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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年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安排意见

时间:2019-05-29 18:43:59 网站:公文素材库

201*年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安排意见

201*年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安排意见

各街道计生科、区计生服务站、区心理健康中心:

201*年我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紧紧围绕综合改革,认真贯彻国务院《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落实市委、市政府《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一盘棋”工作实施意见》,强化区域“一盘棋”,全面开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工作。

201*年度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与管理工作的主要工作指标:流动人口符合政策生育率达到97%以上;流动人口出生统计准确率97%以上;流出成年育龄妇女婚育证明办证率95%以上,流入成年育龄妇女婚育证明持证率达95%以上,流入已婚育龄妇女查证建档率达95%以上;流动人口免费药具获得率达90%以上,流入已婚育龄妇女重点对象“三查”率达90%以上;流出已婚育龄妇女综合避孕率达90%以上,流出已婚育龄妇女重点“三查”对象《避孕节育情况报告单》回寄率达90%以上;全员流动人口信息采集、录入率达95%以上,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平台信息反馈率达100%。

为确保完成各项工作目标,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着力创新,形式多样,深入开展宣传工作

各街道计生科要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的宣传工作,面向领导宣传,提高领导的重视程度;面向综合治理部门进行宣传,争取全社会的配合和支持;面向本系统进行宣传,不断提高广大计划生育干部执行政策的能力;面向群众进行宣传,使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法规家喻户晓,深入人心,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政策知晓率要达到90%以上。

二、加大投入,健全网络,切实保障工作开展

各街道要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与服务经费按户籍人口人均经费的同等投入标准纳入财政预算,实行与户籍人口同管理、同服务,并建立正常的增长机制。要加强村级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队伍建设,专(兼)职工作人员与流动人口的配备比例总体达到1:500,其中流动人口较多的村、社区要配备至少一名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专干。

三、从严从细,规范管理,全面提升工作水平

1、要严格按照流入人口“六项”管理制度和流出人口“四个一”管理制度落实流动人口管理工作;

2、进一步加强PADIS流动人口子系统和全员流动人口个案信息系统的应用,逐步将两系统的操作向有条件的村、社区及计划生育服务机构延伸,今年两个系统要对所有流动育龄妇女进行建

档;

3、加大流动人口执法力度,严格按照《条例》办事,按照《社会抚养费征收办法》进行处罚,依法行政;

4、继续推广流动人口“户户清、人人明”管理模式,在全区17村、社区开展;

5、认真做好流动人口动态监测工作,如实调查上报,严禁弄虚作假;

6、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协会组织建设,在流动人口集中的非公企业和市场,组建计划生育协会组织。

四、开拓创新,不断完善,推进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服务均等化。

1、在各街道及流动人口集中的村(社区)大力推行流动人口均等化服务“一厅式”办公;

2、区、街计生服务站要认真做好国家规定的流动人口免费技术服务项目,并逐步开展流动人口出生缺陷一级预防、孕前优生健康检查;

3、加强流动人口避孕药具发放工作,在辖区所有社区、流动人口集聚的企业、工地、集贸市场等处设立标识明显的药具发放点,实现流动人口免费药具发放全覆盖;

4、认真落实流动人口便民维权各项措施,深入开展流动人口

生育关怀关爱活动,推广婴幼儿早期启蒙教育,走访慰问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特困家庭,依法落实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和各项奖励优惠政策。

201*年各街道在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与管理工作中要高度重视,认真研究,按照工作目标,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计划、安排部署、加强督导,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力促我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一一年二月十五日

扩展阅读:201*年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安排意见

201*年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

安排意见

各村、社区、各工作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生育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贵州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稳定低生育水平,提高优质服务质量,确保全年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工作任务的完成,结合实际,就我镇201*年度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作如下安排: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会议精神,以稳定低生育水平为核心,以“村为主”为工作主线,加大“村民自治”工作力度,提高优质服务,宣传教育和依法行政水平,完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和流动人口管理机制,加大信息建设工作力度,确保区委、区政府下达的各项目标任务,全面提高全镇人口和计划生育水平。

二、主要目标任务

(一)主体指标:常住人口符合政策生育率92%以上,流动人口符合政策生育率70%以上;常住人口政策外多孩率2%以内,流动人口政策外多孩率1.5%以内;妇检率95%以上。

(二)、避孕节育:长效避孕及时率达85%以上,上环落实率90%,绝育落实率达85%以上。

(三)性别比综合治理:孕期B超监测率100%,死亡婴儿和孕情消失调查率100%。

(四)、基础工作:村民自治实现村(居)达6个,合同(协议书)签定率100%,

违约责任兑现率90%以上,村(居)计生协会规范合格率达95%以上。

(五)、优质服务:继续巩固省优质计划生育服务站,开展“三大”工程,出生缺陷干预中补充叶酸及其复合营养素达85%以上,筛查率达50%以上,妇科病普查率达85%以上,普治率达70%以上,规范计卫整合村(居)4个以上。

(六)群众工作:育龄群众对村民自治的参与率达95%以上,对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管理服务满意率达95%以上,育龄群众、计生干部对计生法律法规、奖励扶助、优生优育、避孕节育、生殖保健、出生缺陷干预等知识的知晓率均达95%以上.

