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工部)4月份群众工作分析研判的报告
201*年4月份群众工作分析研判报告
为了更好的为区委、区政府决策群众工作提供依据,我部对全区34个镇办及区直各部门群众工作情况进行了收集、梳理、汇总,并认真进行了分析研判,现将分析研判情况报告如下:
一、全区群众工作总体情况
随着群众工作网络体系建设的稳步推进,全区群众工作形势总体良好。
便民服务中心运行良好,4月份共开展便民服务8686人次;开展便民服务事项8223件,其中办理群众事项4806件,代理群众事项1347件,政策咨询1599件,群众诉求299件,举报投诉32件(解决投诉30件,投诉解决率为94%),意见建议43件,调处纠纷97件;上级批转案件34件,办结34件,办结率为100%。
便民服务站全面建设,截至4月底,全区34个镇办731个行政村、49个社区共建780个便民服务站。严格执行周二集中驻村服务日制度,并配套建立一系列实施细则,确保此项制度执行的常态化,本月共开展便民服务9017人次;开展便民服务事项7884件,其中办理群众事项2906件,代理群众事项756件,政策咨询2081件,群众诉求819件,举报投诉28件(解决投诉28件,投诉解决率为100%),意见建议158件,调处纠纷349件。
便民服务点建设试点工作扎实有效,26个镇办根据自身实际需要确定便民服务点1191个,并按照“就近居住,便于联系”的原则明确信息员2243名,积极为村民提供便民服务。
二、当前群众关注事项
一是群众切身利益问题。如:农村电网改造问题;群众出行难,尤其是公路改造带来的出行不便问题;人畜饮水问题等。
二是产业发展问题。如:产业项目资金不足,技术指导不够,生产问题协调处理不力等影响产业发展问题。
三是社会民生问题。如:老龄健康补助因政策变更,需重新调查摸底问题;惠农政策落实不及时问题;扶贫搬迁指标少,不能满足群众搬迁需求问题;廉租房无指标,不能满足贫困居民安置问题等。
四是社会保障问题。如:征地拆迁问题,国家重点项目建设征占土地补偿费标准难以保障群众生产、生活所需,失地农民缺乏后续产业支撑。
三、工作存在的问题
一是镇办及区直部门对群众工作理解片面化、单一化,普遍认为群众工作就是给来访群众服好务,没有深入群众主动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了解群众的所需所盼。
二是镇办及区直部门没有很好的捕捉群众信息,造成信息不畅,导致镇办与村级层面发生断档,群众问题反映到了上级,镇办、村(社区)领导还不知情的不良现象。
三是干部作风不实,少数镇办和区直部门干部的服务态度不好,工作方法简单,服务水平不高,不能沉下身子为民服务,与群众的需求和做好群众工作的要求差距较大。
四是村“两委”换届选举仍存在很多矛盾隐患,信访案件查
处仍不及时。
四、本季度形势预测与建议
1、进入汛期,防汛、防滑工作建议做好安排,落实责任。2、夏收夏种来临,农忙收种秩序、农田灌溉用水保障、籽种供应、农技指导等方面的问题建议相关部门及早安排,抓好落实。
3、国家重点工程项目建设外部环境保障、保障性住房及镇办、村(社区)建设征地拆迁问题建议明确任务,夯实责任,严防矛盾激化。
4、村“两委”换届选举潜在的矛盾问题需引起相关镇办的高度重视。
5、重访、缠访、闹访、涉军群访对象建议镇办及相关部门做好摸底排查、思想疏导和监管稳控工作。
6、弱势群体上学难、看病难、诉求难问题建议镇办及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摸清底子,畅通诉求渠道,妥善解决。
7、矿山生产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相关镇办应加强安全监管工作。五、下步群众工作主要措施
一是加大群众工作宣传教育力度,公开服务承诺、办事流程,发放便民服务连心卡,使广大群众及时掌握农村政策,明白办事流程,知道服务事项,熟悉服务干部,清楚联系方式,消除服务误区;引导镇办、村(社区)干部牢固树立正确的群众工作理念,沉下身子最大限度的满足群众的服务需求,切实维护好群众的利益。
二是进一步提高认识,增强对群众工作的深度理解。要拓宽群众工作领域,变单纯便民服务为便民服务与解决群众问题并重,
