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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商务行政执法的情况汇报201*

时间:2019-05-29 18:43:28 网站:公文素材库

关于商务行政执法的情况汇报201*

阆中市商务局

关于商务行政执法的情况汇报

四川省商务厅:

阆中市商务局成立于201*年12月,执法监管工作起步较晚,但在省商务厅、南充市商务局的指导帮助下,在阆中市人民政府的大力支持下,我们依据《酒类流通管理办法》和《生猪屠宰管理条例》,逐步探索出了一条依拖协会+生产企业(公司)+经营者合作管理的模式,采取标本兼治的措施,依法严惩打击假冒伪劣酒和私屠滥宰的违法经营行为,积极的开展“双方”工程创建活动,取得了较好的效果,现将商务行政执法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抓队伍建设,夯实基础

建设一支有素质的执法队伍,是抓好行政效能建设,提高执法水平,进一步推动酒类和生猪定点屠宰管理依法发展,维护良好经济秩序,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保证。为此我们采取多种措施加强队伍建设。一是成立执法大队,落实了5名具有执法资格的同志为专职执法人员,明确1名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具体分管执法工作,今年,市编委又给我局新增1名行政执法编制。二是健全落实了考核奖惩、错案责任追究、持证执法等系列执法管理制度。三是不定期对执法人员进行政策法规、执法规定、文书制作、调查取证等业务知识进行培训。四是添置了2台执法车辆,摄像机、录音机、照相机各1部,紫光检车机10具,电脑3台,传真机1台,打印机1台,为执法工作顺利进度提供了有力保障。

二、抓法规宣传,营造氛围

为更好的贯彻《酒类流通管理办法》、《生猪屠宰管理条例》,

引导经营者合法经营,我们坚持正确舆论导向与正面管理的原则,广泛宣传,大造舆论架势,努力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是电视宣传,在电视台讲解酒类管理和生猪定点屠宰管理的法律法规,向广大市民宣传商务局承担的职能职责和行政执法的范围及法律依据,并就开展的阆中市食品安全“双放工程”活动进行了公开承诺。二是报纸宣传。在《阆中日报》上刊登国家对酒类和生猪定点屠宰管理的政策,执法工作开展的最新情况以及举报方式等。三是传单宣传。印制5000份宣传资料,结合“五五”普法、“3.15”等宣传日,深入社区、各乡镇广泛宣传《酒类管理办法》和《生猪定点屠宰条例》等法律政策深入人心,家喻户晓,收到良好的社会效果。与此同时,我局还投入上万元资金,建设了阆中商务网络,将制定商务职能的机关法律法规、政策和行政许可的项目,办理时限等,在网上发行公布。

三、抓机制建设,形成监管合力

我局在认真履行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能职责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尽量加强监管的有效办法,整合资源,构建了资源共享的执法监管机制,一是部门出力。与工商、公安、质检、畜牧、卫生等部门建立了执法联席机制。不定期召开联席会议汇报工作,互报情况。研究执法工作中的难点问题。二是乡镇联动。针对酒类和生猪定点屠宰在农村四场管理上存在的薄弱环节,加强与乡镇府的联动,指导乡镇建立了酒类和生猪定点屠宰管理的相关制度,落实了食品安全监管专职人员,明确了日常监管的主要职责,不定期的与乡镇的监管人员对农村市场开展联合检查。三是企业主动。我局与相关部门和各乡镇加强协作,形成监管合力的同时,

与生猪定点图宅企业和酒类经营销售商紧密联系,并根据有关政策,成立酒类协会和公示+农户的生猪定点屠宰经营管理模式。充分发挥行业监督作用,进行自我管理、自我监督,自我约束,进一步杜绝恶性竞争和相互欺诈、假冒伪劣等影响市场经营秩序,损害群众礼仪的违法行为。

四、抓执法检查,确保食品安全

我局紧紧抓住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肉类和酒类食品安全着一热点问题,采取日常检查与突击抽查,重点检查与一般选查,明查与暗查相结合等措施,对酒类经营市场和生猪定点屠宰企业进行全面检查整改,检查定点屠宰场235个次,农资市场、商场、批发市场246个次,查处私屠滥宰案件16件,取缔了8个规模小、生产条件差的定点屠宰场。查出酒类违法案件49件,查扣各种劣质酒200余瓶、假冒国家名白酒1860余瓶,案值达65.6万元。与此同时我们还大力推行“双放”工程,目前,已建成“放心酒经营示范店”11家,“放心肉经营示范店”4家,有效规划了经营市场,确保了广大群众的食品安全。

