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师阿拉尔市和谐小康家庭创建活动实施办法
一师阿拉尔市“和谐小康家庭”创建活动实施办法(暂
行)
最后修改时间:201*-09-26浏览次数:88
师市“和谐小康家庭”创建活动实施办法(暂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深入落实兵团第六次党代会精神作出的开展“和谐小康家庭”创建活动(以下简称“创建活动”)的部署,团结动员广大职工群众积极投身“在兵团率先实现农业现代化,率先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推动“创建活动”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师市“创建活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形成“党委领导,行政支持,相关部门协作,工青妇具体负责,职工群众参与”的工作格局。
第三条“创建活动”纳入师市对各团(场、处)、企事业单位精神文明建设考核的重要内容,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思想上高度重视,组织上加强领导,工作上落实责任,努力使“创建活动”成为师市统一、上下联动、富有特色、职工认同、影响广泛的屯垦戍边新型家庭建设品牌。
第二章和谐小康家庭评比标准及责任部门
第四条和谐小康家庭评比的具体标准:
(一)守法之家:爱祖国、爱兵团、遵法纪,拥护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积极参与兵团、师市和团(场、处)企事业改革,理解支持改革,关心师市和团(场、处)企事业发展,主动为师市和团(场、处)企事业的改革发展建言献策。牵头部门:工会
配合部门:宣传部、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政研室、国资委、司法局
(二)诚信之家:自觉履行劳动合同、承包合同、农产品订单收购合同,做到守时、守约、守信,借贷款或物按时归还,无倒卖生产资料和农产品现象,无制造、销售假冒伪劣和不合格产品行为,无传播虚假政策及信息造成不良影响的情况。家庭成员获得A、AA或AAA级诚信职工称号。牵头部门:宣传部
配合部门:政法委、司法局、政研室、财务局
(三)勤劳之家:农业单位的职工家庭,能够科学管理好承包经营田,发展庭院经济有成效,成为本单位实用技术带头人或种植、养殖示范户;非农业单位的职工家庭,能够立足岗位,扎实工作,成绩突出。农牧工家庭人均收入和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高于师市当年指标的20%以上,人均住房面积在28平方米以上,人均文化生活服务支出占12%,食品支出占生活消费支出的比重低于50%。牵头部门:农业局
配合部门:国资委、建设局、宣传部、工会、团委
(四)学习之家:家庭学习氛围浓厚,能够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介及时了解国内外大事、获取各种信息,积极参加“四学”(学政治、学科技、学法律、学军事)和科学之冬、全民读书月等活动。职工家庭成员积极参加“绿色证书”培训和职业技能培训等活动,并获得相应的“绿色证书”和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做到“精一会二懂三”;干部积极参加职称及其他各类培训,并获得相应的职称资格证书和结业证书。干部家庭达到具备一个书架、订阅一份报刊、收藏100册书籍“三个一”标准。牵头部门: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配合部门:组织部、宣传部、科技局、教育局、工会
(五)文明之家:自觉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反对邪教和迷信,移风易俗,婚事新办、丧事简办、厚养薄葬。家庭成员待人谦和礼让,落实节育措施积极,无违反计划生育、子女辍学等现象。牵头部门:宣传部