变群众来访、群众找我服务为干部下访、我要为群众服务。
三是要结合“三问三解”活动的开展,在切实搞好便民服务工作的同时,进一步加大对群众问题的摸底排查工作力度。畅通诉求渠道,加快信息沟通,规范工作程序,建立“群众问题库”,实行分级管理;建立“发现问题储存问题解决问题总结问题”的工作机制,逐一化解群众矛盾,解决群众问题,提升服务效果。
四是加强对群众工作的组织领导,严格履行主要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形成领导主动带头抓落实,干部扑下身子搞服务的工作格局,牢固树立“进百家门,知百家情,办百家事,解百家忧,结百家谊”的工作理念,不断创新群众工作管理。
五是严格督查考核。严格按照《关于印发汉滨区群众工作体系建设考核办法的通知》(汉办发[201*]2号)对镇办及区直部门的工作落实情况采取走访群众、随即抽查、现场问卷、满意度测评等方式进行督查考核,既要考核便民服务工作情况,更要考核掌握群众问题和解决群众问题的工作情况;充分利用《群众工作动态》、《督查通报》等形式及时将考核结果及存在问题逐一反馈给镇办、区直部门,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工作水平。
扩展阅读:月度研判分析报告(镇分析报告样式)1
全市4月份矫正安帮工作研判分析会材料
盐都区矫正安帮工作月度研判分析报告
盐都司法局(201*年4月23日)
市司法局:
今年3月以来,社区矫正试点工作情况及下一步相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社区矫正对象、刑释解教人员基本情况:
4月份,我区新接收矫正对象人,按期解除矫正28人,矫正对象比上月实际减少人,现有在册矫正对象人。全区现有矫正对象具体分类及所占在矫人数的百分比情况见下表:
1、按社区矫正适用类别分:人数占比管制缓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剥夺政治权利2、按矫正对象对象犯罪类型分:
危害危害破坏侵犯人侵犯妨害社贪污渎其国家公共市场身民主财产会管理贿赂职他安全安全秩序权利罪罪罪人数占比
1秩序罪罪罪罪罪
3、按矫正对象年龄性别和年龄层次分:性别年龄46至60岁61岁以上男性女性18岁以下19至45岁人数(人)占比(二)刑释解教人员基本情况:刑满解除安安帮教帮教当年当年释方劳教(人)(率)(人)(率)重新重新(人)(人)犯罪劳教(人)(人)1-4月3月
二、召开公检法司联席会议,对下一步工作进行明确:3月31日,区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在区司法局会议室召开了社区矫正工作联席会议,区法院副院长陆鑫森、区检察院副检察长赵萍、区公安局副局长于国成、区司法局副局长储德权及公检法司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参加了会议,会议对前一阶段社区矫正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回顾,特别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分析和探讨,各家根据各自的职能提出了建设性的建议,并对相关工作达成一致意见。
一是做好矫正对象登记和衔接工作。凡盐都籍被法院判处缓刑的,区法院及时移交区司法局,再由区司法局转至各司法所对矫正对象进行监管;对外地法院、监狱移交的法律文书,各司法所都要先于登记,如无法查找的,及时将情况通报给派出所。派出所、司法所对人员的接收要逐人对接,保证每月核对一次。
