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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县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工作汇报(总结)

时间:2019-05-29 17:24:02 网站:公文素材库

XX县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工作汇报(总结)

**县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工作汇报

建立和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要举措,是201*201*年五项重点改革内容之一。我县根据省卫生厅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在所有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全面实施了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现将近两年来的工作简要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县户籍人口约65.5万,现有12所乡镇卫生院,409个村卫生室。有在册乡村医生601人。所有乡镇卫生院及村卫生室已经全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二、主要做法和措施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为了保证我县基药实施工作的稳步推进,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全体党组成员为副组长、相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县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工作领导小组”,全县实施基药制度的管理工作按照统一领导、分级负责、部门协调、多方共同参与的工作模式,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相关政策。

二是强化宣传培训。利用宣传栏加强合理用药宣传和相关政策解读,向社会和人民群众广泛宣传,提高人民群众对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认识,争取各界的理解和支持;同时加强对卫生院和村卫生人员的培训,使医务人员全面学习国家基本药物制度,领会政策精神,优先和合理使用基本药物,改变医务人员用药习惯,确保国家基本药物制度顺利实施。

三是全面落实工作任务。全县所有基层医疗机构全部配备和使用国家基本药物、统一网上采购并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和价格公示。将实施基药制度的机构纳入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管理,一般诊疗费及使用的基本药物全部纳入新农合支付范围。

至今年8月,全县各机构通过基药采购平台累计采购金额1455万元,配送1363万元,配送率93.65%,入库1345万元,入库率92.45%。全县整体采购量居全省前列,其中**卫生院每月的基药采购入库量均位列全省1251个基药采购单位中前35位。

四是强化监督检查。为确保基本药物制度的顺利实施,卫生局多次对各医疗机构进行督导检查,重点检查基药网上采购与配送、基药货款的结算和对村卫生室的有效监管等工作,对暴露出的问题,各单位进行了及时、有效的整改,以确保全县基药制度实施工作的扎实推进。

五是加强机构内部管理。在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过程中,卫生院进一步强化医院内部管理,努力提高医疗护理的质量,促使基层医院从原来的“以药养医”模式向开源节流方面转变。在实际工作中,以基本药物制度为先导,加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使卫生院、村卫生室的基本医疗服务和基本公卫服务两大职能进一步向深度和广度推进。

六是不断完善补偿机制。针对村卫生室基药制度实施后村医收入普遍减少的问题,县委县政府及时安排各项补助资金共计1322万元,用于村卫生室实施基药制度的补助,其中“一般诊疗费”预算500万,国家基本公卫项目资金507万,政府专项补助315万,通过三个渠道的资金补助,保证了村医年人均2.2万元的收入水平。同时,为了努力减少村医在工作中发生医疗风险后的赔偿负担、充分利用医疗责任保险在防范和化解医疗纠纷、维护医疗秩序方面的积极作用,卫生局根据上级文件要求,在村医自愿的前提下,积极引导村卫生室购买医疗责任保险,目前,全县超过90%的村卫生室已经购买了“医疗责任险”。

三、取得的成效

一是业务情况实现“三降一升”。据统计,自全县各乡镇卫生院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以后,相同药品销售价格下降38%,门急诊均次药费下降34%、住院日均费用下降28%,比实施前均有大幅降低,而门急诊就诊人次上升32%。村卫生室的平均处方费用也从25元降到17元左右。

二是群众得到了实惠。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大幅降低了药品费用,加之“一般诊疗费”的报销,使患者真正得到了实惠,受到了群众的普遍好评,有效缓解了“看病贵”的问题。

三是临床用药逐步规范。基本药物制度实施以来,逐步改变了医生的用药习惯,卫生院及村卫生室全部使用基本药物目录内药品,彻底改变了过去少数医生常使用新特药等不良习惯,既降低了患者负担,同时也有效控制了药物滥用造成的抗药性等问题。