配合部门:政法委、计生委、教育局、妇联
(六)和睦之家:家庭和睦,尊老爱幼,男女平等,互谅互爱,共同进步,乐观向上,崇尚科学,遵纪守法,遵守公德。积极参加连队、社区及团场组织的各类文体活动,营造“求乐、求健、求美”的和谐家庭文化氛围。牵头部门:妇联
配合部门:宣传部、民政局、工会、团委
(七)爱心之家:邻里团结,互帮互助,邻里之间和谐相处,无打架斗殴、吵嘴闹事等纠纷发生;热心公益,乐于助人,见义勇为,家庭成员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关心资助社会上需要帮助的困难群体。牵头部门:工会
配合部门:政法委、民政局、妇联、团委
(八)平安之家:家庭中没有“黄赌毒”现象,无虐待老人、妇女、儿童等行为,积极参与并做好防火、防爆、防食物中毒、防交通事故等各种安全预防,维护公共安全,做好家庭的“防拐卖、防盗窃、防抢劫、防诈骗”等防范工作,实现家庭“无毒品、无赌博、无暴力、无邪教”。牵头部门:政法委
配合部门:妇联、教育局、组织部、卫生局
(九)卫生之家:积极参加单位净化、绿化、美化、香化、亮化活动;家庭成员能摒弃各种陋习,学习各种健康知识,个人卫生状况良好,保持家庭院落整洁有序。牵头部门:卫生局
配合部门:宣传部、建设局、妇联、团委
(十)环保之家:勤俭节约,科学治家,理性消费;保护生态,节能减排,绿化家园,美化环境,从家庭做起,从身边做起,从小事做起。牵头部门:建设(环保)局
配合部门:卫生局、宣传部、工会、妇联
第三章评比对象和范围
第五条团场和企事业单位的职工家庭、团场参加土地租赁经营的家庭、被企事业单位录用一年以上的合同工家庭。
第六条师市所属社区的常住家庭。
第七条夫妻双方在同一单位工作的按户评比;不在同一单位的,由职工家庭居住的连队(社区)负责评比,单身职工不在评比之例。
第四章评比程序
第八条团(场、处)“和谐小康家庭”从连队“和谐小康家庭”中按一定比例产生,师市“和谐小康家庭”按一定比例从团(场、处)“和谐小康家庭”中产生。企事业单位可直接评选本级“和谐小康家庭”。
第九条师市“和谐小康家庭”由各团场处企事业单位具体组织考核初评、经职工代表大会通过并张榜公示一周,无异议方可报师市审批。
第十条师市“创建活动”领导小组根据各单位上报的典型材料,进行筛选,必要时进行抽查,评比出师市级“和谐小康家庭”。
第十一条各团(场、处)、企事业单位可按照本办法,结合实际制定本单位实施办法。
第五章表彰与奖励
第十二条“和谐小康家庭”实行动态和分级管理,连队(社区)级“和谐小康家庭”半年评比检查一次,每年评选一次;团(场、处)、企事业级“和谐小康家庭”每年评选表彰一次;师市级“和谐小康家庭”每两年评选表彰一次。
第十三条师市、团(场、处)、企事业单位“和谐小康家庭”评比表彰费用应列入财务预算,由各级行政支出。
第十四条“和谐小康家庭”实行挂牌制,获多个级别荣誉称号的家庭,挂最高级别牌匾。对于违反有关规定的家庭,实行摘牌处理。
第十五条凡获得师市“和谐小康家庭”荣誉称号的家庭成员,可优先参加各类综合性荣誉的评选,优先享受贴息贷款优惠政策。
第十六条师市级“和谐小康家庭”每两年奖励100户,每户奖励500元。对于连续荣获师市级“和谐小康家庭”称号的家庭,只在第一次表彰命名时奖励,下届连续当选后,师市只予以确认,不重复奖励。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制定奖励标准。
第六章附则
第十七条本办法由师市“和谐小康家庭”创建活动领导小组负责解释。第十八条本办法自文件下发之日起执行。
扩展阅读:武鸣县第三届“十百千户”和谐家庭创建评选活动的方案
关于开展南宁市第三届“十百千户”和谐家庭
创建评选活动的通知
县直各责任单位:
根据市妇联、市文明办《关于开展南宁市第三届“十百千户”和谐家庭创建评选活动的通知》(南妇发[201*]8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根本,围绕市委市政府“三个年”主题活动和“五场攻坚战”为主线,广泛深入开展“十百千户”和谐家庭创建活动,评选表彰一批文明家庭,推动以德治家、文明立家、平安保家、廉洁守家,实现家庭美德教育的创新与升华,以家庭和谐促进城乡社区和谐,服务和谐社会建设,为南宁市加快建设区域性国际城市和广西“首善之区”做出新贡献。