扩展阅读:201*年度商务行政执法工作总结

华亭县商务局

二零一二年上半年行政执法工作情况汇报

今年以来,全县商务行政执法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商务局和县法制局的关心指导下,紧紧围绕省、市、县行政执法工作的总体要求,以规范经营行为,净化商贸市场,确保消费安全为中心,坚持不懈抓基础,强宣传;全力以赴抓重点,强管理;下大功夫抓典型,强质量;凝心聚力抓作风,强素质;创新实践,严格监管,行政执法工作有条不紊地开展,现将上半年行政执法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领导重视,执法工作顺利开展。近年来我们十分重视行政执法工作,始终把依法行政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组织机构健全,人员配备到位,主要领导经常把关,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商务行政执法工作,明确政策法规。为确保商务执法工作顺利开展,我局积极安排人员参加省、市组织的法律、法规和管理专业知识培训。为搞好商务行政执法工作,我局在开展每项新的执法工作前,首先把宣传放在第一位,通过对酒类、肉类营销管理人员业务安全知识培训的形式开展宣传工作,为商务流通领域的监管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从而强化执法队伍,全面落实执法责任制。

二、严格执法,执法工作效果明显。我们坚持抓点带面、统筹兼顾,以生猪定点屠宰、酒类商品管理、成品油市场管理等为突破口,采取日常检查和专项整治相结合的方式,加强对生猪屠宰和酒类流通等重点行业的监管,始终保持对违法违规行为的高压态势,做到了综合执法,标本兼治,取得了一定成绩。

(一)生猪屠宰管理的执法情况。今年在肉类食品执法方面通过现场查验、仪器检测、查阅票证、查询旁证等手段,开展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1、加强肉类市场监管。按照国家商务部提出的城区定点屠宰率达到100%,肉品使用单位的鲜肉100%来自于生猪定点屠宰企业,乡镇定点屠宰率达到95%的总体工作目标,我们执法人员除了节假日前检查外,每个星期保证三次市场检查,集中对农贸市场、宾馆饭店、学生食堂、煤矿职工食堂及定点屠宰厂等鲜肉经营场所进行检查,检查肉品经营单位累计600多家,在检查过程中,我们对宾馆饭店、学生食堂、职工集体食堂等单位通过检查肉品购销台账,索要供肉商的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身份证、健康证和培训证的复印件;肉品检疫证、肉品检验合格证、肉品运输车辆消毒证明等证件,对农贸市场肉品经营户要求有定点屠宰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卫生许可证复印件、屠宰许可证复印件、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复印件、定点屠宰企业排污许可证复印件;本人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健康证、培训证;肉品检疫证、肉品检验合格证等追根求源,保证肉品100%来自于定点屠宰企业,从检查情况看,未发现违法肉品上市,肉品市场运行规范,秩序良好。

2、加强定点屠宰监管。通过①建立完善生猪入厂、出厂肉品检验、检疫制度,入厂生猪要有动物检疫合格标识,肉品检验、检疫合格率要达到100%,经肉品检验、检疫不合格生猪肉品不得上市;②建立完善生猪进厂验收制度和台帐管理制度;③建立完善不合格肉品召回制度及病害肉无害化处理登记制度,无害化

处理率达到100%;④建立完善卫生管理和消毒工作制度,确保生猪肉品质量安全;⑤建立完善屠宰技术人员上岗登记制度,要求其不得屠宰病死、毒死或死因不明生猪,不得屠宰有疫情或疑似疫情生猪,不得将生猪肉品注水或注入其它有害物质;⑥县城城区实现定点屠宰率100%。通过上述措施保证了市场上销售的生猪肉品的质量安全。

(二)酒类流通管理的执法情况。今年上半年酒管工作紧紧围绕省、市、县食品安全工作的总体要求,创新实践,严格监管,进一步优化全县酒类市场秩序,酒管工作不断迈上新的台阶。

1、加大监管力度,落实监管责任。3月9日我们组织召开了全县酒类市场安全监管工作会议,并举办了全县第二期酒类营销管理人员业务安全知识培训班,对酒类批发经营户、酒类专卖店、大型宾馆、酒店、综合超市、酒吧、KTV、茶秀、散白酒经营店等特殊经营场所酒类经营管理人员进行了全面培训,参训60多人(次),对参训人员建立培训档案,进行统一测试考核,合格者颁发证书,做到了持证上岗。同时与负责人签订了《华亭县酒类商品流通管理安全责任书》(批发)122份,与大型餐饮等企业签订《华亭县酒类商品流通管理安全责任书》(零售)68份。各批发户与零售经营户签订了《供销双方酒类商品安全合同书》527份,实行分级管理,层层落实了安全监管责任。

2、规范许可制度,严格市场准入。一是在调查摸底,完善档案的基础上,对未办理酒类备案登记的经营者,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的,严格按商务部《酒类流通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规定严肃查处。具体工作中坚持现场办理,上门服务,边登记,边规

范,确保零售备案登记率达到100%。201*年上半年新增零售备案登记52户。二是扎实开展了年检换证工作,于三月份集中20天时间,认真进行年检。通过年检注销不合格批发户4户,对到期的14户批发户严格进行了重新换证;对新增的3户批发户依法办理了批发许可证。三是严格落实随附单制度,发放27本,使用率达到100%。四是制作发放警示牌,要求所有酒类经营户明示悬挂,严格落实“不向未成年人售酒”规定。

