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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渡口国土资源所201*年度涉农收费工作自查情况

时间:2019-05-29 16:26:18 网站:公文素材库

官渡口国土资源所201*年度涉农收费工作自查情况

官渡口国土资源所201*年度涉农收费工作自查情况

工作总结

为进一步维护农民合法权益,切实减轻农民负担,防止农民负担反弹,根据县委和镇政府涉农办公室的要求,我所全面开展涉农收费政策落实情况自查自纠工作,并取得了一定成效。现将自查工作情况总结如下:一、基本情况

1、201*年以来,我所对农民利用集体土地新建、翻建自用住房,除按规定收取土地证书工本费外,不再收取其他任何行政事业性费用。在办理建房手续时,不存在强制或变相强制建房农民接受咨询、代办等服务并收取费用的行为,不存在变换形式、变换名目或以“税”等名义向建房农民收取费用的做法,也不存在其他乱收费乱罚款现象。全年共收取农民建房验收发证工本费4户共20.00元(其收费依据是省物价局、省财政厅鄂价费字[1992]130号),为符合建房手续的农民办理建房手续148宗,没有收取任何费用。

2、通过自查,未发现其他乱收税、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等加重农民负担的行为。二、经验做法

1、召开会议部署自查工作。年初工作会上把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纳入全年工作重点,专门研究部署涉农收费政策落实情况自查自纠工作,并再次重申所长亲自抓,要求所内人员认真对待、严抓落实,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自查自纠工作,严禁出现敷衍塞责、推诿拖延等不负责任行为,切实减轻农民负担。

2、成立自查自纠工作领导小组。为确保自查自纠工作扎实有效推进,我所成立了由所长黄宗铭任组长,副所长雷福斌为副组长,全所人员为成员的“官渡口国土资源所涉农收费情况自查自纠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税灵芝具体负责自查自纠工作的组织、协调、监督、检查工作。

3、全面自查与重点抽查相结合。为确保自查工作不留死角,我所对58个村(居)委会201*年以来的收费情况全面开展了自查自纠工作,同时我所涉农收费根据自查工作进展情况和本部门实际,重点对24个村(居)委会开展了抽查工作,利用下乡办事或直接访问农户97户。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有个别工作人员身上减负工作的高压意识已经明显松懈。农村税费改革实施以来,特别是党和国家一系列强农惠农政策的落实,农民负担已经得到切实减轻。特别是我们国土部门,对于符合建房条件的农户仅收5元工本费,没有其他收费项目。为此,一些工作人员开始出现麻痹松懈思想,认为我们国土部门对农民的减负工作已经达到了极限,只要保持就好,减轻农民负担工作不再那么重要。

四、下一步工作重点

1、进一步强化减负工作重要性的宣传。减轻农民负担是党在农村的一项基本政策,是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构建和谐社会的一项重要工作。我们将进一步加强各项减负政策的宣传力度,引导每个人深刻认识做好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重要性和艰巨性,澄清和消除各种模糊认识,牢固树立常抓不懈的思想,强化日常监管,狠抓政策落实,切实做好减轻农民负担各项工作。2、进一步规范对农民建房收费的行为。农民依法利用本集体土地新建、翻建自用住房,除按规定标准收取土地证书共本费外,严禁收取其他任何费用,否则视为乱收费行为。农民违反法律、政策规定建房,应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政策规定进行处罚,并开具财政正式罚没收据,否则视为乱罚款行为。同时加大对农民建房收费的监督检查力度,一经发现有乱收费、乱罚款行为的,严肃追究收费人责任人员的党纪、政纪、经济责任,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查处。

官渡口国土资源所二一一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扩展阅读:涉农收费自查自纠

XX县农民建房收费专项治理工作

自查自纠情况报告

我县自开展农民建房收费专项治理以来,高度重视,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切实有效的开展了农民建房收费治理自查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一、采取坚决果断的措施,全面清查。为确保全县农民建房收费专项治理自查自纠有序开展,我县国土资源等相关成员单位高度重视,成立了以国土资源局为牵头单位的县农民建房收费专项治理协调领导小组,各单位分管领导为领导小组成员,并下设办公室,由各成员单位相关股室负责人担任办公室成员,具体负责专项治理工作的落实。同时,根据《县政府办转发的通知》(X府办[201*]24号)和市国土资源局等五部门《关于印发的通知》(X国土资[201*]62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联合制定了《X县开展农民建房收费专项治理的实施方案》,并由县监察局转发到了各乡(镇、街道、园区)和县直有关单位。全县各乡(镇、街道、园区)和国土资源所组织精干力量对所属各乡镇农民建房收费进行了一次全面清理,并按照要求填写自查自纠登记表和建立台账。重点检查201*年以来对农民在本集体组织所属土地上建自住用房的收费情况,重点围绕以下三个方面开展专项治理工作:

