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县党代表大会常任制试点工作汇报
XX县党代表大会常任制试点工作汇报
党代表大会常任制试点工作开展以来,在省、市委组织部的大力支持和指导下,我们坚持以扩大党内民主,加强党内监督,提高县委的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为目的,按照“边实践、边探索、边完善、边建制”的工作思路,在发挥党代会决定重大问题的职能作用和党代表在闭会期间的作用方面进行了积极的探索和实践。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主要做法
1、领导重视,组织保障有力
县委对党代会常任制试点工作高度重视。在试点工作之初就成立了由县委书记任组长的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试点工作的领导、组织和协调,为试点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保障。县委组织部多次主持召开党代会常任制试点会议,听取各基层党(工)委试点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试点工作中出现的情况和问题。
2、加强制度建设,探索发挥党代表作用的途径
制定《中国共产党渭南市XX县代表大会常任制试行办法》,印发了《党代会闭会期间代表活动暂行办法(试行)》《党代表意见建议的提出和办理暂行办法(试行)》、《党代表联系党员群众活动暂行办法(试行)》等6个规范性文件,进一步明确了党代表权利、工作方法和职责任务等,为党代表行使“四权”(知情权、建议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提供了制度保障。
3、以落实党代表“四权”为主要内容,充分发挥党代表在党代会闭会期间的作用
围绕全县党的建设和中心工作,组织党代表开展了调研、视察、提意见建议、党代表联系党员群众和参与全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等活动,不断丰富党代表活动的内容,充分发挥党代表在党代会闭会期间的作用。据统计,全县325名党代表共联系基层党员975名,通过参加联系单位党员的组织生活、开展“党代表接待日”、座谈、调研等多种方式,进一步加强与党员群众的联系,在此基础上形成书面调研报告58篇,收集党代表意见、建议350余条,为全县党建工作的深入开展和县委正确决策提供了科学依据。同时,在全县聘请
了20名党代表担任“党风廉政建设监督员”和“干部监督员”,参与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对领导干部的选拔、考核、任用工作的全过程进行监督。通过以上活动的开展,极大地调动了党代表履职的积极性,充分发挥了党代表在创先争优活动中的带头作用、在党内决策、监督中的参与作用和联系群众的桥梁作用。
4、加大宣传力度,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通过新闻媒体宣传、开展党代表活动、召开座谈会、编辑《XX组工》等形式,加大了对党代会常任制试点工作的宣传力度,为进一步统一党代表的思想认识、在全县形成良好的工作氛围奠定了基础。
二、初步成效
一是提高了县委工作的民主化、科学化水平。试行党代会常任制工作后,县委通过多种渠道加强与党代表的沟通与联系,广泛听取代表和党员的意见,集中民智,反映民愿,形成了良好的党内民主决策机制,使县委的工作科学化和民主化水平大幅提升。
二是调动了党代表参政议政的积极性。通过组织党代表开展调研、视察,提意见、建议,参与县
委重大问题的讨论和决策,为党代表参与党内事务创造了更多的机会,提高了代表的工作积极性,增强了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三是改进了县委的工作作风。通过开展“党代表联系党员群众”、“党代表接待日”等活动,聘请党代表担任“党风廉政建设监督员”和“干部监督员”,特别是邀请党代表对县委、县纪委的工作进行满意度测评,将县委工作置于党代表的监督之下,促进了县委工作作风的转变。
三、下一步打算
虽然全县的试点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还存在着一些具体问题。比如少数代表思想认识不到位;部分党代表素质与常任制职责不相适应;党代会常任制工作职责不够明晰等,影响了党代表作用的进一步发挥。针对这些存在的问题,下一步我们打算抓好三项工作,一是努力理顺党代会、人代会二者的关系,建立健全与党代会相配套的工作机制。二是加大宣传力度,提高社会认同度,为党代表履行职责、发挥作用营造良好的环境和提供便利。三是大力提升党代表履行职责的能力,确保党代表队伍的数量和质量。
扩展阅读:关于党代表大会常任制试点工作的情况汇报(其他县)
关于党代表大会常任制试点工作的情况汇
报加入时间:201*-2-19
中共阳东县委(201*年2月)
201*年2月,阳东县被省委确定为党代表大会常任制试点县后,县委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扎实细致的作风,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认真按照“认真负责、互相交流、积极探索、不断创新、完善制度、积累经验”的要求,坚持“联系实际、大胆探索、制度先行、稳步推进”的原则,锐意进取,开拓创新,卓有成效地推进党代会常任制试点工作。机构设置、人员配备、经费保障、制度完善、活动开展、工作创新等一一落到了实处,党代表作用得到了较好的发挥,民主决策、民主监督途径得到有效落实,党内民主程度进一步提高,地方党委执政能力建设进一步加强,较好地促进阳东经济社会的发展,省委组织部向中组部的专项汇报中充分肯定了我县的经验做法。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一、完善制度,进一步规范试点工作的开展
为加大对我县党代表大会常任制试点工作的规范管理,保证试点工作的稳步推进,我县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了相关工作制度和管理制度,保证试点工作的顺利进行。1、建立总制度和五项配套制度。为构筑我县试行党代会常任制的基本框架,县委经过深入调研,广泛征求意见,制订了《中国共产党阳东县代表大会常任制度(试行)》,明确党代会常任制的目标、任务和要求,《制度》在201*年2月21日召开的中国共产党阳东县第五届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审议通过,并形成了决议,标志着我县党代会常任制试点工作正式展开。在此基础上,我们积极探索,创新途径,规范和建立起了与之相配套的五项制度,即《中国共产党阳东县代表大会闭会期间代表活动制度(试行)》、《中国共产党阳东县委员会委员、党代表、党员、群众四级联系制度(试行)》、《中国共产党阳东县代表大会、全委会、常委会的职责和工作制度(试行)》、《中国共产党阳东县代表意见、建议征集处理制度(试行)》、《中国共产党阳东县代表资格暂停、终止和代表罢免、增补的规定(试行)》等,总制度和五项配套制度已经有关程序通过并正式施行,为我县开展党代会常任制试点工作提供了可靠的制度保证。
