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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井10月份隐患排查矿长总结

时间:2019-05-29 16:44:48 网站:公文素材库

矿井10月份隐患排查矿长总结

牛矿长总结发言

今天按照市煤炭局和公司有关要求,结合我矿10月份生产作业计划,我们按照“三化六步”工作法,通过挂图研判、辨认缺陷、全员参与、分析节点、切片诊断的方式召开这次隐患排查会议。通过各专业排查的隐患来看,能以井下实际、作业计划为依据,总的来说有针对性,能从根源上查找出制约安全生产的不利因素,符合矿井现场实际情况,这说明同志们对隐患排查及整改的重视程度。下面提几点要求:

1、对照各专业排查出的隐患,全部进行登记、建档管理,下发会议纪要,落实负责人和验收销号负责人,填写隐患排查治理汇总表,反馈到调度室和安监站。调度室根据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汇总表,统一安排协调治理。安监站负责对各专业治理完成的隐患进行验收、销号。对到期不整改或达不到整改要求的,要分析原因,追究责任,限期整改,确保隐患顺利消除。

2、每个管理人员都要明白在隐患排查工作自身所负有的责任的,随时随地查找自身职责范围内所存在的隐患,并明确哪些问题需要,要怎样处理。对于能现场解决的现场治理,当班解决;当班不能解决的,要按照“六落实”的原则限期整改。

3、把隐患排查工作做为一项常态工作,不能仅仅依靠每月月底的隐患排查会议,要充分调动一线职工及辅助工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全员查隐患、专人治隐患。同时,增强职工对隐患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在今后的隐患排查工作中,我们要做到:

第一:利用多种手段、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宣传、教育、培训力度,提高全员查隐患意识,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的宣传工作,组织动员职工积极参与,齐抓共管。

第二:进一步增强增强协调意识,同心协力、相互支持、密切配合,主动沟通,及时协调,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加大安全管理工作力度。

第三:查找出的隐患,不仅要认真制定整改方案,必须按照安全隐患闭合管理流程,务必确保根治事故隐患。

第四:在集团公司的领导下,继续严格贯彻执行各项安全生产工作方针政策,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行动,建立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

最后强调一点:隐患排查工作不能走过场,要做细、做实,对各类隐患,提出可行、有效的整治措施,使我矿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更上新台阶。

扩展阅读:10月份马池煤矿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报告

郑煤集团嵩阳一公司马池煤矿十月份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报告

编制:李新华审核:张海坤安全矿长:李石磙矿长:白建生分公司经理:

二○一一年十月二十四日

马池煤矿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报告

一、矿井概况

马池煤矿位于河南省登封市白坪乡境内属白坪井田,井田面积1.8579km,矿井核定生产能力30万吨/年,截止201*年4月底矿井剩余地质储量二1煤336.5万吨、矿井剩余服务年限8年。马池煤矿历年来瓦斯等级鉴定结果均为高瓦斯突出矿井,201*年度矿井瓦斯等级鉴定结果:矿井瓦斯相对涌出量9.01m/t、绝对涌出量6.25m/min;二氧化碳相对涌出量3.88m/t、绝对涌出量2.69m/min,因此仍鉴定为煤与瓦斯突出矿井。我矿二1煤层,自然发火等级为Ⅲ类,属不易自燃煤层,矿井煤尘具有煤尘爆炸性,二1煤层煤尘爆炸指数为11.47%,煤层直接顶为1级顶板,主要以砂岩为主,厚度一般3~6m,稳定、不易垮落;老顶为大占砂岩,距煤层顶板3~6m。矿井水文地质类型简单,主井井口标高+463m;副井井口标高+422m,矿井最深开采标高-80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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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矿井生产布局

