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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工作情况汇报

时间:2019-05-29 16:46:40 网站:公文素材库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工作情况汇报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工作情况汇报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工作情况汇报

一、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形式和状况

1999年二轮土地延包后,**市在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的基础上,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做好农户承包地使用权流转工作的通知》精神,经过深入调查研究,201*年6月制定出台了《**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暂行办法》,对土地流转工作进行了规范。201*年3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的实施,以及《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办法》的出台,全市土地流转管理工作更是有法可依,更加规范和完善。目前,全市共有11388户农民参与土地流转,流转土地面积42360.6亩,分别占总户数和承包土地总面积的4.38%和2.72%。流转的土地,全部依法签订了土地流转合同,并经过乡镇(街道)经管站鉴证。主要有六种流转形式:

一是转让。即农户间土地承包经营权剩余期限的转移。有些农户因务工经商或无力继续承包土地,与其他户协商一致,经村委会同意,将全部或部分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剩余期限转给第三方,由第三方与村委会确立新的土地承包关系,出让方与村委会在转让土地上的承包关系即行终止。全市共有2151个农户,转让土地面积4515亩,分别占流转土地总户数和总面积的18.9%和10.66%。二是互换。即农户之间土地承包经营权剩余期限的转移。为了耕种方便或种植结构调整的需要,有些农户将全部或部分土地的剩余期限与其他户进行互换,互换地块的土地承包权、经营权和原承包合同约定的相应地块的权利义务关系随之互相转移。全市共有771个农户,互换土地面积1890亩,分别占流转土地总户数和总面积的6.77%和4.46%。

三是退包。即农户与村集体之间土地承包经营权剩余期限的转移。由于务工经商等原因,农户不愿继续承包土地,将全部或部分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剩余期限退回村委会。全市共有3001个农户,退包土地面积6150.2亩,分别占流转土地总户数和总面积的26.35%和14.52%。

四是转包。即农户间一定期限内土地使用权的转移。有的农户因临时不愿耕种土地,但又不愿放弃土地承包权,将全部或部分承包土地的使用权转包给第三方经营,转包方与发包方的原承包关系不变。转包期限在不超过承包合同的剩余期限前提下,由双方协商确定。全市共有2462个农户,转包土地面积7089.8亩,分别占流转土地总户数和总面积的21.62%和16.73%。五是出租。即农户与承租方之间一定期限内土地使用权的转移。主要指农业合作组织、农业科研单位等在农村建立种苗繁育、示范推广和农产品生产基地,农户自愿将全部或部分土地使用权出租给承租方,承租方给出租方固定的收益。出租期限不超过承包合同的剩余期限。全市共有1993个农户,出租土地面积8827.4亩,分别占流转土地总户数和总面积的17.5%和20.83%。六是入股。即农户与经营者之间一定期限内土地使用权的转移。这种流转形式,是承包土地收益权的另一种分配方式,收益不固定。农户将全部或部分承包土地使用权折股作价,参与股份制或股份合作制的合作经济组织,以入股的土地使用权作为分红依据。这种流转方式全市面上不多。另有其他形式的流转999个农户,流转面积13828.2亩,分别占流转土地总户数和总面积的8.77%和32.64%。

二、依法指导农民进行土地流转

为积极稳妥地引导农民对承包土地进行流转,**市注重处理好四个方面的关系:

一是主动流转与被动流转的关系。为使农民对土地承包经营权依法、自愿、有序流转,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大张旗鼓地宣传《农村土地承包法》和《山东省实施〈农村土地承包法〉办法》,宣传土地流转的意义、遵循的原则、流转的形式和履行的程序。同时,教育乡、村两级干部加强对土地流转工作的学习与研究,熟悉和掌握土地流转的法律、法规、政策和做法,指导和帮助农民进行土地流转,防止粗暴干涉、出偏差、走弯路。

二是自发流转与依法规范的关系。在土地流转工作中,既充分尊重群众意愿,又注意搞好规范,发挥农村经济管理部门职能作用,搞好对土地流转工作的业务指导,帮助基层完善土地流转手续,签订土地流转合同,建立土地流转登记制度,及时掌握土地流转动向。村村建立了土地流转登记簿,各乡镇(街道)经管站建立了土地流转登记台帐,月底将土地流转情况报市农村经济管理局。同时,制订和完善了干部岗位责任制,把土地流转纳入考核村干部工作的重要内容,增强责任心。市里半年组织一次土地流转工作执法检查,保证了土地流转工作健康、有序进行。