二是做好日常监管工作。各司法所在日常监管、各个环节形成的各类考核档案资料,必须客观、真实。入矫谈话中,要求矫正对象做到的事项,必须履行告知义务。整个监管流程要经得起检验,凡弄虚作假造成不良后果和社会恶劣影响的,一经查实将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三是做好审前调查工作。审前调查的相关材料由职能部门通过正常渠道送达,禁止由被告人本人及亲属等递送。开展审前调查,调查人员必须认真负责,本着对法律负责、对社会负责、对被告人负责的原则,要真实反映被调查对象的现实表现和家庭背景,为法院依法裁决提供依据。区司法局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审前调查,并及时反馈给法院。区法院如需启动听证程序,对调查评估报告需质询的,要在开庭三日前通知调查人员参加庭审。
四是做好配合、协调工作。对不服监管的对象,司法所在加强教育的同时,做好证据的收集,并制作必要的谈话笔录,主动与当地派出所会商,相互用公函的形式进行对接,提出是否予以收监执行的建议,报区公安局、司法局审核,由区公安局向原审法院提出予以收监的书面建议。区法院将配合公安、司法加强对矫正对象的监管,对盐都籍不服监管缓刑犯需收监执行的,希派出所、司法所密切配合,及时控制人员去向,法院将视情到有关镇进行现场审理,扩大教育与影响面。
三、切实采取措施,保证世博会安全稳定:
为保证世博会安全,近日,盐都区社区矫正和帮教安领导小组办公室向各镇(街道、区)司法所发出通知,对社区矫正对象和刑释解教人员的监管及帮教提出新要求。
一、世博会期间,对申请到沪打工的矫正对象,一律不得批准。
二、世博会期间,对申请到苏南打工的矫正对象,要从严掌握。打工者必须有明确的就业岗位,并由就业单位出具同意其打工的证明和担保人的承诺,方能给予批准。
三、已在沪、苏南打工的矫正对象和刑释解教人员,司法所要尽快与其联系,让他们作出遵纪守法的书面承诺,承诺书上要有担保人签名,矫正对象必须每周用电话向司法所报告情况,各所要对联系的情况做好记录。
为充分发挥环沪“护城河”功能,保障上海世博会的安全,4月9日,我区大冈镇集中全镇40名社区矫正对象进行警示教育。
会议重申了中央综治办、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加强和规范监外执行工作的意见》的有关条款,要求全镇社区矫正对象珍惜监外执行的机会,严格执行社区矫正期间的各项纪律,服从公安、司法等部门的监管,特别是在上海世博会期间,绝不允许越雷池半步。
区公检法司等单位参加会的同志,也对社区矫正对象提出了要求。
四、信息监控系统运行情况:
区级层面运转正常,乡镇对平台使用和对定位手机使用者的
管理,重视程度不高,情况不是太乐观,我们也意识这个问题,下个月将加大对这方面的督查以及跟电信部门协商解决因欠费、拆机的问题。
五、剥权罪犯的情况:
我区现有剥权矫正对象62人,大部分对象能服从管理的,不服管的是极少数,对这部分人的监管办法不多,在联席会议上也提到了这个问题,在现行法律框架内,确实没有很好的措施,在这部分人没有犯罪的前提下,最硬的手段是由公安部门进行治安处罚。就我们而言,对这部分人的监管要把握一个尺度,因人施教。
六、社区矫正教育矫正中心建设情况:
4月7日,召开了盐都区社区矫正教育矫正中心装修工程招标会,确定了最低报价的施工单位,签订的工程施工合同,4月10日在合作单位盐都区农干校内正式动工,合同确定的竣工日期是5月20日,相关装备正在购过程中,中心所必备的制度、台账等软件正在落实之中。
七、开展对201*年回归社会刑释解教人员排查情况:3月31日,盐都刑释解教人员安帮教工作领导小组专门下发《关于开展对201*年回归社会刑释解教人员排查的通知》明确的排查内容,排查时间,提出相关要求,经过20天的全面排查,对201*年回归的471人刑释解教人员情况做到了情况清、底数明,有效的防止脱、漏管现象发生,确保世博会期间的安全稳定。
八、做好市级阳光就业帮扶基地申报工作:
我们对全区16家阳光就业扶助基地进行全面跟踪了解,严格把握申报条件和申报标准,最后确定三家符合申报市级阳光就业扶助基地。
九、下一阶段工作思路和主要措施:
1、加快社区矫正教育矫正中心的建设进度,争取早日投入使用。
2、加强对定位手机使用率的督促,提高司法所对这项工作的重视程度。
3、做好迎接市级阳光就业扶助基地的验收工作,确保三家基地全部一次性顺利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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