马池煤矿采用两立一斜单水平下山开拓。开采二叠系山西组二1煤层,煤层厚度0~13m,一般为2~5m,平均厚度3m,煤层倾角24°~26°。煤层实体容量1.4tm,属低灰、特低硫、特高值无烟煤。矿井采用中央并列式通风,通风方法为抽出式,主立井、副斜井进风,专用回风立井回风。安装两台FBCDZNO.19/2*110型防爆轴流式通风机,电动机型号YBF2-315L1-6;总进风量3977m/min,总回风量4158m/min,负压1.32kpa,风量负压满足生产需要。矿井提升类型:提升与运输系统主立井:井深H=320m,井筒直径4m。采用混凝土夯砌,现装备2JK-3×1.5/20E型单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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缠绕式提升机,电动机型号为YR5004-8电动机,功率710KW,电压6KV,选用6V×37S+NF1770SS型钢丝绳,采用BPDK-ZN-ZKT型电控,绞车安装有过卷、松绳、闸瓦磨损、过负荷、超速、减速、深度指示器失效、闸间隙等保护。配备JG-6型底卸式箕斗提升,一次提升6吨,提升速度5.6m/s,满足设计能力30万t/a的要求。主井绞车201*年1月安装投入使用,201*年3月24日进行安全性能检测。副斜井:斜长1083.5m,平均倾角24.56°。副井现装备JK-3×2.2型单绳缠绕式提升机,Fj=130kN,Bg=2.2m(加宽型),电机型号为YR560-12,功率400kw,电压10KV,电控采用TKD-PC型。绞车安装有过卷、松绳、闸瓦磨损、过负荷、超速、减速、深度指示器失效、闸间隙等保护。201*年安装投入使用,201*年3月进行安全性能检测;斜井人车XRC18-6/6,一次乘32人(2辆人车串车提升)。选用6×19S+FC-Φ32-1770-特-交右捻型钢丝绳,dk=32mm。本提升绞车采用10kv双回路电缆供电,一回路工作,一回路备用。供电电源引自矿井地面变电所。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

矿井安全监控系统:安装有KJ95N安全监控系统,系统地面中心站配备2台监控主机(一用一备),监控系统具有对瓦斯、一氧化碳、风速、温度等环境参数的采集、显示和报警功能;具有对馈电状态、风机开停、风门开关、各种机电设备开停等生产参数的采集、显示、报警、控制功能,监控系统具有双机热备自动切换功能,24小时不间断运行,并配有不小于2小时的在线式不

间断电源,目前监控系统已于嵩阳第一分公司、嵩阳公司、集团公司联网,运行正常。井下建有12个监控分站,型号KJF16B;24个瓦斯传感器,型号KGJ23;6个一氧化碳传感器,型号KGA5;4组风门开关传感器,型号KGE23;6个温度传感器,型号GWD100;2个负压传感器,型号KGY3A;5个风速传感器,型号KGF3;7个馈电传感器,型号GKJ2F1143-V;井下监控电缆共41913米,型号MHYIV1×4×7×0.43mm3。配备平地监控员3名、监控维护人员4名,确保监控系统稳定运行;瓦斯抽放系统:马池煤矿建立有地面瓦斯抽放泵站与井下移动抽放泵站,实现了分源抽放。地面抽放泵站:设备安装在回风立井以东,抽放泵型号2BEC-42,电机功率160KW,额定流量110m/min。抽放地点11031工作面,抽放管道主要安装在回风立井、专用回风下山、11031工作面上、下副巷,地面泵房至回风立井底安装管道230m,管径400mm,专用回风下山管道总长860m,管径250mm,11031工作面上、下副巷管道总长850m,管径250mm。井下移动泵站:设备安装在六巷原11041工作面上副巷绕巷内,抽放泵型号2BEA-253,电机功率75KW,额定流量30m/min。抽放地点11031上隅角瓦斯及11031工作面采空区瓦斯,抽放管道主要安装在11031上副巷及专回,管路总长600米,管径150mm。矿井供电系统:实行了双回路供电;两回路来自马池10KV开关站不同线段上,线路长100m,作为主供线路。井下变电所,采用两趟MYJV42-10KV3×50mm高压电缆入井,井下电缆选用MVP矿用阻燃型蔽电缆,井下中央变电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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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装KBSG-500,10/0.69型矿用变压器两台,KBSG-100,10/0.69型矿用变压器两台,其中KBSG-500,10/0.69型两台供主排水泵、及12采掘工作面设备用电,另两台供井下局扇双三专用电;采区变电所安装一台KBSG-500、10/0.69型矿用隔爆干式变压器,一台KBSG-400、10/0.69型矿用隔爆干式变压器,及两台KBSG-200、10/0.69型矿用隔爆干式变压器,其中KBSG-500,10/0.69型和KBSG-400,10\\0.69两台供采区排水泵、及11采掘工作面设备用电,一台KBSG-200,10/0.69型供11061上下副巷局扇双三专用电;另一台KBSG-200、10/0.69型矿用隔爆干式变压器供移动抽放泵,选用PBG630真空型隔爆型永磁高压配电装置和BPG47真空型高压配电装置,低压配电开关选用KBZ系列矿用隔爆智能化真空馈电开关,采掘工作面选用MY矿用阻燃屏蔽电力电缆,采掘设备选用QBZ系列真空启动器控制。各种安全设施齐全,矿井供电可靠。实现局扇双三专,泵房双回路供电,采掘供电分开。矿井排水系统:为二级排水,矿井正常涌水量10m/h,最大涌水量30m/h,水泵型号D85-45×9,排水能力165m/h。在+140m水平建立永久排水阵地,水仓容量900m;中央泵房安装四台D85-45×9型离心式水泵,配两趟直径159×6mm排水管路,沿副斜井敷设。在-80m水平建立采区泵房,水仓容量650m,采区泵房安装三台D85-45×7型离心式水泵,配两趟直径159×6mm排水管路,沿副斜井敷设,排至+140m中央泵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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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矿井证照情况

