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党代表任期制
所谓党代表任期制,就是党代表每届任期与同级党代表大会当届届期相同,在一届党代会的任期内,享有代表资格,行使代表权利,履行代表职责,发挥代表作用。实行党代表任期制,是完善党的代表大会制度的一项重要内容,是建立健全充分反映党员和党组织意愿的党内民主制度的一个重要方面。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进一步发挥党代表作用,Xx乡以扩大党内民主、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为目标,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动又好又快、跨越式发展为主题,积极探索党代表发挥作用的有效途径。我乡实行党代表任期制以来,运行有序,对党建工作推动作用显著。一、基本原则(一)坚持党的领导
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始终维护党的领导地位和领导权威,通过推行党代表任期制,进一步提高广大党员带头贯彻执行党组织的各项决定、决议,带头参加经济建设和各项重大活动的自觉性,切实增强各级党组织的凝聚力、创造力和战斗力。(二)坚持扩大民主
建立健全党代表发挥作用的相关制度,充分发挥党代表参政议政、联系群众、视察监督作用,提高乡委决策的民主性和科学性。(三)坚持与时俱进
以改革的精神、创新的勇气,加强对党代表任期制工作的研究、探索和总结,在确保党内活动健康、有序开展的基础上,不断创新活动载体,突出工作特色,提高工作实效(四)坚持统筹兼顾
注重把党代表经常性发挥作用与落实中央及省、市委和县委安排部署、促进全乡经济社会更快更好发展有机结合起来,把党代表任期制与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有机结合起来,以党内民主推进基层民主,以党的先进性建设推进和谐社会建设。二、结合实际定方案
为了更好地发挥党代表的参与决策、带头贯彻、督促落实和联系服务群众的作用,切实加强党内监督,促进党内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制度化,我乡多方面征求意见,研究制度政策,结合我乡实际因地制宜地制定了关于实行党代表任期制工作的制度。为使广大党代表充分了解、熟悉党代表任期制工作的主要内容、目的意义以及履行职责的具体主要途径,从年初开始,乡党委通过向全乡党代表寄送《致全乡党代表的一封公开信》、印发工作简报等形式,不断加大宣传力度,扩大党代表任期制工作的影响力,为党代表任期制工作的全面开展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三、建章立制重领导
切实做好我乡党代表任期制工作,加强对党代表任期制工作的领导,乡党委成立了由乡党委书记任组长,乡党委副书记、副乡长等任副组长,各相关部门领导为成员的党代表任期制领导小组,负责研究、指导党代表大会代表任期制工作的全面开展,解决任期制实施过程中的重大问题。为确保工作的顺利进行,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乡综合办公室,负责任期制常务工作。另外,办公室下设综合小组和联络小组,从各办公室抽调一部分同志,负责组织党代表开展学习培训、视察调研、建议案办理、督查评议等具体工作。为保证党代表任期制工作的顺利进行,我乡先后出台了《Xx乡党代表学习培训制度》、《Xx乡党代表视察调研制度》、《Xx乡党代表建议案办理制度》、《Xx乡党代表督查评议制度》和《Xx乡党代表接访制度》共五个相关配套工作制度,制作了建议案登记表,为党代表任期制的全面开展奠定基础。四、教育培训强素质
为提高党代表素质,增强党代表履行职责的能力和水平,今年年初,乡党代表任期制工作领导小组举办了Xx乡党代表大会代表学习培训班。培训班采取统一学习的方式,集中学习了我县关于实行党的代表大会代表任期制的有关文件,并就开展党代表大会代表任期制工作作了具体安排。培训班上,Xx乡委常委、乡委书记结合我乡实际,从提高认识、把握要求、扎实推进和加强领导四个方面就开展党代表任期制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培训班的举办,是对我乡党代表任期制工作的再动员、再部署、再宣传,对提高党代表政治素质、增强党代表的履责能力具有重要意义。
在此基础上,乡党代表任期制工作领导小组要求全乡各基层党组织要以党总支为单位,以党章、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等党建工作基本内容、党代表大会制度、党代表任期制、党内选举知识、法律法规知识、党代表履行职责及组织纪律方面的知识培训等为内容,采取集中培训、以会带训、专题辅导、经验交流、现场参观等多种形式,认真组织好乡、村两级党代表的学习培训工作,全面提高党代表素质,增强党代表参政、议政、执政能力。五、丰富活动显民主
