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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属分局12万元自行申报工作

时间:2019-05-29 17:38:21 网站:公文素材库

直属分局12万元自行申报工作

东营地税直属征收局

四项举措深入推进12万元自行申报工作

每年1月1日至3月31日,是上一年度年所得12万

元以上个人自行纳税申报的申报期,直属分局在201*年自行申报工作中立足一个“早”字,早谋划、早安排、早落实,加大宣传力度,提高服务水平,突出工作重点,明确目标责任,重点对金融、保险、电力、高校、建筑、房地产、中介等行业进行政策宣传。截止2月20日,共有422人进行了自行申报,分局为做好本年度自行申报工作,主要采取了以下四项措施:

一是广“宣传”。分局充分利用东城办税服务厅、市房产交易中心大厅、行政审批大厅发放《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指南》等宣传资料千余份,针对辖区内金融业、烟草、石油大学等单位收入相对较高这一特点,有侧重点地加强宣传。二是宽“辅导”。分局首先积极开展内部培训,内部对重要岗位、重要征管环节人员进行培训,要求税收管理员熟练掌握自行申报相关政策,保证政策执行的准确性;然后组织召开以辖区内重点行业财务人员为对象的自行申报工作辅导会,重点宣传辅导纳税人自行纳税申报的必要性、纳税申报办理程序、《纳税申报表》的获取途径以及填报口径、纳税人不申报应承担的法律责任等。听取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对申报服务工作的意见、建议和需求。分局各管理科还开

展了“一对一”的培训辅导,切实将政策辅导到户、宣传服务上门。三是细“审核”。分局在抓好上年12万元自行申报人员收入监控的同时,认真调查高收入行业未纳入监控系统的其他从业人员的收入情况,做到不漏一户、不漏一人。对纳税人的申报情况进行动态监控,适时导出纳税人的完税情况,为纳税人提供最新信息,也便于全局掌握适时进度。对不符合实际的数据进行核实和修改,并以此为契机改进个人所得税明细申报工作,确保申报质量。四是严“保密”。确定专人负责受理年所得12万元以上个人自行纳税申报和处理其纳税申报信息,加强纳税信息和资料的管理,严格要求不允许超权限、超本岗工作查询个人所得税纳税人的登记、申报信息。申报后必须由专人进行专档管理,任何人不得随意查阅;对纳税人申报的信息资料不得外借、外传,确保申报信息的安全。

扩展阅读:姜堰地税三分局五举措加强个税12万元自行申报工作

姜堰地税三分局五举措加强个税12万元自行申报工作一是强化组织领导,统筹部门分工协作。及时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各部门工作职责,做到分工明确,重点突出,责任落实,确保申报工作有序开展。二是强化税法宣传和纳税服务,畅道宣传和服务渠道。有针对性的开展宣传和服务工作,对辖区内的重点税源户和外资企业进行实地走访、调研,做到政策上提醒、时限上提示、宣传上到位。三是强化税源分析,挖掘收入增长潜力。根据个人所得税的重点税源和潜在税源分布,在自行纳税申报工作的基础上,查找分局个人所得税征管中存在的漏洞和问题,确定重点、难点,将潜在的税源转化为税收收入。四是强化过程监控,严格目标管理。层层分解落实工作任务,根据各阶段的工作特点及工作进展情况,统筹协调各类资源,妥善安排,确保工作的顺利进行。五是强化保密工作,维护纳税人基本权益。做好对纳税人纳税信息和资料的保密工作,不得泄露纳税人的个人收入信息,不允许超权限、超本岗工作查询个人所得税纳税人的登记、申报信息,切实维护纳税人基本权益。

(三分局王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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