(七)利益导向机制和奖励扶助:独生子女领证率达55%以上,对新增独生子女户、符合政策出生二女户、计生贫困户三结合帮扶率达100%,优先优惠政策兑现率、养老保障兑现率100%。

(八)信息化建设:全面启动PIS1.0社区版,充分利用PIS1.0系统数据库指导实际工作,信息变更及时率、准确率达100%;信息模块应用完整率达100%;强化技术服务人员运用计生平台管理技术服务的能力,提高科学管理服务水平。。

(九)财政投入:力争人均达4.5元以上,中央转移支付、社会抚养费全部用于计生,确保人口和计划生育各项工作开展所需资金。

三、主要工作措施

(一)各村(社区)必须坚持支书、主任亲自抓,负总责不变,计生专干具体抓。做到认识、投入、人员、任务、措施、工作六到位,坚定不移地对未完成目标任务的村(社区)兑现一票否决,各村(社区)、各工作部门与党委、政府签订责任书,形成党委、政府领导下的综合治理工作格局,加强督查和考核制度,实行季度督查和年终考核相结合,坚持月通报和月调度制度,注重平时工作,继续对计生工作人员实行重奖重惩。

(二)以支部加协会为载体,深入开展村(居)民自治,夯实村组基础工作,结合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着重抓好“村为主”、“村民自治”工作的完善、巩固、深

化和提高。

1、各村(居)要根据新颁布实施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和新修订的《贵州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认真对照相关条款,修改《章程》、《公约》。

2、抓好育龄小组长的改选、整改和培训工作,对不称职、责任心不强、工作不负责的人员坚决予以撤换。对新选换的人员,要做好培训,按“三基本”要求,明确职责任务,加强检查督促,严格考核。

3、对基础好的银江村重点进行帮扶,打造模范村(居)和示范村(居),以点带面,推进村(居)民自治进程。

4、认真抓好妇检工作、手术落实工作,把妇检、手术开展情况作为对村(居)民自治工作考核的主要内容。

(三)加强对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管理

对流动人口管理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贵州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有关规定加大管理力度,对外出未及时寄回妇检证明,未按时作节育手术人员要坚决按政策处理,并加大合同管理力度,切实减少流动人口政策外生育。对经镇村通知后仍拒不办理婚育证明、不回来妇检或不按时寄回妇检证明,不落实相关节育、绝育措施的将按《章程》、《公约》严格兑现违约责任。

(四)加强对镇村干部的培训,努力提高镇村干部的思想素质和业务素质。每季度开展一次政策法规及业务培训,努力提高广大干部的业务水平、增强法律意识。

(五)以人为本开展好优质服务工作,积极推进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工作,继续抓好避孕节育优质服务工程、出生缺陷干预工程、生殖道感染干预工程“三大工程”。做好妇科病普查普治工作,在201*年4月,银江村、黄钟村、莲池村、后庄村、金川村5个村开展妇科病普查普治工作;加大计生中心服务站装修工作,强化服务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努力创建“环境优美、技术优良、服务优质、管理优秀、群众满意”的“四优一满意”工程,减少政策外怀孕,提高孕前型管理水平,建立规范

的生殖保健档案,充分利用卫生技术资源优势,建立健全育龄妇女信息管理系统.

(六)、抓好避孕药具服务工作,确保药具应用率达100%,有效率达98%以上,随访率达100%,减少非意外妊娠,提高综合避孕节育率。

(七)完善、落实利益导向机制,抓好“三结合”工作

201*年镇人民政府将按照《贵州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规定,继续兑现独生子女保健费和奖励费及对二女绝育户的优先优惠政策。继续抓好当年新增独生子女户和二女结扎户的帮扶工作,完善独生子女户、二女绝育户的奖扶工作,为实行计划生育的家庭解决后顾之忧,真正做到依政策生育、靠政府养老,积极稳妥地推进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开展,使利益导向机制成为计划生育工作良性发展的内在动力。

(八)认真抓好计生协会工作

根据黔计生协[201*]6号,区计生协[201*]5号文件规定,充分发挥支部加协会的作用,切实把支部加协会建设新农村试点工作落到实处,扎实推行村(居)民自治工作和银江村“三新”建设试点工作。培养一大批能带领群众模范遵守计生政策,能带领群众发展生产,发展种养殖业的模范户。

(九)深入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

进一步强化计划生育宣传教育的首位意识,提高宣传教育的广泛性、针对性和主动性,围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生育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以优生、优育、生殖保健为主要内容,开展宣传教育,提高广大群众对计生政策法规和优生、优育、避孕节育等知识的知晓率,继续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和关爱女孩行动,弘扬社会主义新型文化,使广大育龄夫妇自觉实行计划生育。

(十)严格依法行政,实行政务公开

推行合同管理,完善村规民约,严格执行计划生育行政执法责任和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坚决杜绝违法违纪行为和恶性案件发生,把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纳入法制

轨道。

(十一)建立严格的考核制度

按照年初签订的目标责任书以及镇政府制定的考核方案实行季度督查和年终综合考核。

未完成目标任务的村(居)要坚决兑现“一票否决”,包村部门及驻村人员年终不能参加评优,对支书、主任进行戒勉谈话。

对计生工作不支持不配合的工作部门,年度考核时部门负责人不能评优,在对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中充分发挥部门优势,齐抓共管,成绩突出的部门给予物质和精神奖励。

主题词:人口和计生安排意见抄送:区政府办、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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