2、建立四级联系网络。为使县委决策更加科学、民主,使党代表、党员和群众能够及时反映基层情况,县委在探索与实践过程中,以《中国共产党阳东县委员会委员、党代表、党员、群众四级联系制度(试行)》依据,建立起县委委员、党代表、党员、群众四级联系网络。一是每名县委委员联系3名党代表,负责向党代表通报有关情况,并听取党代表有关情况反映;二是每名党代表联系5名党员,了解党员思想、工作和生活情况,听取有关意见、建议等;三是党员联系本单位(或本村)群众,主要是与党员联系村务工作责任制有机结合起来,了解群众思想、工作和生活情况,听取群众意见、建议,解决群众实际问题。目前,我县四级联系网络已建成,27名县委委员共联系党代表81名,228名党代表联系党员1135名,12850名党员联系群众25701名。
3、建立党代表接访日制度。为方便征集党代表的意见、建议,我县确定出每月21日(遇节假日推后下一工作日)为党代表接访日,县委党联办负责收集、整理、综合代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定期向县委汇报,为县委的决策提供科学的依据,使决策做到科学化、民主化。试点以来,共收到党代表意见、建议400多条,对工作起到积极作用。
二、建立机制,进一步探讨试点工作的途径
为进一步拓展党代表党内政治活动的空间,提供参与党内重大问题决策的舞台,201*年3月,我县率先建立起了县、镇两级常任制研讨会议制度和视察调研制度。县一级,我们建立起党代会常任制试点工作研讨会议制度,聘请全县30多名党务工作熟悉、理论基础扎实、文字水平较高的党务工作者为会员,对党代会常任制进行定期探讨,指导工作开展。在基层代表团中,以代表团为单位独立组织开展视察调研活动,由各代表团根据实际确定视察调研专题,组织党代表召开座谈会,听取党员群众的意见、建议和呼声,力所能及解决实际问题,并形成好的建议,提供县委和当地党委决策。此外,为进一步提高党代表素质,县委于201*、201*年分别举办了一期党代表培训班,对全县228名党代表进行了轮训一次,党代表的文化素质和议党议政水平得到有效提高。
三、出台措施,进一步加快试点工作的进程
201*年10月,县委根据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参照党内有关规定,为进一步加快党代会常任制试点工作进程,出台了《中共阳东县委关于加快推进我县党代表大会常任制试点工作的若干意见(草案)》(以下简称《意见》),在201*年10月21日县委五届二次全会审议通过并组织实施。《意见》结合我县近年来的党建工作实际,围绕党代会常任制试点工作,着眼于丰富党代表职务这一内涵,提出了加强地方党委执政能力建设的六大方面的意见:一是党代表参与重大事项决策。党代表参与县委重大事项决策,主要通过提合理化意见、建议,供县委决策参考;党代表直接参与基层重大事项决策,充分表达个人意见和反映党员群众呼声;此外,党代表团长列席县委全委会议,参与会议的决策。二是扩大党代表参与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镇领导班子换届期间,对镇委书记、镇长的拟任人选,必须提交到县委全委会进行表决;非换届期间,则参照《党的地方委员会全体会议对下一级党委、政府领导班子正职拟任人选和推荐人选表决办法》(中办发〔201*〕13号)规定执行;对县管干部的选拔任用,党代表直接参与民主推荐、民主测评和谈话征求意见环节中去。三是对县委委员、县纪委委员进行信任度测评。县党代表对县委委员、县纪委委员履行工作职责情况,在届中、届末的年会上进行信任度测评。四是开展对县党代表的考核评优工作,每年评选一次优秀党代表、优秀党代表团长和先进党代表团,并给予表彰。五是将县党代表活动经费纳入县财政年度预算,保障党代表活动正常开展;六是明确县党代会年会的召开,确定每年的3月前后召开县党代表大会年会。《意见》的出台,一定程度上加快我县党代会常任制试点工作的进程。四、量化考评,进一步健全试点工作的激励机制
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激励和督促党代表和党代表团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发挥议党议政、监督、桥梁纽带的作用,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党代表大会常任制试点工作的若干意见》(东发[201*]24号)的精神,县委制订出《阳东县先进党代表团考评方案(试行)》、《阳东县优秀党代表团长考评方案(试行)》,开展对县党代表、县党代表团长、县党代表团的量化考评工作。对县党代表主要进行“五考”,即考履行职责情况、考遵守执行制度情况、考参与活动情况、考联系党员情况、考提意见建议情况等,对代表团和代表团长考评则由自下而上进行,经过打分、考察确定。201*年“七一”,县委在全县227名党代表、14个党代表团中评选出3个先进党代表团,3名优秀党代表团长和10名优秀党代表,进行通报表彰和奖励,有效地增强党代表的荣誉感,提高党代表的积极性。五、召开年会,进一步丰富试点工作的内容
召开党代表大会年会是我县党代会常任制试点工作的重要举措之一。县委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每年年会召开前,对出缺党代表的单位采取述职竞选的方式选举产生,由党员自荐、3名党员联名推荐和党组织推荐,经过述职演讲、投票选举方式产生。年会召开期间,代表听取和审议《县委工作报告》、《县纪委工作报告》和经济、社会、党建工作重大事项,收集党代表意见,确立年会议案、建议,会后抓好议案、建议跟踪督办工作,落到实党代表权利。
作为201*年年会(即中国共产党阳东县第五届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的亮点之一,就是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党代表大会常任制试点工作的若干意见》(东发[201*]24号)的精神,开展对县委委员、县纪委委员进行信任度测评。信任度测评分为“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三个档次,对获得“满意”、“基本满意”票达到应到会代表三分之二票数的县委委员、县纪委委员,视为“信任”;对获得“不满意”票超过应到会代表三分之一票数的县委委员、县纪委委员,由县委主要领导对其进行诫勉谈话,提醒注意,限期整改,如在下一次的信任度测评中,获得“不满意”票仍然超过应到会代表三分之一票数的,可由大会主席团或由2个以上代表团或者20名以上党代表联名提出罢免动议,经大会主席团审定后,提交代表团审议和提请大会全体会议表决。为保证信任度测评工作能够顺利进行,201*年年会召开前,县委委员、县纪委委员将当选为本届委员以来的履职情况向县党代表团作出书面述职报告,报告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等方面,侧重于个人工作职责与担任委员的职责,在年会召开前五天印发到全县14个党代表团,由党代表在“代表活动日”(年会前五天)对委员们的述职报告进行审议。201*年1月9日至10日召开的中国共产党阳东县第五届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我县在全省范围内首次启动了对县委委员、县纪委委员进行信任度测评工作。会议应到会代表228名,实到会代表207名,在县委委员、县纪委委员信任度测评中,发出测评表207张,收回207张。据统计,现有26名县委委员中,得“满意”票100%的2人,占7.7%;得“满意”票98%以上的16人,占61.5%。现有15名县纪委委员中,得“满意”票98%以上的9人,占60%。县委委员得“满意”票最低的为193张,得“满意”票率为93.2%;县纪委委员得“满意”票最低的为200张,得“满意”票率为96.6%。县委委员得“不满意”票数最多的为7张,占总票数的3.4%;县纪委委员得“不满意”票数最多的为2张,占总票数的1%。
