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青羊区司法所建设情况的工作汇报
关于青羊区司法所建设情况的工作汇报
司法所是司法行政系统的基层单位,是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的窗口和平台,加强基层司法所的规范化建设是一项综合性的系统工作。自201*年8月15日市上召开基层司法所标准化建设工作会后,我局在司法所的规范化建设中,积极争取区委、区政府的支持,在理顺体制、落实人员编制、机构规格、经费和筹备设施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较大成效。在全市司法所建设评比中,我局被评为“基层司法所
建设先进单位”,并被荣记三等功一次。一、领导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建设工作我们成立了以分管副区长为组长,区司法局局长、副局长任副组长,财政局、人事局、区司法局基层科、各街道司法所为成员单位的“青羊区标准化司法所建设领导小组”。201*年8月期间,由区司法局局长带队,对街道司法所的情况进行全面深入的调查摸底,为搞好规范化工作打牢基础,在14个司法所标准化建设的过程中我们始终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的中心工作,以全面规范司法所建设为目标,按照“抓班子、带队伍、树形象、促工作、保稳定”的工作思路,在解决司法所建设过程中,坚持高起点配置工作设施,切实尊重和执行双重领导体制,注重协调街道与政府各部门共同搞好司法所基础设施建设和相关经费投入。就司法行政工作的重点向区委、区政
府领导专题汇报,取得最大支持。二、加大投入,解决问题,努力推动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在新的历史时期内,各种社会矛盾出现了多发性、多样化的状况。因此,基层调解组织所遇到的民间矛盾纠纷也日益复杂,调解难度日益加大。而我们的基层调解队伍却长期存在着人员变动过快、素质偏低、兼职过多、年龄老化、司法所力量薄弱、调解工作保障不到位等诸多问题。这些问题与在社会主义基层法制建设中,发挥司法行政工作尤其是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的职能作用是极不相适应的。为此,我们按照市司法局布置的全面建设街道司法所的工作任务,协调区内各个部门,紧紧抓住机构设置、人员编制两个关键环节,调整充实工作人员,强化业务培训,努力提高业务素质。此次标准化司法所建设的过程中,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在人力、财力、物力上给予大力支持,划拨了30万元用于此次司法所各项基础建设的启动资金,我局也投入近20万元用于司法所建设中各项制度展板、外观标识、吊牌的制作、安装,各街道同时也投入近100万元用于对司法所办公用房的翻新及重建并添置办公设备等。累计金额投入约150万元。此外,我区司法局也对辖区14个司法所进行了新所长的任命,并且新所长全部为大专以上学历,同时每所配备2名司法助理员,协助所长开展各项工作。为了提高基层司法行政工作人员的政治、业务素质和依法行政的能力,我们对新任用的人员一律组织参加上级业务部门的集中岗位培训。今年4月,我区新录用9名基层司法助理员充实各司法所,研究生以上学历达3名。司法局党组根据我区司法行政工作实际,推出了六家司法所,由各新招录基层司法助理员按照考试排名自主选择,各新招录人员均如愿选择了自己满意的工作岗位。针对新录用司法助理员,我局还邀请市司法局法律援助处、社区矫正处、宣教处等市局有关领导讲解了人民调解的性质、任务、原则、方法;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的基本内容、方法和工作程序,使新录用的司法助理员对司法行政工作有了基本的了解,增强了他们做好基层司法行政的信心。除了配强配足工作队伍外,我们还加强基础办公设施的投入,设立了专门的调解室和档案资料室,办公和业务用房建筑面积基本达到80平方米,三间办公室分别安装电话,并配备了电脑、打印机、数码相机、传真机等一系列办公用具,08年11月间,从我局有限的工作经费中,分别为每个司法所划拨3000元添置办公用品,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
解决了实际问题,也方便了群众办事。
三、强化职能,完善机制,不断提升司法所工作水平我们对照《成都市规范化司法所建设考评办法(试行)》,把规范化司法所建设作为提高司法所工作能力,切实履行司法所工作职能,树立司法形象的重要内容。进一步整合司法所的法制宣传、法律服务、法律援助、人民调解、安置帮教等各项职能,大胆创新,积极探索司法所与信访、公安、法庭、综治等部门的联动化解矛盾新机制,整合力量,发挥优势,形成合力,当好党委政府的参谋和助手,努力维护一方政治稳定,充分发挥人民调解作用。按照《人民调解若干规定》的要求,我区司法助理员的人民调解工作紧紧围绕“发展、平安、和谐”这条主线,不断加强组织建设,提高队伍素质,健全工作机制,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真正成为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在调解员的选择上,我们既考虑一批年长资深、熟悉人民调解工作方式方法的老同志、老干部,又选调了一批年纪轻、学历高、文字功底好的高素质队伍充实到