矿井六证情况如下表:

证照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煤炭生产许可证矿长安全资格证(白建生)矿长资格证(白建生)工商营业执照证号4100000730539(豫)MK安许证字【201*】0201*4204101850682100410201*5366MK41ZHM0446410185000015912(1-1)有效期201*.11--201*.6201*.02.01-201*.01.31201*.3.9-201*.1.31201*.12201*.12201*.9201*.9201*.6.27201*.6.26

五职矿长安全资格证、矿长资格证持证情况如下表:序号姓职务名矿长矿长安全资格证证号有效期证号MK41ZHM0446MK41ZHM0369MK41ZHM0257MK41ZHM1041MK41ZHM0298矿长资格证有效期201*.9201*.9201*.6201*.6201*.10201*.10201*.8201*.8201*.12201*.121白建升10041010005366201*.12201*.12201*.7201*.7201*.9201*.9201*.6201*.6201*.7201*.72梁新生产矿长100410201*45723梁丙新机电矿长090410201*6201*李朝欣总工程师110410201*68895李石磙安全矿长100410201*4573四、人员配备情况:

根据矿井初步设计和郑嵩办[201*]183号文件劳动定员规定,入井总人数731人,其中安全管理人员60人,特种作业人员99人。目前处于停产状态,每班入井7人。

五、安全生产情况

根据上指示精神201*年度矿井实现“三真”管理,已经通过

上级主管部门复产验收,已拿到复产批复文件,但未开锁,现处于停工停产整顿状态。

六、重点隐患排查情况

我矿按照《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446号令)和《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认定办法(试行)》,201*年10月份由矿领导白建生、李朝欣、李石磙、梁新组织,各部门负责人参加,针对马池煤矿安全生产现状,不间断地进行隐患排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3次,查出一般问题52条,已经按“五定”原则和隐患闭环管理落实到人,目前10月份安全生产隐患已全部整改到位。另外每月由矿长组织,对照《煤矿安全规程》、《特别规定》所列15项重大安全生产隐患和行为及认定办法进行一次全面排查,不存在《特别规定》所列15项重大安全生产隐患。

重大隐患排查情况如下:

重大安全隐患排查情况汇总表

排查重点认定办法1、矿井全年产量超过矿井核定生产能力的2、矿井月产量超过当月产量计划10%的3、一个采区内同一煤层布置3个(含3个)以上回采工作面或5个(含5个)以上掘进工作面同时作业的4、未按规定制定主要采掘设备、提升运输设备检修计划或者未按计划检修的5、煤矿企业未制定井下劳动定员或者实际入井人数超过规定人数的二、瓦斯超限作业的1、瓦斯检查员配备数量不足的2、不按规定检查瓦斯,存在漏检、假检的排查情况矿井全年产量21万吨,至4月份累计产量5800吨,目前处于停产状态,不存在超能力生产现象目前处于停产状态,不存在超月计划一、超能力、超强度或者超定员组织生产的本矿井现有两采面。为11031采面及12042回采工作面。制定有主要采掘设备、提升运输设备检修计划并按计划检修。已制定井下劳动定员,目前处于停工停产状态,实际入井人数每班7人,不超过设计规定。瓦斯检查员每班7人,配备数量满足安全生产需要。按规定检查瓦斯,不存在漏检、假检。6

