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派学习教师管理办法
长兴县实验初中外派学习教师管理办法
一、指导思想
为了促进学校的持续发展,以全面促进教师专业成长为目标,选派一批勇于进取的教师,外出学习锻炼,学习名校先进的教育理念、教育管理方法,学习名教师优秀的课堂教学及教学科研,从而提高本校教师的教学水平和科研能力,建立一支适应时代发展要求的高层次、高素质、富于创新精神和有发展后劲的教师队伍。
二、对象与条件
1、教龄5年以上并在本校任教2年以上。
2、原则上先安排曾获县级教坛新秀以上荣誉的教师,根据实际情况由行政会议决定外派教师。
3、参照教师个人成长规划,选派教师能积极要求上进,并在本学科组起到指导、示范、带头作用,能推动本校学科组的整体提高。
三、职责与要求
1、要求到结对学校拜师学习,除固定导师外还要尽量听取其他优秀教师的课堂教学,学习结对学校先进的教学理念、管理方法等。
2、在结对学校上好汇报课,接受结对学校的考核。
3、学习结束后完成学习阶段总结报告或心得体会,201*字左右,一式2份,一份交结对学校,一份交本校教务处。
4、返校后上交听课笔记及在结对学校所上汇报课教案、课件,并在返回2周内在本校上好汇报课。
四、管理办法
1、外派教师的各项工作由学校各科室统一安排,其他教师有义务协助,不愿接受外派任务的教师和不愿承担相关工作的教师学校不安排外派,并与年度考核挂钩。(有特殊情况经行政会议研究后除外)
2、外派期间差旅补贴回学校报销,外派时间原则上为2周,中途允许报销一次来回车费,住宿由双方学校协商安排。
3、教师外派期间必须遵守对方学校规章制度,顾全大局,团结协作,虚心学习,刻苦钻研,尊重导师,爱护学生,展现教师良好素质,维护本校声誉,代表学校形象。
长兴实验初级中学201*年10月15日
扩展阅读:教师外出学习培训管理办法
南康市第六小学教师外出学习培训管理办法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加强学校工作的精细化管理,减少教师外出学习的盲目性和随意性,切实增强学习培训的实效性和针对性,特拟定学校教师外出学习培训管理办法。
一、学习培训对象(一)业务学习培训
全体教学人员。一切学习培训均以上级下发的文件要求为准,再结合本校的学习培训情况而定。外出人员必须经校长审核,论证外出学习的必要性,审批后,方可外出。
(二)假期考察培训
1、优秀教师:学校每学期所评的优秀教师可优先参加学校组织的假期考察培训。2、六年级任课教师:达到学校所定教学目标后六年级任课教师方可外出学习考察,学校行政人员伴同考察。
3、其它教职员工:根椐学校实际情况由行政会讨论确定。二、学习培训要求及任务
1、业务学习培训和假期考察培训必须严格执行文件精神和考察培训的时间要求,外出前必须向学校主要负责人和分管领导报告,不得提前外出和推后回校,否则视为旷工处理。
2、参加学习培训的教师要带着问题出去。教师外出学习要带着自己在教学中遇到的问题和困惑,在学习培训中主动求得专家或优秀教师的解答和指点。
3、教师学习时要端正学习培训态度,严格遵守学习培训纪律。如外出人员在学习培训期间,因不遵守学习培训相关纪律或规章制度等原因被培训部门通报批评的,学校将不予核销学习培训费用,并取消今后外出学习培训的机会。
4、教师外出学习回来后要根据学习培训内容认真整理形成内容详实、完整的心得体会交学校教导处。同时还要在学校相关的教研活动中与其他老师进行交流汇报。
5、教师外出学习培训回来后要结合学生实际,运用学到的方法和理念,整合教学资源,上一节学习汇报课(或举办一次知识讲座),及时推广优秀教师、专家等在处理教材和组织教学方面的新思路、新方法,达到外出学习成果的共享。
6、外出学习要认真做学习笔记、听课记录,回校后及时交教务处检查登记。三、培训费用报销
1、业务学习培训根据上级文件精神报销费用,无明确要求的由相关负责人按相关财务规定报销费用。
2、假期考察培训报销费用不超过1200元。
未尽事宜由第六小学行政会负责解释,本办法从文件下发之日起正式实行。
南康市第六小学
二0一0年九月一日
友情提示:本文中关于《外派学习教师管理办法》给出的范例仅供您参考拓展思维使用,外派学习教师管理办法:该篇文章建议您自主创作。
来源:网络整理 免责声明:本文仅限学习分享,如产生版权问题,请联系我们及时删除。
《外派学习教师管理办法》
由互联网用户整理提供,转载分享请保留原作者信息,谢谢!
http://m.bsmz.net/gongwen/728404.html
- 上一篇:IT外包服务市场分析报告
- 下一篇:外派劳务服务中心管理制度情况汇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