四、存在的问题

一是补偿力度不够。基线调查数据显示,我县村卫生室基药制度实施前,村医的平均年收入为3.06万元,而目前测算的村医年人均收入为2.2万元左右,村医收入的普遍降低,加之政府在村卫生室建设标准化及医疗设备的配备等工作上的支持力度不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村医的积极性及村卫生室的发展。

二是乡村医生养老问题。我县50岁以上乡村医生达到43%,其中55岁及以上有140人,村医老龄化现象严重,许多年老的乡村医生已不能完全适应繁重的公共卫生和信息化工作任务,而结合“新农保”的乡村医生养老政策还未出台,村医养老机制不完善,不能很好解决老龄村医的后顾之忧。

三是基本药物品种、配送等问题。医生过去习惯使用的很多常用药品未被纳入基本药物目录,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后,因为药物品种有限影响患者就医,部分患者便自行到药店购药,造成医疗安全隐患。实行药品集中采购配送后,乡镇卫生院免费配送到村卫生室,药品仓储、养护、损耗、配送费用无法解决,增加了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的运行开支。

总之,成效与问题共存,困难和智慧同在,在下步的工作中,我们将严格按照上级要求,进一步落实和完善各项工作措施,以规范采购配送行为、落实补偿政策为重点来巩固基药制度实施的成果,以创新监管机制、实施有效监管来保证基药制度实施工作的扎实推进,同时以实施基药制度为基础,抓住医改的机遇,努力提高基层医疗机构的服务水平,增强其服务功能,逐步缓解和解决群众“看病贵”的问题,为最终构建和谐医患关系奠定坚实的基础。

**县卫生局201*年9月18日

扩展阅读:我县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工作汇报

我县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工作汇报

(201*年6月13日)

按照上级医改精神和省、市政府的要求,在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和相关职能部门的密切配合下,我县医改工作已全面启动并顺利推进,为了确保我县按照省委、省政府提出的6月20日前所有政府办基层医药卫生机构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目标要求如期实现。现就有关工作汇报如下:

一、最近省、市医改工作会议主要精神

201*年5月31日,省医改办组织召开湖南省第三批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县市区工作会议;6月7日,市医改办组织召开全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面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工作会议,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面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工作进行部署安排。

(一)省医改工作会议主要精神

会议认为,全力推进医改工作,是当前各级党委、政府的政治任务和重大责任,是改善和保障民生的迫切需要。实施基本药物制度是有效缓解看病难、看病贵问题的重要举措,是当前医改工作的重中之重,是纵深推进医改的切入点和突破口。

会议强调,要深入领会全国医改工作会议精神,贯彻落实克强副总理“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和“统筹安排、突出重点、循序渐进”两条思路,积极稳妥推进基本药物制度实施。一要确保及时全面启动,省委、省政府明确要求各县市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在6月20日以前全面按时启动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实行零差率销售药物。不允许延期启动或只启动辖区内部分基层医疗卫生单位,省里将明查暗访,全省通报;二要确保基本药物的配备使用,在307种国家基本药物的基础上,湘卫药政发[201*]4号文件明确了以省为单位增补的198个基本药物品种,全省可用的品种达到505个。三要确保基本药物的采购配送。省里已按照国务院的要求制定了新的采购办法,严格实行“招采结合、量价挂钩、统一支付、统一配送”。四是确保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和报销政策到位。所有药物必须实行零差率销售,并且要全部纳入基本医疗保障制度药品目录,报销比例要明显高于其他非基本药物。五是确保补偿政策落实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正常运转。要进一步加大财政投入,落实政府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专项补助以及经常性收支差额的补助,确保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正常运转,市州和县市区政府要进一步加大投入,将医改所需资金纳入预算,确保及时足额拨付到位。

会议指出,推进医改工作,关键是要加快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配套改革,建立新机制,保障医药卫生体系规范有效运转。一是推进人事制度改革。实行定编定岗不定人管理体制、院长竞争上岗制和全员聘用制。二是推进分配制度改革。加快建立健全绩效考核体系,全面落实绩效工资,扩大奖励性绩效工资的比重,强化绩效考核,调动基层医务人员的积极性。三是推进财务管理体制改革。各县区卫生局要成立财务集中核算中心,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财务实行集中管理,进一步规范财务行为,确保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后,更加有效运行。