三是土地流转与社会稳定的关系。土地流转是一项法律性、政策性很强的工作,涉及农民的切身利益,尤其是国家免除农业税、对种粮农民实行直接补贴后,该项工作更是关系农村发展和大局稳定。工作中,我们注重加强领导,始终坚持“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决不动摇农户土地流转的主体地位,不改变承包合同约定的土地农业用途和土地权属关系,不搞行政命令,不搞“一刀切”,切实保护了农民的合法权益。

四是土地流转与经济发展的关系。土地流转是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实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有效措施。为此,把土地流转与农村经济发展结合起来,以流转促发展,靠发展带动流转。通过发展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加快农村劳动力转移步伐,促进土地流转;利用土地流转,开展规模经营,促进农业结构调整;发挥农业龙头企业作用,建设标准化生产基地,带动农民参与产业化生产。三、存在的问题

一是部分农民对搞好承包土地流转的意义及其重要性认识不足;二是部分农户私下流转承包土地,不按程序办理流转手续,不签订流转合同;三是发包方对应该审批、备案管理的流转土地疏于管理,引发了一些不必要的土地承包纠纷。四、下步工作打算

一是深入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和《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办法》。继续加强对乡、村两级干部以及专业工作人员的法律、法规、政策教育,加强对土地流转工作的管理与研究,熟悉和掌握有关土地流转的法律、法规、政策和主要做法,指导和管理土地流转工作。

二是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土地流转依法、健康有序进行。为确保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工作健康有序进行,市政府组成专门领导班子,组织纪检、监察、土地管理、农村经济管理等部门,对全市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情况进行执法检查,依法规范管理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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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溪县农村土地

承包经营权流转工作情况汇报

明溪县农业局(二九年一月)

随着劳动力转移的步伐加快,我县从县情实际出发,在瀚仙镇、沙溪乡开展试点示范,对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进行了初步的探索,取得了初步成效。截止目前,全县有7670户农民进行了土地流转,占全县农户总数的30.39%,土地流转面积达4.56万亩,占全县耕地总面积的26.36%。现将有关情况汇报汇报如下:

一、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基本做法

1.政策引导促流转。为加快推进土地流转,制订出台了《明溪县关于加强抛荒耕地管理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意见》、《明溪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意见》、《明溪县关于加强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实施意见》等一系列政策措施,进一步规范土地流转方式。制订出台了《明溪县农村土地经营抵押信贷业务管理办法》,发放212万元贷款支持红豆杉规模、烟草、蔬菜、牧草、淮山、木薯等种植,涉及土地流转3200亩,实现了农村土地由农民赖以生存的资源转换为生产要素参与融资,拓宽了农村融资渠道。

2.制度创新促流转。沙溪乡沙溪村自201*年以来自发进行了土地流转“统收统包”新模式。主要做法:一是召开筹备会议。讨论是否统一收回,集中流转、各片租金标准、发包原则等问题。二是召开村民会议。方案制定后召开全体村民会议对上述事项进行审议,通过后由到会人员签字画押确认。好处:⑴防止土地抛荒。统收统包后,好中差田都连片,价格也不一样,能够耕作的基本都承包出去了。⑵便于机械化管理,减少矛盾纠纷。⑶村民得实惠。土地承包收回的干谷由村里按人口每年每个人口分100斤,余下的用于村里的公益事业,如修水利、捐资助学、支付村民的新农合作医保费等。⑷种植规划易落实。实行统收统包后,种植服从规划,工作就好做多了。结果是种植户和非种植户都满意。由于土地集中于种田能手和种田大户手中,实现了适度规模经营,种植效益和种植积极性明显提高。由于土地不会抛荒,打工增加收入,医保个人缴费部分还由村、组承担,非种植户也满意。

3.产业推动促流转。围绕“生态立县、科教兴县”和构建“一都一地一区”的战略目标,充分发挥生态资源优势,积极发展生物医药、畜牧业、绿色食品、林竹“四大产业”,在尊重农民意愿的前提下,引导鼓励农民承包土地向主导产业和规模基地集中,加快培育红豆杉、肉牛、木薯、林竹、烟叶、淮山“六大基地”,全县已建成2.5万亩烟叶基地、0.5万亩木薯基地、3.5万亩红豆杉基地、0.5万亩无公害蔬菜基地和0.6万亩淮山基地。