我县在推行党代会常任制试点工作过程中,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在新的形势下,仍存在着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一少部分党代表的代表意识不强,自身作用未能得到充分发挥;由于目前对该项工作在政策支持上未能体现,以致试点工作突破上受限制;试点工作的经验积累也有待进一步加强,等等。下一步,我们决心在市委的领导下,在上级组织部门的具体指导下,具体抓好如下几方面工作:一是认真抓好各项制度贯彻落实,使试点工作朝着纵深的方向发展;二是创新党代表活动途径,探索党代表在闭会期间发挥作用和履行义务的方式方法;三是积极探索党代表参与党内重大事务决策的渠道;四是积极探索提高党代表自身素质的办法;五是积极开展党代表视察、评议活动,努力推进党内民主。
崇仁县党代会常任制试行工作汇报
全县设置党委29个,共有党员11330名,党代表368名。201*年11月,中共江西省委将崇仁列为党代会常任制试点县。六年来,在省委组织部的悉心指导和市委组织部有力支持下,我县从健全制度和完善机制入手,按照党章和党内有关规定,积极探索,稳步推进,逐渐形成了以党的代表大会年会制、党的代表大会代表任期制、全委会负责制为主要内容的党的代表大会常任制度体系和工作机制,尤其在重点探索党的代表大会年会制和党的代表大会代表任期制方面,已形成了相对完善的制度框架和运行机制,为新时期探索和完善党的代表大会制度积累了一定的工作经验。现将六年来的试点工作情况及下步工作思路汇报如下:一、主要做法
1、召开一个会议,即实行党的代表大会年会制。坚持在党的代表大会届期内每年召开一次代表会议。年会召开一般安排在县人代会、政协会议之前,会期为1至2天。年会除了履行常规工作职责,如听取和审议县委、纪委工作报告、讨论决定重大问题,还积极拓宽年会会议内涵,如实行代表提案制、代表发言制,更为重要的是,我们还规定党代会年会由全委会主持大会,不设大会主席团。
2、规范“二项制度”,即党代表任期活动制度和全委会工作制度。一是探索规范了党代表活动制度,即建立健全了党内重要情况向代表通报、重要事项征求代表意见、代表视察调研、代表联系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群众、代表列席党内有关会议、代表询问和质询等六项制度,并写进《试行办法》进行规范。如今年1月份,我们组织了170名一线党代表,视察城东新区、明正变电等10个重点园区和城区建设项目,并认真听取他们对园区、城区建设的意见和建议。二是探索规范了全委会工作制度,即规范了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规范了常委会向全委会报告工作和接受监督、县委委员询问和质询、县委全委会县委委员罢免、监督等制度。在重要干部任免上,我们对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县直部门重要干部都实行全委会票决制。三年来,先后五次对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进行了票决,共有26名乡(镇)党委书记和乡(镇)长票决通过,票决率达100%。3、处理“三个关系”,即党代会与全委会、党代会与常委会、全委会与常委会之间的关系。试点工作中,我们规定常委会只是议事会,只是向全委会提出方案建议;在闭会期间,全委会是领导党的日常工作机构,贯彻执行党的代表大会的决议,县委的日常事务在全委会内以民主集中制原则进行决策;党的代表大会是党的最高决策监督机关,重大事项由党的代表大会决定。在六年来的试点工作中,我们有28项有关县域经济发展、城市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等重大问题、重大决策提交了党代会表决。如201*作出了《关于加强换届后县委班子自身建设的决定》和《关于加强党的先进性建设的决定》,201*年作出了《关于加强干部作风建设的决定》,201*年审议通过了《关于积极推进农村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和学习了《江西省贯彻〈中国共产党全国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代表大会代表任期制暂行条例〉实施办法》(试行)。
4、解决“四个问题”,即农村代表比例过高、文化层次偏低,代表发挥作用的运行机制滞后,党代表活动时间间隔长、形式单一,部分代表参政议政、监督评议意识淡薄等问题。实行代表任期制必然对代表的能力素质提出了新要求。数据显示,试点初,在全县368名代表中,农村代表占51%,初中及初中以下文化程度占42%。因此,我们针对过去农村代表比例过高、文化层次普遍偏低和代表发挥作用的运行机制滞后的问题,主要通过建立代表资格《管理办法》,对代表资格的暂停、辞职、罢免和直选等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如改革和完善代表直选制度,通过划小选举单位,扩大差额比例,按照界别提名等做法,特别是采取党员和群众公开推荐和党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产生代表候选人,实行直接差额选举代表,从制度上确保代表的先进性和广泛性。目前,在全县368名代表中,农村代表占45%,下降了6个百分点,初中及初中以下文化程度占37%,下降了5个百分点。针对党代表活动时间间隔长、形式单一和部分代表参政议政、监督评议意识淡薄等问题,明确代表在拥有选举、审议、建议、表决、监督等方面的权利的基础上,还规范了代表十项职责,即规定代表听取和审议同级党委、纪委的工作报告;参加党的代表大会安排的各项选举;关心党的工作,向党的代表大会提出意见、建议,讨论并决定本地区范围内的重大问题;密切联系广大党员和人民群众,及时反映本选举单位和所联系党员群众的意见和要求;积极宣传、模范执行党代会和党委的决议、决定;收集、了解经济社会发展和党的建设等方面的情况及对涉及本辖区经济社会发展和党的建设的重大问题开展调查研究具体职责等。
二、初步成效
1、突出党代表大会的地位,强化了党的核心领导作用。实行党代会常任制后,进一步完善了党代表大会制度,使党的代表大会成为名副其实的同级党组织的最高领导机关和最高监督机关。从201*年到201*年共召开六次党代会,先后作出了“代表提议处理和回复机制”、“加强县委执政能力建设”“党代会常任制试行办法”等6项决定决议。县委认真贯彻党代会的各项决定决议,把主要精力放在抓重大决策、全面指导和战略重点上,统筹协调好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关系,统筹安排好纪检、组织、宣传、统战、政法、群团等方面工作,做到总揽不包揽,协调不取代,很好地保证了党的领导核心作用,有力地推进了全县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党的建设。
2、密切党群关系,增强了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由于代表资格是常任的,党委的重大决策和活动,通过代表传达到广大党员,广大党员的意见和建议通过代表反映上来,加强了与广大党员之间的联系和沟通,代表成为上情下达、下情上报的桥梁和纽带,建立起有效的党内反馈渠道,保证广大党员的意见、建议能够及时、畅通、真实地反映到党组织中来,实现党员有所呼、党组织有所应的良性互动。每次党代会既是研究工作、讨论问题、作出决策的会议,也是提高认识、统一思想,为完成全县的重大目标任务而实施党内动员的一个重要过程,由过去的十几名常委抓发展到现在368名代表共同抓发展,从党代会到县委,从县委到基层各级党组织形成了上呼下应、整体联动的格局。
