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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口文化大院建设标准

时间:2019-05-29 17:40:35 网站:公文素材库

人口文化大院建设标准

化人口发[201*]4号

关于印发《化德县农村人口文化大院

建设标准(试行)》的通知

各乡镇计生服务中心:

为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丰富农村牧区广大育龄群众文化生活,引导广大育龄群众转变婚育观念,培育新农民,建设新农村,推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根据国家、自治区和市人口计生委关于建设农村牧区人口文化大院的有关要求,现将《化德县农村人口文化大院建设标准(试行)》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当地实际,因地制宜,坚持试点先行,逐步推开的原则,切实加强农村牧区人口文化大院的建设。年内,每个乡镇至少要建成两个以上(长顺镇必须有一个社区)集宣传教育、培训、文娱活动、健康服务等功能于一体的高标准的人口文化大院,并能较好地开展经

常性的宣传教育、培训和文艺文化活动。到201*年,四分之一的村建成高标准的人口文化大院。到201*年,50%的村建成高标准的人口文化大院。

在农村牧区人口文化大院建设中,要有效整合社会资源,充分利用各种社会资源的优势,把农村牧区人口文化大院建设融入到新农村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总体规划中。农村人口文化大院可以与党员活动中心、科技文化大院等宣传教育、文艺文化活动中心和场所合建,也可单独建设。

附件:《化德县农村人口文化大院建设标准(试行)》

二0一0年七月十二日

化德县农村人口文化大院建设标准(试行)

根据国家、自治区、市人口计生委关于建设农村人口文化大院的有关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标准:

一、组织保障

第一条村级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机构健全,把人口文化建设纳入村总体发展规划,坚持人口文化工作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相互结合、相互融入、相互促进。第二条村主管计划生育工作的领导负责人口文化大院工作;有一名热爱人口文化工作,有一定工作能力的人员担任专(兼)职院长;选派一名“五老”人员担任大院管理员;育龄妇女小组长(或文体骨干)兼任文化宣传员。第三条村“两委”每季专题研究一次人口文化工作,解决人口文化大院建设中存在的实际问题,部署有关人口文化宣传活动。

第四条乡镇对人口文化大院基础设施建设和开展人口文化活动要有一定经费保障和必要的物质支持,村“两委”要确保人口文化大院的各种设施完好无损和正常开展活动,使人口文化大院越办越好。

第五条村级人口文化大院要有管理制度、工作计划和总结,由村“两委”负责检查、监督,并有文字记录。第六条县、乡两级负责人口文化大院院长、文化宣传

员(育龄妇女小组长或文体骨干)的培训工作。二、基础设施

第七条根据各村实际,人口文化大院(广场)建设,可单独成院,也可与村“两委”共建。室内外活动场所要达到“六个有”即:有一堵人口文化或国策墙或人口文化宣传专栏(橱窗)、有人口学校和娱乐活动室、有生殖健康服务室、有人口文化和农家书屋、有一支文艺宣传队和人口计生节目,并能够经常开展活动、有工作安排和活动项目。室外活动场所应有人口文化广场,能开展演出文艺节目和其他文体活动。有条件的应配置必要的健身器材。

第八条人口文化和农家书屋藏书1000册以上,报刊杂志订阅5种以上,且常年开展借阅活动,并有记录;人口学校有30座以上桌椅,并配备有电视机、VCD,以及播放设备。三、文化活动

第九条人口文化大院应集宣传培训、书刊阅读、文艺演出、娱乐健身、生殖健康服务、科技推广、信息交流、体育活动等功能为一体,尤其要在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乡风文明、农村稳定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第十条人口文化大院应长年坚持开展多种形式、有利于群众身心健康、促进村民和谐的文化娱乐活动,达到月月有活动,经常有比赛,每年组织本村群众参与的专题人口文化活动4次以上,单项比赛以及开展各类科技咨询、培训、

讲座等活动3次以上。

第十一条充分发挥人口计生管理服务网络作用,婚育新风进农家,为创建更多的计生新家庭提供经常性的服务。第十二条与妇联、共青团、卫生所、学校等互相合作,充分利用人口文化大院的公共资源开展各种有意义的活动。第十三条成立有计生协会、老年协会、红白理事会、禁赌协会、关心下一代协会等群众团体并经常开展活动,培育新农民,形成新风尚,促进人口文化事业发展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二0一0年七月十二日