4.规范运作促流转。一是搭建流转平台。在试点乡(镇)建立了土地流转服务中心和村级土地流转服务站,广泛收集土地流转信息,为合作双方提供高效信息服务,积极搭建土地流转平台。二是确定流转价格。通过乡、村引导,农户之间平等协商,确定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转包价、租金、转让费。由乡、村提出一个指导价格(以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前三年每亩耕地的平均纯收入40%60%作为双方协商的基础,以照顾双方的实际利益),并以干谷数量为有偿金,避免市场波动,保证流转方农户的收益,全县由乡(镇)组织提供服务流转面积占总流转面积58%。三是规范流转合同。201*年,流转书面合同签订率达42%,比上年提高

了17个百分点,以县为单位统一使用流转合同文本数量3221份。

5.培育大户促流转。一方面,依托龙头企业推进规模经营。通过扶强做大南方生物、百事达变性淀粉、宏宇牧业等一批省、市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有效带动特色农产品基地的规模扩展,促进农民自愿转租承包耕地,特别是促进了一批种养能手连片承包、规模经营,有效推动了农业产业化发展。全县流入企业的面积0.76万亩,占总流转面积16.67%。另一方面,扶持专业组织促进流转。积极鼓励和扶持农村经纪人、专业技术能人、专业大户和龙头企业创办或领办各类专业合作组织,开展专业化、系列化服务,提高农民参与农业产业化经营的能力,解决农业分散经营的缺陷,保证土地流转工作的良性发展。全县已建立肉牛、柑桔、生猪、护林联防、村级用水者协会等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10类91个,仅201*年,全县新组建农民专业合作社22家。全县流入农业种植大户面积3.8万亩,占总流转面积的83.33%。

6.营造环境促流转。通过实施省级商品粮基地建设、扶持粮食生产、土地整理理项目、国家农业综合开发、烟田基本建设、标准农田建设等农田基础设施项目建设,不断改善生产条件,努力为促进土地流转提供必要的基础设施支撑。与此同时,扎实推进建库储备工作,对承包经营耕地的单位或个人连续二年弃耕抛荒的土地,由原发包单位依法终止承包合同,收回发包的耕地,由乡镇建立土地储备库,统一对外发布流转信息,进行农业项目招商,为实现土地连片规模开发提供了稳定的耕地保证。

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效应

1.促进了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土地使用权流转促进了农村剩余劳动力向高效益行业合理流动,使一大批从事农业的农户逐渐摆脱了土地的束缚,专门从事第二三产业的发展,加快了城镇化进程和农民增收的步伐。据统计:截止目前全县全县

劳动力转移24963人,其中工建运输业2125人、商饮服务业5001人、纯打工17837人(其中境外打工9265人),占全县劳动力的48.91%。

2.促进了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土地使用权流转促进了招商引资,引进外地资金、人才、技术和管理经验,不仅带动了当地的资源开发,为开展精品农业、现代农业创造了条件,而且促进了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提高了农村经济效益。如201*年瀚仙镇通过引进泉州客商创办明溪润丰烟叶种植发展有限公司,规模连片流转耕地,聘用当地农业工人200人,建立了201*亩专业化烟叶种植基地,并通过“农场式”经营管理模式,企业与基地工人建立了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利益联结机制,形成利益共同体,既推进了土地规模连片流转,又培育了一批新型的农业产业工人,增加了农民收入。

3.促进了农村土地资源的优化配。土地流转不仅使土地逐步向种养能手、龙头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外商集中,使一部分社会资金流向农村,促进了农业的规模经营,拓展了部分农业龙头企业的发展空间,而且还有利于农村土地资源的优化配。如沙溪乡土地流转面积达4513亩,占总耕地的54%,其中50亩以上连片流转的达1600多亩,引进实施了嘉德综合农场、朝阳牧业、明欣食品加工厂等一批农业经营企业,推进了土地规模化经营,从而带动了农村其他生产要素如劳动力、资金、技术等资源的优化配,有效的提高了流转土地的利用率和产出率,提高了农业产业化水平。

4.促进了农村人力资源的有效配。土地流转既可使出让户获得固定的土地流转费用,同时,土地出让户也可通过外出打工或从事其他行业来获取收入。还可到土地受让大户或农业企业中劳动来增加收入。如南方红豆杉开发有限公司租用城关乡上坊

村农户土地,除了每年按合同规定付给农户800斤/亩晚干谷土地租金外,还常年雇用土地出让农户做小工,实行企业化管理,按时上下班,可以照顾家庭,每人每天报酬在60元以上,平常雇工均在50人左右,近一年时间,公司已支付小工工资70多万元。

三.土地使用权流转中存在的问题

1.土地使用权流转认识不到位。现行的土地承包政策造成了各家各户所承包的耕地分散,好坏插花,特别是农业税免除后,有些农户自己不想种,也不愿别人种,“有田无人种和有人无田种”的现象也比较普遍,造成土地流转不畅,难以形成规模经营,更谈不上机械化耕作,造成部分土地抛荒。