了人民调解队伍,做到优势互补。
为使司法所人员和人民调解员对新形势下人民调解工作的重要性有了更深刻的认识,进一步掌握了调解的方法和技巧,增强个人业务素质,切实提高调解工作实效,为促进社会和谐创造一个良好的环境,从201*年以来,每年举行两次司法所长和人民调解员培训。今年7月开展了人民调解业务培训两次,全区14个司法所的司法助理员以及各社区人民调解员共100余人参加了培训。本次培训会我局邀请武侯区司法局副局长作了题为《熟练调解工作的技巧与方法,大力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专题讲座,介绍了人民调解工作的历史沿革和发展现状,对人民调解的含义、种类、工作特点、调解工作人员的素质要求和必须坚持的立场等方面做了详细的阐述,并运用生动的案例向参训人员讲解了人民调解
工作的方法和技巧。
四、建章立制,内外监督,切实增强司法行政工作的责
任感和紧迫感新时期的司法行政工作不仅任务十分繁重,而且要求越来越高。只有不断健全和完善科学规范的管理制度,进一步强化群众监督、社会监督、自我监督措施,才能保证司法所适应时代和工作的需要,全面充分地履行九项工作职能,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充分发挥其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加强基层民主法制建设中的重要作用。我们加强司法所内部管理、行为规范和工作目标考核等方面制度建设,不断完善司法所人员守则、接待制度、文明用语制度、值班制度、办公室管理制度、内务卫生制度、廉政建设制度,有效地约束和规范干部的行为,并在理顺司法所管理体制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岗位目标责任制,采取领导与群众考核相结合,定性与定量考核相结合,平时与定期考核相结合的原则,
完善激励机制。
总之,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长期工程,我们还须借鉴经验,狠抓落实,强化管理,整体推进,不断增强基层的综合实力,充分发挥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的职能作用,不断提升司法行政工作能力和水平,努力为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
出积极贡献。
扩展阅读:201*年青羊区司法局年终工作总结及201*年工作思路
201*年青羊区司法局年终工作总结及201*年
工作思路
填报时间:201*-12-25责任单位:青羊区司法局
签发单
文号:成青司发〔201*〕75号
位:生效时
签发时间:201*-11-25
间:
201*-11-25青羊区司法局
201*年以来,我局司法行政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和区人大、区政协的监督及上级业务部门的指导下,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及十七大精神,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建一流班子、带一流队伍、创一流业绩”的总体思路,把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服务和谐社会建设作为司法行政机关工作的重点,充分发挥法制宣传、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职能作用,积极努力做好司法行政
的各项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狠抓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
(一)加强领导班子作风建设。一是按照胡锦涛总书记在中纪委第七次全会上提出的要求,大力倡导和实践八种良好风气。加强对班子成员的理想信念教育、宗旨教育、民主集中制教育、廉洁从政教育。二是进一步建立健全议事规则和工作规则,坚持每周召开一次局领导办公会议,重大问题实行集体研究,班子团结,分工合作,努力形成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有效机制,保证了领导班子民主议事、科学决策。