二、活动主题:共建和谐家庭同创美好生活三、活动时间:201*年5月10月
四、活动内容:
(一)深入开展“五好文明家庭”创建活动,评选推荐8户“五好文明家庭”(责任单位:县妇联)
1.创建内容:开展“能帮就帮〃情暖邕城”、“能帮就帮〃共享爱心团圆饭”、“一千个母亲,一千个春天”等关爱母亲新春送温暖活动;开展“感恩母亲”母亲节活动,举办“感恩母亲,促进就业”等思源感恩行动,培育爱母、敬母、孝母的良好社会风尚。在全市家庭中深入开展“热心公益好”、“爱岗敬业好”、“尊老爱幼好”、“少生优育好”、“保护环境好”创建活动,引导家庭成员不断提高文明素质。
2.评选范围和名额:全市“五好文明家庭”评选范围为城乡家庭,共100户。
3.评选条件:
1爱国守法,热心公益好;2学习进取,爱岗敬业好;3男女平等,尊老爱幼好;4移风易俗,少生优育好;5勤俭持家,保护环境好。
(二)深入开展“学习型家庭”创建活动,评选推荐9户“学习型家庭”(责任单位:县教育局)
1.创建内容:继续开展“书香绿城”家庭读书活动,举办“书香人生魅力女性”读书讲座、开展家庭读书征文比赛、举办“书香家庭最美”读书摄影展,开展“学习党的历史,展示巾帼风采”党史知识网络竞赛活动,倡导爱读书、善读书、读好书的良好社会风尚,培育浓郁的学习氛围,提升家庭文化素质。组织妇女、家庭参与读书、礼仪知识、健康知识讲座学习,参与女性创业就业引导以及技能培训,提高妇女和家庭的综合素质。
2.评选范围和名额:全市“学习型家庭”评选范围为城乡家庭,共100户。
3.评选条件:
(1)树立终身学习理念。家庭成员能够利用现代传媒渠道和网络技术接受各类教育,拓展知识,增长能力。把学习的知识运用于广泛的社会实践中,在实际生活和工作岗位上取得显著成绩;有自觉学习的意识并有明确的学习计划,家庭学习氛围良好,重视智力投资,家庭藏书量城镇达500册(农村达200册)以上,常年订有报刊杂志2份以上,家庭成员每人每年计划读5本好书。
(2)注重言传身教作用。长辈注重学习和掌握优教知识,重视学习互动性,善于倾听、沟通和维护子女基本权益,尊重子女独立人格,做到与子女平等、民主交流。
(3)合理安排休闲时间。家庭成员崇尚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关心国内外大事。每天能安排60分钟时间开展各种学习活动。
(4)参与社区(农村)文化活动。家庭成员参与社区(农村)文体和教育活动每年不少于3次;在参与社会公益活动中能关心他人、奉献社会,具有良好的带头作用。
(三)深入开展“双合格家庭”创建活动,评选推荐9户“双合格家庭”(责任单位:县教育局)
1.创建内容:进一步开展“争做合格家长、培养合格人才”家庭教育宣传实践活动。以塑造孩子健全人格,培养孩子良好行为习惯和正当爱好兴趣为重点,组织家庭教育专家深入县区举办家庭教育巡回报告会,在家长中普及网络常识,向家长推荐优秀网络文化产品,宣传“安全上网、绿色上网”知识,开展“如何帮助孩子戒除网瘾”宣传咨询活动。加强农村留守流动儿童的家庭教育工作,培树一批先进典型;实施“共享蓝天”关爱农村留守流动儿童工程,建立留守儿童之家,招募“代理家长”、“爱心妈妈”;开展“童心向党〃快乐成长”活动,培育儿童爱党爱国的高尚情操。
2.评选范围和名额:全市“双合格家庭”评选范围为城乡家庭,共100户。
3.评选条件:
1树立“为国教子、以德育人”的家庭教育观念,有科学的家庭教育方法;
2家长廉洁诚信,举止文明,言传身教,以良好的道德修养为子女作表率;
3家庭成员互相尊重、相亲相爱,共同营造民主、平等、和谐的家庭氛围。
4子女积极向上,奋勇争先,符合小公民道德建设“五小”(小帮手、小标兵、小伙伴、小卫士、小主人)有关要求,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四)深入开展“廉洁家庭”创建活动,评选推荐9户“廉洁家庭”(责任单位:县纪委)
1.创建内容:开展“廉政文化进家庭”活动,组织观看反腐倡廉电教片,发放《争创廉洁家庭倡议书》,发送家庭助廉短信,常吹家庭“廉政风”,常念家庭“廉洁经”,当好“廉内助”,培育清廉纯朴家风,营造文明、廉洁、健康、和谐氛围。
2.评选范围和名额:全市“廉洁家庭”评选范围为城乡家庭,共100户。