会议要求,各县市区要建立强有力的组织领导机构,加强基本药物政策宣传和基本药物制度政策与知识的培训,及时调查研究,强化督导评估。省委、省政府明确要求将医改目标任务责任制纳入各级政府为民办实事的考核验收内容,纳入绩效考核范畴。

(二)市医改工作会议主要精神

会议传达了省医改工作会议主要精神,对全市第三批实施基本药物制度五个县区准备工作情况进行通报,并对各县区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全面实施基本药物制度提出了明确的要求。一要加大工作力度。要求各县区近段时间集中人力、集中精力,全力以赴投入基本药物制度实施前各项工作,确保6月20日以前启动实施。二要加强政策宣传。各县区要统一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配备价格公示牌或电子显示屏,建立固定的宣传栏。要通过政府公告、媒体宣传、印发宣传资料、悬挂横幅、公开承诺等多种形式,营造宣传氛围,提高群众对基本药物的认识度和信赖度,争取社会各界理解、配合和支持,形成合力。三要加强人员培训。各县区卫生局、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组织相关人员学习基本药物制度相关文件,并抓好基层医务人员业务培训。四要加强督导检查。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现阶段财政投入补偿机制和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后的补助水平、启动后“五个确保”落实情况、出现的问题和遇到的困难做到心中有数,并积极引导、协调解决。6月底或7月初,省政府、省医改领导小组将深入各县区开展明查暗访,并按计分排位全省通报。

二、我县前段医改工作开展情况

(一)成立组织机构。为确保医改工作的快速启动和顺利推进,我县成立了以县长任组长、常务副县长任常务副组长和县四大家相关领导任副组长,各有关部门为成员单位的县医改领导小组。按照县医改领导小组的安排,我们从政府办、发改、卫生、财政、纪委、审计、编办、劳动、人事、物价、药监等部门抽调相关人员,成立了医改办。对全县医改工作实行统一领导、统一部署、统一组织、统一协调。

(二)组织学习考察。为学习借鉴医改工作先进县市的经验做法,积极稳妥地推进我县医改工作,5月16日至18日,我县组织医改学习考察团,赴武冈、宁乡两地学习取经,学习了两地在医改实践中探索和积累的成功经验,受到了较大的启发。(三)制订实施方案。根据县医改领导小组研究的意见,医改办制定了《衡阳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工作方案》,县纪委制定了《衡阳县基层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纪律规定》。根据对基层卫生院财务、药品、编制的清理核查结果,医改办正在起草制订《衡阳县基层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方案》和《衡阳县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财政补偿方案》。

(四)开展业务培训。医改办分别于5月24日和5月30日组织基层卫生院院长、人事专干、财务会计及医改办抽调的工作人员进行基层卫生院财务、药品、编制清理核查工作培训。同时,我们还将组织基层卫生院管理人员及业务骨干,对基本药物制度政策和业务知识进行培训,目前准备工作已经就绪,计划于6月14日至15日开展集中培训,各基层卫生院随后组织开展院内培训。

(五)药品清仓核库。5月25日至31日,县政协副主席肖绍展亲自挂帅,县医改办副主任刘汉顺具体牵头组织,以县物价局为主,从县医改办、物价局、卫生局抽调工作人员分为5个清查小组,对28个基层医疗卫生单位现有库存药品的进价、实际销售价格进行了全面的清理摸底,核实全县28个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库存药品进价总额为7274707.83元,销售价格总额为12888510.09元,其中基本药物进价总额为3491215.元,销售价格总额为6688283.56元;非基本药物进价总额为3783491.86元,销售价格总额为6201*26.53元。

(六)财务清理核查。5月31至6月11日,县人大副主任周铁生亲自挂帅,县医改办副主任谭爱平具体牵头组织,以县财政局为主,从医改办、发改、财政、审计、卫生、劳动等部门抽调人员分7个组,对全县28个基层医疗卫生单位201*-201*年的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清理核查。结果数据正在统计中。

