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纳乡党代会常任制试点工作开展情况
百纳乡党代会常任制试点工作
开展情况
为切实做好党代表常任制试点工作,百纳乡采取有效措施积极探索党代表在闭会期间参政履职发挥作用的有效途径,助推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现将我乡开展党代表常任制试点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百纳乡辖2个行政村,1个社区居委会,共36个村民组,总户数2716户,总人口9745人,有基层党支部11个,中共党员357名。有乡党代表53名。
二、乡党代表发挥作用情况
我乡53名乡党代表不定期深入村组开展党建调查研究、视察指导、联络帮扶、意见征询等活动。开展党代表常任制工作以来,乡党代表联络帮扶党员、群众198户,征求到意见建议17条。新华村的党代表叶祥辉积极宣传新型合作医疗政策,深受群众拥护。在乡党代会上,党代表充分发挥参政履职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结合乡转型发展和各村发展的实际,乡党代表认真提案提议、评议质询。开展党代表常任制工作以来,党代表提案5条,评议质询实事办理3件,乡党委对他们提出的意见建议和质询的实事办理情况,做到事事有落实、件件有回音。
三、开展党代会常任制试点工作情况(一)、主要做法
第一,强化保障,推动试点工作顺利开展。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党委书记任组长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专门办公室(党代表联络办公室),重点负责试点工作的具体实施及党代表的联络、组织和管理工作。二是制定管理办法。为加强对党代表的管理,充分发挥党代表在闭会期间的作用,我乡结合实际,在党代表行权履
职、开展活动等方面均制定了相应的《管理细则》,使代表作用发挥走向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轨道。
第二,完善机制,积极推进工作高效运转。一是建立代表联系网络。建立起了党委委员和党代表、党代表和党员、党员和群众之间三级联系桥梁。二是搭建代表作用发挥平台。首先建立了党代表提案提议制度。党代表既可以在党代会期间也可以在闭会期间围绕全乡各项事业建设以及党的建设提出提案和提议,各承办单位接到代表提议后,必须按要求办结,并确保办理进度和质量。其次建立了党代表询问、质询制度。在党代会闭会期间,党员代表有权对党员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向乡党委、纪委、党委委员、纪委委员提出口头询问,也可以书面形式署真实姓名提出,被质询对象要作出具体答复。再次建立了党代表视察制度。党员代表可以采取知情视察、督办视察、应邀视察等形式,对本乡党的建设、经济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等工作献计献策。
第三,积极探索,丰富党代会年会内容。一是党员代表评议两委委员(党委委员和纪委委员)。在乡党代会年会上,党代表对照“两委”班子及其成员年初工作目标,结合平时了解的情况,对其一年的工作情况进行了民主评议,并提出批评、建议和意见。民主评议的结果,采取适当形式向代表通报。要求民主评议的结果较差的委员及时进行整改。二是讨论通过乡经济社会发展重大事项。年会上,乡党委围绕农牧业产业结构调整、基础设施建设、教育、卫生、党的建设等方面问题,经与会党代表充分讨论通过后形成决议,在今后工作中认真贯彻落实。
(二)、初步成效
一是党代表参与意识增强,表率作用发挥突出。实行党代表常任制后,改变了以前党代表只在乡党代会期间参与党内事务的情况,党代表不仅可以在党代会上直接参与党内事务,而且在闭会后可以直接或间接参与参政议事,切实提高了党代表的政治地位和社
会地位,增强他们的光荣感和责任感,激发了他们的工作积极性,党代表的表率作用发挥明显。
二是党群干群联系加强,下情上策反馈更加及时。党委的重大决策和活动可以通过代表及时传达到广大党员和群众中,党员群众能及时听到上级的声音,有利于党的各项方针的贯彻落实;广大党员和群众的反映的重点难点问题也能通过他们身边的党代表反映到乡党委并及时得到解决。通过党代表这个渠道,党群和干群关系更加密切,促进了新农村建设各项工作的有效开展。
三是党内监督得到强化,党委决策更加民主科学。实行乡党代表常任制以来,全乡所有重大问题都能提到党代会上集体讨论决定,提高决策的正确率,一些群众热点难点问题也得到了解决。从而提高了党委的威信。党委和党委领导班子成员直接身于党代表的监督之下,每年年度例会,党代表都要听取和审议党委工作报告及其成员的述职报告,并进行民主测评,班子和个人的成绩得到了公开、公正的评议,极大地促进了班子和班子成员的工作,有效地促进领导干部工作作风的转变。
(三)、存在问题
