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劳动纪律行为规范
制定陈西亚审核批准页数金工车间员工日常劳动纪律规定版次状态21.目的:
建立和完善车间日常劳动纪律,给予员工日常行为指导,规范员工日常行为,使员工养成
良好的工作习惯,有规定按规定执行,明确奖罚标准,避免产生随意性和不公平现象发生。
2.范围:适用于摩轮机加工车间全体员工。
3.班前会:
3.1.班前会定于上班时间前10分钟到车间指定地方列队,各员工应服从班排指定位置,不
能随意插入其他员工位置,需整齐有序,不得有损公司形象,保持良好的团队精神。
3.2.班组管理人员必须每天参加班前会(特殊情况除外),如班组管理人员未准时到,将
处以20元/次罚款。
3.3.员工迟到一次,扣款10元,月累计3次,扣50元。
4.考勤制度:
4.1.各班长、技术员、操作工在工作时间应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严格遵守交接班制
度。
4.2.迟到:指在上班时间而未到岗位1~30分钟,处以20元/次罚款。
4.3.早退:指未到下班时间而提前离岗,擅自停止生产(提前清理设备等候下者)按早退
处以20元/次罚款(特殊情况除外)。
4.4.旷工:指迟到、早退或擅自离岗超过30分钟且请假未经批准者,视为旷工,旷工时间
未达到半天按半天计,超过半天安一天计。旷工半天处以50元罚款,旷工一天按100元
罚款,月累计3次处以300元罚款并直接退行政部(工资是否停发有行政部决定)。
4.5.若设备待料情况,操作工必须询问班组,班组可适当安排休息或调离其他设备和其他
岗位工作(非计件岗位工作将适当补贴工资)。4.6.各操作工在待料过程中,班组没有其他安排,必须征求班组同意且持有公司放行条方
可下班,否则按旷工处理且出现任何伤害事故,公司与车间一律不负任何责任。
5.请假制度:
5.1.各员工上班期间若有各人事务要处理,需办理请假手续。
5.2.请假一天者,需经班组批准即可,请假两天需班组和车间批准,请假三天以上需经班
组、车间及生产部批准,请事假一年累计不能超过15天(特殊情况除外)。
5.3.请婚假必须持有国家颁发的结婚证书,请病假必须持有当地医院的病历证书(特殊情
况除外)。
6.行为准则:
6.1.不得辱骂同事、上级领导,否则将处以20~50元罚款(并写道歉书)。
6.2.不得在车间打架斗殴,无论争执的对与错,先动手者给予罚款500元,还手者给予罚
款300元(正当防卫除外),视情节严重性,如严重不论因公事或私事直接退公司管理部
(工资是否停发将由行政部决定)。
6.3.不得在车间闹事、赌博或酒后上班,一经发现直接推管理部处理。
6.4.车间内不得乱扔纸屑、果皮、餐盒等杂物,一经车间班组发现,对此行为员工处以
10元/次罚款。
7.培训课程:
7.1.各员工必须准时参加车间组织的培训课程,如通知未到席者,车间将安50元/次罚款。
实施日期201*年3月5日
扩展阅读:劳动纪律与员工守则
劳动纪律与员工守则
第一条员工必须遵守如下考勤和辞职制度:(1)、按时上班、下班,不得迟到、早退;
(2)、必须自己打卡,不得委托他人打卡或代替他人打卡;(3)、因公外出、漏打、错打等特殊原因未能打卡的,必须由本部门经理或主管签卡方能有效;
(4)、有事、有病必须向部门经理或主管请假,不得无故旷工;(5)请假必须事先填写《请假单》,并附上相关证明(病假应有医生证明),在不得已的情况下,应提早电话、电报或委托他人请假,上班后及早补办请假手续;
(6)、一次迟到或早退30分钟以上的,应办理请假手续,否则以旷工论处;
(7)、未履行请假、续假、补假手续而擅不到岗者,均以旷工论处;(8)、员工因故辞职,应提前一个月向部门经理或主管提交《辞职通知书》,试用期内辞职应提前一周书面通知;
(9)、员工辞职由部门经理或主管批准,辞职获准后,凭人事行政部签发的《离职通知书》办理移交手续。
第二条员工必须遵守如下工作守则和职业道德:
(1)、进入或逗留厂区,必须按规定佩戴厂证和穿着工作服;(2)、敬业乐业,勤奋工作,服从公司合法合理的正常调动和工作安排;
(3)、严格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和岗位责任
制;
(4)、工作期间,忠于职守,不消极怠工,不干私活,不串岗,不吃零食,不打闹嬉戏,不大声说笑、喧哗等,尽职尽责做好本职工作;(5)、平时养成良好、健康的卫生习惯,不随地吐痰,不乱丢烟头杂物,保持公司环境卫生清洁;
(6)、爱护公物,小心使用公司机器设备、工具、物料,不得盗窃、贪污或故意损坏公司财物;
(7)、提倡增收节支,开源节流,节约用水、用电、用气,严禁浪费公物和公物私用;
(8)、搞好公司内部人际关系,团结友爱,不得无理取闹、打架斗殴、造谣生事;
(9)、关心公司,维护公司形象,敢于同有损公司形象和利益的行为作斗争。
(10)、上班时间一到即刻开始工作,下班之后无特别事务不得逗留;(11)、上班时间原则上不准会客和打私人电话,因故而经部门经理或主管许可的除外;
(12)、遵守公司的保密制度,不得泄露公司的商业秘密。第三条员工必须遵守如下安全守则和操作规程:
(1)、生产主管和领班要做好机器设备的保养、维修和用前检查工作,在确保机器设备可安全使用后,方可投入使用;
(2)、操作机器设备时,必须严格遵守技术操作规程,保证产品质量,维护设备安全及保障人身的安全;