扩展阅读:人口文化大院验收通知

嵩人口[201*]26号

嵩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关于对人口文化大院建设先进村进行验收的

通知

各乡镇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农村人口文化大院建设,是一项重要的基层基础建设,是社会主义新型生育文化建设的基础性工作,也是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搞好计划生育人口文化大院建设并发挥好作用,对推动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深入持久地开展,使之以先进的生育文化影响群众、教育群众、引导群众。树立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观念,丰富农村文化娱乐生活,促进农

村精神文明建设,促进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服务水平的提高等都是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把我县人口文化大院建设推向一个新阶段,根据洛人口[201*]45号文件精神,县人口计生委决定对全县人口文化大院建设情况进行评估验收。

一、指导思想

人口文化大院建设以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社会和“人性、人情、人文”关爱为宗旨,把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技术服务放在第一位,根据当地人民群众的需要和经济条件,因地制宜,不拘一格,突出特色,注重实用,把人口文化大院建成婚育新风传播的阵地,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和技术服务的中心,当地人民群众学习、娱乐、健身和交流的活动场所。

二、目标要求

根据市人口计生委(洛人口[201*]4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人口文化大院建设的实际情况,各乡镇要对所有行政村人口生育文化大院建设按照标准和要求进行进一步规范建设。并于201*年5月18日前将人口生育文化大院建设情况按星级分类上报县人口计生委。上报比例为:一星级不得低于45%;二星级不得低于30%;三星级不得低于15%。

三、村级人口文化大院建设标准(一)人口文化大院建设标准

人口文化大院建设标准分为三个星级标准

一星级标准:一场(人口文化活动场地)、一校(人口学校)、一室(康检室)、两栏(阅报栏、政务公开栏)。

二星级标准:一院(人口文化大院)、一校(人口学校)、两室(康检室、图书室)、三栏(宣传栏、阅报栏、政务公开栏)。

三星级标准:一院(人口文化大院)、一台(舞台)、一校(人口学校)、一网(互联网站)、三室(康检室、图书室、娱乐室)、四栏(宣传栏、阅报栏、信息栏、政务公开栏)。

(二)人口文化大院建设项目要求

1、人口学校:①有容纳40人座以上桌椅的教室;②有人口学校标牌;③有黑板;④有2块以上人口和计划生育知识宣传图版;⑤有电视机、VCD机;⑥有专门管理人员和聘任的教师;⑦有一套完整的教学资料和管理、登记制度;⑧能够分期分批有针对性的对本村育龄群众进行政策法规、优生优育、避孕节育、生殖保健及农副业科技知识普及的教学活动。

2、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室(可和办公室合用):①有书柜、资料柜;②存教学、宣传用图书200册以上,存教学用VCD光碟20盘以上;③有播音器材;④有宣传展板或挂图;⑤有针对育龄群众开展宣传活动的宣传资料,如小折页、小册子、传单等;⑥有其它适用的宣传品。

3、图书室:应有500册以上的图书,并能够开展正常的读者借阅活动。并有完善的管理,借阅登记制度。

4、康检室:有符合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要求的康检设施。

5、宣传栏(或宣传墙):内容应有政策法规、优生优育、避孕节育、生殖保健、关爱女孩、性病防治、科技小常识等方面的知识介绍。

6、政务公开栏:有制作统一、规范,公开项目符合要求的政务公开栏。

7、阅报栏:栏内应有《中国人口报》、《人口、家庭、社会》墙报内容,并定期更换。

8、娱乐室:应有2种以上文娱设施,如棋类、牌类、台球、乒乓台等种类不限,可根据当地群众喜爱放置。

9、环境宣传氛围浓厚:特色项目可根据经济、环境条件和当地群众需要设置。球类:应有基本的场地和设施;文艺演出、表演宣传队:能够在重大节日及集中宣传活动、纪念活动中排演计划生育节目和其它文艺节目,能够配合开展计划生育宣传活动,在丰富当地群众文化娱乐活动中发挥重要作用。

四、村级人口文化大院建设先进村(三星级)参评条件(一)所建生育文化大院基本建设项目齐全,特色项目达到2种以上。

(二)管理规范、活动经常。

(三)人口和计划生育知识普及率达到95%以上,知晓率达到90%以上。

(四)宣传品入户率达到80%以上。

(五)按规定要求订阅人口和计划生育报刊,并发挥良好

作用。

为迎接市检查验收,县人口计生委将对各乡镇上报情况进行抽查,对不及时上报或没有进行规范建设的将记入年终目标考核总成绩,对生育文化大院建设好,通过市检的乡、村,县人口计生委将给予表彰。望各乡镇抓紧时间做好落实。

嵩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二O一一年五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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