第一,代表作用发挥不够。一是个别代表认识不高影响正常履职。一些党代表对党代会常任制的认识不够到位,思想上存有疑虑,特别是对如何正确理解并行使自己民主权利的认识不够全面深刻。一些代表对自己的党代表身份缺乏应有的荣誉感,责任心不足。一些代表对于自己能否发挥党代会常任制的作用自信心不足。二是个别代表素质不高影响正常履职。从当前的实际情况来看,代表的素质参差不齐,部分党代表文化水平偏低,思想观念落后,接受力差,参政议政能力不强,提案提议的质量不高。
第二,工作运行机制不畅。一是党代会年会与人代会内容重复。实行乡党代会常任制以后,还必须照例召开人代会,而参加会议的人员也大多重合,必然导致党代会与人代会的提案提议内容雷同。
二是党代会监督党委会、纪委会的渠道单一。实行党代会常任制以后,党委会和纪委会都直接向党代会负责。但实际运行过程中,党委会和纪委会除在年会向党代会报告工作,平时党代表基本没有参与、监督党委会、纪委会工作的渠道。
第三,代表权益保障不力。实行党代会常任制,每年至少要召开一次年会,除此之外,在党代会闭会期间,还要组织党代表开展各种各样的活动,这样,必然耗费大量的财力。由于乡财政目前还比较困难,对试点工作的经费投入不足,制约着党代表活动的深入开展。
(四)、下步工作打算
第一,要提高党代表履职能力。党代表是党代表大会活动的主体,其素质的高与低、参政能力的大与小,代表的整体素质和作用发挥情况,直接关系到代表履行职责的成效。一是在代表产生上要改革选举模式。明确新的代表资格,突出表达、综合、沟通协调等参与和处理党务的能力要求;调优代表结构,合理确定代表名额,适当增加社会各阶层的代表比例;改进选举方法,由党员差额直选党代表,提高党代表的党员认可程度。二是在代表素质上要强化培训提高。把党代表培训与干部教育培训、基层党务干部培训结合起来,坚持集中培训与代表团分散学习相结合、参观交流与自我提高相结合,着力学好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提高综合素质,增强党代表履行职责的能力。三是在代表监督上要探索述职评议。每年要安排一部分代表向党员进行口头或书面述职,报告履行职责情况,由党员对述职代表提出评议意见并督促整改。
第二,要丰富党代表活动载体。履行好党代表的职责权利,关键在于组织好党代会年会,不断拓宽发挥作用的载体和平台,增强代表活动实效。一是在联系载体上,要通过会议、简报、工作通讯、党务公开等多种形式向党代表通报党内重要情况,畅通知情渠道;建立党代表信访接待机制,定期组织信访接待活动,参与现场接访,
并跟踪信访办理情况,掌握党员群众合理诉求;开展好集中视察、个人调研活动,及时了解党员群众真实意愿、意见和建议,为党的决策提供可靠信息。二是在参与载体上,进一步完善党代表列席党委会、重大决策征求代表意见等制度;定期开展代表视察调研、建言献策等活动;每年例会前要集中开展党代表提案提议征集活动,侧重党的建设重大问题研究,并加大督办回复力度,拓宽党代表参与党内事务决策管理的渠道。三是在监督载体上,发挥好会议质询监督作用,在党委、纪委工作报告及委员述职述廉基础上,由代表提问、评议投票、反馈整改;闭会期间根据一定数量党代表联名,采取组织测评等形式,及时对问题突出的部门进行询问、质询,并坚持有询必复、公开答询、平等对话、通报整改结果,加强日常质询监督。
第三,要强化党代表权利保障。为使任期制代表活动和发挥作用的长期性和连续性落到实处,使党代表完全充分地行使职权,有必要进一步健全党代表权利保障体系。一是制度保障。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具体实施办法,详细规定党代表发挥作用的范围、职权、方式、程序、规则等内容,使党代表的所有活动在党内都“有法可依”、有章可循。二是时间和经费保障。要从制度层面出台规定,明确党代表参加有组织的活动,对党代表给予时间保障;同时,为党代表开展活动提供经费保障。三是组织机构保障。乡党代表联络办公室要切实承担起组织、联络和协调党代表活动等工作职责,做好党代表日常管理和服务工作。同时,为无职党代表提供必要的工作场所。
二一二年四月十五日
扩展阅读:花甲乡党代会常任制试点年会等工作情况汇报
花甲乡党代会常任制试点年会工作情况汇报
花甲乡从健全制度和完善机制入手,按照党章和党内有关规定,积极探索,稳步推进,逐渐形成了以党的代表大会年会制、党的代表大会代表任期制、全委会负责制为主要内容的党的代表大会常任制度体系和工作机制,尤其在重点探索党的代表大会年会制和党的代表大会代表任期制方面,已形成了相对完善的制度框架和运行机制,为新时期探索和完善党的代表大会制度积累了一定的工作经验。现将工作情况及今后工作思路汇报如下:
一、召开年会的基本情况
花甲乡于201*年4月23日至25日召开党代会年会。会议听取和审议了代表资格审查报告;听取和审议了乡党委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乡了纪委工作报告;通过了乡党委、纪委工作报告决议;选举产生新一届党委班子;选举产生新一届纪委班子;选举出席中国共产党富宁县第十二次代表大会代表。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赵邦权主持会议,县换届指导组组长***出席会议。
二、主要做法