3.评选条件:
1模范遵守党纪国法,无违法违纪行为;
2积极参与家庭助廉教育活动,遵守“廉洁家庭”行为公约;3家庭成员有较强的廉政意识、法律意识和自警意识;4通过家庭成员的自觉行为,影响和带动周围群众共同营造崇尚廉洁、遵纪守法的良好氛围。
(五)深入开展“平安家庭”创建活动,评选推荐9户“平安家庭”(责任单位:县政法委)
1.创建内容:以“百万妇女学法律、家庭平安促和谐”为抓手,开展“温暖你我她、维权服务进万家”主题实践活动,组织妇女儿童维权岗开展“两进两送”(进社区、进村屯,送法律、送服务)活动,举办妇女法律知识讲座、庭审观摩旁听活动、为广大妇女群众提供法律咨询、纠纷调解、婚姻调适、心理疏导等服务,化解矛盾纠纷,维护和谐稳定,不断提高妇女和家庭的法律知识、维权能力,促进家庭平安。开展“农村留守妇女儿童关爱行动”及“妇女参与防治艾滋病攻坚工程”、妇女儿童维权岗(站)与流动妇女“平安之家”结对帮扶、“无毒品,无赌博,无暴力,无犯罪”家庭“四无”创建等活动,不断推进城乡妇女和家庭成员懂法守法、融洽和谐,促进邻里互帮互助,团结和睦。开展“百万妇女”文明交通宣传员进家庭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妇女和家庭成员文明交通素质,使文明交通、平安出行的理念深入千家万户,
成为群众日常生活的自觉意识;大力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处活动,有效化解各类社会矛盾,以家庭平安促进社会平安。
2.评选范围和名额:全市“平安家庭”评选范围为城乡家庭,共100户。
3.评选条件:
(1)遵纪守法,法律意识较强。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法、用法、守法,依法维护自身权益。
(2)文明规范,道德行为良好。自觉遵守“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公民道德规范;崇尚科学、反对迷信、拒绝邪教,抵制“黄赌毒”,预防艾滋病;倡导文明交通行为,摒弃交通陋习,抵制危险驾驶行为,无交通违法行动。营造助廉家风,无违法犯罪行为。
(3)尊老爱幼,家庭关系融洽。尊老敬老,依法维护老年人在家庭中的合法权益。科学教子,培养子女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家庭成员间宽容谦让、互帮互助,建立平等、融洽的家庭关系。
(4)忠诚相待,夫妻关系和谐。夫妻间互相尊重、互相信任、互相关爱,实现“零家庭暴力”。
(5)确保安全,自我防护力强。熟知防火、防爆、防交通事故等多种防护知识,加强防范措施,避免发生各类事故,确保自身及公共安全。
(六)深入开展“禁毒家庭”创建活动,评选推荐9户“禁毒好家庭”(责任单位:县公安局)
1.创建内容:继续开展“不让毒品进我家”活动,推动家庭实现无制毒、无贩毒、无种毒、无吸毒目标;加强农村家庭禁毒宣传教育,拓展巾帼禁毒帮教志愿者队伍,推进志愿者与涉毒妇女“一帮一”、“多帮一”帮教。
2、评选范围和名额:全市“禁毒家庭”评选范围为城乡家庭,共100户。
3、评选条件:
1家庭成员努力学习有关禁毒法律、法规、政策知识,了解和掌握禁毒知识,积极配合参加禁毒宣传教育活动,在群众中起模范带头作用;
(2)家庭成员遵纪守法,遵守公民道德,热爱祖国、关心集体、热心公益,在当地有较好声誉;
(3)家庭成员积极参加“不让毒品进我家”系列活动,无吸毒和其他涉毒问题;
(4)家庭成员和睦,团结邻里,在防毒拒毒禁毒、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工作中成绩显著。
(七)深入开展“致富家庭”创建活动,评选推荐11户“致富家庭”(责任单位:县农业局)
1.创建内容:以“巾帼建功”活动为载体,进一步深化“双学双比”活动,开展新一轮“巾帼示范村”创建工作;举办农村经济合作组织妇女带头人、女经纪人、农村妇女实用技能培训班,推动“蚕娘兴业”、“渔娘庭院兴业”活动的深入开展。实施“三八绿色工程”、“绿满南宁”工程,引导妇女发展生态农业和特色农业;继续实施妇女创业就业小额担保信贷项目;开展妇女创业就业实用科技培训、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培训,进一步提高农村妇女带动家庭增收致富的本领。