3、拓宽活动途径,激发了党代表责任意识和使命意识。在党代会闭会期间,各代表活动小组和专题工作小组经常组织党代表议党议政,开展向党代表征询意见建议活动、调研视察活动、联系党员群众活动、座谈走访活动以及党代表的“述职评议”活动等。这些制度使党代表活动保持了经常性、新颖性,为党代表作用发挥提供了舞台,不仅增强了党代表的荣誉感、使命感,也增强了党代表的责任意识,党代表在党员群众中的影响力、号召力极大地增强。六年来,党代表积极建言献策,县委、县政府以及县直各单位先后收到代表建议500多条,并具体采纳了367条。
三、下步工作思路
按照党的十七大提出的“党的代表大会代表实行任期制,选择一些县(市、区)试行党的代表大会常任制”要求,下一步试行工作,主要应从以下几个方面着力:
1、推行“二项改革”,着力提升党的代表大会年会的运行效力。一是改革会议召开的形式。如以党的代表大会代替年末或年初召开的全委会扩大会议、三级干部会议等,同时,可以根据工作需要,积极探索党委职能部门分散召开的年度工作会议纳入到大会的议程之中,进行统一部署,这样既避免了文山会海耗费精力,又提升了党代会年会的会议效率。二是改革会议报告审议方式。要在坚持县委、纪委每年报告工作制度的基础上,探索就党委贯彻地方党委工作条例、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等进行专题报告,探索对会议报告进行论证性审议,提高会议运行质量,最大限度地发挥党的代表大会在实现党内动员、推进党的建设中的作用。
2、明确“三者关系”,即强化县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着力构建全委会负责制及常委会向全委会、全委会向代表大会定期报告工作的运行机制。试行党的代表大会常任制后,充分发挥党的代表大会形成的决议、决定对人代会、政协会议的指导作用。改进和规范全委会重大问题决策表决方式,实行“三重一大”票决制,发挥全委会对重大问题的决策作用。坚持完善党委工作机制,不断强化党委全委会的“议行合一”和党委常委会的执行职能,逐步形成重大问题决策征求代表意见机制、决策咨询论证机制和责任追究机制,形成常委会对全委会负责,全委会对党的代表大会负责,相互监督的运行机制,推动党的代表大会决议、决定的落实,真正使三者的权力关系得到充分的发挥和体现。
3、构建“四大体系”,着力做好党代表大会常任制的经常性作用。一是构建起代表发挥作用的制度保障体系。如建立和完善代表选举机制、代表动态管理机制、代表素质提升机制、代表活动和代表履职保障等机制。二是构建起党代会常任制工作组织保障体系。省、市都要成立党代会常任制工作机构,加强对常任制工作的领导和具体的指导。试行县市都要成立以县市委书记任主任的党代表大会代表联络工作委员会和党代表联络工作办公室,明确其工作职责和工作任务。办公室要作为是县委的一个重要行政职能部门,属公务员管理单位。三是构建起党代会常任制工作经费保障体系。试行县市要本着“需要多少就列支多少”的原则,按每个代表20元到30元试行经费列入财政预算,确保足够的经费搞好试行工作。四是构建起党代会常任制工作权力保障体系。各级党组织为代表参加其履职需要的各项活动提供必要条件,并采取多种形式,有计划地对代表进行教育和培训,提高了代表素质,要采取多种方式同代表保持经常联系,支持和鼓励代表提出提案和提议,认真加以研究处理;对改进工作有重大帮助的给予表扬或奖励,对有侵犯代表权利行为的,要按照《党员权利保障条例》等有关规定追究有关责任者的责任。
崇仁县委党代表联络工作委员会201*年4月
罗田县党代会常任制试点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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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田县党代会常任制试点工作,自2月份按照省市委的部署安排启动以来,县委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上级的指示要求,本着解放思想、与时俱进和勇于创新的精神,积极试行党代表直选制、党代表常任制、党代会年会制、县委委员制、重大事项表决制和评议制等“六制”。围绕“六制”
的核心内容,县委坚持突出特色,把握重点,不断加大工作力度,不断进行探索和完善,稳步扎实地推进试点
工作,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
(一)
前一阶段,我县在全面推进党代会常任制试点工作的“六制”中,主要抓好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1、制定了切实可行的试点方案。党代会常任制是一项全新的事物,既无系统的经验,又无现成的模式,为此,县委把确定好试点内容、制订工作方案作为搞好试点工作的前提和基础。从2月份起,县委就紧锣密鼓地
做好试点的前期准备工作,先后多次召开专题会议,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派出专人参加省委组织部组织的赴浙江考察活动,并抽调专人,组成了工作专班,研究制订了党代会常任制试点工作初步方案,
分别送省市委组织部征求意见。
5月上旬,全国党建研究会会长张全景和省委组织部副部长张兆本,市委副书记蔡伦祥和市委常委、组织部长杨元寿等领导同志先后分别到罗田调研、检查常任制试点工作,提出了很好的指导意见。根据省市委指示精神,结合罗田实际,我们按照先大胆设想,后专题研究,先突出重点,后逐步规范的工作原则,制定了常任制
实施细则及相关制度。8月6日,省委副书记、省人大主任杨永良、省委常委、组织部长宋育英和市委书记段
远明等领导来我县检查、指导常任制试点工作,作出了重要指示,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按照省、市委领导的意见,县委书记蔡德坤同志主持召开县委常委会议,并组织召开多种形式的座谈会,对实施方案的相关内容进行
讨论修改,上报市委和省委组织部。经省委同意,9月5日,省委组织部正式批复了我县试点工作方案,原则同意我县试点工作的指导思想、目标要求、总体安排及工作措施。接到批复后,我们对有关问题再次进行了认
真研究,对重点和难点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进一步修改和完善了实施方案,出台了相关办法,从而为实行党
代会常任制后的首次代表大会以至今后五年的试点工作提供了一个较为切实可行的制度规范,保证了我县常任制试点工作沿着正确的轨道运行。
2、成功地实行了党代表直选。党代表素质的高低直接关系到党代会常任制试点工作的成败。为了选强选优党代表,保障党员的民主权利,确保选举依法依规进行,我们首先在县卫生局和骆驼坳镇两个选举单位进行试
点,取得成功经验后,再在全县全面铺开。全县党代表直选工作按照“全面登记摸底,充分酝酿提名,全额进入
预选,依法依规正式选举”的总体要求,抓好实施。
针对全县外出党员多,集中难度大的特点,我们采取上门走访,电话联络、书信联系等方式进行联系,全县共寄发宣传资料3000多份,发出选举通知2745份,通过电话联系201*多人次,为外出半年以上的1825名党员建立了专项记录档案。在核算应到会党员人数时,经请示省委组织部同意,对“在外求学,务工经商半年以上,
无法联系或联系后拒绝参加本次选举的”可以不计入应到会人数。同时对少数不能参加选举但愿意行使选举权的
党员,履行必要手续后,可委托他人投票。全县共接受党员委托投票656人,占应参加选举党员总数的2.8%,通过以上措施,全县党员参选率达到93%,59个选举单位中,有18个选举单位的参选率达100%。