(七)编制清理核查。6月8日至11日,县委宣传部长凌英亲自挂帅,医改办副主任陈惠华具体牵头组织,以县编办为主,从医改办、编办、人事、劳动、卫生等单位共抽调16人分4个组,对基层卫生院的人员编制进行了清理,数据正在审核统计中。

(八)广泛宣传发动。为提高群众对基本药物制度的知晓率和对基本药物的认识度,医改办加大了对医改工作和基本药物制度的宣传力度。统一制作了价格公示牌、宣传栏、承诺书,拟定了统一的医改宣传标语和横幅内容,拟印制政府通告和宣传单,并正在与县电视台、县党政门户网站联系开辟宣传专栏,通过多渠道、多方式对医改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进行大张旗鼓的宣传,做到家喻户晓。

三、提请会议研究决策的事项

(一)确定财政投入补偿办法。稳定是改革和发展的前提,医改工作必须积极稳妥地推进。实施基本药物制度以后,“以药养医”的格局被打破,基层医务人员的思想稳定工作十分重要。建议迅速出台财政补偿方案,保障基层医疗卫生单位的正常运转,确保医改工作顺利推进。鉴于目前财政对医改的投入方案还没有研究出台,建议暂时采取财政预拨的方式,从7月份开始,每月月初预拨医改经费到卫生局,由卫生局统筹下拨到基层医院,以保证基层卫生院的大局稳定和正常运转,直至财政投入方案正式出台。

(二)研究解决人员编制问题。建议县编委尽快核定基层医疗卫生单位人员编制,出台编制文件。

(三)成立卫生系统会计核算中心。为改革和规范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财务管理,依据省卫生厅、省财政厅湘卫规财发[201*]6号文件《关于全省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行财务集中核算管理的通知》精神,建议设立基层医疗卫生单位会计核算中心,定编9人,为卫生局内设全额副科级事业单位,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财务实行集中管理。在坚持预算管理权、资金所有权和使用权、财务审批权不变的前提下,按照集中管理、分账核算的要求,实现财务管理、预算编制、账户设置、报账制度、收付方式、采购资金支付办理、收费票据管理、财务公开管理、会计电算化、档案管理、审计监管等十项工作管理统一,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

(四)研究解决基层卫生院退休人员社保问题。我县基层卫生院现有退休人员648人,这一部分人在县机关事业单位社保所参保,过去退休工资采取的是“差额缴纳、差额拨付”的方式,即把单位应缴的养老保险费与社保所应拨付的养老保险金进行收支两抵后的差额拨付给其所在单位。实行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后,省内其它县市均将退休人员纳入社保部门统发退休金,建议从7月份开始,将我县乡镇卫生院退休人员退休费纳入社保统发,并免除卫生院24%的单位缴费部分。在下一次专题会议上,再研究确定退休人员的生活补贴发放问题。

(五)审定动员会和启动仪式组织方案。1.动员大会。经医改领导小组研究,拟于6月18日上午9点在夏明翰文化宫召开衡阳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动员大会,参会人员为县四大家在职领导,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及分管卫生的领导,县直部办委局、行社总公司主要负责人,乡镇卫生院院长、县级医疗单位主要负责人、卫生局股级以上干部和医改办全体工作人员。拟由王县长主持会议,会议安排四项议程:白县长作大会报告,纪委白书记宣读纪律规定,金兰镇中心卫生院和岘山乡卫生院院长作表态发言,县委肖书记作重要讲话。

2.启动仪式。经医改领导小组研究,拟于6月20日上午9点在金兰镇中心卫生院举行我县基层卫生院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启动仪式。县医改领导小组正、副组长,医改办全体工作人员,金兰镇党委书记、镇长、分管卫生的负责人,卫生局班子成员,金兰镇卫生院班子成员参加。拟由凌部长或刘县长主持,会议安排四项议程:王县长发表讲话,金兰镇党委书记表态发言,金兰镇卫生院院长公开承诺,白县长宣布衡阳县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正式启动实施。启动仪式结束后,由医改领导小组及医改办分组到全县各乡镇进行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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