3、开展执法检查,净化酒品市场。今年上半年共组织市场检查8次,出动执法人员133人(次),车辆80台(次),检查经营店563户,发放警示单98户,填写现场检查记录126份。查处违规经营户10户,案件10起,其中立案行政处罚酒类案件6件,结案率100%,行政处罚4500元;现场检查处罚经营户4户,行政处罚1300元。封存白酒93瓶,标值3740元,啤酒412瓶,标值1236元。在元旦、春节及“3.15”保护消费者权益日期间,组织了大型宣传咨询活动,发放宣传资料630份、展示假劣酒品、现场答疑解难、集中销毁假劣酒品72瓶,标值201*元。

(三)成品油市场的执法情况。作为成品油行业主管部门,我局高度重视成品油经营安全,在抓好日常监管工作的同时,积极作好保障市场供应和专项整治工作,特别在去年成品油供应紧张期间,根据上级文件精神,我局会同安监、公安、工商、消防、中石化华亭分公司等多家单位和部门,召开专题会议,完善安全防范及保障供给应急措施。201*年来集中开展了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共出动执法人员100余次、车辆30余台次,下发整改通知书6份。

三、措施到位,执法工作力度加大。一是定点屠宰厂的管理。严格要求定点屠宰厂按照《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的要求进行生猪屠宰加工,对定点屠宰厂出现的问题,及时下达限期整改通知。针对现在市场上存在的“瘦肉精”、“注水肉”等事件,监督定点屠宰厂严格执行检验检疫制度,严把生猪进出厂关,杜绝了病害猪产品流入市场,保障了上市肉品的安全。二是“放心酒”执法。我们依据商务部《酒类流通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以净化消费环境、让群众喝上放心酒为目标,采取日常监管与专项整治相结合的方式,加强酒类市场执法检查,特别是在元旦、春节、五一、端午等重大节假日期间,会同相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行动。重点对全县各批发企业、名酒店铺、商场超市、茶秀、酒吧、KTV、大型餐饮企业等场所进行专项检查,消除监管“盲点”,杜绝管理漏洞,严禁不合格产品进入市场。确保消费者喝上“放心酒”。三是“放心油”执法。严格按照商务部出台的《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打击成品油超范围经营、以次充好等违规行为,整改存在安全隐患的加油站(点),保障成品油市场安全稳定运营良好。

四、加强监管,不断规范执法行为。我们在执法过程中认真坚持依法行政、公正执法、严格执法、文明执法,教育为主,处罚为辅的原则,做到人性化、秉公化执法,充分体现执政为民,服务发展的精神。通过卓有成效的执法监督,促进商贸流通业的繁荣和全县地方经济的发展,执法实践中做到“五个着力”。一是着力加强监管,今年上半年,对家电下乡工作监管开展专项检查,根据群众反映的热点问题,成立班子,召开协作会议,确定抽检对象、时间、内容和方法。二是着力落实肉品检验检疫制度,

实现肉品市场、集体食堂、餐饮单位销售和使用的猪肉100%来自定点屠宰厂,城区进点屠宰率达到100%。三是着力加快酒类查处

力度,保障消费安全。半年以来,把酒类流通随附单,列为酒类执法监管重点,进一步推进随附单溯源制,推进“放心酒”工程建设。四是着力处罚成品油零售无许可证案件,维护消费者利益。五是着力找出薄弱环节,认真做到自查自纠、自我整改。

总之半年来我们做了一些工作,但是还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工作经费欠缺。商务综合行政执法点多面广,执法工作跑路大,要求出人出车,执法经费紧张。二是办案能力有待加强。由于商务综合行政执法领域覆盖广、执法任务重,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也相对较多。对新情况、新问题考虑不够全面,对有效证据提取,法律、行政法规运用、执法程序和处罚决定研究不够。

下半年工作打算

(一)加强生猪定点屠宰执法。根据《生猪屠宰管理条例》,扎实开展肉品安全专项整治,严厉打击私屠滥宰行为,确保生猪定点屠宰率达到100%,合格肉品来源100%,城乡肉品集中配送率达到100%和95%的目标,确保人民群众吃上“放心肉”。

(二)加强酒类流通市场执法。根据《酒类流通管理办法》。加强酒类市场监管工作,对全县酒类违法经营行为进行专项整治,认真开展评选“放心酒示范店”活动,确保人民群众喝上“放心酒”。

(三)加强成品油市场执法。继续对全县成品油市场进行专项整治,对整治中发现的无证经营、超范围经营、不安全经营和销售劣质油的站点,坚决打击取缔,依法严肃查处未批先建、布

局不合理等建站行为,确保县内成品油市场有序竞争,各加油站点守法经营。

(四)加强特种行业市场执法。要加强废旧物资回收、二手车交易、直销、拍卖、典当、连锁经营、饮食服务、期货市场、展览展销、物流行业的执法监管,指导特种行业科学发展,合理布局,狠抓商业诚信体系建设,努力创造一个长效有序、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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