在分配代表名额时,我们根据各选举单位的党员分布情况和行业特点,对每个选举单位的代表名额和结构作出具体规定。各选举单位统一召开党员大会,介绍代表的资格条件、提名办法、名额分配情况,教育党员正确
处理局部与全局、广泛性与代表性的关系,把代表的构成比例要求寓于提名酝酿之中,做到充分酝酿,慎重提名。如发现提名人选不符合构成要求时,及时采取措施引导党员补充提名,全县共提名初步人选1415人。针
对乡镇党员人数较多,居住分散,难以集中的实际情况,在预选时分支部设立投票点,统一时间,统一选票,
分别投票,集中计票,按得票多少和30%的差额比例预选产生了289名正式候选人。正式选举时,能集中的只设立主会场,集中难度较大的,采取1个主会场和若干投票点或流动票箱的方式进行投票,集中计票,按得票
多少确定选举结果。全县正式选举时,设主会场59个,分会场、投票点27个,共接受了21571名党员的投票。在选举产生的197名党代表中,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164名,占代表总数的83.7%,比上届增加36.6%;45岁
以下的135名,占代表总数的68.5%,比上届增加22%。各级领导干部128名,高于上届近6个百分点;先进
人物和专业技术人员代表60名,妇女代表35名,新增了其他社会阶层代表9名,充分体现了代表的广泛性和先进性。
3、圆满地召开了党代会常任制首次大会。
我县第十二次党代会第一次会议于201*年12月8日开幕,历时5天。会议认真听取和审议了中国共产党罗田县第十一届委员会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了中共罗田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和县人大党组、县政府党组、县政协
党组的书面工作报告。选举产生了新一届县委领导班子和县纪委领导班子。这次会议的最大亮点是,“党代会开活了、党代表俏了”。全体党代表情绪高昂、精神焕发,围绕“工业强县、旅游兴县、特色立县、开放活县”的思
路,积极建议献策,达成共识,人人行使神圣的一票,通过了中共罗田县委关于加强自身建设和工业强县的决定、旅游兴县以及党的代表大会常任制实施细则及相关制度等八项决议决定,向县委提出意见和建议1000多
条,把全县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活中的重大问题的决策权交给党代表,实现民主科学决策。这次大会开
成了一个团结的大会,奋进的大会,创新的大会,胜利的大会,是我县党内民主进程中的里程碑,标志着我县党代会常任制试点工作进入全面实施阶段。
4、积极慎重地实行了县委委员制。根据省市委的规定,我县新一届全委会有县委委员15名,候补委员6名,共计21名。实行委员制后,县委全会由“虚”变“实”,成为县级党代表大会的常设机构,领导全县党的日常工作,
执行代表大会决议,对代表大会负责,接受代表大会监督。全委会每月召开一次,凡属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和党的建设等重大问题,干部任免事项以及由县纪委和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党组提出的需要县委讨论决定的有
关事项,都必须交全会讨论决策,形成决议。县委委员分工一般不交叉,实行一人管一事,一人管一线,并赋
予相应的人权、事权和财权。党政分工不分家,县长办公会研究专项工作时,分管相应工作的县委委员必须列席会议;委员根据各自的分工,除重大问题及时提请全委会讨论决定外,具体日常工作独立负责地抓好落实;
上级对各部门布置的工作,由分管委员负责贯彻落实,对重大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委员可以临机处断,事后及时向全委会或书记办公会报告。通过合理确定委员职责,强化委员分工负责制,极大地调动了委员积极性,
做到了“九牛爬坡,个个出力”。不仅如此,实行县委委员制以后,我县初步形成了“一个核心、三个党组”的领
导格局。一个核心是县委,三个党组是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党组。县委居于核心地位,总揽全局、协调各方,主要是集中精力把好方向、抓好大事、出好思路、管好干部,增强驾驭能力;县人大主任、县政府县长、
县政协主席分别由县委副书记任,并担任党组书记;“三个党组”必须对县委负责,重大事项及时以党组名义请示县委,确保县委的集体意见得到贯彻落实,从而进一步强化了县委核心领导作用,增强了执政能力。
5、围绕党内民主和监督进行了积极的探索。在扩大党内民主方面,我们除实行党代表直选外,还制订了一套完整的年会制度和重大事项表决制度。党的代表大会前,广泛征求党代表对会议议题和需要表决重大事项的意见建议;会议中,让党代表充分发表意见,尊重党代表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对涉及全县长
远性、根本性的重大事项,包括年度目标规划,大型建设项目安排,重大的社会公益事业等重要决定和决策,提交全体党代表进行投票或采取其它方式表决;闭会期间,对全县经济建设、党的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干部
任免等重要事项,由全委会民主决策。书记办公会在决策中起着酝酿议事和协调作用,对重要议题提出意见,
由党代会常任制办公室将书记办公会意见形成书面材料,提前7天送达委员手中,经委员充分酝酿,进行表决。讨论干部,实行无记名投票表决,按少数服从多数原则决定取舍。
在加强监督方面,注重发挥党代表的监督作用。12月26日,县委组织全体党代表对县直机关部门的班子建设和整体形象进行了考核投票。按照评议制的要求,要把县委委员工作业绩的评判权交给党代表,形成刚性约
束,“委员要向代表亮相,代表要给委员画像”。按照全委会新的工作运行规则,每个委员都要向党代会提交述职报告,还要根据评议结果写出自查报告,交县委讨论;对委员考核分为考核投票和信任投票,考核投票作为
评价委员政绩的重要依据,对届中的信任投票,规定“不满意”票数达到代表总数的三分之一以上的委员要责令
辞职。与评议制相配套,我们还建立了《县委工作规则》、《县委委员联系代表制度》、《县委委员考核制度》等一系列相关制度,实行严格的工作责任制、责任追究制和公务员问责制,量化目标,严格考核,奖惩兑现,
把委员从“保险箱”里推到党内监督的风口浪尖上。加强了党代会的监督,强化了党代会的权威。6、充分发挥党代会专门机构的作用。
为了确保试点工作协调运转、顺利进行,县委确定了以组织部门为主体、专门机构协调配合的工作格局。7月份,县委从县直和乡镇抽调5人成立了专班,随后,县编委正式发文,成立党代会常任制办公室,定编3人,原工作专班人员随即转入常任制办公室开展工作。几个月以来,常任制办公室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一是认真搞
好理论政策方面的调研。着重对党代会常任制试点工作的意义、目的、核心内容、方法步骤、组织领导一系列问题进行全面调研,准确定位。对试点工作中的重点和难点问题进行探讨性的调研,提出了解决问题的思路和
办法;对现行党代会的运行机制,将会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进行了深入的探讨,完成省市下达的调研课题任
务,搞好试点工作方案、实施细则及相关制度的起草工作。二是搞好试点工作的具体指导。组织各单位对党员状况进行摸底,划分选举单位,制订党代表直选办法,编印宣传资料,搞好直选试点,指导全县各选举单位的
选举工作,并根据县委安排,参与第十二次党代会的筹备工作。三是为县委当好参谋和助手。无论是在方案制订、宣传发动和党代表直选等方面,还是在党代会筹备和召开阶段,党代会常任制办公室都积极、主动做好工