2.评选范围和名额:全市评选“致富家庭”范围为农村家庭,共100户。
3.评选条件:
1热爱国家。坚持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道路,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
2热爱家园。坚持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相统一,带头发展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和生态循环农业,促进生态平衡和可持续发展。热爱家乡公益事业建设,关心、支持和赞助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及农村文教、体育、卫生等公益事业发展。发扬团结互助精神,
主动帮助困难户、贫困户发展生产和增加收入,为共同富裕和文明生态村建设作出积极贡献;
(3)遵纪守法。带头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坚持依法经营,自觉维护社会治安和社会稳定,落实计划生育政策,保持家庭和睦。积极倡导文明健康的文化娱乐活动,自觉拒绝黄赌毒等不良行为。支持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模范执行民主政治制度和乡规民约,推进农村民主政治和农村法制建设;
4崇尚科学。带头学习、应用和推广先进实用科学技术,带头发展生态循环经济和无公害绿色农业,熟练掌握和应用2门以上的科学技术。带头移风易俗,破除迷信,依靠科技,开拓市场,为建设现代农业和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新农村树立榜样;
(5)勤劳致富。立足本地资源,大力发展优势、特色、安全、高效农产品生产和加工运销业,增加经济收入,率先达到小康水平。一是居家环境明显改善,生活水平显著提高;二是家庭年人均纯收入在5000元以上。
(八)深入开展“美德之家”创建活动,评选推荐11户“美德之家”(责任单位:县妇联)
1.创建内容:围绕建设文明和谐新农家目标,广泛开展家庭美德建设的宣传教育,大力倡导家庭成员宽容谦让、相互关爱、邻里诚信互助、团结友善和家居环境整洁、村容村貌优美的新风尚;重点实施科技致富进农家、和谐新风进农家、卫生环保进农家和文化体育进农家工程,努力推动“人人学科技,家家勤致富”、“人人讲文明,家家比和睦”、“人人爱卫生,家家求洁美”、“人人喜参与,家家展风采”局面的形成。
2.评选范围和名额:全市评选“美德之家”范围为农村家庭,共100户。
3.评选条件:
1家庭成员遵纪守法。家庭成员积极参与“五好文明家庭”创建活动,热爱祖国,热爱南宁,遵守《南宁市民“八不”规范》
和《南宁市家庭美德行为规范》,关心集体,热心公益事业,学法、知法、守法,遵守社会公德;
2家庭成员爱学习。家庭成员积极学科普、学法律、学经营,把健康向上的社会文化带进家庭,促进家庭文化建设,提高家庭成员文化素质;
(3)家庭成员注重家庭美德建设。家庭成员互敬互爱,勤俭持家,邻里团结,崇尚科学,倡导新风,以德育人,优育优教;
4家庭成员积极参与农村文明建设。家庭成员讲文明、讲卫生、讲礼貌、讲秩序;崇尚科学生活,不搞封建迷信活动;使用无污染用品,美化绿化庭院,营造舒适、优美、整洁的环境;
(5)家庭美德建设成绩显著。家庭成员踊跃投身“美德在农家”活动,积极参与生态文明建设进户、演讲比赛、道德评议会、家庭讨论会、签定《家庭美德承诺书》、家庭才艺表演、文体活动等。
(九)深入开展“清洁家庭”创建活动,评选推荐10户“清洁家庭”(责任单位:县规划建设局)
1.创建内容:以争创全国卫生城市为契机,开展“清洁卫生进家庭”主题实践活动,组织家庭治理城镇、家庭“八个乱”、农村家庭“六个乱”现象,坚持开展“清洁日”、“清洁周”活动,倡导爱护环境,遵守社会公德,养成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习惯和公共卫生习惯,推动“城乡清洁工程”持久深入开展。