(3)、设备使用过程中,如发现有异常情况,操作工应及时告知领班和相关技术人员处理,不得擅自盲目动作;
(4)、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要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并及时将情况向领班、部门主管或部门经理报告;
(5)、工作场所和仓库的消防通道,必须经常保持畅通,不得放置任何物品;
(6)、对消防设备、卫生设备及其他危险防止设备,不得有随意移动、撤走及减损其效力的行为;
(7)、维修机器、电器、电线必须关闭电源或关机,并由相关技术人员或电工负责作业;
(8)、非机械设备的操作人员,不得随意操作机械设备;(9)、危险物品必须按规定放置在安全的地方,不得随意乱放;(10)、车间和仓库严禁吸烟,吸烟要在指定场所,并充分注意烟火。(11)、严禁携带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的危险物品进入公司;(12)、收工时要整理机械、器具、物料及文件等,确认火、电、气的安全,关好门窗、上好门锁第八章奖励与惩罚
第四条为增强员工的责任感,鼓励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劳动生产率和工作效率,公司对表现优秀、成绩突出的员工实行奖励制度。
奖励分为表扬、记功、晋升、加薪、发奖金五种。
第五条员工品行端正,工作努力,忠于职守、遵规守纪,关心公司,
服从安排,足为其他员工楷模者,给予通令表扬。
第六条对有下列事迹之一的员工,除给予通令表扬外,另给予记功、晋升、加薪、发奖金四种奖励的一种或一种以上的奖励:
(1)、对于生产技术或管理制度,提出具体方案,经执行确有成效,能提高公司经济效益,对公司贡献较大的;
(2)、节约物料,或对废料利用具有成效,能提高公司经济效益,对公司贡献较大的;
(3)、遇有灾变,勇于负责,奋不顾身,处置得当,极力抢救,使公司利益免受重大损失的;
(4)、敢于同坏人、坏事作斗争,举报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使公司避免重大损失的;
(5)、对公司利益和发展作出其他显著贡献的;(6)、其他应当给予奖励的。
第七条为维护正常的生产秩序和工作秩序,严肃厂规厂纪,公司对违规违纪、表现较差的员工实行惩罚制度。惩罚分为:警告、记过、罚款、辞退四种。
第八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经查证属实,批评教育无效的,第一次口头警告,第二次以后每次书面警告1次,并罚款20至50元;每警告2次记过1次;一个月内被记过3次以上或一年内被记过6次以上的,予以辞退:
(1)、委托他人打卡或代替他人打卡的;
(2)、无正当理由经常迟到或早退(每次3分钟以上)的;
(3)、不戴厂证或不穿厂服进入厂区办公区的;(4)、擅离职守或串岗的(5)、消极怠工,上班干私活的;
(6)、随地吐痰或乱丢垃圾,污染环境卫生的;(7)、浪费公司财物或公物私用的;
(8)、未经批准,上班时间会客或打私人电话的;(9)、非机械设备的操作者,随意操作机械设备的;
(10)、下班后不按规定关灯、关电、关水、关气、关窗、锁门的;(11)、未经许可擅带外人入厂参观的;(12)、携带危险物品入厂的;(13)在禁烟区吸烟的;
(14)、随意移动消防设备或乱放物品,阻塞消防通道的;(15)、违反公司规定携带物品进出厂区的;
(16)、工作时间,与别人闲聊、打闹嬉戏、大声喧哗的;(17)、工作时间打瞌睡的;(18)对客户的态度恶劣的;
(19)、有其他与上述情形情节相当的情形的。
第九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经查证属实,批评教育无效的,每次记过1次,并罚款50至100元;一个月内被记过3次以上或一年内被记过6次以上的,予以辞退:
(1)、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公司正常调动或上司的工作安排的;(2)、无理取闹,打架斗殴,影响公司生产秩序和员工生活秩序的;
(3)、利用工作或职务便利,收受贿赂而使公司利益受损的;(4)、上班时间打牌、下棋的;
(5)、将公司内部的文件、帐本给公司外的人阅读的;(6)、在宿舍私接电源或使用电炉、煤油炉的;(7)、私自调换床位或留宿外人的;(8)、有其他与上述情形情节相当的情形的。
第十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经查证属实,批评教育无效的,予以辞退:
(1)、一个月内累计旷工超过5日或者一年内累计旷工超过10日的;(2)、提供与录用有关的虚假证书或劳动关系状况证明,骗取公司录用的;
(3)、违反操作规程,损坏机器设备、工具,浪费原材料,造成公司经济损失1000元以上的;
(4)、盗窃、贪污、侵占或故意损坏公司财物,造成公司经济损失1000元以上的;
(5)、违反公司保密制度,泄露公司商业秘密,造成公司经济损失1000元以上的;
(6)、在异性宿舍与异性员工同宿的;(7)、有其他与上述情形情节相当的情形的。
第十一条员工违规违纪对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除按规定处罚外,还应赔偿相应经济损失。