作,及时为县委当好参谋助手。四是为党代会常任制进行一些前瞻性的探索。目前常任制办公室主要是作为县
委的一个职能部门,为县委工作大局服务,承担试点工作的具体任务,随着试点工作的深入,办公室在做好服务党代表、服务党代会等方面工作的同时,还需要对党代表大会的职权、运行机制以及代表权益保障等方面的
问题进行研究,为今后有条件建立党代会常设机构作一些前瞻性的探讨。
(二)
回顾十个多月来的党代会常任制试点工作,我们主要有以下几点体会:
1、必须统一思想,努力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我县试点工作之所以能够顺利推进,很重要的一个原因是由于狠抓了宣传舆论,充分发挥了思想政治工作的优势。为彻底消除少数同志对党代会常任制存在的“怕麻烦”、“怕
先改革吃亏”、“怕增加财政负担”等思想疑虑,县委进行了广泛的宣传发动,多次召开常委会议;各基层党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层层开展党员学习教育活动;宣传、文化部门运用多种手段开展宣传,还举办文艺节目;党代
会常任制办公室编辑印发系列宣传资料,在电视台开辟专栏,《罗田报》设立了专版,在全县范围内对党代会
常任制进行了全面系统的宣传。强有力的思想政治工作和良好的宣传舆论环境,使广大党员干部和群众对实行党代会常任制的意义、目的和要求有了深入的认识和把握,自觉地把思想统一到了十六大精神一来,统一到了
省市委的工作要求和县委的工作部署上来,从而有力促进了党代会常任制试点工作顺利进行。
2、必须突出特色,敢于积极探索、大胆创新。县委认识到,罗田作为全省两个试点之一,应当紧密结合罗田实际,既虚心学习借鉴外地经验,又不照抄照搬,必须有自己的特色。按照这一思路,县委在全面推行“六制”
的基础上,着重在试行县委委员制上进行了一系列大胆的探索和成功的实践。实行县委委员制是涉及县级领导体制改革的一件大事,县委非常慎重,召开多次专题会议,反复研究讨论,充分认识到现行的县级领导体制既
有自身的优势,也有与市场经济体制不相适应的地方,如县级党的领导体制中,有书记办公会、常委会、全委会,还有党代会,决策层次多,党政分工交叉重叠,责权难落实,在一些重大问题上,民主不够,集中也不够。
在认真研讨、反复权衡利弊的基础上,我县借鉴了浙江椒江区实行委员制的经验,取消常委设置,减少决策层
次,把过去的常委会决策为主改为全委会决策为主,同时我们充实和增加了县委委员对重大事项的表决制度、党代表对县委委员进行评议制度等新的内容,适当增加了县委候补委员,从而使我县的委员制既有借鉴,又有
创新,初步形成了罗田的特色。
3、必须把握重点,做到各项工作平衡有序地推进。在我们试行的“六制”中,党代表直选制,是一个基础性的工作。党代表素质的高低关系到党代会常任制的成败,因而县委把党代表直选工作作为整个试点工作的关键,切实把好了三个关口:一是提高参选率,把好登记审查关。全县统一时间、统一口径、统一操作办法,做好党
员登记审查工作。由于采取了切实有效的措施,使大批外出务工经商的党员按时回乡选举,极大提高了参选率。
二是优化代表结构,把好酝酿提名关。为确保代表结构的合理性,克服酝酿提名中出现的领导干部较多、先进人物和专业技术人员较少,机关党员较多、基层党员较少,男同志较多、女同志较少的“三多三少”情况,全县
通过严格提名条件,统一指导,及时补充了结构性提名,全县共有150多名党员领导干部主动放弃参选,把名额让给了更有代表性的党员,为优化代表结构起到了重要作用。三是依法依规操作,把好选举关。在直选中,
我们突破了外地做法,在正式选举前进行了预选。预选一般是以支部为单位投票,统一计票;正式选举按照严
格的程序规定进行投票和计票,确保选举依法依规进行。不仅在直选上,做到突出重点,整体推进,在其它方面,我们同样做到抓住重点,全面推进。如:在党代表常任制上,我们着重研究制订落实代表责任和权利的具
体办法;在党代会年会制上,着重探索代表大会的职权;在重大事项表决制上,着重建立健全表决程序和方法,等等。通过狠抓重点,统筹兼顾,有效推进了试点工作。
4、必须加强领导,强化措施保障。为确保试点工作的顺利进行,我们主要强化三个方面的保障措施。一是强化组织领导。试点一开始,县委就成立了领导机构,由县委书记任组长,分管组织工作的副书记任常务副组长,县委常委、组织部长和县“四大家”有关领导任副组长,各乡镇党委书记、县直机关工委书记和相关单位负
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党代会常任制办公室,对办公室的职责作出了明确的规定,编制、人员及时落实到位,保证了工作的需要。二是强化了责任措施。各乡镇、县直各战线与县委党代会常任制试点工作相
配套,成立了领导小组,明确了责任人,县委委员(罗田县第十二次代表大会前的常委)按照县委统一分工,负
责包战线或包乡镇;战线负责人、乡镇党委书记都是直接责任人,具体抓好综合协调、调研指导、检查督办,做到重要问题和重大事项及时上报。三是提供了必要的经费保障。试点工作必需经费列入了县级财政预算,前
期拔出专用经费20万元,党代会经费单独列支,专款专用,确保了试点工作顺利进行。
在总结成绩和经验的同时,我们也十分清楚地看到,党代会常任制试点毕竟是一项全新的工作,许多新情况、新问题需要继续加强探索。如:党代会与人大、政协“两会”的关系问题;实行委员制后,参与决策的成员相应增多,集中难度增大的问题;还有候补委员的职责和权力定位的问题以及如何有效发挥县委委员制的作用,防
止以党代政、包揽过多的问题,等等。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提高代表素质,增强党代表的先进性和责任意识,
充分发挥代表的重要作用;进一步理顺县级领导体制中的各种关系,对党代会、人代会和政协会的职权、议事内容、议决方式作出明确的界定;进一步加强党内监督,尤其是对党委领导班子、党员干部进行监督;进一步
完善各项制度,建立健全党代会常任制的必要工作程序和有效的运行机制。新的一年里,县委决心以常任制试点工作为契机,全面加强党的建设,全方位推动县域内各项工作,积极创新,大胆实践,把常任制工作抓紧抓
实,为全省乃至全国积累和提供新的经验。
中共罗田县委
二00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秀山镇党代表大会常任制试点工作总结
根据省委组织部《关于认真做好201*年乡镇党委换届工作的通知》要求,玉溪市选取了通海县秀山镇作为开展党代表大会常任制的试点单位,在省委组织部的有力指导下,市、县、镇党委的共同努力下,秀山镇党代会常任制试点工作从加强领导、成立机构、制定方案、选好代表、建章立制、召开代表例会和发挥代表作用等方面进行了积极的探索。目前,试点工作开局良好,进展顺利,成效初显。
一、主要做法
(一)建章立制,规范试点工作。玉溪市、通海县对党代会常任制试点工作高度重视。试点之初,在广泛借鉴各地常任制工作经验的基础
上,结合秀山镇实际,制定下发了《关于在秀山镇开展党代会常任制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同时,秀山镇配套推行了《中国共产党秀山镇第九届代表大会例会制度(试行)》、《中国共产党秀山镇第九届代表大会活动制度(试行)》、《中国共产党秀山镇第九届代表大会代表教育管理制度(试行)》这3个总制度,建立和完善了《党委重大决策向党代表征求意见制度》、《党委委员联系代表、代表联系党员、党员联系群众的“三联系”制度》、《党内情况通报和情况反映制度》、《党代表提案、提议制度》、《党代表民主评议测评镇党委、纪委工作制度》、《党代表视察调研制度》、《党代表管理办法(暂行)》6项配套制度和1个管理办法,为党代会常任制试点工作开展奠定了组织基础。为了加强对这项工作的领导、组织和协调,县委成立了以书记为组长,副书记、组织部长为副组长的领导小组,镇党委也相应成立了领导小组。各级党委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就如何开展试点工作认真组织讨论和部署。市委组织部领导多次深入一线,听取试点工作开展情况的汇报,研究、解决试点工作中出现的情况和问题。县委在人员、经费十分紧张的情况下,及时落实了试点办公室工作人员,并按每名代表每年200元的标准下拨了年活动经费,为试点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人员经费保障。