为了探索党代表发挥作用的有效途径,我乡结合实际,不断丰富党代表的活动形式,为党代表作用发挥搭建平台。
一是邀请党代表列席重要会议。在乡委召开全委会、常委会等重要会议、研究重大事项时,邀请有关领域的党代表列席会议;基层党组织召开党委(党组)会议时,邀请本单位或本辖区的党代表列席会议,并适时安排党代表发言,广泛征求代表意见和建议。通过邀请党代表列席重要会议,使党代表更多的参与到党内事务和重大问题的决策中来,有力的促进了党务公开。截至目前,我乡有30余名党代表先后参加了乡委全委会、常委会和基层党组织例会等。
二是积极组织党代表开展调研、考察、观摩等活动。为便于党代表开展活动,我乡按照便于集中、利于活动的原则,根据不同界别和地域,将全乡所有党代表划分为5个代表团,使党代表按代表团进行活动,为党代表向党组织提出合理化意见、建议,及时解决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创造了条件。各代表团通过定期或不定期的方式,组织党代表深入农村、工矿企业,倾听民声、了解民意。有的还按产业链来划分代表活动小组,围绕油茶种植、林业发展、畜牧养殖等开展活动,增强了党代表活动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同时围绕辖区内党的建设、经济建设、新农村建设、重点项目进展情况等,联合乡人大代表一同进行考察、视察、调研,为推进各项工作献计献策,真正使党代表与人大代表一样,在任期内发挥经常性作用。三是建立党代表阅文制度。为了有效解决党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党代表了解乡委决策渠道不畅的问题,乡委适时向党代表印发了有关文件。同时,乡党代表任期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及各基层党组织还专门设立了党代表阅文室,便于各级党代表对全乡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决策、重点工作、年度工作计划和总结、人事任免等方面的文件进行阅知,进一步拓宽了党代表的知情权和参与权。
四是实行党代表建议案办理制度。根据《Xx乡党代表建议案办理制度》的规定,党代表大会期间的建议案,需经代表团充分讨论和酝酿,半数以上代表同意后方可提交大会提案审查委员会审查决定是否立案。凡确立的建议案,乡党委要在下一次党代表大会上通报办理结果。未经立案的建议案转为意见、建议,由乡党代表联络组整理、汇总后转综合小组,由综合小组分类交办、答复。闭会期间党代表提出的建议案,属于代表团提出的,由代表团形成规范的《乡党代表建议案办理书》,经乡党代表联络小组初审、报向委全委会立案后,由综合小组转交有关党组织或单位办理;属于个人提出的建议案,由党代表个人向党代表联络小组提出《乡党代表建议案办理书》,经党代表联络小组初核、报乡委全委会立案后,由综合小组转交有关党组织或单位办理。党代表提案、提议由党代表联络组登记并分类整理,由党委根据有关职能部门的特点,明确相应部门负责办理。未立案的转为意见、建议。办理结束后,由综合小组根据各承办单位办理情况在规定时间内负责向代表团或党代表个人做出书面答复。六、发挥作用促发展
任期制的开展把党代表由“会议代表”变成了“任期代表”,由一次性发挥作用变成了经常性发挥作用。经过近半年的运行,目前,党代表的作用已日渐凸显,取得了一定成效。一是决策水平进一步优化。通过邀请党代表参加重要会议、参与重大事项,扩大了决策中的民主,集中了民智,确保了决策的科学性。我乡决定对炮火村、戈里村2个村级活动阵地进行翻建。针对炮火村、戈里村以前活动阵地地理位置不利于党员和群众参加活动的实际,乡党委组织党代表实地查看,经多方论证,最终决定另选地址新建活动阵地,得到了当地党员群众的一致首肯。
二是党代表素质进一步提升。过去,党代表只是在召开党代会时才行使一次权利,闭会期间存在着“被晾在一边”的冷落感和“不知怎样发挥作用”的茫然感,对发挥作用缺乏应有的热情。党代表任期制的开展,使党代表的作用不仅体现在开党代会期间,也意味着党代表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一样,在5年的任期内可以随时反映社情民意、参与决策、监督批评,可以让党代表充分行使自己的权利和义务,使党代表在思想观念上由“无所谓”转变为“有所为”。
三是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创造力进一步增强,党群干群关系更加和谐。党代表任期制极大丰富了党员活动的内容,使党代表在党委与党员、干部、群众之间架起了沟通的桥梁,大大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特别是对一些新政策、新要求、新规定的贯彻执行,由党代表到群众中进行宣传解释,群众易于理解,乐于参与,容易沟通,有力推进了和谐社会建设。许多作为村支部书记的党代表,联合本乡驻村党代表、班子其他成员及部分党员在本村积极推广二代温棚建设,为广大群众起到了很好的示范带头作用。为了改善村容村貌和本村的农业生产条件,因地制宜地发展特色农业经济,带领群众勤劳致富,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切实发挥了党代表作用。
