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部例会制度
经管学院组织部例会制度
经管学院团委组织部工作例会是组织部行使权利的主要方式,是体现经管学院团委组织部集体领导的主要方式。为保障团委组织部工作的顺利开展,特制定这一制度,作为召开团委组织部工作例会的规范。
第一条出席人员和列席人员。经管学院团委组织部工作例会的出席人员为经管学院团委组织部委员、组织部部长(大四部长可由大三副部长委托代替)。经管学院团委组织部工作例会的列席人员由经管学院团委组织部部长决定。第二条会议召集。经管学院团委组织部工作例会由经管学院组织部部长召集。会议时间为;地点为。召开会议前,由组织部通讯组通知会议出席人员、列席人员。
第三条会议主持。经管学院团委组织部工作例会由经管学院组织部部长、或组织部部长指定人员主持,且实行轮班主持制度(详见轮班主持制度附表)第四条会议内容。加强组织干部的理论学习和培训;讨论、决定团委组织部工作职责范围内相关问题;对前期工作的总结、汇报及对后期工作的安排、布置;与会人员有权向会议提出需要讨论、审议的问题;对提出的问题应有充分准备,提出解决问题的合理化建议方案供会议决策。
第五条会议程序。在不与经管学院团委通过的其他制度相违背的前提下,经管学院团委组织部工作例会可以按照下列程序进行:一、组织部部长发言;二、组织部委员作补充发言;三、各团支部组织委员分别作前一阶段工作的总结汇报;四、审议通过组织部提交的各项制度、规定;五、审议通过人事任免名单;六、讨论审议各种问题;七、组织部部长作总结发言并布置下一阶段工作;八、审议通过经管学院团委组织部工作例会决议。
第六条会议决议,经管学院团委组织部工作例会应当通过会议决议,会议决议应当公开,并在组织部部长及委员督促下执行。
第七条会议记录。经管学院团委组织部工作例会必须作好会议记录。会议记录由组织部或办公室人员负责。会议记录应当保密。
第八条会议纪律。为保障经管学院团委组织部工作例会的正常进行,所有参加人员须遵守下列纪律:一、出席时各委员须佩戴校卡,着装整齐;二、会议期间,不得嬉戏打闹,不得吃零食,玩手机,听音乐等,必要时,需接电话,请小声走到门外接听。三、会议出席人员的发言须征得会议主持人的同意,列席人员发言必须列入会议议程;四、会议所有参加人员必须遵守会议时间,准时到会,不得迟到早退,中途离场须经得会议主持人同意;如遇特殊情况不能参加会议的,须事先向组织部请假并征得同意,并由其定期向组织部部长汇报;各成员连续缺席两次以上全体会议的,视为不能正常行使职权,应指定人员代行其职权(如表决权)。五、会议召开时所有参加人员必须关闭移动通讯工具,或将其调整至静音状态,不得喧闹,保持会议地点安静;六、会议召开时所有参加人员应注意个人仪容、个人形象,不得穿背心或拖鞋,不抽烟、不吃零食,保持会议地点的整洁;五、会议决定须保密的事项,所有参加人员必须保密。
第九条解释与修改。本制度由经管学院团委组织部监督实施;本制度解释权与修改权归于经管学院团委组织部。
第十条生效。本制度由经管学院团委组织部工作例会通过之日起生效。
扩展阅读:市委组织部会议会务制度
市委组织部会议会务制度
一、会议制度(一)部长办公会议
1、部长办公会议的主要任务:研究和讨论市管干部调整任免;讨论、决定本部干部的任免和奖惩,以及评优评先;研究和讨论有关科级干部任免、科级干部破格提拔、有关单位人员调动等事项;研究和讨论科级公务员转(调)任事项;研究和讨论党费开支和其它重大经费开支;需部长办公会议讨论决定的其他事项。
2、部长办公会议一般每两周召开一次,原则上在双周周一下午召开。会议由部长主持召开,部长不能参加会议时,可委托常务副部长主持召开。
3、部长办公会议议题由办公室根据平时各科室上报情况,在会议前两至三天,整理汇总后先报分管副部长初审,最后呈部长审定。
4、部长办公会议参加人员:(1)研究讨论干部问题的参会人员:部领导、干部一科科长、干部三科科长、干部监督科科长;(2)研究讨论组织部内部干部问题的参加人员:部领导、办公室主任、干部监督科科长;(3)研究讨论其他事项的参会人员:部领导、相关科室负责人,办公室派人记录。
5、需要编发会议纪要的,由相关科室进行记录并整理编发。会议纪要由部长签发。
6、部长办公会议讨论的问题和情况,除会议决定需要传达、公布外,任何参会人员均需严格守密,不得向外泄密。
(二)部务会议
1、部务会议的主要任务:学习、研究贯彻党的组织工作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重要指示;研究和讨论有关的干部工作、人才工作和基层组织建设的政策、措施;研究有关加强组织部门自身建设等重要问题;讨论全年全市组织工作计划、总结,以及重大工作部署;交流本部各科室的工作、学习情况;需部务会议讨论决定的其他事项。
2、部务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一次,原则上每月最后一周召开。会议由部长主持召开,部长不能参加会议时,可委托常务副部长主持召开。
3、部务会议议题由办公室根据平时各科室上报情况,在会议前两至三天,整理汇总后先报分管副部长初审,最后呈部长审定。
4、部务会议参加人员:部领导、各科(室)科长(主任)及以上干部。
5、部务会议决定事项,按部领导分工和科室职责分别抓好落实。需要督办催办的,由办公室负责。(三)机关干部职工大会
1、机关干部职工大会的主要任务是传达学习贯彻上级有关重要文件和会议的精神,组织开展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学习,总结通报本部前一阶段的工作情况,布置下一阶段的
主要任务或某个时期的临时重要任务,宣布机关重要事项。
2、机关干部职工大会一般每月第一周召开一次或根据需要召开,出席范围为全体机关工作人员。
3、机关干部职工大会由部长或常务副部长主持。4、需在大会上通报的问题或学习的内容,由有关科室按要求准备好书面材料送主持大会的部领导。
二、会务制度(一)会务办理程序
1、制订和审核会议方案。凡是召开业务工作会议,主办科室事前必须制订召开会议的《工作方案》(包括会议召开时间、地点、参加人员和议程、会务分工,以及经费开支预算等),并按照职责分工逐级呈批。若需提交部长办公会议研究的,则送办公室汇总上会。
2、明确分工,落实办理。按照会议方案,业务科室要加强与办公室的沟通协调,按照职责分工,认真做好会前准备、会议召开期间的工作安排和会后资料整理归档等工作,以免造成工作脱节。
(二)会务工作分工
1、部长办公会议、部务会议、机关干部职工大会和全市组织工作会议的会务工作,由办公室牵头负责,有关科室协助。
2、业务科室承办召开的全市性工作会议,会议通知和相关材料的准备工作由主办业务科室负责,会场布置、食宿安排等后勤工作由办公室牵头、业务科室协助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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