(二)加强管理,提高代表素质。
代表的素质决定着党代会的质量和效率。秀山镇的试点工作从改革代表的选举方式入手,强化对代表的
推荐、管理等关键环节,切实提高党代表的素质。一是合理确定代表名额,让代表组成更具广泛性和代表性。每个党支部最少分配代表名额1名,具体由镇党委按照有利于党员了解和直接参与党内事务,有利于讨论问题的原则确定,共确定代表名额125名。二是严把入口关,确保党代表质量。秀山镇采取化小选举单位、直接或差额选举、初步人选公示、党委审查等方式选出党代表,从源头上把好质量关。全镇80%的党支部在党员大会上采取不提候选人,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按照得赞成票多少、分配名额和构成比例要求,直接选举产生出党代表。20%的党支部根据分配的代表名额和构成比例,按300%的差额比例提出候选人,选举产生出党代表。三是疏通出口关,及时充实党代表数量。针对党代表流动和个别党代表调离原选区其党代表资格仍然挂名的情况,对党代表资格的暂停、终止、和增补(选)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并在每年的例会上进行终止和增补。两年来,增补党代表7名;因工作变动,终止党代表8名。四是抓好教育培训。秀山镇每年举办一期党代表培训班,对代表如何履行职责、如何发挥作用、新农村建设、生态建设和党的方针政策以及政治理论进行了培训。五是抓好管理、考核和评优。制定代表《活动证》,由党代表所在的支部进行年度评议考核登记,考核结果报镇党联办备案,同时对代表小组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对2个先进代表小组和13名优秀代表进行了表彰。
(三)明确职责,激发参政热情。
秀山镇的试点工作坚持充分尊重落实党员的主体地位的原则,组织代表开展好活动,不断探索发挥党代
表作用的途径和形式,激发党代表参政议政的积极性。首先,在党代表大会期间,赋予党代表五项职责:选举镇党委班子和纪委班子,选举出席上级党代表大会的代表;听取和审议“两委”工作报告,按规定程序提出议案;对党政班子成员的工作进行评议和监督;听取上一次党代表大会决议事项的落实情况和代表提案办理情况的说明;讨论和决定辖区内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党的建设等方面的重大事项。其次,在党代会闭会期间,采取四项措施切实落实党代表的“四权”。一是拓宽四条渠道,落实党代表的知情权。这四条渠道分别是“直线”渠道:召开党委会议时,邀请各代表组长列席会议,由组长将党委会的会议精神直接传达到党代表中去;“专线”渠道:通过成立党代表联络办公室这一常设机构,编印《工作简报》,向党代表通报情况,使党代表及时了解党委各个时期的中心工作;“干线”渠道:党委在作出重要工作部署和重大决策前,要向党代表发放意见征集表,广泛征求党代表的意见。“支线”渠道:党代表通过新闻媒体知晓相关重大事项,由电视台制作了党代会常任制专题片进行报道,营造舆论氛围。二是拓展活动空间,落实党代表的参与权。闭会期间党代表可参与三类活动:参与代表组的活动;参与党委和基层党组织的决策活动;参与专题视察活动和镇中心工作。两年来,共开展代表活动52次;视察活动4次;代表联络帮扶党员、群众312户。三是扩大议事范围,落实党代表的决策权。对党的建设、经济、文化、社会发展的重大事项,在决策前,组织党代表开展专项调研,通过座谈、书面调查等形式充分征求党代表的意见。两年来,征求到意见建议18条,采纳6条。四是建立监督体系,落实党代表的监督权。组织党代表进行例会民主评议党委、纪委班子及成员,强化党内监督,加强镇党委自身建设;开展行风评议质询活动,强化对镇属部门的监督。(四)探索年会制,理顺“两会”关系。
秀山镇的试点工作中积极探索年会制,明确了例会的作用:一是听取和审议镇党委、纪委工作报告或情
况通报,对镇党委、纪委的工作报告形成决议。二是选举党的委员会和纪律检查委员会;在党员代表大会例会时,对县委调整任免的班子成员予以确认,在每年的预备会上进行说明;选举出席上级党的代表大会的代表。三是讨论和决定镇党委提交大会的其他重大事项。四是在届中和届未的年会上对“两委”委员进行满意度测评;五是就全镇党的建设、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等重要事项提出意见建议。为了使每年例会有针对性和实效性,会前就全镇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和社会建设的重大问题确定一个主题,进行专题研究,并作出决议。如今年召开的年会,以“加强生态镇建设”为主题,组织党代表进行充分讨论,最后形成决议。
探索理顺党代会、党委会“两会”的关系。在《中共秀山镇委员会的职责和工作制度》上明确规定党委
会是党的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的领导机关,凡属本地区全局性和战略性重大问题,必须经征求党代表的意见建议后决定,人事任免问题由党委会票决。党代会代表每年提出议题,代表大会通过后形成决议,党委会组织落实党代会决议,党委会把上年工作完成情况向党代会报告,接受党代会的监督。这一制度的建立,使党代会和党委会二者间形成了一种党内权力的授受关系和监督关系,让党代会成为党的最高权力机关、决策机关、监督机关,实现党内权力的科学配置。
二、取得的初步成效及启示
(一)拓宽了发扬党内民主的渠道,增强了代表的荣誉感、责任感和使命感。
在以往,党代表只能在党代会期间两三天参与党内事务,会议一结束就没事,在作用发挥上受到局限。
实行党代会常任制后,从制度上改变了过去党代表只是“吃一顿饭、举一次手,画一次圈”的现象,党代表在5年一届的任期内能发挥有效作用,而且在大会(例会)闭幕后可以通过党内重大问题向代表报告、重大问题经代表讨论、党代表与党员的广泛接触等途径发挥代表作用,强化了党代表和党员对党内重大事务的知情权和参与权,增强了党内民主政治的氛围。
(二)推进党内民主建设,提高了镇党委决策的科学性。
实行党代会常任制后,镇党委进一步加强了自身建设,党代表能够充分反映广大党员对镇党委各方面工
作的意见和要求,关系全镇经济社会发展、党的建设等重大问题,不是党委说了算,而是经过党代表充分酝酿讨论后形成决议,扩大了党内民主,提高了镇党委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水平,有力地推动各项事业的健康快速发展,党委的威信较过去明显提升。
(三)增强了党内监督力度,转变了党员干部工作作风。
实行镇党代会常任制,强化了代表大会的监督职能,增强了全体党代表的监督意识,较好地发挥了民主
监督作用,形成了一种来自党内由下而上的监督,完善了党内的监督机制。每年例会上对党委、纪委班子及成员进行满意度投票、民主测评,班子和个人得到了公开、公正的评价。党员群众平常可以通过党代表代言代笔,对党委及其领导成员提出意见和建议,对领导干部转变作风具有较好的促进作用,推动了党风廉政建设。实行党代会常任制以来,镇党委实行领导包村负责制,到基层第一线倾听群众的呼声和要求,指导和督促解决实际问题。如群众所说,要是领导都这样干,我们新农村咋会建不好?