(二)强化对干部的监督工作。一是健全和完善“教育在先、预防为主、监督到位”的监督约束工作机制,预防队伍违法乱纪,确保队伍不出事、少出事。二是根据区委、区政府及区干部作风督查办的具体要求,我局建立健全了作风建设日常督查员制度。安排了组织纪律性和原则性强的同志担任督查员,督查员每天不定时地对各科室(处)、中心进行一至两次督查,并把情况记录备案,如发现问题及时向督查组长和单位主要领导汇报。这项制度的建立,强化了干部的敬业意识和组织纪律观念,较好地解决了干部教育管理经常化的问题,规范了干部管理程序。三是从规范干部的绩效考核入手,建立了以“按岗定责、按责定量、按量计分、按分奖惩”为核心内容的干部职工绩效考评管理机制。将考核指标分为思想品德、工作能力、工作作风、工作业绩、廉洁自律等,年终通过组织干部职工进行年度工作述职,发放民主测评表等方法,开展绩效评估工作,考评小组根据综合考评结果,与干警职工的政治、经济待遇等直接
挂钩,奖征兑现。
二、加强业务建设,不断促进司法行政工作再上新
台阶
一是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
坚持法德结合,增强普法的实际性,积极采取墙报、板报、电视、广播、报纸、文艺演出、街头法制咨询等多形式、多渠道、多方位的法制宣传。利用学校、社区及民工集居地、新农民集居地认真组织法律培训和教育,不断提高全民的法律意识和道德素质。截至11月,全区共组织开展各类法制宣传活动1015次,其中,送法下乡、法律进社区活动653次,送法进校园活动42次,送法进企业活动132次,社区法制茶话会224次,组织各类法律知识竞赛活动7次,参加人员达30万余人,设立法制宣传咨询点321个,接待群众法律咨询约6000人次,发放各类法制宣传资料91万份,悬挂张贴法制宣传标语576余幅,出法制宣传专栏、橱窗、板报
3889期。
201*年是成都市创建“全国法治城市”的开局之年,我局充分认识到创建全国法治城市工作对于社会进步、城市发展、群众受惠的重要意义,为切实加强创建宣传效果,提高创建工作的社会知晓度和关注度、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我局积极创新宣传形式、打造工作亮点。1、寓教于乐,编制、印发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书签。区法创办、区司法局在认真研究青少年学法用法工作实践的基础上,集思广益,结合青少年的学法特点,设计出一套“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书签”,每套10张,书签正面是图文并茂的法治漫画,两张组成一个法治小故事,分别用红、黄、蓝、绿、紫五种不同色彩做出区分,背面上部是青羊区法创办专门为法制宣传工作设计的宣传口号“法之理,明于心,践于行,天下和”,中下部分是10个中外名人的法治名言,凝聚了人类世界五千年法治文化的精髓。书签共印制近三万份,保证了全区各中小学生人手一份。并于9月29日,区法创办在树德实验中学西区举行了“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资料赠送仪式”。书签生动活泼的形式、深入浅出的内容受到了全区各中小学师生的喜爱,广大师生们纷纷表示对我区创建法治城市有了更为深刻的认识,要积极参加到此项工作中来。我区以书签的形式对中小学生进行法制宣传教育,在全市尚属首创,10月8日的《成都日报》还进行了题为《青羊区法制书签普及每个中小学生》的专门报道,进一步推动了我区青少年法制宣教工作的深入开展;2、媒体互动,创建宣传标语滚动播放。为进一步扩大宣传辐射面,我区积极运用媒体宣传优势,在青羊区电视台每天早、中、晚黄金时段滚动播放我区创建法治城市口号,即“弘扬法治精神,建设法治青羊”、“和谐青羊是我家,法治建设靠大家”、“创建法治城市,争做守法公民”、“同心同德创建法治城市,群策群力构建和谐青羊”,最大限度地将创建法治城市宣传工作渗透到全区;3、贴近群众,设计、制作宣传环保袋。为将创建法治城市、学法用法观念充分地传播到群众身边,我区以群众实用、爱用为出发点,设计了2万余个印有法治城市宣传标语的环保袋,环保袋采用了群众普遍欢迎的折叠形式,折叠后成草莓状,采用深蓝、浅蓝、深紫、浅紫四色,并配以金色宣传口号(人人守法幸福万家),色彩醒目、形式新颖,携带方便,即便于日常使用、又可以起到宣传教育的效果;4、内容丰富,设计、制作法治宣传手册。在保证了宣传辐射面的基础上,我区又精心设计制作了一套内容丰富实用的宣传手册,宣传手册共计34页、一万余套,内容涵盖了创建法治城市的意义、目标、任务,党委依法执政,政府依法行政,法治监督,司法公正,基层依法治理,行业依法治理,地方依法治理,法制宣传教育,法律六进以及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案例问答等内容,清晰地展示了我区创建法治城市工作进展以及成效,极大地激发了参与创建热情,对全区创建工作具有非常大的
指导意义。
11月26日,由市政协侯一平副主席带领的市创建全国法治城市督查组赴我区检查指导创建工作,通过半天的督查活动,督查组对我区的创建工作有了更加客观详尽的了解,对我区创建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侯一平副主席认为我区创建工作领导有力、思路清晰、重点突出、效果显著,勉励我区要在前期工作基础上,继续贯彻落实十七大精神,紧紧围绕试验区建设等中心工作,大胆创新,狠抓基层,大力发动全区,特别是群众参与到创建活动中来,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更加优质的法治