扩展阅读:党代表任期制
中国共产党全国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代表大会代表任期制暂行条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发挥党代表大会代表作用,坚持和完善党代表大会制度,推进党内民主建设,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保持党的先进性,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党内有关规定,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党的全国代表大会代表,党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代表大会代表,设区的市和自治州代表大会代表,县(旗)、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和市辖区代表大会代表。
第三条党代表大会代表按照党内选举的有关规定选举产生。严格代表资格审查,保证代表的先进性。
第四条实行党代表大会代表任期制。党代表大会代表每届任期与同级党代表大会当届届期相同。如下一届党代表大会提前或者延期举行,其代表任期相应地改变。代表在党代表大会召开和闭会期间,享有代表资格,行使代表权利,履行代表职责,发挥代表作用。
第二章党代表大会代表的权利与职责
第五条党代表大会代表要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代表大会精神,模范遵守党的章程、党内各项规定和国家法律法规,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密切联系党员和群众,在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发挥表率作用,认真行使职权,自觉接受党员和群众的监督,不得利用代表身份谋求任何私利和特权。
第六条党代表大会代表有下列权利与职责:
(一)在同级党代表大会召开期间参与听取和审查党的委员会、纪律检查委员会的报告;
(二)在同级党代表大会召开期间参与讨论和决定有关重大问题;(三)在同级党代表大会上行使表决权、选举权,有被选举权;
(四)了解同级党的委员会、纪律检查委员会以及所在选举单位党组织贯彻执行党的决议、决定的情况;(五)向同级党代表大会或者同级党的委员会就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党的建设的重大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
(六)对同级党的委员会、纪律检查委员会及其成员进行监督;(七)参加同级党代表大会或者同级党的委员会组织的活动;(八)受同级党代表大会或者同级党的委员会的委托,完成有关工作。第三章党代表大会代表开展工作的方式
第七条党代表大会代表履行代表职责,主要是参加同级党代表大会和同级党的委员会组织的活动。
第八条党代表大会召开期间,党代表大会代表联名可以向大会提出属于同级党代表大会职权范围内的提案。提案应当有案由、案据和方案。提出提案的代表可以要求撤回提案。
第九条党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党代表大会代表可以由个人或者以联名的方式,采用书面形式向同级党的委员会提出属于同级党代表大会和党的委员会职权范围内的提议;可以通过参加座谈、列席会议等方式,对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党的建设等重大决策和党内重要文件的制定,提出意见和建议。
第十条党代表大会代表受同级党代表大会和党的委员会的委托,可以在本地区对涉及同级党代表大会和党的委员会职权范围内的有关重大决策、重要事项进行调查研究。
第十一条党代表大会代表应当采取适当方式,与基层党员和群众加强联系,了解党的决议、决定在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反映基层单位党员和群众的意见和建议。
第十二条党代表大会代表应邀可以列席同级党的委员会全体会议等会议,发表意见。
