导。参与校园环境建设、大气污染及噪音等情况的监督检查。
5、参与学生就餐工作的管理,定期组织对学生食堂(或营养餐)的食品质量和卫生工作进行监督检查。6、配合本区县中小学卫生保健所(站)做好学生常见病的监测和防治工作。负责组织学生进行定期体检和专项检查,建立学生健康档案,进行统计分析,掌握学生生长发育和健康状况,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确保学生正常发育和身心健康。负责将学生的身体健康情况和医生的建议及时通知家长,做好反馈、追踪工作,并为学校领导决策提供依据。根据毕业生的身体条件为学生今后升学、就业提出指导意见。
7、做好学生参加体育锻炼(包括两操一课)和劳动的卫生指导。为学生参加体育课运动量、劳动课负荷的甄别诊断提供科学参考依据。8、负责组织实施学生预防接种工作。全面掌握每个学生的疫苗接种情况,发现疫情及时上报地段医院保健科和区县中小学卫生保健所。发现重大疫情及时上报区疾控中心和区教委,协助学校领导及时采取各种隔离、预防措施。
9、开展学校健康教育和卫生宣传。在上好健康教育课的同时,参与学校卫生宣传教育工作,指导教职员工教育学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
10、负责做好日常医疗护理工作。要在取得卫生行政部门审批注册的基础上,积极开展医疗工作。有条件的学校特别是寄宿制的学校,应配备有观察室、观察床、药品器械,开展必要的医疗活动,保证抢救措施,以防不测事情的发生。
11、参与学校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
12、开展学校红十字青少年卫生知识培训工作。
13、做好学校卫生科学研究工作。从保护学生身心健康的预防观念出发,积极开展各种科研工作,努力提高学校卫生保健工作水平。
校医工作职责
1、学校卫生工作由学校统一领导,校医作为领导的参谋和助手,负责做好各项具体工作。
2、负责起草每学期的全校卫生工作计划,提高学校行政复查,纳入学校工作计划和议事日程,期末作出工作总结。3、开展师生的初级医疗,急救和转诊工作。
4、开展学生常见病,多发病的防治和传染病预防管理工作。
5、根据学生体检结果,汇总并对学生发育和健康状况作出比较、评价和分析,及时上报教育、卫生部门。
6、组织并参与实施健康教育,培养学生良好的卫生习惯和行为。
7、对教学、体育、劳动、设备、环境,饮食(饮水)、个人卫生等设施采取卫生监督、检查。
8、负责学校卫生档案的收集、整理、立卷和保管工作。9、组织或参与红十字会、爱委会、计划生育工作和活动。10、协助组织计划免疫接种。
学校卫生室工作任务
1、监测学生的健康状况。2、对学生进行健康教育。
3、负责处理师生的一般伤病事故。
4、开展对传染病、学生常见病的预防和治疗。
5、对校园内环境、教学、生活卫生进行监督指导。
6、配合学校做好教职工医药费的管理工作。
校医工作职责
作者:泉州五中来源:泉州五中发布时间:201*-11-2416:46:51访问次数:
一.认真贯彻《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及各项卫生工作法规。二.制定医务室的工作计划及实施方案。
三.预算医药费用,按需求选购药品,做好药品管理和检查工作,保证用药安全。四.做好全校师生的日常保健工作。负责师生校外社会实践的现场保健。五.积极开展学生常见病的群体预防和矫治。六.全面督导学校环境、教学、体育、饮食各项卫生。
七.做好传染病的预防、登记、上报工作。配合上级卫生部门开展计划免疫工作。八.配合卫生部门定期监测学校卫生,及时向校领导汇报,提供合理化建议。九.开展健康咨询,掌握学生心理卫生状况,排除心理障碍,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十.定期组织学生体格检查,建立健全学生健康档案,统计、分析健康资料。十一.做好学年工作总结。
十二.协助总务处审核教职工医药费报销。
十三.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提高医疗服务质量,服从学校、总务处临时工作调配。
扩展阅读:学校校医工作职责
学校校医工作职责
(讨论稿)
校医室是学校范围内进行防病治病保障师生员工健康,组织、指导、监督和检查校内清洁卫生工作的部门。其岗位职责如下:
一、遵照《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和依照医疗防疫部门关于学校保健工作的要求,针对本校师生员工的健康与全校环境卫生状况,拟定本校卫生保健工作计划,经学校领导审批后组织实施,并注意检查总结,及时向学校领导汇报工作情况。
二、牢固树立为教学、为师生服务的思想,努力做好本职工作;管理和用好学校医务室,药品进出有台帐,严防过期药品存在。
三、协助有关部门开展健康与卫生教育,宣传健康卫生科普知识,组织有关咨询活动。面向全体学生,广泛做好卫生保健宣传教育工作,上好健康教育课。开展健康教育和健康咨询活动,做好青春期教育和青春期卫生指导,普及卫生保健知识,提高学生的卫生素质和自我保健功能。定期开展卫生宣传教育工作,培养学生良好卫生习惯。
四、建立和完善学校卫生的各种制度,配合有关部门对学校教学卫生、体育卫生、劳动卫生、环境卫生、饮食卫生及营养配餐等实施卫生监督。对学生的学习负担、学习环境、卫生设施、饮食卫生、运动安全、劳动卫生防护、女生经期保护等问题进行监督指导,指导师生员工进行经常性的清洁保洁工作,并且组织定期检查评比。
五、做好学生一般伤病事故的处理,做好学校运动会等大型集会活动期间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和卫生保健工作。
六、积极做好近视眼、弱视、沙眼、龋齿、寄生虫、营养不良、贫血、神经衰弱等学生常见病的群体预防和矫正工作。对体弱、残疾学生加强医学照顾、健康指导和心理卫生工作。
七、做好学生因病缺课、计划免疫证查验、传染病防控、学校计生、爱卫等相关学校卫生工作的资料收集、整理工作,按要求分类存档。
八、认真贯彻《传染病法》,执行传染病防治法律、法规,做好急慢性传染病和地方病的预防和控制管理工作,建立学校疫情报告制度。
九、建立学生健康管理工作制度,积极配合卫生部门完成每学年一次的学生体格检查工作,建立学生体质健康卡片。做好学生体质监测评价资料归档存放工作。在体检中发现学生有器质性疾病的,应配合学生家长做好转诊治疗。十、完成上级有关部门和学校领导交办的相关学校卫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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