环境。
二是大力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
201*年,指导司法所树立服务大局的意识,紧紧围绕当地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开展各项业务,按照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工作的新要求,提高依法行政能力,严格依法全面履行职工作责,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今年来,我局进一步抓好司法助理员队伍的充实工作。今年招录了9名司法助理员充实到各司法所,目前有的司法所人员达到了45人,在人员的管理和配上可有效满足工作的需要。强化学历教育,具有大专以上法律专业学历的司法助理员同比增长。我区建立健全了以业务素质教育为主要内容的多形式培训制度,制定了司法所人员年度培训计划。今年以来,通过集中培训、以会代训、工作指导等方式,先后组织基层司法所工作人员和社区人民调解员参加业务培训200人次,围绕人民调解、安帮教、社区矫正、法制宣传、基层依法治理等内容进行,此外还对司法所有关人员进行数据统计、信息报道、人民调解协议书制作等的培训,培训率达到100%。同时,加强对司法所的宣传和表彰工作,向市司法局申报了人民满意司法所和人民满意司法助理员,并且组织司法所人员进行工作方法和经验交流,有效的提高了司法所人员的工作技能和业务素质,不断增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水平,使队伍的知识结构得到很大的改善。
三是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委员会作用。加强了对人民调解工作的指导,定期组织司法所开展矛盾纠纷排查活动。为确保全国“两会”、“512”地震一周年、60周年国庆及西博会期间我市的社会稳定,我区司法局组织司法所人员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人民调解专项宣传、“春风化雨”百日行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专项治理活动等一系列活动。全区司法所积极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协助基层政府处理社会矛盾,参与调解重大纠纷,开展创建无民间纠纷调处不当出现非正常死亡、无民转刑、无群体性械斗和群体性上访事件的“四无村”活动,全区没有发生因矛盾纠纷调处不当转化为群体性事件或者民转刑案件。各司法所充分发挥人民调解职能,积极化解矛盾纠纷,为社会和谐稳定筑牢“第一道防线”。局党组本着“事往基层想、钱往基层花”的工作思路,切实加强了对各司法所的经费保障。在已建立人民调解个案补贴的基础上,提高了基层人民调解个案补贴标准。对一般民事纠纷每件补贴50100元;疑难民事纠纷每件补贴100500元;重大民事纠纷每件补贴5001000元;成功调解特别重大民事纠纷将视情况给予重奖。201*年11月我局还为每个司法所下拨了5000元人民调解工作补助经费,充分调动了基层人民调解员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201*年,接受各类矛盾纠纷1569起,调解成功1560起,调解成功率99%。排查纠纷235件,开展专项治理423件,充分发挥了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作用,在维护基层社会稳定方面作出了积极
地贡献。
四是积极探索刑释解教和社区矫正工作路子。全年,刑释解教人员总数145人,其中刑满释放82人,解除劳教人员63人。安释解人员123人,安率85%,帮教率90%。对“法轮功”回归人员帮教率达100%。社区矫正对象117人(其中解矫19人)。为了配合司法所的建设和进一步规范管理人员的素质教育,在上半年我们举行了一期司法所所长和司法助理员的业务培训,培训围绕着社区矫正工作和刑释解教工作的业务知识、业务素质进行。七月中旬我们又举办了两期全区性的司法助理员、社区矫正工作联络员和从事社区矫正工作的社区工作人员近百名人参加的社区矫正工作的业务培训会。培训围绕着社区矫正工作社区矫正有关政策、具体操作流程、法规的具体适用、工作中的心理危机干涉、台帐的建立和档案的规范等的业务知识进行,通过培训,为下一步工作打下了一定基础。
迎接了民政部对“心情工作室”的检查。由民政部甄炳亮处长带队一行在省民政厅、市民政局及区级相关职能部门陪同下,前往府南街道同德社区考察社工人才队伍建设情况,并重点调研了由团区委和司法局主办的社工试点典型项目心晴工作室。检查组对我区开展的社工人才工作试点情况表示了充分的肯定,对心晴工作室等一系列社工示范典型项目“先行先试”的大胆探索予
以了赞扬,并提出了一些不断完善的建议。根据成都市司法局《关于进一步做好节前社区矫正对象和刑释解教人员走访送温暖活动》的通知(成司办发201*189号)精神,为确保送温暖活动顺利实施,区司法局党组决定拨付每个司法所拨付1000元,专项用于此次活动的补贴。对社区矫正对象和帮教安对象中的“三无”(无家可归、无亲可投、无业可就)人员生活确有困难的、特别是做好对“老病残”和生活特别困难的社区服刑人员和刑释解教人员进行了走访、送温暖工作,积极协调他们的就医、社会保障等问题。活动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