第十三条党代表大会代表根据同级党的委员会安排,可以参加对本地区重要干部的民主推荐和对同级党的委员会、纪律检查委员会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民主评议,参加对同级党的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的评议。第四章党代表大会代表履行职责的保障
第十四条县级以上党的委员会委员、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应当采取适当方式与同级党代表大会代表加强联系。
党的各级委员会领导班子成员到基层检查工作和调查研究,应当注意听取党代表大会代表的意见。第十五条党的各级委员会应当有计划地组织同级党代表大会代表参加学习培训,增强其代表意识,提高其履行代表职责的能力。
第十六条党代表大会代表参加同级党代表大会和党的委员会安排的活动,代表所在单位应当给予时间保障。
第十七条党的各级委员会要为党代表大会代表按照其安排开展工作提供必要的经费。
无固定工资收入的代表按照同级党的委员会安排开展工作,根据实际情况由同级党的委员会负责给予适当补贴。
第十八条党的各级委员会对同级党代表大会代表提出的提案和提议,应当责成有关党组织或者有关部门、单位研究办理并负责答复。
第十九条党的各级委员会应当建立党代表大会代表联络工作机构,负责代表联络服务工作。
第二十条为便于党代表大会代表开展工作,党代表大会可以为同级代表制发代表证。
第二十一条党的各级委员会要保障代表的知情权,按照党内有关规定,采取适当方式向同级党代表大会代表通报党的决议、决定贯彻落实情况及党内其他重要情况。
第二十二条党的各级代表大会召开前,党的委员会应当征求同级本届党代表大会代表和同级下一届党代表大会代表对党的委员会、纪律检查委员会报告稿的意见。
党的各级委员会召开全体会议前,可以就会议有关事项征求同级党代表大会有关代表的意见。
党的各级委员会可以根据工作需要,邀请有关代表列席同级党的委员会全体会议。
第二十三条党代表大会代表所在党组织、所在选举单位的党员,可以通过一定方式,向代表反映情况并了解代表开展工作的情况。
第二十四条各级党组织必须尊重和保障党代表大会代表的权利。
对有义务协助代表开展工作而拒绝履行义务的党组织和党员,同级党的委员会应当予以批评教育。
对妨碍代表开展工作或者对代表开展工作进行打击报复的,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第五章党代表大会代表资格的终止和停止
第二十五条党代表大会代表在任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代表资格终止:(一)受留党察看以上处分的;
(二)被停止党籍,或者丧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三)辞去代表职务被接受的。
第二十六条党的地方各级代表大会代表因组织关系迁出或者工作需要等原因调离同级党代表大会所属范围的,停止执行代表职务。
第二十七条因其他原因需要终止代表资格或者停止执行党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按照本章上述规定处理。
第二十八条党代表大会代表资格终止,由所在选举单位或者基层党组织提出,由同级党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党的委员会决定,报上级党的委员会备案。党的全国代表大会代表资格的终止,由党的中央委员会决定。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九条党的基层代表大会代表参照本条例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条省、自治区、直辖市党的委员会可以根据本条例,结合各地实际,制定党代表大会代表任期制的具体实施办法,并报中央备案。
第三十一条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实行党代表大会代表任期制工作,由中央军委根据本条例制定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本条例由中共中央组织部负责解释。
第三十三条本条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新华社北京7月16日电)
友情提示:本文中关于《所谓党代表任期制》给出的范例仅供您参考拓展思维使用,所谓党代表任期制:该篇文章建议您自主创作。
来源:网络整理 免责声明:本文仅限学习分享,如产生版权问题,请联系我们及时删除。
《所谓党代表任期制》
由互联网用户整理提供,转载分享请保留原作者信息,谢谢!
http://m.bsmz.net/gongwen/721431.html
- 上一篇:义工活动总结
- 下一篇:外国语学院义工站接新活动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