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报女职工工作总结的通知
关于上报201*年女工工作总结的通知
公司各单位女职工委员会:
201*年即将过去,为了更好地总结经验,研究和部署明年的女职工工作,公司工会要求各单位对今年的女职工工作进行总结上报。
为此,特对上报总结内容围绕以下几个方面要求如下:一、在提高女职工素质方面:
1.各单位结合实际举办培训班的次数、参加培训人数、培训内容(本单位组织的培训,有女职工参加的均可);
2.开展技术比武、岗位练兵的次数和参加人数;
3.女职工参加各种培训取得了哪些学历和各类证书,在组织女职工开展“学、比、争、创”活动中取得的哪些成效;
3.通过一系列活动的开展,女职工的素质得到了哪些提高。二、在维护女职工合法利益方面:
1.是否认真执行公司的《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2.本单位有无违反《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的事情;
3.女职工委员会如何维护本单位女职工的合法利益,列举出具体事例;4.女职工委员会是否能每月对困难女职工、单亲女职工进行家访及家访次数、了解了哪些困难、是否都得到了解决;
5.女职工关心的热点问题有哪些,是否反映到了工会和本单位;6.女职工妇科体检是否做到了一个不漏。三、在参加公司工会组织的各项活动方面:1、“三八节活动”开展情况;2、组织全健排舞的情况;
3、组织女工开展读书活动的情况;4、组织女职工提合理化建议情况;5、组织女职工开展安全协管员活动情况;
6、组织女职工开展齐做“廉内助”,共建平安家活动情况;7、参加“联通杯”妇女维权知识竞赛答题活动情况;
8、组织女职工开展读书活动的情况等.
四、结合本单位实际自行组织的活动。
为切实做好今年的总结工作,要求总结材料一定要用事实说话,用数据说话,不说大话、空话、客套话,以促进明年女工工作更好地开展。
各单位女职工工作总结请于12月5日前交工会(电子版)。201*年11月30日
扩展阅读:《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工作总结
阳朔县总工会开展《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活动工作总结
阳朔县总工会根据市总工会《关于做好〈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学习、宣传、贯彻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积极做好《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学习、宣传、贯彻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本县实际情况,在全县基层工会组织开展女职工学习、宣传活动,将规定贯彻落实好,现将活动情况总结如下:
一、领导重视,积极营造了开展《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宣传活动学习的气氛
县总工会对开展《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宣传活动高度重视,接到文件后,积极组织全县基层工会女工委组织女职工认真学习了《女职工劳动保护法特别规定》的全文内容。
二、针对《女职工劳动保护法特别规定》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
以学习《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宣传活动为契机,在公开栏处张贴宣传画和宣传标语等系列对《规定》进行宣传活动,大力营造宣传氛围,推动全县女职工权益保障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营造维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的良好环境。
三、积极开展咨询日活动
利用圩日时间在公园广场、乡镇设立咨询流动服务站点,免费为广大群众开展咨询活动,活动与女职工“关爱行动”相结合,把《女职工劳动保护法特别规定》与贯彻《妇女权益保障法》、《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相结合,运用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切实提高女职工的依法维权意识。据统计,活动期间共发放规定相关宣传资料201*份,咨询服务1000人次。
四、做好《女职工劳动保护法特别规定》与特困家庭调查、女职
工维权三结合
一是与特困家庭相结合,通过走访基层工会建立贫困女职工档案,了解她们所需所盼,并帮助她们切实解决力所能及的实际困难。
二是结合女职工维权,依法维护女职工合法权益。组织企业与女职工签订专项集体合同,严格按规定执行就业,维护了女职工的合法权益。
通过此次活动,不仅增添了浓厚的学习氛围,还使我县基层工会女职工提高了对《规定》的认识,增强了信心,更加了解了自身的合法权益。
阳朔县总工会201*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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