加强基础建设,全面做好社区矫正工作。201*年11月5日,青羊区司法局组织召开了全区社区矫正对象档案、台帐的建立检查验收工作会议,对各街道司法所近100个卷宗档案进行了细致的检查、验收。通过各司法所的汇报,查看他们的资料和卷宗,准确地掌握了全区社区矫正对象更新的底数,摸清了社区矫正对象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为了更好地做好社区矫正工作,向每
个司法所下拨了201*元工作经费。加强对未成年人的法制教育,预防和减少青少年犯罪为了唤醒全社会、每一个家庭、每一所学校都来关心我们的青少年,都来帮助我们的青少年,使他们能在安定的生活、学习环境中接受良好的教育、健康成长,减少违法犯罪。我们利用“心晴工作室”平台,开展了系列活动。如2月19日,由团市委主办,团区委、区司法局、金沙街道办事处承办的“12355”爱心接力棒公益讲座
巡,主题是“让我们和孩子心贴心”。五是深入开展以“148”法律服务热线为窗口的法律
咨询和法律援助服务。
青羊区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共计145件;其中刑事案件110件;民事案件34件,为受援群众挽回经济损失共计869019.98元;行政案件1件。全年办理农民工案件18件,共农民工挽回经济损失共计720695.85元;办理残疾人法律援助案件49件;办理未成年人、儿童法律援助案件58件;办理妇女法律援助案件37件;办理老年人法律援助案件4件;工作深受群众的好评。今年我区还将法律援助初审权下放到各街道法律援助工作站,使辖区群众在需要法律援助时,不用出街道社区,就可以得到援助,为广大受援对象提供了方便、快捷的法律援助服务,推动了城乡一体
化救助体系信息平台工作的纵深发展。
六是努力做好律师、公证工作。
根据市局和区委政府的安排部署,结合我区的实际情况,组织26家律师事务所140名律师,深入14个街道办事处74个社区认真开展法律进社区活动。在这次活动中共接待咨询1000余人次,组织法律知识讲座余次。积极参与信访接待日工作,组织律师积极参与领导信访接待日工作,发挥司法行政机关的工作职能,积极协助领导处理群众来访,做好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的解释工作,耐心细致地做好上访人员的劝导工作,积极引导上访群众通过司法程序解决矛盾和纠纷,切实为区领导排忧解难,尽职尽责。今年,共安排律师51余人次,协助领导接待群众100余人次。充分发挥司法行政工作职能,发挥律师在疏导和解决社会矛盾中的作用,完善了律师事务所的管理。根据《律师法》、《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及时完善了律师事务所的管理规定和措施,要求对新进所的执业律师的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进行考查合格后,才准予转所。对律师事务所的执业律师转出过多,将对律师事务所主任进行警示谈话。不断加强律师事务所监督和管理。今年我局对26家律师事务所进行了检查,通过检查,进一步规范了律师事务所的管理,健全了制度,有效地提高了管理效能。做好维权和投诉查处工作,营造良好的执业环境。由于加强律师事务所管理,各所建立健全了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当事人签约须知制度,迄今尚未有投诉事件发生。努力探索公证工作新途径,充分发挥公证工作职能的作用。今年来,我局公证处认真按照省、市司法行政部门的总体要求,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大胆工作、主动介入,积极为区委、区政府在推进城乡综合配套改革和经济社会的稳定发展服务。今年,我局公证处共办理各类公证余件,其中经济10268余件、民事7801余件、涉外467余件。免费公证援助20余件,减免公证费3000余元,收到了较好的社会效果和经济效益,为青羊区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起到了保
驾护航作用。201*年工作思路一、指导思想
201*年,全区司法行政工作要始终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及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全面贯彻落实市委98次常委(扩大)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加强基层基础建设,着力深化司法行政工作改革和发展,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努力为维护全区社会政治稳定和经济发展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二、主要工作措施