3、井下瓦斯超限后不采取措施继续作业的1、未建立防突机构并配备相应专业人员的2、未装备矿井安全监控系统和抽放瓦斯系统未设置采区专用回风巷的三、煤与瓦斯突出矿井,未按规定实施防突措施的3、未进行区域突出危险性预测的4、未采取防治突出措施的5、未进行防治突出措施效果检验的6、未采取安全防护措施的7、未按规定配备防治突出装备和仪器的1、1个采煤工作面的瓦斯涌出量大于5m3/min或1个掘进工作面瓦斯涌出量大于3m3/min,用通风方法解决四、高瓦斯矿井未建立瓦斯抽放系统和监控系统,或者瓦斯监控系统不能正常运行的瓦斯问题不合理而未建立抽放瓦斯系统的2、矿井绝对瓦斯涌出量达到《煤矿安全规程》第145条第(二)项规定而未建立抽放瓦斯系统的3、未配备专职人员对矿井安全监控系统进行管理、使用和维护的4、传感器设置数量不足、安设位置不当、调校不及时,瓦斯超限后不能断电并发出声光报警的1、矿井总风量不足的3、没有备用主要通风机或者两台主要通风机能力不匹配的4、违反规定串联通风的5、没有按正规设计形成通风系统的没有瓦斯超限作业。矿设有通风防突科,配备专业人员。矿井安装有KJ-95N监控主机2台,做到一备一用;曹村地面装备有2EBA-353抽放泵2台,做到一备一用;井下11031采面安装有2台高位抽放泵,做到一备一用,设置有专用回风巷道。严格执行嵩阳公司回采工作面超前15米进行探测和地质预测预报措施超前浅孔释放和煤层注水措施严格按照防治突出措施进行效果检验安全防护措施落实到位预测预报仪器已按要求配备到位高位抽放后,11031采面瓦斯涌出量2.34m/min3我矿绝对瓦斯涌出量6.25m/min,建有地面泵站和井下移动泵站3配备有专职人员对矿井安全监控系统进行管理、使用和维护。传感器设置数量足够、安设位置符合要求、每7天标校一次,调校及时,断电范围符合要求,并能发出声光报警。矿井总进风量达4324m/min,满足安全生产要求。32、主井、回风井同时出煤的不存在此项隐患。五、通风系统不完善、不可靠的矿井安装两台同能力的主扇无矿井通风系统稳定可靠6、采掘工作面等主要用风地点风量不足7、采区进(回)风巷未贯穿整个采区,或者虽贯穿整个采区但一段进风、一段回风的8、风门、风桥、密闭等通风设施构筑质量不符合标准、设置不能满足通风安全需要的9、煤巷、半煤岩巷和有瓦斯涌出的岩巷的掘进工作面未装备甲烷风电闭锁装置或者甲烷断电仪和风电闭锁装置的1、未查明矿井水文地质条件和采空区、相邻矿井及废弃老窑积水情况而组织生产的2、矿井水文地质条件复杂没有配备防治水机构或人员,未六、有严重水患,按规定设置防治水设施和配未采取有效措施备有关技术装备、仪器的的3、在有突水威胁区进行采掘作业未按规定进行探放水的4、擅自开采各种防隔水煤柱的5、有明显透水征兆未撤出井下作业人员1、国土资源部门认定为超层越界的七、超层越界开采的2、超出采矿许可证规定开采煤层层位进行开采的3、超出采矿许可证载明的坐标控制范围开采的4、擅自开采保安煤柱的八、有冲击地压危险,未采取有效措施的1、有冲击地压危险的矿井未配备专业人员并编制专门设计的2、未进行冲击地压预测预报、未采取有效防治措施的1、开采容易自燃和自燃煤层时,未编制防止自然发火设计或者未按设计组织生产2、高瓦斯矿井采用放顶煤采煤法采取措施后仍不能有效防治煤层自然发火的矿井进风风量4324m/min,能够满足主要采掘工作面供风。采区进(回)风巷贯穿整个采区,不存在一段进风、一段回风现象。风门、风桥、密闭等通风设施构筑质量符合标准、设置能满足通风安全需要3煤巷、半煤岩巷和岩巷掘进工作面都安装甲烷风电闭锁装置或者甲烷断电仪和风电闭锁装置无成立有地测防治水科,配有专职人员,配备有3台探水钻机。无无无无无无无无无本矿开采的煤层经201*年度煤炭科学院重庆分院鉴定为三类不易自燃煤层;没有自燃发火迹象,编制有防止自燃发火措施。本矿开采的煤层为三类不易自燃煤层,没有自燃发火迹象,编制有防止自燃发火措施。8