对员工的罚款,每次不超过员工当月工资的20%。
保密制度与竞业限制
第十二条为了维护公司利益,保护公司的商业秘密,特制订本保密制度,公司全体员工必须严格遵守。
第十三条本规定所称的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公司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以及公司依法律规定或者有关协议的约定,对外承担保密义务的事项。
第十四条可能成为公司商业秘密的技术信息包括技术方案、工程设计、制造方法、配方、工艺流程、技术指标、计算机软件、实验数据、实验结果、图纸、样品、模型、模具、技术文档、操作手册等等。第十五条可能成为公司商业秘密的经营信息包括客户名单、客户订单、营销计划、采购资料、财务资料、进货渠道、产销策略、经营目标、经营项目、管理诀窍、货源情报、内部文件、会议纪要、经济合同、合作协议等等。
第十六条任何员工不得刺探、过问与本职工作无关的商业秘密;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公司的商业秘密。
第十七条严格遵守公司秘密文件、资料、档案的登记、借用和保密制度,秘密文件应存放在有保密设施的文件柜中,借用秘密文件、资料、档案须经总经理或办公室主任批准;不得在公共场所谈论公司秘密事项和交接秘密文件。
第十八条秘密文件、资料、档案不得私自复印、摘录和外传。因工作需要复印时,应按有关规定经总经理或办公室主任批准。
第十九条员工发现公司商业秘密被泄露或者因自己过失泄露商业秘密,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泄密进一步扩大,并及时向总经理报告。第二十条员工调职或离职时,必须将自己保管的秘密文件、资料、档案或其他东西,按规定移交给公司总经理或办公室主任,不得随意移交给其他人员。
第二十一条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与知悉或可能知悉公司商业秘密的员工另行签订《保密协议》,保密的内容、范围、权利、义务、期限、保密费和违约责任等事项从《保密协议》的规定。
第二十二条未经公司同意,员工在职期间不得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公司同类的营业。
第二十三条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与知悉或可能知悉公司商业秘密的员工另行签订《竞业限制协议》,约定员工从离开公司后的一定期限内,不得在生产同类且有竞争关系的产品的其他企业内任职,公司向员工支付一定数额的补偿费。
生产同类且有竞争关系的产品的企业的具体范围、竞业限制期、竞业限制补偿费和违约责任等事项从《竞业限制协议》的规定。竞业限制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竞业限制补偿费按年计算为员工离开公司前一年从公司获得的报酬总额的三分之二。
宿舍与食堂管理
第二十四条宿舍内严禁私接电源和使用电炉、煤油炉;
第二十五条保持宿舍清洁卫生,不得乱丢果皮杂物,不得乱倒饭菜,不得往楼下倒水、抛物。
第二十六条未经宿舍管理人员批准,不得私自调换床位,不准留宿外人。
第二十七条上班前要自觉关灯、关风扇,用水后要自觉关水龙头。第二十八条晚上12时前必须回到宿舍休息,并且12时准时熄灯。不准在宿舍喝酒、吵架、打架、赌博;严禁异性同宿。
第二十九条伙房作业人员必须讲究卫生,衣着整洁,不随地吐痰,经常清洁伙房地面、墙壁、炊具、餐具,将米、肉、菜认真清洗干净。第三十条、伙房作业人员盛饭盛菜必须一视同仁,凭卡供应,尽量公平均匀。
第三十一条凭公司饭卡用餐,非本公司员工,非经公司领导特别批准,一律不准在公司食堂用餐。
第三十二条遵守秩序,文明就餐,自觉排队,不得插队拥挤,不得吵闹喧哗。
严禁非伙房人员擅自进入伙房打饭、盛菜。
必须在食堂内用餐,不得将饭菜端出食堂以外地方用餐;
第三十四条爱护公物,讲究卫生,不得故意损坏餐桌、炊具、餐具,不随地吐痰,不乱倒饭菜。
第三十五条严禁在伙房、食堂内吸烟、喝酒、嬉戏、吵架、打架。
附则
第三十六条本规章制度是与员工劳动合同相配套的补充规定,规章制度与劳动合同有抵触的,以劳动合同为准。
第三十七条本规章制度是劳动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具体化,本
规定与现行劳动法律、法规、规章有抵触的,以现行劳动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三十八条本规章制度未尽事宜或法律规定更新时,通过通告的形式补充或更新。
第三十九条、本规章制度已由职工代表大会(或全体职工)讨论和审议通过,并经劳动行政部门审查备案,且已向全体员工公布。全体员工阅读后签名,并以此作为已向员工公示的证明。第四十条本规章制度自年月日生效
杭州吉泰龙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制定
二00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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