(四)密切党群干群关系,扩大了党的社会影响力。
实行镇党代会常任制,由于代表资格是任期制,为党代表和广大党员提供了参与党内重大事项决策的舞
台,畅通了广大党员表达意见和建议的渠道,党组织能更广泛地听取党代表和党员的意见,及时改进工作中的缺陷和不足、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党组织自身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同时,党代表既有参与党代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权利,也承担着贯彻落实党代会决议,加强镇党委与党员和群众联系的义务。这种权利和义务的统一,有效地激励着党代表及全体党员在各自的岗位上,为完成党代会提出的各项任务而努力工作。
(五)体现了党的先进性,促进了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秀山镇实行党代表常任制以来,党代表结合镇党委政府中心工作,认真履职,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和
带领群众的示范作用,为秀山镇乃至全县的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贡献。两年来,在县行政中心和客运中心的征地、文庙街、文星街、东街、西街的改造、秀山消防通道打通等工作中,党代表发挥了政策宣传员、思想开导员、模范带头员作用,为各项工作开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结合201*年年初党代会确立生态立镇主题,组织开展了一次环境保护和发展调研视察活动,通过代表建议,镇党委政府成立了环境综合治理领导小组,重点整治环境污染问题。通过党代表常任制工作的开展,两年来,涌现出了社区“党员先锋岗”标兵刘晓萍,新农村带头人大树村赵思旺,“双带”能力强的城郊村钱于民,企业改革改制带头人海明包装有限公司唐兴祥等一大批作用发挥突出的党代表,促进了全镇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截至今年9月止,全镇实现现价社会产值14.6亿元;现价工业总产值完成2.5亿元;现价农业总产值完成1.06亿元;完成财政总收入2896万元,其中,完成地方财政收入1331万元;农民人均纯收入3440元,比上年同期增加285元,增幅9%。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少数代表思想认识不到位。
少数同志认为,镇一级主要是做具体工作的,没有人事任免权,可监督的部门也比较少,需要决策的事
也不大,没有必要把党代表都组织起来,参政议政,实行监督。
(二)部分党代表素质与常任制职责不相适应。
部分党代表对其政治地位和作用发挥的认识不高,少数代表参政议政的能力不是很强,提不出建设性的
意见,传达上级政策精神说不清、讲不透。还有部分党代表对常任制的重要性和党代表的职责、权利认识还不到位,思想上有顾虑,责任意识不强,参政议政的主动性不强。因此建议意见的质量不高,普遍存在“三多三少”:视察多,建议少;行政建议多,党委建议少;涉及自身利益的建议多,涉及全局利益的建议少。
(三)村(社区)届期与镇党委届期不一致,导致党代表作用发挥不明显。
秀山镇大部分代表是各级领导或负责人,今年村“两委”换届后,部分领导代表落选,致使他们降低了
工作积极性,代表的作用发挥不明显。
(四)党代会常任制工作职责不够明晰。
主要是存在党代表与人大代表代表关系、工作关系和议案关系交叉重叠,对党委会、人代会的职权划分
不明确,对代表作用发挥的内容缺乏确定性。
四、实行党代会常任制需注意问题
(一)党代表作用的发挥与党代表素质的矛盾。
党代表素质的高低决定了党代表能否充分履行职责和发挥作用。在试点中我们发现,机关、事业单位的
党代表发挥作用比较好,而占相当多数的农村无职党代表则相对差一些。这是因为农村党代表的自身素质,特别是文化、政策水平相对低一些,加之平时了解情况不多,对全镇的重大问题往往难以提出实质性和建设性的意见。有的代表开两三天会不说一句话,仅仅是“举举手、拍拍手”而已,因而在履行职责和发挥作用方面都大打折扣。因此,要充分发挥党代表的参政议政作用,必须全面提高党代表的整体素质。一方面要改进党代表的选举办法,适当减少代表总数,着重强调代表应有较强的议事能力和反映党员群众意见和要求的水平。另一方面要加强对党代表的业务培训,教育代表增强责任意识,认真履行职责,正确行使权力,提高代表的综合素质和参政议政能力。
(二)不断提高党代会常任制的时效。
党代会常任制的实施,也可能在一定程度上影响镇党委的决策时效。因为在不实行党代会常任制的情况下,镇党代会闭会期间,镇党委作为决策机构,对重大问题的决策,由党委成员集体研究决定就行了,实行常任制后,先要经过常任制规定的一系列环节和过程,并要充分听取党代表的意见和建议,决策时间较过去延长。而且基层党委的决策大多是需要快刀斩乱麻的,处理起来要求简洁、迅速、果断,按部就班地执行常任制的程序,不仅容易延误时机,无形之中影响决策的时效。
(三)规范党代会常任制的运作。
试行党代表常任制是党内民主建设的新实践、新探索,没有现成的经验可循,需要在实践中不断改进和
提高。首先,党代会代表的参政议政的程序要进一步完善。如进一步完善代表建议、提案制度,由镇党委责成有关部门限期研究处理,若涉及行政部门的,应批转给政府部门限期研究处理,研究处理的结果,要向党代表大会报告,使党代表真正体现“有位、有为、有威”。其次,理顺党代会、人代会二者的关系。一是要制定制度,明确规定党代会召开的时间在人代会之前,这就为人大围绕党代会定下的决策调子开展参政议政提供前提。二是党代会主要是针对一个地方的政治、经济、文化发展以及党的自身建设和重大战略问题作出决策,以此来指导人代会。而人代会则按照党代会形成的决议、决定召开,把党的主张、建议、意见通过人代会来体现和贯彻落实。三是在监督范围上明确党代会与人代会各自的监督对象:人代会监督的对象是镇政府,党代会监督的对象是党委、纪委、镇属部门。
五、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继续探索党代会、人代会二者的关系。
理顺党代会、人代会二者的关系,建立与党代会相配套的工作机制,是完善党代会常任制的客观要求,
是党代会常任制试点工作的一项不可回避的探索任务。要立足于党代表大会是党的最高权力机关、是领导核心这一定位,按照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原则,处理好与人大的关系。
(二)统一思想,增进党代表的社会认同。
加大宣传力度,提高社会认同度。为此,试行常任制的秀山镇行政区域内的一切机关、企业、事业单位
和所有领导、干部、职工及广大群众,要站在全局的高度,加强对党代会常任制相关知识的学习了解,关心支持党代表开展活动,为他们履行职责、发挥作用营造良好的环境和提供便利;而全镇广大党代表也要不断增强责任意识,不断加强与广大党员群众的联系,不断提高参政议政能力,通过自身素质的提高和作用的有效发挥来引起社会的关注,并最终赢得社会的认同。
(三)提高党代表履行职责的能力。
一是坚持组织党代表学习的理论、路线、方针和政策及上级党组织的各项决定、决议,不断提高党代表
的政治思想觉悟。二是加强组织开展党代表小组的各项活动,不断增强党代表的责任意识、大局意识、创新意识,使党代表的作用得到充分发挥。三是要加大对党代表的培训力度,不断增强党代表的综合素质,力求其参政议政能力有提高,工作有实效。四是要加强党代表管理和考核力度,对不具备党代表条件或不履行党代表职责的代表进行及时调整充实,确保党代表队伍的数量和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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