1、召开一个会议,即实行党的代表大会年会制。坚持在党的代表大会届期内每年召开一次代表会,并在规范年会会议职权、丰富年会内容设置等方面进行了比较深入的实践,履行了其党的最高领导机关的职权。县党代会年会一般安排在乡人代会、政协会议之前召开,会期一般为1至3天。
年会除了履行常规工作职责,如听取和审议党委、纪委工作报告、讨论决定重大问题,还积极拓宽年会会议内涵,如实行代表提案制、代表发言制、追任委员制(对届内上级党组织直接任命的乡党委委员、纪委委员提请年会全体代表进行追认),更为重要的是,还规定党代会年会,设立大会主席团,并邀请不是党代表的乡级领导在主席台就座,充分体现了党代会的民主性和广泛性。
2、规范“二项制度”,即党代表任期活动制度和全委会工作制度。没有规矩无以成方圆。试点工作的根本点就在制度建设上。根据这一指导思想和原则,在形成试点工作长效机制上下功夫:一是探索规范了党代表活动制度,即建立健全了党内重要情况向代表通报、重要事项征求代表意见、代表视察调研、代表联系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群众、代表列席党内有关会议、代表询问和质询等六项制度,让党代表活动有据可依、有章可循。二是探索规范了全委会工作制度,即规范了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在重要干部任免上,对乡直部门重要干部都实行全委会票决制。
3、处理“一个关系”,即党代会与全委会之间的关系。试点工作中,从强化权力运转方式、规范权力运转模式上着手,重新明确了全委会与党代会两者之间的关系,全委会真正成为领导党的日常工作机构,贯彻执行党的代表大会的决议,乡党委的日常事务在全委会内以民主集中制原则进行决策;党的代表大会真正成为最高决策监督机关,重大事项由党的
代表大会决定,充分发扬了民主,体现了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的精神。在具体执行中,这些决策得到了很好的落实,如在党的建设方面,201*年作出了《关于加强干部作风建设的决定》,201*年作出了《关于加强换届后乡委班子自身建设的决定》,201*年作出《关于加强党的先进性建设的决定》和《花甲乡党代表大会代表任期制实施细则(试行)》,党的建设走上了制度化、规范化道路,为全乡经济的发展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初步成效
1、突出党代表大会的地位,强化了党的核心领导作用。实行党代会常任制后,党代会一年召开一次,从根本上改变了过去党代表只能在有限几天发挥作用的状况,改变了过去两届党代表大会之间相隔时间太长,应当由代表大会讨论的一些重大问题难以及时讨论决定的不足;改变了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委员会,无法向选举它的本届代表大会报告工作、接受监督的不足,进一步完善了党代表大会制度,使党的代表大会成为名副其实的同级党组织的最高领导机关和最高监督机关。从201*年到201*年共召开五次党代会,先后作出了“代表提议处理和回复机制”、“加强乡党委执政能力建设”等6项决定决议。乡党委认真贯彻党代会的各项决定决议,把主要精力放在抓重大决策、全面指导和战略重点上,统筹协调好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关系,统筹安排好纪检、组织、宣传、政法、群团等方面工作,做到总揽不包揽,协调不取代,很好地保证了党的领导核心作用,有力地推进
了全乡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党的建设。
2、密切党群关系,增强了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由于代表资格是常任的,党委的重大决策和活动,通过代表传达到广大党员,广大党员的意见和建议通过代表反映上来,加强了与广大党员之间的联系和沟通,代表成为上情下达、下情上传的桥梁和纽带,建立起有效的党内反馈渠道,保证广大党员的意见、建议能够及时、畅通、真实地反映到党组织中来,实现党员和党组织的良性互动。每次党代会既是研究工作、讨论问题、作出决策的会议,也是提高认识、统一思想,为完成全乡的重大目标任务而实施党内动员的一个重要过程。
3、拓宽活动途径,激发了党代表责任意识和使命意识。在党代会闭会期间,各代表活动小组和专题工作小组经常组织党代表议党议政,开展向党代表征询意见建议活动、调研视察活动、联系党员群众活动、座谈走访活动以及党代表的“述职评议”活动等。这些制度使党代表活动保持了经常性、新颖性,为党代表作用发挥提供了舞台,不仅增强了党代表的荣誉感、使命感,也增强了党代表的责任意识,党代表在党员群众中的影响力、号召力极大地增强。
三、存在问题
常任制试点工作是一项具有长远性、创新性的工作,既没有现成的框框可套,也没有固定的模式可循。因此,无论是在制度机制建设上,还是在一些关系处理以及相关配套措