2.评选范围和名额:全市“清洁家庭”评选范围为城乡家庭,共100户。
3.评选条件:
1家庭成员积极参与治理“八个乱”,即乱扔垃圾、乱吐痰、乱晾衣物、乱停车辆、乱摆、乱挂、乱贴、乱画。农村家庭积极治理“六个乱”,即柴草乱放、粪土乱堆、垃圾乱倒、污水乱泼、畜禽乱跑、环境乱象;
2家庭成员注意搞好个人和家庭卫生,养成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习惯和公共卫生习惯,做到“五个好”,即卫生习惯好、公
德意识好、居所净化好、庭院绿化好、环境美化好;
(3)家庭成员牢固树立清洁卫生理念,改陋习、讲文明、讲卫生、爱环境、树新风;讲究饮食科学卫生、禁食病死畜禽和野生动物;掌握预防和控制疾病的知识,加强体育锻炼,增强健康体魄;
4家庭成员坚持开展“清洁日”、“清洁周”活动,做到每日住所扫、三日周边扫、七日社区(村屯)扫。整理家具摆设,清洗衣服被褥,扫擦灰尘污垢,居家环境做到整齐整洁、窗明几净、美观大方。农村家庭定期清理禽圈、畜圈、厕所,将家前屋后的灰杂肥、烂草堆、草垛子全部当肥入田或投入沼气池中,保证坑塘见底、场地平整、房前屋后整洁;
(5)家庭成员自觉改变脏乱差的生活习惯,树立整洁、环保、节约及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环境意识,自觉爱绿、护绿、植绿,营造绿色人居环境。实行城市家庭生活垃圾袋装化,农村家庭生活垃圾集中堆放,革除随意在楼梯、过道堆放垃圾的陋习,防止新的“四害”孳生地滋生;养成节约水、电等资源的良好行为,减少“白色”污染,使用清洁能源,自觉保护环境。
(十)深入开展“绿色家庭”创建活动,评选推荐9户“绿色家庭”(责任单位:县林业局)
1.创建内容:开展“低碳家庭〃时尚生活”科普传播进社区活动,深入社区和家庭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咨询活动,推广节能减排先进经验,普及节能减排知识,倡导低碳、环保、节能理念,培树家庭成员低成本、低消耗、低代价的生活态度,引导家庭做好“低碳计划十五件事”,重塑家庭生活消费新模式。开展“绿化阳台、美化南宁”“最美阳台”展示活动,倡导家庭爱绿、护绿、植绿等绿化、美化家园。
2.评选范围和名额:全市“绿色家庭”评选范围为城乡家庭,共100户。
3.评选条件:
(1)家庭成员节约资源,减少污染。节约用水,使用节水用
具、一水多用、重复使用,保护水资源;节约用电,使用节能灯和无氟电器;分类投放垃圾,回收地球资源;提供骑自行车、坐公交车、减少大气污染,降低碳放量。
(2)家庭成员绿色消费,保护自然环境。选购绿色产品,使用无鳞洗衣粉,减少水污染;少用一次性制品,使用布袋购物,珍惜纸张,少用贺卡,保护树木;不吃野生动物,拒用野生动物制品,保护生态的多样性。
(3)家里多养花种草,绿化居室环境;自觉爱绿、护绿、植绿,积极参加全民义务植树及单位庭院(街道、社区)绿化美化活动;重视阳台绿化美化,爱好种植绿化植物,乐于投资阳台绿化;阳台种植花卉、盆景10盆以上,绿化植物选择合理,花木多季有花,株型优美,绿化效果好。
(4)家庭成员争当低碳生活、保护环境宣传员,宣传节能节排、保护环境的重要性,传授低碳生活知识,传授低碳减排技巧,带动更多的家庭自觉参与到低碳家庭、节能减排活动中来。
五、实施步骤
(一)启动阶段(201*年5月)5月,由县文明办、县妇联组织有关责任单位召开协调会,做好工作部署安排。由各责任单位具体负责活动的组织实施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年5月8月)
各责任单位结合本部门的具体实际制定实施方案,进一步分解工作任务,明确责任人。7月底前根据所布置任务逐项对照检查,对不足之处进行调整,争取8月底前完成创建任务,并取得成效。
(三)总结、表彰阶段(201*年9月)
各责任单位做好活动的总结、先进典型的宣传,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武鸣时讯等宣传渠道,大力宣传活动中涌现的先进人物、事迹,推动和谐建设在家庭活动不断深入开展。
七、活动要求