九、自然发火严重,未采取有效措施的3、开采容易自燃和自燃煤层的矿井,未选定自然发火观测站或者观测点位置并建立监测系统、未建立自然发火预测预报制度,未按规定采取预防性灌浆或者全部充填、注隋性气体等措施的4、有自然发火征兆没有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并继续生产的5、开采容易自燃煤层未设置采区专用回风巷的1、被列入国家应予淘汰的煤矿机电设备和工艺目录的产品或工艺,超过规定期限仍在使用的2、突出矿井在201*年1月6日之前未采取安全措施使用架线式电机车或者在此之后仍继续使用架线式电机车的本矿开采的煤层为三类不易自燃煤层,没有自燃发火迹象,编制有防止自燃发火措施。本矿开采的煤层为不易自燃煤层,没有自燃发火迹象,编制有防治自燃发火措施。本矿开采的煤层为不易自燃煤层,没有自燃发火迹象,编制有防止自燃发火措施。没有使用被列入国家应予淘汰的煤矿机电设备和工艺目录的产品或工艺。井下没有电机车运输十、使用明令禁止使用或者淘汰的设备、工艺的3、矿井提升人员绞车、钢丝绳、提升容器、斜井人车等未矿井提升人员绞车、钢丝绳、提升容器、斜井人车等都取得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有MA标志,都按规定进行定期检验。未按规定进行定期检验的4、使用非阻燃皮带、非阻燃电缆,采区内电气设备未取得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的5、未按矿井瓦斯等级选用相应煤矿许用炸药和雷管、未使用专用发爆器的6、采用不能保证2个畅通安全出口采煤工艺开采(三角煤、残留煤柱按规定开采者除外)的7、高瓦斯矿井、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开采容易自燃和自燃煤层(薄煤层除外)矿井采用前进式采煤方法的井下皮带、电缆都是阻燃型,电气设备都有MA标志。井下使用的炸药和雷管都是按突出矿井选用的,放炮使用专用发爆器采面都有2个安全出口。11031采面和12042采面都采用长壁后退式回采。十一、年产6万吨以上的煤矿没有双回路供电系统的十二、新建矿井建设边生产,煤矿改

1、单回路供电的2、有两个回路但取自一个区域变电所同一母线端的1、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未经审查批准擅自组织施工的矿井为双回路供电双回路分别来自马池开关站两段母线矿井已通过竣工验收扩建期间,在改扩建的区域生产,或者在其它区域生产超出安全设计规定的范围和规模的2、对批准的安全设施设计做出重大变更后未经再次审批并组织施工的3、改扩建矿井在改建区域生产的4、改扩建矿井在非改扩建区域超出安全设计规定范围和规模生产的5、建设项目安全设施未经竣工验收并批准而擅自组织生产的1、生产经营单位将煤矿(矿井)承包或者出租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单位或者个人的2、煤矿(矿井)实际承包(托管)但未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载有双方安全责任与权力内容的承包合同进行生产的3、承包方(承托方)未重新取得煤炭生产许可证和安全生产许可证进行生产的4、承包方(承托方)再次转包的5、煤矿将井下采掘工作面或者井巷维修作业对外承包的对批准的安全设施设计无重大变更无不存在矿井所有建设项目均已通过竣工验收煤矿没有承包、转包和井下劳务承包十三、煤矿实行整体承包生产经营后,未重新取得煤炭生产许可证和安全生产许可证,从事生产的,或者承包方再次转包的,以及煤矿将井下采掘工作面和井巷维修作业进行劳务承包的煤矿没有承包、转包和井下劳务承包煤矿没有承包、转包和井下劳务承包煤矿没有承包、转包和井下劳务承包煤矿没有承包、转包和井下劳务承包设有董事长、总工程师、生产矿长、安全矿长、机电矿长等煤矿成立有安全监察科和通风防突科等,并配有专门人员负责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十四、煤矿改制期间,未明确安全生产责任人和安全管理机构就组织生产的;完成改制后,未重新取得或者变更采矿许可证、煤炭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等有关证照而组织生产的十五、有可能造成重特大事故的其它重大安全生产隐患和行为

1、煤矿改制期间,未明确安全生产责任人进行生产的2、煤矿改制期间,未明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其管理人员进行生产的3、完成改制后,未重新取得或者变更采矿许可证、安全生采矿许可证已重新取得,矿长两证齐全、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煤炭生产许可证、产许可证已下发;煤炭生产许可证和营业执照齐全。营业执照以及矿长资格证、矿长安全资格证进行生产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负责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根据实际情况认定的可能造成重大事故的其他重大安全生产隐患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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