施实施上都存在需要突破和完善的问题,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试点中推行的党内监督措施效果不够明显。目前仅仅实行评议制,其监督措施比较单一,必须把评议制度与建立质询、罢免制度结合起来,赋予党代表更多的民主权利,监督的力度会更大些。同时,在推行党员评议党代表制度的基础上,也应进一步扩大党员的民主权利,建立健全党员和群众对党代表的监督制度,增强民主监督效果。
2、党代表主体作用发挥不够充分。一是在法规制度保障上缺乏明细规定。党的十七大和新《党章》中提出“实行党代表大会代表任期制”,但一些具体的保障机制还没有出台。二是党是按集中统一的组织制度来运行,党内一些重大事项一般是内外有别、上下有别、逐层公开,党代表的知情权受到很大的限制,知情权受限,参与权、决策权、监督权更难落实。三是党内有严密的组织纪律,党员和党代表有极强有组织观念,讲服从的多,民主的意识不浓,思维受到拘束。
四、发展思路
党的十七大确定党的代表大会代表实行任期制,选择一些地区试行党的代表大会常任制,并把实行代表任期制写入党章,既是实践创新,也是理论创新,更是坚持改革创新,与时俱进,准确把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规律,积极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而作出的重大部署,为深入推进党的代表大会常任制试行工作提出明确要求,指明了正
确的方向。学习贯彻党的十七精神和新党章的规定,不断推进党代会常任制试行工作,需要在不断巩固和发展改革创新实践成果和党内民主制度建设成果的基础上,坚持党的民主集中制,从健全制度和运行机制入手,充分发挥代表大会和代表的作用,不断完善党的代表大会制度。对此,做好下一步试点工作,主要应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1、推行“二项改革”,着力提升党的代表大会年会的运行效力。一是改革会议召开的形式。就是要本着确保会议质量、统筹会议安排、精简会议程序、提高运行效能的要求,加大党代会年会对党内会议的整合力度,着力降低会议相对经济成本。二是改革会议报告审议方式。要在坚持党委、纪委每年报告工作制度的基础上,探索就党委贯彻地方党委工作条例、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等进行专题报告,探索对会议报告进行论证性审议,提高会议运行质量,最大限度地发挥党的代表大会在实现党内动员、推进党的建设中的作用。
2、明确“两者关系”。即强化乡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着力构建全委会负责制,全委会向代表大会定期报告工作的运行机制。试行党的代表大会常任制后,为规范党的代表大会和党委全委会的运行提供了良好的制度平台和制度环境。要在不断规范党的代表大会职权基础上,着眼建立地方党委领导新体制,进一步明确党代会和全委会的职责和权限,健全全委会向代表大会定期报告工作并接受监督的制度。坚持先党内后党外的原则,充分发挥党的代表大会形成的决议、决定对人代会、政协会议的指导作用。
要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规范和完善党委民主议事和决策的具体制度、规则和程序,改进和规范全委会重大问题决策表决方式,实行“三重一大”票决制,发挥党委会对重大问题的决策作用。坚持完善党委工作机制,不断强化党委全委会的“议行合一”,逐步形成重大问题决策征求代表意见机制、决策咨询论证机制和责任追究机制,形成全委会对党的代表大会负责,并接受监督的运行机制,推动党的代表大会决议、决定的落实,真正使两者的权力关系得到充分的发挥和体现。
3、构建“四大体系”,着力做好党代表大会常任制的保障机制。一是构建起代表发挥作用的制度保障体系。按照务实管用、系统配套的原则,结合新的实践,加大代表活动制度的整合与创新,建立和完善代表选举机制、代表动态管理机制、代表素质提升机制、代表活动和代表履职保障等机制。二是构建起做好党代会常任制工作组织保障体系。201*年3月成立以乡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赵邦权兼任主任的乡党代表联络办公室,明确其工作职责和工作任务。办公室不能作为临时性机构,要作为是乡党委的一个重要职能部门。三是构建起做好党代会常任制工作经费保障体系。不论是召开党代会年会,还是党代表常任制办公室日常开支,以及组织党代表开展系列活动,都需要大量的资金作保障,才能确保足够的经费搞好试点工作。四是构建起做好党代会常任制工作权力保障体系。各级党组织为代表参加其履职需要的各项活动提供必要条件,并采取多种形式,有计划地对代表进行教
育和培训,提高了代表素质,要采取多种方式同代表保持经常联系,支持和鼓励代表提出提案和提议,认真加以研究处理;对改进工作有重大帮助的给予表扬或奖励,对有侵犯代表权利行为的,要按照《党员权利保障条例》等有关规定追究有关责任者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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