1、(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开展南宁市第三届“十百千户”和谐家庭创建评选活动是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促进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各责任单位要发挥工作优势,做好牵头工作,将“十百千户”创建活动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保障活动经费到位。要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统筹安排,精心组织,明确责任,常抓不懈。
2、(二)健全机制,整合资源。第三届“十百千户”先进家庭评选表彰活动覆盖面广,各责任单位要积极配合,整合资源,形成合力。要建立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针对新情况新问题,研究推进“和谐建设在家庭”创建的新办法新措施,定期进行检查,适时对创建情况进行通报。
3、认真评选,及时上报。请各责任单位按照“十百千户”先进家庭名额分配表报送先进家庭典型,于9月3日前将推荐材料一式两份上报到县妇联办公室,以便9月5日前统一上报市妇联宣传部。
4、抓点带面,推进活动。各责任单位要抓好“十百千户”和谐家庭典型宣传工作,充分利用各种舆论工具和有效形式,在报刊、电视、电台上宣传报道各类先进家庭典型,扩大影响,形成声势,激励更多的家庭投身创建活动,争取社会各界对创建活动的关注、重视和支持。
附件:南宁市“十百千户”和谐家庭登记表(附件2附件10)
武鸣县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武
-11-
鸣县妇女联合会
201*年8月15日附件2:
南宁市“五好文明家庭”登记表
户主名称家庭地址推荐单位家庭人口民族邮政编码联系电话主要事迹简介计生部门意见综治部门意见本人单位意见县区妇联市直机关妇工委意见市活动领导小组意见附件3:
南宁市“学习型家庭”登记表
户主名称家庭地址推荐单位家庭人口民族邮政编码联系电话主要事迹简介计生部门意见综治部门意见本人单位意见县区妇联市直机关妇工委意见市活动领导小组意见
附件4:
南宁市“双合格”家庭登记表
户主名称家庭地址推荐单位家庭人口民族邮政编码联系电话主要事迹简介计生部门意见综治部门意见本人单位意见县区妇联市直机关妇工委意见市活动领导小组意见
附件5:
南宁市“廉洁家庭”登记表
户主名称家庭地址推荐单位家庭人口民族邮政编码联系电话主要事迹简介计生部门意见综治部门意见本人单位意见县区妇联市直机关妇工委意见市活动领导小组意见附件6:
南宁市“平安家庭”登记表
户主名称家庭地址推荐单位家庭人口民族邮政编码联系电话主要事迹简介计生部门意见综治部门意见本人单位意见县区妇联市直机关妇工委意见市活动领导小组意见
附件7:
南宁市“禁毒家庭”登记表
户主名称家庭地址推荐单位家庭人口民族邮政编码联系电话主要事迹简介计生部门意见综治部门意见本人单位意见县区妇联市直机关妇工委意见市活动领导小组意见
附件8:
南宁市“致富家庭”登记表
户主名称家庭地址推荐单位家庭人口民族邮政编码联系电话主要事迹简介计生部门意见综治部门意见本人单位意见县区妇联市直机关妇工委意见市活动领导小组意见
附件9:
南宁市“美德之家”登记表
户主名称家庭地址推荐单位家庭人口民族邮政编码联系电话主要事迹简介计生部门意见综治部门意见本人单位意见县区妇联市直机关妇工委意见市活动领导小组意见附件10:
南宁市“清洁家庭”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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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师阿拉尔市和谐小康家庭创建活动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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