一是自查清理违规收费文件。建立工作责任制,要求各乡镇、各县直有关部门制定自查自纠工作方案,突出重点,明确责任,带头查找本地本部门存在的违规文件,通过自查,全县共清理出违规收费文件和有关收费依据7个,包括财政部等3部委《关于公布农民建房收费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综[201*]5号文)、X县城乡规划局等3部门《关于重新核准村镇建设项目征收市政公用设施配套费得通知》X规字[201*]11号、国家发改委和财政部《关于清理整顿涉农价格和收费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11号、《X省耕地占用税实施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170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国家土地管理局等4部门《关于土地登记收费及其管理办法》(国土籍字[1990]93号、《测绘工程产品价格》(国家测绘局201*年1月颁布)。

二是强化政策宣传,畅通诉求渠道。为渲染活动气氛,在动员部署阶段,及时召开了全县农民建房专项治理工作动员大会,学习传达了省、市和县农民建房收费专项治理会议精神和县开展农民建房收费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对专项治理工作进行全面动员部署。为畅通与人民群众之间的沟通渠道更好地做好专项治理工作,更好的方便群众诉求、举报、监督,全县各乡(镇、街道、园区)和国土资源所设置了投诉举报箱,公布了投诉电话和监督电话,并将省、市、县有关农民建房收费专项治理的文件规定向社会公布,为自查自纠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三是突出查纠工作重点。重点查纠201*年全县2042宗农民建房用地(其中新增用地458宗、存量用地609宗、改(扩)建975宗)收费情况。要求各单位在重点范围、重点地区上下功夫,着重抓好乡镇政府收取的建房保证金、开发成本;村委会收取的捐款、赞助费;规划部门收取的测绘费以及国土部门收取的耕地开垦费等重点违规收费环节的自查自纠工作,认真查找各种违规收费和搭车收费行为。

二、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全面梳理。通过自查,目前,全县共自查清理上报违规收费、处罚项目23个,总金额305.4782万元:①国土资源部门收费项目6个,总金额145.323万元,其中测绘费及工本费26.25819万元(工本费2.042万元以测绘费发票收取)、耕地开垦费42.62266万元、土地闲置费43.6116万元、罚款0.9848万元、临时用地补偿费31.8463万元;②规划部门收费项目2个,总金额34.16458万元,其中市配费21.35297万元、测绘费12.81161万元;③乡镇政府收费收费项目4个,总金额87.2779万元,其中测绘费3.14017万元、开发成本53.72073万元、建筑保证金17.8万元、市配费12.6170万元;④村委会收费项目10个,总金额38.4445万元,其中平整费21.8245万元、公路维修费2.8699万元、赞助款2.4720万元、管理费0.1993万元、用地规划费0.055万元、用地补偿费5.3698万元、村路硬化捐款1.2150万元、卫生赞助款1.4430万元、村路维修费1.6260万元、水利维修费1.37万元;⑤财政部门收费项目1个,总金额0.267491万元,均为耕地占用税。国土资源、规划、乡(镇)政府、村委会等多个部门存在违规收费行为:

1、部分乡镇政府在农民建房时,以各种名义违规收取了测绘费、开发成本、建房保证金、市配费等费用。有的乡镇政府在收取开发成本费用时,仅对一宗用地就收取1万余元,收费较高。

2、部分村委会在农民建房时,收取了标准不一的费用。有的以公路建设捐款收取;有的以新农村建设规划费和新农村建设赞助款收取;有的以村级公路维修费收取。在个别乡镇上报台账中,仅一个镇的村委会违规收费项目竟有10项,收费名目繁多、五花八门。3、部分规划所在农民建房时收取了测绘费和市配费。4、部分国土资源所在农民建房时收取了测绘费、耕地开垦费、闲置费、临时用地补偿费等费用。

4、根据我县201*年农民建房用地台账,此次各地上报数据不全面,有的规划部门上报用地宗数与国土资源部门上报数相差很大,大部分乡(镇、街道、园区)只上报了当地国土资源部门和规划部门的收费台账,个别乡镇只上报了空白表。三、下一步工作措施。我们将根据各地上报的自查情况,派出检查组赴重点乡镇进行督查和明查暗访,对所检查的地方和单位自查自纠情况逐项进行核实,并对各地自查自纠和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逐项督促整改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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