(一)依托“五五”普法,抓好创法治城市建设工作。
继续抓好普法宣传工作。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的中心工作和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大力开展法制宣传活动。要继续突出重点对象的学法工作。在继续抓好各级领导干部、公务人员、企业经管人员、青少年、新市民学法的同时,进一步加强城乡一体化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积极服务城乡统筹工作。继续将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与创建活动结合起来,带动群众共同学法用法,掀起群众学法的新高潮。拓展法制宣传教育与群众文化生活相结合的深度和广度,探索法制教育与道德教育、法治文化与企业文化、校园文化、廉政文化有机结合的新途
径。
(二)着力抓好社会稳定工作,努力构建和谐青羊。1、继续大力加强基层司法所建设。在现有基础上,加大学习借鉴和工作调研力度,积极稳妥地推进司法所体制改革。加大对薄弱所的指导帮带力度和司法所工作人员培训力度,全面提高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水平。2、加强“大调解”机制建设,理顺管理体制。认真贯彻落川委办(201*)16号《关于构建“大调解”工作体系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意见》精神,建立“大调解”机制领导小组和协调机构,进一步理顺管理体制,不断提升大调解规范化建设水平,加大经费保障不断提升大调解工作人员的调解能力,全面推行专职调解员制度,充分发挥“大调解”机制在改善民生和体制创新建设中的重要
作用。3、精心打造社区矫正工作品牌。在履行社区矫正这一全新职能上,依托“心晴工作室”这一工作品牌,全面规范衔接管控、矫正教育、安帮困、实施奖惩、社会评估等工作程序,积极创新个案矫正、心理矫正、公益劳动等方面的工作措施,加大管理、宣传和保障力度,建立社区矫正移动信息管理系统平台,提高社区矫正工作效率,推行公益劳动市场化管理模式,探索心理矫正工作,制定应急预案,有效防止突发性事件发生。加大对社区矫正工作人员业务知识的培训力度,提高工作人员的整体素质;要建立社区矫正度工作交流制度,培育并推出社区矫正工作典型,以点带面,带动全区社区矫
正工作。
(三)加强安置帮教工作,努力遏制刑释解教人员
重新犯罪。
一是根据我区实际情况,在元旦春节期间开展对困难刑释解教送温暖活动。二是加强与民政、劳动等有关部门的联系和沟通,共同做好帮教安工作,如让生活困难的刑释解教享受低保待遇;实现劳动就业信息的互通联动,提高刑释解教的安率等。三是加强帮教志愿者队伍和安基地建设,促进帮教工作的社会化。(四)着力规范法律服务市场,为城乡统筹建设提
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一要提高律师公证工作的整体成效,大力拓展法律服务市场。引导律师紧紧抓住“新三最”城市建设和实施追赶型跨越式发展这一新契机,把服务的重点聚集到推进城乡一体化建设项目上,及时搞好跟进服务;继续组织律师参与区领导信访接待,深入开展律师、公证人员积极参加公益活动,努力实现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双
赢。
(五)要规范基层法律服务从业行为,提升整体建
设水平。
加强法律服务行业的教育管理,全面加强基层法律服务人员的思想建设、作风建设和纪律建设,加大检查监管力度,提升基层法律服务业的整体建设水平。要继续抓好对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业务培训,进一步建立
和健全规范化法律服务所工作制度。(六)完善法律援助工作体系,扩大法律援助的社
会影响力。
不断巩固和加强法律援助中心、司法所、法律援助志愿者队伍三级法律援助网络体系建设,推动法律援助工作向基层延伸。进一步健全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监管体系,规范并落实法律援助案件申请、审批、指派、办案、结案归档等各环节的工作制度,切实提高法律援助办案质量和服务质量。以农村进城务工人员为重点对象,切实加大对社会弱势群体的法律援助力度,做到应援尽援。在不断畅通和优化农村进城务工人员法律援助“绿色通道”的同时,继续加大对法律援助制度的宣传力度,不断扩大法律援助的社会影响力,努力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对于法律援助工作的认知度,牢固树立依法求助、依法维权的观念,使社会弱势群体在遇到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能积极、主动地寻求法律援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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