2.土地使用权流转行为不规范。目前,土地使用权流转多以村集体和农户自行转让为主。部分农户在土地流转过程中,习惯以口头形式商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包括土地转让金支付方式、转让期限等,而没有以规范的书面合同的形式明确下来,这给土地转让双方在土地使用过程中发生争议、纠纷埋下了隐患。部分村集体在处理土地使用权流转过程中,以村集体领导班子决策为主,广泛征求意见,统一群众的思想认识工作做得不够充分,致使部分群众在土地流转中行动迟缓,甚至产生消极抵触情绪,影响了土地使用权合理流转的步伐和进程。

3.土地使用权流转尚处初级。土地具有社会保障功能和就业功能,土地使用权流转尚出初级阶段,第二、三产业不够发达,尚未建立比较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许多农户一旦离开土地,便无法生存。因此,大多数农户始终把土地视为命根子,不愿轻易放弃土地的承包权和经营权。

4.土地使用权流转措施不到位。为鼓励土地使用权的合理流转,特别是“四荒”土地使用权的流转,县委、政府制定出台

了大量的优惠政策和扶持措施,重点是资金扶持和科技扶持。其目的是为了能更广泛地吸引社会各界力量,筹集社会资金全参与到土地流转中来,共同开发治理“四荒”土地。但由于各种项目资金支出大,国家农业综合开发资金,省级中低产田改造等财政资金尚未覆盖到“四荒”土地,使出台的部分优惠政策、扶持措施难以全部落实到位。四、下一步打算

1.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针对在土地使用权流转中,部分群众思想上认识不足的问题,要加大对土地使用权流转政策的宣传,特别要向群众讲清土地使用权尤其是“四荒”土地使用权转让的重大意义,遏制耕地抛荒,加强耕地的利用、保护,充分发挥耕地的生产潜力,是确保粮食安全、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重要工作,以实际行动加入到土地使用权流转的行动中来。各级人民政府、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将遏制耕地抛荒、提高耕地利用率作为新农村的重点列入工作重点和责任目标考核抓紧抓实。

2.进一步规范流转行为。各级政府要切实执行党的土地承包政策,监督土地的合理使用,为土地流转及时提供法律、政策服务和信息服务。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做好土地流转的指导和管理工作,要加强对土地流转情况的调查研究,掌握动态,指导土地流转合同的订立,及时办理因土地流转引起的合同的变更和解除,妥善处理好土地流转纠纷,努力规范土地流转行为。

3.进一步完善流转机制。一是要建立多层次、多形式、多渠道、全方位开放的土地流转机制,鼓励土地进入市场,通过引入竞争机制鼓励土地向生产能手集中,促进规模经营。二是要建立土地流转市场中介组织,强化中介服务功能。县、乡(镇)建立土地流转中新,村建立土地流转服务站,为土地流转提供土地

政策、流转方式、信息传递、法律咨询、土地经营权抵押登记等项目服务。乡(镇)经营管理站要充分利用主管土地承包合同的有利条件,主动承担中介服务的职能,制定公平合理的交易规则,切实保护当事人双方合法权益,帮助农民用活土地使用权,提高土地经营效益。

4.进一步落实扶持政策。在不改变各部门项目资金管理渠道和用途的前提下,充分发挥生态恢复、农业综合开发、扶贫攻坚和退耕还林等国家工程项目的引导作用,利用项目资金对土地承包大户,特别是“四荒”开发大户进行扶持。涉农部门要利用自身技术优势,帮助大户搞好科学规划、科学管理,使之尽快产生经济效益。进一步理顺信贷资金扶持渠道,积极争取金融信贷部门对科技含量高、市场广阔、前景好的土地开发项目给予资金上的支持。

5.进一步搞好示范带动。我县在土地使用权流转中,由于充分调动了社会各阶层的积极性、创造性,先后涌现出了一大批租赁承包、开发治理“四荒”,创办基地,发展优质高效农业的生产能手和外地客商。在他们的艰苦创业、精心管理下,基地已获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同时,也给流转农户带来了许多实惠,一方面获得了土地出让金,另一方面,也学到了先进的耕作技术和管理经验,部分农户已开始自己创业。对于这些成功的例子,要善于总结经验,注意抓典型,树立榜样,搞好示范引路工作,让更多农户认识到土地流转给自身带来的好处,从而主动、自觉、自愿地加入到土地流转中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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